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行政管理制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行政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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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1
1)认真学习并且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2)参加公司和部门组织的安全活动和安全会议,参加公司和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负责文书管理工作,保证公文及时正常流转,并妥善保管文件资料,监督落实情况。
4)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5)负责公司会议组织管理,落实会议精神。
6)协助部门领导做好重大活动组织与接待工作
7)协助部门领导做好办公室日常行政管理
8)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
9)协助部门领导做好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10)协助部门领导搞好对外宣传和公共关系
11)参与拟订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参加本部门危险源辨识,落实本岗位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3)检查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
14)有权拒绝下达的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15)积极参加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加强安全自我保护,切实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行政管理制度2
为加强办公室管理,创造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特做如下规定:
1.所有处室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表率,忠于职守,履行职责。
2.上班期间必须开门办公,不得关闭办公室。
3.严禁在上班期间进行游戏,上网聊天,更不得容留他人游戏,聊天。
4.树立节约意识,不浪费纸张,及时关灯,节约用水。
5.晚值班人员要检查值周人员的到岗情况,必须等待住校生就寝后方可离开。
6.严禁在办公室抽烟,保证明净的办公环境。
行政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投资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区范围内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部门审批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市场准入等审批事项均纳入并联审批范围,按照本办法实施并联审批。
第二章并联审批实施部门职责
第三条参与并联审批的部门为牵头部门和联办部门。凡列入并联审批范围的项目实行牵头部门负责制。
第四条确定区发展和改革局为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牵头部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为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牵头部门;区工商局为市场准入的牵头部门。
第五条牵头部门在并联审批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作本部门牵头的并联审批事项流程及一次性告知单;
(二)统一受理和分发申请材料;
(三)组织联席会议,联合踏勘,开展会审、会商、会签等工作;
(四)督促联办部门及时作出审批决定,颁发、传送许可证照;(五)定期向区政务服务中心通报并联审批实施情况。
第六条联办部门在并联审批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向牵头部门提供本部门审批事项的“七公开”内容;
(二)参加牵头部门组织的联席会议,联合踏勘,会审、会商、会签等工作;
(三)及时作出审批决定,颁发、传送许可证照;
(四)按照牵头部门或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安排派遣现场踏勘所需的公务用车。
第七条区政务服务中心在并联审批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并联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推进;
(二)负责并联审批网络系统运行及维护;
(三)协助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负责市场准入前置许可的联合踏勘、联审及会商等工作;
(四)对并联审批件实行全程跟踪,定期向省、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区政府报告并联审批的办理情况。
第八条区监察局负责并联审批效率及全程监督,及时处理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不正之风或违法乱纪等问题。
第三章并联审批运行方式
第九条一门受理。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统一受理申请材料后,确定联办部门,并组织相关部门窗口预审申请材料,根据联合审查的结果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条件的申请,组织联办部门窗口审核材料,其他各部门窗口原则上不再受理申请。
第十条分发材料。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受理申请确定联办部门后,应通过并联审批网络系统向相关审批部门窗口分发材料。各并联审批实施部门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后同时启动审批,依法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联合会审。对同意受理的并联审批件,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及时组织联审会议。参加联审的部门接到会议通知后,派本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出席,重大事项应由分管领导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向牵头部门请假,改派其他能够提出处理意见的人员参加,并在《并联审批会审意见单》上签署意见。联审会议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二、四上午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举行。
第十二条联合踏勘。需要现场踏勘的,由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告知申请人做好现场踏勘的准备工作,现场踏勘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二、四上午。个别重大项目和特殊事项,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及时踏勘。
联合现场踏勘结束后,参加踏勘的部门在《并联审批联合现场踏勘意见单》上签署意见,当场能做出决定的事项应当场签署踏勘意见;当场难以做出决定确需组织听证或专家论证的,按相关要求及时组织论证、听证,论证、听证结束后及时签署踏勘意见。
第十三条《并联审批会审意见单》及《并联审批联合现场踏勘意见单》应作为审批决定的重要依据,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按照有关规定及《并联审批会审意见单》、《并联审批联合现场踏勘意见单》向申请人出具具体明确的审批意见。
第十四条联合会商。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组织各联办部门对并联审批件中存在的推进难度大、时间要求紧、前置条件不符等问题和困难进行协商审议,根据参会部门的意见向申请人出具具体解决方案、办法和要求,并报送区政务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五条限时办结。各相关审批部门应从收到并联审批件和材料之日起(如提供的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从申请人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送达之日起),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或报批工作。经审查予以审批的,各并联审批实施部门及时将相关证照、批文上传至并联审批网络系统。上报区政府或上级部门的并联审批件,由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统一上报;各职能部门应及时和上级部门取得联系,在规定时限内,将上级部门的审批结果抄告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
第十六条统一出件。并联审批实施部门办结后,将相关证照、批文以及收费凭据等移交并联审批牵头部门窗口,由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证照或批文。
第十七条资料管理。并联审批件办结后,相关资料按下列规定进行管理:
(一)前置审批部门的申请材料,由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移交前置审批部门窗口归档保存;
(二)各并联审批实施部门的申请表单、缴费单据存根等,由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移交各并联审批实施部门窗口归档;
(三)申请人提供的多个并联审批实施部门共同需要的原始纸质申请材料,由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统一保存;其他实施并联审批的部门窗口确有存档需要,可复印相关资料,于申请人领取证照时补盖相关印章;
(四)《并联审批会审意见单》、《并联审批联合现场踏勘意见单》由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统一保存。其他各并联审批实施部门需要使用时,到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提取。
第十八条项目在审批过程中因申请人或其他原因终止的,各职能部门应及时和申请人及上级部门取得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项目在前期工作中因情况变化,需要进行较大调整的,应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办理有关手续,并进入二次申请程序。项目终止或需要调整的,由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书面告知区政务服务中心项目终止或需要调整的原因。区政务服务中心及时向省、市政务服务中心报告,并处理并联审批网络系统中的审批件。
第十九条对符合本区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的事项,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应立即将审批件列入本区重大招商项目“绿色通道”办理程序,确定专人负责,协助全程办理。
第四章并联审批工作流程
第二十条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及技术改造投资事项的并联审批流程。
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及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并联审批共分为五个阶段:
(一)项目提出阶段
区发展和改革局并联审批窗口及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并联审批窗口分别受理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及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申请,及时办理备案和招标方案审核手续,并根据项目投资范围确定是否进入并联审批程序。
(二)项目可研深度阶段
对符合开展并联审批的备案类项目和核准类项目,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并联审批窗口及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并联审批窗口发放办事流程和一次性告知单,并通过并联审批网络将申请人材料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并联审批窗口。
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环保局窗口在规定时限内(以材料送达之日起)分别做好建设用地、建设项目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预审、审批工作,审批权限在省市级以上对口部门的,应提前做好和上级部门的沟通工作,将报批资料的电子文档上传至并联审批网络,并将报批时间及报批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
(三)项目初步设计深度阶段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联审批窗口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预审;区交通运输局并联审批窗口做好建设交通项目初步设计的预审、交通项目施工图的预审及和上级部门的沟通工作,将报批资料的电子文档上传至并联审批网络,并将报批时间和报批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联审批窗口做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施安全设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预审及和上级部门的沟通工作,将报批资料的电子文档上传至并联审批网络,并将报批时间及报批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
(四)项目开工深度阶段
同意上报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和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并联审批事项,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施工许可的尽早审批。当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下发后,相关职能部门并联审批窗口应于当日发给申请人,并抄告牵头部门并联审批窗口(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五)项目竣工验收阶段
权限在区本级的竣工验收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组织现场验收,参加竣工验收的部门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
权限不在区本级的竣工验收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依法无需前置审批的市场准入并联审批工作流程。
(一)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统一受理并对形式要件进行初步预审合格后,在并联审批网络系统中向各相关部门窗口分发申请材料,区公安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等部门窗口同步做好印章刻制、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等事项的准备工作。
(二)实施并联审批的部门窗口在并联审批网络系统中办结后,各相关部门将审批证照送达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由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证照。
第二十二条依法需要前置审批的市场准入事项的并联审批:
(一)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后,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提出申请。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根据其经营范围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前置审批的相关要求,并书面告知区政务服务中心前置许可的相关部门。
(二)服务前移。区政务服务中心收到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前置许可的部门清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实地勘察、指导等事前服务,参加现场踏勘的部门应在《并联审批联合现场踏勘意见单》上签署意见并说明理由。区政务服务中心应于当日将前置许可《并联审批联合现场踏勘意见单》反馈到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
(三)信息共享。经审查予以审批的,各前置审批部门窗口应将相关证照、批文于当日发给申请人,并及时上传至并联审批网络系统。对前置审批部门表示“同意”的,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设立登记;对表示“不同意”的,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按前置审批部门意见进行整改重新申请的,再次启动并联审批程序。
(四)完成前置审批后的市场准入并联审批事项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工作流程办理。
第二十三条市场准入事项的前置许可权限属市或市以上部门审批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各职能部门窗口应及时在并联审批网络系统中出具初审意见。同意上报的项目,各职能部门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尽早审批,当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下发后,相关职能部门窗口应于当日发给申请人,并将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电子文档上传至并联审批网络系统。其他程序由区工商局并联审批窗口牵头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的工作流程办理。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其他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参照本办法实施并联审批,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统筹安排会商、会审、会签事宜。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行政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一九六六年颁发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改革、开放、搞活的形势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各级、各类事业行政单位:
一、各级各类教育、科研、卫生(不含医院)、文化、体育、通讯、广播电视、地震、海洋、民政、城建以及其他有专项事业费的事业单位;
二、各级各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事业单位;
三、各级国家机关和受国家预算补助的社会团体等行政单位。
各级各类国营企业和比照国营企业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企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适用各类国营企业会计制度;基本建设单位适用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均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各类事业行政单位,按照各级单位预算同各级财政总预算的缴拨款关系,分为全额预算管理(以下简称全额单位)、差额预算管理(以下简称差额单位)和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以下简称自收自支单位)三种预算管理方式。
各级各类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根据国家建制,经费领报关系或者财务隶属关系,一般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
一、主管会计单位。向同级财政机关领报经费或建立财务关系的各级主管部门,为主管会计单位。
二、二级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或建立财务关系的,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
三、基层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二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或建立财务关系,只有本单位开支,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统称预算会计单位,都应建立独立的单位预算,实行比较完整的会计核算,并负责组织管理本单位内部的全部会计工作。不成立单位预算的小单位的会计核算,一般实行单据报帐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第四条 按照国家预算编制的原则规定,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一般实行“收付实现制”。简单的成本费用核算的会计事项,可用“权责发生制”。会计年度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月份的划分,按照日历月份的起止日期办理。单位不得提前结帐。
第五条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记帐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以外国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人民币记帐,同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
第六条 有关对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基本要求,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执行。
第七条 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办理。本制度规定的记帐方法,会计科目,以及会计核算管理原则,必须在全国统一执行。各级会计核算的具体处理方法,可由各地区、各部门灵活掌握,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财政机关可以根据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精神,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区的实施办法(细则)或补充规定。对预算外资金部分,可结合预算外资金的特点和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的预算外资金部分的补充规定,并增设相应的会计科目。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系统的具体情况制定有关的中央级事业行政单位的实施办法(细则)或者补充规定,并可抄发本系统的地方事业行政单位参考。
军队系统的预算会计制度,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原则,结合本系统的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第二章 会计工作的组织
第一节 基 本 任 务
第八条 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以下简你“单位会计”)是核算、反映和监督中央和地方各级各类事业行政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它是各单位预算、财务管理工作中一项经常的、专业技术较强的基础工作。
单位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参与经济事业计划管理。其基本任务规定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展事业的方针,批准的事业行政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供应资金,正确地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事业计划和行政机关任务的圆满完成。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积极培养财源、组织收入,努力提高事业经费的自给能力,及时足额地向国家或上级缴纳应缴款项。
二、根据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各种专项资金、专用基金的记帐、算帐、对帐、报帐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帐目健全、数字准确,经常分析,如实反映情况,并及时记帐,按时结帐,如期报帐。
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遵守国家保密制度。
三、熟悉本单位的业务情况,参与拟订本单位的事业行政业务计划和单位预算计划,定期检查分析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促进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四、根据国家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认真进行会计监督。坚持依法照章办事,维护国家财经纪律;保护各项国家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的完整;监督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的各种财物管理。
五、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具体规定办法,辅导和监督所属会计单位和报销单位的会计工作。不断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管理水平。
第二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九条 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机构,应当同本单位事业规模、人员编制以及担负的预算会计工作任务相适应。
事业规模大、会计业务多的主管会计单位和二级会计单位应当单独建立会计机构。大、中型事业单位和中央、省级主管部门可以设置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的'总会计师。
事业规模不大、会计业务不多的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可不单设会计机构,但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员和出纳员办理会计工作。
凡是配备的兼职人员,都必须首先把会计本职工作做好,不得把会计工作挤掉。
人员和经费都很少的县级直属机构,可以按隶属关系或者业务性质,归口成立联合会计单位,单独设立联合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会计员、出纳员办理联合会计工作。
各事业行政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国家财物管理,必须由本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不得化大公为小公私设“小钱柜”。
第十条 各事业行政单位,应当选派政治业务素质好,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会计工作。并加强培训教育,关心他们的生活待遇,保证会计工作时间,及时评定技术职称,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对会计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应予表扬或奖励。
会计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搞好服务,为四化多做贡献。
第十一条 各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不要随意调换。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经过上级主管单位同意,一般会计人员的调动,要经过会计主管人员的同意。对不宜担任会计工作的人员,上级主管单位有权责成所在单位予以调换。
第十二条 各级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工作的职责划分是:各单位行政领导人对预算会计工作负总的责任,经常督促、检查、指导、帮助、保障会计人员依法正确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权限;会计主管人员根据各项政策、制度规定,负责具体组织领导;会计人员在会计主管人员的直接领导下,根据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各项制度规定办理会计工作。会计员和出纳员的分工,应当贯彻“钱帐分管”的原则,各负其责;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应当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具体分工,由各单位参照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办理。
各单位行政领导人,会计主管人员和会计员、出纳员,在执行财政、财务制度方面,都对国家负责。对于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都有权制止,并检举揭发。
行政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药品行政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依照条例履行药品行政保护职能的行政机关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三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受理和审查药品行政保护申请、药品行政保护撤销申请、侵权处理申请;
(二)提出授权或驳回的意见;
(三)提出对药品行政保护撤销和侵权处理的意见;
(四)设立登记簿,对药品行政保护的申请、授权、驳回、撤销、终止等事项进行登记;
(五)对药品行政保护的受理、授权、驳回、撤销、终止等有关事宜进行公告;
(六)办理与药品行政保护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条例所称药品独占权人是指对申请行政保护的药品的制造、使用和销售享有完全权利的人。
第五条 条例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第二章 行政保护的申请
第六条 条例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尚未在中国销售是指提出行政保护申请的药品尚未合法地进入中国境内的药品流通市场。
第七条 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代理机构是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代理机构。
第八条 药品行政保护申请书以及其他行政保护文书的格式,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
第九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外文是指申请人所在国的官方语言。
第十条 申请人办理申请药品行政保护事宜时,应当委托中国的代理机构办理,并签订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
代理机构递交条例第八条和本细则规定的申请文件时,应当同时递交申请人的委托书。
第十一条 一项药品行政保护申请只限于一种药品。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药品行政保护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名称、地址;
(二)申请人的国籍;
(三)申请人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其总部所在的国家或者地区;
(四)申请行政保护的药品的名称(通用名、商品名、化学名)、化学结构式、配方、剂型、适应症、用法、用量、工艺制备方法简介;
(五)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的签名(印章);
(六)申请文件的清单;
(七)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
第十三条 申请文件应当整齐清晰,附图应当标准规范,不得涂改。
申请文件中涉及的科技术语应当采用中国统一的规范用语。
第十四条 申请人递交条例第八条所规定的第(二)、(三)项文件,应在其所在国办理相应的公证、认证或证明手续。
申请人递交条例第八条所规定的第(四)项文件,应在中国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第十五条 申请人递交的条例第八条所规定的第(四)项文件是制造药品合同书的,与其签订合同的中国企业法人必须持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递交的是销售药品合同书的,与其签订合同的中国企业法人必须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申请人递交制造或者销售合同书时必须附有中国企业法人的上述证、照复印件。
第十六条 申请人提出药品行政保护申请,应当提交有关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接受:
(一)未使用规定的格式或者填写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照规定提交有关文件的。
第十七条 在获得药品行政保护证书之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药品行政保护申请的,应当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人的名称和药品名称。
第三章 行政保护的期限、终止、撤销和效力
第十八条 条例第十三条所称药品行政保护证书颁发之日,是指药品行政保护证书上写明的日期。
第十九条 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公告事项,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
第二十条 在药品行政保护期内,药品独占权人应及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其药品独占权持续有效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 依照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请求撤销药品行政保护的,应当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和有关证明文件一式两份。
《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请求人的名称、地址及国籍;
(二)被请求人的名称及地址;
(三)被请求撤销的药品的名称及授权号;
(四)请求撤销的理由及证据。
一项撤销药品行政保护申请只限于一种受行政保护的药品。
第二十二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中未写明撤销药品行政保护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发给受理通知书。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将受理的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的副本和有关证明文件的副本送交药品独占权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被请求人没有如期陈述意见的,不影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
第二十三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撤销药品行政保护的请求审查终结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撤销药品行政保护或者驳回撤销请求维持药品行政保护的决定,送达有关当事人,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四条 在药品行政保护申请日前获准进行临床研究,且在药品行政保护授权日前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的同一药品,在药品行政保护授权之后,可以在批准范围内继续生产、销售,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第四章 侵权处理
第二十五条 获得药品行政保护的独占权人请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止侵权行为的时效为二年,自该独占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受行政保护的药品被侵权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 药品独占权人申请制止侵权行为,应当提交《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
为申请书》。
《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名称、地址及国籍;
(二)被申请人名称、地址;
(三)被侵权的药品的名称及行政保护授权号;
(四)请求处理事项;
(五)侵权的事实及证据。
《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书》应当按照被申请人的数量备具副本。
一项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只限于一种药品。
第二十七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符合条件的制止侵权申请,应当受理,并将《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第二十八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需要,可以召开由制止侵权行为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参加的听证会,对侵权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第二十九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就被申请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作出认定。
被申请人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被申请人的行为构成侵权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依法制止其侵权行为。
第三十条 因药品行政保护侵权引起的经济赔偿问题,药品独占权人可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侵权认定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第三十一条 在药品行政保护侵权处理过程中,被申请人或者第三人对该项药品行政保护提出撤销申请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止侵权处理程序,待撤销程序终结后,再根据情况恢复或者终止侵权处理程序。
第五章 费 用
第三十二条 申请药品行政保护或办理其他有关事项,应当分别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
(二)审查费;
(三)年费;
(四)公告费;
(五)证书费;
(六)请求撤销费;
(七)侵权处理费;
上述各种费用缴纳标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公布。
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在递交药品行政保护申请书的同时缴纳申请费;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公告费和审查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或者缴纳不足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四条 获得药品行政保护的药品独占权人应当在药品行政保护证书颁发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证书费、公告费和当年的年费;在药品行政保护有效期内,应当于每年度最初的两个月内缴纳当年的年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或者缴纳不足的,视为自动放弃行政保护。
第三十五条 请求撤销药品行政保护的,应当在递交《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的同时缴纳请求撤销费。
第三十六条 申请制止侵权行为的独占权人应当在递交《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书》的同时缴纳侵权处理费。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各种费用由代理机构代收。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第一日不计算在内。
期限以年或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届满日。
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行政管理制度6
一、目的:
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请购、入库、领取(发放)及使用,使之规范化、合理化并有效控制办公成本。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三、职责:
行政部负责办公用品的领取、保管、发放并登记;
四、内容
1、办公文具的划分
⑴A类办公文具:圆珠笔、签字笔、笔芯、笔筒、文件夹、文件架、橡皮擦、胶水、回型针、订书针、透明胶带、涂改液、磁盘、便条纸、燕尾夹、刀片、油性笔、荧光笔、装订夹等。
⑵B类办公文具:启订器、直尺、打孔机、订书机、白板擦、名片夹、电话机、计算器、资料册、打印纸、档案袋、墨水、印油、印泥、隔页纸、装订环、封面纸、电脑鼠标、复写纸等。
2、办公文具的配置标准:
A类办公文具根据需要各部门办公室人员可领一个(套);(保安员及维修工除外)
B类办公文具根据需要各部门可配置一件(套)。
3、办公用品的领取、发放及登记程序
⑴各部门每月8号上报文具领用申请(过期将延至下次),填写《文具领用单》给部门经理签名再交行政部审批,行政部凭审批后的单据派专人到华南城行政部领取文具,并于每月10号发放至各部门。其它时间原则上不再领取办公用品,特殊情况除外。
⑵未交《文具领用单》的或未审批的《文具领用单》,行政部不受理,不领取文具。
⑶对新入职的员工行政部根据其岗位需要配置办公文具(不限时间),办公室人员配置标准:文件栏/架2个、软皮文件夹3个、笔筒1个、签字笔及圆珠笔、铅笔各1支,笔记本1本、信纸1本、便条纸1盒;其它员工可发笔一支,笔记本一本。
⑷当办公文具使用耗尽或需更换时,部门或个人应以“以旧换新、以坏换好”的原则到管理部领取或更换,耗尽品除外。
⑸离职人员的`办公用品(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应移交至工作接交人或部门负责人,不得占为己有,并应在《离职表》相应栏中列出明细。
⑹各部门(包括各市场)所领的办公用品均由行政部作帐登记,每个部门(包括市场)分别单独核算费用。
行政管理制度7
一、机动车辆的使用规定
1.本公司的机动车辆由综合部统一管理,分别按使用部门设立机动车辆档案登记,详细记载各机动车辆有关运行资料,统一办理机动车辆的各类保险,车船税,保险理赔手续,督促安排各部门车辆进行年度检审,安排货运车辆的营运缴纳及二级维护。
2.公司车辆全部配备划分给公司各业务部门,各分公司作业务用车,各业务部门经理本人作为部门车辆管理责任人,或者指定专人作为本部门的车辆管理责任人,负责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使用检查工作,并承担安全驾驶和使用管理的责任。
3.综合部和车辆管理责任人,经常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思想素质。
4.综合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部门机动车辆的技术状况,明确责任,及时安排车辆检修。确定车辆维修项目、内容、费用、检验修理后车辆技术状况,并统一进行费用结算。(附车辆维修申请表及维修申请流程)
5.本部门确因工作需要,需向其他部门借用或换用车辆作为临时使用,通过综合部协调并征得借车部门经理同意,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使用,不得乱抓乱开。使用完毕后,应清洗干净完好无损了办理移交。未办理借用手续,私自动用车辆者,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6.虽持有驾驶证,但未经批准同意驾驶公司车辆人员,不得动用驾驶公司车辆,否则按无证驾驶处理,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7.未经公司领导和综合部批准,不得将公司车辆外借他人驾驶,学车人员不得用公司车辆练习驾驶,严格禁止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未经批准同意不得私自开车外出,开车回家。否则每次罚款200元。如有违章或肇事行为,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处以1000-20xx元罚款。
8.如果公司员工要借车私用,必须征得总经理批准,办理借用手续方可使用。
二、机动车辆的运行规定
1.本公司所有驾车人员经应持有相关合法证件,符合驾驶车辆的条件,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本公司制定的机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自觉遵守公司规定制度,加强工作责任心,做到安全驾驶。
2.驾驶人员出车前必须认真填写《车辆出车记录表》,如果当事人没有填写《车辆出车记录表》,一经查实,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3.各部门各分公司每月车辆出行记录表,必须报综合部存档备查。
4.驾驶人员出车前,须认真检查车辆油、水、电、灯光、喇叭、轮胎、制动等项目内容,冬季出车应提前进行启动热车,确保车辆具有良好的技术状态和上路行驶条件。否则,由此造成的车辆损坏、违规处罚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5.驾驶人员应当爱护公司机动车辆,根据车辆保养操作有关规定,注意车辆的保养维护,检查各部位技术状况。经常清洗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包括车内、车外、货箱以及引擎的清洁)以维护公司的企业形象。
6.驾车人员发现所驾车辆存在故障应立即向车辆管理责任人汇报,双方共同检查确认,提出具体维修处理意见及方案,在综合部的指导下送往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如果当事人明知车辆有故障,不作汇报,不进行检修,由此造成车辆发生较大损坏,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并处以200元罚款。
7.驾车人员出车归来,按规定停车位置停放车辆。出车在外应选取安全位置停放车辆,不能在危险路段或不准停车路段停放车辆。离开车辆时,要认真检查车门、玻璃是否关好。坡地停车要轮胎打掩,载有货物时要考虑车上货物是否安全,做好汽车防盗安全工作。
8.驾车人员晚间要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不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如酒后驾车肇事被公安机关处罚拘留期间,公司一律按旷工处理,由其个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酒后驾车,虽未被公安机关查处,但公司得到举报或知晓情况后,仍将对酒后驾车者处以100元罚款。
9.综合部在了解车辆存在故障,有可能对安全构成威胁的情况下,未对部门经理、车辆管理员和驾车人员提出建议、警示,致使部门车辆出车肇事,对综合部处以200元罚款。相反,综合部已经提出建议忠告,而部门经理、车辆管理员或驾车人员坚持让故障车辆上路行驶并且发生事故肇事者,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500元罚款。
10.下班后无业务需要,严禁车辆外出,一经发现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如造成交通事故,所以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本人全部承担。
三、机动车辆的维修规定
1.公司所以机动车辆的保养维护由综合部统一调度安排,必须填写《车辆保养维修报修单》经审批后方可送往指定的修理厂家进行维修,中修或大修项目综合部有权指定或责成该驾驶员全程跟踪监督修理过程,对一般较小故障的处理解决,有权调派公司的维修人员自己动手解决。若违反以上规定或不听从调派,对相关人员处以500元罚款。
2.机动车辆在外发生故障,驾车人员应及时向公司车辆管理责任人和综合部反映汇报,协商解决办法,并按要求进行维修。否则,公司不予报销在外发生维修费用。(加气补胎,零星小修外)
3.综合部负责建立机动车辆维修保养技术档案,详细记载车辆厂牌型号、购车日期、行驶里程、保养等级、维修情况、主要换件情况、各车辆维修费用统计等情况,建立翔实的电脑档案,以便清楚地掌握各机动车辆的运行情况,组织安排有效的定期保养,督促各驾车人员进行二级维护以及各类定期保养。
4.驾车人员应随时保证车辆随车工具的齐全完备,保证备用轮胎随时可用,如需补充,更换,须经过安排有效的定期保养,督促各驾车人员进行二级维护以及各类定期保养。
5.综合部与部门经理(车辆管理责任人)定期不定期对车辆进行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进行抽查,检查。如检查发现被检查车辆多次出现:A轮胎气压不合标准;B冷切液、电瓶电解液、制动液、润滑油量不足;C灯光不全;D车容卫生差;E车身广告破损;F车辆带病运行等。公司根据检查结果对车辆管理责任人进行警告或处以100元罚款。
四、机动车辆的肇事处理
1.机动车辆发生下列行为均作为肇事处理范围:
A.汽车相撞或与他种车辆相撞,致双方或一方有损害伤亡者;
B.汽车撞击行人、牲畜、路旁建筑物、树木及其他物品致有损害伤亡者;
C.汽车行驶失慎倾倒、倾翻致人员或车辆有损害伤亡者;
D.汽车行驶遭受意外的事变,如公路、桥梁、隧道突然崩塌等,致或车辆有损害伤亡者。
本条款所指损害,包括足以致使本公司遭受任何经济损失及请求保险理赔。
2.肇事发生后应立即保护现场、急救伤员、尽量寻找目睹现场证人、证据。立即报警,同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发生重大损害事故,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立即电话通知公司(总经理、行政办公室、部门经理、车辆管理责任人)。
3.机动车辆发生肇事(包括擦、挂)必须向公司车辆管理责任人及行政办公室汇报并详细说明情况。必须在三日内提交肇事报告书,报告事故发生的经过。详细说明肇事时间、地点、气候条件、道路情况、肇事原因,以及采取何种措施,处理结果如何、损害情况、伤亡情况。必须如实报告,如有隐瞒事实真相者,一经查实,公司将对肇事责任人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并取消当月绩效评奖资格。对肇事后不按规定提交肇事报告书的驾车人员,取消年度奖励资格。
4.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肇事责任人经法院判决缓刑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考虑留用。经法院判决徒刑者,公司予以解雇除名,并责令赔偿肇事应负的经济损失。
5.肇事后畏罪潜逃者,除请司法机关缉办外,公司予以解雇,并责令赔偿承担肇事的赔付金额。
6.行车肇事责任判明后,责任属于对方车辆或行人的过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不是公司公务出车肇事,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肇事责任属本公司驾车人员与对方驾驶员或第三者共同过失的,按照各方应负责任的比率共同分担。
7.肇事责任属于本公司驾驶员时,其赔偿款项由保险公司负担。若报保险公司全部赔付的,为教育员工,根据驾驶员责任大小,损失轻重,公司给予过失驾驶员每次100-500元的经济处罚。但若因肇事赔偿金额超过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免赔部分将视情节轻重,须由驾驶员本人承担10%—50%。同时取消当月绩效评奖资格。
8.机动车辆的肇事修复理赔工作由公司综合部,责任人车辆管理员和肇事责任人共同进行办理。
五、其他规定
1.操作工程机械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损害及伤亡者,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2.违反本规定的各种违规行为所给予的经济处罚,各种肇事责任所给予的经济处罚以及赔偿承担的金额,均由公司行政办公室开具处罚通知书,由公司领导审核批准签字后,报送财务部进行扣款,并将公司处罚通知书送达本人。
3.各部门机动车辆全年考核标准:(1)车辆出车记录表;(2)车辆维修保养报修单;
(3)保持车容车貌整洁;(4)车辆状况;
(5)无责任事故。
4.综合部每月负责对各部门车辆管理责任人进行考核登记,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奖金的.依据,年底给予保险金额10%的奖励对于工作不负责任,爱护车辆,安全行车的驾车人员,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对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必要损失浪费,发生重大损害伤亡事故的驾车人员,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辞退处理。
5.凡本公司持有驾照的员工,在取得公司批准同意驾驶公司机动车辆前,必须认真学习本管理规定,认真遵守执行。
6.本机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节 员工福利制度
为配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建立具有竞争力和吸引力的福利体系,体现公司的人文关怀,制定本制度。
公司员工福利待遇标准
序号 事项 适用范围 标 准 员工需提供资料
1 生日 在职员工 蛋糕店88元生日蛋糕 身份证
2 结婚 在职员工 200元 结婚证
3 生育 在职员工或其妻子生育 200元 出生证
4 住院 在职员工 200元 住院证明
5 丧事 在职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 200元 死亡证明
注:以上福利待遇标准的发放由财务部与综合部共同实施,具体由综合部办理
一、基本社会保险
1,员工转正之后,公司为其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险。
2,各项基本社会保险由公司和员工本人双方共同承担、共同缴纳。缴纳标准不低于昆明市平均社保标准。
二、年休假
1,公司全体员工连续工作超过1年不足10年的,每年可享受带薪休年假5天;连续工作10年至20年的休年假为10天;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年休假为15天。
2,年休假可以累计结转,上年不休的可以结转到下年,依此类推。
三、生活设施服务
1,食堂设施。公司为员工提供食堂,食堂的固定资产购置、厨师工资,以及卫生管理费等由公司承担。
2,住宿设施。公司对家庭不在工作所在地的男员工,提供员工宿舍。
行政管理制度8
一、驾驶员及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车辆实行统一派车制度,司机接不到办公室的通知不得擅自出车(如遇特殊情况,可经领导批准直接出车,事后通知办公室)。局领导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或下乡由办公室安排车辆。其他人员去省、市和其他县(市、区)开会、学习、下乡需要用车时,应提前一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区内原则上不派车,特殊情况除外。司机不按指定路线行驶或执行非领导交派任务的,期间发生事故,一切费用和后果均有司机自负。
三、车辆实行定点加油。所有车辆一律凭所购买的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长途加油例外(300公里以上),否则,油款一律不予报销。
四、司机每天提前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迟到或领导安排出车而不能及时出发的扣发当天考勤费。下班后及节假日期间,要将车辆锁好入库,坚决杜绝私自将车辆开出。否则,期间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司机自负。
五、坚守工作岗位,有事要请假,严禁无事到其他办公室聊天。
六、司机在执行任务期间,杜绝饮酒,杜绝酒后驾车。违者一次罚款三十元,期间若发生不良后果,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七、司机要坚持“保修并重”、“预防为主”和“保养重于维修”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好自己车辆的'保修工作,禁止该修不修和以修代保、只修不保的错误做法。因使用不当或不按制度规定保养车辆而支出维修、罚款等一切费用由司机本人承担。
行政管理制度9
一、决策会议
(一)参加的人员:
决策会议由总经理主持,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参加。
(二)决策的内容:
(1)确定管理目标:
确定总的管理目标,这是饭店长期的,带有战略性的管理目标。确定总的管理目标后,会议还要研究长期的、中期和短期的实施方案和计划。研究世界先进饭店的特点、它们的优点和缺点;本饭店的优势和短处;吸取优秀饭店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办法,克服自己的短处,发挥本饭店的优势;树立信心和决心;一步一步接近和达到管理目标。
(2)确定利润目标:
确定年度营业计划和营业指标包括利润指标。确定还债能力:对饭店的贷款、投资总额等,决定是按期还是提前还清贷款或投资。
(3)确定市场发展方向:
根据市场调查和本饭店客情分析的情况和数据,决定业务拓展目标和方向。确定价格政策。
(4)确定饭店的发展:
确定饭店的发展是指扩大饭店经营范围,使饭店业务横向发展。如成立管理公司,发展饭店管理业务,在其他地区建立或联营新饭店等。决策会议的内容还有许多,如机构的决策、人事的决策等。
二、业务会议
业务会议是指总经理主持召开的某专业部门,或几个部门一起开的业务会议。业务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领导意图、发挥群众智慧,共同分析和策划业务活动,进行业务沟通、达到加强管理、实现管理目标的目的。
(一)市场销售会议
这是总经理主持召开的,由销售部、餐饮部、客务部、房务部、订房中心、财会部等部门经理和工作人员参加的会议。会议内容主要是商讨有关市场及其销售问题,各业务部门向总经理和会议报告并提供下述资料,以便总经理掌握情况,进行决策。
(1)提供市场信息和分析报告。
(2)提供同行业主要饭店的市场推销情况,它的经营政策,手段和方法。
(3)提供本饭店的客情分析、外联、客房预定等情况的报告。提供本饭店商品信誉的报告。
(4)提供同行的饮食信息和市场情况,宴会开座率及其客情分析。
(5)提供本地区各公司、单位业务活动中的订房、订餐情况报告。
会议通过上述提供的资料和情况报告,进行业务分析和综合研究,确定市场拓展方向和目标,展开业务“公关”和市场销售活动。
(二)房务会议
这是总经理召开的,由房务部、客务部、销售部、财务部等部门经理参加的业务会议。参加会议者必须提供下述资料和情况报告:
(1)提供开房情况报告,如开房率,住客国籍分析、客情报告。
(2)提供长住客和常客的情况报告,以及客人的要求,客人对饭店商品的'评估等。
(3)提供房间状态报告,如好房、坏房、已修理房、待修理房等等。
(4)提供房务管理、员工素质、员工状况的报告。
(5)提出各部门在管理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疑难问题。
会议根据上述资料、报告、问题,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向各部门提出工作指标,帮助部门解决疑难问题。
(三)餐饮会议
这是总经理召开的有关餐饮方面的会议,参加人员以餐饮部经理、餐厅经理、行政总厨、大厨、酒水部经理等为主。参加人员必须准备下列资料:
(1)饮食销售的市场情况,同行业在经营活动中的情况。
(2)本饭店饮食经营情况的资料、各餐厅营业状况,营业额及完成指标数、成本控制等情况。
(3)提供客情分析报告、常客、散客、宴会、酒会、团体包餐等情况的分析报告。
(4)提供餐饮部的服务、食品质量、客人的投诉等情况报告。
(5)饮食的销售和市场拓展情况,饮食销售活动中的新招等。
通过召开饮食业务会议,了解和掌握情况,进行业务决策和工作策划,使饮食销售、饮食服务、食品质量、利润指标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工程会议
这是由总经理主持召开的有关动力工程方面的专业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以动力工程部、总工程师、工程师或经理及各部经理或负责人参加,参加者必须准备下列资料:
(1)设备的更新、更迁、维修保养、技术状态等资料。
(2)有关饭店基本建设方面的新建、改建、扩建资料。
(3)有关饭店改造、装修、翻新等资料。
(4)有关动力、能源等资料。
(5)有关绿化工程方面的资料。
动力工程会议可以是就某个专项进行开会研究,也可以是综合各部就动力工程方面的问题进行开会研究。通过会议传达总经理的意图,沟通各方面业务联系和情况,使饭店经营活动建立在稳定安全可靠的基础上。
(五)其他业务会议
除上述会议外,饭店还有许多其他业务会议,如人事会议,财会会议,培训会议,仓库管理会议,采购会议、重要接待任务会议、安全保卫、消防会议等等。
三、早餐例会
这是总经理及各部经理参加的利用早餐时间而进行的碰头会,一般用十分钟至半个小时左右,通过早餐碰头会形式,就某些问题和事项进行决策。
(一)进行饭店上层管理人员之间的业务沟通。
(二)就某项业务工作进行策划和决策。
(三)除每人担负的正常的业务工作外,总经理就当天需急办的事情,进行分工。
(四)总经理传达自己的工作意图和工作指示。
(五)总经理因事外出而交办事情。
四、经理例会
这是由总经理主持召开的饭店各部门经理都参加的业务会议,通过这样的会议发展纵向和横向联系,进行业务沟通。这种会议一般一周或两周召开一次。会议内容有:
(一)总经理进行工作讲评,策划和决策
(1)将会议周期间客人的表扬、投诉、建议的处理结果进行讲评并提出指令性意见。
(2)将会议周期间发生的事端和管理活动中的一些情况,如对治安、消防安全、操作安全等方面进行讲评和指出指令性意见。
(3)将会议周期间管理活动中的经营状况,如销售活动,服务管理,卫生管理,食品质量及其他等等事项进行讲评和提出指令性意见。
(4)将会议周期间巡查、批阅文件报告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讲评和提出指令性意见。
(5)将决策会议,业务会议,早餐例会和其他会议的内容进行传达和贯彻。
(6)宣读和传达有关的文件资料。
(7)会议上总经理就某些事情进行决策并对以后的工作进行策划和安排。
(二)部门经理参加会议的要求
(1)准备有关投诉及处理结果的情况?正报。
(2)汇报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出工作中需部门协调的要求,和需总经理决策的问题等等。
五、部门经理会议
(一)部务会议
这是由部门经理主持召开的对本部和各部门各项业务工作进行沟通、策划和决策的会议。参加人员以部属各部门负责人为主。部门例会一般一周或两周举行一次。
(1)参加会议人员要准备自己部门业务活动中的有关资料。
(2)对上一个周期进行的工作策划和决策进行检查,对未完成的,经理可提出咨询,部门负责人要解答,理由不充分者要受到批评或处罚。
(3)对下一个周期进行工作策划。
(4)对总经理的工作策划和经营决策进行传达和安排、布置实施。
(5)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策划和决策。
(二)业务例会
这是按业务系统由部门经理主持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所谓业务系统指的是几个密切联系的部门会议。如饮食部的中餐部各餐厅、中厨各厨房、宴会部、管事部、酒水部等;西餐各餐厅,西厨各厨房、宴会部、管事部、酒水部等,其他部门亦同。这种会议主要是进行各部门之间的业务沟通、协调,达到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管理水准的目的。
(三)业务会议
行政管理制度10
某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店经营实际,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第一负责人,对本经营场所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应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制定以下制度:
组织新入职员工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要求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能够贯彻执行。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并建立培训档案。
及时将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对员工进行培训,对掌握情况进行考核。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一、公司严禁采购下列部分有何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替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十二)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检查预包装食品包装的标签是否表明下列事项。
(一) 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要到期或者超期食品。禁止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采购的不合格食品。
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的证明文件。
采购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苹有中文标签、中文卓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规定的,不得进口。
商场、超市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允收期制度(允收期指商场、超市进货日期距离该食品生产日期的最长期限)。
商场、超市经营的食品或用于食用的赠品,均需要按照保质期确定食品的允收期,到货食品早进货查验时应当在允收期规定的范围之内,超过允收期限的不予收货。
食品允收期界限划分为:
(一) 保质期16天以上的,允收期为保质期的50%;
(二) 保质期8天以上15天以下,允收期为生产日期后3至4天;
(三) 保质期少于7天的,允收期为生产日期后2至3天。
(四) 蔬菜、水果、鲜肉等无明确保质期的初级农产品由食品经营者按照保持品质的原则自行确定保质期,并依照前款规定确定允收期。
(五) 进口食品可根据情况自行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台账)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 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货采用计算机管理,须建立电子台账。进口食品确保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者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二) 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者厂商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内容,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
(三)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四、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
食品退市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街道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视频信息,要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着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商场、超市应当与其供货商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上参照规范签订《不合格食品退市处理合同》。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自觉履行食品停止销售、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食品检查、贮存、运输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
一、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存放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期的食品。
二、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和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行政管理制度11
*****发展有限公司
目录
总则...........................................................3
员工招募.........................................................4
培训制度......................................................6
考勤管理办法...................................................8
休假管理办法...................................................9
福利制度........................................................11
生育保险津贴制度...................................................13
困难补助金管理办法.................................................15
离职管理办法..................................................17
工作服与工作证管理规定.............................................19
用车管理制度..................................................20
卫生管理制度..................................................21
报刊杂志的管理办法.................................................22
工具、耗材领用制度.................................................23
办公用品与日常用品管理.............................................24
总则
一、为建立组织,健全制度,使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化、,特制订本规定,凡本公司所属员工都应遵守本规定。
二、本公司员工任用、担保、工作时间、请假休假、出差、培训、福利、考勤考核、奖惩、年资、离职等事项除国家有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三、本公司员工应团结友爱,忠于职守,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与安排,不得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
四、本公司员工应遵纪守法,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五、本公司员工对内应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对外应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公司的产品、图纸、内部文件资料、赢利情况、销售计划、客户资料、工资福利等均属公司机密)。
六、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除办理本公司指定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严禁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七、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时(包括电话洽谈),应态度谦和,特别注意文明用语,不得满怀不满情绪,有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
八、本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严禁有酗酒闹事,吸食毒品、赌博、拉帮结派等行为。
九、本公司员工应发扬团队精神,心胸豁达,勤奋敬业,始终保持勤俭创业的精神。
十、本制度经行政会议通过后,试用实施,若试用期间有疑问,可向行政部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再由行政部组织会议研究修订,其他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修改。
行政部
20xx年1月1日
员工招募
为了开发人力资源,为公司注入新的`血液,规范公司的员工招募如下:
一、招聘
1、准备:各部门经理根据其工作需要进行人员编制或根据人力需求填写人员增补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进行招聘。
2、本公司所需人员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该工作岗位为聘用原则。公司内部人员也可以推荐,但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
3、初试:应聘人员自备个人简历带齐相关证件到行政部进行面试,技术人员、销售人员需进行笔试。
3、复试:行政部面试后将其资料与笔试试卷一起交予部门经理再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统一安排时间对应聘者进行复试,再把最后结果通知行政部。
二、录用
1、经复试合格的人员接到通知后,按其指定日期到行政部办理入职手续,并缴相关证件(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照片两张),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岗前培训。
2、凡应聘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曾在本公司被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2)经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公民。
4)品性恶劣,经其他公私营机构开除者(需有确凿证据)。
5)违法犯法吸食毒品者。
三、担保
1、经公司雇用的经济管理(财务人员)或认定其职务有必要提供担保者(仓库保管员、安全保卫员等)必须于到职前办理担保手续(经济担保,本地有正当职业、固定收入、固定资产的人士担保,合法有实力的团体担保)。
2、被担保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赔偿责任。
1)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使本公司造成损失者。
2)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3)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五、试用
1、本公司新进人员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免予试用外,一律先经试用。
2、新进人员一般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表现特别优秀者,经直属主管呈报上级核准可缩短试用期限,但至少不少于原试用期的一半;若在试用期表现不佳者,可当场予以辞退。
3、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后由行政部通知部门经理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者由行政部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若有培训潜能可考虑延长试用期(最长2个月),否则予以辞退,且不得提出异议。
行政管理制度12
不同的单位,行政管理制度的内容及要点也有所不同。以下是一则幼儿园行政管理制度,供各位幼儿园行政管理人员参考。
一、教职工要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自身素质。同时,鼓励教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进修学习。
二、提倡互帮、互学,高素质有经验的教师要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幼儿园有计划的对保教人员进行英语、音乐、舞蹈、美术等专业技能方面的培训。
三、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针,可邀请幼教专家来园讲学。可组织教师外出参观学习开展学术研究活动。并根据需要有计划的派送教师外出进修。
四、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每周六有计划的安排业务学习,使全体教职工不断获得新的信息,学习新的教育理念,了解新的幼教发展动态。
五、每学期进行一次幼教业务考评,并将绩效考核表载入档案。
行政管理制度13
第一条车辆管理
1、公司行政服务用车统一由行政部负责管理。分别按每台车辆的名称、型号,车牌号及公司内部车辆编号建档。车辆档案内容包括:
(1)车辆购置时的各类手续、随车文件,资料等。
(2)车辆行驶、通行证照的相关文件。
(3)各期、各类维修保养记录文件。
(4)车辆违章、肇事记录文件。
(5)各种缴费记录文件。
(6)历任驾驶员个人情况记录等。
2、车辆的维修需填报《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经行政部长及相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按公司相关规定送指定修理厂维修保养。
3、因路途故障需就近维修时,应电话报告请示,并做好详细记录,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4、车辆驾驶员(固定)应将保养维修等相关原因、及维修情况详细记录于《车辆保养维修记录表》上,并于每月30日报行政部相关负责人。
第二条车辆使用
1、公务用车时,用车部门或用车人须提前填写《派车申请单》,注明用车原因、到达地点、大约行程、预计时间、返回时间等(紧急情况返回后补办),报行政部长批准签字后,相关负责人方可派车。
2、车辆出行前,司机须在《派车申请单》上签字确认。
车辆返回公司时,将车停放在本部指定停车位置,并填写返回记录。
3、行政部在派车时,原则上以派车单送达先后顺序及用车人外出公务的轻重缓急程度安排车辆。非紧急情况,用车部门应按工作安排计划提前1~2天提交派车申请单,以便于行政部安排派出车计划,同时也便于为相同方向路线的部门合并用车,以提高部门或单位工作效率。
4、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驾驶证、行车证、保险卡等必须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行政部统一保管。驾驶员应将随车资料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驾驶员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性能、车况、及各种证件的'有效期应了解清楚,出车时一定保证车况完好,证照齐全。
6、驾驶员在出车前或车辆返回后,须认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及需用证照是否带全,以确保车辆出行后的正常行驶。
7、驾驶员在任何时间须随时保证通讯联络的畅通,以便公司随时调度使用车辆。特殊原因确实不能联络的,应及时通知上级领导改用新的通讯联系方式。
8、行车外出时,如不能按预计时间及时返回,驾驶员要及时通知公司行政部,以便于调整安排。
9、驾驶员每天必须如实、认真填写《派车申请单》上的相关内容,并经用车单位或用车人签字确认实际使用时间及行程,交行政管理员,经行政部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出车费用。
10、《派车单》是驾驶员报销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出车补贴等的依据,没有详实的派车记录,公司将不予报销上述费用。
11、客用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驾驶员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的客户在车内吸烟时,应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接待人员。
12、驾驶员不得私自开车外出,否则按行车里程所需油费两倍赔偿。
第三条车辆保养与年审
1、驾驶员可利用平时在公司空闲时间维护保养车辆,确实需节假日保养车辆的,需提前一天向相关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保养车辆。
2、车辆年检及驾驶员证照年审时,需提前一周向行政部长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安排办理。每年仅限一次,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第四条激励
1、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发生交通肇事的,视情节给予正激励。
2、行政部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测评。
3、对于工作勤奋、自觉积极维护和保养车辆,明显降低维修费用和延长规定的车辆保养、修理间隔周期,表现突出的,公司视情节给予正激励;
对于因维护使用车辆不当造成保养、维修间隔周期缩短,费用超支的,因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发生责任事故者,视情节给予负激励。
4、因违反交通法律法规,造成违章罚款的,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5、车辆发生肇事,肇事责任判明后,如责任完全被认定为对方车辆或自然人的过失,司机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下列情形的肇事赔偿责任:
(1)肇事责任属于我公司驾驶员的过失,其赔偿款项由保险公司承担。
(2)肇事赔偿金额超过保险理赔金额时,其超过金额须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与对方驾驶员或第三方共同过失的,按各方应承担的比率分担,赔偿责任照前款“(2)”执行。
7、肇事后对方车辆逃逸时能制止而未制止,或对方车号能注意而未注意,致使肇事责任无从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赔偿,其赔偿金额由保险公司承担,但若肇事赔偿金额超过保险理赔金额时,其超过金额须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8、肇事后畏罪潜逃者,公司将通过法律程序追究肇事司机责任,并予解除劳动用工合同。
行政管理制度14
一、学习制度
1、各单位职工要积极参加单位和支部(科室)安排的学习活动,集体学习活动要固定每周学习不少于1小时,个人自学不少于4小时,单位要有专门的学习纪录,个人要有读书笔记,每季度撰写一份内容深刻的学习心得体会。
2、要侧重医务人员实际工作水平的提高与应急能力的综合素质的提高。
3、学习的内容,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操作常规、各规章制度及规范以及专业相关的专业理论及医学进展。
4、学习的方法,包括全院性及科室业务讲座、病例讨论、远程教育、外出参加学术活动。
5、以考促学,注重学习的实用性,以及学习的深度与广度。
二、勤政制度
1、为了严肃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医护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离岗,严禁诊疗岗位带小孩上岗,重要岗位上班、值班期间不会客,不留客。领导带头,互相监督。
2、遵守会议纪律,有事及早请假;遵守手机闭音规定。
3、严格实行轮流值班值宿制度,值班值宿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
4、严格请销假制度,按程序请销假,调班按规定及早调整。医护工作人员请病、事假,按程序,两天以上由分管院长批准;科主任请假须经主管院长批准。
5、医院工作人员要树立高度的集体荣誉感,每位同志都要自觉参加集体活动,凡应参加而未参加的一般人员需向科主任请假,科主任则需向院长请假。
6、长期因病、因事不能工作(因病满六个月、因事累计两个月),由院办考核,并按相关政策发放工资待遇。
7、院办负责定期或不定期考勤,每次抽查做好记录,作为年终责任制考核兑现的依据。
三、文明服务制度
1、着装规范、整洁,举止端庄,禁穿奇装异服,女职工发不过肩。
2、科室标示规范、清楚、醒目,无乱贴、乱挂、乱画现象。
3、职工全员挂牌上岗,文明用语,优质服务,不与病人争吵和推诿病人。
4、工作岗位、诊疗区域严禁工作人员吸烟、酒后上岗、吃零食、干私活(洗衣服、打毛衣)。
5、文明优质服务,无服务态度及工作质量投诉现象。
6、坚持首接首问首诊负责制,优化服务流程,注重环境卫生。
四、值班制度
1、单位正副职要严格遵守行政值班制度,每周每人在院值班住勤不少于3天,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院领导干部巡视检查制度
1、领导干部要把“服务好、质量好,群众满意”作为关注民生的头等大事抓细抓实,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研究落实具体措施,构建更加和谐的医患关系。
2、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3、深入科室,全面抓好医疗、护理、科研、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改进工作。
4、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人员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
六、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区卫生局领导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七、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不卫生为耻辱的社会风尚。医院应成为“除四害,讲卫生”的模范单位。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质量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2、医院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即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4、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5、医院要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7、质量的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相结合,并纳入医院评审。
九、社会监督制度
1、医院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
2、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意见。
3、不定期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4、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5、医院须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1)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或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2)公开张贴卫生部制订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
(4)对出院病人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
(5)公开专家门诊姓名、职称、专科、时间、挂号费标准等;
(6)公开重大检查和手术的时间安排。
(7)定期进行院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
十、医德教育和医德考核制度
1、医院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使医务人员忠于职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医院须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使医务人员胸怀大局,积极维护医院声誉和形象。诚信行医,不弄虚作假,不开虚假医疗证明。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3、医院要根据医德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医德考核标准及办法,建立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4、医德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上级考核、定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5、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聘任、任职、提薪、晋升以及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6、医德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医德考核成绩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收受甚至索要“红包”、“吃、拿、卡、要”接受各种名义的“回扣”等无视行政规章及法律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行政管理制度15
为加强大厅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和协调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服务流程环节通畅,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岗位制度
大厅设个口,大厅主任名,工作人员名。实行AB岗制度,本制度旨在加强大厅日常管理,协调和处理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服务大厅环境整洁,便民措施到位。
二、工作要求
1、按值班表各组值班人员负责。上午8:30,中午1:30。负责本日大厅内的.疫情防控工作。
2、各口需坚守岗位,市场准入、城乡建设需至少保证1名,民政、退役军人窗口至少保证1名,就业、社保至少保证1名,卫生健康至少保证1名工作人员在岗。
3、履职过程中,应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态度热情,主动服务。
三、请假制度
各口在确保本岗位1名同志在岗的情况下方可请假,请假需大厅主任及主管副职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窗口无人值守,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外出报备。
各窗口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大厅主任做好工作,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大厅主任反映,提出建议、意见。
本制度自即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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