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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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
为了进一步完善并明确生产线车下作业人员安全作业标准,使车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特制定车下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管理流程,内容如下:
1、对未装仪表台和组合开关的车辆到车下操作前,把“严禁打车”牌分别悬挂在驾驶区方向机杆和副启动盒醒目位置,然后再进入车下工作。操纵、电工人员严禁进行发动车辆操作。
2、针对于水暖车组合开关安装人员在安装完毕后把组合开关启动钥匙直接转到水暖车下操作人员手中,每条生产线水暖组安排专人负责,在水暖车下操作工序未完工之前,其他操纵、电工调试人员如果需要启动钥匙到水暖负责人处借取,借取人员必须对钥匙负责,不得转借他人,用完之后及时归还水暖负责人。要求到车下操作人员在未拿到钥匙时严禁进入车下工作。
3、水暖组在车下工序完工后拿钥匙的负责人及时把钥匙转给电工调试,绝不能因个人工作失误耽搁生产。
4、在车下有员工作业时,或者仪表台驾驶区、副启动盒处挂有“禁止打车”标牌时,电工调试只允许进行静态电工调试,严禁进行发动车辆的`动态调试。
5、对于完工或下线车辆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车下整改操作,必须在前后醒目位置放置“严禁打车”标牌,并且随身携带启动钥匙,如有特殊原因找不到启动钥匙,必须安排专人对驾驶区进行监护,保证车辆不会被其他人员启动。
6、车下作业人员进入车下作业之前必须严格遵守“三务必/两落实/一注意”原则,即:务必在驾驶区挂有 “严禁打车”警示牌;务必在副启动盒处挂有 “严禁打车”警示牌;务必随身携带启动钥匙,落实检查止轮器是否放置到位;落实走线时板链运行是否彻底结束,注意进入车下作业时身体所躺位置远离车轮。
7、倒车司机及车辆启动作业人员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动车作业时必须通知车底作业人员将“严禁打车”警示牌撤离后方可作业,在沟通未遂的情况下严禁赌气擅自作业 (此时车底作业人员应以车间整体生产进度为重予以必要配合)。
8、倒车司机在作业前务必确保在车辆即将启动→初始运行时间段车底作业人员连人带牌(“严禁打车”警示牌)全部撤离车辆运行危险区后方可作业;在使用拖车棒及拖拉机进行拖运无效工艺车作业时严禁采用挂挡点踩刹车的方式来提醒车底车内人员撤离;在用拖拉机拖运无效工艺车时责任工段必须做好“三同时”即一条线同时指定三人一同配合作业:一人驾驶拖拉机/一人操纵无效车/一人监护当事车车底及四周安全状态。
9、在倒车作业进行之前由倒车司机负责告知车底车内及车四周作业人员要求全部撤离,作业人员应立即予以配合不能推拖扯皮,车底作业人员听到走线铃声响起后应立即撤离车底、在出现走线铃声短暂停息情况下车底作业人员在与板链操作人员沟通确认不再走线的情况下方可进入车底继续作业,不得擅自行钻入车下、
10、以上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期开始执行 ,要求所有员工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相关工段班组长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严格监控,对在检查中发现违规操作的员工,将按照相关处罚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视情节严重度对相关组、班、段长进行的罚款处理。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车间所有,同时车间保留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健全完善的权利。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2
1、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的年度计划,抓好具体落实和督促。
3、协助领导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的教育教训,建好培训档案。
4、要经常深入作业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有权勒命停止生产,以免出现伤亡和经济损失。能当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权要求有关部门、车间或人员立即消除事故隐患。当时不能消除的,立即上报有关领导,采取相关措施予以消除。
5、协助领导做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和器材、设施的`管理工作,保持器材、设施性能良好。
6、做好安全生产的统计报表工作,并按期上报。
7、协助领导做好事故的人员抢救等工作,并做好事故的及时上报。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3
一、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生产销售符合国家法定要求的产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产品,特制定本制度。
二、结合本公司实况,完善自检设施设备及检测人员,对成品销售前自检,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
三、配备专(兼)职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安全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原辅料的索证索票和查验登记工作,生产过程中需按规定抽查检查每批次生产产品,确保生产过程安全、高效、透明,成品包装后,出厂检验要重点检查产品内外质量、生产日期、保质日期,外包装等。
四、经质量安全自检或感观检查不合格产品、真空包装漏气、包装损坏等应不得出厂并进行溯源追查同时进行登记及处理。
五、需使用进口的`预包装及原辅料时,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六、有计划地邀请法定检验机构,对公司内生产关系人体健康和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或投诉较多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质量判定。
七、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及时进行公示。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4
一、制度目的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规范公司人员的行为,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职业素养,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二、制度范围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临时工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制定该制度的程序如下:
1.拟定制度草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内部政策规定,编写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草案。
2.征求意见
将制度草案发给公司各部门,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修改完善
根据各部门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对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并使其更加符合实际情况。
4.制定正式制度
经过最终的修改,制定正式的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宣传和培训,让所有员工熟悉并遵守该制度。
四、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为了制定符合中国法律要求的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以下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
该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内容、变更、解除、终止、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是人力资源管理和保护员工权益的重要法规之一。
2.《劳动法》
该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工作时间和休息、劳动报酬、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方面的规定,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基本法律。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该条例规定了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职责、权利、义务及监察程序,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法规。
4.《行政管理法》
该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职责、权利、义务及其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关系,是行政管理的.基本法律。
五、制度内容
1.安全意识培养
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职业素养,公司需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让员工了解基本的安全规范和预防措施。
2.安全设施管理
公司要对办公场所、设施和设备进行安全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3.安全应急管理
公司需要建立并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各种应急措施和应对方案,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
4.事故调查管理
公司会依据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5.违规行为处理
若员工违反上述规定,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让员工自觉遵守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
六、责任主体
1.公司负责人
公司负责人对公司内的人员安全负有最高的责任,需要把人员安全管理和保障作为公司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安全管理意识,确保公司内部安全。
2.部门负责人
各部门负责人对自己部门的人员安全负有直接责任,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严格执行,规范部门内部管理。
3.员工
公司的员工是人员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者,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自觉遵守,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
七、执行程序
1.部门领导应对本部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不遵守相关规定的员工进行批评和教育;
2.对于违规行为,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在公司内部公示;
3.将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作为员工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和推广,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职业素养;
4.每年定期对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并根据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八、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该制度的员工,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进行处理,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以警示其他员工。
以上是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内容,希望能够对公司的安全管理起到一定的指导和保障作用。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5
一、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设置要求
1、各级安全组织机构
(1)公司级安全领导机构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公司级安全管理机构为办公室。
(3)车间负责人为本车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4)各班组负责人为本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构成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应由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应由公司主管安全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应至少包含各车间主要负责人。
四、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全面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管理和其 1
他安全生产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2)统筹规划、协调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问题;
(3)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
(4)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5)总结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下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6)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7)负责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的审核;
(8)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检查、部署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9)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10)听取对工伤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汇报,并做出处理决定。
2、办公室职责
(1)协助分管安全负责人组织推动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并切实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
(2)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监督、监测、考核各车间的.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
(4)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5)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三同时”工作;
(6)按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7)协调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并协助解
决。发现重大隐患的,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
(8)参加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车间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实现;
(9)编制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并做出评估总结;
(10)协助有关车间做好生产现场职业危害情况的调查、分析、报告工作,针对职业危害制定防治措施;
(11)督促有关车间,按照规定及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具),并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
3、车间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全面领导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
(2)落实车间安全生产目标,开展具体的实施工作。
(3)参与公司召开的各类安全会议,向本车间员工传达公司安全指示精神。组织召开车间安全会议。
(4)协助、配合公司相关车间进行安全工作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5)组织车间开展、参与安全培训。
(6)组织开展车间的隐患排查工作,并落实整改情况。
(6)完成上级车间临时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
4、班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班组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实施对安全隐患的整改。
(4)负责落实本班组所属设备(含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5)组织参与公司各类安全培训与安全学习。
(6)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文明生产,保持作业现场整洁、安全。
(7)及时报告安全情况。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6
一、为加强本公司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下,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经营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凡进入本企业销售的原辅料都必须实行进货查验,查验供货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第三方检验证明及出厂检验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资格证明和许可证明,并留有供货商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备查。
三、按照食品进货品种和批次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明文件,并留有供货商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备查。
四、对购进的预包装食品,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3、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4、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五、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一律不得采购使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专门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后才能采购使用。
六、公司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检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七、实行统一计划进货,由公司采购部门统一检验供货方的相关有效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八、检验购入的原辅料是否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污染,如有,则不得采购使用。
九、本公司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原辅料,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时,应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十、本公司管理人员要切实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自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分类统一保管,集中备案,并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7
总则
一、
1班组安全管理是安全生产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能否做到安全生产,在生产一线的班组群体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每个班组要认真做好班组安全联保互保制。为了提高生产的安全,适应现代化管理的要求,加强操作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班长负责本班的班组互联互保管理工作。
3各岗位操作人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车间颁发的规章制度。
4班组主管负责人、班组操作负责人,操作值班人员要熟知本制度。
二、目的:
为切实加强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执行安全互联保,切实把安全任务落实到每个班组成员身上,结合班组实际情况,特制定班组安全互联保制度。
1让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实到个人头上,生产班组全面实行联保互保制。生产岗位上的员工,监督他人遵章守纪、制止违章作业,保护他人生命安全。
2多做协调、步调一致外,认真观察和关注自身与他人周围的作业环境,禁止违章作业。
3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监督别人不伤害他人)。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制止他人在隐患未处理好而冒险作业
5举报玩忽职守,冒险作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
6爱护安全设备设施,并互相监督。
7树立集体观念,工作中互相关心爱护,树立遵章守纪光荣、违章违纪可耻、人人痛斥三违的新风气。真正做到安全生产。
三安全互联互保制度内容
1每一位班组人员都要及时参加安全学习,通过学习来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安全互保联保意识。
2班组人员都应及时的对本工作地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并及时的处理,做到消除隐患不留死角、不隐瞒、不应付。
3各班组人员都应把安全工作放到第一位,上班后都应该首先检查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确认没有安全隐患后方可进入工作区域操作。
4班组长作为本班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并及时制止本班人员违章作业。
5每一位班组成员都应提高安全互保、安全联保意识,真正做好自主保安和群体保安相结合。
6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7发生事故或“三违”时,对联保人、互保人比照责任人进行处罚。
8对非同一岗位操作人员的,而在同一场所形成一个作业群体,自行为互保联保
(1)互相监督,照顾对方按照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和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
(2)互相督促对方按照规定穿好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发现不安全隐患,互相提醒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4)互相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工器具、物件码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互保组成员有责任对任何违章作业者进行警示制止,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向上级有关部门领导汇报。
(6)进行危险作业时进行监督,互保组成员有责任做好安全思想的`互导、交流工作,增强自主保安意识。
(7)凡发生事故或“三违”行为,互保小组人员承担规定处罚。
安全交底制度
为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出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具体如下:
1、进入生产岗位/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其中须向广大员工交底本岗位生产流程、环境的特点、设备情况、作业伤害防范措施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安全技术教育、安全思想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并做好签名备案工作。如无进行技术交底的,一律不准上岗操作。
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在制定技术措施的同时必须同时制定安全保证措施,并对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一律不准上岗操作。
3、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由车间、班组两级或项目负责人共同完成,如因未开展此项工作的则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如因员工不服从安排,不接受技术交底的有权调离相应岗位或停止施工。
4、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留档备查。如因资料归档不清晰的由相关负责人负责。
5、对已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在生产过程中,不按照安全交底情况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并依安全技术交底去处理的,依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班组交接班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交接班的要求、程序和内容,不断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使用于公司内所有班组的交接班活动。
3.职责
3.1交班人员对交班前工艺、设备等安全生产情况负责。
3.2接班人员签字确认后对交接班以后安全生产情况负责。
3.3车间及安全等相关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班组交接班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内容
4.1交接班时间
遵照公司上下班时间规定由各车间、部门适当调配。
4.2交接班手续
4.2.1双方对记录和现场检查情况进行安全确认,在记录的签字栏签字认可。签字确认后,代表交接班手续已履行完毕,之后双方不得争执。
4.2.2如有意见不一致时,由车间领导或值班人员协调解决。
4.2.3交接班内容
4.2.3.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车间,换好工作服,在班长的带领下,认真检查现场后进行交接班。
4.2.3.2交班完毕的班组成员在班长的带领下,参加班后会,讲评当班生产任务完成的情况,处理完本班遗留的问题。
4.2.3.3交工艺,当班人员应对管理范围内的工艺现状负责,交班时应保持正确的工艺流程,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2.3.4交设备,当班人员应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对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状况负责,交班时应向接班人员移交完好的设备。交待所有动静设备的现状,如遇检修,则要讲明检修的部位与进度。
4.2.3.5交卫生,当班人员应做好设备、管线、仪表、控制室等的清洁卫生,交班时交接清楚。
4.2.3.6交工具,交接班时,工具应摆放整齐,无油污、无损坏、无遗失。
4.2.3.7交记录,交接班时,岗位运行记录、工艺操作记录、巡检记录、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等应真实、准确、整洁。
4.2.3.8传达公司或车间的指示与任务
4.2.3.9凡上述几项不合格时,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并有权向车间反映。
4.2.3.10接班人员要认真开展班前会议,并做好记录。
4.2.3.11未得到接班者同意,或已到接班时间接班人员未到,交班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2.4 “十交”与“五不交”
4.2.4.1 十交
①交本班生产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②交仪表、设备运行和使用、维修情况;
③交生产安全情况;
④交消防和防护器具、工具数量及缺损情况;
⑤交工艺指标执行情况和为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⑥交原始记录是否正确完整;
⑦交原材料使用和产品质量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⑧交上级指示、要求和注意事项;
⑨交跑、冒、滴、漏情况;
⑩交岗位设备整洁和区域卫生情况。
4.2.4.2五不交
①生产不正常、事故未处理完不交(如已采取措施,接班人掌握情况后可以交接);
②设备或工艺有问题,搞不清楚不交;
③岗位卫生未搞好不交;
④记录不清、不齐、不准不交;⑤工段指定本班的任务未完成不交。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8
因为保洁工作有时会接触到电源、爬高工作、机器设备等工作,为确保安全生产,特此规定:
1、工作时穿规定的鞋子,佩带安全帽,工作服口袋不能放锋利的工具。
2、搬运物品时要小心、快捷、不能跑(注意:先试一试物品的重量然后采取直背、弯曲双腿的姿势)。
3、工作中如发现有任何异味,应立即向上级报告。
4、在使用电器接头前应进行安全检查。
5、不要用湿手或湿抹布去碰正在使用的电器。
6、机器开动时,不要把手伸进去。
7、使用电器设备时,接线板的电线不能阻碍交通。
8、做高处清洁要使用适当工具,要检查梯子是否牢固,必要时要系安全带。
9、不要用手拣破碎的玻璃,要用垃圾铲和扫把,最后用吸尘机吸地。
10、不要将手伸到垃圾袋和桶内,以防扎伤。
11、推车时要载重适量,将重的物品放置在服务车底部(保持平衡),任何物品不得超过车的边沿(会阻挡视线或碰伤墙壁门柜及行人)。
12、清洁玻璃制品时要格外小心,避免划伤。
13、发现一些突出的.钉子、螺丝、碎片等要立即向上级报告,避免过往行人受伤。
14、用门把手开门和关门,不要握门边。
15、了解各种药剂的用途和特性并正确区分和使用;严格遵守化学药剂的配比;使用对皮肤有伤害的清洁剂要戴手套,如有必要使用原液需事先得到领导批准。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9
1、施工单位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将考试成绩报安全部门备案,经安全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准许施工。
2、施工人员进入厂区前应接受安全部门的入厂安全教育。
3、施工人员应到门卫办理人员入厂登记、出入证件等有关手续方可进厂,烟、火、手机存入门卫烟火柜,每次进出要出示证件,配合门卫检查。
4、施工人员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劳动纪律。
5、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规范使用。
6、施工单位应认真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发生的违章行为,与本单位员工同等处罚对待。
7、施工管理部门指派的监理人员,应熟悉生产现场,监理人员确实做到始终如一,认真负责,监护到位,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负责。
8、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疑问,应立即停止施工,向监理人员或甲方领导请示,经甲方人员排查清楚后,方可继续施工。
9、施工单位应通过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有安全自我防护意识,在施工中做到“四不伤害”。
10、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适应安全施工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
11、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方可持证上岗。
12、施工人员在施工中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准在施工现场与施工无关的地方逗留,不准随意串岗,不准乱碰、乱动所有运行的设备,要爱护保护好所使用的安全用具,安全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措施。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0
一、三类人员的分类
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建筑施工项目的三类人员包括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经理以及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项目安全总监、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必须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二、职责
1、三类人员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并落实现场施工的安全措施,做好施工过程的.监督工作,及时纠正和制止施工的违章行为。
2、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制止施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作报告。
3、三类人员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是施工人员的保护人,负责施工过程的监督,及时发现与制止违章作业,一旦发现意外,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使施工人员及施工现场受到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
三、项目部和施工队的职责
1、项目部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负责。
2、项目部负责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外来施工人员现场施工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考核。
3、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保障体系,落实责任,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拒绝违章,做到自主管理,保证安全施工。
四、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
2、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标准的贯彻执行,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3、定期召开安全管理小组会议和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解决施工安全管理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4、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制止违章行为,积极搞好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
5、安全管理人员在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负责安全技术和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生产的批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6、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7、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8、协助单位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相应级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下一级的安全教育。
9、负责监督和督促本单位所有人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一责制”。
10、负责安排并检查项目部安全活动,组织反事故演练。
11、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告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12、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资料齐全、实用、规格化。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1
1.目的
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及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2.范围
适用于对特种设备购买、使用、维修、保养、报废管理及对特种作业人员适应岗位要求。
3.内容
3.1特种设备包括锅炉、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
3.2企业所购买及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必须带有相应的随机证明文件。
3.3特种设备的安装、大修、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3.4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3.5安装、大修、改造后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规定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并由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的.机构出具检测检验报告,颁发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3.6安装、大修、改造的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转交与发包方,存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3.7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案。
3.8按期向使用特种设备所在地的检测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3.9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当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3.10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求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3.11特种作业人员(电工、锅炉工、焊接工、水处理工、起重工、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技术的专业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持特种作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准上岗。引进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4.引用文件
4.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5.记录
5.1《特种设备检测报告》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2
(一)按照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组织对公司厂房、办公用房、辅助用房的安全性鉴定,建立烧结厂生产经营用房安全档案,对危房采取有效的'预防加固和监控措施。
(二)为确保烧结厂产经营用房的安全使用,定期制定房屋维护修缮计划,并组织落实。
(三)经常对烧结厂内房产进行安全性检查,发现问题(包括屋檐腐朽脱落、墙体脱落、墙体松动、漏雨、下水不畅等)及时落实修缮。
(四)雨季来临之前及时组织对下水道进行疏通,以防引起水灾。
(五)冬季来临之前做好防寒、防冻、防雪灾工作。制定门窗修缮计划和危房加固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六)经常检查烧结厂路面状况,发现坑沟及时安排修缮。
(七)关注气象变化,风暴、寒流来临之前通知各部门关好门窗,做好预防风暴寒流灾害准备;大雪之后及时组织扫雪、清理危房积雪。
(八)严格执行“相关方管理制度”。在接待外来维修人员时,告知烧结厂安全、保卫、保密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在签订外包合同、承租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在接待短期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时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同时要求施工队伍填写“施工队伍安全信息表”,并口头或书面通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
(九)在进行树木移栽时或修剪时,应充分考虑操作过程的安全问题,制定有效的安全方案报部门领导审批(必要时报生产安全部审查)后实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树木移栽或修剪工作的安全。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3
1、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对学生进行卫生宣传教育,帮助学生树立“讲卫生光荣,不卫生耻辱”的观念,按时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2、指导学生会卫生部开展活动,搞好学校卫生工作,加强全校清洁卫生工作,加强全校清洁卫生工作的检查、督促,定期公布评比结果,使校园整洁净化。
3、了解和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健康卡,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格检查。
4、经常检查、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饮食卫生和食堂卫生工作。
5、及时采购药品,妥善保管,避免变质失效。
6、严格执行医疗器具的消毒制度,避免交叉感染。
7、不断改善服务态度,认真负责地做好门诊工作,做到热心、耐心、细心为病号服务、送药上门。坚持业务进修,提高医疗质量。
8、切实做好预防近视工作。
9、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措施。
10、尽量帮助教工解决医疗上的困难。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加强维修厂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实现本厂的安全目标,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转,从关心人、爱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出发,重视安全生产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此安全培训计划。
2适用范围
维修厂全体人员。
3职责
3.1本厂所有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素质。
3.2本厂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要按照公司安全部的要求,自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3.3本厂从业人员应服从本公司的统一安排,自觉参加本厂组织的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工作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4管理要点
4.1维修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级、厂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安全上岗证,持证上岗。工伤、病假复工和变换工种教育参照新工人三级教育办法执行。维修厂要负责厂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的编写,并建立健全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台账。
4.2维修厂应认真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殊工种按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要求及时参加复审和新人员的.初审培训。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学习《特种设备(承压类)管理制度》(试行)、《特种设备(机电类)管理制度》(试行),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并统一由环安部组织安排电工、电焊工、现场机械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工作,包括起重设备操作证、压力容器焊接证和电工证,并每隔2年参加一次复审。
4.3日常安全教育,由维修厂厂长负责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班组每天下达生产和施工任务,应同时进行安全交底。根据本厂安全生产特点和生产作业安全基本知识有针对性的进行生产现场安全教育:
4.3.1生产现场安全生产规定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4.3.2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3.3本厂机械、电气设备、设施使用的有关规定及安全防护知识;
4.3.4本厂预防各类事故的安全知识及紧急情况处置办法。
4.4维修厂应负责组织发动全厂员工,提出改善劳动卫生条件的合理化建议,制定防尘防毒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并组织实施。教育员工执行有关操作规程,普及防尘防毒知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尘防毒器材。
4.5维修厂应组织员工学习各种工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配合职防部门组织对有毒有害岗位作业等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4.6维修厂应实施和组织员工学习《部门(厂)工段(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搞好安全活动和活动记录。有计划的组织员工学习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工种、岗位的操作程序,动作标准,学习相关事故案例,吸取经验,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4.7维修厂安全管理员应组织人员学习使用消防救援应急器材,并设有专人保管消防救援应急器材、设施,保持完整好用。
4.8维修厂应每年编制安全培训计划,针对公司生产的特殊情况,制定培训内容及要求。
5相关文件
5.1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5.2 《特种设备(承压类)管理制度》(试行)
5.3 《特种设备(机电类)管理制度》(试行)
5.4《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5.5 《部门(厂)工段(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第十三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制度》(建质〔20xx〕91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交通运输部令20xx年第2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和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应包含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指公司各级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公司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在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负责职业健康管理的人员还应具备与公司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公司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主要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统称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由公司正式任命或聘用。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注册的,在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设置及管理
第六条公司所成立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其成员组成、主要职责及工作制度按《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条例》执行。
第七条公司已配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并设立安全监督部,足额配备了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八条安全监督部为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监部在公司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或参与拟订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项目部应急救援演练。
(三)提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五)监督指导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生产、作业的安全条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六)监督检查项目部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七)监督指导项目部与承包、承租、协作等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督促检查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八)参与研究并组织落实项目部职业危害预防和职业病防治措施。
(九)督促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与使用,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和专款专用。
(十)监督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十一)依法组织或参与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配合政府部门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事故情况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相关台账和事故档案。
(十二)提出改进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十三)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条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形势、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四)有效配置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九)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十)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在项目部组建时成立,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
第十一条项目部在正式成立后,配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并应设立安监部,足额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设单位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名称设置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项目部安监部在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落实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措施,参与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二)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情况,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并做好记录。
(三)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发现事故苗头。
(四)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生产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五)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六)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按要求验收并进行日常用电的管理。
(七)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生产考核,提出安全生产奖惩建议。
(八)认真做好项目人员、一线工人入场安全生产教育、转岗教育、复工教育,并认真留存教育记录。
(九)监督项目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确保施工作业的三级安全技术交底。
(十)及时报告事故情况,按照事故分级处理规定负责或协助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十一)牵头组织现场危险有害因素和风险的识别与评价,组织编制项目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负责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管理措施或管理方案的落实情况。
(十三)负责安全生产资料的建档、管理、保存工作。
第十三条项目部安监部是对应本级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行使安全生产监督职能,对其他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履行《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中规定的监督和管理职责。
项目部安监部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监部的监督和指导,并对下级安监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职责
第十四条公司安监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相求。
第十五条项目部安监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专业配备,其数量按年度计划产值配备:
(一)500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
(二)5000万~1亿元的不少于2人;
(三)1亿元以上的,每5000万元配备1人,不足5000万元的按5000万元计。
建设单位要求高出上述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予以增加。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职及专职)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及时向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整理提供项目部应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做好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依法管理安全生产的参谋助手。
(二)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相关档案。
(三)参与制订项目部安全检查和职业危害防治计划,组织参与相关安全和职业健康检查;查处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经验,督促检查员工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五)组织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有关工作。
(六)参与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七)协助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事故,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提出相关报告和建议。
(八)参与组织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和安全生产评估的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和内审等工作。
(九)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八条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部安监部成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分包专职安生产管理人员)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三)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的.,立即制止,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责令改正,并及时向项目部安监部和项目经理报告。
(五)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六)定期向上级安全监督部报告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条例、标准,熟悉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相关知识,熟悉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监督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加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与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二十二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施工现场经历,具有较高的业务管理素质和工程系列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忠于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应严格督促各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按照下列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专业分包单位应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予以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配备1名专职安全人员;50人至200人的,应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程度予以增加,且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单位应定期对兼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员应根据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范围,具体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向安监部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和反馈安全生产情况。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六条项目部鼓励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其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二十七条项目部鼓励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有条件的其他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并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逐步形成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体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注册安全工程师享受中级职称待遇。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项目部对各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情况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到位。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项目部安监部负责制定和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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