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时间:2025-11-30 09:49:58 好文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在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1

  一、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每周主持一次全厂的安全活动。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对险擎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改进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如是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生产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厂长抓好全面的安全工作,对生产安全负具体领导责任。

  2、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3、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对重大风险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4、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险擎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拟定改进措施,组织落实。

  5、检查各科室领导安全工作情况和生产、安全科的工作。

  6、制订并实施本单位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按时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兑现。

  8、采用先进的监控措施,制订切实可行的制度,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可靠运行。

  三、设备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全厂设备、建筑物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筑物原因造成的事故负责。

  2、督促供应部门按照要求和计划按时、按质、按量供应生产及安全措施工程所需的材料,并妥善保管。

  3、协助厂长制订并实施本单位生产中设备突发故障应急救援预案及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4、加强设备日常维护,推行点检定修制,开展设备状态监测,对设备状况进行动态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

  5、组织制订设备大、中修计划,在检修施工过程中对重大风险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6、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

  四、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科长应以国家相关法规和“安全第一、超前预防、贯穿全程、关键落实”的安全理念为工作指导,树立“安全第一、防止并举、关爱生命、和谐发展”的安全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带领安全科的成员做好炼钢厂的安全工作。

  2、增强“安全工作没有越位、安全工作责任至上”和“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立体交叉的安全监管网络。

  3、组织制订炼钢厂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并负责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

  4、负责监督检查检修工作的安全措施,当检修工作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排除安全隐患后再开始检修工作的原则。

  5、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后,不得隐瞒,如实逐级上报。事故不论大小,都要进行统计、分析和编制事故调查报告书,制订防范措施,并负责督促落实。

  五、安全副科长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副科长应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第一、超前预防、贯穿全程、关键落实”的安全理念为工作指导,树立“安全第一、防止并举、关爱生命、和谐发展”的安全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在厂长和安环全科长的带领下做好炼钢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立体交叉的安全监管网络。增强“安全工作无有越位、安全工作责任至上”和“安全无小事”的意识,完成“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安全死亡、重伤事故为零,避免轻伤事故,一般性工伤事故千人伤害率低于公司规定目标。

  3、完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目标管理责任体系,严格执行“自防、互防、群防”安全制度,对重大危险源要认真辨识,严格落实《应急救援预案》,做到超前预防、重点监控。重大危险源的事故处理和检修当中,安全副科长必须在现场监控。

  4、要负责落实检修安全措施,当检修工作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排除安全隐患后再开始检修工作的原则。遇到紧急情况,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应立即上报领导处理。

  5、负责建立健全炼钢厂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种台帐和存档工作,加强安全工作的科学分析和超前预防,变事后管理为过程管理,变管结果为管因素。

  6、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后,不得隐瞒,如实逐级上报,事故不论大小,都要进行统计、分析和编制事故调查报告书,组织制订防范措施,并负责督促落实。

  7、主动接受专业安全培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要根据炼钢厂的自身特点,以“三大规程“为培训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推动劳动保护的宣传、经验交流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做到有考核有记录。

  8、安全副科长应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三无”自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完成整改任务,对暂时无法排解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有责任制订出可靠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报相关部门。

  六、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厂长、安全科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新员工(含实习、代培、调转人员等)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

  3、定期开展职业安全、卫生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

  4、建立员工互相监督、检查,提醒对方安全生产的相互联保的工作机制,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5、修订本厂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确认制和制订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6、经常检查员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劳保用品、防护用品、安全检测器具、防暑保健用品的使用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于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规违制的统计上报。

  七、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对所领导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班前会布置生产任务时对安全措施要具体布置,每周主持一次全车间的安全活动和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和评比。

  3、针对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和发现的`隐患,及时安排力量解决。对本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安排解决。

  4、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严格贯彻三级安全教育,注意职工的思想动态,提高安全意识,制止违章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独立工作,特种作业人员要持有操作证,方可单独作业。

  6、组织制订和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与生产同时进行的检修工程的安全措施及进行生产试验的临时安全措施,并亲临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7、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接收教训,采取改进措施,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励和处分意见。

  8、严格执行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八、车间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车间主任管理车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兼职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负责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排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定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4、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5、负责经常性巡视检查,对危险因素大的生产设备和岗位,查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车间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负责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九、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第一负责人,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带领班组工人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作业标准和劳动纪律,对本组工人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指导班组工人正确使用所分管的机器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消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3、对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标准化作业方法训练。

  4、开好班前布置会(布置任务时对安全措施要具体布置)、班后总结会(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活动会(要有内容、有效果、有记载)。

  5、组织好交班检查(查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定期检查(按有关规定查隐患、查不安全行为、查班组安全管理)。

  6、不违章指挥,且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7、建立员工互相监督、检查,提醒对方安全生产的相互联保的工作机制,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8、发生轻伤以上的事故以及重大险擎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安全部门,组织抢救伤员、并保护现场,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

  十、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1、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开好班前班后会,掌握单位安全生产现状,做好事故事先防范工作。

  3、工作前做好确认,工作中坚持“三不伤害”理念,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急征兆,主动采取措施,当人力无法抗拒时,可先撤离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

  6、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揭露批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遇有打击报复可越级上告。

  7、遵章守纪,不迟到、不早退,班前班中不饮酒,不串岗、睡岗,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8、做好设备的点巡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爱护并正确使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

  9、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并如实向有关责任人报告。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2

  1、目的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考核制度。

  2、考核资料

  严格按照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制的条款进行考核。

  3、考核步骤

  3.1公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为配送中心主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日常考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3.2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出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及每个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3.3每年初配送中心主任与各部门负责人签定《安全目标职责状》,各部门层层签定职责状。

  3.4每季度末,由办公室按照职责状的条款,对各部门本季度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

  3.5公司每年年底,按上级有关考核标准及职责状的有关条款,对各部门进行考核,8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各部门按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状》要求,对本部门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相应的考核。

  3.6公司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将进行通报,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表彰、奖励及处罚。

  3.7对职工的考核,由所在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考核时间与部门考核同步进行。

  4、安全职责考核奖惩细则

  4.1考核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落实安全职责,严格考核和奖惩,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作业秩序,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最大限度的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配送中心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4.2考核依据

  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禁令,配送中心的安全、消防管理制度汇编、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等。

  4.3考核办法

  4.3.1按岗位安全职责的大小制定的安全奖励基数。配送中心按照安全职责奖惩考核细则,逐项对的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考核;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根据配送中心安全职责奖惩考核细则,制定本部门的安全职责奖惩考核办法。

  4.3.2每季度末,由办公室按照安全职责奖惩考核资料,对各部门本季度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

  4.3.3每季度末,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检查。

  4.3.4各级考核结果作为当季度安全职责奖的发放依据,安全职责奖按季度发放。

  4.4考核资料及方法

  4.4.1奖励:凡贴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配送中心根据具体状况,发放当季安全职责奖。

  4.4.1.1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完成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4.4.1.2积级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推荐,经有关部门评审,确有较大价值并收到实效者;

  4.4.1.3查出或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主要设备损坏等事故,成绩显著者;

  4.4.1.4及时制止或纠正了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重大事故者;

  4.4.1.5为改善劳动条件,发明或改善安全防护装置和职业卫生设施,效果显著者;

  4.4.1.6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及其它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4.4.1.7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其他特殊贡献者的奖励由配送中心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4.2处罚

  4.4.2.1管理处罚

  4.4.2.1.1有下列状况之一的部门,扣罚该部门安全第一职责人当季度奖金。

  a、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的。

  b、不按规定建立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网络,各部门没有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的。

  c、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不进行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而投产使用的。

  d、按配送中心安全生产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达不到合格标准的。

  e、对有关组织和部门查出的重大隐患,拖延或拒不整改的。

  f、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及时处理或隐瞒不报的。

  g、由于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而造成事故的。

  h、不参加安全会议,又不请假者。

  i、安全会议迟到者,扣安全职责奖10分/人。

  4.4.2.1.2下列状况之一者,扣除其部门安全第一职责人当季度安全职责奖的50%,扣除管理岗位其他职责人员当季度安全职责奖。

  a、不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日常安全管理或不严格组织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导致本单位安全管理混乱。

  b、本部门人员在职业健康查体中,发现一名疑似职业病的。

  c、未按规定对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或外来施工单位不服从安全管理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

  d、未按规定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不按时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e、对本单位的各种安全设备、设施的管理(包括建立台帐、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和检测检验不到位。

  f、不按时组织安全检查、安全活动和应急预案演练,各种安全记录不齐全。

  g、不按期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

  h、不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作业票证的。

  j、设备上不按规定配齐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的。

  k、各运行岗位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不上墙的。

  l、发现职工违章作业,不及时纠正制止的。

  m、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的。

  4.4.2.2违反规定、规程、制度的处罚。

  4.4.2.2.1安全作业、检修作业务必严格执行物流中心《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办理各种安全作业票证,各项安全措施务必落实到位,作业现场务必设专人监护;违反其中一项者,扣除该部门职责人当季度安全职责奖;违规造成事故的,执行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4.4.2.2.2劳动防护用品

  a、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配送中心的实际,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标准不全的,扣有关职责人5分,并责令立即整改。

  b、劳动防护用品应从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购进后,务必经过综合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c、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务必按标准、按时发放。因不按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扣除职责部门负责人和职责人当季度安全职责奖。

  d、不按规范要求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扣5分/人次。

  e、作业时,应根据作业性质正确穿戴相应的手套和绝缘鞋等防护用品,违规者,扣5分/人次;引发事故的,执行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f、交叉作业、巡检人员、监护人员和现场检查人员务必戴安全帽及其他相应的防护用品,违规者,扣5分/人次。

  g、高处作业时,务必系安全带,水上作业穿戴救生衣,并贴合其他有关规定。违反规定者,扣10分/人次。

  h、电气安全用具、绝缘护具应定期检查试验,并做好记录;超过日期未试验的用具、护具禁止使用,违规者,扣3-5分/人次。

  i、劳动防护用品在有效期内,因个人维护保养不当,而造成损坏者,视损坏程度,扣职责人5-10分/人次。

  4.4.2.2.3救援器材、设施

  a、救援设备、设施、器材不清洁的,摆放不整齐,扣5分/台次。

  b、个体防护器具上岗未随身携带或未拿出备用的,扣5分/人次。

  c、备用的救援设备、器材、器具不贴合使用要求的.,达不到备用条件的,扣除职责人5分/项。

  d、救援设备、设施、器材未安排专人负责保管,没有定期检查和记录或发现问题未处理、未报告、未备案的,视情节轻重,扣除职责人5-10分/项。

  4.4.2.2.4安全设施、安全附件

  a、库区的安全设施主要有:防护罩、静电消除装置、警告牌等。安全附件包括呼吸阀、阻火器、等。安全设施、安全附件务必配备齐全、按时巡检、定期校验或检验、安全有效、记录齐全。违规者,扣5分/项次。

  b、其他有关违反安全设施、安全附件有关规定的,可酌情处理。

  4.4.2.2.5安全标志、标识

  a、现场的安全标志、标识要规范、齐全、整洁、清晰、固定牢固;不贴合要求的,扣职责部门负责人2分。

  b、故意损坏安全标志或标识的,造成安全标志、标识残缺不全的,扣职责人5分/块。

  4.4.2.2.6其它

  a、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或对其进行打击报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职责人扣5分/人次。

  b、不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的,扣5分/人次。

  c、未经批准乱拉临时线或临时线用后不及时通知电工拆除的,扣职责人10分。

  d、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等,发现后,扣5分/人次。

  e、无证或酒后在厂区内驾驶机动车辆者,扣5分/人次。

  f、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者,扣5分/人次。

  g、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证”擅自进行动火作业的,对直接职责人扣20分/人次;造成事故的,执行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

  h、进入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应关掉随身携带的移动通讯工具,违规者,扣10分/人次。

  i、带小孩进入生产岗位的,扣直接职责人10分/次。

  j、库区内严禁吸烟,发现库区内吸烟者,扣职责者20分/次。

  k、带火种进入库区(气焊工除外),扣20分/人次。

  4.4.3事故处罚

  4.4.3.1发生一齐轻伤事故,扣除事故职责部门当季度安全职责奖总额的10~20%。

  4.4.3.2当年累计发生三起以上轻伤事故的,从第三起事故起(含第三起),每发生一齐扣罚事故职责单位当季度安全奖总额的30~50%。

  4.4.3.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对事故职责单位扣罚当季度安全职责奖总额15~25%;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事故职责单位扣罚当季度安全职责奖,同时对瞒报、谎报或延期上报事故的职责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职责人扣罚当季度安全奖的300%。

  4.4.3.4发生职责事故每重伤1人,扣除职责部门当季度安全职责奖总额的100~300%(注:上级的处罚单独执行)。

  4.4.3.5发生职责事故每死亡1人,扣罚职责部门当季度安全职责奖总额的600%(注:上级的处罚单独执行)。

  4.4.3.6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4.3.7其它各类事故的处罚由分管事故调查的部门提来源罚意见,经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查核准,或执行各专业管理中事故处罚的有关规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3

  一、为确保公司存放拍卖标的仓库安全,切实加强仓库的标准化、科学化治理,保证公司经营活的动顺当进展,特制订本治理制度。

  二、库房安装适合的监控、报警和消防系统,满意各类拍卖标的的保存条件。

  三、库房安全治理:

  1、库房严禁烟火,在明显处悬挂制止烟火标志。库房安全设备定期检查,如有故障,应马上修理更换。

  2、非库房治理人员进入库房应有库房治理员在场,翻开仓库门时,需两名仓库治理人员都在场。全部进入库房人员不应携带私人箱包、提袋、外套、雨具以及易燃、易爆品,库房内不宜使用钢笔、印油等易污损拍卖标的的文具。库房治理员班前班后应检查各类库房设族,并填写检查记录。

  3、库房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到四“检查”,确保则产物资的完整。

  如有特别状况,要马上上报主管部门。

  四、拍卖标的治理

  (一)拍卖标的的入库治理

  1、入库核查。对征集到的标的准时入库,库房治理员应依据托付拍卖合同,对入库拍卖标的进展核对验收,检查拍卖标的的品名、规格、数量、包装等相关信息,验收无误前方可签收;库房治理人员如发觉入库拍卖标的的品名、规格、数量、包装等信息与托付合同内容不符的,应拒绝入库,并通知业务部门。

  2、填写《入库单》。对入库标的核查无误后,建立入库拍卖标的登记帐目,填写《入库单》,一式两份,由禁的移交人和仓库治理员各执一份,建立入库标的电子档案表。

  3、标地的存放。入库标的的`存放诮依照标的的材质、包装形态、质量及安全要求,设定合理的存放方式,避开标的受损,存放应做到顺时顺出,因地相宜。

  (二)拍卖标的的盘存

  1、仓库治理员应对库存拍卖标的每周定期盘点。盘点数量与帐面数量若有差异,应马上会同相关部门查明缘由,并准时处理。

  2、对库存标的每周进展全面检查。查看标的是否有破损或其他问题,若有应马上向业务部门反映,准时处理。

  (三)拍卖标的的出库治理

  1、临时出库:因鉴定、拍照、巡展等需要临时提取拍卖标的时,经手人应与库房治理人员做好拍卖标的的出库交接手续。归还时由经手人和库房治理员当面清点交接。

  2、买受人提货:拍卖人凭提货凭证为买受人办理提货手续。买受人提货后,拍卖人应当场收回蜇货凭证。买受人托付他人提货时,代理人应出具买受人的授权托付书及提货凭证。授权托付书应当载时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种类及号码、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及有效期。拍卖人应核对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复制留存。提货后,仓库治理员填写《出库单》,并对提货标的的电子档案标注说明。

  3、拍卖标的的退还:拍卖标的未上拍或为成交,拍卖人应准时通知托付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办理退还手续,领回拍卖标的。托付人托付他人办理取货事宜时,代理人应出具托付人的授权托付书及提货凭证。授权托付书应当载时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种类及号码、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及有效期。拍卖人应核对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复制留存。标的退还后,仓库治理员填写《出库单》,并对退还标的电子档案标注说明。

  (四)拍卖标的的运输包装

  为确保拍卖标的的运输安全,拍卖标的的临时出库应依据材质的不同,妥当包状,满意长途或短途动输要求。拍卖人可依据实际状况以及各类标的的状况特点,制定短途、长途运输包装要求。

  五、库房治理员岗位变更时,应按规定履行拍卖标的移交工作。

  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实施,实施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4

  本标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制度上对项目部所有人员所有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做出明确的规定,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将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和统一起来,形成安全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使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责任、各级人员分工协作,共同努力,切实做好全过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同时,项目部定期、逐级对各部门、各级人员进行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价,保证责任落实到人,考核到人。

  1、项目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1)主持项目安委会工作,直接主管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工作。

  2)批阅上级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审定项目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项目安全工作例会,及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

  4)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保证项目安全奖励基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项目安全奖惩办法的实施。6)保证分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7)组织并参加项目安全大检查活动。

  8)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轻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项目各岗位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职责的制定与落实。

  2、项目副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1)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在调度会上布置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督促计划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3)负责组织对各专业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亲临现场监督施工。组织落实审批生产计划与安全措施控制计划,通过计划施工和周密管理,预先做好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施工措施。

  4)组织并参加安全施工、环境管理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5)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6)负责组织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复查,协调对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7)负责实施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按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检查考评。

  8)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落实。

  3、商务经理管理职责

  1)在组织编制财务预算时,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

  2)组织项目部职能部门对工程项目内部招标单位的安全施工资质审查(如有)。

  3)组织施工项目结算,需经安全部门对分包单位考核后方可进行。结算时执行合同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奖罚条款,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4)在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防护设施费、安全防护用品费的资金使用情况。

  4、总工程师管理职责

  1)对本项目部的安全技术性工作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负责组织《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的学习、考试工作,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的培训、取证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对重大施工项目和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的施工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4)督促工程与合同管理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5)指导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措施”使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施工作业的主要危险点。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6)织编制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7)负责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和推行工作。

  8)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经常参加班组的安全日活动和班前安全交底,指导班组实施安全技术和安全施工措施。

  9)参加安全施工、环境管理检查,负责解决安全技术问题。负责组织对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5、安全总监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分管安全部、协管工程部,负责项目消防保卫、安全管理;向项目经理报告工作。

  2)根据本项目总体目标及计划,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 3)审批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审批安全文明施工经费使用计划,并督促和落实;

  5)对本项目的安全施工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主持本单位的安全例会,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及职业健康问题,调配资源,以及参加对外接口与协调会议;

  6)组织并参加安全施工、环境管理大检查,并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7)在本单位的生产协调会上提出安全、文明施工及职业健康问题的整改落实。

  8)主持安全事故原因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9)组织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6、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

  1)工程管理部管理职责

  a.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和施工调度工作中,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负责本项目部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

  b.在组织编制施工方案、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的同时,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本部门各岗位应按分管范围组织贯彻落实。

  c.负责策划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区域的划分并按工程进度实行动态管理,在生产调度会上汇报和安排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组织本部门各岗位加强现场的管理、控制及验评工作。

  d.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预算开支,专款专用,经批准后与施工生产计划同时下达。负责安全设施的研制,经批准后组织在施工中落实。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组织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施工前应进行专项交底。

  E.负责内部分包合同有关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条款的制定。明确分包单位组织施工时有关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的直接管理职责,无合同或手续不健全不准进入现场。分包项目的结算应有安全部门对安全施工的考核意见和本部门对文明施工管理的考核意见。

  f.组织本工程施工机械的进场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安全装置的灵活、可靠及“安全操作规程”标志牌的到位。负责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检查措施的正确执行,参加负荷试验。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

  g.以部长为首的各专业经理、助理、专业主管、专业民管员按职责分工,对分管范围的安全施工(包括设施的完善)、文明施工效果,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

  h.掌握并从管理上落实“《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按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有关内容,结合各单位工程、单项工程的施工程序,对分包单位进行不间断的过程管理。

  i.对生产、生活临建施工项目及所涉及的力能布置(如:电源、水源、气源、采暖锅炉等),在施工前将有关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审批完成,并安排交底签字后再布置施工。施工中要跟踪管理,保证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的正确实施。

  j.在编制、安排施工计划及工程综合施工进度时,应根据工程施工程序和季节性的特点,以均衡有序的作业顺序尽量减少高处作业和交叉作业。安全设施应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

  k.按施工程序对作业环境不安全的部位,应提前安排采取临时性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网、安全步道、孔洞盖板、防护栏杆、隔离设施等)。这项工作要与施工月计划同时下达,遇有特殊情况应在生产调度会上进行布置,作业环境不安全禁止组织施工。

  l.负责编制本项目生活临建和生产临建中建筑项目、安装项目的质量工艺验评标准及验收目录,并为投入使用的安全性、可靠性进行监督检查。项目竣工应填写验收单,存档备查。

  m.负责组织施工现场力能管线的检查验收。

  n.施工电源部分:配电盘、架空线、电缆接地系统等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o.水源部分:管道、阀门安装保温,支吊架焊接等应符合质量工艺标准。p.气源部分:集中供应的氧气、乙炔气、空气的管道、阀门安装保温,支吊架焊接等应符合质量工艺标准。

  q.参加大、中型施工脚手架和大型吊运设备使用前的检验。

  r.在安装项目完工后,进行试运前的质量检查时,应同时检查该项目(包括系统过渡)的试运行是否符合安全规程的`有关技术规定。

  s.对分包单位所承担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应加强施工过程的控制,以该工程完工后的安全性、可靠性做为质量验收、评定的主要指标和考核依据。

  t.在工程质量回访工作中,应收集和听取用户对工程项目投产运行的安全、稳定、可靠性方面的意见,并纳入整改措施。

  2)安监部职责

  a.负责组织本专业安全管理并对项目部经理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协助领导组织和推动施工中的安全工作。

  b.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做好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工作。

  c.组织开展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组织参加该项目施工人员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规程、规定的考试;负责建立安全教育台帐;协助有关部门按地方还礼部门的规定组织好本项目部的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并监督其执证上岗,建立本项目部特殊工种台帐、档案。

  d.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资料(帐、表、册、卡)齐全、规范,有据可查。定期检查参加本项目施工的各专业公司专职安监人员执行“安全监察工作日志”情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E.参加现场生产调度会,及时通报现场施工中的安全工作情况,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f.对外包工队的安全资质审查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和公司《分包商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的安全资格审查(要审查资格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同时建立外分包队伍安全施工档案。

  g.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协助解决问题,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善和人员的安全作业行为及文明施工情况,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行为。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h.协助领导定期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不符合项逐条对责任单位下发“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不符合纠正通知单”,按检查、整改、复查、销案的程序监督整改。

  i.负责组织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网络活动,实行“安全施工、环境管理责任区域”,做到有标准、有检查、有考核,定期召开专(兼)职安全员(含分包单位安全员)工作例会,监督检查各专业公司的安全工作,并参加公司召开的安全例会,会后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

  j.指导抽查班组安全日活动和班前站班会,指导班组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措施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严格审查交底双签字制度的执行情况。k.执行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规定》,做到严肃认真,秉公执法,文明监察,不徇私情。

  l.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采购、发放以及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m.发生重伤、死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公司安监处报告,对轻伤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上报。

  n.负责项目部人身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3)综合管理部管理职责

  a.负责组织本专业安全管理并对项目部经理负责。负责进入本项目人员的登记、发放胸卡、收集内部与分包单位特殊工种人员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并通知该单位现场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持本单位行政正职专项委托书到安全部门注册、登记。

  b.对已签订分包合同的外部分包单位(如有),组织有关部门对其人员,做进场前的目测、体检及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有效证件的审查。经审查合格通知安全部门进行登记和安全教育及考试,按安全部门提供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名单发放胸卡。

  c.掌握分包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分包项目内容。签订外分包合同时,应有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的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不准超范围或手续不全而同意进场施工。每月末前及时统计出本项目参加施工人数(含外分包单位)报安全部门。

  d.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消防器材。经常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处于完好状态有备无患。

  E.建立健全防火网络,组织以各分包单位安全员为主的义务消防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教育。制定现场消防紧急联络办法,对现场的消防、防爆重点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加强监测、监控。

  f.参加安全施工、环境管理检查。对违反劳动纪律、违反防火防爆制度、不正确佩带安全防护用品等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按规定处理。对查出的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g.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医务劳动鉴定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火灾、爆炸、中毒、交通人员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h.负责本项目企业形象设计,搜集、整理安全文明施工的先进事迹、照片,进行广泛宣传,推动企业安全文化。

  i.根据施工进度,在施工现场主要道口、生活区活动场所、食堂门口布置有激励作用的宣传标语。设置安全文明施工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事迹图片展览橱窗和违章、违纪暴光栏。经常深入现场拍摄先进安全文明施工过程的录像和违章、违纪的录像,定期在业余时间、安全活动日时间播放,以起到教育员工在施工中“我要安全”的作用。

  j.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把各种劳动竞赛的总结表彰与安全施工、劳动保护工作结合起来,大力表彰先进,批评后进。

  k.负责组织群防群治工作,开展安全工作合理化建议活动,完善劳动保护监督网络。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5

  目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充分激发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形成职工自觉遵章守规的良好局面,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矿长负责健全矿各级领导、职能部门、班组长及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要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单位的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各单位的副职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正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职能机构负责人要按照本机构的职责,组织工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本机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职能机构工作人员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四)班组长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是各项法律、法规、措施的现场执行者,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五)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四、为确保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矿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将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同职工自身的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实行奖优罚劣,激发广大职工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

  五、各职能部室根据各自主管专业积极监督岗位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通报、考核,督促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六、根据各岗位实际情况,及时对各工种岗位人员岗位责任制进行补充完善,以保证有较强的针对性,保障安全生产。

  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集团公司会议精神,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研究解决矿安全重点工作,临时决定召开的安全办公会议,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召开,矿长不在矿时,由安全矿长主持召开,矿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和考勤。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安全办公会议人员,必须向主持或组织会议的领导请假。

  三、参加安全办公会议人员: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通风副矿长;安检科科长、矿建技术科科长、机电科科长、防治水科长、地质测量科科长、通风科科长、矿办公室主任以及各区队长。

  四、安全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安全工作会议指示、指令精神;落实上次安全办公会安排的事项;听取安检科、和各分管科室对本旬安全工作情况和下旬安全工作重点的汇报;分析讨论有关隐患解决措施、协调安全隐患处理需要的人、财、物问题;讨论安全有关的奖惩、制定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安全规划。

  五、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并形成《矿安全办公会议纪要》,于会议后第二

  天下发各科室区队。各科室区队认真传达贯彻会议纪要,对照纪要要求研究落实措施。

  六、安全办公会议安排的事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要严格按会议要求组织落实。

  七、安检科负责安全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监督检查落实,及时将检查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确保隐患排查到位、安全措施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

  安全上杜绝重伤及一级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安全建设,实现安全年。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实现动态达标,确保达到省级建设矿井一级标准。

  二、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考核制度。矿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建立安全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出现对上级及矿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执行不严格,对安排的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安全建设重大问题不及时解决,责任范围存在安全隐患处理不果断,发生重大侥幸事故、人身事故,易改易犯隐患重复发生等,要依据矿责任追究规定和安全管理有关处罚规定进行追究处理。严格执行安全、通防办公会议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设备、器材检查、维修、保养制度,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事故、隐患报告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2、严格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每班必须有一名矿级领导带班作业;生产、掘进、准备区队,每个班必须有技术员以上干部带班作业。带班领导和工人同上井同下井,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隐患。

  3、强化矿工安全教育培训。

  (1)矿每月组织一次全矿职工培训,向职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各级政府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命令、决定、规定、通知及本矿所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观看安全知识教育光盘。

  (2)开展矿工岗位安全工作流程描述,通过班前会推行岗位安全工作流程描述,使矿工对现场的安全状况更加深刻的认识,变被动管理为超前防范,实现安全管理从“过程控制”向“细节管理”转变,在工作中达到“自我提醒”、“熟练操作”的目的,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3)开展以全员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素质提升”活动。注重提高矿工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全面系统地向全体矿工灌输各类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储备制度,强化特殊工种和各类安全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以此调动矿工学业务、学技术的积极性。

  (4)新工人、转岗人员入井都必须到安检科报名、登记,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72小时。学习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新工人上岗前,各业务部门必须加强岗前培训,熟悉并掌握业务知识,让有实际经验的老工人带领现场操作,熟练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各业务部门必须把新工人岗前培训情况报安检科。

  (5)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技术人员、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要积极参加

  上级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普通工种必须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

  4、加强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矿每月不低于三次安全全面检查,同时开展专项检查;每月由矿长组织一次全矿安全质量大检查,大检查由矿领导带队,相关部门、专业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参与,重点检查规程、措施在现场的落实兑现情况,检查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及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文明建设检查,确保动态达标,实现安全建设。

  5、开展质量标准化建设。

  由安检科牵头,组织生产、掘进、机电、运输、通防、地测防治水等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矿安全检查组。对全矿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

  检查形式:采用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专业检查与小范围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对矿井组织不少于3次的重点或专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质量大检查;检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定检查地点。

  对查出的问题按“五定表”形式落实处理,未按时整改的,对责任人按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狠抓“三违”治理和事故责任追究

  建立完善“三违”查处制度。实行管理人员制止“三违”定性、定量考核,着重抓好薄弱时期和薄弱人物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三违”人员的处罚力度。对同一月份出现二次及以上违章的人员、严重“三违”人员,对其进行强制停班培训。

  20xx年要强化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不论是地面还是井下发生事故,都要按照安全责任管理体系,层层分析,一查到底,对负有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相

  关责任的事故责任者,从严从快给予处理。严格落实安全奖惩制度。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一、安全投入实行矿长负责制。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总工程师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二、建立安全措施工程实施报告制度。年初制定全年度矿井安全措施计划,经总工程师审核、矿长批准后,各科室按照计划逐月、逐季实施。安全机构对项目进展情况要逐月检查,逐季公布。

  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实行全过程质量跟踪,凡因质量不合格而引发事故的项目,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建立安全投入资金保障制度。

  用于安全投入的资金必须全额提取、足额到位。凡因资金提取不到位或使用不当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保证煤矿安全教育投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提取安全培训资金,确定安全培训内容,明确安全培训目标,实现安全培训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矿长和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获得相应资质证书后才可上岗。

  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是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主要内容。为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

  局(二一三年五月)印发的《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建设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前提条件

  1.杜绝死亡和重大非人身事故。

  2.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一级。

  3.矿井准备,掘进巷道关系正常,掘进达到规定要求。

  4.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及奖惩制度。

  二、考核标准:《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二一三年五月)。

  三、检查验收:矿每月组织对生产、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企业管理形象、信息调度、应急救援、地面实施、安全管理、职业健康等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评定,检查人员主要由技术科、机电科、通风科、地测防治水科、安检科、监控校验科、机运工区、通风工区、瓦斯抽采工区、掘进队、探水队、综采队的管理人员组成。

  四、矿井每月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自检,检查记录应存档,作为评级考核的依据。

  五、安检科是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主要牵头部门,具体负责通知组织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以及表彰奖励等。

  六、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评级考核,每月考核一次,对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进行奖励,对表现最差的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罚款。

  七、安全质量标准化先进单位奖励,用于奖励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中

  做出贡献的有关人员,各单位应严格兑现。

  八、各科室区队要高度重视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竞赛活动,不断夯实矿井安全建设的基础。矿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形成职责明确、层层负责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网络,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质量管理。

  九、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充分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必需的各种投入。不断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奖惩力度,严格检查验收,严格奖惩兑现。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职工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安全质量意识和技术技能。

  十、为确保矿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矿成立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负责质量标准化工作规划、评比、监督、检查工作。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副矿长。

  成员:各安全建设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主管,并成立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检查、验收评比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6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安全培训中心主任的领导下,积极完成各项安全培训工作。

  2、做好安全培训的日常管理和学员考勤工作,杜绝迟到、早退及旷课,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创建和谐的教学环境。

  3、协助安全培训中心主任,贯彻落实“教考分离”原则,统一考核标准化,做好考试安排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4、协助安全培训中心主任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完成特种作业专、兼职教师的教学考评工作,调查培训的有效性,并汇总上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按照上级要求,协助安全培训中心主任完成资料的整理、报送工作。

  6、完成培训档案的归档及管理工作。

  7、负责教学设备的`管理,做好日常使用和维护工作。

  8、加强自身业务水平,不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提高为矿井服务的本领。

  9、完成领导及各部门布置交代的其他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7

  一、安全生产

  1、车间安全

  1)。车间安全生产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是生产部,各部门是安全生产的协调和保障部门。各车间、班组务必设立安全员,并制定安全员岗位职责。

  2)。员工在生产中务必执行有关生产管理规定和岗位工作要求,正确操作设备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操作。

  3)。各部门对生产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加重故障或造成事故。

  4)。在使用生产设备和有毒有害化学药品、易燃易爆、高压气体、放射性元素等危险物品时,务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严防发生职责事故。

  5)。劳动保护、保健及用品的管理执行公司劳动保护管理规定。

  6)。各部门可根据工作和生产状况制定本部门的具体管理条例并监督实施。

  2、库房安全

  1)。库房是公司安全工作的重点部位之一,其安全管理由生产部负责。

  2)。库房管理要执行公司颁发的《物资管理制度》,严格出入库手续,对贵重物资要加强管理,确保公司物资和财产安全。

  3)。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存放和管理要执行公司《仓库管理制度》执行。

  3、办公区安全

  1)。各部门、要对本部办公区的安全负责。办公区的安全管理应执行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各部门安全员要定期对职责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

  2)。发现设备故障后要及时修理或报告有关部门,严禁设备故障运行,以免问题扩大或引发事故。

  3)。注意防火和安全用电,严禁动用明火和超负荷用电,以消除事故隐患。

  4)。未经公司生产部或行政部同意,办公区内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如需存放和使用上述危险物品,务必向公司行政部申报,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否则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职责。

  5)。要害部门及重要岗位要加强安全保卫,对现金、文件和贵重物品要妥善管理。安全员要经常检查锁具及安全报警系统,严防发生职责事故。

  4、文件资料安全管理

  1)。公司行政文件的管理部门是行政部;技术批准、品质文件的管理部门是品管部;财务资料的管理部门是财务部;已归档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部门是公司行政部,未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由各部门管理。

  2)。各部门应按有关保密制度及文件管理要求妥善管理文件资料,对有保密要求的重要文件资料的收发、批阅、借阅、移交、销毁等环节要健全登记制度,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得随意处理或丢失。

  3)。属公司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专有技术、软件、图纸资料等务必由公司资料室严格管理,严防侵权和泄密。未经许可,不得对外泄露。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程度对职责人进行处罚。

  二、事故处理及考核

  1、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发生事故应立即逐级上报,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同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治伤者,保全设备,保护事故现场等候处理。严禁隐瞒事故、拖延上报或破坏现场。否则将对有关当事人严厉处罚。

  2、属于员工工伤事故,需办理工伤手续的,事故部门应在24小时内将工伤事故单呈交行政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带给有关部门的诊断、鉴定材料及违章处理决定。因部门申报延误造成办理手续困难或经济损失的,由发生事故部门承担职责。

  3、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对于重大职责事故,要追究事故职责人和部门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等有关人员的职责,同时公司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也要承担相应职责。

  5、公司可根据事故损失的轻重及职责程度对有关职责人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赔偿、罚款、解除劳动关系等。

  6、以上各项如有违反,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考核,无相关规定的,按情节50---200元考核。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8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应包括在安全生产和安全目标管理工作中负有安全职责的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各级施工管理人员。

  二、局属各单位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制定目标实施计划,并定期进行考核。

  三、工程项目经理部副职以下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由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经理确认,每月进行一次。项目经理的考核由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有关领导、相关责任部门的`考核由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经理以上各级行政一把手的考核,由上级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单位行政一把手确认,每年进行一次。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的考核内容为各级领导、相关责任部门及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责任目标的实施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考核要有详细记录。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将作为执行安全生产奖罚的重要依据。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9

  1、负责对员工特别是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认真做好所属车辆的资料建档工作。

  4、准确掌握运输作业计划,合理调度车辆,提高工作效率,满足用户要求。

  5、配合有关部门办理车辆规费的购买,证照及审验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保护工作,做到安全生产的文明施工,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公司的生产实际,为杜绝重大恶劣伤亡事故的发生,降低—般事故频率,切实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发展生产,并推行以安全生产为突破口的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加强落实各级领导部门及职能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特订立本条例。

  第2条工程承包以后,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合同与建设单位和公司具体订立安全合同,明确责任制和奖罚,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安全生产领导班子。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3条各级正职领导是“安全生产”第—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责,分管领导应对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4条公司总经理责任制:

  1、公司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应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劳动保护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所订的劳动保护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3、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则和安全生产条例,拟定奖惩办法,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检查督促各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5条副总经理责任制:

  1、贯彻国家、政府的劳动保护条例和法令,执行制度,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程的要求。

  2、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生产工作中不足之处。并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3、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遵章守纪及法制教育,领导和督促各级职能部门及全体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主持重大工伤事故的现场调查和处理,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6条公司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责任制:

  1、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审批安全生产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

  2、组织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为完善、改进和提高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的安全作业,编制操作规范、技术措施。

  3、解决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重大隐患的处置技术方案。

  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执行情况。

  第7条公司总经济师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1、按照公司和上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规定和使用方案。

  2、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经济可行性条例和实施方案,达到经济杠杆作用,使安全生产经费被合理利用,产生出更好、更多、更积极的安全生产效益。

  3、根据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编制安全生产的各项经济政策和奖罚条例。

  4、加强经济核算,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经费的筹集和使用。

  5、总结和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和经费的实施情况,提出新的可行性方案。

  第8条公司总会计师安全责任:

  1、根据公司的章程,统筹落实安全生产材料、设备、技术经费。

  2、按财务制度对审定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定各类用途的需要并进行统一资金调度。

  3、设立专项资金课目,随时调查、监督使用安全经费的情况,杜绝各类占用经费的现象。

  4、年终进行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总结。

  5、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安全经费使用情况,以利于领导正确决策。

  第9条办事处主任安全管理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政府各部门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结合驻地生产实际,充实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布置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许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积极支持安全工作管理人员的工作。

  3、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及法制教育,领导和督促各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工地进行安全竞赛活动,经常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阻止危险事故苗子,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参加调查处理工作,并制订落实整改措施,按照实行可能,改善职二劳动和生活条件,搞好工地卫生,注意职工劳逸结合,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

  第10条分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安全管理责任制:

  1、项目部经理是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与建设单位订立工程安全合同与安全申报工作。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施工现场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争创施工现场标准化合格工地和文明了地。关心职工生活,搞好卫生和文明施工。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排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记录入册,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杜绝违章指挥,不准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3、坚决贯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组织班组、职工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作业进行坚决阻止,对阻止不听者,有权责令停工并执行制度加以处理,根据工地实际,完善制订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劳动纪律,并贯彻实施。

  4、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井架、电器、机械等在搭设前做好交底工作,搭设完毕后做好验收工作和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挂上合格牌,方准投入使用,按规定做好例检工作和完善施工设备、保险设施的添置维修工作,督促安全员做好安全资料。

  5、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督促检查,并负责整改。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和落实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11

  一、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经理

  第一条

  公司经理是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本单位特点,批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第三条

  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规划,审签对各项目部的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及其奖惩内容的承包责任状。

  第四条

  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上年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本年度安全目标,在组织编制、审批、布置全面工作的同时,组织编制、审批、布置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第五条

  保持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强安全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配备年富力强、懂技术、有能力的专业人员。

  第六条

  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改善劳动和卫生条件,减轻体力劳动,消除或减轻噪声,治理尘毒,保护环境的措施和规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

  第七条

  经常对各级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教育。并通过他们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

  第八条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公司副经理

  第一条

  在经理领导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国家财产和职工的安全健康负主要责任,从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生产方面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并以此为依据,结合公司特点具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指导各级有关领导和部门执行情况。

  第三条

  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态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防火、交通、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

  检查安全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提高安全检查

  机构和安检队伍的素质,支持安检人员的工作,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使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第五条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负责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文明施工工作,组织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六条

  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文明施工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新工人三级教育、特殊工种上岗前的培训取证教育等各项教育工作。

  第七条

  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和上报。

  第八条

  审批一级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和参加其他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定,对安全措施进行审核。

  第九条

  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重大险情隐患,指定整改措施并负责实施。

  公司总工程师

  第一条

  对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在技术工作上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三条

  负责审批一级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的适应性和可行性,督促贯彻执行。

  第四条

  在检查施工和生产的技术工作的同时,负责安全技术检查、指导工作。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对主管的职能部门,进行安全责任制教育,并检查执行情况。

  第五条

  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对劳动保护工作、消除粉尘、噪声、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的实施措施,并督促检查取得实效。

  第六条

  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项目经理

  第一条

  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所管理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

  第二条

  主持审查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呈报批准后负责组织贯彻实施。

  第三条

  组织每周的安全专业会议,研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积极组织整改。

  第四条

  每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经常对本项目的职工,特别是工长、组长,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教育,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开展安全卫生竞赛活动,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奖惩。注意职工的思想动态,制止违章作业。

  第六条

  发生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时上报,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的实现改进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组织项目部及时整改安检部门提出的问题。

  第八条

  组织有关人员搞好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等管理工作。

  第九条

  做好对女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一条

  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和制度,对项目的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

  第二条

  根据生产规模,组织或参加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向单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工长及有关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检查其实施情况,主持编制项目部冬雨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

  负责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

  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技术措施。

  第五条

  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改进机具、设备、消除粉尘噪声,改善劳动条件。

  第六条

  参与施工现场(工作场所)搭设的脚手架、龙门架、安全网、安装的电器、机械等安全保护装置的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七条

  参加项目部安全检查,负责对施工班组或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督促生产班组及时解决查出来的事故隐患。

  工长

  第一条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和制度,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二条

  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班组实施情况。

  第三条

  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违章指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坚持文明施工。

  第四条

  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督促班组开好班前教育会。

  第五条

  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班组长

  第一条

  认真执行、模范遵守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对本班组生产的安全负责。

  第二条组织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交底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同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三条

  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做好新工人的入场教育,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的违章作业人员,可责令其停止作业。

  第四条

  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解决后,才能使用和作业。

  第五条

  在生产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检查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请上级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方可继续作业。

  第六条

  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记录,组织本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第七条

  组织本组安全生产竞赛和评比,及时表扬好人好事,学习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生产工人

  第一条

  努力学习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知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

  第二条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第三条

  爱护并正确使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第四条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险征兆,主动采取措施或请有关专业人员解决。当人力无法抗拒时,可先撤离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

  第五条

  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揭露批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

  第六条

  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救,保护现场,并如实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安全部经理

  第一条

  根据公司规定的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全面负责,并保证分工明确,使各项职责落实到具体管理岗位。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条例、规定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组织起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批准后

  组织贯彻、实施。

  第四条

  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经批准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第五条

  定期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及本部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工作,按时向主管经理汇报工作。

  第六条

  负责组织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第七条

  主持部门内的日常工作,制定每月的具体工作计划,组织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总结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总结、交流和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第九条

  负责组织进行对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外部关系。

  第十条

  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和鉴定劳动保护用品;负责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负责本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配合其它部门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和其它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部安全员

  第一条

  努力学习和掌握各种安全生产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条

  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各单位的施工和生产情况,指导和协调基层专业人员的工作。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第三条

  参与对一级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技措施的审核,并对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

  第四条

  参加安全检查,负责做好记录,总结和签发事故隐患通知书等工作。

  第五条

  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协助领导贯彻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协助部门经理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新工人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七条

  完成部门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项目部安全员

  第一条

  努力学习和掌握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订工作。

  第三条

  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做到预防为主,监督实施各项安全措施安全交底,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组织人员撤离。

  第四条

  督促、指导、检查各生产班组搞好班前、班后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配合有关人员搞好新工人入厂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及变换工种教育,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组织安全活动。

  第五条

  参加脚手架、龙门架、安全网等各种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第六条参加本项目部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七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班组兼职安全员

  第一条

  班组兼职安全员在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中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条

  配合组长,经常组织本组工人学习操作规程和新工人的入厂安全教育工作。

  第三条

  协助班组长,坚持执行每日班前安全活动,开展无事故竞赛活动,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

  教育督促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并在生产中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第五条

  检查和维护班组的安全设施,做好作业现场安全状况自检工作,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二、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安全检查部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保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情

  况予以监督。

  第二条

  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

  第三条

  参与审核公司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的执行情况;推进安全技术进步,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新建、购置、更新改造的技术经济分析与论证。

  第四条

  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报告。

  第六条

  负责组织公司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上报,及时向公司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情况通报;负责公司的安全统计工作;负责办理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审批手续,裁决安全生产纠纷。

  第七条

  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推

  广安全生产经验。

  第八条

  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九条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试、考核,办理安全生产证件。

  第十条

  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噪声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

  做好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

  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励基金,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奖罚。

  第十三条

  参加公司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工作。第十四条

  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对爆破措施、防火措施以及建筑防火进行安全审核。

  第十六条

  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制定消防、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实施。

  第十七条

  负责督促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及爆破人员工作情况。

  工程技术部

  第一条

  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第二条

  负责将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列入各级年度施工生产计划并安排实现。

  第三条

  接收建设单位的新任务时,对有尘、毒危害或大型拆除工程时应与总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详细研究,以确保安全施工。第四条

  下达的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

  第五条

  凡新产品、新项目等投产前,不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

  第六条

  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要妥善平衡施工力量,协调指导施工,以防因抢任务引起各种不安全因素。第七条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时,都要会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无保证安全措施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第八条

  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第九条

  在制订科技发展规划时,要有职业安全、卫生的内容、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新技术。

  第十条

  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物资设备部

  第一条

  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不准使用,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条

  搞好锅炉登记、建档和软化水的工作。随时提供锅炉和受压容器的技术资料,并组织司炉工培训工作。

  第三条

  组织设备大、中、小修时要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措施,根据现场情况设置安全通道和临时围栏。

  第四条

  负责组织对各种机手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对考试合格者签发合格证,严格执行专人专机制。

  劳资部

  第一条

  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必须包括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

  第二条

  协同安全技术部组织各种安全培训班。

  第三条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入厂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

  第四条

  负责组织新入厂工人(包括实习、代培、工种变换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教育,组织工人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

  录用临时工、合同工、招聘退休人员以及使用外包工队伍,应双方签定使用合同,在合同中应有安全施工的具体规定,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任务,并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六条

  合理安排劳动组织,根据气候变化安排作息时间,注意劳逸结合,控制加班加点。

  第七条

  认真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即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更年期)适当分配工作。

  第八条

  工人晋级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本人负伤或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第九条

  参加重大伤亡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财务部

  第一条

  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第二条

  凡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有医院证明、安全技术部签署意见后方能报销。

  第三条

  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办公室

  第一条

  负责检查、落实供应施工现场饮用开水工作,购买发放防暑降温用品。

  第二条

  负责管理搞好食堂管理和卫生工作,保证食品干净、清洁,不供应腐烂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确保职工安全健康。

  第三条

  做好冬季取暖设备的管理工作,保证取暖设施使用安全,防止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

  第四条

  做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文明、卫生管理。

  第五条

  对爆破措施、防火措施以及建筑防火进行安全审核。

  第六条

  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制定消防、易燃易爆、剧毒品等要害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实施。

  第七条

  负责督促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及爆破人员工作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总结报告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领导及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单位和部门的负责人是本单位和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章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全面领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将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列入领导工作的重要议程,在安排布置全年工作时,同时布置安全工作。

  (二)亲自或委托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定期听取安保部门的工作汇报。

  (三)督促检查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四)在对各部门负责人考核时,同时考核其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状况。

  (五)发生重、特大人身伤亡,或一次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时,应亲临事故现场,负责组织、指导抢救和处理善后工作。

  (六)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审定本单位安全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安保设施和通讯工具。

  第四条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单位安全生产直接领导责任。

  (二)指导、督促安保部门开展工作,定期主持召开安全例会,研究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三)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各单位和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四)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时,应亲临现场,负责组织抢救和指导调查事故处理工作,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五)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要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参与实施和检查落实。

  (六)督促检查安全资金的使用和安全设备的配备情况。

  第五条其他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一)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分管部门中相应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二)督促分管的部门落实安全职责,研究解决分管部门中的安全问题。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13

  一、矿井每年年初根据矿井年度生产作业计划,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安全生产专业科室(区队)技术主管制定矿井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必须报区煤炭局批复后,下发到各有关单位落实。

  二、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矿井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并结合现场实际辨识工作场所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要求,制定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措施。

  三、矿井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矿井灾害及处理计划,以及本单位的工作场所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预防措施和处理措施,矿井对学习效果进行统一考核,凡考试成绩不合格,没有参加考试者,不得下井作业。矿将组织安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对本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落实。

  四、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应明确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通风、防尘、防瓦斯、防水灾、顶板、提升运输、职业危害等主要危害有害因素,并分别制定管理制度、预防措施、处理计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五、每季末根据矿井季度作业计划,及时对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进行修编,并下发到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六、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在学习贯彻落实等不认真、组织不力或在灾害处理过程中延误战机的单位及个人,根据责任大小,分别给予一定的处罚。

  七、建立健全预防职业病危害制度,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做好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八、为强化管理,加强监控,确保对矿井各主要危险防患于未然,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专门制度。

  (一)瓦斯管理制度

  1、矿井通风科根据矿井月度生产作业计划结合现场实际按《规程》要求,确定瓦斯检查点,并由技术员根据现场变化负责及时增、撤瓦检点,每次设置、增、撤瓦检点都必须书面报总工程师审批。

  2、瓦斯检查员按照总工程批准的瓦斯检查地点按规定进行检查。对瓦斯涌出较大,瓦斯涌出量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实行跟班蹲点随时检查瓦斯浓度,瓦斯检查员实行现场交接班,工作面还要安设甲烷传感器。对于瓦斯异常采区里瓦斯涌出量不大、瓦斯涌出量正常的一般地点实行巡回检查制度,规定每个班检查3次,两次检查时间之间的间隔,不得小于2个小时,也不得大于4个小时。

  3、瓦斯检查员在班中每检查一次必须向调度汇报。交接班时,必须交接清楚并填写记录。

  4、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认真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牌板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检查手册必须有现场施工负责人签字。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检员必须依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测定瓦斯浓度,应在巷道靠近顶板以下20厘米的位置;测定二氧化碳浓度应在巷道靠近底板20厘米处。

  6、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应在距采煤工作面煤壁线10m以外的回风顺槽风流中测定,并取其最大值;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

  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应在导风筒末端以外的巷道风流中测定,并取其最大值。

  7、在井下任何地点放炮,都要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非炮掘施工单位原则上不准放炮,确需放炮必须编制专门的措施,严格按措施执行。放炮员要认真填写齐全“一炮三检”记录。

  8、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因其它原因停风必须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对停风地点的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9、排放瓦斯要有经批准的专门措施,并由矿山救护队严格按措施执行。

  10、及时检查可能涌出瓦斯的地点,消灭瓦斯积聚,并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

  11、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报矿总工程师。

  1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都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及时报总工程师和通防科、调度室。

  13、停电检修期间和恢复通风时,通风工区必须编制专门措施按程序审批,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14、瓦斯异常区内的采掘工作面及特殊地点,要安装使用瓦斯电闭锁,并严格按高瓦斯区管理。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有专职瓦检员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它异状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15、加强对高冒区和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的瓦斯检查。对高冒区及时防治瓦斯积聚,及时充填,及时封闭。对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重点检查,发现瓦斯接近超限浓度时必须派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同时在工作面进风隅角挂较为严密的挡风帘;在回风隅角附近挂导风帘进行治理瓦斯。

  16、掘进工作面距迎头5m内,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隅角和采煤机附近必须悬挂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并正常使用。煤与半煤巷掘进和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按监测管理规定安设瓦斯传感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悬挂位置与传感器相同。

  17、机电部门和采掘单位要严格执行“包机制”,确保机电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可靠,防止失爆。确保局部通风机的可靠供电,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18、通风科每周对所有的密闭进行全面的检查,及时维修,防止瓦斯涌出,同时做好有关记录。

  19、瓦斯检查员必须经特殊工种培训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

  20、进入瓦斯异常区内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以《瓦斯异常区的管理》措施为重点进行安全培训并熟练掌握,严格按管理规定执行,规范工作行为。

  21、每年必须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22、通风科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井调度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及时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23、瓦斯异常区内的采煤、综掘工作面原则上禁止放炮。确需放炮时,必须编制措施,除按正常程序审批外,必须经矿长审签。放炮施工单位严格按火工品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24、已封闭的巷道,必须编制排放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救护队负责破除挡风墙。

  25、排放气体的安全措施必须由通风科编制,经通风科、安全科的主管工程师和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审批后,排放气体措施送救护队,由通风科负责组织,由救护队实施排放。

  26、排放气体前,所有参加排放气体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排放措施并签字。

  27、通风科技术员要做好排放气体记录。

  28、矿井矿长、总工程师、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科科长、区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29、监测监控装置要保证性能完好,能正常工作。安全监控设备每月必须至少进行1次调试、校正。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组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由校验监控负责采取安全措施。

  30、监控中心要24小时不间断正常监测,设备显示、打印、报警、存储等功能正常,按时打印报表。

  31、按要求及时填绘有关记录、台帐、报表、图纸。建立监测数据库,瓦斯、一氧化碳等资料要保存1年以上。

  32、主要通风机和井下局部通风机要安装开停传感器,风硐安装负压、风速传感器,主要回风巷、采区回风巷测风站内要安装瓦斯、风速传感器,主要进风巷要安装风速传感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2台甲烷传感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装1台一氧化碳感器,主要风门安装开关传感器。

  33、风速传感器要安装在能正确反应巷道平均风速的位置。

  (二)防尘管理制度

  1、认真落实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坚持煤尘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杜绝任何地点的煤尘积聚和飞扬。

  2、井下巷道冲尘必须悬挂冲尘牌板,严格按冲尘周期执行。

  3、井下所有防尘设施按划分的管理区域,挂牌管理,由各单位负责现场管理和使用。

  4、各类防尘设施由通风科按标准安装后,移交给现场施工单位,并在设施交接单上双方签字、存档,真正做到谁使用、谁负责。

  5、每旬必须对井下所有防尘设施及冲尘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

  6、对损坏和不正常使用防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罚。

  (三)矿井防火管理制度

  1、自然发火

  (1)、采区和新工作面的设计,必须编制设计防治自然发火系统措施。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编制有明确防治自然发火的措施规定。

  (2)、合理选择采煤工艺,努力做到不丢煤、少丢煤,当煤层厚度超过采高时,必须沿顶留底开采。在因受地质条件影响时,留顶煤开采的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的防治自然发火措施。

  (3)、采煤工作生产过程中,采空区必须回撤干净,不得随意丢弃物料和支护用品,两巷端头的浮煤必须清理干净。

  (4)、沿空送巷的掘进工作面,要加强巷道的支护,必须采取防止通过巷帮裂隙向采空区漏风的喷浆封阻措施。

  (5)、加强采空区管理,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1.5个月内建立不少于两道的永久密闭进行密闭。

  (6)、建立封闭采空区的管理制度和密闭管理台帐,每月必须对采空区进行一次人工取样气体分析,建立分析台帐,并编制分析报告报公司有关领导。

  (7)、合理优化通风系统调整,积极采取综合预报预防措施,切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理,一旦发现自然异常区,必须及时报矿调度和总工程师,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1、外因火灾

  (1)、主副井口房和通风机房的防灭火管理,附近20米范围内不准有明火。

  (2)、必须使用阻燃性皮带,坚决杜绝非阻燃性皮带下井。

  (3)、皮带运输机要安装防滑保护、防跑偏装置、堆煤保护和温度烟雾保护等装置,并有专人检查维修,保证灵敏可靠。

  (4)、运输巷必须安装齐全防尘管路,每隔5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除防尘用水外,必须满足消防用水。

  (5)、皮带机头、机尾及周围的浮煤必须及时清理干净,并要按规定配齐灭火器和灭火沙等消防材料和工具。

  (6)、加强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杜绝失爆,坚持使用好过流、短路、漏电及漏电选线保护装置。

  (7)、机电峒室、工作面移动变电站和其它电器设备处,要按规定配齐灭火器、灭火沙箱和其它消防材料,现场工作人员要熟悉存放地点并会熟练操作使用。

  (8)、井下采掘工作面、机电峒室和材料峒室内严禁存放汽油、柴油和变压器油。井下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不准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峒室内。

  (9)、加强井下烧焊管理,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烧焊前要制定严密的措施。烧焊现场要安排专人负责,有安监员和瓦斯检查员监督检查。严禁无措施和超范围烧焊。

  (10)、加强火工品的管理,严格火药、发放、领取、清退和存放制度,各放炮地点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放炮作业,严禁放糊炮和明电放炮。

  (11)、加强职工的防灭火安全知识教育,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

  (12)、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13)、在出井口和井底车场分别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内要储存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和更换。

  (14)、矿井要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每季要对反风设施进行检查一次,要保证反风设施完好可靠,以备必要时进行反风。

  (四)防治水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提升我矿防治水管理水平,增强矿井防灾抗灾能力,有效遏制水害事故的发生,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稳固保持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良好局面,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保证煤矿安全正常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防止重大水患事故的发生,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要求。

  2、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并配备专职防治水技术人员。矿长对所在矿井防治水工作负领导责任,实行全面领导,定期分析研究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检查各项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给予保证;总工程师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直接领导矿井防治水工作,为防治水患提供技术保证;地测部门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五项业务保安责任制度,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事故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部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设计部门要将防治水工作列入设计内容;各采掘区(队)长对本区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实负第一责任,班组长对本班组的'防治水安全措施的落实负直接责任;安全部门对防治水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3、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础。为此,必须依据《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矿区(井)水文地质调查、勘探和观测工作,查明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规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的需要,不断地提供水情资料和年、季、月水情水害预报,井巷接近危险地段或水情发生变化要根据有关的规定提供临时水害通知单。各种水情资料、水患预报要详实、具体,要有超前性,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经矿井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发至设计、施工、安全科等单位和有关领导。

  4、设计部门必须认真分析研究水患预测预报资料和有关的水文资料,在编制裁决工程设计时充分考虑水害因素,从工程设计开始,为防止重大水患和探放水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并将探放水工程纳入采掘工程设计和工作面衔接计划时间表内。

  5、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在受水害威胁地区进行采掘施工时,必须首先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地测部门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意见,并提出防范措施。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批准后实施,采掘工程待确认水患排除后方可施工。

  6、探查水压大于2Mpa的探放水工程设计,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探放水设计经批准后,属于钻探施工部分,由钻探部门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属于井巷工程施工部分由施工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措施由总工程师审批,并取得开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7、在存在老空区积水威胁的地区施工探放水工程前,都必须确定探水线,并准确的将积水区范围、积水标高、积水深度、积水动水量及探水线填绘在专业矿图上。

  8、各类井巷工程贯通前,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情况不清时,必须在距贯通点30米(煤巷)或20米(岩巷)前,发放水害通知单,查清条件,待排除积水或淤泥后方可贯通。

  9、由于受岩溶陷落柱影响,所造成的高水位异常区和岩溶陷落柱怀疑区,必须进行专门的水文地质综合勘探,查清岩溶陷落柱怀疑区的分布位置,含、导水性及高水位异常原因、范围,探查原则“先物探,后钻探”,探查结束后提出成果报告及防范措施。不进行专门勘探,水文地质条件不清,在上述区域不得设采掘工作面,更不得施工。对于经探查确定的岩溶陷落柱怀疑区无论是否导水,均要按规定留设煤柱。

  10、矿井之间的隔离煤柱必须按有关要求留设。所有防水煤柱内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以保证煤柱的完整性及隔水的可靠性。如因工程需要不得不开掘巷道时必须提出专门报告和相应的有效措施,经上级部门审查审批,不经正式批准不得施工。

  11、坚持水害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各生产矿井由总工程师组织,每月进行一次,由防治水中心负责人组织每周一次,对重点水害问题组织排查,每次排查要有正规记录,内容要齐全、规范。

  12、当井下工作面出水或出现水文地质异常情况时,要求主管领导和有关技术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对井上下钻孔水位及涌水量、水质进行监测,对收集到的数据及时进行分析、整理,拿出结论性意见。

  13、坚持质量标准化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杜绝防治水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侥幸思想,规范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工作,以高质量的矿井防治水工作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14、为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预防重大水患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防治水管理十不准:

  (1)各类防隔水煤柱内不准随意布置巷道。

  (2)当采掘工程施工中出现突水征兆时,不准施工。

  (3)探放水钻孔正式探水钻进时,未安好孔口装置时,不准继续钻进。

  (4)被贯通巷道有积水、淤泥或水文地质情况不明时,不准贯通。

  (5)所有下山掘进巷道无特殊原因未到位不准停止掘进。

  (6)上方或上覆巷道、老塘有积水威胁或情况不明时不准施工。

  (7)在高水位异常区和陷落柱怀疑区的工作面上未经探查,不准回采。

  (8)回采工作面波及范围内的水位孔或封闭不良钻孔,未经处理前,不准施工。

  (9)探放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未经总工程师批准,不准施工。

  (10)受底板奥灰高压水威胁的矿井,深部水平的井巷不准布置在灰岩及以下层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14

  一、矿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生活服务场所等都必须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预案应包括以下几类:

  1、矿井瓦斯煤尘爆炸

  2、矿井水灾

  3、矿井火灾

  4、矿井顶板事故

  5、矿井运输提升事故

  6、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

  7、地面火灾

  8、民爆物品事故(事件)

  三、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内容包括:

  1、组织机构及其责任。

  2、确认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地点。

  3、通告程序和报警系统。

  4、应急设备与设施。

  5、评价危险程度及方法。

  6、保护措施及程序。

  7、信息发布与公众教育。

  8、事故后的'恢复程序。

  9、培训与演练。

  10、应急救援预案的维护及更新。

  四、各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保障预案所需的设备、设施、材料、资金及人员,组织应急预案贯彻到每个部门、每个班组和每个人、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分管安全的副职负责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应急救援队伍要坚持好24小时值班制度,配齐并维护好保养好救援装备,经常性地开展救援训练,保证及时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

  六、通讯部门要随时保证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的通讯系统畅通。

  七、矿各业务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贯彻执行及演练情况每季节做一次检查,对存在问题现场“五定”处理。

  八、矿调度指挥中心是本单位实施应急预案的指挥中心,接到灾情汇报,必须立即按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通知指挥部成员,并通知所有参加抢险救灾的队伍进入临战状态。有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下达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实施应急救援。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15

  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班组是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全面责任,其具体职责。

  一、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班组长是班组生产的直接指挥者,是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二)负责本班组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提高班组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护意识。

  (三)认真执行“三检”安全工作,做好班组的自检工作,制止违章行为,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上级处理,做好记录。

  (四)负责组织班组成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操作规程等内容的岗位安全教育,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搞好文明生产,保持车辆清洁干净。

  (六)协助上级建立健全和落实班组考核制度,做到奖罚分明。

  二、班组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全责。

  (二)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

  (四)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五)正确维护和操作设备,保持车辆整洁、干净,搞好文明生产。

  (六)按规定着装上岗,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七)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各种预防事故演练活动。

  (八)有权拒接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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