[必备]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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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1
一、总则
第一条为巩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成果,健全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和监管措施,实现有需求的学生都能享受高质量的课后服务,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指义务教育学校,包括独立的小学、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以及实施义务教育的其他学校。
二、服务时间
第三条课后服务主要在上学日放学后进行,一般每天不少于2小时。
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地结合实际弹性确定,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可根据需求提供不同时长的课后服务供学生和家长选择。
三、服务内容
第四条课后服务主要开展作业辅导和素质拓展活动。
1.自主作业。组织学生自主做作业,引导小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引导初中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2.课业辅导。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课业辅导帮助,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3.自主阅读。充分利用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等资源,供学生开展自主阅读活动。
4.文体活动。组织开展艺术类、体育类校本课程,学生结合兴趣爱好,采取自主选课的`方式参加。重点关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类素养提升,充分利用本地文化、人才资源优势,设计开展体验式、互动式、情景式活动课程。
5.社团活动。在学校的指导下,学生组建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自主开展实践探究、素质拓展活动。
6.研学实践。就近利用青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企事业单位等实践场所,组织学生开展公益性研学实践活动。
7.其它活动。学校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及素质提升的其它活动。
第五条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违规办学或开展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开展商业推广性质的活动,不得组织开展危险性较高的活动,不得集体教学或“补课”。
四、资源支撑
第六条学校应充分利用校内师资、场所、设施设备等资源,开展课后服务。
第七条学校要将课后服务活动(课程)研究开发作为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与校本特色课程开发紧密结合,充分挖掘利用校内外资源,丰富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形式。
第八条课后服务应主要由本校教师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教师专业特长,做好相关培训,提升课后服务能力。
第九条学校师资不足的,可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参与,也可以引入第三方服务。
第三方服务引入须为非学科类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明确入口审核、过程监管、效果评价等办法,建立退出机制。
学校不得自行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引入的免费或公益性质第三方服务,不得带有任何商业推广和商业隐含元素,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十条应积极协调宣传、文化和旅游、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等部门,科协、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组织以及村(居)社区委员会等,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组织专业力量,参与和支持学校开展公益性课后服务活动。
五、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结合实际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明确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组织、责任分工、制度要求、保障措施、教职工激励办法等内容。
第十二条学校以学期为单位编制课后服务计划,提前告知家长活动内容、费用来源、监督渠道及家校责任,引导学生积极参与,但不得强迫学生参加。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学生需求及所具备的活动(课程)资源,可按照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年级统筹进行编组,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按照年级进行组织,按计划实施。
学校应允许学生中途参与或退出课后服务,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活动(课程)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要建立意见征集反馈机制,及时听取家长关于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家长委员会要积极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组织热心家长到校内开展志愿活动,对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学校课后服务覆盖保障、质量内容、学生及家长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学校评先树优和校长职级评价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保障
第十六条各地可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课后服务经费。采取服务性收费方式的,应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制定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标准向参与课后服务学生收取服务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课后服务工作予以财政支持。
鼓励社会各界捐助课后服务工作,按有关规定落实激励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免收服务费。
第十七条课后服务费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和相关人员补助,可用于聘请校外人员、社会志愿者补助、第三方服务购买等课后服务合理性、必要性支出,不得挪作他用。费用使用情况要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第十八条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根据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情况,相应核增绩效工资,在当年度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内单列,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
第十九条各地可根据实际,对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完善有关激励措施,在工作量计算、评先树优、职称评聘中予以倾斜。学校可统筹安排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弹性上下班”,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女职工、家庭负担较重职工及上班距离较远职工的关心关爱。
第二十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导学校健全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排查,防范安全风险。
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应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参与人员保险费用从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中支出或由第三方单位按规定支出;鼓励家长为参与课后服务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第二十一条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督导评估,相关评价结果纳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中。
七、其他
第二十二条对课后服务结束后仍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初中学校上学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但不得讲授新课,不得分配到学科,原则上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鼓励各中小学校在周末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自习室及功能室。
第二十三条各地应统筹利用校内外资源力量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逐步覆盖所有有需求的学生。
第二十四条上学日延时托管服务、寒暑假托管服务经费保障及参与人员激励补助措施参照日常课后服务工作,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第二十五条本规范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2
第一条加强课后服务政策宣传
各校(园)要进一步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政策宣传,大力宣传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惠民生、得民心的民生工程,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各校(园)每学期要定期通过学生、家长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课后服务管理,创新服务模式,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第二条坚持自愿选择原则
各校(园)要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不得要求全校(园)学生都参加或规定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比例。不得诱导没有需求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课后服务。
第三条规范课后服务时间
各校(园)要结合家长需求科学合理安排、规范课后服务时间,同时尽可能创造条件为早到学生开展晨练、晨读等活动提供服务。周一至周五下午课后服务时间每天不超过两课时(每课时40分钟);为确保学生安全,要根据季节、时令变化调整课后服务时间,夏秋季课后服务时间最晚不超过18时,冬春季课后服务时间最晚不超过17时30分。
第四条丰富课后服务内容
各校(园)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发挥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科学、合理的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对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合理安排弹性上学、在校午餐、在校午休、课后托管(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作业辅导、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以及拓展训练等);对有节假日兴趣特长培养需求的学生,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组织开展体育、艺术、科普、社团活动和拓展训练等。不得将课后服务变成单一的自主学习,坚决禁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第五条规范课后服务收费
各校(园)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照“家长自愿、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适当收取费用。
1。周一至周五:以辅导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等为主要内容的“辅导类”课后服务,其收费标准不超过120元/生/月;以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拓展训练等社团及兴趣小组为主要内容的“兴趣类”课后服务,其收费标准不超过140元/生/月。
2。双休日、寒暑假:课后兴趣活动服务按每生每天不超过25元的标准收取。
3。实行按月和按实际开展课后服务时间收取费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搭车收费。对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家庭子女予以减半收取。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学习辅导。
第六条完善费用核算、管理制度
1。各校(园)课后服务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收费用缴入财政专项账户,专项用于课后服务成本开支,包括教师补贴和管理费用[(行政管理人员补贴、后勤人员服务补贴、购买活动资料和活动耗材(不得用于购买学生教辅资料)、水电费用等]。学校按财务支出管理规定,按月到市核算中心进行课后服务成本开支报账。
2。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补贴原则上辅导类不超过100元/课时、兴趣类不超过120元/课时,以实际服务时间(课时量)核算。每节课只能安排一位老师服务。
3。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给予适当补贴。行政管理人员每月补贴总额不得超过直接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发放平均额的50%,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管理费用不超过该学期全部费用的`15%。
4。每学期末或服务结束时,各校(园)要按校务公开要求公示课后服务费用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课后服务开展情况、成本、收支等,课后服务费用节余部分全部清退给学生。学生中途停止接受课后服务的,根据接受课后服务的时长占比收取费用,剩余部分应予以退还。
第七条强化课后服务安全管理
各校(园)要将安全放在首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行政领导值班、考勤、考核、课后服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领导值班、考勤、考核、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要加强与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的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第八条严肃课后服务工作纪律
各校(园)要充分认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现实意义,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将好事办好。教体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课后服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严厉查处学校课后服务开展过程中强制没有需求的学生参与、诱导或变相要求学生参与、利用课后服务组织补课或上新课、违规收费等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各校(园)根据本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园)实际制定本校(园)管理办法报教体局审核通过后执行。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3
一、总体要求
1、建立校长负责制。
负责组织、落实和督查学校消毒工作的实施。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
2、增健壮康教育。
可运用墙报、校内广播、上卫生课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让学生掌握有关的消毒学问,当心勤洗手,搞好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
3、仔细做好学校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增强教室、办公室和室内活动场所等通风换气;对易接触或污染的物体表面每天进行湿性干净,需要时(如疑有致病微生物污染时)可接受消毒办法。
4、搞好食堂安全卫生,工作时戴口罩,穿工作衣,并做好个人卫生。烹调用具、餐饮具和食品柜等每次用法后应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5、教师与学生均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打扫环境卫生,勤晒衣服和被褥;饭前、便后、接触口、鼻、眼前后与污染物品后应用流动水肥皂洗手,洗手后用干净的毛巾和纸巾擦干;在打喷嚏与咳嗽时应捂住口鼻等。
6、若出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对该患者所活动过的场所与接触过的物品,要在区疾病预防掌握机构指导下进行彻底消毒。
二、具体措施
(一)公共物品预防性消毒
1、餐饮具、厨具、抹布等消毒(责任人:XXX) (1)餐饮具应清洗后消毒。
(2)首选物理消毒办法,流通蒸汽100"C作用20~30min,或煮沸消毒作用15~30min,或餐具消毒柜消毒。
(3)不能用法热力消毒的餐饮具可接受化学消毒法,可用消毒溶液浸泡30min,消毒后用清水冲洗,以除去残留消毒剂,保洁备用。
2、体育运动设施消毒(责任人:XXX)
应定期进行湿性干净,需要时用消毒溶液擦拭消毒,然后用清水与干净的抹布擦去残留的消毒剂。
3、办公设施消毒(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1)办公室的地面、墙壁、电梯,以及经常用法或抚摸的物体表面如门窗、柜台、桌椅、门把手、话筒等表面部位,每天进行湿式干净,并保持这些部位或物体表面的干净干燥。需要时可用消毒溶液擦拭,作用30min后用湿布除去表面残留的消毒液,每天至少1次。
(2)电脑的键盘和鼠标定期干净消毒。其他的办公设施,比如传真机、激光打印机和电话的干净与消毒也可用上述办法处理。
4、诊疗用品消毒(责任人:XXX)
(1)体温计用消毒溶液浸泡30min,然后用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清水冲洗除去残留消毒剂,保洁备用。
(2)听诊器、血压计等物品用消毒溶液擦拭消毒,然后用清水与干净的抹布擦去残留的消毒剂。
(3)红外线测温仪的探头可用75%乙醇擦拭消毒。
5、车辆消毒(责任人:XXX)
参考公共车辆消毒。
6、东西桥栏杆消毒(责任人:XXX)
用消毒溶液擦拭消毒,然后用清水与干净的抹布擦去残留的消毒剂。
7、废弃口罩回收箱消毒(责任人:XXX)
废弃口罩确定要投入到专用回收垃圾箱,保洁员上下午各一次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每日整理转运。
(二)、环境预防性消毒
1、物体表面消毒(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对教室、宿舍、教师办公室、会议室、尝试室、图书室、体育活动场所、浴室、卫生室和厕所等公共区域经常用法或抚摸的物体如门窗、讲台、课桌椅、门把手、水龙头、话筒、洗手池、卫生间等物体表面每天湿性扫除,需要时用消毒溶液消毒。
消毒原则为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由内向外进行擦拭或喷雾消毒,作用时候不少于30min,然后用清水与干净的'抹布擦去残留的消毒剂。
2、教室、宿舍室内通风、消毒(通风责任人:XXX、XXXX;教室消毒:XXX;宿舍消毒:XXX;特种室消毒:XXX)
(1)首选自然通风,尽或许打开门窗,推进空气流通。
(2)教室应在每节课后开窗通风,其他教学用房每天开窗通风2一3次。
(3)用法空调装备的场所,保证安全通风换气。增强室内通风,保证足够的新风输入;做好空调与通风设施的定期干净工作,过滤网与过滤器每周清洗一次,整个系统至少每年彻底清洗一次;需要时(如疑有致病微生物污染时)对上述部位进行消毒处理。
(4)通风条件不良的建筑,宜接受风扇增强通风换气。
(5)每天晚自习后由值日学生进行教室卫生大扫除,消毒人员用250-500mg/l的84消毒液进行物体表面、地面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铲除残留消毒剂,尤其要做好教室门窗把手等物体表面的消毒,并开窗通风。消毒时确定要做好个人防护。晚放学后,由学校保安用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对公共区域的地面、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尤其是卫生间、楼梯扶手等重点区域。
(6)宿舍楼保洁人员在每日早上学生上课后,用250-500mg/1的84含氯消毒液进行地面和物体表面打扫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铲除残留消毒液。
3、卫生间消毒(责任人:XXX)
每天保洁员对楼内、外卫生间蹲坑投入1000-20xxmg/L的含氯消毒剂作用1小时后,进行清水冲洗。
4、垃圾箱消毒(责任人:XXX)
保洁员每天对垃圾箱或垃圾点用1000-20xx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消毒1-2次。
5、卫生大扫除(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每周四下午第四节,学校组织全部大扫除,进行校园环境全面的干净和消毒,以干净为主,消毒为辅。
(三)、师新手的预防性消毒(责任人:XXX、XXX)
1、一般情况下,饭前便后,从外面回家后,接触公用物件如扶手、门柄、电梯按钮、公共电话后,双手被呼吸系统分泌物弄污后(如打喷嚏、咳嗽、干净鼻子),抚摸眼睛、鼻及口后,应用肥皂或抗菌洗手液和流动水进行洗手。
2、洗手后用干净的毛巾和纸巾擦干,不要共用毛巾。
3、需要时用消毒溶液擦拭1~3mins三。
三、有关解释
1、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办公室、总务、宿管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校园、宿舍的消毒。
2、依据学校条件建立(应急)隔离室、观赏床。 3、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亲近接触者进行医学观赏,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有需要对接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人进行检疫、隔离、观赏。学生不串班、不串宿舍,不混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废除隔离。
4、出市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赏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方可归班。
5、教职工家中及学生家中察觉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学校、实施需要措施。
6、在配比和用法含氯消毒剂消毒时,确定做好个人防护,戴高手套和护目镜,避免消毒液喷溅腐蚀皮肤或眼睛。
7、应慎用或不用乙醇消毒液,用法时以擦拭为主,严禁喷洒,远离火源。
8、预防性消毒除建议不要用含氯消毒液进行室内空气消毒。(配比84消毒液小诀窍:市面上销售的84消毒液一般为5%浓度。可以找一个500毫升的矿泉水瓶,打开瓶盖,倒满一瓶盖(大概5毫升)84消毒原液后,倒入稀释容器中,然后接满500毫升水后倒入稀释容器中混匀,即获得大概500mg/L浓度的84稀释液,需要多少量就依据这个配比稀释就可以。)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xx发〔20xx〕40号),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解决学生家长接送难的问题,满足广大家长对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根据《xx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的通知》(xx基〔20xx〕33号)、xx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印发《xx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x综〔20xx〕68号)等文件精神及开发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经忠门中心小学校务研究,决定于20xx年x季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以下制度。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原则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根据家长和学生自愿需求落实责任教师,安排活动场所,规范作息时间,加强管理措施,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每一名学生在校期间安全。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全体教师
2、坚持规范原则
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坚持课外阅读、兴趣小组、作业辅导、答疑解惑等工作原则,学校加强监管检查力度。
3、坚持自愿参加原则。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应遵从家长意愿,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收费、安全保障等,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4、坚持公益惠民原则。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
5、坚持循序渐进原则。从实际出发,根据场地、设施等资源配置情况,以及学生、家长对放学后学生活动的实际需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稳妥、分步推进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试点工作。
二、服务对象
安柄小学在校学生(上午正常放学后有课后服务需要的学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年级学生等群体。
三、服务时段及安排
1、时间安排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午托服务按3课时(2小时)计算,起止时间:11:10—13:30。
2、地点安排
原则上安排在安柄小学本班级教室。
3、编班安排
根据家长申请及班级审核确定的参加学生数量,30人及以上以原班级编成一个班;年级不足30人,按照相邻年级跨年级调整混合编班。
四、服务内容
基于课后服务不少于2小时的规定,加上学校下午放学时间一般在5点左右,如果晚托大概7点才能结束,这样违背了课后服务的'初心,所以学校决定实行午托服务,并保证每天不少于2小时,根据学生和家长自愿申请,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实际情况,在中午这一时间段内开展下列课后服务内容。
1、在校午餐服务: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学校、国有企业或社会力量建立便捷、质优、安全的集中配送午餐机制,或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集中招投标确定服务机构。餐费由学生家长承担。
2、课后托管服务:课后托管活动形式及内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午间休息、自主阅读、完成作业,教师进行巡视指导。
(1)把课后服务与“书香校园”结合起来,开展课外阅读活动。课外阅读活动打破班级单位,根据实际申请人数组织学生到学校阅览室开展课外阅读,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2)把课后服务与巩固学习成果结合起来,开展作业辅导、答疑解惑活动。作业辅导、答疑解惑活动,根据实际申请人数,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活动,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
(3)把课后服务与兴趣小组结合起来,开展兴趣小组活动。由于我校综合科教师配备较齐全,可以组织美术兴趣小组、音乐兴趣小组。兴趣小组根据学生报名人数以校为单位开展活动,并落实责任教师与管理措施。
五、组织实施
(一)认真做好宣传。学校召开行政会议、教职工会议和家长会,传达上级工作精神,公布学校实施方案,确保全校师生及家长知晓。
(二)组织自愿报名。坚持自愿参加原则,由家长书面申请,有序组织学生报名,经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确定后在全校进行公示。
(三)落实课后服务管理。学校按照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按规定落实配备参加课后服务的教师、管理或教辅人员,细化工作分工安排,做到服务方案详细具体、措施有效有力、保障切实到位,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四)具体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安排及职责,由学校统一安排并认真做好以下服务工作:
1、上午第三节课结束后,该节课科任老师负责清点需要留校课后服务的学生,清点好人数交接给当天的课后服务看护教师。如有学生请假,科任老师要及时通知到看护教师。
2、看护教师每天看护时要核对好名单后,和当天最后一节课科任老师做好交接工作,组织师生做好签到工作,保证不遗漏一个学生,确保学生的安全。
3、看护结束后,由各班看护教师负责各班学生整队返回原班级,清点好人数交接给当天的导护值班教师。
4、值班领导要做好各班看护时间的巡视工作,看护结束时值班领导配合看护教师做好各班学生有序返回。其他教辅人员要按照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五)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对师生卫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对入校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者在教育资质和身体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将相关材料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健全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强化学生活动场所、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预案。要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门卫登记等制度,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六、服务经费及收支管理
1、经费来源
(1)课后服务经费来源由上级拨款,不足部分向家长收取相结合。
(2)在校午餐餐费每月结算一次,于当月初的五个工作日内由用餐学生家长通过用餐配送公司提供的公司收款码收费。每天每餐大约15元,具体价格按原定协议或协商改按上级招投标中标价格,另行确定。
2、课后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惠民原则。根据本校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设施设备损耗、维修成本及教职工、安保人员劳务报酬等因素制订收费标准,暂定上午放学后课后服务费为不超过3元/人/课时(具体价格根据参加午托的班生规模按实核算),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开展期间所发生的本校教师、后勤管理人员劳务费、外聘人员劳务费,以及学校因开展课后服务增加的水费、电费、保洁费、设备、安防费用等。课后托管服务费用由上级财政部门拨付后,不足部分由学校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每月收取一定服务费,每学期末按实结算,多还少补。加强收费管理,单独设账,专账核算,保障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合理支出。主动向家长公布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家长监督。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开展盈利性活动。对借校内课后服务进行违规乱收费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5
为确保全市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期间的程序规范,提高实效性,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课后服务实行教育局主管、学校主办。
各实施学校可探索利用学校、社区、社会机构等资源,与社区、社会机构合作共同为学生服务,但不得将课后服务全盘委托给校外机构或个人,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二条课后服务服务的对象为学校自愿接受校内托管服务的学生。
第三条课后服务严格执行家长自愿、公益惠民、量力而行、安全第一的原则,由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公示后,组织实施校内课后服务。
第四条课后服务采取“5+2”模式进行,即学校每周工作日5天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个小时。于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开展,服务时间为下午课后至离校时间段,如确有特殊需要,经家长申请,可适当延长课后服务时间。
第五条服务内容:课后服务服务内容以组织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开展自主阅读、开展文艺活动、劳动实践和科普活动、社团活动、辅导学生完成家庭作业等,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但要注意适量和适度。学校要依托学校少年宫、留守儿童之家等校内场所,根据学校特色、教师特长、学生兴趣组织开展体育、艺术、科技、社会实践等社团活动,创新并丰富课后服务内容,不得将课后服务内容全部安排为教室自习或完成家庭作业,严禁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教学考试等集体教学行为。
第六条管理形式:学校是开展课后服务主体,原则上以学校教师为主,服务人员按每班配1名教辅人员(教师),各校可根据课后服务学生人数按班级排班,也可以统筹排班。鼓励学校积极探索引进校外资源开展课后服务,打造学校课后服务特色,提升服务质量。课后服务课时安排应科学合理,原则上每天按照3个课时安排核算,中途安排合理休息时间,第七条服务程序:每学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后,确定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组织实施。
第八条课后服务经费收支按照《兴义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第九条为保证课后服务顺利实施,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及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应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责任,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1.校长是课后服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课后服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体教职工参与,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学校每月要对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要进行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安全事故要按要求报送,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护校队制度;加强课后服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负责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公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及学校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闭,并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6.定期组织家长开展安全教育,明确学生接送制度及时间,家校合作保障课后服务顺利安全实施。
7.学校为学生投保校方责任险,同时根据自愿原则引导家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
第十条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从学校安排,执行学校计划和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关心学生,全心全意开展好学生课后服务。学校要建立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台账,记录教师参与情况及出勤情况,科学认定教师工作量。要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师要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有特殊情况,严格执行学校请销假制度,不影响学校总体工作安排,不影响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要加强个人自身修养,注重职业道德,讲究仪表礼仪,举止优雅大方,处处为人师表。尊重他人,团结同事,诚恳待人,礼貌相处,不议论、不传播别人隐私,不诽谤中伤同事,不互相拆台,团结协作,奋发向上。要使用文明语言,将普通话,使用职业语言,说话注意身份,注意场合,时刻表现教师风范。要注重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严禁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教学考试等集体教学行为。
第十一条学校要建立参与课后服务学生台账,记录学生每天学习及参与活动情况,准确掌握学生信息,分析服务效果,确
保学生安全。参与课后服务学生要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照课程安排设置接受课后服
务。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要建立课后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对各班、社团实施课后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课后服务助推教学质量提升情况、提升学生综合水平情况及家长对班级课后服务实施满意度测评等内容,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三条强化家校合作,畅通家长沟通渠道,建立家长监督机制,可采取通过家长委员会监督等方式,定期组织家长会,向家长反馈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情况,不定期邀请家长代表进行实地查看,接受家长监督。
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如上级
有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呼声和诉求,优化学校服务和教育服务,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制度》(国办发〔20xx〕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制度》(教基一厅〔20xx〕2号)要求,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制度》(豫教基〔20xx〕56号)、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制度》(平教体基〔20xx〕55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制度。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强化校内教育,帮助家长解决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兴趣、促进个性发展、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增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高度重视并做细做实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积极构建课内外相结合的良好育人生态。
二、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须坚持以下原则
1、学校管理为主,合力推进。相关学校要担负起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同时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协调。
2、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坚持自愿选择,解决群众急需。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4、发展学生素质,创新服务模式。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5、公益性质为主,加强有效监管。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积极争取政府投入,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三、工作安排
1、服务范围。课后服务的范围为中小学。
2、服务时间。课后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放学后开始,冬季延时服务时间至18:00,夏季延时服务时间18:30。
3、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4、组织方式。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具体安排由学校负责,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5、服务内容。课后服务要因校制宜,量力而行,服务内容可以包括:
(1)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2)学生社团活动。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开展覆盖面广的、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社团活动,充分挖掘和重点建设体育训练、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等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
(3)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4)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学校统一安排专题教育等其他有益活动。活动安排要体现实践性、体验性、自主性。
(5)其他根据学校特色开展的活动。
四、组织实施
1、制定实施方案。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从20xx年春季学期4月1日起试行。
2、学校为主实施。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学校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容纳人数、社团活动菜单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方便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提出申请。各中小学要制定本学校实施方案。
3、加强队伍保障。鼓励学校教师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鼓励各校组织社会专业人员、学生家长、退休教师等为学生提供各种专业化的服务,动员体育教练、民间艺人及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提升课后服务能力。各学校要对参与人员严格把关。
五、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教体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群众满意。
2、落实经费保障。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承担服务成本,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解决课后服务经费问题。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具体开支范围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方案为准。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3、争取社会支持。充分依靠和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优势,对参与课后服务的管理提供相关支持。结合社团服务,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帮助建设各类学生社团,鼓励向学校捐赠社团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
4、强化安全管理。各学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职责,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等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要切实消除在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校长是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家长是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责任方和参与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5、加强监督管理。各学校要建立课后服务相关制度,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的管理。校长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有困难学生参与;任何学校不得利用课后在校时间集体上课。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7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檢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学习兴趣班。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4、考评表彰
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将制定有关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学校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制度8
为确保师生在校课后服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教职工请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师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
4、在看护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5、取暖期间加强学生消防意识,杜绝因取暖发生火灾
6、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日常规定
7、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
8、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9、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10、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11、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人生事故发生
12、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看护,需提前向班主任或看护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8
为满足我校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完善校内服务体系,解决好学生家长实际困难,根据x教通[20xx]xx号《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开展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我校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对解除家长后顾之忧、保障学生健康安全的重要意义,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回应家长关切,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服务时间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四在学校常规课程后增设两节课后服务课程。(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服务项目
1、作业辅导
作业辅导为教师辅导学生当天书面家庭作业中的疑难点,督促指导学生在校完成书面家庭作业,不另外安排课堂中的新知识,防止服务变补习。
2、兴趣课活动
兴趣活动以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为主要目标,活动地点在各专业教室(场地)集中上课(训练)。
四、服务内容
(每生可选择两门不冲突的.兴趣课)
1、一、二年级预设课程
作业辅导、舞蹈、手工制作、阅读、美术
2、三、四年级预设课程
作业辅导、舞蹈、象棋、书法、美术、奥数、声乐、阅读、手工制作、科学实践
3、五、六年级预设课程
作业辅导、篮球、趣味英语、乒乓球、书法、围棋、象棋、健美操、乐器、舞蹈、科学实践、奥数
4、七、八年级预设课程
作业辅导、排球、科学实践、美术、声乐、乐器、围棋、健美操、书法
5、九年级预设课程
作业辅导、书法、美术、篮球、声乐、乐器、排球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9
为满足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帮助学生家长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才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建立课后服务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一、健全机制
保证服务安全向学生提供课后服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要切实消除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伤害补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医保制度、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校内课后服务提供保障。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定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同时要争取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切实保障参加课后服务活动的学生安全。
2.完善工作管理制度。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规范服务行为,把课后服务的管理纳入学校教学管理,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统筹资源进而提供优质的学校课后服务课程,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3.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制定提供有关课后服务工作的考核办法,将服务管理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教师进行课后服务绩效考核。
二、教师管理
1.全部任课教师应在课前和课后做好签到工作。
2.任课老师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候上课,每次上课提前5-10分钟到位,不无故旷课,任课老师要维护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不无故在上课途中离开教室。
3.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
4.教师进入课堂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任意调课、停课,上课时发现没有告假又未到的学生,必须及时联系班主任、教务主管询问原因,对缺课的学生要安排时候给予补课。
5.课前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后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进行沟通,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6.课堂中,如遇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必须第一时候
7.及时联系值班校领导(或教务)及家长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三、学生管理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按时上、下课,不允许迟到、早退、无故旷课。
3.爱惜学校的公共财产,毁坏或丢失需照价补偿。
4.尊重老师,遇到老师要问好,同学之间相互礼让、交流和帮助。
5.上课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10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xx〕4号)、《长沙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长教通〔20xx〕96号)、《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长发改价费〔20xx〕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中小学课后服务是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规定教学任务之外开展的便民服务,是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后顾之忧的重要举措,是教育为民服务、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各中小学要从“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学校为主体原则。校内课后服务的实施主体是中小学校。对于家长要求在校外另行实施的,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二)自愿选择原则。中小学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三)规范服务原则。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及形式。
(四)公益普惠原则。建立完善成本分担机制,采用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免费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五)稳妥推进原则。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把好事办好。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三、课后服务对象和时间
服务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等亟须服务群体。
服务时间:小学、初中阶段每天课后服务原则上不超过三个课时(包括午间和下午放学后),小学每天下午课后服务原则上不少于两个课时,初中按实际课时计算;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
特殊情况需报区教育局核准。
四、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
学校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强化实践、提升能力,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义务教育阶段要重点落实我区“体艺2+1项目”的实施要求,开放体育、艺术场馆,提供各类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开展体育、艺术项目培训和辅导,组织体艺特长认定,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各中小学校也可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可根据学生实际因材施教,开展答疑解惑活动学科拓展训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并切实加强创新拔尖型人才培育。但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以团队活动、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类作业辅导为主,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以上以体艺活动、课外阅读、作业辅导、兴趣小组、科技创新、团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
初中阶段:以体艺活动、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科技创新、团队活动为主,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拓展提升、对学困生进行补缺补差。
五、课后服务组织方式
(一)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向其发放合理报酬。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
(二)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公益组织提供经费、师资等支持。
(三)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确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与社会机构签订合同,并按双方协议组织实施。
(四)组织优秀教师开展课后服务。组织名校长、名师、骨干教师、教研员,通过长沙在线学习中心,定期开展专题讲座、主题报告、在线答疑、个性辅导等,免费服务学生课后个性学习需要。
六、课后服务收费管理要求
各中小学严格按照《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长发改价费〔20xx〕213号)的有关规定收取和使用课后服务费。各学校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元/期/生,每生每期只能收取一次费用(对不愿参加下午放学后课后服务的学生,学校不能收取费用),收费统一缴入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从20xx年秋季开学起试行两学期,到期后依据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情况制定正式收费标准,同时明确价格指数涨幅与收费标准之间的联动机制。收取的费用必须建立台账,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含课后服务人工费用、教学用品、水电费等,严禁挪作他用。对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实行免费;各学校收费需开具非税票据,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学校在办理支付时,实施国库集中支付。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财务督查。
七、课后服务实施流程
各中小学要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立项、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分项目混班编排,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一)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对本校功能室、仪器设备、活动场地、师资等及区域内实践场地、企业或设备等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根据摸底调查结果设计课后服务学生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二)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并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开展课后服务的时间、内容、安全保障等事宜告知家长。
(三)学生申请,班级审核。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签订协议、学校统一实施的原则,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根据学生自身实际指导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或内容,确保课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学校依据学生申请,在充分考虑可利用的校内外资源的基础上,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五)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密切联系综合实践活动、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社团等工作,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形成相应的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八、加强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对教师开展课后服务、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过程进行监管,要对每种课后服务的.人数、内容、时间、形式等进行档案资料留存,做到过程清楚,有案可查。要加强对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二)做好经费保障。各学校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具体收费事项按市发改委、市教育局文件执行,每生每期只能收取一次费用,收取的费用必须建立专账,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严禁挪作他用。严禁以校内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三)切实保障安全。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四)争取社会支持。充分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优势,鼓励家长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鼓励无条件向学校捐赠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要加强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严格监督管理。各学校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缩短教育教学活动时间,杜绝名不副实的课后服务。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对成建制上课的、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教学或补课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禁学校和学校引进的第三方机构重复收费,坚决禁止、严肃查处学校、家委会、社会团体等公益组织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等行为。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机构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各学校要定期向区教育局报告方案及执行情况。于每学期开学第三周前向区教育局上交课后服务整体实施方案(含收费标准);每年6月20日和11月20日将相关纸质材料交基础教育科,电子稿发至邮箱:
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11
为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发【20xx】24号)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1、值班老师必须提前五分钟到达值班教室。
2、值班老师必须按照名单做好点名和记录工作。
3、值班老师必须全程关注每一位学生,确保学生安全有序地学习、活动,不得擅自离岗。
4、值班老师必须根据放学时间,准时将学生排好队送达放学点,并交到家长手中。
5、学校安排行政人员每天不定时巡查、记录、通报。
6、值班老师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全权负责值班时间内的学生安全。
7、值班老师负责值班教室的.环境卫生,保持教室桌椅整齐、地面干净。
8、值班期间,如未能按上述要求完成值班工作,酌情扣发值班津贴。值班老师的履职情况将与学校年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及岗位评聘等相结合。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机构负担,进一步加大课后服务工作力度,落实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全面覆盖、保证时间、提高质量、强化保障”的要求,落实“5+2”政策顺利开展,解决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的困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班主任
二、基本原则
(一)学校主体原则。学校是实施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在教育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和全程管理课后服务工作,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高效、有序。
(二)家校协商原则。实行课后服务工作,学校依托家长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在充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家长委员会参与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及方案。学校安排相关人员负责各种课后服务项目,家长委员会协助和监督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三)自愿参加原则。充分尊重家长、学生的需求和意愿,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课后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及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因地制宜原则。学校坚持以生为本的思想,切实维护学生利益,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广泛征求家长意见,因地制宜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三、具体安排
(一)内容安排课后服务主要内容:学生课后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影片等。
(二)场地安排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等功能教室和艺术教育场馆等资源场所,可与各类校园活动、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兴趣小组活动以及“每天锻炼一小时”等要求有机结合。
(三)时间安排
冬季:
16:50-17:20课外活动
17:20-18:05自主阅读
18:50-20:20课后作业
夏季:
17:40-18:10课外活动
18:10-18:50自主阅读
19:30-21:00课后作业
(四)师资安排课后服务师资主要由学校在职教师组成,适当邀请相关专业特长的社会人士、大学生、家长等各类志愿者。
四、实施步骤
1、征求意见。
学校要召开家校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课后服务工作。在广泛征求学校领导、教师、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服务的内容、时间、方式等。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明确学校、家长、服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各方知情权。
2、报名审批。
课后服务工作报名审批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由家长和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审核相关信息后,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学校,经学校批准后,确定全校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
3、组织实施。
课后服务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学校每天安排责任心强、素质高的领导和教师负责课后服务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序进行。学校根据课后服务项目采取合班、走班等方式开展课后服务。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
(二)加强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卫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制度,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三)加强督导宣传。
做好课后服务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社会和家长积极配合此项工作,确保课后服务工作顺利推进。
六、考核办法
学校将参与课后服务的`辅导教师工作表现纳入教师考核范围,并对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计算一定的工作量,每月将对课后服务的常规管理情况给予公示,对在这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老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参与的老师将给予纪律处分。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13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发[20xx]24号)要求,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生活,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 员:(办公室)
(教导处)
(德育处)
(总务处)
全体教职工
二、主要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工作、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具体负责校园安全工作(安全副校长为校园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法制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校园安全工作。
3、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现场指挥系统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各主管领导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突发事件的临时指挥实行值班制度,即值班行政领导负责,再逐层报告。
四、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值班人员—>行政值班人员—>校长—>教育局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1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xx]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基教厅函[20xx]28号)、江苏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苏教基〔20xx〕5号)的要求,积极回应广大家长的现实需求,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现就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拟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强化校内教育、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孩子放学困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兴趣、促进个性发展、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二、实施原则
1.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我校将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坚持自愿选择,解决群众急需。我校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不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3.发展学生素质,创新服务模式。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4.公益性质为主,加强有效监管。学校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采用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每生每学期300元,低保、建档拉卡和特困学生免费服务),坚持公益导向,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服务范围
我校在校学生
四、服务时间
一至六年级学生课后延时服务时间定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至17:30。如因重大活动临时调整,则以调整后的时间为准。
五、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指导帮助。
六、服务内容
我校课后延时服务主要包括学科知识辅导、集中完成作业、参加社团活动、自主阅读交流等,其中周三下午延时服务第二课时固定为社团活动。
七、组织实施
1.学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初步拟定本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2.充分依靠和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优势,参与课后服务的.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结合学校社团服务,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帮助学校建设各类学生社团,鼓励向学校捐赠社团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
3.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4.学校再根据家长和学生的意愿完善本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备区教育局。
5.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课后服务工作,加强学生活动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6.对于极少数滞留的学生,当天行政值班和保安需及时联系家长,直至最后1名学生离校方可下班。
课后服务的管理制度15
一、总体要求
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是帮助家长破解因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接送学生难题、保障学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回应社会关切,解决中小学“放学早、接送难”矛盾,综合施策破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关键小事、民生实事。要充分认识做好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保障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申报原则。校内实施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是否参加放学后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由家长提出申请,自愿作出选择。
(二)统筹安排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服务面向有需求的群体而非全体学生。学校课后服务对象审定坚持有条件准入、统筹安排,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原则。
(三)公益服务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原则,建立完善成本核算机制。服务性收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的,可参照学生资助政策予以支持。
(四)公开透明原则。校内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结束时间原则上冬季不晚于18:00,夏季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报县教育局备案。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适当扩大到中午课后。
(三)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鼓励中小学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开展学生午餐供应和课后延时免费托管,减轻学生家长负担。
(四)服务要求。学校要建立健全“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课后服务工作制度,在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立足需求,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并主动告知学生、家长。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程序
1.调查摸底。通过家长会、家委会、微信群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有课后延时服务意愿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由家长、学生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课后延时服务申请书》。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认定属实后与家长签订《课后延时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服务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无意愿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要在规定时间按时放学。
4.合理安排。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课后延时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服务师资力量,充分利用好学校图书馆、阅览室、体育馆、运动场、计算机室、功能教室等设施和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科学安排课后服务,提高课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5.重新组班。将不同班级的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根据兴趣爱好组成“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到相应场所,进行延时服务。
6.无缝衔接。延时服务结束后,由“临时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安全离校。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组织。成立上蔡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定期研究延时服务工作。课后延时服务工作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机制,加强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重统筹联动、总结推广经验,县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要协同合作,加强对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强化对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督促学校做好相关工作,推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提高质量、完善管理。
(二)多方统筹师资。各学校要结合实际,以本校在职教师为主,遴选组建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优良、思想稳定可靠、技艺学有专长、胜任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师资队伍。鼓励教师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为学生服务。鼓励家长、社会志愿者为课后延时服务提供公益性指导。可引导退休教师、高校优秀学生、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提供形式多样的公益性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
(三)制定工作方案。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定课后服务对象、课后服务时间、开设项目、服务形式、辅导老师、考勤考核等具体事宜,扎实推进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确保不流于形式,取得实效。
(四)严格规范管理。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补差提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坚决防止将课后延时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考试或简单窄化为“看护”“写作业”。
(五)严格经费使用。采取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教师延时服务补贴核算方法:每班每天不超过2位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每校(校区)每天需要3位管理人员,每人每天服务费不超过80元,每月按20天、全年按9个月计算。每生每天收费不超过3元。建立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延时服务经费保障制度。课后延时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学校以“课后延时服务”名义乱收费。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六)健全安全机制。学校要把安全放在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首要位置,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成立领导组织,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卫生防疫常态化,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制度,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对参与人员的素质素养、资质资格、健康状况要严格把关。要切实消除场地场所、设施设备、消防安全、安全保卫、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与课后延时服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全面安全。
(七)及时自查总结。各学校要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自查,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推进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不断调整优化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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