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管理

时间:2025-12-02 15:47:58 好文 我要投稿

校园安全管理

校园安全管理1

  一、学校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己的责任心。

校园安全管理

  二、钱、帐分开保管,办公室门反锁,钥匙遗失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三、到银行存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确保取钱的安全。

  四、发现意外事故发生,注意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并通知学校领导。

校园安全管理2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学校每学期都要与全校各科室各班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各科室各班级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分别制定本科室本班级的防火制度,每月自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无力整改的立即报告主管领导,最大限度地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每个办公室只设一个电插座,坚决不使用电炉子、电暖风、电座垫;在教室不使用电水壶、热水器。对师生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

  4、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学生出现伤害事故要做到"三个第一",即:第一时间把学生送往医院、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汇报、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重大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由学校出面向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汇报。

  5、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6、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7、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每学期初、学期末,学校领导都要会同电工全面检查电源线路一次,发现老化、打火、脱位等情况及时更换或整改;平时也要注意观察,发现异常,立即处理。

  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区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副班主任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日常保证全校师生使用饮水机,饮用矿泉水,避免水污染的侵害。以此全力避免疾病的侵入和漫延,确保师生的健康与安全。

  五、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台风、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社区抓好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小学一、二年级由教师护送过主要的路口,然后让学生结对返家。

  4、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九、加强封闭式管理

  充分发挥门卫和保卫人员的功能,对学生提出严格要求,没有特殊情况,严禁离校。强化全方位全天候封闭式管理,杜绝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的接触,以避免意外矛盾和事故的发生。

校园安全管理3

尊敬老师们、大家好:

  愉快而又短暂的寒假生活已经结束。我们又回到了熟悉而亲切的校园,我们又将要开始新学期的学习。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今天利用一节课的时间围绕“安全”这个主题,与同学们一起交流几个方面的安全问题。

  一、交通安全

  1、要遵守交通法规,基本常识有:行人靠右行,不闯红灯,不跨越护栏,横穿路心时要左顾右盼看是否有车辆经过,不脱把骑车,不跳车,不扒车。

  2、十二周岁以下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

  3、不乘坐黑车,因为黑车是“三无”车,有诸多不安全系数,出了安全问题,费用难以保证,更谈不上赔偿。

  4、坚决不乘坐超员车辆。每年因超员超载引发的校车安全事故占80%。乘车时不向窗外招手探头,乘车须抓紧扶手,车停稳后再下车,不乘坐无牌、无证的农用运输车。

  5、注意上学和放学安全,在上学和放学时要抓紧时间,不要在路上玩耍;更不要在公路上乱穿,不在马路中间行走,要走马路两旁人行道;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线,还要注意来往车辆;不在马路上踢球。

  二、校园安全

  同学要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具体而言:

  1、携带管制刀具、有伤害他人的一切工具进入校园,水果刀也不准带进校园。

  2、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校园。

  3、禁止玩耍有危害性的玩具进入校园,如小枪、弹弓等。

  4、与同学和睦相处,不能寻衅滋事,引发矛盾。

  5、禁止攀爬高层和危险物。禁止在池塘边、冰面上玩耍。

  三、食品卫生安全。

  1、讲究个人卫生,常洗手、常洗头、常洗衣服、常剪指甲,被褥要整洁并要常晒。

  2、加强体育锻炼,按时集队、跑步或做操,增强身体免疫能力。

  3、购买袋装食品要看清楚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及地址,不购买“三无”食品;不在街头流动摊点购买零食,防止误食不卫生食品、过期变质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不提倡吃零食,更不要吃不卫生的`食品,以防因吃不卫生的食品而引发疾病。要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4、讲究环境卫生。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抛包装袋、废纸等杂物。

  2)、要讲究环境卫生。

  3)、负责的值日生每天保证室内整洁卫生,每天开门开窗,保证室内通风。

  四、用电安全

  1、不能接近、触摸电源和电器。

  2、不要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外壳,更不能在电线上晾衣服或悬挂物体,或将电线直接挂在铁钉上。

  3、万一遇有电气设施引起的火灾,要迅速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4、发现有人触电时,要先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再采取其它抢救措施。

  五、课间活动安全

  5、禁止在校园、楼梯上追逐、打闹、嬉戏合作危险游戏,防止拥挤踩踏。上下楼梯靠右轻走,严禁在楼道走廊里奔跑追逐、跳绳,严禁翻爬扶栏等。禁止到危险建筑物周围玩耍。

  6、不触摸开启配电箱,校内各种开关。

  7、在学校各种劳动中注意安全,如扫地,擦窗户,搬桌子等,预防意外事故。

  8、上操、集会、放学学生下楼梯千万不可奔跑,千万不可拥挤。上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前要充分做好准备活动,运动时不要剧烈碰撞,以免撞伤或摔伤。没有老师的允许不准使用固定体育器械。

  9、下午放学后,禁止在学校和路上逗留。

  六、防震安全

  1、发生地震时,应用较软的东西,如书包先保护自己的头部,再弓着背以最快的速度逃离教室,跑到空阔的地方,如操场。

  2、来不及逃离教室的时候,应躲藏在墙角,不得靠近窗户,以防被玻璃割伤。

  七、居家安全:在家活动要注意安全。特别是父母不在的时候。

  3、活动要远离建筑工地、道路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

  4、不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厅等未成年人禁止活动的场所。

  5、出门一定要告知父母长辈知道,告诉他们你和谁在什么地方玩,要注意时间,不要很晚到家,以免父母担心。星期天,不要到学校玩耍。

  6、在家不要自己随意使用一些家用电器。煤气灶、卫生浴具等要在家长指导下正确使用,不能麻痹大意。家里的电器及设备发生故障时不要擅自去动。还要注意防盗。

  7、不跟随陌生人外出游玩,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让陌生人随便出入家门。不随便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

  各位同学,我们只要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严格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时时注意安全,事事注意安全,记住家长电话号码和急救电话(110、120、119)。

  八,就能有效地避免和预防意外伤害。

  同学们: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生命至上,安全为天;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校园安全管理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我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签订本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工作目标

  1、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安全责任事故为0;消防经济损失为0;食品中毒事故发生数控制为0。

  二、工作要求

  1、健全机构。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科学,奖惩过硬。

  2、制度建设。年初有安全工作实施纲要,建立健全并落实

  “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大型活动预案制度”、“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每位干部、教职工有明确的岗位安全职责、重点岗位操作规程和符合实际的.安全规则制度及预案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各司其职。

  3、隐患排查。领导并督导后勤、体育部门每月例查一次校舍门窗、栏杆、围墙、活动场地、文体器具、电线及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等的安全情况。每月要督导后勤部门对学校隐患排查一次,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有详细记载,交学校讨论决定实施,学校无力解决的,由学校书面请示报告。

  4、食品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集体用餐规定,督促后勤、食堂建立完善各种制度,保证师生食饮卫生安全。

  5、安全教育。督促教务处、少先大队部开展好法制教育和安全常识教育,按要求开展“安全宣传月”活动,并详细记载。

  6、消防安全。落实职责,责任到人。

  7、加强门卫职责,搞好校内安全。

  8、其它工作。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档案。

  三、考核与奖惩

  1、安全工作年终对分管领导单项考核。

  2、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给予重奖。对发生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因管理疏漏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应责任。

校园安全管理5

  为了加大教育执法力度,推进依法治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都以法律为依托,保证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以此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一、本制度所指教育行政责任是指在学校内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重大事故,造成影响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和学校财产安全及师生身心伤害的,从而追究其责任者的行政及刑事责任。

  二、对上级主管部门的教育教学工作,安全四防工作,法规教育等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不传达,不执行或拖延执行,不及时汇报,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三、教育教学事故、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有错必究,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对依法治校工作态度不好、不能按时完成或不积极布置关于依法治校的宣传、学习造成学生缺乏法律法规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出现违法事故的。

  五、对所负责的范围内的教育教学、安全事故,迟报、瞒报、漏报、不按规定呈报的。

  六、对事故不能及时汇报和应急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影响严重的。

  七、对学校安全防火器材设备设施保管、修缮、维护不及时造成损失的;电工、微机员、电教员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开关、电路电器、电闸、保险丝等不按时检查、检修、校验造成事故的`;不经允许擅自使用电器、私自接电线、装电器造成事故的;食堂、饮水不执行食品卫生法,造成事故的;实验员对有毒、易燃、药品保管使用不当的;在校内点燃明火、吸烟、随地丢烟头造成事故的。

  八、不服从上级指挥,玩忽职守,工作失控、渎职,造成事故或事态扩大的,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若经哪位领导批准,由哪位领导承担主要责任,该责任人承担次要责任。

校园安全管理6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框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党政齐管、部门负责、社会监督、网格管理、信息共享”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努力推动我校科学、和谐发展。

  工作目标:将我校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按照行政管理,划分若干个责任区,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做到定人、定岗、定责,构建“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网格化、单元式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推动我校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组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分管安全副校长)

  XXX(副校长)

  XXX(副校长)

  成员:学校所有中层干部及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杨敬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校安全生产具体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协调。

  三、安全生产管理网格划分

  各责任部门(人)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将安全责任进行分解,并划分若干个安全监管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负责责任区的安全工作,从而建立高密度、精细化、网格化安全生产监管和责任体系,建立“三级安全监管网格”:“一级网格为学校党政领导、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的安全监管体系;“二级网格”为学校各分管领导与职能处室责任人和值班领导责任时空内组成的立体网格化监管体系;“三级网格”:各班主任、各功能教室负责人、宿管人员、保安、后勤、值周值班以及相关教学活动负责人员组成的安全监管网格体系。

  四、建立网格化管理的工作任务和内容

  (一)一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校长(法人)是校园的第一责任人,对全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的领导和其他领导按照各自职责以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承担并落实全校内的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职责。

  1.按职责分工,校长对全校安全生产进行全面领导和部署,为第一网格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领导为安全监管直接责任人,负责监管网格内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通过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各年级段、职能处室落实主体责任。

  2.严格执行校园及周边安全日巡查、周检查、月抽查制度,建立安全统计台账,摸清底数,全面掌握学校安全生产状况。

  3.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各监管网格内重点监管区域和部位,建立重点监管档案,每学期组织开展

  2次对重点监管区域和部位的安全检查,每学期组织开展1次监管网格内除重点监管部位外其余单位的安全巡查。

  4.建立学校(领域)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监管档案,并按规定落实监管措施。

  5.以学校管理区域和时段划分安全管理网格,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并制定相应的网络监管图。

  (二)二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各分管领导、处室主任和值班领导对各自责任时空的校园安全负全责,建立处室和班级及各责任区域教师二级安全管理体系和覆盖各层面、各岗位的安全管理网格,对各工作环节进行全程安全监控,相关责任人对责任区负直接责任。

  1.各分管领导、各处室主任、值班领导对责任时空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总责,相关岗位、教职工层层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对校园中每个区域、场所、部位、环节和设施设备,逐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指导意见,对所有在岗人员都明确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责任体系。

  2.依法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安全用电、校园交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危险场所、危险(动火)作业、劳动保护、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安全值班、安全奖惩、设施“三同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3.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内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重点监管区域、重点监控设备、危险作业,每天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开展

  1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巡查;每季度、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4.严格落实宣传教育主体责任,结合部门、班级工作实际,每月组织开展

  1次安全生产考核,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5.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责任,确保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形成严密、高效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三)三级网格各自内容及任务

  建立以班主任、宿管人员、功能教室管理员、保安、后勤人员及相关教师为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监管网格。对各自岗位时空内的安全宣传教育处置负总责,实现安全教育宣传和监管全覆盖。

  五、实施网格化安全管理的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学校制定实施方案,合理划分网格。

  (二)全面实施阶段(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确定网格划分,明确责任架构图和工作职责。重点监管部位、监管责任分工图、网格化实施方案。

  (三)检查验收阶段(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各级网格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重点检查安全监管和安全宣传教育责任落实情况、登记建档情况、安全生产检查和巡查记录。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学校区域开展安全网格化管理,对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筑牢防控一线,具有普遍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各级网格责任人要善于总结交流执行程中成功经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逐步形成和完善学校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网格。

  (二)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明确分工与责任,加强对推广工作的具体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按照要求,分阶段、分步骤全力抓好落实。

  (三)注重典型引路。各网格责任人要在工作指导上,注意发现和培养典型,运用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本校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负有全面的教育、管理、督促责任。

  第三条: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领导各处室、年级做好具体的学校安全工作。

  第四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安全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均为是学校负责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第五条: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均对学校安全负有责任和义务,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各部门、年级、班级必须坚持安全工作周周讲,发现苗头及时讲,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均要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

  第六条:学校必须建立安全会议制度,建立安全会议档案。

  第七条:学校必须严格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防范为主,责任明确”的原则,增强安全意识,建立严格的安全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安全职责,并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每学期签订一次。

  第八条:学校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发生严重安全事故(重伤、死亡等)的部门、年级、班级和责任人,取消当年综合评优的`资格,扣除全学期综合奖项。失职渎职者,将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章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学校安全教育应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包括以下内容:(一)交通安全教育;(二)消防安全教育;(三)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四)用电安全教育;(五)实验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六)体育运动安全教育;(七)网络安全教育;(八)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九)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十条:安全教育的目标是使全体师生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法规;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抵御暴力侵害的能力。

  第十一条:安全处、学生处、年级主任和班主任分别是学生安全教育的责任部门和主要责任人,应根据环境、季节特点,定期对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大型活动中。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周一)、全国食品卫生宣传周和市“安全教育周”、市“119”消防宣教活动等,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确定活动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放假前、开学初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向学生介绍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等。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在公安、消防机构的协助下,有计划地组织消防逃生演习或消防知识讲座。

  第十二条:学生处应把安全工作与家长会、家长学校的内容相结合,增强安全教育效果。班主任应与家庭密切配合,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第十三条:办公室、教务处和工会是教职工安全教育的责任部门,一要指导教师熟悉各学科操作规程,并加以落实,确保教学中的安全,二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尤其是严禁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三要制定相关的考核制度,有效地约束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四要加强检查、督导、考核。

  第十四条:安全处应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章安全制度和检查

  第十五条:学校必须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各部门应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第十六条: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安全处应定期、不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查,行政部门应每月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要加强重点时段(如放学时、开学前、放假前、恶劣天气时等)、重点部位(如食堂、楼梯、校舍、实验室、建设工地等)的检查,对存在问题应限期整改,杜绝事故发生。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要求解决。

  第十七条:严格学生点名制度。对无故未到校上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在一天内电话联系家长或家访。

  第十八条:实行行政领导值班制度。行政领导值班人员应加强晚自习时间段的校园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好校园内不上课的学生及社会闲杂人员,及时填写值日记录。

  第十九条: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台帐制度。对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查验或完善,作出工作记录或检查记录。

  第四章校内设施安全

  第二十条:总务处和建筑工地责任人应加强校园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监控,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二十一条:安全处、总务处应依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工作。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药品规格正确、药性有效,有关管理人员能熟练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第二十二条:总务处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要加强电源、电器、电网等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开展夜间活动(如家长会、学生集会等)应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的安全撤离和疏散。

  第二十三条:总务处应加强防火安全管理。严禁在校(园)内焚烧杂物。

  第二十四条:教务处应加强对实验室的检查和监督。实验员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尤其要遵守《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规,按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规定,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实验。除教学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学试剂外,各种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危险品库或专用危险品橱柜内。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消耗,管理员应随时登记。

  第二十五条:电教中心应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影响学生。应加强对教室投影仪、录音机、多媒体设备、电脑、打印机等电教设备的经常性维护,教会师生准确、规范使用。要做好计算机房的防火、防盗工作,有条件的,要按装报警装置。

  第二十六条:体育室应对体育器械、体育设施加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对一些学生无成人指导、保护可能带来危险的体育设施,应及时在醒目位置悬挂警示牌。

  第五章校外活动安全

  第二十七条:学生处应加强校外集体活动管理。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校外活动时应以安全、就近为原则,制定周密计划,落实安全措施,提出应急预案。

  第二十八条:实行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体活动,应经校长室同意,组织到外地或较远地方活动,按规定还需报市教育局备案。

  第二十九条:学生处、年级主任、班主任在外出活动前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配备足够的教师带队,必要时必须办理相关保险手续。对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活动时,年级主任是年级安全直接责任人,班主任是各班安全的具体责任人,各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各部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如高层建筑物上擦玻璃、在交通要道上宣传、值勤、擦洗交通隔物、去医院等有传染病源的地方劳动等)。教师有义务拒绝任何部门或领导要求学生参加的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

  第三十一条:活动若需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第六章体育、健康与食品卫生安全

  第三十二条:体育教师应加强对课间操、体育课教学、体育活动课等校内活动的组织工作以及运动技术要领、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体育课教学或体育训练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地理、气候条件。

  第三十三条:体育教师应根据学生体检情况和调查了解,基本摸清本班学生体质状况,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予以劝阻。

  第三十四条:医务室应按卫生部门要求做好疾病防治工作。按国家规定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及某些重点疾病组织学生进行群体性预防的用药,应依据法律法规,按国家统一规划方案和指导原则进行。医务室不得以预防和保健等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医务室有责任抵制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推销药品或保健品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食堂应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食堂设施设备及食品采购、运输、加工、贮存等环节应符合《食品卫生管理规定》要求,采购食品必须索证,严把食品质量关。食堂不得从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处购进食品,坚决杜绝过期、变质、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进入校园。食堂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并进行定期体检。不得聘用传染性病源携带者或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从事食堂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三十六条:总务处要重视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第三十七条:总务处要督促物管部门认真搞好学校卫生。学生处要教育师生保持环境卫生,搞好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

  第七章校园秩序安全

  第三十八条:安全处、学生处应重视校园治安秩序管理。门卫人员应坚持昼夜值班,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学校领导应轮流值班,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门卫应立即向校长室或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予以制止和处理。

  第三十九条:安全处、保卫科加强门卫管理,建立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进入校园,不得擅自进入餐厅、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防止各种破坏行为的发生。

  第四十条:总务处、安全处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对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等事故。

  第四十一条:安全处、学生处应与街道、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八章廉政安全

  第四十二条:党委办公室要加强干部和教师队伍的廉政安全教育和管理,搞好廉政教育进校园工作。学校必须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大事、要事必须由集体讨论,经行政会议同意方能实行。

  第四十三条:学校工会加强教师代表大会制度,增强教代会功能。学校工会和监查小组要认真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

  第四十四条:加强师德教风建设,进行师德教风评比。

  第九章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第四十五条:校内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安全处。

  第四十六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及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以最快速度报告安全处,并在12小时内报告事故详细情况。安全处明确情况后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十七条:发生安全事故后,安全处及时联系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并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事故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四十八条:安全处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学校安全、学生安全实施相关的保险业务,协助做好有关理赔工作。

  第十章安全工作奖励和事故责任追究

  第四十九条:各职能科室、年级做到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显著,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学校要给予责任人表彰奖励。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部门和教师,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第五十条:因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校长室指正并限期整改但拒不改正的或拖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五十一条:任何教职工或领导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校长室根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本制度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因学生缺乏相应安全知识,致使事故发生且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本制度要求建立安全工作制度,条线工作管理混乱或措施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三)未按有关法规要求对校内设施实施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四)未按有关法规要求组织开展校外活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五)未按有关法规要求组织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六)未按本制度要求加强校园秩序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七)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的;

  (八)对事故未及时组织处理或阻挠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

  第五十二条: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校园安全管理7

  通过这几天的培训学习,我收获很大。作为一名年青的学校领导,没有什么阅历,管理经验,只是在探索中前进。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感受很深,使我意识到校园安全是最重要的,生命不保,何谈教育!安全第一!的确,生命不保,谈何教育学校的教育对象是学生,学生的成长无疑需要有一个安全的环境保障。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校园的安全工作无疑是我们学校教育工作责无旁贷的责任和义务。当然,要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我们教育者本身也必须得到与时俱进的相关在职教育与培训,否则,我们的工作就会陷入盲目和低效。

  本次的培训的确是及时,在我们关注和反思相关工作的同时得到了及时的充电;在我们遇到疑惑的时候得到了有益的帮助;在大家共同学习和交流的过程中得到了借鉴和启发,从而提升了我们的管理水平。希望这项工作能更加普及,让更多的管理工作者受益,从而能使各个学校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更强,责任更明确,方法更有效!校园安全是学校所有工作的基础和保障,每一名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的过程中,如果没有校园安全制度和措施防护,如果没有教师强烈责任心的关爱,如果没有自护意识和能力的指导如果没有生命意识第一、安全工作首位的理念,那将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恶梦。虽然有时校园安全也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可能,但是最主要的是我们有没有尽心尽责尽力将这种可能降到最低。看了培训课程的视频,更让我们以校园安全为已任为要务,但只要制度健全,落实到位,以生为本,心中常装着学生的安危,守着对生命的敬畏,将安全放在首位,校园安全一定会做得更好。

  学校是一方净土,最需要安定的环境。学生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必须强化安教育和管理。为此,我们应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以及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是完善已经建立的各级安全组织网络。在成立维护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我们还协调镇司法、派出所、卫生、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治理。各基层小学也将成立相应的组织,由各校校长任组长。

  二是制定了周密的实施方案,对需要集中整治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职责分工及日程安排等进行了具体的'部署。中心小学完善和充实各校(园)安全管理台帐。

  三是实行更加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安全长谈,安全长管,安全长抓,可见安全的重要性。安全问题更应该落实到位,我校为了更好地把安全工作做实,有效,我校以安全为主题开展了演讲比赛、手抄报比赛,可还是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于是我们开展了以学校安全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活动。通过学生去走访、调查、收集资料,整理资料、展示成果等一系列的活动,让学生的安全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而且他们自己学会了很多防灾,

  避难的方法。增强了学生们的防范意识。他们好掌握了很多逃生方法。在学校组织的消防演练和地震逃生演练中做得非常好。校园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责任重大,重于泰山。校长是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本着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理念,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工作万无一失。加强中小学校安全管理是十分必要的,学校是实施科技兴国战略的基地,所以,我们都要该积极主动认真全面地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认识增强安全责任感。

校园安全管理8

  1、学生在校内进行活动前,教师要事先检查活动场地和所用器具是否完好安全,并在危险处设立明显标志,教育学生对活动现场一些电闸、开关、按钮等,不随意触摸、拨弄,以免发生危险。

  2、活动中和活动结束前,学生要在教师视线范围内有序活动,防止学生碰撞、拥挤、踩踏。

  3、大型室内活动打开消防通道,注意通风透气。

  4、活动结束安放好活动器具,关好水、电、门窗。

  5、师生远足外出活动要考虑天气,学生承受能力。

  6、师生外出需用车辆时,租用交通部门认可的合格车辆和驾乘人员,按车辆额定人数乘车。

  7、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保证安全,最重要的是遵守活动纪律,听从老师或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统一行动,不各行其是。

  8、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认真听取有关活动的注意事项,什么是必须做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允许做的,不懂的地方要询问、了解清楚。

  9、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不随意四处走动、游览、防止意外发生。

  1.全校师生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的安全,对违反本规定者要及时进行劝阻,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对情节恶劣者要及时报告学校,由相关部门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2.进入校园范围的所有人员和一切车辆必须服从指挥,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人员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问,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员,听从指挥。

  3.爱护校园内的设备和设施,教学楼的多媒体设备、桌椅、黑板、门窗、风扇、日光灯、讲台等一切公物,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或移作它用;开关门窗要轻,严禁用脚踢门,无故损坏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4.爱护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人员离开时要自觉关水、关电、关门、关窗。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班级、办公室教学时间不得在教学楼内进行文娱活动。

  6.非本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

  7.校园内一切公共设施特别是水电、消防设施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装。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校园,如确系教学需要,当事人必须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时清理。

  9.严禁在教学楼内生火、烹饪或私自接拉电线及装接电器;除门卫及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内住宿及过夜。

  10.不得在校园内外打闹、喧哗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设备,以免影响他人。

  11.任何班级和办公室不得在教学楼进出通道上堆放杂物,后勤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各通道畅通。

  12.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规定,互相监督。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校园安全管理9

  一、食品安全管理

  1.食品安全有专人负责管理。

  2 .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于醒目位置。

  3 .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明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4 .从业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上岗,并保持个人卫生。

  5 .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6 .食(用、工)具每餐用后应洗净、消毒、并保持洁净。洗涤程序为:“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

  7 .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要分开进行,食品冷藏应分类,并标注明标记,防止交叉污染。

  8 .所有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记,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9 .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超过保质期的食物、原料。

  10 .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必须按规定索取有关证件,并建立进货台帐。

  11.垃圾桶有盖,垃圾处理及时,外壁清洁。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师生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2 .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应急性检查。

  3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 .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6 .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食堂负责人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7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8 .从业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各项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三、从业人员培训管理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9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10 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11 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12 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

  1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2 .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3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①处理食物前;

  ②上厕所后;

  ③处理生食物后;

  ④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⑤咳嗽、打喷嚏或擦鼻子后;

  ⑥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⑦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O ⑧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4 .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①开始工作前;

  ②上厕所后;

  ③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④咳嗽、打喷嚏或擦鼻子后;

  ⑤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⑥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5 .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6 .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7 .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8 .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五、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

  1 .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2 .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3 .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4 .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5 .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6.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套工作服。

  六、食品及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管理

  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7 .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8 .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9 .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10 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11 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12 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13 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14 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15 .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16 .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2于年。

  七、食品贮存管理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螳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 .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 .1Ocm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 .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1Cn)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1.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5 .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6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 .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八、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

  1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 .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3 .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4 .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5 .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6 .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7 .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8 .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九、烹调加工安全管理

  1 .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

  GB5749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

  70℃于。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3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4 .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60℃10℃高于或低于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5 .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6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7 .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8 .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十、加工安全管理

  为规范餐饮服务面点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2 .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成品,应冷冻或冷藏,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3 .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4 .当餐未用完的面点,应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水分含量10°C60°C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以下或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5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

  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6 .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晒干备用。

  7 .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十一、食品留样

  1.专人负责食品留样工作,单位负责人定期对食品留样工作进行检查。1002.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100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

  3.配备专用留样冷藏箱和专用留样密闭容器,并有明显标识。

  4.留样冷藏箱定期进行维护和消毒,留样容器在每次留样前消毒。

  5.留样食品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注明餐次(OT(TC)48和食品名称,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在冷藏条件下存放小100g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

  6.建立留样记录,及时登记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十二、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

  1.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2.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3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4.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5.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6.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GB14934溶性附着物,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7.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8.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卫生学评价报告;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9.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泪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沿水桶内外清洁。

  10.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11.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十三、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举办者是餐厨废弃物处置第一责任人,负责人应实时检查、监督本单位餐厨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置的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2.专人负责本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3.餐饮废弃物存放容器应当具有防渗漏、防锐器穿透并带有密封盖的硬质塑料或金属容器,外观清洁并有明显的分类标志;

  4.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5.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7.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8.和餐饮废弃物收运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处置责任;

  9.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

  10.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11.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登记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及环保部门报告;

  12.逐步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

校园安全管理10

  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切实保证学生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班主任和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生存教育、应急教育、自护互救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牢记《新田中心小学学生安全守则》的内容,并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

  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做好防火、防电、防暴、防灾、防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工作,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严惩侮辱女学生的行为。及时报告和排除安全隐患,提高物防水平。

  三、任课教师要强化课堂纪律管理,确保上课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对学生安全工作重教育、严管理、重防范、善处理。安全工作警钟长鸣,保证校园内不出现安全事故。

  五、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班主任、教师,学校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并在评优选模时优先考虑。对因教育不够、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造成校园内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及分管领导,学校将给予经济处罚和报请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单位:

  责任人:

校园安全管理11

  一、校内树立明显禁骑警示牌,门卫人员有责任做好校内禁骑工作,时刻提醒违规学生,对不服从管理的学生进行扣车处理并报告政教处。

  二、校内师生自行车、摩托车要按规定位置停放,门卫、值日人员共同负责做好早上师生进校时的自行车、摩托车停放工作。对不按规定乱停放的'作扣车处理。

  三、教师的汽车应按规定地点停放,遇特殊情况应主动停放到校外,以免造成校内交通不便。

  四、师生的车一律停放在规定的地点,校园内禁止骑车。

校园安全管理12

  一、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

  三、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四、学校负责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每学期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对我校安全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六、学校协调村委会、派出所、医院等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校园安全管理

  七、学校建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设立安全值班电话,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卫人员负责校园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等作出及时处理。

  八、学校值勤制度。

  1、服从领导安排,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处理好当班期间发生的事件。

  2、巡逻执勤人员要保持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熟悉有关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动有准则,执法有依据,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3、遇有情况要迅速到达出事地点,处理措施要及时果断,注意工作方法。重大问题随时向有关部门和校长汇报。

  4、加强校园管理,学校值勤人员有权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检查,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证件,在值勤人员处登记后进校。进入学校应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5、为保障校园安全,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员检查。各类物品出校门,要持有关部门的证明,经值勤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出校。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车行走。 携带大件物品出校时,经值勤人员检查后方可通行。

  6、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包括会场、课堂、办公场所等)的秩序,服从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发生拥挤伤人等事故。违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等。

  7、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大门,或将物资掷出围墙外。严禁打架斗殴、起哄、闹事和其它干扰学校的教学秩序的行为。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在场教职工及学生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学校或报警并协助调查处理。师生发现安全隐患,有及时报告的义务。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九、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对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实施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

  十、学校各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本部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责任人应将治安保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各项安全管理要责任到人。学校各职能部门要经常性地对本部门教职工和学生开展法制宣传,使教职工和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一旦发现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应由本部门负责纠正。学校各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火、防盗工作,对检查出的隐患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整改。

  十一、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必须切实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诸如:教学常规、门卫验证、会客登记、携物检查放行、安全用电管理、爱护公共财物等。

  校内不准任何违章建筑,不准私自占用学校房屋,不准擅自搭接电线维修电器等,不准损毁围墙、栏杆、路灯、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校园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后勤处统一安排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操场等堆放物品。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校领导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及校门两侧摆摊设点经商或推销物品。销售不卫生食品,学校有权制止,如果导致学生中毒情况发生,责任完全由销售者承担。

  十二、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教研和其它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秩序。

  1、未经校领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对校外人员开设诸如文娱、体育培训、文化补习、业务训练等活动;也不得擅自主办全校性的联欢、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或接洽校外人员来校交流、比赛等活动。

  2、凡经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校性文娱、体育或对外开放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没有保障的,不得举办任何活动。

  3、经批准在校内组织文体活动、讲座、报告等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律、规章,不得宣传封建迷信和进行宗教活动等。

  4、告示、通知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机构同意。违者要严肃查处。

  十三、学校的校舍、活动场所、教育设备设施、用具、生活服务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保障制度。

  教学所用的化学药品、危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地点,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并经法定检验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十四、各任课教师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校内文体活动或校外活动,一定要将安全教育摆在首要地位,认真研究和分析各种情况,采取有力的安全措施,确保学生安全。不能麻痹大意,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1、根据活动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增强学生安全识别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2、各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扑救火灾、抢险等危险活动。

  十五、实验室、电教室、教学仪器室、图书阅览室、后勤仓库等重要部门和场所,要切实按照岗位管理责任制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问题隐患予以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电工、木工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时,任何人不得围观干扰,后勤员工修剪绿篱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半径为15米以内,水泵开机时,学生不准进入半径15米范围内,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私自在校园内点燃明火焚烧垃圾。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不要超负荷用电。

  自然、劳技等科目的教师在实验、劳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步骤进行;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人身和公物财产安全。

  十六、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自我保护教育,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1、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工作,积极、经常地向学生及其家长宣传安全的重要意义。

  2、经常向学生传授、介绍一些安全知识,如交通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提高学生的安全认知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3、放学后要认真检查班级的电灯、门窗的安全,要及时拔下电源插头,防患于未然。

  4、学生有生病等其它意外发生时,要及时通知家长,并向学校报告。

  5、任何教师都有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教师上课时对学生实行点名制度,发现缺席学生应询问原因,及时与班主任联系,上室外课时,教室内不要留人,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留学生必须经课任教师同意,实行谁留学生谁看管、谁负责。任何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放学后要认真组织学生排队离校,学校实行净校制度,避免学生在放学后仍逗留在校园,出现安全真空。

  7、任何教师都要尊重、爱护每一个学生,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学生管理

  十七、学生应当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1、不得将易燃、易爆、危险、有毒物品或受治安管制的刀具、凶器等带进学校。校内严禁私自燃放鞭炮焰火、玩火,严禁用猎物等。

  2、进入校园,一律靠右行走,不要一边走路,一边追逐打闹,注意力要集中;不得并排行走,以免妨碍交通。

  3、为防止楼道拥挤,确保上下楼的秩序,凡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不要乱跳楼梯或在楼梯上打闹玩耍,更不得互相推拥。各年级按照学校规定的上下楼顺序上下楼(楼两头班级走各自附近楼梯,靠近后楼梯的班级走后楼梯。)任何人不得乱关铁门,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4、进入校园内要文明游戏,尤其在楼道走廊内,不要追逐打闹、捉迷藏;不要在楼拐角处等奔跑;严禁下楼梯时沿扶手栏杆向下滑行;严禁楼上的学生站在窗台或身体伸出窗外打扫卫生、擦玻璃等危险工作,严禁从楼上扔物品或倒垃圾,以免发生意外。

  5、注意安全用电,保护好学校或班级的电源;不要接触裸露的电线,不抓摸、破坏电源插头等,确保人身安全;到饮水机处接开水时要按顺序,不要推挤,防止烫伤;不要捅马蜂窝,不逮蜜蜂等,避免被蜇。

  6、严禁攀爬、翻越墙头和走廊护栏。禁止乱扔、投掷砖头、石子等,不得拿树枝、棍或用绳拴东西乱舞;不得用弹弓等打鸟或瞄准他人;禁止从楼上乱扔东西或隔墙抛掷硬物、垃圾等,以免砸伤过往的行人,造成意外伤害。

  7、不要把衣扣、笔帽、钱币等小东西含在口里玩,以免进入喉咙或吞入肚里,造成伤害。不得购买、食用过期、变质的食品以及其它有毒的动植物,以免中毒。

  8、荡秋千时不要一拥而上,防止绳索断裂摔伤,在秋千运动的范围内不得站人,以免发生相撞事故;用联合器械架、单双杠玩锻练时,精神要保持高度集中,不要说笑打闹,互相推撞,避免跌落摔伤。不要到墙根玩耍游逛,远离断壁危房,确保安全。

  9、进行踢足球、打篮球等对抗性运动时,要文明礼貌,注意安全,要有必要的防护,注意保护好头部,并尽可能防止腿部踢伤、骨折等;进行田径运动时,要严格按照老师的安排,认真做好准备活动,避免拉伤。

  10、在做各类实验时,要听从老师的具体要求,按照操作规范认真地操作,避免腐蚀、灼伤、爆炸等危险发生。

  11、考试失败、丢东西或做错了事等,要敢于面对,不能怕受责罚而不敢回家,更不能离家出走。遇到陌生人时要高度警惕。不吃陌生人送给的食物;不跟陌生人到僻静的地方;防止陌生人冒充父母的朋友或以小恩小惠的方法带走外出,被人拐卖。

  12、在看电影,集会、联欢等,万一发生停电、火灾、爆炸等事故,应冷静观察,听从组织者的指挥,尽快疏散出去,避免盲目拥挤,造成伤害。

  安全检查和监督

  十八、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对以下各项进行安全检查。

  1、学校校舍、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活动场所、生活服务设施;

  2、 学校向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的食品和饮用水;

  3、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等;

  4、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5、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和其他应列入安全检查的事项。

  在对上述各项进行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整改。

  安全事故责任

  十九、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实行严格过错责任原则,因学校管理不当和过错造成学生伤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方的责任:

  1、学校的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和用具、活动场所和生活服务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的;

  2、学校的电器、消防设施、教学用危险物品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3、学校向师生提供的药品、饮用水不符合国家法定卫生标准的;

  4、教师知道学生有特定疾病或者特异体质,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而未予以必要注意或防范的;

  5、教师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

  6、教职员工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违反法律规定、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的;

  7、教职员工未履行工作职责或擅离工作岗位的;

  8、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9、学校或教职工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职责,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学生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校已履行法定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管理无不当、无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1、校园内学生自杀、自伤或突发疾病,学校发现后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2、学生自行上学、放学途中或擅自离校发生的;

  3、学校放学净校后,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擅自到校活动发生的;

  4、教师强调了安全事宜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后,学生在对抗性、竞争性体育活动中造成的意外伤害;

  5、教职员工在校外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的;

  6、学生自身或学生之间因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或违法原因造成的;

  7、因自然、社会原因(如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

  8、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学校无过错,不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一、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履行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安全教育。由于学生或未成年学生监护人过错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实施其年龄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学校、教师已经告诫,但学生不听劝阻、自行实施的;

  2、学生或者监护人明知学生患有特定疾病,或有特异体质,或学生身体情况、情绪、行为有异常但未告知学校的;

  3、学生、或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有过错的其他情形。

  安全事故处理

  二十二、学校安全事故实行报告制度。

  1、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并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2、事故发生后,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发生一般伤害事故,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部门报告;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学校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二十三、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由学校负责调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将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界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学生参加保险的,学校或学生的监护人应通知保险公司参与学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民事责任部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自行协商解决;行政责任部分由教育行政部门处理;属于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对民事赔偿不愿协商解决或协商未果的,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四、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当事人均无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平责任的原则,由当事人分担经济损失。

  奖 惩

  二十五、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有关责任人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学校安全责任人要承担责任:

  1、 违反本规定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的;

  2、 未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的。

  二十六、 违反本规定第七、八条的,由学校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将报请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十七、违反第十七条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二十八、 对学校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教职员工,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九、因学校教师或后勤人员在履行职务中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学生伤害事故或其它财产损失的,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后,将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附 则

  三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属 小学校务委员会。

校园安全管理13

  为了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不断改善育人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体要求

  1、学校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领导有专人抓,具体事情有专人管,思想、组织、领导、责任、措施"五落实"。

  2、总务处要建立各种安全防范制度,内部值班、巡逻、守护等制度健全,人员、职责、措施全部落实。

  3、教导处要实行巡课制,保证各类课堂内有老师组织(教学)。对学生不能放任自由。

  4、值周组在值周期间,必须时时检查和管理安全问题,确保学生在上放学、活动期间的安全;值周领导、值周人员必须在学校住宿值班(每晚一号楼和二号楼各一人),以确保校资校产安全。

  5、办公室、文印室、实验室、微机室、藏书室、保管室等重要场所都要制订出工作人员守则和财产保护安全措施,确保公物不得丢失,损坏或被盗。

  6、学校要将安全责任书层层延伸到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后勤教辅人员。各处室要坚持经常性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形成学校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教学安全

  1、坚持跟班上课,随堂复习,严禁教师脱离课堂。对因教师未跟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当事人全部承担责任。

  2、体育课、劳动课、课外活动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并有专任教师组织,不能放任自由。

  3、所有实验课,要教育学生按实验要求及步骤进行,严防发生灼伤、触电、中毒等意外事故。

  4、体育器材要经常检查,陈旧老化或磨损严重的,一律停用。

  5、不准学生提前到校,放学后不准延时补课,对统一要求提前到校或因放学后延长时间补课造成安全事故的,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6、严禁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由此发生的责任事故由当事人承担。

  (三)交通安全

  1、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学生集会或外出活动,必须有教师带队,严禁学生集体参加各类商业性庆典活动。

  2、严禁师生乘坐农用车,无证驾驶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3、中低年级放学后,必须由值周教师、班主任组织排队护送学生出校、过马路,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做好学生横穿马路的'组织工作,确保在学生横穿马路时车辆禁止通行。高年级学生放学后,值周教师、班主任必须督促学生及时离校,不得在学校或路途逗留。待全部学生安全离校后,高年级值周教师方可离开。要经常教育学生及时回家,不得在路途逗留。

  4、学生出外参加各类统一考试、竞赛、运动会、文艺汇演等各种统一活动,学校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全程护送,责任到人;并要认真考察所乘车辆的情况,驾驶员的技术等,做到有备无患。

  5、各级各班须加强对学生的行走安全教育,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在确认两侧确无车辆时方可横穿马路。严禁学生在校门口东西两侧、草坪边光滑陡坡上滑行或攀援

  (四)财产安全

  1、总务处要建立校舍定期检查制度,对校内的教室、宿舍、办公室、图书室、实验室、仓库及各类教学、生活用房的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向校长和主管校长汇报。

  2、经常疏通建筑物周围水路,确保下雨时水路畅通。

  3、对危险的教学、生活用房、厕所、危墙等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使用,并要有醒目的提示标志。

  4、微机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体育器材室、保管室等各功能室的财产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坏,由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在正常上班时间之外,因值周人员不到位而发生校资校产被盗等事件,由值周人员承担责任;因下班前或离开时未采取上锁等安全措施的,由管理人员承担责任。

  5、财务人员应加强帐簿、凭证、支票和现金管理,各种帐簿要专人专柜管理,所收现金必须当日存入银行,按照财务制度管理规范,库存现金不得超过500元,因对帐簿管理不善和库存现金超过规定限额等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五)消防饮食安全

  1、总务处要经常检查学校的消防设施,发现故障及时维修,短缺的灭火器材要及时添置补全。

  2、要加强对各处室工作人员使用消防栓,灭火器的训练,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

  3、严禁学生在校内使用各种用电器。

  4、各个教师办公室和其他专用室的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管理,按制度要求,按规范操作,及时关闭电源,防止事故发生。

  5、因条件所限,我校不能开办师生食堂,但必须加强饮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零食不进校,不饮生冷水,不买不吃过期变质食品,不在卫生条件差的餐饮场所就餐。

  (六)安全事故的处理

  学校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加强教育"的原则,建立安全管理的有效、长效机制,并与教职工奖惩、考评挂钩,实行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安全事故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紫庄徐台小学安全管理制度》、《紫庄徐台小学财产管理制度》、《紫庄徐台小学教职工考评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有关条款进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责任人保管,一份由学校办公室存档。

  责任人 年级主任

  包级领导 校 长

  ------年-----月

校园安全管理14

  根据z市教育局[20xx]10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z省浦江高级中学机动车进出校园补充规定》:

  1、严格执行《南京市校园机动车安全行驶管理规定》;

  2、经同意进校园的.机动车一律从校前门南侧门进出;

  3、进校园机动车、汽车一律停放在校正门至八角广场道路中心花园两侧道路外侧,垂直于道路,车头朝外排齐,摩托车停放在教职工自行车棚内;

  4、学生上下学进出校园期间10分钟严禁机动车与学生混行。

  5、对违反规定的教职工,学校将进行帮助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将进行大会通报批评。

  本补充规定从20xx年九月一日起正式施行。

校园安全管理15

  安全管理的工作事迹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落实安全责任,加强了组织管理。

  学年初,按照县局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对本部及教学点在2019-2020年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对专业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教职工培训等进行了全面谋划,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月田镇中心小学2019-2020年安全管理工作意见》,进行全面贯彻落实。从抓主管领导入手,层层签订责任书85份,分2期对学校全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提高了管理素质和业务能力,保证了管理工作的效果。坚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奖惩严明,全年违章处罚1500元,促进了责任意识的`提高。

  二、健全安全制度,加强了现场管理。

  按照管理靠制度的原则,我校制定了《安全巡查、检查制度》等制度 30余种。完善的各项安全制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实行责任追究制,为学校的各项安全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依据。

  三、落实培训计划,提高了队伍素质。

  从提高教职工安全管理素质着眼,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培训计划。分批分期对85人进行了三级安全管理教育,全员安全技能培训2次,后勤工作人员和校车司机、照管员进行了4期50人次培训。

  四、加强安全教育,定期隐患排查。

  每期初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坚持开展每天5分钟安全教育。同时有计划地开展 “防溺水、防传染病、防欺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禁毒”等主题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升旗仪式、班会课、红领巾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每期组织学生学习《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每年开展“5.12”“防踩踏”“校车”“消防安全”等紧急疏散演练活动8次。学校全体师生积极参与演练,增强了师生逃生、自救、自护意识,提高了抵御和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制作安全教育美篇6份,安全告家长书6000份,促进家校共抓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12次,整改12次。

  五、确保安保经费足额投入。

  足额的经费保障,让学校监控、消防等设备优化配置,防疫、安保设备充足,有效地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每年对全体学生办理校方责任险,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一年来我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安全事故为零,特别是校车管理工作出色,被授予县级校车管理先进单位。本年度我校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安全工作无小事,我们会一如既往的保持清醒头脑,警钟长鸣,教育领先,防范为主,力争把校园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让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努力创建和谐平安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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