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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1、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1、设备缺陷管理的目的
缺陷管理的目的是为了驾驭正在运行的自动化系统存在的.问题,以便按轻、重、缓、急消退缺陷,提高自动化系统的健康水平,保障自动化系统的平安运行。另一方面,对缺陷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其改变规律,为大修、更新改造自动化系统供应依据。
2、设备缺陷的分类
设备缺陷依据其严峻程度,一般分为三类:
2.1、一般缺陷:指设备状况不符合规程要求,但近期内不影响设备平安运行。
2.2、重大缺陷:指设备有明显损坏、变形,近期内可能影响设备平安运行。
2.3、紧急缺陷:指设备缺陷干脆影响设备平安运行,随时有可能发生事故,必需快速处理的缺陷。
3、设备缺陷的处理
建立设备缺陷记录簿,远动人员在巡察中发觉的缺陷应刚好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写明缺陷状况,提出处理看法。重大及以上缺陷应马上向主管领导回报,并依据缺陷严峻程度进行处理。自动化设备存在缺陷但不影响平安运行,应加强监视,针对缺陷发展做出分析和事故预想。
4、设备缺陷消退的期限
缺陷消退的期限一般规定为:紧急缺陷应予24h内消退;重大缺陷视其严峻程度在1个月内支配处理;一般缺陷可列入季度或年度大修安排进行处理或在日常维护工作中消退。
5、处理设备的原则:
处理缺陷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严禁违章作业。电气试验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在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了平安运行的异样现象,即视为设备有缺陷,设备缺陷按其对平安运行的威逼程度可分为一类、二类、三类;
2.一类设备缺陷:性质严峻、状况紧急、若不马上实行措施将会发生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或造成停电事故者;
3.二类设备缺陷:性质较严峻,对人身或设备有肯定威逼,但可以坚持运行。列入星期、月安排处理还不致造成事故者;
4.三类设备缺陷:主要是指那些对运行影响不大,可以列入季度、年度检修或技改安排,能坚持长期运行者;
5.发觉设备缺陷应马上报告生产科长,并依据生产科长评定的缺陷类别实行措施;
5.1对于一类设备缺陷,应马上依据生产科长的要求,主动实行措施,限制缺陷发展并将处理过程记入工作记录;
5.2对于二、三类设备缺陷应记入巡察检查记录、缺陷记录和工作记录,并依据生产科长的答复实行措施直至缺陷消退;
6.设备缺陷消退后,由检修人员和平安用电管理技术人员共同完成缺陷消退记录,并由平安用电管理技术人员将视察处理效果记入巡察检查记录;
7.设备缺陷消退后,巡检人员应在一个月内留意视察处理效果,发觉异样应马上上报;
8.从上报缺陷之日起起先计算,对于检修安排到期仍未消退的设备缺陷,组长应再次上报生产科长并将生产科长的答复记入缺陷记录备注栏内。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
1、设备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大缺陷和危急缺陷。
(1)一般缺陷,指对安全经济运行影响不大的设备缺陷。
(2)重大缺陷,指已威胁安全经济运行或将发展为影响安全经济运行但不会立即造成事故和设备损坏的缺陷。
(3)危急缺陷:指随时可能发生设备事故或人身事故的缺陷。
2、设备缺陷的发现:
(1)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是供电营业所员工极其重要的.工作内容。通常通过以下方法寻找和发现设备的缺陷。
①工作人员巡视检查设备,学习规程,通报及上报批示对照设备检查。
②结合安全检查,分析设备的检修、试验、校验和技术资料。
③上级部门检查中指出的缺陷和修试中发现的缺陷。
3、各供电营业所都要建立缺陷记录本,内容包括发现的时间、缺陷内容,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并注明一般缺陷,重大缺陷和危急缺陷。
4、处理缺陷应由所长统一安排,明确负责人员,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3
1为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实现安全经济供电,必须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2所有设备必须按照铭牌或制造厂家的规定参数运行,并严格执行有关的运行、检修规程。
3对所有的电气设备,一律实行车间主任领导下的“三种人”管理责任制。
4设备缺陷的分类
ⅰ类缺陷:设备出现绝缘、强度、温升等各方面超过运行参数极限值,严重危及安全运行,如不立即处理有造成断线、停电和设备损坏的可能,以及严重影响设备使用寿命和稳定运行的缺陷。
ⅱ类缺陷:虽未超过允许极限,但异常变化较大,在短期内发展将对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构成威协的`缺陷。
ⅲ类缺陷:一般性缺陷,对设备的安全及经济运行无明显障碍,缺陷在短期内也无继续恶化的可能。
5设备缺陷的汇报、处理与注销
5.1
ⅰ类设备缺陷随发现立即汇报。
ⅱ类缺陷按月集中汇报,汇报时间为每月20日。
5.2运行设备发生缺陷,运行班长应直接向值长及车间值班领导汇报。
5.3消缺责任单位应根据消缺通知的要求及时组织消缺。
ⅰ类缺陷从提报到注销不得超过24小时。对于ⅱ、ⅲ类缺陷的处理,消缺单位必须提报生产计划和停电申请。ⅱ、ⅲ类缺陷的最长处理周期分别为1月和1季度。
5.4缺陷处理结束后,应履行验收制度,不经验收,严禁恢复送电。
5.5消缺及运行单位应严格执行缺陷注销制度。缺陷处理后,应以工作票形式向值长汇报消缺情况,无此汇报,将以未完成生产任务考核。
6各班组应按规程要求通过巡检、检修、试验、分析等各种手段及时发现缺陷,按消缺传递程序汇报,并积极设法消缺。在缺陷未消除前,运行人员应按缺陷性质采取监督措施,保证缺陷不再继续发展。
7凡属人为因素延误消缺致使缺陷扩大或造成事故,将以渎职行为按厂有关规定自上到下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人为因素主要发生在缺陷提报环节、缺陷传递环节、缺陷处理环节。
8设备缺陷处理必须严格办理工作票,并按要求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电气车间
20xx年12月15日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4
一、目的
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消缺率和消缺质量,进而提高设备的可用率和健康水平,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设备缺陷的发现和登录、检查确认、消缺后的报告、后续管理、缺陷验收及缺陷的统计与考核等内容。
二、设备缺陷
是指设备出现了性能、零部件、及消耗偏离原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认为设备发生了缺陷:
1)设备或部件的损坏造成设备的被迫停止运行或安全可靠性降低;
2)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渗漏(包括汽、水、气、煤、灰、油等);
3)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运行参数长期偏离正常值,接近报警值或频繁报警;
4)设备或系统的状态指示、参数指示与实际不一致;
5)由于设备本身或保护装置引起的误报警、误跳闸或不报警、保护拒动;控制系统联锁失去、无原因起动或拒绝起动;
6)对设备进行定期试验时发现卡涩、动作值偏离整定值;
7)对设备进行检验性试验时,发现反映设备整体或局部状态的指标超标,或有非正常急剧变化;
8)设备或部件的操作性能下降,动作迟缓甚至操作不动;
9)设备运转时存在非暂时性的异常声响、振动和发热现象。
2、暂不能消除缺陷:是指必须在机组停用后才能消除的缺陷或没有消缺所必须的备品备件的缺陷或需要进一步观察、分析才能确认的缺陷,且暂时不会对设备、系统或人身安全构成立即的危害,也不会给运行经济性带来严重损失的设备缺陷。
3、消缺陷:是指除暂不能消除缺陷外的其他设备缺陷。
4、重复发生的设备缺陷:是指主要设备上同一缺陷在一年内重复发生;主要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6个月内重复发生;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2个月内重复发生的缺陷。
5、设备缺陷分类
1)重大缺陷:是指直接导致无备用的主要辅助设备停运、主设备降出力或停运的缺陷。
2)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外的缺陷。
三、管理职责
1、生产部职责
1)通过巡检、操作和运行分析发现并登录设备缺陷,提出消缺要求,采取运行措施,为消缺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做好设备缺陷的验收工作。
2)在设备缺陷未消除前组织设备操作员加强检查监视,采取措施防止缺陷造成的影响扩大。
3)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及时通知设备专员、维修人员到现场消缺。
4)及时对已消缺陷进行验收,恢复设备或系统的正常运行。
5)对运行人员发现缺陷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对缺陷发生后的处理工作进行分析,以提高运行人员处理缺陷的能力。
2、维修部职责
1)负责组织消缺工作,协调专业和部门间的配合,督促消缺工作安全、及时、高质量完成。
2)在维护、保洁工作中检查设备状况,发现和登录设备缺陷,并开展自查自消工作。
3)对所管辖设备负责按月、分专业统计缺陷发生数、计算消缺率、平均消缺时间和消缺及时率指标,分析各指标变动情况和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4)负责消缺工作的质量,防止设备缺陷的重复发生。
3、设备部管理专员(点检人员职责)
1)对所管理的设备进行点检和综合分析,登录设备缺陷。
2)对设备缺陷进行诊断,向维修人员下达消缺维修单,其格式见附录A,规定消缺期限。
3)组织协调消缺工作,对消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及时消除缺陷。
4)对暂不能消除缺陷进行确认和后续管理,为消缺和技术支持。
5)对所管设备的缺陷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确定重复发生的设备缺陷,找出缺陷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6)对所管辖设备负责按月、分专业统计缺陷发生数、计算消缺率、平均消缺时间和消缺及时率指标,分析各指标变动情况和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7)每月整理暂不能消除缺陷清单和相应的后续管理措施,分析设备缺陷发生情况、重大缺陷和重复发生缺陷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8)负责发现和解决潜伏及正在发展的设备缺陷;落实首次出现的设备缺陷的'防止措施,举一反三,消除设备的潜在缺陷。
4、生产部维修职责
1)负责消缺工作的归口管理,对消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影响消缺率、消缺及时率的问题提出考核意见。
2)负责每月按部门汇总缺陷统计数据,统计全厂缺陷发生数、消缺率、平均消缺时间、消缺及时率指标,分析指标变动的因素,改进设备消缺工作。
四、过程管理与要求
一)缺陷的发现和登录
1、以下情形属常见的维护工作,可由问题的发现部门通知相应的维修部门进行处理,不进入缺陷管理程序:
1)照明灯损坏、建筑物门窗损坏;
2)各类滤网的前后差压升高,需进行清理,但尚未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
3)油箱、轴承油位下降,需要补油,但尚未达到警戒值的;
4)各类干燥剂部分失效,需要再生或更换,但尚未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
2、设备操作人员发现一般缺陷时,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中认真登录“设备缺陷单”,其格式见附录B。报告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组织维修人员,维修消缺;
3、发现重大缺陷时设备操作人员应逐级向部门主管、生产经理、(事后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中登录“设备缺陷单”),值班长应立即电话联系维修人员到现场处理缺陷。
4、设备操作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洁工作时应注意检查设备状况,对于发现的缺陷,若可以随手消除的应即随手消除,事后在班组进行相应的记录;属不能随手消除缺陷的,应及时登录缺陷并汇报班长。
5、维修人员发现重大缺陷时,应立即报告生产部经理,由生产经理指挥重大紧急缺陷的消除。
6、设备部设备专员应按照点检计划对自己管理的设备进行点检并结合对设备状况的综合分析,发现设备缺陷及时登录。
7、所有登录的缺陷报告应对设备操作人员、设备点检人员、维修人员开放,以便查询和管理。
二)一般缺陷的检查确认
1、维修部门应及时查看维修部分工范围内本专业新增的和正在处理的缺陷,根据分工将消缺任务安排给相应的班组,若发现缺陷专业定义错误时应修改专业属性后及时转给其它专业的专工。维修主管在接到重复的缺陷单、或经检查没有发现设备存在问题且缺陷现象也已消失时可直接将该部分缺陷判为无效。
2、消缺人员对缺陷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查清缺陷部件和原因,提出需要配合的工作和对运行的要求,并填写“设备缺陷单”中“检查确认”一栏内的内容。
三)消缺后的报告
1、接到消缺(维修单)任务后,维修班长应及时安排维修人员消除缺陷。
2、消缺工作完成后,消缺工作的负责人应将消缺情况在“设备缺陷单”上“消缺报告”一栏内注明并通知设备操作人员。
3、“消缺报告”中:消缺情况主要应将消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办法以及遗留的设备问题如实认真填写,不得空白或用类似“已消除”这样不能反映消缺情况的词语。耗用工时、材料、备品是指消缺工作实际耗用工时数和实际消耗材料、备品的名称、数量。消缺工作完成且“消缺报告”中各栏填写完毕由消缺工作负责人签名后转给运行验收。
4、维修人员在消缺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时由班组与维修部门专工讨论解决;消缺工作需要更换备品或需要对设备进行一些变动时应得到设备专员员同意。
四)设备缺陷的验收
1、各工段长、班长应随时了解掌握设备缺陷情况,并将本班新发现的缺陷、消除的缺陷以及现存的较大缺陷情况作为交接班的重要内容交接清楚。
2、设备操作人员在接到维修人员缺陷验收的通知后应及时安排系统恢复和设备试转工作,在验证设备缺陷确已消除后将设备投入运行并及时验收缺陷,并在“设备缺陷单”上“缺陷验收”一栏中填写验收意见。
3、工段长应随时主动查阅待验收的缺陷,在条件具备时及时验证或观察消缺效果,及时验收已消除的缺陷;若发现缺陷现象仍然存在或消缺不彻底时,应重新填写“缺陷报告”将缺陷返回维修班组处理。考核意见。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5
为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明确缺陷处理程序,确保设备的健康水平能够始终满足为客户安全供电的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配电设备缺陷的定义
配电设备缺陷:是指配电线路及其附属设备本身任何部件的损伤、绝缘不良或处于不正常运行状态。
二设备缺陷分类
设备缺陷分类:按严重程度一般分为如下三类
1、危急设备缺陷:不立即处理将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或严重影响设备出力,使设备使用寿命缩短的设备缺陷。
如:线路导、地线断股,导线接头接触不良超过允许值,配电变压器套管裂纹,杆塔拉线被盗,线路耐张金具变质损坏致使机械强度达不到规定的安全系数,配电变压器严重过负荷,避雷器预试不合格,开关机构失灵等等。
2、重大设备缺陷:对设备出力和使用寿命有影响或可能发展成为对人身与设备安全有威胁,但允许尽快安排处理的缺陷。
如:线路杆塔铁构件生锈严重,绝缘瓷件破损超过规程规定,拉线严重受力不均,杆塔、拉线基础有被冲刷的可能或已冲刷300mm深,开关容量随负荷的增加已不能满足要求等等。
3、一般缺陷:对人身设备安全无威胁,且不致在短期内发展成为重大或危急缺陷,对设备出力及经济运行无影响的缺陷。
除1、2中所列以外的设备缺陷均为一般缺陷,此类缺陷可以列入正常检修工作计划或随设备的正常停运及在设备带电情况下进行处理。
三各级人员的职责
1、运行维护班组的职责:
①加强设备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填写设备缺陷记录薄和设备缺陷单,并上报分公司。
②按发现缺陷的严重程度对缺陷进行分类,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③在设备大修前,提出消除缺陷的内容,并监督缺陷的消除情况和质量。
④将缺陷消除情况详细记录在缺陷记录薄中,并汇总上报。
⑤对不需停电且能自行处理的设备缺陷,由维护班组自行按规定处理,并做好统计。
2、检修(或消缺)人员的职责:
①按分公司安排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②提高检修质量,保证“修必修好”,避免出现重复停电,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同时应做好检修记录和设备变更后的资料移交工作。
③及时全面掌握检修设备所存在的缺陷,并不断学习工艺规程,按要求施工,及时反馈缺陷消除情况。
3、分公司的职责:
①对巡视人员上报的缺陷认真统计,必要时组织现场鉴定。
②及时组织人力、物资,消除设备缺陷,并对消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③对危急和重大设备缺陷,及时汇报分公司和用电处领导,采取积极措施安排处理。
④根据对一般缺陷的统计汇总,安排月度停电计划,及时组织处理。并协助分公司主管领导定期组织分析,据以提出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年度大修计划。在缺陷消除前对运行班组提出运行维护要求。
⑤提出对重大缺陷的处理方案,报分公司和用电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⑥按时统计上报缺陷的处理情况。
4、用电处的职责:
①督促各分公司及时消除危急设备缺陷。
②指导及协助各分公司制定消除设备缺陷的有关技术措施。
③协助各分公司实施设备缺陷消除计划。
④协助各分公司全面完成设备大修计划,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⑤在设备大小修前提出(审核)消除缺陷的技术措施。
⑥按设备缺陷和运行情况及各分公司的'实际,及时调整生产检修计划,提出当前反事故技术措施及组织编写下年度技措大修改进项目上报局领导,并据此提出检修费用调整方案报批。
四设备缺陷管理
按上述设备缺陷的分类,缺陷分为如下三级管理
1、班组:运行维护和检修等班组应掌握危急、重大、一般缺陷的全部内容。
2、分公司:应掌握危急、重大设备缺陷。
3、用电处:应掌握危急设备缺陷及分公司所不能解决的设备治理与改造问题,及时列入年度、季度或月度计划,并安排相应的项目及资金,由相应分公司予以落实。
4、按设备缺陷三级管理的要求,分级建立相应的设备缺陷记录,由各级专责人员及时对缺陷进行登记。
5、线路设备缺陷由巡视人员在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回局后及时填写缺陷记录薄和设备缺陷单,并提出处理意见,经班长审阅签署意见后报分公司配电专责人,由分公司配电专责根据缺陷情况积极安排处理。
6、生产班组在平时工作中应注意保持交通车辆的状况良好,正确使用施工工器具,对不足和损坏的应及时汇报并补齐,确保在紧急处理缺陷或事故抢修情况下人、材、物能及时到位。同时应按所维护设备备足事故备品备件,并按要求确保备品备件的最低数量。
7、积极开展带电作业。凡能够带电处理的缺陷,一般不安排停电处理。
五线路设备缺陷处理的程序
1、危急设备缺陷:巡视人员发现有可能发生设备和人身事故的危急缺陷时,应立即用电话向分公司详细汇报,并提出处理缺陷所需要的人员、工器具和材料。分公司应根据情况汇报用电处,同时尽快组织力量进行处理。危急缺陷一般应立即安排消除,如不能立即消除,应经局长或总工程师同意,但应加强巡视,密切注意缺陷的发展情况。
2、重大设备缺陷:由巡视人员填写缺陷单,经班长审阅签署意见后,在当日或次日上午交分公司配电专责人,分公司配电专责按设备缺陷情况向用电处汇报,根据用电处意见积极组织处理。
3、一般设备缺陷:每月20日前由运行班长汇总整理,报分公司配电专责。分公司配电专责根据缺陷情况在填报下月停电计划时予以安排,并负责将安排结果通知各相关班组。
4、对需其他部门配合进行处理的设备缺陷,由设备维护单位配电专责汇总后,报用电处配电专责统一安排处理。
六设备缺陷分析与统计
分公司配电专责在安排处缺以后,应及时了解缺陷的处理情况,定期召集运行分析会,并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发现缺陷数、消除缺陷数及重大缺陷处理计划书面报告分公司主管领导和用电处,并自留一份备查。
用电处配电专责应对重大、危急缺陷建立缺陷登记薄,逐项登记,每季分类统计一次全部设备缺陷数和重大设备缺陷消除率,上报主管生产的局领导,每半年组织一次配网运行分析会。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6
一、 运行设备因存在缺陷失去或部分失去其功能,不能保证正常的运行或使用,均按本规定进行登记消除缺陷工作。
二、值班人员或维修人员发现及消除设备缺陷均应详细记入设备缺陷记录卡,包括时间、设备名称、缺陷情况、发现人、报告何人、消缺人、处理人等内容。
三、 设备缺陷的'分类
第一类:运行人员能消除的缺陷(如熔丝熔断,跳合闸指示灯烧坏等);
第二类:电站检修试验人员职责管理范围内的设备缺陷;
第三类:需配合大修、中修或其它部门才能消除的缺陷。
四、 各类缺陷的管理
1、对于第一类缺陷,运行人员应在当值予以处理消除;
2、第二类缺陷,由电站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安排。不受停运或其它因素限制和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的缺陷应及时安排消缺;受停运或其它因素限制不能立即处理的缺陷,应列入电站月度检试工作计划,积极申请停运,联系备品配件等,限期消除;
3、对于第三类缺陷,应及时报告公司有关部门,以便及早派人检查处理或列入大修,中修项目进行消缺。
五、 生产管理人员应每天查阅缺陷记录,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安排和督促有关班组对设备消缺,解决消缺工作中的工艺技术问题。
六、 生产负责人应经常查阅缺陷记录,听取有关人员汇报,随时掌握各运行设备状况,对电站月度检修试验以及消缺工作作出计划和总体安排,并检查督促有关人员落实和实施。
七、 坚持设备检修试验工艺及标准,保证检试消缺质量。运行人员应对消缺后的设备认真进行验收,重要机电设备检修后,生产管理人员应对检修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八、生产管理人员应根据检试工作需要,定期编制检试消缺维护材料,备品备件计划。每月终统计设备缺陷及消除情况,填写设备技术档案大事记要,填报月生产情况统计表。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7
1.在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了安全运行的异常现象,即视为设备有缺陷,设备缺陷按其对安全运行的`威胁程度可分为一类、二类、三类;
2.一类设备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若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会发生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或造成停电事故者;
3.二类设备缺陷:性质较严重,对人身或设备有一定威胁,但可以坚持运行。列入星期、月计划处理还不致造成事故者;
4.三类设备缺陷:主要是指那些对运行影响不大,可以列入季度、年度检修或技改计划,能坚持长期运行者;
5.发现设备缺陷应立即报告生产科长,并根据生产科长评定的缺陷类别采取措施;
5.1对于一类设备缺陷,应立即根据生产科长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限制缺陷发展并将处理过程记入工作记录;
5.2对于二、三类设备缺陷应记入巡视检查记录、缺陷记录和工作记录,并根据生产科长的答复采取措施直至缺陷消除;
6.设备缺陷消除后,由检修人员和安全用电管理技术人员共同完成缺陷消除记录,并由安全用电管理技术人员将观察处理效果记入巡视检查记录;
7.设备缺陷消除后,巡检人员应在一个月内注意观察处理效果,发现异常应立即上报;
8.从上报缺陷之日起开始计算,对于检修计划到期仍未消除的设备缺陷,组长应再次上报生产科长并将生产科长的答复记入缺陷记录备注栏内。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8
一、运用中的变电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
二、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
1.危急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或建筑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危急缺陷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2.严重缺陷: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过7天。
3.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除率应在85%以上。
三、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及报表:
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2.运行人员发现的危急和严重缺陷,要经站长(值长)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用电话立即通知上级供电部门鉴定后,组织人员检修。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报中填报。
4.上级供电部门得到各类缺陷报告后,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填写“缺陷通知单(表)”交检修、试验等有关单位处理。
5.修试单位在试验中发现的缺陷,也应通知运行人员或填写“缺陷通知单”交变电站和有关单位,由运行人员登记。
四、处理后的'缺陷,应经当值长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各单位处理缺陷后,应将“通知单”的“回执”在规定时间内返回通知单位。
五、变电站缺陷应进行闭环管理(附流程图):
发现缺陷—-缺陷记录本—-缺陷月报—-工作票(操作票)—-运行记录本—-设备检修试验记录(报护及自动化装置工作记录)—-消除缺陷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9
1.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要求全面掌握设备的良好状态,以便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尽快补缺。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是确保供电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也是妥善安排设备检修、校验和试验工作的重要依据。
2.一类缺陷是紧急缺陷,凡可能发生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主要设备损坏,或造成有严重影响的'停电事故的缺陷称为一类缺陷,这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处理。
3.二类缺陷是重要缺陷,这类缺陷设备尚可运行,但情况严重,已经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的需要,短期内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威胁安全运行。
4.三类缺陷是一般缺陷,对安全运行影响较小且发展较慢,可以列入计划进行处理。
5.发现一类缺陷应立即消除,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调度汇报,二类缺陷应及时安排计划消除,三类缺陷可结合定期检修有计划消除。
6.配电室值班人员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填写在设备缺陷记录本内。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0
1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设备的良好状态,以便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尽快解决,使设备达到稳定运行。
2值班人员在日常值班中要定时定期对变配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缺陷隐患,立即做好分析判断并记录。
3运行中的变配电设备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可分为三类:危急缺陷、严重缺陷、一般缺陷。发现设备缺陷后在未解决前要做好反事故措施。
4危急缺陷:缺陷的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必须尽快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修复时必须两人操作。
5严重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安排计划检修处理。
6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列入年度检修计划。
7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8主管定期检查设备缺陷记录情况,并进行组织、计划、解决。
9值班员要清楚掌握所管配电室的所有设备缺陷情况,并熟知针对缺陷的安全措施及应急方案。
10设备缺陷消除后应将整改情况记录并备案。设备缺陷记录上写明消除日期、消除人姓名、消除情况等,未能一次消除的.缺陷应重新记录,值班人员对已解决的缺陷隐患,做好相关记录,加强巡视。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1
一.变配电室值班人员须全面驾驭设备正常运行状况,刚好发觉设备缺陷,仔细分析缺陷产生缘由,实行主动措施尽快消退设备隐患。
二.发觉缺陷,应依据详细状况,推断缺陷类型。
1.紧急缺陷:将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因状况紧急,须马上处理。
2.重要缺陷:已影响设备效率,不能满意系统正常运行的须要,或短期内将会发生事故威逼平安运行。因状况紧急,必需刚好处理。
3.一般缺陷:对平安运行造成局部影响,使设备带病工作,将会导致故障发生,必需尽快处理。
三.发觉缺陷后的'汇报和处理要求。
1.严峻缺陷:值班人员发觉严峻缺陷后,应马上报告主管和部门经理,并由部门经理马上组织抢修。
2.重要缺陷:值班人员发觉重要缺陷后,应马上向主管和部门经理汇报,并在主管组织下刚好抢修。
3.一般缺陷:值班人员刚好向主管汇报,并在主管主持下尽快解决。
四.严峻和重要缺陷在未修复前,应加强监视并实行主动有效措施,限制事态的发展。全部缺陷均由主管负责记入缺陷记录簿,作为重要技术资料存档。某学校变电所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2
一、一般规定
1、各级分管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详细抓好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实行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刚好消退。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觉的设备缺陷刚好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退后,消退者应在记录簿上交待清晰。
5、记录簿应保持整齐并存档,以备考察。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
1、运行任务
⑴巡察检查刚好发觉设备缺陷,并做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⑵刚好消退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刚好实行必要运行措施消退缺陷。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⑶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电也能消退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退。
⑷参与设备缺陷消退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
⑴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刚好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做出记录。
⑵了解运行状况,查阅记录簿,刚好发觉和主动消退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⑶在运行中无法消退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上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退。
3、分管领导的任务
⑴领导督促各班进仔细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退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⑵定期巡察设备,驾驭设备存在的缺陷。
⑶分析造成缺陷的缘由,总结阅历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⑷拟定消退重大设备缺陷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小修安排使其实现。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3
全面掌握设备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认真分析设备缺陷产生原因,积极摸索设备运行规律,是妥善安排设备检修、校验和测试工作的主要依据。
1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本体磨损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装不当、外力影响等使设备运行发生不安全状态。
2 、按照设备缺陷性质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三类:
( 1 )危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会随时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及停电事故,
( 2 )严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尚可,虽能继续运行,但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
( 3 )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轻微,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能坚持较长期限运行。
3 、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汇报。
( 1 )值班人员发现设备危急缺陷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采取措施处理。对可能影响电力网安全的缺陷应同时报告电力部门,在未处理前值班人员应加强监视或采取临时措施。
( 2 )值班人员发现严重设备缺陷,除做记录外,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部门安排计划处理。
( 3 )值班人员发现一般缺陷,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如有困难,除做记录外,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并按月向电气负责人汇报。
4 、危急和严重设备缺陷未处理前应加强监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扩大或发展成事故。
5 、任何设备缺陷均应记录在缺陷记录薄内,对于在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中发现的'缺陷而未处理的均应登记,缺陷消除后应在缺陷记录内填写清楚处理日期和结果。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4
1、设备缺陷管理的目的
缺陷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正在运行的自动化系统存在的问题,以便按轻、重、缓、急消除缺陷,提高自动化系统的健康水平,保障自动化系统的安全运行。另一方面,对缺陷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其变化规律,为大修、更新改造自动化系统提供依据。
2、设备缺陷的.分类
设备缺陷根据其严重程度,一般分为三类:
(1)、一般缺陷:指设备状况不符合规程要求,但近期内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2)、重大缺陷:指设备有明显损坏、变形,近期内可能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3)、紧急缺陷:指设备缺陷直接影响设备安全运行,随时有可能发生事故,必须迅速处理的缺陷。
3、设备缺陷的处理
建立设备缺陷记录簿,远动人员在巡视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写明缺陷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重大及以上缺陷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回报,并根据缺陷严重程度进行处理。自动化设备存在缺陷但不影响安全运行,应加强监视,针对缺陷发展做出分析和事故预想。
4、设备缺陷消除的期限
缺陷消除的期限一般规定为:紧急缺陷应予24H内消除;重大缺陷视其严重程度在1个月内安排处理;一般缺陷可列入季度或年度大修计划进行处理或在日常维护工作中消除。
5、处理设备的原则:
处理缺陷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严禁违章作业。
(一)调度自动化设备的巡视与维护制度
(1)为了掌握调度自动化设备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缺陷,预防事故,确定检修内容,保证安全运行,必须对调度自动化设备进行定期的巡视检查。
(2)巡视检查的周期:
1)有人值班的调度自动化机房,按值班巡视规定执行,无人值班的调度自动化机房,每周至少巡视检查两次。
2)调度自动化系统主站设备每天巡视检查一次。
3)变电所的综合自动化系统每月巡视检查一次。
(3)巡视检查的结果应详细做好记录。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缺陷必须立即停电处理,修复后才可送电。一般缺陷列入维修计划,限定时间修复。
(二)调度自动化设备停运、启动制度
(1)认真做好调度自动化设备停运、启动工作,并在专用记录薄上做好详细登记。
(2)严格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在停运、启动时,应认真按照计算机开关机操作程序进行。
(3)停运:
1)停运时,应先退出自动化系统应用程序,然后关闭操作系统,最后关闭计算机设备,防止直接关闭计算机设备引起的程序错误。
2)关闭自动化系统电源。
(4)启动:
1)工作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施工现场,认真检查有无工具、材料等遗留在设备上。
2)开启自动化系统电源。
3)启动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监视设备以及各项参数是否正常。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尽快根除隐患,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要求生产系统各级人员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认真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二章设备缺陷等级的划分
第二条处于运行或备用的生产设备,如:发电、变电、供电设备、防雷装置、通信设备、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均属设备缺陷管理范围。
第三条凡出现影响安全、经济或文明生产的异常情况,统称为设备缺陷。按发、供电设备影响安全生产的程度将设备缺陷划分为五类。
第一类:设备出现重大缺陷。有可能发生人身死亡、全厂对外停止供电、主设备损坏或造成有政治影响的事故等,此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停止运行,进行处理。
第二类:设备虽有缺陷,但尚可继续运行或已影响设备出力,但必须在6小时以内停止运行。
第三类:一般设备缺陷。设备存在轻微异常,暂不危及安全运行,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须在72小时之内停运,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四类:设备缺陷较轻微,可延至72小时以后停运,但必须在下次计划停运以前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五类:设备带缺陷运行可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缺陷。
第三章设备缺陷处理原则
第四条运行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立即报告值班长,并做好相关记录。针对缺陷及系统运行情况做好事故预想,制定防范措施,防止设备健康状况恶化造成事故扩大。
第五条要求小缺陷随时处理,重大缺陷连续处理。如:电网电压大幅波动,风机全部跳闸或风机本身故障跳闸须到就地人为恢复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第六条发生第一类设备缺陷时,可根据当时设备及系统情况迅速处理,并报告值班长、风厂厂长、主管领导;当发生第二类设备缺陷时,应及时报告值班长和风厂厂长,值班长迅速组织人员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严防事故扩大(涉及电网缺陷要及时向调度汇报)。
第七条在缺陷处理时,特别是安全措施复杂或有较高危险性的作业,必须经过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保卫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暂不能消除的重大设备缺陷,由生产技术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技术复杂、难以满足安全条件的措施要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进行缺陷处理作业时,必须认真审查工作票中的各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以及危险点、危险源的控制方案,并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
第十条对设备缺陷进行处理时,必须全部办理工作票,严禁任何时候、任何人进行无票作业。需要进行电气操作时,还应填写操作票。
第十一条运行人员在进行设备消缺验收时,必须认真检查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工作现场已清扫整理干净,工作人员已撤离工作现场;设备具备启运条件;安全防护装置符合规程要求;检修交代记录齐全,其内容包括:已处理的'问题、存在的问题,设备改造和试验结果。
第十二条设备缺陷处理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值班人员做好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并由检修人员填写好设备检修记录,在设备缺陷通知单上注明缺陷消除时间及验收人等,在交接班日记中记录缺陷处理情况。运行人员在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有权拒绝办理终结和竣工手续。
第四章设备缺陷统计记录
第十三条设备缺陷通知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情况、缺陷归属分类、发现人姓名和日期、通知检修人员姓名和时间、处理结果等。
第十四条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要认真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值班长根据设备缺陷通知单通知检修人员进行缺陷处理。各风厂要对设备缺陷建立台帐,进行统计。
第十五条设备缺陷记录应保存完好定点存放,严禁任何人乱写、乱画,防止丢失,在进行交接班时作为一项交接内容进行交接。
第十六条每月5日前将上月缺陷按照固定格式统计一次存档,同时上报缺陷月分析报告。
第五章设备缺陷的考核
第十七条未及时发现一般性设备缺陷,每次考核50元。第十八条未及时发现重要设备缺陷,造成事故扩大或设备损坏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考核200-800元。
第十九条及时发现重大设备缺陷,避免主要设备损坏或未酿成重大事故,由生产技术部审核、确认,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给予通报嘉奖。
第二十条不填写或不及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设备缺陷通知单填写时出现错误),一次对责任人给予50元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设备缺陷单由各风厂负责统计,每月5日前将统计结果报生产技术部,批准后实施考核。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应制度作废。
附件一缺陷处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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