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8 18:56:57 好文 我要投稿

(荐)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保用品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荐)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

  为加强本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倡导健康优质、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化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分类

  办公用品分为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非消耗性办公用品、消耗性办公用品。

  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如:办公桌、办公椅、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扫描仪、汽车等;

  2、 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计算器、电话机、订书机、剪刀、纸刀、白板等;

  3、 消耗性办公用品,如:笔记本、中性笔、胶棒、钉书钉、墨盒、a4纸、白板笔等。

  二、办公用品入库

  1、办公用品入库前须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的,由行政部门、物品采购人及内勤人员共同对办公用品进行验收,行政部负责登记入库;

  2、对不符合要求的,由该物品采购人负责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

  三、办公用品发放

  1、公司各部门领取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注明物品领用日期、品名、数量、领用人以及所在部门,待填写完整无误后,方可领取;

  2、为了降低资金成本,按照“物尽其用”的原则,办公用品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按需领取;

  3、办公用品领用、使用要执行以旧换新制度,做到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四、办公室用品归还

  1、公司各部门归还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归还登记表》,注明办公归还日期、归还品名、数量、所在部门并确认签字,待填写完整无误后,由内勤人员进行核对,方可归还;

  2、新入职员工,在入职当天发放配套的办公用品,如在入职后一个月内离职,须将其所领取的办公用品归还。

  五、办公设备管理

  1、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设备(电脑、传真机、电话机、桌、椅等)由行政部统一购买。

  2、要求各部门将所需的办公设备连同办公用品一并进行申购,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予行政部门进行合理采购。

  六、办公用品的维护

  1、凡领取办公用品的所有本公司员工,将遵循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请爱护并保管好公司的财物。

  2、严禁个人浪费和人为损坏,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或挪作私用(部分消耗性物品除外,如:笔记本、中性笔),如发现挪作私用的.罚款200元/次,因挪作私用,造成办公用品损坏的,责任人应按照该物品市场价进行赔偿。

  3、员工离职时应由该部门负责人与行政部门合作对其办公用品(消耗品除外)进行检查,若有损坏的,从其当月应发工资中按该物品市场价扣除相应金额,并重新交回行政部门再做发放。

  4、凡属各部门或部门内员工共用的办公用品由该部门员工共同负责看管使用,人为因素丢失或损坏,由该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2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研制、生产、经营、发放、使用和检验单位必须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申报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进口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

  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质量监督检验,对尚未具备检验条件的劳动防护用品,可委托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

  各级检验机构对自己的检验结果负责。

  第五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责。

  研制和生产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研制应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研制的产品须经劳动部或国家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能投放市场。

  第七条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具有必备的生产条件和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手段,并按照产品所依据的标准进行生产。

  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申办相应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立项、申报、取证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办理。

  第八条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对产品质量负责,按照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出具产品合格证。

  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接受劳动行政部门、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第九条种劳动防护用品在出厂前应按批量接受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抽检。检验合格的,检验机构按批量配给安全鉴定证。

  经营

  第十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定点经营,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可以直接销售本企业产品。销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第十一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审查合格的发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书。

  定点经营的申报和审批办法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劳动部备案。

  第十二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与经销产品相适应的经营场地、资金和贮存条件;

  (三)经营管理人员熟悉国家劳动防护用品有关标准以及各项规定;

  (四)经销人员熟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商品知识,能为用户正确介绍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特点和使用常识;(五)具备切实可行的商品验收、保管、定期检查和失效报废制度,并能为用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第十三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可经营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经营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不得经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伪劣或不合格产品。

  第十四条进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许可证制度。安全许可证由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颁发。

  进口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我国劳动防护用品国家标准。尚没有国家标准的产品可按我国认可的标准进行检验。

  发放和使用

  第十五条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应教育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

  罚则

  第十九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其不合格产品,并予以销毁。

  第二十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未办理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提请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可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经营单位销售没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没收其产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用单位没有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按劳动部《违反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有关条款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各级检验机构检验的结果与事实不符,由同级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更正;给受检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检验机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取消该检验机构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1996年6月1日起施行,1987年2月6日劳动人事部颁发的《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劳人护[1987]3号)同时废止。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3

  一、 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领用和使用的管理,结合本公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劳保用品发放范围

  本司根据各个生产岗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种类和发放标准,定时、定量地发放相关的劳保用品。

  三、劳保用品概念

  1.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劳保用品种类

  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主要包括:

  A.劳保鞋 、绝缘鞋、雨鞋

  B.防护服、雨衣

  C.长乳胶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线手套

  D.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E.安全帽、工作帽

  F.防护眼镜 、墨镜

  G.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

  四、 劳保用品管理部门

  公司物流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各项管理——保管、登记、发放、退库后的废弃处理。

  五、 劳保用品管理

  1.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进行不断修订,执行“既保证员工工作需要,又不浪费”的原则;不强调平均或攀比。

  2.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禁止擅自改变劳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将劳保用品挪做私用。

  3.劳保用品领用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各事业部在领用劳保用品时必须交旧才能领新。

  4.劳保用品管理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物流部为各事业部建立领用登记台账,各事业部在发放时详细记录每位在职员工领用劳保用品的 情况,员工在领取劳保用品时应签字确认。

  5.发放标准:各岗位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更换周期,请参阅附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所规定的劳保用品标准,是指最大标准。

  6.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当月所发放的劳保用品不够用时,经所在部门主任及以上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7.遇节假日或员工有病假、事假、工伤、外出学习培训等情况连续未在生产岗位超过一周的,在发放生产作业用劳保用品时,根据未出勤的日期长短,酌情减少发放数量,由物流部与各事业部、人力资源部配合执行。 若当月未能执行的,则顺延到次月执行。

  8.以旧换新回收的劳保用品,由物流部负责统一分类保管。定期(按月、季度或半年)上报申请进行再利用或废损处理。

  9.劳保用品若因存在自身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各事业部必须及时汇总情况,并将剩余劳保用品退回物流部换领新的劳保用品。 若因员工在使用中人为损毁或丢失,则当月劳保用品由员工自行解决。

  六、劳保用品发放时间及以旧换新界定

  1.劳保鞋、绝缘鞋、雨鞋

  A.公司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及岗位危害给职工配备劳保鞋、绝缘鞋或雨鞋,以避免职工职工脚部伤害事故。

  B.职工经培训合格后进入车间工作应在当日或次日由所在事业部安排人员至库房免费领用1双劳保鞋、绝缘鞋、雨鞋(依据岗位不同领用)。

  C.公司为专职的高压电工、电器车间职工配发高压绝缘劳保鞋。

  D.员工在职期间请假连续超过15天的,劳保鞋换领期限则按该员工请假的天数顺延。

  E.不在更换期内的无特殊原因进行领用或以旧换新的需按公司购买原价的20%现金补偿后给予发放,半年内因丢失或不能以旧换新的按公司购买原价的50%现金返补偿后给予发放。

  F.不在更换期内的职工因辞职、离职、辞退人员,安全鞋、绝缘鞋、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个人必须退还公司物流部处理,若未退还应按公司购买的实际价格给予赔偿,由人力资源部从工资中给予扣除。

  G.劳保鞋、绝缘鞋、雨鞋领用不满半年的人员离职时,公司按劳保鞋、绝缘鞋、雨鞋的全价对个人进行扣款。

  H.个人购买的不在换发范围内

  2.防护服、雨衣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防护服。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防护服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防护服,交一领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C.防护服只用于在工作间内工作时按生产作业要求规定穿着。

  D.雨衣按照发放标准一年一领,以旧换新,交一领一。

  3.手套等(长乳胶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线手套)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手套。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手套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手套,交一领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C.沾染油污的线手套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储存并移交至危废库。

  4.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所需的口罩。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口罩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口罩,交一领一。

  B.公司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配置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5.安全帽、工作帽

  A.新员工进入公司根据生产岗位工作的需要,发放一顶安全帽或工作帽。

  B.安全帽、工作帽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6.防护眼镜、墨镜

  A.新员工进入公司根据生产岗位工作的需要,发放一副防护眼镜。或墨镜

  B.防护眼镜、墨镜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7.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

  A.公司为噪音超标岗位(打磨工、整形工、铣工、钳工、步冲机操作工、数控铣工)配备防噪音耳罩。 同时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B.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执行以旧换新管理,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8.一次性劳保用品

  A.一次性耳塞、一次性乳胶手套作为一般固体废物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B.一次性用品由物流部按照按生产岗位限额领用的方式。

  七、生效日期

  此管理办法自批准之日开始生效。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4

  1 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1.1 各种劳保用品由(行政科)总务定期进行申购。劳保用品存于仓库,仓管员应根据本节之发放标准定量发给各部门。

  1.2 为了防止浪费的情形,各部门劳保用品领用均须以旧换新的方式,否则仓管人员有权不予发放。

  1.3 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发放对象及扣款办法另行规定。

  2 各种劳保用品使用管理办法

  2.1 所有人员在领取劳保用品后,在上班时间内,均须按要求配戴使用,否则对违规者将予以纪律处分。

  2.2 手套使用办法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的制做、发放、领用工作规范化,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共关系部负责制订工作服的制作标准及款式设计要求,报营销总监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工作服的发放标准,报行管总监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劳保用品发放种类及标准,报行管总监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总务部负责管理和发放工作服及劳保用品。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工作服发放标准

  第七条

  管理岗工作人员所发放的西装,3年发放一次,不回收。如有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穿用不满一年者,按40%交服装工本费。

  (二)穿用满一年不满二年者,按20%交服装工本费。

  (三)穿用满二年不满三年者,按10%交服装工本费。

  第八条

  管理岗工作人员及工作岗工作人员所发放的内衣,包括:衬衣、秋衣、秋裤,3年发放一次,不回收。如有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穿用不满一年者,按40%交购置费。

  (二)穿用满一年不满二年者,按20%交购置费。

  (三)穿用满二年不满三年者,按10%交购置费。

  第九条

  车间工作鞋为2年发放一次,每人3双,不回收。如有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穿用不满一年者,按40%交购置费。

  (二)穿用满一年不满二年者,按20%交购置费。

  第十条

  其他部门员工的工作服,因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一律交回总务部。

  第三章领用程序和使用规定

  第十一条

  领用工作服和劳保用品须由领用人填写领用单,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经人力资源部核查后,由总务部发放。

  第十二条

  新员工必须凭录用通知单,依第十一条规定领用。

  第十三条

  员工上岗必须着工作服,且工作服必须保持整齐洁净,违反者按《员工奖惩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工作服丢失者,必须到总务部办理报失手续并以成本价重新购买。

  第十五条

  因岗位调换者,其工作服作相应调整。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总务部制订,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总务部负责解释,总务部和人力资源部安排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条

  本规定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有抵触的规定自行终止。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着有利于员工身体健康,有利于公司的生产安全,有利于劳保品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制定,最终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二章实施细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在配发标准内,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均享受公司发放的劳保用品。

  第二条发放与登记。劳保用品由公司根据各部门员工所从事的'工种需求,统一配发。每月10—15日为劳保品发放日。领用时,各部门员工需持由公司统一发放的劳保手册,到库房登记领取。并由保管员计入劳保卡和台帐。领料单有部门主管签字。

  第三条监督与管理。库房劳保用品管理员,接受主管部门领导的监督,不得发放人情劳保。

  第三章发放标准。

  一、工作服。

  1、每年公司免费向员工发放工作服1套;护坝工、水泵工、钳工、焊工、碎矿工以及野外作业的一线员工公司免费发放棉工服1套或棉大衣1件。

  2、工作不足一年,自行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员工,工作服款从工资扣除。

  二、工作鞋。

  1、每年公司免费向员工发放工作鞋1双。护坝工、水泵工、钳工、焊工、电工、碎矿工以及野外作业的一线员工可申领公司免费发放棉或皮工作鞋一双。

  2、工作不足一年,自行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公司制度、国家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员工,工作服款从工资中扣除。

  三、工矿靴。

  1、公司每年根据不同工种需求,向员工免费发放工矿靴。电工用绝缘短靴每一年半1双,浮选工、脱水工每两年1双长筒工矿靴。

  2、工作不满一年自行离职,或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员工,工矿靴从工资中扣除。

  四、安全帽。

  1、公司根据不同部门的需求每年向员工发放安全帽,其颜色为:管理人员红色,一线生产员工为橙或黄色。

  2、安全帽因管理不善,到库领取,款项由保管员报财务,从工资中扣除。不能继续使用的,实行以旧换新制。

  3、自行辞职的人员须将安全帽退回库房,不退的由保管员报财务从工资中扣除。

  五、线手套。

  公司管理人员,库工,每人每两个月1付;化验室、实验室、车辆驾驶员,每人每月1付。

  六、乳胶手套。

  化验室、实验室、公司食堂每人每月1付。

  七、线胶手套。

  浮选工、碎矿工、过滤工每人每月1付。

  八、帆布手套或半皮手套。

  钳工,球磨工每人每月1付。

  九、绝缘手套。

  电工每年每人1付。

  十、电焊手套。

  焊工每人每三个月1付。

  十一、防尘口罩。

  碎矿工、球磨工每人每月1个。

  十二、纱口罩。

  公司机关、库工每人每两个月1个;其他除碎矿、药剂、球磨以外的全体员工,每人每月1个。

  十三、防护镜。

  焊工每半年1付墨镜;药剂工每人每半年1付防护镜。十四、洗衣粉。

  全体员工每人每月一袋。

  十五、若因工作特殊需要,经部门主管申领总经理签字,方可到库房签字领取。

  第四章监督执行。

  第一条本制度下发到各相关部门,望认真贯策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从发放之日起生效,若有变更临时通知。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7

  一、原则

  1、按节约有效的原则发放。

  2、不同劳动条件下配发的劳保用品和更换周期不同。

  3、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破损、严重污染无法继续使用时,经审批可以“以旧换新”。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三、职责权限

  1、安环科负责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职工岗位制订、审核发放标准和范围,监督劳保用品的使用和到期更换情况,建立员工劳保用品使用台帐。负责对新员工及岗位变更人员、因破损需提前更换劳保用品申请的审批,并做好审批记录。

  2、生产生产技术科和安环科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

  3、物管中心负责劳保用品的保管,按生产技术科审核的领料单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

  4、各部门负责按期更换劳保用品,负责提出新员工、岗位变更人员及未到期损坏更换的领用申请和初审。

  四、劳保用品的配备和发放

  1、劳保用品按岗位配备不同的劳保用品,见附表《劳动保护用品配发标准》。

  2、发放办法

  (1)新员工入职安排工作岗位后,由部门按照该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填写领料单,由生产技术科审核后,本人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后的领料单交仓库保管员,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劳动用品自安环科审核领用后计算使用期限。

  (2)因提前更换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领用标准外劳保用品的,由部门负责书面提出申请,说明用途,经综合部审核批准后,可以发放。

  (3)换发领用劳保用品,须缴旧换新。使用期满后,能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用的,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的领料单及旧的劳保用品一起交仓库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

  (4)材料式样的选择。劳保用品的选购必须到指定的劳保用品商店购买,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以保证安全可靠。

  (5)工作服需按现有色系(灰白)、材质和样式配备(夏装轻薄透气,秋装厚暖),并绣制企业标志,由总务部按批量比质比价采购。

  (6)安全帽采购要达到安全帽国家要求技术标准,选择小沿边安全帽,重量最好不超过400G;强度:经高温、低温、淋水处理后冲击力≤4900N;耐温性能:在—50摄氏度到100摄氏度情况下不变形;材质要求为ABS高强度工程塑料制成的。硬度高、强度塑料含量高、硬而不脆。具有良好的抗冲击、阻燃性能;衬里应透气排汗,保证头部气流畅通。颜色为红色。

  (7)其他劳保用品由生产部按不同岗位通用配备技术标准要求,在保证安全使用的条件下,比质比价,统一采购。

  五、使用管理规定

  1、员工必须爱护使用劳保用品,劳保用品的使用应工作范围、时间内,不得作其他用途。

  2、不同区域生产、工作人员需按规定穿戴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工作服及相应的防护用品。

  3、员工在大型衡器事业部生产现场应穿戴的`工作服装(包括安全帽)。

  4、个人劳保用品由员工自得妥善保管、劳保用品在使用期内如有遗失,由个人按未到期时间折价后予以赔偿后更换。

  5、试用期内员工离职,不满7个工作日需上交归还全部劳保用品(不包括日消耗劳保用品),且工作服,劳保鞋清洗干净;超过7个工作日,工作服、劳保鞋按旧服收回,公司按其原价在工资中扣除。

  6、员工在工作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劳保用品,违者予以扣发奖金50~100元。

  7、人员劳保用品由所在部门负责申请,实习结束后应清洗干净全部上缴,如丢失或损坏按原值折价赔偿。

  8、违反劳保用品使用规定造成工伤安全事故的,扣发所在部门安全奖。

  9、库管理员对回收的旧劳保用品,能继续使用的,应妥善保管好,发放使用;不能继续使用的,如劳保鞋应定期进行销毁处理,工作服可剪成条状擦试设备。

  10、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按照安全规定检查员工的劳保用品穿戴是否符合规定,严格督促公司员工严格执行劳保用品穿戴规定,对不符合穿戴的员工进行扣罚,每季度末形成员工劳保用品使用情况形成报告,交安环科。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8

  酒店劳保用品的领用管理规定

  对各区域和各部的劳保用品将以定期、定量、定人的原则进行发放,如因使用人员不合理使用造成过早损坏,使用人将自行解决。(所有的`劳保用品已经由各区各部负责人统一进行过科学的分析,已考虑到每个人的须求)

  如因紧急和特殊事件的须要,须由餐饮部总监审批。

  1、迎宾白手套的发放仅限餐饮前厅门童和迎宾,发放数量每人每月2双,如因本人未保管好由本人自行购买。

  2、劳保线手套的发放仅限后厨、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

  i、后厨每人每月双

  ii、水台房每人每月双

  iii、洗碗房每人每月2双

  3、胶鞋的发放仅限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半年1双。

  4、胶手套的发放仅限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3个月一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9

  一、各栋号工程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其材料员按计划购买。具体发放标准由项目经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并认真实施。

  二、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购买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推荐或合格产品。严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影响工人的安全与身心健康。否则、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三、在特殊和剧毒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各种安全防护器材和用品及保健补贴,确保工人的.安全与健康。

  四、在一般环境中,作业的各工种人员、项目经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足够数量、质量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五、公司工会和安全科、技术科,将定期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与质量,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0

  1、目的

  规范劳动防护用品各环节的.管理,为员工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全体人员。

  3、工作程序

  3.1 计划申报和采购

  3.1.1合同执行部根据仓储部提供清单进行申报;

  3.1.2供应部根据审购单进行采购,所采购的物资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3.2 验收入库

  3.2.1质检部根据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3.2.2检验合格后仓库核对送货单与实物一致性,符合后签收入库。

  3.3 发放

  3.3.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数量严格按《职工劳保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

  3.3.2发放时间定在每月初;

  3.3.3员工因事、病、产假等原因离岗超过一个月的,停发当月各类防护用品。待恢复工作,即可享受相应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3.3.4标准范围内劳保用品领用由部门领导核准,超出标准的防护用品由部门领导批准管理部部长核准方可领用后,二者均凭领料单发放。

  3.4 使用

  3.4.1公司各部门有责任教育和监督所辖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4.2公司安全员不定期进行此项安全检查。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确保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2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检验工作。

  3公司物资公司负责所有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标准中规定的职工劳保用品的采购及发放工作。

  4项目部负责制订应急性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并负责具体的采购、检验、发放工作。

  6具体内容

  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2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3物资公司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采购、贮存与发放,并建立“职工个人用品发放台帐”。

  4公司安全监察部对物资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确保劳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项目部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应急劳保用品进行采购、检验、发放。

  6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2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的管理。

  2、基本原则

  2.1 为防止各种职业中毒和外伤而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种用品统称为劳动保护用品。各种劳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应于生产福利待遇区分开来。

  2.1 各种劳护用品是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特点和条件而相应确定。凡属于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必须按规定发放。

  2.2 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照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根据生产操作条件而制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调整。

  2.3 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配备有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穿戴用品。

  3 职责

  3.1 人资行政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3.2 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劳护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劳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4 管理办法

  4.1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4.1.1 人资行政部根据各职能班组及车间根据岗位安全操作需要,由各主管填写“岗位操作劳保用品申报单”,经人资行政部部长审核后,按标准发放。(发放标准见附表)

  4.1.2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4.1.3 如有特殊情况(如新项目,新原料的使用等)需要对个别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进行调整的,按“4.1.1”程序进行。

  4.1.4 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人资行政部全体员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的,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特殊情况,必须有人资行政部经理批准的领料单才能领用。

  4.2 劳保用品的采购

  4.2.1 仓管员于每月25日以前,根据仓库库存情况和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劳保用品采购单,经财务收集各需要部门班组提供月计划需求起草采购汇总表,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员采购。

  4.2.2 采购员根据采购单于每月3日之前,将所需的劳保用品采购入库。

  4.3 劳保用品的发放

  4.3.1 仓库管理员于每月5日,通知各部门主管开领料单领用劳保用品。

  4.3.2 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4.3.3 仓库管理员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须在劳保用品登记簿上作好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4.4 劳保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4.4.1 发放给员工个人的劳护用品,员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

  4.4.2 对于特种劳保用品(如安全带,安全帽等)各使用部门需放在劳保用品专用柜,要指定专人保管,经常检查消毒,以保证能随时安全使用。

  4.4.3 特殊工种在工作时必须严格按要求穿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3

  劳保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辅助措施。为加强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使其更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劳保用品采购、领用与发放管理。

  二、管理职责

  1.生产部负责加工厂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仓储管理。

  2.综合部负责其他部门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

  3.综合部负责各部门劳保用品的价格审核。

  三、劳保用品范畴

  1.根据公司生产性质和工作环境,员工劳保用品分为普发系列和专用系列。

  2.普发系列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棉衣、棉裤、棉鞋、棉手套等。

  3.专用系列劳保用品包括:绝缘鞋、防护眼镜、耐酸碱手套、皮手套等。

  四、劳保用品配置使用年限

  1.劳保用品配置使用年限表附后。

  2.新设岗位(工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由该部门提出意见报公司审批。

  五、劳保用品采购程序

  1.按月进行采购。

  2.生产部要对加工车间所需劳保用品进行市场询价,然后编制采购计划单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方可采购。

  3.其他部门所需劳保用品由综合部统一采购。

  4.因安排专项或临时工作需要领用劳保用品的,由项目责任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综合部安排采购。

  六、劳保用品的领用与发放规定

  1.车间劳保用品领用与发放程序:车间经办人按照在岗人数和标准编制劳保用品发放明细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经办人开具领料单——仓库管理员按规定发放——部门、车间发放至员工(需签字)。

  2.其他部门劳保用品每月由综合部一次性发放到各部门,各部门需建立建全本部门、车间劳保用品领用与发放台账,并设专人管理。

  3.对非人为因素造成个人劳保用品未到使用期限即无法使用的,员工个人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可提前领取使用。

  4.由人为因素造成个人劳保用品无法使用的,经批准后可提前领取使用,费用个人承担。

  5.因工作需要,本规定以外的劳保用品另行申请。

  6.合同制员工试用期内领用的劳保用品收押金,试用期后返还押金,员工离职时所领用过的劳保用品按其使用期限折价扣款,折价一律按新品价除规定使用期乘未用期。以月为单位计算使用超过十天的计使用一个月,不满十天的计使用半个月。(使用年限表附后)。

  七、劳保用品使用须知

  1.劳保用品是用于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非福利性用品。因此严禁员工变卖劳保用品,也不准将其赠予公司以外的任何人。

  八、着装规定

  1.公司行政管理人员工作时间一律着工作服,进入车间和生产现场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2.车间员工工作时间一律按本岗位规定穿戴齐全劳保用品。

  3.员工要爱惜劳保用品,经常清洗,保持其干净整洁。劳保用品上的公司标识不得人为损坏;不准穿着有污渍、破损、纽扣不全的工作服离开公司。

  九、管理责任与考核规定

  1.由于把关不严,造成劣质劳保用品入库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经济和行政处罚。

  2.部门负责人违反本规定乱批领料单的,按较重违章处罚。

  3.各部门、车间劳保用品台账不全、混乱的,未按规定发放员工劳保用品的,处罚直接责任人200元,部门车间负责人连带处罚100元;台账造假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4.员工擅自变卖个人劳保用品或将其赠予公司以外的人,处罚200元/次。

  5.未按着装规定着装的,处罚50元/次。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4

  一、职业病防治措施

  影响职业病的因素

  (1)粉尘

  (2)噪音

  (3)油漆及挥发性溶剂

  (一)粉尘、油漆、建筑垃圾应采取的措施

  (1)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弃物、噪音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创造文明工地

  1、施工现场做封闭式施工,用高度不低于2m的彩条布将现场四周围起来,书写文明创建标语。

  2、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散材成堆,型材成垛),标明标识。

  3、应时刻保持工程项目部现场临时办公室的整洁有序,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岗位责任制,安全责任制,网络计划图,施工平面图,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等悬挂上墙。各项制度的执行及施工进度的推进情况用色控曲线标注,使其一目了然。

  4、现场临时仓库内各种袋(桶、箱)装材料码放成垛,小型材料上架存放,墙上悬挂材料管理制度,材料员职责。

  5、施工人员入厕到就近的公共厕所。入厕后例行程序及时冲洗,以保持其干净洁。

  6、施工中采取措施控制粉尘。

  7、对施工机械(如电锯等)产生的噪音,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有关环保部门的规定组织施工。

  8、施工现场设一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各单位在施工现场的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等。

  9、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符合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现场应佩带胸卡。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唯施工安全的夜间照明。

  10、在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生活设施符合通风、卫生、照明等要求,职工的饮食供应符合饮食要求。保持整洁有序的用餐一半。

  1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加强规范化管理和安全教育,严格例行安全交底制度。使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牢记在心,杜绝安全隐患。

  12、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13、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的倾倒的地点,在接近工程移交时,及时拆除临时设施,移交时做到现场整洁,窗明几净,地无污渍。

  (二)噪音防治措施

  1、方案

  (1)制定现场文明施工的安全保卫制度,包括工地安全保卫制度、工地场容场貌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驻外施工人员行为准则(见附件)。

  (2)加强工地保卫工作。配备足够的保卫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以保护材料、设备、施工机械等项目,不受损坏或被盗。并提供足够的看管和照明,以保障施工的安全及对第三者的保护,直至工程的移交工序完成为止。

  同时,门闸安装在所在出入口,并在非工作时间关上及锁上,每个出入口在开放时任何时间内派有一至二名保安人员看守。

  (3)不允许任何未经同意的来访者在现场逗留,并备有一本来访者登记薄,并为来访者提供安全头盔。来访者进出现场只可利用一个进出口。

  (4)除工程管理方,如业主、总承包方、设计、监理公司等人员可自由进出施工现场外,其他工程分包商人员均需办理工地出入卡,其他授权人员不允许到现场逗留,以防止材料的丢失,对半成品及成品的.损坏或在工地上受到伤害等不测因素的发生。

  (5)为便于保安人员履行职现,能辨别本公司施工人员与外单位人员,工地施工人员统一着装(工作服)、工作卡、安全帽、缺一者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6)工程管理方及其他分包商、总包商授权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一律实行登记制,必须由项目经理部派员陪同,并备戴安全帽后方可进入现场。

  (7)在工地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工地总包方汇报,必要时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积极配合侦破。

  2、防扰民措施

  (1)首先注意施工现场的位置,以及了解附近房屋居民的情况,精心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及优化施工方案,以对该等临近房屋或道路引起最少的损害、噪音或任何其他的干扰和不便。

  (2)项目经理部需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流程,将噪声大的施工项目安排在白天,并将噪声大的设备进行防噪处理。

  (3)现场工程指挥部要认真对待人为噪声的发生,制定相关的施工管理制度,现场严禁出现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等现象。

  (4)现场工程指挥部要充分认识到环保方面的扰民问题。在施工中所使用的加工设备要设置除尘装置,清运垃圾必须使用喷洒后方可用垂直升降机或封闭专用垃圾道运输,严禁从窗口倾倒垃圾。细散颗粒材料的装卸运输必须要遮盖,现场专用道路要经常喷洒水,从而把粉尘污染扰民降低到最小限度。

  (5)工程指挥部要认真制定有关行为扰民的问题。不允许在施工入口处进餐、交接班、接送人的车辆要在现场内停放,如工人衣洁不整,则不允许在休息时逛街,教育员工要时刻注意企业形象。

  总之,项目经理部一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污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大气污染法》,《郑州市环境噪音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用上述文件指导我们的施工。

  二、安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在有粉尘的环境下施工必须佩戴防尘面具。

  2、油漆工在施工前必须佩戴防毒面具。

  3、电焊工在施工前必须佩戴墨镜和手套。

  4、所有劳动保护用品由各项目部负责在施工佩发。

  5、各项目部在安排施工前根据人数到仓库领取。

  6、仓库要管好劳动保护用品,对不合格或过期的及时检查及时报废。不足部门及时报计划购进。

  7、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8、高空作业佩安全带。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5

  1.目的

  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采购部、各使用人员

  4.程序

  4.1公司仓储科按规定外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部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4.2仓储科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分发个人防护用品。

  4.3使用范围包括所有部门。

  4.3.1护目镜的使用规定:

  4.3.1.1投料岗位、离心岗位、回收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2包装岗位控制秤量的员工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3备料、装卸工在分装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4成品库在成品转桶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5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6研发中心、质检员工在接触各种液体原料、中间体、成品及实验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2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4.3.2.1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2原料库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4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等工作时接触强腐蚀性或有毒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3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4.3.3.1生产车间投料、离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2原料仓员工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搬动一般原料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3.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装卸一般原料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3.4中央研究所、质检部实验、测试过程中,若所处环境中含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5烘房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4工作服、防护围裙、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4.3.4.1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4.3.4.2原料仓库、装卸班、备料组及车间部分岗位员工下雨露天工作时必须穿防护服(雨衣);

  4.3.4.3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

  4.3.4.4生产车间在研磨、包装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围裙工作;

  4.3.4.5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围裙工作;

  4.3.4.6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接触有毒原料时须穿防护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规定

  4.3.5.1原料仓库、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物料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4.3.5.2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

  4.3.6氧气呼吸器的使用规定

  4.3.6.1使用方法:将氧气呼吸器的悬挂佩戴皮带从左臂及头部穿过,皮带落于右肩上,然后打开氧气瓶压力所指示的压力值,就知道氧气瓶内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气瓶压力为10mpa,大约可供使用人员在毒区工作呼吸1小时),按一下手动补给器,使气囊内原积存的气排出,将面罩戴好后,进行几次深呼吸,以观察判断供氧呼吸系统是否良好,确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进入有毒区域内工作。

  4.3.6.2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中,氧气呼吸器防止与其它物件撞击,严禁沾染油类物质,严禁接触火源。严禁在毒区使用中摘下面罩与他人谈话,若有事应以信号或手势联系。使用中应时刻注意氧气瓶内的压力下降情况,当压力降到3mpa时,应立即退出毒区,予以更换。

  4.3.7长管式面具的使用规定

  4.3.7.1使用方法:长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将有毒区以外的空气通过软管进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气种类浓度的限制,是进入有毒设备检修。进塔入罐作业,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纹接头与面罩相连,另一端与大气相连。

  4.3.7.2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应注意将进气口端放置于有毒区域外的上风向,无积水和不易引起尘埃飞扬的地方。使用时应注意防止管道绞结,踩压,以免形成管道闭塞。使用时必须有监护人。使用中若发现有毒气味时,则应立即停止作业,退出现场。

  4.3.8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规定

  4.3.8.1使用方法:过滤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学作用,将被有毒物质污染的空气,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质后,供以足够的清洁空气给人呼吸,使从事毒区工作人员不受毒气侵入。

  4.3.8.2使用注意事项:必须按滤毒罐的`防毒范围,专防专用。使用时只适用于空气中有毒气体浓度不大于2%,氧气浓度不低于18%的场所中使用。使用时应作气密性检查,凡药罐有孔洞,药剂有松动现象应停止使用。过滤式防护面具不适用于容器内使用。防止药罐受潮,或与水接触,防止失效。防氨面具当吸气有氨味时,应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现场;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时,应特别留心,因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的气体,不被呼吸所感觉,若稍微感觉不舒服时,应立即退出现场。

  4.3.9特殊工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3.10事故应急处理按应急处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4.3.11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时,安全部统一安排防护用品。

  4.3.12个人防护用品将根据损坏程度或失效情况进行更换:员工首先需填写劳保用品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仓储科根据品种发放。

  4.3.13车间防毒面具和电气防护用品柜的管理规定

  4.3.13.1车间防护用品柜,不准任意移动,柜内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4.3.13.2柜内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准动用。

  4.3.13.3防护专柜存放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以备作业和抢救使用。

  4.3.13.4使用后应放回原处(氧气呼吸器使用后,应通知车间以便安技部门及时充氧)。

  4.3.13.5交接班的班长或岗位人员要仔细检查和认真交接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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