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信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信用管理制度1
摘要:简要阐述了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分析了目前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经营管理目标偏差、基本管理职能欠缺、应收账款管理滞后、信用管理方法落后等问题,提出了“建立合理的信用管理组织机构,改进销售/回款业务流程,建立全过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基本解决方案。
关键词:企业管理信用管理体系信用管理职能信用风险管理
一、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性
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质是以契约为基础的信用经济,信用经济的主体是各式各样的企业,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社会信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成为企业长期发展的核心和基础,也是国内企业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根本保障,对企业自身的发展和社会信用制度的完善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一)信用是市场交易活动的基本前提
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活动需要建立一个能够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和规范市场交易的信用制度。良好的信用关系是企业正常经营与市场健康运行的基本保证。没有信用,企业不可能正常经营;没有信用,市场不可能健康运行;没有信用,市场经济不可能健康发展;没有信用,宏观经济政策不可能顺利实施。
(二)信用是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
市场经济越发达,企业活动范围越广泛,信用就越重要。从企业整体看,信用是企业形成凝聚力并且发展壮大的基础,没有了信用,企业无法发展壮大;从企业融资看,信用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条件,如果企业信用缺乏或者信用制度不健全,就不可能顺利融资;从市场交易看,企业只有诚实守信,才能在市场树立良好的形象,受到客户和消费者的信赖和欢迎,才能赢得更广阔的市场。因此,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改善企业信用状况,提升企业信用等级,对于企业抵御市场风险,改善企业融资条件,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做大做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由此可见,企业有必要对信用管理体系进行改革或完善,一是企业外部信用体系的管理,二是企业内部信用体系的管理。这里笔者仅就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提出个人的一点想法。
二、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
随着以解决产权问题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我国企业面临的更为严峻和紧迫的问题是,基础管理落后,无法适应当前买方市场和信用经济的要求。特别是在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今天,信用经济更是成为当今世界的主流。
当前我国市场信用体制相对比较落后,使得很多在B2B平台上开展的商务活动难以兑现,线下付款势必存在着债务拖欠和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的问题,影响了企业发展。为了有效规避商务活动中的兑现风险。企业有必要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这也是每个企业微观经营管理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
(一)问题分析
在传统经济体制下,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在计划与行政管理之下进行的,企业之间(包括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交易大多是在同一个所有者或管理者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的,企业无须过多关心信用和风险问题。进入市场经济体制后,企业变成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自主经营的经济主体。这时沿袭传统管理体制的企业,其信用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的欠缺开始暴露出来,并逐渐成为制约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瓶颈。当前,我国大部分企业在信用管理方面存在着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经营管理目标的偏差。近几年来,我国许多中小企业在发展上大致都经历了以下过程:初期资金高投入,销售额高增长,后期则低回报,甚至出现经营危机。在买方市场和赊销方式下,一个企业如果过份注重销售业绩的增长,虽然能快速扩大账面销售额,但其背后的财务状况却不容乐观,应收账款上升,销售费用上升,负债增加,呆账坏账增加,利润随之下降。这些问题的根源就是企业经营管理目标的偏差。有的企业管理者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业绩考核,不顾企业长远利益,一心追求眼前利润;有的企业迫于市场竞争压力,单纯追求销售额增长,偏离了最终利润这一企业最主要的目标。企业经营管理目标发生偏差,使企业的信用大打折扣,信用管理自然名存实亡。
2、基本管理职能的欠缺。在我国企业现有的管理职能中,应收账款的管理职能基本上是由销售部和财务部这两个部门承担的。然而在落实应收账款的过程中却常常出现由于职责分工不清而导致两个部门相互推托的现象,这样就使得应收账款的处理效率十分低下,甚至出现管理真空。基本管理职能存在欠缺,使这两个部门由于管理目标、职能、利益和对于市场反应上的差异,都不可能较好地承担起企业信用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的职能。
3、应收账款管理的滞后。我国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重点是如何“追账”。有些企业的销售人员、财务人员耗费大量精力参与讨债,有些企业甚至专门成立了追账机构,但收账效果并不理想。主要原因是,这些企业忽视了交易之前和交易过程中的信用管理,将应收账款管理的重点放在“事后收账”,结果使应收账款得不到合理的控制,还花费了数倍于应收账款正常管理的成本,损失惨重。应收账款管理明显滞后,使企业一时无法收回账款,使得各方面的资金周转不开,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甚至面临倒闭的境地。
4、信用管理方法的落后。在目前销售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上,我国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很好地掌握或运用现代先进的信用管理技术和方法。比如对客户的信用风险缺少评估和预测,交易中往往是凭主观判断作决策,缺少科学的决策依据。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由于缺少信用额度控制,往往是重权力而不重职能,一旦出现风险问题又相互推卸责任。在账款回收工作上更是缺少专业化的方法,在销售提成的激励下,业务人员拉到大量订单之后寄希望于一些缺少专业技能的人员去收账,企业最终只能品尝大量呆账造成的苦果。
(二)基本解决方案
企业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以上信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建立合理的信用管理组织机构。目前我国企业在组织机构及其职能设置上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竞争及信用管理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企业最高管理决策层缺少对信用决策业务的领导和控制;信用管理职能划分不清,大多是支离破碎地分布在销售和财务部门,其结果往往是只重权力不重职能;部门内部管理目标、职责和权力不配套,而且部门问在信用管理上缺少协调和沟通;缺少独立的信用管理职能和专业化分工
针对上述管理现状及未来企业管理现代化的要求,提出如下解决方案:
(1)企业应当建立一个在总经理或董事会直接领导下的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或设置信用监理),有效地协调企业的销售目标和财务目标;同时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科学的风险制约机制,防止任何部门或各层管理人员盲目决策所导致的信用风险。
(2)将信用管理的各项职责在各业务部门之间重新进行合理分工,信用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等业务部门各自承担不同的信用管理工作,必须按照不同的管理目标和特点进行科学的`设计。例如,在传统上销售人员垄断客户信息的问题,必须通过各部门问在信息收集上的密切合作以及信用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加以解决。
(3)一些企业已成立的追账机构(如清欠办)应划归信用部统一领导,更加专业化地开展工作。首先,在业务程序控制中强化信用风险控制环节,使各部门分工协作,尽量减少信用风险带来的损失;其次,实现对客户信用管理的职能化、专业化,主要是对客户资信进行管理,对交易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全方位地进行客户信息搜集、评估和监控;再次,在有客户来访时,信用管理部门负责将公司的信用情况向客户进行说明展示,以促进有效销售;最后,信用管理部门通过对各部门人员的培训,形成企业内部对客户信用风险的共识。
2、改进销售/回款业务流程。现代企业管理在传统职能分工的基础上,更加注重部门间的协调作用和流程设计。例如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的业务流程再造和ERP解决方案就充分体现了这种管理趋势。销售/回款业务流程是企业关键性的业务流程之一,最为重要而且复杂。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可以有效地将企业销售和回款业务活动中的各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流程设计的方法,跨职能部门地实现销售业绩增长和降低收账风险这两个最基本的目标,从而为企业带来较大的利润增长空间。(笔者在这里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应用ERP专业管理软件来实施对企业内各流程的掌控。)
实行全程信用管理模式需要建立和改进的业务流程包括如下一些基本项目:客户开发与信息搜集业务流程;客户信用评级业务流程;订单处理与内部授信业务流程;销售风险控制业务流程;款回收业务流程;债权处理业务流程。企业通过上述各项业务流程的建立和改进,将在销售/回款这一企业最重要的价值链中获得较大的增值,其中卖方(企业)信用控制能力的提高和买方(客户)信用风险的降低是使各项业务流程得以改进的关键。比如某公司就是应用ERP管理软件对信用实行良性管理。他们把事先想好的信用评估方式写入程序,使其产生一个新的专门用于信用评估的程序,该程序包括企业所需要的客户信用资信。
3、建立全过程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实际经营管理过程中,一些企业不能很好地实施信用管理,是因为缺少一套比较完整而科学的信用管理制度。比如,许多企业不断颁布各种应收账款的管理规定,但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以至于不得不朝令夕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究其原因在于相关的规章制度没有系统化的设计。企业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制定信用管理制度方案。
(1)事前控制一一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客户既是企业最大的财富来源,也是企业最大的风险来源。为了搞好企业信用管理,企业必须首先做好客户的资信管理工作,尤其是在交易之前对客户信用信息进行收集调查,实施风险评估,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这些工作都需要在规范的管理制度下进行。目前我国许多企业需要在五个方面强化客户资信管理:客户信用信息的搜集、客户资信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客户信用分析管理、客户资信评级管理以及客户群的经常性监督与检查。
(2)事中控制——赊销业务管理制度。企业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信用风险主要是由于销售部门或相关的业务管理部门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缺少规范和控制而造成的。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对客户的赊销额度和期限的控制。一些企业在给予客户的赊销额度上随意性很大,销售人员或者个别管理人员说了算,结果往往被客户牵着鼻子走。实践证明,企业必须建立与客户之间直接的信用关系,实施直接管理,改变单纯依赖于销售人员“间接管理”的状况。因此,必须实行严格的内部授信制度,这方面的制度化管理应包括三个方面:信用政策的制订及合理运用、信用限额审核制度以及销售风险控制制度。
(3)事后控制——应收账款监控制度。关于应收账款管理,许多企业已制订了一些相应的管理制度,但是我们在实际经营管理中,这些制度还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环境和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少管理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改进这方面的管理主要应在如下四个方面制度化:应收账款总量控制制度、销售分类账管理制度、账龄监控与贷款回收管理制度以及债权管理制度。
三、结论
我国加入WTO已经快7个年头了,如今的中国企业面对国内市场的逐渐开放,市场竞争的加剧,老的套路已经不能适应现在企业发展的需求。长期以来的“三角债”使很多企业尝到了不讲信用的苦果,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刚进入21世纪的时候,中央开始重视诚信这一话题,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信用国家”的口号,可见,讲究诚信非常重要。而企业信用从某种意义上说代表着中国的信用,在网络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企业信用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们重视起来。完善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将是中国企业未来发展的关键。正所谓“人无信而不立”,企业无信,又谈何发展壮大呢?从长远看,企业只有解决了自己的信用问题,才能立足于国内市场,走向世界市场。
信用管理制度2
一个健全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应包括信用管理部门、信用管理职能、信用管理政策、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等。
1、信用管理部门
一个良好的信用管理部门应当符合以下标准:信用管理部门在利益上能独立于销售业绩奖惩而提供自己的意见;信用经理在权责上能协调销售经理与财务经理在管理理念上的冲突,信用管理人员在业务上能提供专业化的观点和方法,信用管理部门的操作能被企业各相关职能部门所接受。
目前,国内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大多分散在财务或销售部门,或直接由财务部门负责,或直接由销售部门负责,因而缺少明确的信用管理目标和职能界定。为了强化信用管理工作,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立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从事专门的信用管理工作,并协调财务和销售部门之间的关系。信用管理部门应由独立的信用经理负责,同时企业还应设立一个由高层管理人员组成的信用监控委员会,负责领导和考核信用经理。此外,企业还应相应制定信用监控委员会、信用经理和信用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以明确各自的职责。在实务中,可以考虑将信用管理部门设在销售部门办公,因为销售人员和信用管理工作联系非常密切,这样做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
2、信用管理职能
设立了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就要明确其管理职能。信用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客户信息管理职能。即全面收集并定期更新客户的经营信息、财务信息和交易记录;建立和维护能按多种方式检索的客户数据库,并向企业相关管理人员以及财务和销售等部门提供客户信用信息的查询服务和分析服务。
②客户信用分析职能。即定期对客户的资信状况和信用额度做出科学的分析、评估和决策。
③应收账款监控职能。即以账龄分析为基础,多角度分析欠款记录跟踪整体的欠款规模和各客户的动态欠款水平,并以此为据调控企业整体的信用政策。
④拖欠账款追收职能,即通过债务分析技术对逾期账款进行原因诊断和收款策略调整,以有效处理拖欠账款。
3、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具体表现为客户信用等级评估制度。客户资信管理制度通过系统地建立客户考核档案,充分发挥信用管理人员的专业才能,使企业对客户的`信用管理逐步趋于科学化规范化,达到既从与客户的交易中获得最大收益,又将客户信用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的目的。
4、信用管理政策
赊销是市场经济中企业为加强竞争扩大销售,开拓市场而选择的一种商业信用,而信用管理政策是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选择信用管理政策时,一般需要考虑应收账款占用水平,市场竞争程度,产品销售状况、信用管理能力及客户的信用等级。信用管理政策一般由三个要素构成:
①信用标准政策。信用标准即评价、证实和判断客户信用状况的标准,一般包括客户的品质、偿债能力、财务能力、提供的担保品和经济情况等五方面内容。
②信用条件政策,包括确定合理的信用期限政策和合理的现金折扣政策。
③收账政策。企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宽严适度的收账政策。
5、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很多企业对应收账款管理只注重事后的强行收账,而缺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因此,企业必须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以科学手段防范交易风险,规范赊销管理,控制应收账款规模,加快资金周转,提高市场竞争力。
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账龄管理、跟踪管理和考核管理等内容。其中应收账款的考核管理是应收账款监控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销售人员制定一套应收账款考核指标,如平均收账期、应收账款回收率、坏账与销售额的比率等,并对每项指标制定一个考核标准,依据考核标准确定不同的奖罚比率,进而确定对各个销售人员的奖罚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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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查财务。各项经费的支出,必须按《经费开支标准》和《经费年度预算计划》办理。
2、各项财务收出,每类收入都应开具财税部门监制的合法的.票据,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每笔支出报销单据都应按规定进行严格稽核。稽核人员应严格审查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合法、真实、是否有经手人签名,说明用途。实物的票据,是否有保管员签名。
3、报销人员应把稽查过的原始凭证送校长或总务主任审批、签字,方可到出纳处报销。
4、审批过程中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原始凭证,出纳有权拒绝付款。情节严重的扣留原始凭证,并报告校长。但校长坚持要支付,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上级领导汇报。
5、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在未报出之前进行稽核,如有差错应及时纠正保证质量。
信用管理制度4
1、定期组织企业中层以上人员进行合同法律法规学习,每季度学习计划不少于一次,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并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安排学习内容。
2、企业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参加法律法规学习。信用(合同)专兼职管理人员需经过合同法规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书。
3、分管信用(合同)工作的负责人和信用(合同)管理有关人员要定期组织活动,结合工作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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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信用观念,提高信用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要牢固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建立公司信用文化,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内部信用管理体系。要从加强内部信用建设入手,通过加快公司改革步伐,增强内部信用管理责任制;强化公司外部的资信管理,通过建立严格的信用约束机制,来规范公司信用,构筑公司信用基础。
第二条 抓好公司质量信用建设,逐步建立推广标准化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推进标准化服务,开展争创名牌企业活动,全面推进我公司的`质量信用建设。
第三条 进一步增强依法纳税的意识,提高企业的纳税信用。
第四条 以增强信用意识为重点,大力普及信用知识,宣传以诚实守信为行为准则的诚信理念和道德情操,倡导“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氛围,为公司的健全发展营造和谐信任的环境,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的良好氛围。
第五条 建立“四不”承诺公约,把“不逃避债务、不违反合同、不逃税骗税、不做假帐伪帐”作为公司基本的经营。
第六条 建立公司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全程信用管理模式。从建立公司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入手,通过强化事前管理――资信控制,事中管理――合同管理与客户投诉管理,以及事后管理――应收帐款及售后服务监控,从而全过程地控制公司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信用风险。
第七条 会员信用的收集与记录:从政府公报、奖惩公告、媒体报道、会员反馈等渠道,收集会员单位诚信信息,包括会员注册信息,资格信息,商业信誉信息等,按行业分类记录整理。
第八条 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单位,我们将优先选为推荐企业,帮助其宣传并促成很多贸易机会。
第九条 健全会计制度、加强管理、严格客户投诉管理、信守合同、依法足额纳税。
第十条 要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自觉接受工商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建帐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帐外设帐,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禁止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建立内部财务管理。
第十一条 建立信用管理的内部机制,使其涵盖公司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使信用道德、理念渗透到公司的各个方面。
第十二条 在全面推行质量管理的基础上,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
第十三条 遵守信息行业法律、法规,确保客户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向客户提供规范化、人性化的服务,信守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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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管理制度6
第一节 财务管理概述
一、财务及其财务管理
在实际工作中财务与会计常常密切联系,难以绝然分开,但是两者在绪多方面存在着区别:会计侧重于对资金及其资金运动的核算、监督,是对企业财务活动的纪实性的描述,财务则主要关心如何取得资金、如何运用资金、如何处理由财务活动而引起的各方面经济关系,它侧重于财务的前瞻性的筹划、运作中的调节、控制和关系的协调。(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是筹资、投资、营运资金、收益分配四个方面的管理;财务管理的工作五个环节有预测、决策、预算、控制和分析;财务管理的外部环境有:经济环境、法律环境和金融环境。)
信用社财务活动主要有:
1、资金筹集;
2、资金运用;
3、成本支付;
4、收入取得;
5、利润形成及分配。
由财务活动而引起的各方面的经济关系表现在:
1、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接受投入资本,为投资者保值增值,对投资者支付投资报酬的关系。
2、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按合同规定借入资金并按期清偿本息的关系。
3、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按合同投放资金并按期收回本息,互助互利的信贷关系。
4、与同业之间的关系:资金拆入和拆出,业务委托和受托中的本息,手续费清偿,资金互助,相互竞争的关系。
5、与中央银行之间的关系: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信贷政策、借入资金、缴存存款准备金、备付金的关系。
6、与县级联社之间的关系:投放股金、接受服务、分享红利的关系。(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错位)
7、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关系:及时足额缴纳税款,接受强制、无偿参与分配的关系。
8、与职工之间的关系:职工履行岗位责任,信用社合理分配工资福利的关系。
财务关系的实质是物质利益关系。处理好关系的原则是严格遵守国家金融财政法律法规、人民银行金融规章制度和责、权、利相结合。
总而言之:财务管理是主要利用价值形式对信用社所从事的财务活动进行管理,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既体现了信用社业务的开始,又体现了信用社业务的终结,贯穿于信用社业务的全过程。
二、财务管理体制
信用社的体制特征是整体大、单个小、多级法人制度。由此表现在财务管理体制上总的说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1、统一领导
由中央银行总行农村合作金融监督管理局(农金局)和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总办),依法行使对全系统财务管理的领导权。财务制度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中央银行统一制定。
2、分级管理
各省的信用社管理部门可根据辖内情况,对农金局和总办的财务管理办法进行补充,并报农金局和总办备案。
实际操作中可分为:内部管理体制和外部管理体制。
1、内部管理体制
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前提下,实行主任负责制,同时接受广大社员的民 主监督和管理,有关重大财务事项须经民 主管理组织研究决定,并定期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其财务状况。
2、外部管理体制
从1993年财务制度改革时起,规定了信用社财务工作由各级税务部门主管。
三、信用社经营的基本原则
1、独立核算
信用社在财务核算上,一般以具有法人资格的基层信用社为单位单独核算盈亏,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业务状况表(现金流量表)。
2、自主经营
信用社为了实现经营目标,避免资产风险,必须具有货币商品经营者所拥有的全部权利及实现它们的高度自主权,不受地方政 府或部门的干预,不奉命贷款,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政策自主选择投资项目,决定贷款与否,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风险责任。
3、自担风险
信用社必须独立承担经营风险。一般来说,信用社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国家风险。信用风险是主要的。
4、自负盈亏
信用社作为经营者享有自主经营带来的利润,也要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财务管理目标
农村信用社是由农民入股、社员民 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其经营受国家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和农村金融分工协作政策的导向及制约,必须先讲社会效益(支持“三农”和保证贷款的50%以上贷给社员等),再讲企业效益。
信用社财务管理的最优目标是实现其价值最大化。这里的价值可理解为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它是信用社整个工作的核心与灵魂。围绕这一总体目标而展开经营活动的效益性、流动性、安全性目标可看成是信用社财务管理的子目标。
五、规范信用社财务管理的法规、制度
规范信用社财务管理的法规、制度很多。贯穿于信用社经营的全过程,主要有国家金融财政法律法规、人民银行金融法规制度以及各省、各地体改办的制度等。
1、国家金融财政法律法规
①商业银行法(1995年5月10日)。本法目的: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②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修订)。本法目的: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利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③企业财务通则(1993年)。本通则目的: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
④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xx年11月27日财部发布20xx年1月1日暂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
⑤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1993年)。本制度目的:规范金融保险企业财务行为,促进各类金融保险企业公平竞争;
⑥担保法(1995年6月30日)。本法目的: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
⑦票据法(1995年5月10日)。本法目的:规范票据行为,保障票据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20xx年5月16日)。
2、人民银行金融法规、制度
①贷款通则(1995年7月27日)。本通则目的:规范贷款行为,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贷款质量,加速信贷资金周转;
②支付结算办法(1997年9月19日)。本办法目的:规范支付结算行为,保障支付结算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速资金周转和商品流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③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20xx年1月1日施行)。本办法目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规范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
④农村信用社管理规定(1997年)。本规定目的: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规范农村信用社行为,保障其依法、稳健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⑤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管理规定(1997年)。本规定目的:加强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监督管理,规范县联社行为,充分发挥县联社的职能作用,促进农村信用合作事业健康发展;
⑥农村信用社会计基本制度(1998年)。本制度目的:规范和加强农村信用社的会计工作;
⑦农村信用社出纳制度(1998年)。本制度目的:加强农村信用社出纳工作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切实保障现金安全;
⑧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及规章制度处理的暂行规定(1998年)。本规定目的:严格执行各项金融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障农信社资产安全;
⑨对金融机构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等问题定性的'说明(1998年8月)。对乱用会计科目、假造帐表、帐外经营、资本金不真实或被抽走、转移财政存款、假委托业务、截留利润、虚报盈亏等问题定性。
一、资金筹集的管理
信用社筹集资金主要有吸收股金和负债业务。
1、股金
信用社股金是农民群众(含城乡结合部的居民)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以及信用社
第二节 财务管理的内容
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制度
职工为了取得社员资格,自愿向信用社交纳的款项。股金的实质是“社员资格”的证明,体现了社员股金的基本性质。
现阶段主要有个体社员股、团体社员股和职工社员股。①社员股金是“一人一票”。这既是信用社初创时期的基础股,也是信用社发展到今天的多数股,在总股产中占有50%以上的比例。②农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团体股,主要来源于乡镇企业和加工流通领域。③职工缴纳社员股金。④联社社员股,由基层信用社和联社职工股组成。联社营业部作为非独立法人单位,不向联社入股,只将原资本金全额划入联社股本金。
股金管理要求:
①充实资本金,注册资本一般不少于100万,信用社的社员一般不少于500个,所有社员必须用货币资金入股,单个持股不超过该社股本2%,逐步达到资本充足率8%的要求。
②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扩股额度。
③坚持股金不保息政策。1993年后股金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不保息分红”。
④按社员与信用社的交易量返还利润。具体操作中有先按税后利润计提10%的股金分红,然后按税后利润30%计提,再按交易量返还利润的做法。
2、负债:
负债经营是金融业经营的主要特点之一,信用社负债包括对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吸收存款和对其他金融机构借入资金等。
①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活期储蓄存款、定期储蓄存款。
吸收活期存款可以运用相对稳定的余额,不需支付较高的利息,同时可以进行信用扩张,创造派生存款,应该成为信用社积极筹措的资金,由于结算体制上的不足,信用社吸收活期存款方面竞争力较弱。
定期存款可为信用社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开户手续简单方便,但资金成本较高。
储蓄存款一直占各项存款的85%左右,而且定期储蓄存款又占储蓄存款的85%。
存款管理要求是:提高存款巩固率、降低存款成本率、调节存款运用率。为实现管理要求的策略有:网点设量科学化(布局合理、方便客户、便于核算);存款种类多样化;服务优质化。
②借款,包括系统内调剂资金、向中央银行借款和同业借款等。
系统内调剂资金是由联社牵头,在一个联社范围内,供求双方平等协商达成调剂资金协议。
信用管理制度7
每一个企业都有多种管理制度,对于信用管理制度并不是每一个类型的企业都有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呢以下是资料介绍:
一、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客户既是企业最大的财富来源,也是风险的最大来源。强化信用管理,企业必须首先做好客户的资信管理工作,尤其是在交易之前对客户信用信息的收集调查和风险评级,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这些工作都需要在规范的管理制度下进行。企业需要在五个方面强化客户资信管理:
客户信息的搜集和资信调查
客户资信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客户信用分析管理
客户资信评级管理
客户群的经常性监督与检查
二、客户授信制度
企业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信用风险主要是由于销售部门或相关的业务管理部门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缺少规范和控制造成的。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对客户的赊销额度和期限的控制。一些企业在给予客户的赊销额度上随意性很大,销售人员或者个别管理人员说了算,结果往往是被客户牵着鼻子走。实践证明,企业必须建立与客户间直接的信用关系,实施直接管理,改变单纯依赖于销售人员“间接管理”的状况。因此,必须实行严格的`内部授信制度,这方面的制度化管理应包括4个方面:
赊销业务预算与报告制度
客户信用申请制度
信用限额审核制度
交易决策的信用审批制度
三、应收帐款监控制度
关于应收账款管理,许多企业已制订了一些相应的管理制度,但是我们在调查研究中发现,这些制度还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环境和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少管理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改进这方面的管理主要应在如下几个方面制度化:
应收账款总量控制制度
销售分类账管理与账龄监控制度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
债权管理制度
信用管理制度8
一、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二、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三、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四、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
五、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
六、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七、应收账款与商账追收管理制度
八、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说明:
样本供企业制订信用管理制度时参考,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细化,但基本要点应当具有。信用评估时,要考核制度制订和执行的具体情况,并以此确定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企业上报《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估信息表》的同时,上报本公司制订的制度。评估时要仔细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一、定期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制订学法的内容、时间安排计划表,组织人员学习,并做好每次学习记录。
二、厂长、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信用管理人员、销售、供应、财务等部门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书;专、兼职信用管理员还必须取得信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三、公司分管信用工作的负责人,部门分管信用负责人及信用管理员定期组织活动,结合信用管理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组织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并做好书面记录。
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机构,公司副总为信用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任命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经理,有专职(或兼职)的信用管理工作人员。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管理人员
和业务人员,依
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
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7、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二、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公司副总报告。
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定期向信用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参与商账追收。
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管理机构信用管理员通报。
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配合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做好信用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合同。
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配合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做好信用管理工作。
三、信用管理员考核与奖励
1、考核范围:本公司专职或兼职信用管理员。
2、考评时间: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各有关部门信用管理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
3、考核内容:序号考核内容应得分
信用管理制度9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充分了解和掌握客户的信誉、资信状况,规范企业客户信用管理工作,避免销售活动中因客户信用问题给企业带来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企业所有客户的信用管理。
第3条 财务部负责拟定企业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标准,销售部需提供建议及企业客户的有关资料作为政策制定的参考。
第4条 企业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标准经有关领导审批通过后执行,财务部监督各单位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
第2章 客户信用政策及等级
第5条 根据对客户的信用调查结果及业务往来过程中的客户的表现,可将客户分为四类,具体如下表所示。
第6条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时,应按照不同的客户等级给予不同的销售政策。
1.对A级信用较好的客户,可以有一定的赊销额度和回款期限,但赊销额度以不超过一次进货为限,回款以不超过一个进货周期为限。
2.对B级客户,一般要求现款现货。可先设定一个额度,再根据信用状况逐渐放宽。
3.对C级客户,要求现款现货,应当仔细审查,对于符合企业信用政策的,给予少量信用额度。
4.对D级客户,不给予任何信用交易,坚决要求现款现货或先款后货。
第7条 同一客户的信用限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应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而有所改变。销售业务员所负责的客户要超过规定的信用限度时,须向销售经理乃至总裁汇报。
第8条 财务部负责对客户信用等级的定期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提出对客户销售政策的调整建议,经销售经理、营销总监审批后,由销售业务员按照新政策执行。
第9条 销售部应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及产品销售、市场情况等,及时提出对客户信用政策及信用等级进行调整的建议,财务部应及时修订此制度,并报有关领导审批后下发执行。
第3章 客户信用调查管理
第10条 客户信用调查渠道。
销售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财务部可选择以下途径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
1.通过金融机构(银行)调查。
2.通过客户或行业组织进行调查。
3.内部调查。询问同事或委托同事了解客户的信用状况,或从本企业派生机构、资讯报道中获取客户的有关信用情况。
4.销售业务员实地调查。即销售部业务员在与客户的接洽过程中负责调查、收集客户信息,将相关信息提供给财务部,财务部分析、评估客户企业的信用状况。销售业务员调查、收集的客户信息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如下表所示。
销售业务员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用收集的客户信息列表
第11条 信用调查结果的处理。
1.调查完成后应编写客户信用调查报告。
(1)客户信用调查完毕,财务部有关人员应编制客户信用调查报告,及时报告给销售经理。销售业务员平时还要进行口头的日常报告和紧急报告。
(2)定期报告的时间要求依不同类型的客户而有所区别。
①A类客户每半年一次即可。
②B类客户每三个月一次。
③C类、D类客户要求每月一次。
(3)调查报告应按企业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切忌主观臆断,不能过多地罗列数字,要以资料和事实说话,调查项目应保证明确全面。
2.信用状况突变情况下的处理。
(1)销售业务员如果发现自己所负责的客户信用状况发生变化,应直接向上级主管报告,按“紧急报告”处理。采取对策必须有上级主管的明确指示,不得擅自处理。
(2)对于信用状况恶化的客户,原则上可采取如下对策:要求客户提供担保人和连带担保人;增加信用保证金;交易合同取得公证;减少供货量或实行发货限制;接受代位偿债和代物偿债,有担保人的,向担保人追债,有抵押物担保的,接受抵押物还债。
第12条 销售业务员自己在工作中应建立客户信息资料卡,以确保销售业务的顺利开展,及时掌握客户的变化以及信用状况。客户资料卡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资料:客户的姓名、电话、住址、交易联系人及订购日期、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
2.业务资料:客户的付款态度、付款时间、银行往来情况、财务实权掌管人、付款方式、往来数据等。
第4章 交易开始与中止时的信用处理
第13条 交易开始。
1.销售业务员应制订详细的客户访问计划,如某一客户已访问5次以上而无实效,则应从访问计划表中删除。
2.交易开始时,应先填制客户交易卡。客户交易卡由企业统一印制,一式两份,有关事项交由客户填写。
3.无论是新客户,还是老客户,都可依据信用调查结果设定不同的附加条件,如交换合同书、提供个人担保、提供连带担保或提供抵押担保。
第14条 中止交易。
1.在交易过程中,如果发现客户存在问题和异常点应及时报告上级,作为应急处理业务可以暂时停止供货。
2.当票据或支票被拒付或延期支付时,销售业务员应向上级详细报告,并尽一切可能收回货款,将损失降至最低点。销售业务员根据上级主管的批示,通知客户中止双方交易。
第5章 附则
第15条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财务部。
第16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信用管理制度10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企业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2)制定企业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企业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4)制止企业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5)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7)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8)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5)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8)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9)参与商账追收。
10)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信用(合同)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合同。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6)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信用管理制度11
1.努力学习电子设备技术知识,掌握电子设备的原理及性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负责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安装、调试,按管理规定对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及时了解使用部门的设备运行情况,每半年对计算机设备例行保养一次。
3.负责辖属电子设备的维修工作。
4.负责辖属电子设备的.登记、评测、报废等综合管理工作,对辖属单位电子设备购置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中心机及附属设备的检测和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定期做好电子设备的统计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用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为了保障我市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增强信贷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使命感和提高贷款营销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按照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贷款授信、发放、管理、收回与信贷人员(主要包括各级信用社从事信贷业务的人员,含信用社主任、主管信贷的副主任)的经济利益挂钩的“四包一挂”制度,即包授信、包发放、包管理、包收回,绩效工资与相关信贷资产的质量、数量挂钩。
第三条本指导意见中“四包一挂”的考核范围是:信贷人员主张办理的客户授信、发放贷款业务。
第四条包授信。信贷人员要对辖内优质客户进行主动营销,挖掘优质客户资源,帮助客户完善授信资料,使其纳入农村信用社客户评级授信范围内。联社应根据本辖经营实际情况对信贷人员制定授信客户数量、质量最低任务等指标考核,并且制定具体办法进行量化考核。
第五条包发放。
(一)在农村信用社上级规定的贷款范围内,信贷人员在经过对客户情况的详细调查研究后,可根据情况发放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类等形式的贷款。
(二)本着提高贷款营销效率的原则,对信贷人员提出的授信业务及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相关人员要及时审核并且提交信用社贷款审批小组集体审批。
(三)信用社主任对信贷人员主张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四)县联社应根据本辖农村信用社实际经营情况对信贷人员包发放的贷款数量给予最低任务指标考核,并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
第六条包管理。信贷人员对其主张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负有贷后管理的责任,应及时对客户经营、贷款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解回访,按期进行贷后检查,如发现影响贷款按期偿还的风险因素,要及时向社主任和上级管理机关汇报,采取必要的资产保全措施。联社要制定相关的管理考核办法,确定具体的量化指标,考核信贷人员的管理质量。
第七条包收回。贷款责任人对其主张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的本息负有按期全额收回的责任。贷款到期后不能按期收回本息的2按所欠本金和利息的一定比例对信贷人员处以罚金,并签订限期清收责任书,到期仍不能收回的,按照不良贷款责任清收的办法实行责任清收。
第八条绩效挂钩。
(一)坚持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以信贷资产盈利水平、资产质量和人均利润为核心进行考核,信贷人员收入水平与其担负的职责、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相挂钩。
(二)信贷人员绩效薪酬冀奖励:
1、对信贷人员主张发放管理的贷款本金、利息收回率达到任务要求、并达到规定的收回比例以后,联社根据实际情况返还绩效工资。收回率达到100%的,除全额返还本人的绩效工资,并提高绩效的.工资档次,给予鼓励,连续两年既能超额完成任务又能全部收回本息的,可评为优秀信贷员,享受提高0.2系数绩效工资的待遇;本息收回率在98%以上的,返还本人全额绩效工资,但未收回部分要实行责任清收;本息收回率低于98%的,按照一定比例扣发本人的绩效工资,并实行未收回部分的责任清收。
2、根据信贷人员完成“四包”任务的情况确定对信贷人员个人专项奖励。对超额完成县级联核定年度或季度“四包”任务的,按照客户资源、利润等其对信用社的贡献度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项奖励。如信贷人员所发放的贷款产生不良后又在时限内清收回的,可视清收情况适当降低奖励比例。信贷人员专项奖励基本同清非压户专项奖励、揽储专项奖励基本一样,由县级联社从工资总额中统一提取、按月考核、按季兑付。
3、对没有完成核定“四包”任务的信贷人员,根据县级联社制定的办法给予处罚或调离信贷人员队伍。
第九条免责贷款。对“四包一挂”贷款出现以下情形的,经信贷人员申请、联社审计稽核部门认定、联社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委员会核准后,不予追究责任:
(一)有充足理由证明因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不良贷款;
(二)责任人已经调离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系统或已经死亡的;
(三)存在其他省联社规定的免责情况,且经上一级责任认定机构认可的。
(四)各联社对信贷人员形成的免责贷款要逐笔说明情况,并附有关资料上报办事处。信贷人员按规定免除责任追究后,仍对“四包一挂”贷款负有清收管理责任。
第十条各联社薪酬管理委员会或具体职能部门负责对信贷人员进行考核,按半年将考核结果报市办事处备案。
第十一条本意见由河北省联社__办事处负责解4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各联社根据本辖情况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市办事处备案后施行。
第十三条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信用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职工管理,严明劳动纪律,维护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工考勤工作由联社和各信用社指定专人负责。考勤人员对职工出勤情况要认真记录,如实反映,对考勤工作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职工考勤内容包括出勤、休假、请假、加班、迟到、早退、脱岗和旷工,在考勤表中用不同符号表示。
第四条职工按照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即为出勤。职工因公出差、外单位借用或经组织批准参加全脱产、半脱产学习,不能按时上下班的视为出勤。
第五条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即为休假。法定节假日指元旦1天(1月1日)、春节3天(正月初一至初三)、“五一”劳动节3天(5月1日至3日)、国庆节3天(10月1日至3日),共10天;公休日指星期六、星期日。
第六条职工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
第七条职工未按时上班即为迟到,提前下班即为早退。上班中途未经联社领导同意擅自离岗即为脱岗。
第八条职工未请假或请假未准不上班、超假又未履行续假手续均为旷工。职工一月内迟到、早退(脱岗)每次罚款50元(迟到、早退、脱岗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一月内累计达3次(早退、脱岗以抽查记录为准)另扣工资500元。
第二章请假审批权限
第十条职工请假必须履行相关手续。请假人应填写统一印制的一式两联的《职工请假审批单》,病假应附县级医院以上证明,按审批权限经联社领导批准后,一联由办公室留存并作好登记,另一联本人收执,待假满结束,经办公室签字后送员工管理部门,作为计算工资、奖金、津贴发放的依据。
第十一条职工请假,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履行者,可委托他人代替履行。
第十二条联社职工(含中层干部)请假,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签注意见后(但科室负责人要安排好代班人员),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联社班子成员请假一律由理事长审批。
信用社一般职工请假3天(含)以内由信用社主任审批;请假3天以上信用社主任签注意见后报联社主任审批。信用社主任请假一律报主任审批;超过3天以上报理事长审批。
第三章假期规定和加班报酬
第十三条事假。事假按天扣发工资100元。
第十四条病假。职工请病假在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的,按病假实有天数每天地扣发工资50元;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只发基本工资和津贴。因公(工)负伤,治疗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五条婚假待遇。职工按国家法定年龄结婚,享受假期7天,按晚婚年龄结婚,享受假期17天,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六条丧假。职工为其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办理丧事的享受假期7天,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七条产假。已婚女职工不足晚育年龄,经过批准生育第1胎子女者,以及按政策规定,经过批准安排生育第二胎子女者,产假为90天;已婚女职工在晚育年龄以上,经过批准生育第1胎子女者,产假100天(男职工护理假10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八条怀孕女职工流产休养假。已婚女职工计划内怀孕发生流产,假期在30天以内,休养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九条女职工哺乳婴儿的考勤。女职工哺乳(含人工喂养)不满周岁的婴儿,每天哺乳两次,每次不超过30分钟,视为出勤。
第二十条计生手术休养假。男女职工因做节育或绝育手术,休息时间超过7天和女职工计划内怀孕,经医院诊断需要保胎休息者,以及计划外怀孕做了流产手术需要休养者,均执行病假规定。
第二十一条探亲假。除见习生和1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或病事假相加累计超过1个半月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外,凡距父母和配偶居住地在300公里以上的职工符合探亲规定,分别享受未婚职工每年一次或已婚职工四年一次的探望父母假在20天内,以及每年一次的探望配偶假在30天内,探亲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二十二条休假。职工休公休假和法定节日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二十三条加班报酬。法定假日(全年共10天)经批准加班者,按日标准工资的300%计发加班工资,不再安排补休。经批准在其他时间加班,以及在外地出差、学习而占用了公休假的,按规定计发加班工资。双休日按日标准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其他时间加班按日标准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第四章假期计算与出勤考核
第二十四条职工请(休)假期间的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应包括在内,但在考勤计算假期时应予剔除。
第二十五条职工请(休)假期限末满而提前到岗上班者,则按销假时间计算实际假期。
第二十六条职工按政策规定享受的婚假、产假(含男职工的护理假)、探亲假、计划生育假(含男职工护理假),均应一次使用,未用完的不再调休,视为奉献。
第二十七条职工出勤考核实行日考月清,职工民主监督。
第二十八条考勤情况由办公室填写统一印制的《农村信用社考勤表》,于每月的三十日前(假日顺延)报送联社员工管理部门审核留存,作为考核职工出勤情况的`依据。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遵守本制度,出满勤、多出勤的职工,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之一。
第三十条对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事假相加累计超过一个半月的职工,除有特殊贡献者外,一般不得评选为年度先进工作者。
第三十一条职工无论什么原因旷工,旷工1天,则扣工资300元。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经过批评教育无效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则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予以除名。
第三十二条发现办公室考勤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在考勤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除扣发当事人工资800元外,还要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本人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者,给予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抵触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适用于XX县农村信用社全体职工。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属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有制度同时废止。
信用管理制度14
1、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6、信用(合同)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按时间顺序及时建立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台帐。
信用管理制度15
1、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由合同承办人以书面形式报合同评审机构审核,批准后,尽快与对方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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