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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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1
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有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人事行政部负责车辆的管理,车辆直接负责人--专职司机负责直接有关车辆的事宜,包括车辆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算、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等。
2、公司车辆原则上必须有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他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并填写行车登记,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3、车辆证照等有专职司机保管,不需要放在车上的其他材料及备用钥匙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管。
4、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
5、公司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予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6、车辆实行责任到人制,如有因驾驶人自身原因导致出现违章、事故等情况,由驾驶人人员负责。
(1)适用范围:主要用于业务部门送货、财务部门店铺配货、领导用车等其他特殊情况。
紧急优先、合理协调:客户时间要求、店铺紧急缺货、货品量大小等等。
送货优先于店铺配货:送货视客户要求时间紧急程度优先安排成本与效率相结合达到相对公平
(3)用车申请必须在“用车安排”群里按要求报备申请,无报备不安排。
(1)安排送货的规格:所需送货产品数量少于两盒(含两盒),不予以配送,尊享款十二碗装除外;送发票自行解决。
(2)送货方式:公司安排用车、库管安排货拉拉、打车、快递等。
打车要求:符合用车标准无法安排公司用车的情况下可打车报销,仅限送货单程,特殊情况再进行申请。
货拉拉要求:符合用车标准无法安排公司用车的'情况下货品数量较大,库管可以安排货拉拉进行送货。
2、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3、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有驾驶人员负责。
4、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除外。
5、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规、损毁、失窃等事故,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6、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并定期清洗车辆。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2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合理化、规范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做到有效的管理公司车辆,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公司所使用的车辆。
2、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人员业务外出办事使用。
二、用车责权
1、公司车辆由行政部调度,主管人员管理。业务用车应向领导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差用车需报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车船税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三、驾驶人责权
1、驾驶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做到谨慎驾驶,安全驾车。
2、公司车辆驾驶人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出车时一定要检查驾驶证、行车证等有效证件是否齐全,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云南省道路及市区路况,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降低车辆的费用。
3、驾驶人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和车外的清洁),禁止在车内吸烟,吃零食,乱扔垃圾。平时用车要注意洗车保养,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再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驾驶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车辆去修理厂维修前,驾驶人应提前咨询维修价格。维修时,必须要有公司人员在场,换零部件时,可自己购买,维修完毕,方可继续用车。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人离开车辆时,要仔细检查是否锁好门窗,防止车辆被盗。
7、晚间驾驶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8、驾驶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四、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首先应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记录、申请。
2、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
3、每次出车时,驾驶人必须到行政部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详细记录外出时间、用途、来往目的地、起始公里数、油量等内容,并签字确认,表示钥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驾驶人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部,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填写归来时间、返回公里数,并签字确认,表明车辆已返回。如发现未做记录的,罚款20元/次。
4、驾驶人应相互监督,用车前后应环车一周,认真检查车体外部是否有刮痕,凹陷,零部件损坏,车胎瘪陷等问题,车辆内部是否干净整洁,油表、水位是否正常,所填公里数是否属实,如发现车况异常或填写数据不真实应及时上报,并有权拒绝接车使用,责任由前一位驾驶人承担。
5、驾驶人在离开公车时,需确认车门窗户全部关闭上锁后,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未关者,罚款50元/次。
6、公司车辆需出车、送货、接货等需告知总经理,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车辆。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一经发现,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私自外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车体损坏,由外借人承担所有责任并负责赔偿。
7、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报主管人员并请示总经理批准。如未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8、公司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无照驾车,酒后驾车,若出现违反交通规则,私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带、违规驾驶、违规停车等现象产生违章罚款时,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9、在驾驶过程中未按规范开车,出现违反交通规则,发生违章罚款,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追尾,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所有责任均由驾驶人承担。
五、附则
1、行政部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3
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各类车辆的管理、使用和保管。目的:
(1)规范企业内部车辆使用行为;
(2)加强车辆使用管理;
(3)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4)降低企业车辆使用成本;
(5)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内容:(1)车辆使用管理的基本要求;
(2)车辆使用审批制度;
(3)车辆保险管理制度;
(4)车辆维护管理制度;
(5)车辆保管管理制度。
责任主体:
(1)车辆使用责任人;
(2)车辆使用审核人;
(3)车辆保险负责人;
(4)车辆维护负责人;
(5)车辆保管负责人。
执行程序:
(1)车辆使用前申请审批;
(2)车辆使用期间管理;
(3)车辆使用后维修保养和保险管理;
(4)车辆等候和保管管理。
责任追究:
(1)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制度违规行为将会受到公司内部处罚和监管部门的惩罚。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内部车辆的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车辆使用成本、增强车辆安全和责任意识。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制定制度的目的、范围、依据及参考标准。
2.制定草案,并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
3.制定最终版本,在公司内部宣传和推广。
4.指定专人负责制度的监督检查和修订。
四、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
5.公司内部车辆使用政策规定
五、制度内容
1.车辆使用的管理原则
(1)遵守规章制度
(2)安全第一、节能环保
(3)公开、公正、公平
2.车辆使用的管理模式
(1)预定制度
(2)使用审核制度
(3)使用登记制度
(4)定期维护制度
(5)使用计划制度
3.车辆使用的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出行审批制度
(2)规范车辆使用登记制度
(3)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制度
(4)落实车辆事故处理制度
(5)强化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六、责任主体
1.总经理负责制度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修订。
2.人事部负责员工出行审核制度和车辆使用登记制度的'管理。
3.行政部负责车辆使用计划制度的管理。
4.财务部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管理。
5.安全部负责车辆事故处理制度的管理。
七、执行程序
1.车辆使用申请
2.车辆使用审批
3.车辆使用登记
4.车辆维护保养
5.车辆驾驶员管理
八、责任追究
违反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司的相应规定实施相关处罚措施,如情节严重,会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4
1、车辆由站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除值班车辆外,车辆管理软件 单位业务用车由办公室根据车辆与使用相对固定的原则进行安排,各科室分管领导亦按此规定相应安排科室出差等工作。
2、车辆加油,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油本,油本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对每辆车加油情况进行登记,司机每次加油完毕,及时将油本交回。
3、车辆维修由单位确定修车点,修车由司机向办公室主管领导请示同意后进行维修,无特殊情况,车辆不得在指定维修点以外地方进行修理。
4、无特殊情况车辆应严格实行专人驾驶,车辆管理软件 晚上及节假日车辆应于单位院内停放,特殊情况需要出车的应报主管领导同意。
5、站各科室及养护公司周末及节假日需出车的,由用车科室主管领导向办公室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办公室主管领导根据情况进行安排。
6、司机作为特殊岗位,应服从单位节假日出车安排,车辆管理软件 有事外出须向领导请假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7、司机对自己持有的.车辆资料应妥善保管。
8、司机应加强服务意识,经常保持车辆干净、整洁,不断提高驾驶技术,保持良好车况,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驶。
9、违反本制度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10、遇有重大活动及特殊情况所有车辆由办公室进行统一调配。
11、本制度自制订之日起实行。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5
1、车辆驾驶人员要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听从统一调度,服从工作安排。无出车任务时,应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单位作息时间。
2、遵守规章制度,依法安全文明驾驶,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保证证件齐全有效。
3、不得疲劳驾车、不得酒后驾车。
4、不得将自己所管理的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特殊情况,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并在办公室备案。
5、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按时出车。严格执行单位的请销假制度,请假期间,须将车钥匙交办公室保管。
6、因违章或证件不全等原因被罚款的.或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由驾驶员妥善处理,费用及相关处罚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7、注重形象,做好服务。注重个人仪表和言行,维护单位形象和利益。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车辆管理,做好车辆调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职责
公司的车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统一管理和调度,各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调用。
3范围
车辆安排遵照"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车辆仅限于规定区域内公务用车。
4车辆使用和管理
4.1车辆使用实行"先预约、后派车"制度。一般情况下,由车辆使用人于用车前一天如实填写派车单预约车辆,说明用车事由,由部门经理确认,经行政人事部审批后交司机出车。
4.2司机按派车单要求按时按指定地点出车;回公司后派车单交回前台核收,前台于每月底汇总一次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4.3司机出车期间应严守交通法规或地方停车规定,因人为造成的违章罚款由司机本人承担。
4.4在紧急情况下,司机可自行调配用车。如救人、救火等突发情况。
4.5不得公车私用。
5有关检修车辆的事宜:
5.1司机应在指定地点对车辆进行定期检修、验车,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5.2对于易耗材料、零部件等单件价值在______元以下的零件更换项目,可由司机先行决定购买、更换,事后申报、审批。
5.3车辆需中修、大修时,司机应提前三天以上申报,获批准后到指定厂家维修;特殊或紧急情况,经口头请示总经理同意后,可先行修理,事后补办有关申批手续特殊或紧急情况,经请示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后,可先行修理。
5.4有关车辆的年审等手续由司机负责办理。
6相关记录
6.1 《派车单》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7
一、车辆任务
1.1接送公司业务客户。
1.2生产需要用车。
1.3经批准的一般职员办理重要或紧急公务用车。
1.4上下班及加班用车。
1.5副总以上人员用车。
二、因公用车
2.1如需使用公司汽车需向人资行政部申请,申请人应详细填写《派车申请单》。
2.2除紧急公务外,当日的《派车申请单》应于上班后半小时内送至人资行政部,以便能在适合各申请人之使用情况下尽量合理安排,以充分保证各部门的用车。
2.3生产用车(检品、取送货)优先;财务部用车运送现金优先。
2.4车辆使用人应按申请用车时间准时出发。任何出发前等候二十分钟以上的用车或需要在目的地长时间等候的用车均应及时向人资行政部通报,以尽量避免影响其它工作。
2.5每次出车,用车人凭《派车申请单》乘车,司机按《派车申请单》的内容出车,并将里程表归零,任务完成后用车人确认里程并签字后,请司机填写其有关内容。司机应及时将《派车申请单》行政留存部分交给人资行政部。并准备下次出车。
2.6为了确保安全、合理调配车辆,长途出乘必须经部门经理和人资行政部经理批准,并提前一天申请。如无特殊理由当天的长途将不予批准。
三、紧急用车使用程序
3.1紧急用车系指发生下列情况时的'用车:
3.1.1需紧急救治的公司受伤、发病人员;
3.1.2紧急工作任务;
3.1.3重要客户临时需要;
3.2紧急用车可以不经申请,但须及时通知人资行政部,且事后补办《派车申请单》。
3.3若公司车辆已全部外出,则用车人可按公司有关规定搭乘出租车辆,但原则上以四公里以内乘公共汽车为准。
四、其他用车
4.1公司的客户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借用公司车辆,但须经公司人资行政部部长及总经理批准,并填写《派车申请单》。
4.2未经公司人资行政部长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任何人私用。
五、管理权限
5.1人资行政部负责车辆及司机的管理。
5.2非经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决定或指定,本公司其他员工不论是否持有有效驾驶执照,均严禁驾驶公司车辆。
六、安全规定
6.1员工加班需用车辆请尽早提前通知人资行政部。
6.2为保证行车安全和次日的工作,司机加班一般不得超过24:00。各位员工应从严掌握。因特殊情况申请24:00以后加班的,须经部门经理和人资行政经理批准,事前来不及申请的,次日应及时补办。
七、补充说明
此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人资行政所有,如有变更人资行政部将另行通知。
车辆管理员必须每天早晚各抄送一次里程表;每月汇总一次传人资行政部部长及财务部各一份。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车辆道路行车安全,确保交通管理工作持续有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相关文件特制订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项目部组织制定本程序并实施,安质部、综合办协助实施和具体落实。
1)贯彻有关交通安全的法规、条例和规定;
2)制定、修改项目部的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督促、检查、指导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4)负责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和督促整改;
5)负责车辆和驾驶员年度检审工作的组织和把关;负责组织驾驶员的专业培训、取证和员工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
6)配合劳资和人事部门对驾驶员的录用、辞退审查;
7)负责生产厂区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和调解,参与交通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8)负责有关交通安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统计上报。
二、车辆管理
1)公司对车辆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凡未达标的车辆禁止执行任务。
2)车辆办理证照、注册、变更、过户、改装、报废等业务时必须先经机务部批准,然后办理相关手续。
3)项目部节假日用车应经综合办批准。
4)综合办部应不定期对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修理.
5)长途车辆出车前应仔细检查车况,对驾驶员进行长途行车安全教育后方准放行。
6)驾驶员负责对其驾驶的车辆实行“三检制”,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对车辆及时进行维护、保养。
7)超常规物品运输应制定运输方案。
三、驾驶员管理
综合办负责制定驾驶员管理办法并遵照执行。
1)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管理。
各单位应严格控制违章和事故的发生。对各类交通违章行为,各部门、项目部应严格处理,并建立处理登记制度。交通事故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活动与安全学习。
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各项交通安全学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公司、项目部对长途车、大件车、危险品车的驾驶员要根据任务及路线按具体情况实行班、队、安全部门三级安全交底。每年进人冬季之前,公司、项目部应组织进行一次冬季安全行车动员会,组织驾驶员学习冬季安全行车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交通安全学习、竞赛、评比、培训应留下记录,以各考查。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9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
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业务、财务、行政部门人员外出办事时使用。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公司行政部门经理负责公司所有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公司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司车辆驾驶员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路况。如因驾驶员驾驶证问题造成的不必要损失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公司所有车辆的钥匙原则上应由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出车时,驾驶员应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驾驶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部门负责人,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明车辆已返回。如违反规定私自出车,或未签字的,一经发现负激励50元/次。
(4)驾驶员在离开车时,需确认车门窗户全部关闭上锁后,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未关者,一次负激励50元。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门经理批准。
(5)公司车辆需出车、送货、接货等由行政部主管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车辆。一经发现,负激励100元/次。
(6)未经公司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一经发现,负激励2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需提前一天到行政部门做出车辆使用申请,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根据情况具体安排车辆。
(2)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车辆使用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用途、来往目的地,公里数等记入并由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后,通知车辆驾驶员准备出车。如发现未做记录的,负激励20元/次。
(3)车辆驾驶员每次出车前需到公司前台做好登记,并填写好《车辆使用登记表》。漏登记的,负激励20元/次。
(4)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出车通知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的时间安排出车。
(5)公司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无照驾驶、驾车外出、驾驶员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等情况下,出现违反交通规则,发生违章罚款,交通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由驾驶员承担一切后果。
3.车辆管理:
(1)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定期清洗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发现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如发现问题,一条负激励20元/次。
(2)公务车外出加油需到行政部门登记《加油卡使用登记》领取加油卡后到加油站加油,使用完毕后,油卡需及时归还行政部。行政部门负责加油卡加油情况的查询,每月打出加油明细。如发现异常情况,不如实加油者,负激励元/次,情节严重者开除。
(3)在驾驶过程中发生故障,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公司行政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
(4)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年检工作,车辆的一切资料由行政部门存档保管,并在车辆保险,年检到期前通知车辆驾驶员,协助办理保险,年检等手续。如未按时年检及保险,由行政部门车辆档案负责人及司机共同承担损失。公司驾驶员务必了解本规则之一切内容;管理规则将根据实践的发展不断充实和修订。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使用车辆,保证工作需要,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负责学校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用,任何领导和个人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动用车辆,凡出车都要由办公室填写《车辆派出单》。
二、凡用车应提前向办公室提出,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用车。
三、车辆派出范围:
(1)校领导工作用车,要优先保证主要领导公务用车;
(2)有关处室或处室负责人因工作需要,由办公室合理安排用车;
(3)有关处室负责人及教职工因办理业务出差,所带物品或资料量大不便携带或夜间出差时,视具体情况可适当派车送站;
(4)财务人员去银行提取较大数额现金时可派遣车辆;
四、禁止公车私用。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外单位用车,一般不得借用,特殊情况需主管校领导批准。
五、厉行节约,加强油料管理,建立油料领用卡片,车辆维护维修和油料消耗统一执行单车核算,违章罚款一律不予报销。
六、驾驶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交通法规,爱护车辆,确保安全行车和车容整洁,严禁带病出车,严禁超载。
七、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入库,不能随意停放。
八、凡未经请示,随便出车或造成损失,由使用者负全部责任,并追究驾驶员责任。
九、租用车辆:如果需要租用营运车辆,由校长室或各处室自行联系营运公司。负责联系车辆的学校相关部门领导需向对方索取正式有效的营运证件(复印备查),与对方签订租用车辆协议,确保合法营运、安全营运,杜绝超载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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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规范车辆管理,合理调配车辆,提高办事效率。
2.0用车申请程序
2.1由用车人向所属部门负责人申请公务用车,经同意后填写《派车申请单》,并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名;
2.2用车人持《派车申请单》到行政部所属车辆管理部门申请派车;
2.3行政部所属的车辆管理部门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派车。如需派车,在《派车申请单》上签名并确定车辆。
3.0用车注意事项
3.1 用车人在得到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的派车认可后,将《派车申请单》交值班保安做记录后按所派车辆出车,《派车申请单》由保安保存。没有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的派车认可,保安有权拒绝车辆放行;特殊情况必须经副总以上领导同意方可无《派车申请单》出车,但必须在车辆返回当日补单;
3.2 保安每周一9:00前将上周的《派车申请单》交到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
3.3 车辆返回公司后车辆使用人与保安确认返回公司时间,行驶里程数并记录于《派车申请单》上,并对车容车貌进行检查;
3.4 出车后,中途调用,经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及时填好备用《派车申请单》,完成任务后,及时让有关领导补签,并交回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存档。
4.0车辆调度管理
4.1 车辆由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度。车辆钥匙交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专人保管,备用钥匙由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保管(或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其余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擅自配制车辆备用钥匙。否则,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4.2 用车部门用车时必须提前2小时提出申请(特殊情况除外),并先填写《派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后,方可到行政部申请办理,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按先后缓急调度车辆;
4.3 公司所属车辆非经总经理特别批示不能外借;
4.4 公司所属车辆除总经理或董事会成员外,必须由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其它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调遣车辆;
4.5市场部人员在处理客户投诉需要实地查勘时可以申请派车,其他情况原则上不予受理派车申请。
5.0 出车管理
5.1出车前必须检查油料是否充足;出车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驾驶证、行驶证、保险证、附加费缴纳证;
5.2 轿车乘员不得超过4人,否则车辆驾驶人员有权拒载。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被交通部门查处的,因此造成损失由车辆驾驶人员承担;
5.3 驾驶员必须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行驶、闯红灯或违反其他交通规则;
5.4车辆必须停靠在安全位置,严禁将车辆停靠在偏僻地段或禁停区域;并确认门窗已经关好、防盗设施启动后方可离开;
5.5 预计车辆将延期返回,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提前知会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
5.6 若非油料不足,不得在非公司指定加油点加油;在非指定地点维修,必须事前报备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
5.7 严禁将车辆交给非本公司人员、无驾照人员或非公司指定驾车人员驾驶,不得使用公司车辆教他人开车,一经发现处200元/人/次的罚款;
5.8 非经批准,严禁用公车以访客、业务、送样及处理客户投诉问题等名义探亲访友或办理私人事务,一经发现处200元/人/次的罚款;
5.9 车辆返回,车锁匙必须交放给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下班时间车辆返回公司时车锁匙交由值班保安暂管,不得携锁匙外出;
5.10 车辆返回后,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及时填写《费用报销单》;
5.11 小批量送货或小批量原材料采购及文件、送样等可以采取托运方式,一般不派车。
6.0 安全行车规定
6.1 为了行车安全,车辆驾驶人员对如下规定应认真贯彻执行。
6.2 行车中不准吸烟、饮食、不得与随车人员谈话或吵骂;
6.3 随车人员未上落安稳时,不准起步;
6.4 禁止在公共大巴站上落;
6.5 禁止车辆驾驶人员带病或疲劳行车;
6.6 驾驶车辆通过交叉路口或拐弯处要减速,在市区行驶时不准鸣响喇叭;
6.7 斜坡处停车时要拉好手刹,踩下驻车制动器(手波车挂低速档或倒车档),同时垫上三角木或其它有效物件;
6.8 雨天行车路滑和视线不好,要严格遵守安全行车规定和注意事项;
6.9 遇障碍物应提前作好减速准备,严禁到临危时才采用方向代刹车避让;
6.10 行车时严禁不踩离合器变换挡位(自动档除外);
6.11 严禁熄火滑行或利用惯性挂档;
6.12 出车前、行使中、收车后要注意检查车辆,发现车辆机件(如制动、转向、喇叭、灯光、雨刮器等)对安全行车有影响时,要及时报告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
6.13 未关好车门不准开车。车辆引擎盖上不准堆放杂物。不准边驾驶边打手机或做其它琐事;
6.14 严禁在车上存放散装燃油或其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6.15 不准在道路上加、放汽油或燃油;
6.16 不准瞒报交通事故或伪造事故现场;
6.17 驾车时不准故意挤迫他人车辆或超车后故意急停;
6.18 驾车时要注意掌握车辆、行人出行状态,发生交通事故或遇交通事故发生时应积极配合或协助有关人员处理;
6.19 不准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
6.20 收车后,应将车辆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坚持上锁;
6.21 坚持安全学习活动,吸取“一安、二严、三勤、四慢、五掌握”的先进经验。
7.0 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7.1 冷车发动:
应作好预热升温,车辆起步时的发动机水温必须在50℃以上,运行中发动机温度应保持在80~90℃。
7.2 车辆起步时应注意观察:
(1) 车辆四周和车下有无障碍物;
(2) 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3) 周围的车辆和行人动态。
7.3 冷车起步:
车辆起步时,应以低挡操作,循序换挡。不宜高速档位低速行驶,或低速档位高速行驶;运行中应注意行车安全,根据运行条件,合理控制车速,尽量以经济车速行驶。
7.4 车辆行进中换档:
车辆行进中应及时换档,对长坡、陡坡应提前换档,不得拖档、硬冲;下坡时不准脱档滑行;下长坡使用制动时间过长,应停车休息检查,防止制动鼓、蹄片过热,制动失灵。
7.5 行车中应注意观察:
行车中应注意观察掌握行人、车辆动态及道路、地形、气候、风向等情况,在情况不明,视线不良以及通过交叉路口、乍路、乍桥、急弯、铁路道口、隧道、胡同、陡坡或繁华市区时,应减速慢行或停车查明情况后再通行。会车时应预先选择宽阔路面,减速靠右交会,做到安全礼让行车。超车前方必须是宽阔无来车、人的路段,提前开启左转弯灯并鸣号示意,待前车开启右转弯灯并靠右让车后方可超车,在驾往分车道的道路上行驶时,应合理选择时机,借道超车。
7.6 车辆在特殊路况及气候条件下行驶:
各种安全附属装置必须齐全有效。行驶在夜间、风、雨、雾和塌方、飞石、水毁等恶劣道路时,凡装备不全或视线不良、情况不明的情况下,均不得冒险强行通过。
8.0车辆停放的规定
8.1 公司的车辆在非工作期间,必须在指定的区域内车头朝外停放。在其他地点临时停车时,须停靠道路右侧,不得在街道、公路两侧30m内相对停放,以免妨碍交通;
8.2 车辆发生故障停在道路中央时,应设法推移至道路右侧,夜间还须开危险报警灯或在车身后摆放反光设备警告标志;
8.3 在坡路上应避免停车,如因故必须停车时,要先选择路面较宽,使来往车辆可以及早发现的地点暂停。拉紧手制动,将前轮朝向安全方向。上坡挂一档,下坡挂倒档(自动波除外),并用三角木或石块塞住车轮,以免车辆滑动;
8.4交叉路口、弯道、桥梁、涵洞、乍路、陡坡、隧道、消防龙头、铁路与公路交叉点和危险地段20m以内,一律不准停车;
8.5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消防机关门口30m以内不准停放其他车辆;
8.6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的地段不准停车;
8.7车辆夜间不准在道路上停放,需临时停放时必须开示宽灯、尾灯、停车时驾驶员不准在车上睡觉,以免发生意外;
8.8因公出车需临时停车时,驾驶员原则上不得离开车辆,如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门。同时将车内物品或资料置放于后行李箱中。
9.0车辆的日常检查、保养规定
为了维持良好的车辆性能,在早上或冬天汽车行动前须启动发动机两分钟后才行动,确保行车安全,车辆驾驶人员应认真作好日常检查、保养工作。
9.1启动发动机前应做的检查工作有:
A. 检查散热器(水箱)中的水量;
B. 检查曲轴箱内机油平面;
C. 检查燃油箱内贮油量;
D. 检查电器设备各部位导线连接情况,检查蓄电池,必要时添加蒸馏水或电解液。
9.2出车前检查:
A. 检查行车执照,坚持三检四勤制,即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制动转向、喇叭、灯光、雨刮器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B. 听察发动机音响,检视各仪表工作情况,及燃料系、润滑系、制动系、冷却系有无漏油、漏水情况;
C. 检查汽车车身外部的整洁情况及牌照、灯光、喇叭、后视镜(倒车镜)、雨刮器等配备情况;
D. 检查转向机构拉杆和接头的连接情况;
E. 检查轮胎气压,并清除胎纹杂物。检查轮毂轴承,大王针是否松动;
F. 检查方向机的自由转向量是否符合规定;
G. 检查避震器、弹簧钢叉是否紧固有效;
H. 发动后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
I. 检查是否漏油、漏气;
J. 检查空调机、水泵的连接皮带是否松动;
K.检查随车附件是否齐全。
9.3行车途中:
A. 注意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
B. 注意有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
C. 方向机的工作状况,各连接机件是否牢靠;
D. 发动机和底盘有无异常响声和异常气味;
E. 检查制动装置的.作用是否完好;
F. 利用途中停车时间,检查制动鼓有无过热现象;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轮胎气压。
以上六点如发现问题,能修复的当场修复,如不能修复的,在不影响行车安全的情况下,可继续行驶,但在收车后必须到公司指定修理厂妥善处理。不能行驶的,要及时通知行政部协助处理。
9.4 收车后
A. 清洁汽车内、外部及底盘污垢;
B. 检查和补充润滑油、燃油;
C. 察听发动机有无异响或异常;
D. 检视灯光、信号、雨刮器等技术状况;
E. 检查制动系和轮胎气压;
F. 认真填写行车记录。
10.0车辆检查、保养、维修与审验
10.1 每日用车前由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机油、水箱、刹车、后视镜、轮胎气压、挡风玻璃、油箱等;
10.2 车辆外观与内饰必须随时保持清洁,一般将车辆清洁工作安排在用车完毕回公司后进行;
10.3 车辆驾驶人员对车辆不受损坏负有完全责任,在公司内对他人故意损坏车辆设施,必须提报行政部进行责任追究。行车在外时车辆使用人须妥善保管车辆,因自己操作不当而造成的车辆设施损坏,车辆驾驶人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10.4车辆驾驶人员在行车过程中如发生车辆故障或发现有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时,必须及时上报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同时须填写《车辆维修呈报表》,并由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具体安排车辆的检查、保养和维修事宜;
10.5 随时注意每部车辆行车公里数,于固定里程作好车辆例行保养,并保持记录完整性。
11.0未经审批同意用车,所发生交通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使用者应负全部经济损失;高速驾驶或违章驾驶或在高速公路上因违章而造成的伤亡,本公司不负一切责任。
12.0公司执行每月例行保养制度和每半年的二级维护制度。行政部须在规定日期将车辆送往指定车检所接受检验(季检或年检)。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对于车辆逾期未接受年检所受处分承担责任。
13.0所有车辆行驶证、保险卡、以及其他行车必备资料,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因车辆驾驶人员疏忽造成损失由个人承担。其他车辆资料由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妥善保管。
14.0为了使公司车辆能高效使用,节约能源,确保公司行政用车的正常运行,公司原则上不主张公车私用,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因私需动用公司车辆时须经总经理同意并告知行政部后方可借用,所用油料及其他费用由用车人自己承担。
15.0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15.1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首先救助伤员,使伤员得到及时救护,并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15.2 注意记录对方车辆车牌和驾驶证号,记录对方姓名、工作单位、电话、身份证号和住址;
15.3 记住对方车辆损坏部位和受损程度;
15.4 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并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联系电话和住址;
15.5 对模棱两可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能回答交通部门的询问;
15.6 除完全可以认定是己方责任以外,不能随意将责任揽于自身;
15.7 事故处理,交通部门有事故鉴定的,结合双方当事人责任大小与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大小进行处理。驾驶员个人承担部分=公司损失*我方责任大小*系数。公司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公司赔付对方费用、车辆维修费用、事故处理费用减去保险公司支付部分)和间接经济损失(因车辆不能正常使用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按照每天200元计算);
系数设定:以1000元为基准设定系数为0.3,每增加1000元损失系数降低0.01。
15.8 事故处理,保险公司不经过事故鉴定,直接全额赔付公司所有损失的,对驾驶员处理由公司领导在对事故进行调查以后讨论决定。
16.0 违规处理
16.1 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之一切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16.2 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将车交由无总经理批准的人员私用,每次罚款200元;
16.3车辆驾驶人员将车随意交由他人驾驶而发生的一切违规、车损等罚款与赔偿由当时车辆使用人负责。
17.0其他:
17.1保安人员不按规定核签《派车申请单》,每次罚款10元;
17.2保安人员每周一不按时上交《派车申请单》,每次罚款10元。
18.0本制度经总经理签署后即生效,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部分条款修改时亦同。
人力资源部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各种机动车辆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司公共用车。
二、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高管人员用车。
2、公司员工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联系业务、办差迎送。
3、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开会、办事人员。
4、机械、配件采购和物料运输。
5、员工工伤接送。
6、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
三、车辆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均有由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
2、所有车辆领用人都必须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车辆领用登记手续(无驾驶证不得领用车辆)。
3、车辆使用后,车辆领用人必须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并按要求注明用车人、提车时间、去向、用途、所用时间、使用公里数和使用前里程数等信息。
4、行政人事部必须登记所有用车的每月行驶里程、耗油量,并计算出耗油率。
5、对近似方向、时间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成本。
6、因工作用车,领用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再到行政人
事部办理领车登记手续,否则行政人事部有权不予配车使用。
四、车辆费用及违规管理:
1、每部车辆各配一个相应的加油卡,行政人事部负责核查各车辆使用人每部车每个月的行驶里程及耗油量,并进行计算出各车辆的耗油率。
2、所有车辆的违规、违章由相对应的车辆使用人自行承担,行政人事部负责审查。
3、所有车辆产生的责任不在我方的交通事故,需先自行处理相关手续和费用,并报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的赔偿费用不足部分,再由本人和公司各承担50%费用。
4、所有车辆产生的.责任在我方的交通事故,所有相关手续和费用,一切由车辆使用人自行处理和承担,公司概不负责。
5、所有车辆年检、保险和日常保养统一由行政人事部监管,负责通知相关用车人或用车部门负责人及时办理。
6、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固定地点,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车辆使用人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7、公司所有车辆维修和保养,由公司指定定点单位统一进行,行政人事部负责跟踪维修情况及修后车况。
8、用车人或用车部门提出车辆维修保养的,必须提交维修保养申请单,由行政人事部核实检查车况,核准维修部位或需更换配件的准确名称,再登记备案。
五、驾驶人管理
1、禁止无证驾车,或给无驾驶证人员行使。
2、禁止酒后驾车。如因上述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公司车辆使用人严禁公车私用。
六、车辆相关文件管理:
1、所有车辆相关文件资料都必须上交行政人事部统一登记管理。
2、行政人事部负责建立车辆管理档案。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13
1、车辆相关费用报销必须实事求是,一经发现并证实乱报费用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2、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现场结算,费用报销经驾驶员及财务审核后,分管领导签批后定期报局主要领导审签后报销。
3、车辆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费等费用,车辆责任人每月集中一次报销。严禁大手大脚,损公肥私,经核实属实的,从严处理。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车辆管理,本着降低使用费用、又满足用车需求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车辆特指川豪企业成都地区的行政办公用车,具体包括长安川ASV728、长安川APA683、商务车川AYB548、奥迪川APQ121。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川豪企业成都地区所有车辆的管理,各分支机构的车辆管理可参照本办法,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是车辆管理的唯一归口管理部门。
第五条管理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修正公司车辆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第一责任人为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
二、负责对公司车辆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第一责任人为各责任驾驶员。
三、负责购买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养路费及缴纳其他相关费用,并与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保持友好关系和联系,第一责任人为车队队长。
四、负责公司车辆的安全教育及事故处理,第一责任人为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
五、负责车辆购置及办理相关手续,第一责任人为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
六、负责责任驾驶员的交接车登记手续,对离职责任驾驶员的车辆进行验收,第一责任人为车队队长。
七、负责建立健全车辆技术资料档案,负责建立各部门车辆使用台帐,并对各部门用车实施动态管理,第一责任人为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
八、负责公司所有车辆调度,第一责任人为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
九、负责费用管理,第一责任人为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
十、负责其他与车辆相关的事宜,第一责任人为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六条用车申请
一、原则上,各部门用车必须在前一天下午17:00前申请。由用车人填写《川豪企业派车单》,经其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三楼前台统一调度。
二、车辆统一调度前,须由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批准。
三、公司车辆因公要离开大成都范围的,须报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
第七条车辆调度
一、一般情况下,除奥迪外,其他车辆的调度全权由行政人事部三楼前台负责,严禁任何人和任何部门擅自调配车辆。
二、调度人员须根据各部门用车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和事情的轻重缓急,对各部门用车做出统筹安排。
三、调度人员须全力配合和协调各单位的用车需求,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脱,或不予支持和配合。
四、调度人员在安排车辆时,须优先保证财务取、送款、量房、货物运输、机要件和急件的取送、重要客人的接送以及工程用车。
五、特别说明:
1、奥迪川APQ121主要为罗总用车和用于经销商接送,以及经罗总批准的其他用途。
长安川A-SV728主要是用于家世界部门货物的运输和派送。
长安川APA683在周一到周五主要是用于工程部工程方面问题的处理和解决。
商务车川AYB548主要用于周六、周日的公司活动和平时市场部、设计部样板房量房。
2、公司总裁有权随时征调公司所有车辆。
3、若无特殊情況,尽量避免中午或晚上派車,以保证责任驾驶员有充足的休息时间,调度人员有权要求责任驾驶员在接到派车单后在规定时间內出车和在规定时间内返回,以避免延误其他部门的用车需求,对未按要求执行者,调度人员有权进行处罚。
4、原则上,一环路内、设计师开工、交底都不予派车,如遇紧急情况时有客户在场的,需客户签字确认或用车部门的负责人签字、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或其授权人)确认后方可派车,并务必在送到后立即返回。
第八条车辆使用
一、所有车辆责任驾驶员必须接到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川豪企业派车单》后方可出车。
二、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各责任驾驶员必须随时检查车辆的关键部位(比如灯光、转向、刹车、机油、轮胎等),若有问题及时书面报告,以便提前进行保养和维修。
出车前,责任驾驶员必须应对水箱、机油、油量、刹车、刹车灯、大小灯、电瓶液、轮胎、车身外观、发电机皮带等部件做基本检查,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出车后,要检查存油量、气量,发现存油、气不足时,应立即加油、气,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气。
三、责任驾驶员必须随时对车辆进行内外部清洁,并有权要求任何人不得在车内吃东西、吸烟,以保持车辆内外部的清洁卫生。
四、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修理。
五、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用车人不得要求责任驾驶员开往其它的地方,若情况特殊,用车人必须向调度人员说明原因。
六、在车辆使用过程中,责任驾驶员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担。
七、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将车辆转借、与人调换,更不得交与他人驾驶。
八、未经同意将车开出办事或作他用的,一律重罚。
九、未经同意擅自出车造成交通事故的,所有经济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责任驾驶员承担。损失金额较大时,先由保险公司赔偿后,公司有权再向责任驾驶员追赔全部损失。
十、工作期间,员工因重病急诊、重病住院必须用车的,经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同意后,调度人员应及时派车,并免费为其提供使用服务。
十一、公司员工因私用车,需报经成都地区行政人事经理同意、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后方可安排,并按以下标准收费:
1、面包车收费标准:2.0元/公里(总裁特批不收费的除外)。
2、商务车收费标准:2.6元/公里(总裁特批不收费的除外)。
员工因私用车,按实际发生的行使公里数,报经成都地区行政人事经理确认、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后,将相关费用交纳到成都地区财务部,并知会车辆调度人员。
以上收费标准根据成都市物价和市场行情不定期做调整。
十二、车辆使用任务结束后,以及节假日,责任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严禁任何人和任何部门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其他地方停放,否则一律重罚。
十三、责任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所有证件复印件留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存档备查)。证件不完备或失效,取消驾驶资格,并报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知晓。否则出车后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驾驶员自行承担。
第九条使用登记
一、车辆使用前,责任驾驶员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不相符的应及时告知一楼前台作好记录后方可出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并标明时间、地点、用途、相关费用(如过路、过桥费)等,登记在《车辆行驶记录表》上后,请用车人签字确认。
二、每月3号之前,责任驾驶员应将上月《车辆行驶记录表》交一楼前台进行确认、汇总和统计,若经所有用车人确认后的车辆里程记录与车辆实际里程数不符,则超出部分按本办法第八条第十一款之收费标准计算后由其责任驾驶员承担。
第四章车辆保养、维修
第十条车辆保养
一、车辆的保养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定期保养,保养时责任驾驶员应在现场作监护人,不得离开或委托他人代替。
二、车辆需要保养时,责任驾驶员必须填写《车辆保养申请单》,注明保养时间、保养内容、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等,经车队队长确认、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如发现车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报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知晓并进行相应处理,否则责任驾驶员自行承担对由此引发的后果。
四、责任驾驶员要定期保养车辆,定时检查、更换机油并记录更换机油里程,认真做好出车前、收车后的检查保养工作,保持车辆处于完好的技术状况,延长车辆使用寿命。
五、责任驾驶员应每天早上10点前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第十一条车辆维修
一、公司车辆的维修,须指定修理厂,定点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的正规修理厂。若需更换修理厂家,须报经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同意。
二、车辆需要维修时,责任驾驶员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注明维修需要的时间、维修内容、大致费用(维修费用须事先与维修厂家交流,获取准确报价)等,经车队队长确认、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在车辆维修过程中,责任驾驶员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维修申请表》不相符时,应和修理厂核实。车辆修复后,责任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检验合格后方可在修理结算单上签字。
四、责任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详细记录检修情况。
五、每月1日,车队队长应对所有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并填写《车辆例行检查月报表》,报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备案。
六、车辆外出时发生故障,应及时向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汇报,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须根据其故障维修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决定修理地点。
七、因操作失误或保养不善造成车辆损坏的,将追究责任驾驶员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五章费用管理
第十二条油耗费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持加油、气本(卡)在指定地点加油(长途除外),责任驾驶员必须在《车辆行驶记录表》上作好相关加油记录,以便进行相关结算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在外加油,否则费用自理。特殊情况须报经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同意后方能加油,并在发票背面写明原因交车队队长确认、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后方予以报销。
二、所有车辆的耗油量必须按核定标准进行报销,车辆耗油量标准每半年核定一次,由车队队长与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共同核定。
三、所有车辆耗油量不得超过核定标准的'105%,超出部分由责任驾驶员自行承担。
四、每月初,所有车辆责任驾驶员必须就本车上月度使用情况、行使公里数、耗油量等情况进行汇总,并报送三楼前台进行汇总。
五、所有车辆的使用情况、行使公里数、耗油量等情况每月分析一次,由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
六、因公外出在异地加油的,责任驾驶员凭派车单、出差申请单、加油发票由车队队长确认、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后后方予以报销。
第十三条保养、维修费用
一、车辆保养、维修费用在100元以内的,由车队队长确认、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批后即可进行。
二、车辆保养、维修费用在100元(含)-300元范围内的,由车队队长确认、成都地区行政
人事部经理审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即可进行。
三、车辆保养、维修费用超过300元(含)必须报总裁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报销车辆保养、维修费用时,必须提供相关明细,责任驾驶员、车队队长必须共同签字确认,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其他费用
一、其他费用包括国家规费(养路费、保险费、五路一桥等)、洗车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
二、车队队长负责车辆年审,其所有费用(包括车辆使用税、保险费、养路费、年审费用、其它杂费等)的申请、报销由其负责。
三、停车费、过路过桥费等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报销,但均需车队队长签字确认。
四、费用在100元以内的,由车队队长确认、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批后即可进行。
五、费用在100元(含)-300元的,由车队队长确认、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即可进行。
六、费用超过300元(含)必须报总裁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五条费用报销
一、上述费用的报销,将按成都地区各单位在用车过程中相关费用的实际发生由财务中心或成都地区财务部进行分摊。
二、责任驾驶员报销各种票据时,必须在票据背面写上日期、车号、事由及停车地点并与使用人共同签名后当月报销。
第六章事故管理
第十六条车辆事故处理
一、事故发生后,责任驾驶员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报警,积极协同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和向公司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汇报。
二、接到事故报告后,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应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协助交警收集资料,协调并处理现场工作。并应立即向总监报告,通知保险公司迅速赶往肇事地点勘查处理。
三、在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责任划分后,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应在两天内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上报公司,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四、事故发生后,若有伤患,应先急救伤患,而后查勘现场。
五、相关人员在处理事故时,应尽量寻觅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明其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或车牌号等。
第十六条车辆事故责任划分和损失承担
一、本公司汽车肇事责任划分,以交警事故大队事故勘查结论为准。
二、因责任驾驶员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由责任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并将依据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的责任驾驶员的法律责任和有关规定,对责任驾驶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因车辆原因或所运输的货物原因造成事故的,由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按实际情况进
车辆使用及管理制度15
1、用车做到“二优先”,即:优先接待客商用车、优先局领导公务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使用,力争做到不因车辆调配影响工作。
2、节约公务车辆运行成本,尽量减少车辆外出次数,相对固定工作人员因公在县内办事的`车辆安排时间,一般情况下为每天上午的11:00,下午的4:00,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安排车辆外出。
3、严格控制长途用车,因外出招商确需长途用车的,由用车人填写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局办公室备案。
4、应急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
5、公车外派使用期间,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车辆停放规定,严禁将车辆停放在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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