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5 20:44:58 好文 我要投稿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化验室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1

  1目的

  确保化验室环境符合检测要求,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验室检验工作。

  3化验室工作职责

  3、1执行质检科规定,对原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3、2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4化验室环境要求

  4、1化验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4、2化验室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

  4、3化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要换工作服,不得在化验室摆放私人杂物。

  4、4化验室工作台人员每日早上九点记录化验室环境条件,填写《化验室环境条件记录》,确保环境条件符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5试验设备、仪器的管理

  5、1试验设备、仪器必须是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使用。

  5、2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进行清洁、整理。

  5、3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送检或校准,执行公司《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试验设备、仪器。

  5、4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6检验工作程序

  6、1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质检科或质检科指定的检验员负责抽样,样品数量、外观及代表性要符合标准中相应要求,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

  6、2化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要求检验项目及相关检验规程,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

  6、3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操作,确保检验过程符合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6、4化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据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6、5检验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检测数据,编制检验报告。

  6、6检验报告由化验室工作人员出具并由授权人员批准。

  6、7检验样品由化验室负责标识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

  6、8检验形成的各种记录由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2

  1、总则

  为了规范化验室的环境、安全、仪器设备及化验人员的相关管理,有效地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保护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车间工艺小试/中心化验室的安全管理。

  3、管理规定

  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经危化品操作专业培训与考核,合格后上岗。化验室实验时一般应有二个工作人员在场。

  4、环境管理

  化验室要保持整洁的环境卫生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化验室内不准饮食、吸烟,不准闲杂人员出入,严禁个人物品存放,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必须着工作服。

  5、安全管理

  5.1 对水、电、气、火源及油料应专人管理,要经常检查管道线路及开关的安全。化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5.2 化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化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5.3 与化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化验室。

  5.4 室内严禁擅自乱拉电线,任何设施严禁带事故隐患运行。

  5.5 正确使用和维护电子和电气设备,非工作时不得使用空调、烘箱和电炉等。

  5.6 严格执行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质的领用、保管、使用的管理;对易燃易爆药品分类摆放,妥善保管,远离火源。下班后,检查电源、火源、水源和气源,做到无隐患方可下班。

  5.7 化验室使用后的废弃物,做到无害化处理后方可废弃。防火、防盗的安全防范措施要经常检查。

  5.8 按规定放置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6、化验、试验管理

  6.1 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6.2 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6.3 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6.4 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及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6.5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有人值班,下班时负责关掉各种开关,进行安全检查。化验室法定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需经常检查,清洁维护和校准。

  6.6 配制试剂应注明日期、配制人、浓度大小。对原始记录和化验单要求填写及时,内容真实,完整正确,字迹清晰,能准确识别,签名齐全,不得随意更改涂改,如发现数据填写错误,要用划线的方式更改更正,更改人需签名。

  7、试验、化验等仪器设备管理

  7.1 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并有专人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7.2 化验室内部设备借用,需向仓库管理人员登记,并注明用途、归还日期。化验室仪器设备外借,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要按期归还,经化验室检测确认正常后方能办理归还手续。

  7.3 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如发现损坏、丢失,应及时报知部门负责人。

  7.4 化验室的仪器设备一律不许任意拆改,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拆改时,应事先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7.5 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失,必须按程序经技术鉴定后,填写《设备报废单》,经批准后方能办理报废手续。

  8、事故处理

  一旦发生事故,及时上报,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个人责任;情节严重者,除经济赔偿外,还要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本制度由公司技术小组负责解释。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3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行业规章制度及标准,为提高公司产品质量,规范质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明确一名领导负责企业质量全面工作,该领导必须履行其质量管理职责;公司设专制质量管理机构,进行质量管理日常工作,明确各环节质量管理负责人,主抓质量管理日常事务。

  二、基酒车间质量目标:基酒生产车间,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操作流程,生产出优质达标的基础酒,为此,必须认真作好以下环节工作:

  1、原燃材料的购进:必须达到规定标准,不合格的原燃材料坚决不能进仓;

  2、生产配料环节:必须按公司规定的配料控制点(即配料比例)产出高产优质的基础酒;

  3、生产发酵环节:严格按公司规定的入窖温度、发酵时间、窖池的密封等重要环节。

  三、贮存环节:公司的基础酒必须达到贮存时间,没有达到贮存时间的,严禁调入勾兑车间勾兑,贮存时间要求在基础酒产出入库时3年以上。

  四、勾兑环节:勾兑加浆时,必须加入已交货的水,达到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勾兑达所需要酒精度后进行化检测,化验不合格的.,继续进行净化、勾调,至化验合格标准,然后进行储存,等待再过滤后罐装。

  五、包装环节:应按以下目标进行:

  1、洗瓶:酒瓶的损耗率为2%以下,酒瓶的洗净率为98%;

  2、灌装:检验员必须在流水线上逐一进行感官(目视)检验,每隔二十分钟随机抽取一瓶进行计量检测,所抽验产品必须达到计量标准;

  3、在批次成件酒中,随机抽取六件,每件抽取一瓶,共六瓶,总量不少于300ML

  4、包装成件入库前,化验员进行抽取化验,抽取合格率必须达到100%,抽取不合格产品严禁出厂;

  5、出厂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项产品记录,出厂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六、其他环节目标管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4

  1.目的:为加强化验室管理、规范化验室工作流程,明确检验人员职责,提高化验人员的检测技能及综合素质,满足检测实验室规定的能力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伊利集团原奶事业部杜蒙分公司化验室。

  3.工作内容:

  3.1检验人员行为规范

  3.1.1健康规范:化验室所有工作人员上岗须持当年当地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有效健康证,化验员需持化验员证。

  3.1.2着装规范:工作时间化验人员必须穿工衣、戴工帽,按要求佩戴胸卡,工衣干净、整洁,无衣袋撕裂、无扣等现象,工帽须将头发完全覆盖,长发应束起,不得散露在外。不得穿工衣进入卫生间,出工作区域不允许穿工衣。

  3.1.3装饰规范:工作期间不得浓妆艳抹,应妆饰得当,不可佩戴首饰。

  3.1.4行为规范:

  3.1.4.1个人卫生习惯良好,不在工作区内随地吐痰。

  3.1.4.2工作时间不允许嬉戏打闹,大声喧哗,不得睡觉,聊天、看闲书,不得无故脱岗、窜岗,接私人电话不宜过长,以免影响工作,交接班时秩序井然。

  3.1.4.3化验室不得饮食,不得用检验用具、器皿盛放食品,不得将私人物品存放在冰箱内及化验室内,不得将非清真食品带入厂区。

  3.1.4.4一律不允许在检验工作区清洗晾晒(可在清洗间打晒),暖器、桌椅不得搭放物品,当班人员及卫生责任区人员负责各自卫生区(包括桌面、地面、墙角、水池、窗台、仪器、容器、试剂架等),检验过程中随时收拾清理物品器皿,保持现场整洁。

  3.1.4.5有事须提前向负责人及当班组长打招呼,准假后方可,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

  3.1.5文件规范

  3.1.5.1化验室的文件书籍由体系员保管,工作期间可在现场查阅书籍,在下班前必须交还体系员处;带出化验室的书籍,借阅者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

  3.1.5.2对于企业内部的保密性文件,化验室以外人员借阅时,必须经化验室主管同意,在借阅过程中不得随意进行复印,并严禁向企业外部的人员泄漏。

  3.1.5.3借阅的文件书籍须在一周内归还,若有续借需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3.1.5.4每人借阅的文件书籍保留不得超过两周,以免影响工作需求。

  3.1.5.5借阅过程中要保证书籍文件的完整,并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3.1.5.6文件的监督检查:化验室主管随机检查本部门人员的文件执行情况。

  3.1.6现场卫生管理

  3.1.6.1地面无污迹、油腻,无杂物,墙壁无污迹,无乱写乱画,墙角、柜底无奶垢、杂物。

  3.1.6.2工作台面物品摆放整齐,无牛奶及试剂残液。

  3.1.6.3水池内无残留牛奶、药液、油腻,无玻璃碎渣及杂物;抹布、刷子等干净整齐放在固定位置;下水道通畅,地漏处无杂物,无异味,异臭。

  3.1.6.4各种玻璃器皿表面洁净、无污迹,按要求整齐放在指定位置;各类容器内壁不得有油腻、杂物、异味、异臭。

  3.1.6.5试剂瓶标识清晰、无破损,大小适度、端正,填写规范;按大小有序排列,位置固定。

  3.1.6.6检测仪器表面干净无污迹、无尘土,标识清晰、无破损;仪器上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保持过滤网的清洁;设备内部保持干净无杂物;天平不可随意搬动,定期更换干燥剂,天平室随手关门。仪器按要求填写使用记录。

  3.1.6.7干燥器内物品摆放整齐,定期更换干燥剂、涂凡士林;冰箱、药品柜等物件摆放整齐,列有详细药品目录。柜的顶部不得摆放物品。

  3.1.6.8工作台、微机桌、办公桌上记录、物品摆放整齐,人离开即收起,不得无人时仍摊开;椅、凳用完及时归位。

  3.1.6.9及时清倒垃圾,不得溢出,卫生用具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乱放。

  3.1.6.10卷柜只许存放各种资料、文件,并分类陈列,摆放有序。

  3.1.6.11冰箱内的样品试剂分类存放,摆放整齐且有标识,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3.1.6.12药品柜内试剂按液体、固体及性质的不同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标识清晰,无尘土。

  3.1.6.13药品架上的各种试剂同一性质的摆放在一起,且依照试剂瓶的大小由高到低顺序摆放,不可放无关东西。

  3.1.6.14工作台柜内杂物及时清理,要求干净整齐。

  3.1.6.15清洗间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1.6.16每周六卫生大清扫。

  3.1.7其它工作:

  3.1.7.1用完水后,及时关好水阀。

  3.1.7.2电器要求停用时断电的必须及时断电,需连续工作的仪器每日须经常检查电源线有无损坏,插头是否有虚插现象,线路是否杂乱无章。

  3.1.7.3做到人人会用消防器材,遇紧急事件冷静处理。

  3.1.7.4白天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开灯。

  3.2化验室考核制度

  3.2.1文件控制

  3.2.1.1兼职体系员未做好文件、记录的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罚款10元/次。

  3.2.1.2对于借阅的实验室书籍,若有破损要按原价的10%,对借阅人进行经济罚款,若有丢失必须照价赔偿,对于不易买到的重要书籍要双倍进行罚款。

  3.2.1.3工作期间查阅的书籍乱放,看后不及时交还,发现一次罚款10元。

  3.2.1.4因档案保管员失误造成实验室书籍资料丢失,档案保管员须照价赔偿。

  3.2.2申购与供应品

  3.2.2.1相关人员未及时将需要申购的检验物品及时未及时审购,导致检验物品短缺,检验工作延期,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警告并罚款10元/次。

  3.2.2.2体系员未及时送检玻璃量器,对检验工作造成影响,罚款10元/次。

  3.2.2.3领用检验物品时,未填写或未按要求填写领用记录,对组长处以罚款10元/次。如果领用人不签字,组长可以不给予领用。

  3.2.2.4化验员进行药品配制与标定时,未填写完整的记录、盛放试剂的试剂瓶未按要求标识、药品标识与配制记录中的配制日期不符、标签未及时更换等,罚款10元/次。

  3.2.2.5化验员未合理使用药品,造成浪费,罚款10元/次。

  3.2.2.6库房物品出、入帐不符,对组长进行罚款30元/次,三次以上降为试用期,一个月后根据表现决定上岗与否。

  3.2.2.7办公品由统计统一负责,出、入帐不符时给相关责任人10元/次的罚款。

  3.2.2.8化验室药品未按要求进行存放和标识,对组长进行罚款20元/次。造成事故,保管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2.3投诉、抱怨制度:为确保相关业务部门及奶户对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数据的准确性有疑义时,各类抱怨及投诉能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特制定本制度。

  3.2.3.1票据、检验信息咨询:

  3.2.3.1.1关于质量检验票据类的问题,由统计负责核实、解释,如因数据录入错误,及时更正检验数据、撤回有误票据并电话或书面通知相关业务部门。

  3.2.3.1.2关于检验结果疑义的问题,由当班化验员负责解释、查询、核对,如因汇总错误,负责及时更正并通知统计员,由其按要求执行。

  3.2.3.1.3如奶户对当日牛奶检验结果有异议,根据化验室要求及实际情况予以重新采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3.2.3.1.4关于检验技术方面的问题,由化验员作出尽可能科学、详尽的答复。

  3.2.3.2对相关业务部门提出的关于检验效率、准确率、信息反馈及时性等问题投诉,化验室应及时合理安排、调整,满足要求。

  3.2.3.3对奶户反映的各类问题,由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及时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告知奶户,如情况属实按照化验室制度对相关人员考核。

  3.2.3.4化验员被客户投诉,经证实是检验人员行为引起的,罚款50元/次。被投诉超过三次,该检验员降为试用期,一个月后根据表现决定上岗与否。

  3.2.4原始记录

  3.2.4.1检验员对原始记录信息填写不完整,每有一项未填写,罚款10元/次,两项未填写罚款20元/次,以此类推。

  3.2.4.2检验过程中,没有及时记录数据,凭事后记忆填写或重抄原始记录,罚款10元/次。

  3.2.4.3记录出现错误,随意涂改或不盖章(签名),每有一处,罚款10元/次,两处罚款20元/次,以此类推。

  3.2.4.4审核人发现检验员原始记录结果计算错误,对检验员罚款20元/次。

  3.2.4.5原始记录中数据计量单位错误,或有效位数保留错误,罚款10元/次。

  3.2.4.6检验结果未按要求的时间下发,对检验员罚款10元/次。

  3.2.4.7由于检验员结果计算错误,记录审核人未发现,从而造成检验报告错误并下发,则对检验员和记录审核人分别罚款10元/次;

  3.2.4.8由于检验记录字迹不清,导致化验结果票据录入错误,对填写记录检验员,罚款10元/次。

  3.2.4.9采样员与样品管理员未交接好样品或未认真填写《奶样交接记录表》,导致样品丢失或工作延误,罚款10元/次。

  3.2.5内审:质量体系审核每发生一项不符合,相应责任人承担双倍罚款。

  3.2.6人员

  3.2.6.1培训人员未按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工作,罚款10元/次。

  3.2.6.2培训人未及时整理培训档案,罚款10元/次。

  3.2.6.3未按要求参加培训,对当事人罚款20元/次;未按要求参加考试,以不合格计。

  3.2.6.4培训后进行理论或操作考核,不合格者给予20元/次的罚款;考核成绩95分以上者(包括95分),奖励20元/次。

  3.2.6.5在岗人员年度技能考核不合格者降为试用期,一个月后重新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仍不合格则继续试用一个月,如果连续试用三个月后,仍不能重新上岗,则向综合科提出对该人员的解聘申请。

  3.2.6.6闭卷考试时,相互说话、抄袭,根据情况扣当事人考试成绩的5-10分。

  3.2.6.7泄露试题,对当事人罚款50元/次。

  3.2.7设施和环境条件(内务管理部分)

  3.2.7.1所辖卫生区域不整洁,垃圾清理不及时,罚款10元/次。

  3.2.7.2实验完毕后未及时清理实验现场(所用物品未及时归位、设备未清洁、台面未清洁、未清洗各自实验所用器皿),罚款10元/次。

  3.2.7.3未按《化学药品管理制度》进行危险品排放,罚款10元/次。

  3.2.7.4办公室内更衣柜门敞开,水杯、毛巾随处乱放,影响室内整洁,处当事人罚款10元/次。

  3.2.7.5进入检验工作区域不穿工衣、未按要求戴工帽,罚款10元/次。

  3.2.7.6在检验工作区域吃东西、放日常用品,罚款10元/次。

  3.2.7.7未经化验室主管许可,随意领私人进入检测区域,罚款10元/次。

  3.2.7.8工作期间擅自离岗,造成实验影响,罚款50元/次。

  3.2.7.9检验人员下班前未做安全检查(关好水、电、汽、门、窗等),罚款10元/次。

  3.2.8方法

  3.2.8.1未严格按照检验方法进行检验,擅自更改检验方法,罚款50元/次。

  3.2.8.2化验员未按时完成检验任务,罚款20元/次。

  3.2.8.3检验结果误判(合格判成不合格,不合格判成合格)罚款10元/次。

  3.2.8.4弄虚作假,虚报结果,一次降为实习化验员,两次退人力资源部。

  3.2.8.5检验结果(除微生物外)不合格未按要求复检,罚款20元/次。

  3.2.9设备

  3.2.9.1未完全按设备的作业指导书操作,造成仪器损坏,视情节严重罚款50-100元。

  3.2.9.2未按规定要求填写使用记录,罚款10元/次。

  3.2.9.3设备责任人未保管好设备附件造成丢失,罚款50元/次。

  3.2.9.4设备发生故障时,设备使用人未填写设备损坏维修记录并通知设备责任人进行联系检修,罚款30元/次。

  3.2.9.5未按要求填写恒温设备的监控记录,罚款10元/次。

  3.2.10样品处置:样品管理员未按样品管理制度保留样品,罚款10元/次。

  3.2.11质量保证

  3.2.11.2检验员对同一样品进行重复性检验时,两次检验结果之间差值在允差值范围以外,罚款20元/次。

  3.2.11.3检验员对保留样进行重复检验时,两次检验结果之间差值在允差值范围以外,罚款20元/次。

  3.2.12结果报告

  3.2.12.1报告编制人未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单,罚款20元/次。

  3.2.12.2报告编制人编制检验报告出现轻微错误,罚款10元/次。

  3.2.12.3报告审核人未认真审核以致报告错误并下发,视情节轻重,对报告编制人和审核人分别罚款10-100元/次。 3.3化验室保密制度

  3.3.1严禁将企业内部的机密向企业外部人员泄漏,以免造成企业利益的损失。

  3.3.2化验室保密范围

  3.3.2.1客户样品和客户的.全部资料及商业秘密等;

  3.3.2.1检测原始记录、结果报告、各种质量活动计划和记录;

  3.3.2.3公司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3.3.2.4化验室上报主管单位的有关数据、报告、计划书等文件;

  3.3.2.5化验室拥有的一切检测技术和技术成果;

  3.3.2.6所有外来密级文件、资料等;

  3.3.2.7集团产品的企业标准。

  3.3.3保密文件及客户样品由专人保管,使用后的文件及时存档。借阅或查阅保密范围内的文件、技术资料时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不经同意不得自行外借、复印、销毁或个人擅自处理,并严禁作为废物出售。

  3.3.4检验报告签发前,结果应对外保密。发放内部各种文件资料按规定范围发放和使用,不准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将文件携带外出。

  3.3.5实验室的微机,除内部人员使用外,不得向他人泄漏开机密码并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并严禁对微机内的文件随便拷贝、打印;电子版的结果报告应由档案管理员加文档保护密码,严禁外人翻阅。

  3.4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

  3.4.1微生物室通向外面的窗户不得随意打开,无菌室的门要随手关闭,以防外界微生物的进入。

  3.4.2微生物室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3.4.3进入无菌室前要更换专用洁净的工作衣。

  3.4.4无菌室内应备有体积分数为3%-5%的来苏儿溶液或0.1%的新洁尔灭溶液、体积分数为70%-75%的酒精棉球,以便样品表面及意外污染消毒。

  3.4.5无菌室内应备有镊子、剪刀、接种针或接种环,每次使用前后应在酒精灯火焰上灼烧至无菌。

  3.4.6检验人员在实验过程中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减少工序。

  3.4.7无菌操作室禁止交谈,操作过程中不得用手触摸其它未消毒、灭菌的区域,与该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便出入无菌室。

  3.4.8接样前所用的吸管、平皿及培养基必须经消毒灭菌,打开包装未使用完的器皿,不能再继续使用,金属用具应高压灭菌或用酒精灯过火三次后使用。

  3.4.9切忌用手直接接触标本及已灭菌的器材内部,打开瓶塞或管塞时,应夹持在手中适当位置,避免污染。吸过菌液的吸管不可随意放在洁净工作台内。

  3.4.10无菌室每次使用前后,用紫外灯照射30min,要定期(每周)检测室内空气清洁度,确保其符合实验条件,环境不合格时,需要对微生物室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杀菌。

  3.4.11微生物检验每班必须做空白、对照试验(细菌总数做一盐水对照、一琼脂对照,大肠菌群做单料、双料各一空白培养),同时记录。当有菌生长时须保留样品及时汇报,分析原因再作外理,如果空白试验不符合要求,微生物结果不能出具。

  3.4.12每次微生物实验后,需用体积分数为2%的来苏儿溶液浸手或以肥皂洗手,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3.4.13样品检验完毕后,应及时清理桌面。凡要丢弃的培养物,应先高压灭菌后,再进行处理,污染的玻璃器皿要先高压灭菌,再洗刷干净,然后再进行灭菌处理。

  3.4.14严格控制培养箱温度以及培养时间。

  3.5化验室培训管理制度

  3.5.1基本原则

  3.5.1.1外部培训与内部培训相结合。

  3.5.1.2员工的培训结果作为奖励、晋升和淘汰的重要依据。

  3.5.2培训内容

  3.5.2.1通用性知识:

  3.5.2.1.1企业的历史与现状、企业文化、规章制度;

  3.5.2.1.2国家法规制度;

  3.5.2.1.3计算机操作;

  3.5.2.1.4乳品知识。

  3.5.2.2专业知识、技能:

  3.5.2.2.1检验基础理论知识:化学基础、分析化学、计量基础知识、微生物学、乳及乳制品的基础知识、乳及乳制品的检验基础知识。

  3.5.2.2.2检验技能:原料乳的检验、乳制品的理化指标检验、乳及乳制品的微生物学检验。

  3.5.2.2.3仪器操作:已具备的仪器的操作和新进仪器的操作;如全组组分分析仪、FC、凯氏定氮仪、体细胞检测仪等。

  3.5.2.3其他:诸如礼仪、道德品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等。

  3.5.3培训讲师

  3.5.3.1培训工作采用专职讲师、兼职讲师与外聘讲师相结合的方法。

  3.5.3.2根据培训需求,可以聘请外部讲师进行培训。

  3.5.3.3根据培训需求,参加全国各地的公开课。

  3.5.4培训流程

  3.5.4.1年初,根据对化验员进行培训需求调查后,制定出培训计划草案(包括培训内容、师资要求、课程设计及预计费用)。

  3.5.4.2计划内的培训由本部门填写《培训项目申请表》报综合科,批准后由本部门培训人员组织实施,综合科提供必要的支援。计划外的培训,首先由该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综合科审核认可,方可予以培训。

  3.5.4.3要求组织者提前2天作出培训计划,并通知参加培训人员,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准时到达培训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向负责人请假,违反一次罚责任人20元。

  3.5.4.4培训老师认真填写培训记录,组织者负责保存、整理相关记录,并存档。

  3.5.4.5对于其他部门临时组织的培训,根据具体情况,由主管选派人员参加。

  3.5.4.6培训后,由化验室主管予以审核、评估,计入员工档案。

  3.5.4.7组织者定期对所有培训内容进行综合测评,可根据培训对象和内容以抽查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内容包括理论和操作两部分,具体为理论考试2月进行1次,操作考试每月进行,操作考核每次抽取人数不少于3人,(考核满分100分,60分及格,操作考核满分100分,80分合格)通过考核来验证培训效果和调整培训项目,同时提高培训的积极性,作到按需、有效培训。

  3.5.5新进员工培训

  3.5.5.1化验室主任安排新进人员的培训,要进行岗前培训。并有化验室主任评估合格后方可上岗或派出。未经岗前培训者不得上岗、派出,培训不达标者不得上岗或派出。

  3.5.5.2岗前培训内容:乳品检验基础知识、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制度、检验流程。

  3.5.5.3新聘人员必须参加国家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化验员资格证书考试。

  3.5.5.4岗后培训内容:国际及国家质量标准、标准溶液的配制与标定、常用试剂的配制方法、常用检测设备的使用及维护、精密仪器的使用及维护。

  4.执行日期:下发之日起执行。

  5.发放范围:杜蒙分公司化验室。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5

  1、不许将易燃物质放置在明火附近和化验地区附近。

  2、在存储易燃物质的周围不应有明火作业。

  3、使用蒸馏或升华的易燃物质时应注意:

  (1) 不许用明火加热,加热可用水(油)浴器、电热饭或电砂浴,周围也不应有明火。

  (2) 实验仪器应当严密不漏气。

  (3) 工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四周不可放置可燃物物质。

  (4) 工作时要戴上眼镜

  4、在化验室内存放各种可燃性物质总量不许超过3千克,各种不得超过1千克,随用随取,然后专门的储存地点。

  5、凡能引起火的物质(废油、废有机溶剂)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禁止将性质相抵触的,能引起燃爆的易燃物储存在一起,使用中应保留安全距离。

  6、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出一切热源,关闭煤气和电闸,然后用砂子和石棉布盖住失火地点或用四氯化碳等灭火器灭火,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酒精等可溶于水的液体着火时,可用水灭火;汽油、乙醚等有机溶剂着火时,用沙土扑灭,此时决不能用水,否则会扩大燃烧面;导线或电线着火时,不能用水或二氧化碳灭火器,而应首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灭火。

  7、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如灭火器,黄沙、石棉及毛毡等。

  8、易燃物质有:纯醇类、醚类、丙酮、苯、甲苯、酚、汽油、二硫化碳、磷、过氧化钠,金属钾、钠、镁等,钙化碳。

  9、预防由于内外压力差引起的爆炸的`措施:

  (1) 仔细检查供操作的全部仪器有无裂痕。不许使用有裂痕的仪器。

  (2) 使用之前应检查纯氮、纯氧、纯氩气瓶是否合格

  (3) 检查安全标识和防火措施。

  10、使用气瓶时注意在定周期内使用,并要求:

  (1) 不能让气瓶受冲撞或碰撞。不许用人背或在地下滚动的办法运气瓶。立着使用应有固定措施,开气时气嘴不能对人。

  (2) 气瓶不能放在电炉,暖气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气瓶旁抽烟。

  (3) 气瓶必须有减压阀才能使用。

  (4) 氧气瓶、氧气表以及导管,严禁与油类物品接触。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6

  化验室管理制度 为确保化验室各项检测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确保符合质量体系的要求,促进检测质量不断改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化验室是进行检测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做与检测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

  2. 实验人员进入化验室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实验服,除化验员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化验室。

  3. 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熟练掌握相关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实验分析方法,严格按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和分析方法开展检测工作。

  4. 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私自收费或减免应收费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5. 在化验室进行的各项检测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物化检测所的《程序文件》规范执行,实验过程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实验原始记录、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定记录、工作曲线的'绘制记录、环境条件的监控记录等。

  6. 化验室工作人员应做好化验室的内务工作,确保化验室的干净整洁,仪器设备、实验器具及试剂药品应摆放整齐,严格执行物化检测所内务工作安排表。

  7. 在化验室进行各项检测工作应注意安全作业,严格执行物化检测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8. 化验室工作人员应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切实履行职责,化验员应在《化验员岗位职责》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工作。

  9. 化验室内的各类仪器设备应按照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必须经培训考核、授权后方可进行,切不可擅自操作未经授权的仪器设备或将仪器设备改做其它用处,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10. 对于化验室内检测需要的共用的实验器具、设备设施、玻璃器皿等应尽快应用尽快处理并及时清理腾让,严禁拖延占用造成化验室检测效率低下。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7

  1、目的

  使化验室的检验原始记录,仪器设备档案,技术书籍处于受控状态,满足检验、设备的原始资料的保存需要。

  2、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的检测原始资料和仪器设备档案管理。

  3、职责

  3.1班长负责对检测原始记录进行归类,按保存期限进行保管。

  3.2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仪器设备档案进行管理。

  4、工作程序

  4.1由班长负责归档资料的整理、保管、借阅和销毁工作。

  4.2由班长负责收集日常水质检测原始记录,在检测报告发出后立即归档。凡列入固定资产范围内的各类仪器设备档案资料于进站开箱验收后,立即归档。

  4.3借阅存档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与检测无关人员不得查阅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保密资料需经部长或总经理批准方可查阅,不得带出资料室,不得复印。

  4.4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为供货商保守技术机密,并按照相关保密制度管理,否则以违反纪律处理。

  4.5要注销的`技术档案要造册登记,经部长和总经理审批,指定监销人共同处理,以防失密。

  4.6妥善保管资料档案,定期检查防止霉变和虫蛀。

  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8

  一、化验室安全操作制度

  1、化验室需装备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通风橱、防尘罩、试剂柜、防毒面具、消防灭火器材等)。

  2、对消防灭火器材定期检查,不能任意挪用,保证随时可取用。经常对化验室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保证化验室人员都能正确使用所备的各种消防灭火器材。

  3、化验室内各种仪器设备都应按要求放置在固定的处所,不得任意移动。各种标签要保证清晰完整,避免拿错用错造成事故。

  4、使用任何一种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用电、用气、用火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操作以保证安全。

  6、化验室发生意外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或气源,立即采取措施即使处理,并上报厂领导。

  7、下班时,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电、气、报警器等,避免因疏忽大意造成损失。

  8、化验室内不准吸烟、吃食物、存放与化验无关的物品。

  二、化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精密仪器及贵重器皿需有专人保管,并做好相关记录。

  2、精密仪器的安装、调试和保养维修,均应严格遵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上机人员上岗前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3、使用仪器前,要先检查仪器是否正常。仪器发生故障时,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决不允许仪器带病运行。

  4、仪器用完后,要摆放到所要求的位置,做好清洁工作,盖好防尘罩。

  5、计量仪器要定期校验、标定,以保证测量值的准确度。

  6、对化验室内的仪器设备要妥善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养,使之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三、化验室内化学试剂使用管理制度

  1、化验室内使用的化学试剂应有专人保管,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使用及保管情况。

  2、加强对剧毒、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源及贵重物品的管理将其放在远离实验室的阴凉通风处。凡属危险品必须专人保管。剧毒药品或试剂应存储于保险柜中。要严格领用手续,随用随领,严格控制领用量,并做好使用记录,不准在化验室内任意存放。

  3、取用化学试剂的器皿应洗涤干净,分开使用。倒出的化学试剂不准倒回,以免沾污。

  4、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试剂要先了解其物理性质,再遵守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5、配制各种试液和标准溶液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配完后立即贴上标签,以免拿错用错,不得使用过期试剂。

  6、挥发性强的试剂必须在通风橱内取用。使用挥发性强的有机溶剂时要注意避免与明火接触。

  7、纯度不符合要求的试剂,必须经提纯后再用。

  四、化验室样品管理制度

  1、化验室应有专人负责验收样品,并进行登记。样品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编号错乱,标签缺损、字迹不清、检测项目不明、规格不符、数量不足,以及采样不合要求者可拒收,并建议补采样品。

  2、样品验收登记完毕后,应按规定方法妥善保存,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分析测试。

  3、样品测试完毕后,除有特殊要求需继续保存外,要及时将不需要保存的样品处理掉,并彻底清洗处置采样瓶,供下次采样使用。

  五、化验室卫生管理管理制度

  1、化验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明亮。

  2、各组成员每天清除本组各个岗位的工作台、实验台、仪器设备及器皿上的灰尘,保持清洁。室内窗户、墙壁自觉擦拭,保持清洁。

  3、分析检测人员在分析结束后将仪器、器皿等排列整齐,清洗干净,一切废物要到入纸篓或废物箱内,并及时处理。

  4、化验室卫生划分卫生分担区,实行责任承包到人。对于分担区的卫生要每天清扫,不得留死角。遇大检查时卫生由当日值日人员负责。

  5、化验室工作人员上检测岗时,要穿戴好工作服、帽等。

  6、将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应马上清扫。

  六、化验室蒸汽灭菌锅安全使用制度

  1、注意用电安全,锅内水位要在标准水位以上方可通电使用。

  2、锅内带灭菌物品不得超过灭菌锅容积的2/3。

  3、灭菌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离开,如果因工作需要室内有班组其他工作人员,要予以提醒,并做好看护,以防烫伤。

  4、灭菌完毕后要缓慢放气,必须在压力表的指针回到“以后,放气阀完全打开,待锅内蒸气放尽后,方可开盖。

  5、灭菌锅的压力表按时送检。

  七、化验室废液、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1、化验室的废液、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倾倒,必须按规定处理或收集后统一处理。

  2、化验室废液或固体废物处理时,需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化学火灾。

  3、废液储存容器场所应能够保证废物不受自然力和人为破坏。

  4、储存容器必须维持密封状态,不泄漏且与废物相容。

  5、废液应分类存放,不相容废液不得混合储存,且废物容器上须有明显之标识。

  6、特殊废物如高温易燃爆或易腐败之废物应在低温下储存。

  7、对于某些废酸废碱要经过中和后在进行排放处理。对汞液的`处理要撒上硫粉,形成硫化汞再进行处理掉。

  8、对于废弃培养基要高温灭活处理后方可按生活垃圾处理。

  9、化验室内设有废液槽、废液必须排入废水池进行转化处理或收集后由有关部门处理,不得任意排放。

  八、化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化验室危险化学采取分类保管。

  2、需要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化验室负责人根据检测工作需要,每年度提出采购申请,紧急情况时可追加计划,统一报分公司经领导同意批准后(其中剧毒品须经公司经保大队、市公安局审批同意),统一由器材站按采购程序购买。

  3、化验室负责人、技术员、材料员、保管员负责对危险化学物品的验收。

  4、化验室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不宜过多,满足日常分析使用需要即可。分析人员要充分了解所用危险化学品的特性,按要求使用。

  5、挥发性强的试剂必须在通风橱内取用。使用挥发性强的有机溶剂时要注意避免明火,决不可以用明火加热。

  6、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和使用场所应配备消防器材。

  7、危险化学品的存放房间由专人负责,加强管理,经常检查门、窗,做好防盗工作。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9

  1.实验室分管仪器设备的副主任负责仪器设备的总体管理,实验技术室负责具体管理,大型仪器设备专人管理。

  2.实验技术室应充分发挥先进仪器设备的作用,组织仪器设备的'技术开发,提高利用率。

  3.仪器设备的日常运转应坚持“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检修兼顾”的原则,坚持定期维护、保养,保持仪器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并定期对仪器进行检查,及时编制并申报易损、易耗材料及配件储备计划。

  4.大型仪器设备专人操作,非专职人员未经仪器负责人同意不得上机操作;并应建立完整的档案,包括验收报告,技术资料,使用记录,故障及排除记录,实验数据等。

  5.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请有关技术维修部门修理,他人不准私自拆卸,否则,将视损坏程度给予处罚;仪器非正常损坏时,当事人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6.为保证仪器防尘及安全,需保持实验室内整洁并经常检查门窗水电的安全。

  7.仪器设备属实验室固定资产,实验室人员工作岗位调到时,须办理所使用仪器设备的交接手续。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10

  一、劳动纪律

  1、严格执行公司制度。

  2、上班时间不脱岗、串岗、离岗、睡岗,上班时间不大声喧哗、打闹、聊天、吃零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一次罚款20元。

  3、有事者提前上报,不得集中休班,质检成员应服从安排,自觉协调,不得旷工(未请假或未经主管同意者)。

  二、化验室药品、仪器管理制度

  1、按说明书进行仪器操作,小心谨慎,避免损伤仪器;仪器使用过程或操作完毕,要及时清洗干净,摆放合理,恢复其使用前的初始状态,并检查是否完好,不得影响下次实验使用。

  2、对常用药品和玻璃器皿,存放整齐,标签要清晰,仪器发生故障或损坏等事故立即报告。

  三、化验操作制度

  1、熟悉化验操作规程,严格按要求操作,确保化验数据准确、真实、无遗漏。

  2、工作安排合理,实验过程准确迅速,不丢三落四,工作效率高。

  3、工作现场的卫生良好,所用物品及时摆放整齐,按要求处理废物废液。

  4、规范操作,严格遵守化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5、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化学药品、实验用品,杜绝浪费。

  四、化验结果判定

  1、发现结果异常或不合格应及时复核并复测,不耽误化验数据的'传递。

  2、当值人员对不能确定或无法复核是否正确的数据,应留样给下班质检人员进行复测,不能将不可靠的数据报出或填写在检验报告上。

  五、记录制度

  1、记录要清楚准确,真实详尽,使用黑色笔填写,不得随意改动,若改动的,需注明原因并签字。

  2、认真填写交接班、仪器使用等记录,交接工作清楚、详尽。

  六、交接班及卫生制度

  1、保证实验期间和实验完毕现场卫生时刻良好,所用物品均应摆放整齐到位。

  2、当值交班前,要把卫生彻底打扫干净(门窗、地面、玻璃仪器、实验用具、实验台、仪器等)、物品摆放整齐。交接班时由下一班的接班人对上一个班的记录及卫生进行检查,经接班人员认可并在交接班记录上填写相关记录后,上一班工作人员方可离开;否则继续清理,直至合格为止。

  3、交班时一定要对本班突发事件及需交代的事情交接清楚。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确保化验室环境贴合检测要求,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验室检验工作。

  三、化验室工作职责

  3、1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2执行质检科规定,对原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3、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持续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四、化验室环境要求

  4、1化验室内外要持续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持续清洁。

  4、2化验室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

  4、3化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要换工作服,不得在化验室摆放私人杂物。

  4、4化验室工作台人员每日早上九点记录化验室环境条件,填写《化验室环境条件记录》,确保环境条件贴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五、试验设备、仪器的管理

  5、1试验设备、仪器务必是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使用。

  5、2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送检或校准,执行公司《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试验设备、仪器。

  5、3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务必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进行清洁、整理。

  5、4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持续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六、检验工作程序

  6、1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质检科或质检科指定的检验员负责抽样,样品数量、外观及代表性要贴合标准中相应要求,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

  6、2化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要求检验项目及相关检验规程,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

  6、3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操作,确保检验过程贴合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6、4化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据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6、5检验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检测数据,编制检验报告。

  6、6检验报告由化验室工作人员出具并由授权人员批准。

  6、7检验样品由化验室负责标识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

  6、8检验构成的各种记录由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12

  化学试剂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计量理化室、涂装化验室的化学药品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在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人员安全造成不良影响。、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计量理化室、涂装化验室对化学品的管理。

  3、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4、定义

  4.1化学品:是指天然和人造的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4.2一般化学品:指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外的所有化学品。

  4.3危险化学品:爆炸性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几大类。

  5、职责

  5.1质量保证部

  5.1.1计量理化室负责化学品的管理,并监督制度的执行。

  5.1.2计量理化室负责计量理化室的化学品购买计划的申报及化学品出、入库的登记台账。、5.2涂装车间

  5.2.1涂装车间化验室负责涂装化验室的化学品购买计划的申报及化学品出、入库的登记台账。、5.3行政部

  5.3.1行政部安全环保科安全员负责对化学品保管人员和使用人员进行化学品的安全知识培训工作。、5.4采购部

  5.4.1采购部负责对化学品的.购买。

  6、管理规定

  6.1化学品计划的申报

  6.1.1一般化学品的申报根据使用实际情况及安全库存量(满足使用1月的量),于每月的1号、15号填报购货计划单,注明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6.1.2危险化学品的申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计划要报送当地公安部门批准并备案,计量理化室、涂装化验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每年分两次报半年计划,注明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6.2化学品的储存

  6.2.1化学品购回经验收合格后由计量理化室、涂装化验室他别管理各自的化学品,并做好相应记录。

  6.2.2化学药品存放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6.2.3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酸、碱、盐及危险化学品要分开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6.2.4对危险化学品要严加管理

  a)危险品按《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根据其化学性质严格按照规定分区、分类储存,并且不得超量贮存。

  b)禁忌类危险品必须隔开贮存:如氧化剂、还原剂、有机物等理化性质相忌的物质禁同区储存。

  c)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同库储存。、d)对有易碎、易泄漏的危险化学品不能二层堆放。

  e)对爆炸、剧毒、易制毒、放射等化学品须设置专柜储存。

  6.3化学品的出、入库

  6.3.1保管人员每月对化学品进行点检,并将结果记录在“化学品物料盘点表”上,对化学品的发放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并做好详细记录。

  6.3.2员在使用化学品时,先登记,注明用途、使用数量后,由统计人员开库门拿出所用物品并做好库存台帐记录。、6.4化学品的使用

  6.4.1人员在使用时应先详细阅读物质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然后按照防护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眼罩等),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6.4.2使用时,距离明火10m以上,各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暴晒、倒置。

  6.4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进食、喝水和喝饮料。工作结束后沐浴更衣。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使用石油气安全规定

  一、石油气灯(炉)及煤气管道要经常检查,如闻有石油气味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检查修理。

  二、检查石油气设备是否漏气时,要用肥皂水涂于可疑或接头处试漏,严禁用火试漏。

  三、点石油气灯(炉)时,必须先擦燃火柴再开石油气,最后调节风量。停用时要先停风后闭石油气、关闭气瓶总阀。

  四、使用石油气灯(炉)时,要注意防止内燃。下班前要详细检查是否熄灭,以免发生事故。

  五、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关闭用气开关和总阀门。

  六、无人在室内,禁止点燃石油气灯(炉)。

  七、点燃的石油气灯近旁,不得放置易燃物品(如抹布、毛巾、油脂等)。

  八、连接石油气用胶管不宜过长并且不准用物品掩盖住胶管。

  第二条使用电气设备安全规定

  一、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事先检查开关、电机以及机械设备各部分是否安装妥当。

  二、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扣严或拉下。

  三、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用保险丝,不准使用代用品。

  四、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任何物品。

  五、严禁用导电器具去清扫电器和用湿布擦洗电器。

  六、凡电器动力设备超过允许温度时,应立即停止运转。

  七、定碳定硫电炉两端应设安全罩。安全罩严禁随意拆掉,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八、禁止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伤人。

  九、凡使用110v以上电源装置,仪器的金属外壳必须安装接地线。

  十、严禁用湿手分、合开关或接触电器设备。

  第三条使用毒品安全规定

  一、凡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剌激性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这些气体是:一氧化碳、硫化氢、氟化氢、氯化氢、二硫化碳、氯、碘、二氧化硫、氧化锰、氧化氮等。

  二、进行有毒物质的试验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或面罩)、手套,试验室内禁止饮食、吸烟,试验后要洗手。

  三、工作人员手、脸、皮肤有破裂时,不许进行有毒物质操作,尤其是氰化物的操作。

  四、一切有毒药品和溶液应倒入废液罐内,禁止直接倒入下水系统。应经过安全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倒入下水道,并用水冲洗水槽。

  五、禁止用实验室内的任何容器盛放饮料和食物。

  六、处理无名药品,禁止口试。需嗅其味,可用手掌在药品表面上空向脸部扇动闻之。

  七、有毒液体、生产污水或其他腐蚀性强烈的液体在取样时,不许用口吸取,只能用抽气管吸取。

  八、使用水银注意事项:

  (一)装水银的玻璃器皿,应当是坚固完好。

  (二)装水银的容器表面应盖一层甘油。

  (三)当水银可能与大气直接连通时,不许在表面上覆其它物质。应在水银和大气中间,接一段内装活性二氧化锰的玻璃管。

  (四)装水银容器应放在金属质浅盘中。当水银溅出地面时,应填死或以高锰酸钾溶液灌泡。

  (五)脏水银的回收,可用10%的硝酸(浓度不许再高)在通风柜内处理,分离后用水洗3-4次。先用滤纸吸干,然后再于真空中干燥2h左右,不许采用加热蒸干。

  九、遇到下列毒性强烈的物质时,应特别注意安全:

  1.汞及汞盐;2.铅盐及铅;3.砷化物及砷;4.氰化物;5.白磷及磷化氢;6.氟化物;7.二硫化碳;8.钾、钠、氨的氯酸盐;9.铬的化合物;10.所有的有机化合物。

  第四条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剂安全规定

  一、搬运和使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酸及溴等,要戴橡皮手套、围裙、眼镜,并穿深筒胶鞋。

  二、搬运酸、碱前应仔细作下列几项检查:

  (一)装运器具的强度;

  (二)装酸或碱的容器是否封严;

  (三)容器的位固定是否稳;

  (四)搬运时;不许一人把容器背在背上。

  三、移注酸碱液时,要用虹吸管,不要用漏斗,以防酸、碱溶液溅出。

  四、酸碱或其他苛性液体,禁止用嘴直接吸取,如无吸气器可用量筒量取。

  五、开启盛溴、过氧化氢、氢氟酸、氨水其他苛性溶液容器时,应先用水冷却,开瓶时,瓶口不准对人。

  六、在稀释酸(尤其是硫酸)时,应当一面搅拌冷水,一面慢慢将酸注入。禁止将水注入酸内。

  七、拿取碱金属及其氢氧化物和氧化物时,必须用镊子夹取或用瓷匙采取。

  八、废酸、废碱必须倒在专门的缸子内,缸子应该放在安全的地方。

  九、如腐蚀性物质触到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

  十、腐蚀性强烈的物质时:

  1.溴及溴水;2.硝酸;3.硫酸;4.王水;5.氢氟酸;6.铬酸溶液;7.氢氰酸;8.五氯化二磷;9.磷酸;10.氢氧化钾;11.氢氧化钠;12.氢氧化铵;13.冰醋酸;14.磷;15.硝酸银;16.盐酸。

  十一、有毒物品的保管、使用应有台帐、记录。

  第五条使用易燃品安全规定:

  一、不许将易着火的物质放置在明火附近和试验地区附近。

  二、在储存易着火的物质的周围不应有明火作业,点着的煤气(酒精)灯、燃着的火柴和其他等。

  三、使用在蒸馏或升化时易着火的物质,应注意。

  (一)不许用明火加热,加热可用水(油)浴器、电热板或电砂浴,周围也不准有明火。

  (二)试验仪器应当严密不漏气。

  (三)在蒸馏装置下面,应有一金属浅盘(边高80-100mm)。

  (四)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通风,四周不可放置有可燃性的物料。

  (五)工作时要戴上眼镜。

  四、在实验室内存放各种可燃性物质量不许超过3kg,每种不得超过1kg。随用随取,用后送回专门的储放地点。

  五、遇水易着火的物质(如黄磷、过氧化钠、金属钠、钾等)禁止丢入废液桶内。凡能引着火的物质(如废油、废有机溶剂)应集中在专门的容器内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

  六、一旦发生失火事故,首先应撤除一切热源,关闭煤气和电门,然后用砂于或石棉布盖信失火地点或用二氧化碳等灭火机灭火。除酒精外,化学物品失火不许用水灭火。

  七、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灭火机、砂子、石棉毡。

  八、当加热、蒸馏及其他有关用火的工作进行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许随便离开。用完后立即关掉热源。

  九、可燃的尤其是易挥发的可燃物,应存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不许用无盖的开口容器贮存。

  十、易着火的物质有:

  1.醇类;2.醚类;3.丙酮;4.苯;5.甲苯;6.酚;7.汽油;8.二硫化碳;9.磷;10.过氧化钠;金属钾、钠、镁等;碳化钙。

  十一、做蒸馏提纯或蒸馏实验,必须用明火加热时,每次蒸馏物的数量不得超过100ml,附近不许存放易燃物质,同时,应有防火措施。

  第六条使用易爆品安全规定:

  一、预防由于内外压力差引起爆炸的措施:

  (一)仔细检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仪器有无裂纹,不许使用有裂纹的仪器;

  (二)使用前应检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够高,检查时应将容器用布包好。

  二、使用氧气时应注意:

  (一)不能使氧气受碰撞或冲击。不许用人背或在地下滚动搬运气瓶。立着使用时应有固定措施,开气时气嘴不能对人。

  (二)氢气瓶、乙炔瓶及氧气瓶应分开存放,且不能放在电炉、暖气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禁止在氢气瓶、氧气瓶旁抽烟。

  (三)氢气瓶、乙炔瓶、氧气瓶必须有减压阀门才能使用。

  (四)氧气瓶、氧气表以及导管,禁止与油类物质接触。

  三、有爆炸危险性的药品(过氧化钠、过氧化氢、高浓氯酸等),在实验室内只许放一小部分,并应保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

  四、禁止浓硫酸和结晶状高锰酸钾接触。

  五、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氯酸钾。

  六、禁止和有机物一起研磨硝盐。有机物不得和浓硝酸一起混合及加热。

  七、乙炔铜、乙炔银的干粉最易爆炸,故在试验完时,将它的溶液一同倒在室外,用土埋住。

  八、使用乙醚,首先应按下法检查过氧化醚是否存在;取10ml乙醚于试验管中,加入新制10%碘化钾溶液1ml,摇匀后放置1分钟,如乙醚层显黄色,则不能用此乙醚。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14

  1、目的

  使化验室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玻璃量器的使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其满足检测分析的质量保证。

  2、职责

  班长负责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新购量器和使用到期的量器检定,确保仪器设备及玻璃量器符合国家计量标准,为检测工作提供有效的计量保证。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的检测计量器皿仪器准确度。

  4、工作程序

  4.1、检测人员职责

  4.1.1、负责建立本站计量器具、仪器设备、玻璃量器、标准物质、检测用的辅助设备台帐、档案。及其购置、保存、发放、领用、维护、检定、降级、报废等实施统一管理。

  4.1.2、负责编制本站计量检测设备的周期检定计划,并组织送法定计量检定部门进行周期检定。保存好检定合格证书以及检定记录。

  4.1.3、对现场使用的各种计量检测设备备注写上“正常”或者“不正常”字样,实行“合格”、“准用”、“停用”标志贴标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对超周期使用或已失准的,有权制止使用者继续使用。

  4.1.4、负责监督检查使用计量检测设备的单位合格人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适时维护保养,作好记录,发生故障的.要及时组织力量维修,保证检测的量值准确可靠。

  4.1.5、负责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基本知识,对发生的计量纠纷负责调节。

  4.2、玻璃量器检定

  4.2.1、检定员正确操作设备,并如实进行日常使用中的各种记录。

  4.2.2、保管员负责设备的量值溯源、定期维护、保养、记录和标志管理等工作,并承担监督使用的责任。

  4.2.3、化验室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有监督、检查、规范执行情况的责任。

  4.3、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

  4.3.1、标准玻璃量器应存放在20±5℃的实验室内。

  4.3.2、标准玻璃量器装置严禁碰撞,轻拿轻放。

  4.3.3、标准玻璃量器应定期检查,每次使用都必须认真清洗。

  4.3.4、严格按检定规程,对玻璃量器进行检定。

  4.3.5、检定完毕后,将标准玻璃量器放回盒内保存,并清理现场。

  4.3.6、标准玻璃量器检定周期为3年。

  4.4、计量检定

  4.4.1、检定事故的判定

  在鉴定工作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作为检定事故;

  4.4.1.1、检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使设备损坏或造成精度下降。

  4.4.1.2、检定数据失真。

  4.4.1.3、受检量器漏检、漏报而无法弥补。

  4.4.1.4、原始记录丢失或损坏而无法弥补。

  4.4.1.5、违犯检定规程。

  4.4.2、检定工作事故的处理:

  4.4.2.1、事故一旦发生,当事人与发现人要立即报告。

  4.4.2.2、鉴定质量事故需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重新检测、填写报告记录,向负责人汇报。

  4.4.2.3、设备事故需现场分析,进行事故处理,填写事故单,向负责人汇报。

  4.5、计量检定室安全卫生管理

  4.5.1、检定室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禁止将与检定工作无管物品带入检定室。

  4.5.2、检定室内严禁吸烟、进食。

  4.5.3、工作人员进入检定室,按规定更换工作服。

  4.5.4、检定室应建立一定卫生值日制度。每天开始工作前应打扫清洁卫生,完成检定测试后,应及时进行标准量器及有关器具的清洁卫生。

  4.5.5、检定室内各种仪器、器皿应有规定位置,不得随意堆放,以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事故。

  4.5.6、使用水电时,应按有关规程进行操作,以保证安全。下班时要专人负责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闭,不得疏忽。

  4.5.7、检定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

  4.5.8、非检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检定室。

  4.6、检定原始记录、证书核验

  4.6.1、检定原始记录的格式要规范,须用统一印制的记录表。

  4.6.2、原始记录必须详细客观地进行记录,字迹工整,不得涂改,但可以划改(即在错误处划一横线,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数据,并盖上检测者印章),划改后必须能分辨清被改的原始记录。

  4.6.3、原始记录应记载检定日期、检定量器名称、环境条件、检测结果和检测人员(检定员、复核员)的签名。

  4.6.4、审核人员在审核原始记录中,无权更改检测数据,如发现有错,可通知检测人员改正,或要求检测人员重测。原始记录的审核人员不得与检测人员为同一人。

  4.6.5、原始记录应属技术秘密,不得外泄,摘抄、复印。

  4.6.6、检定证书,包括以下内容:证书编号、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检定结论、主管人、复核人、检定员签名、送检部门、检定日期及有效期、检定结果。

  4.6.7、检定证书根据原始记录填写检定结果,必须盖有检定专用章。

  4.6.8、检定证书的复核人员不得与检测人员为同一人。

  4.6.9、检定证书,如发现错误需更改时,应由有关人员提出书面报告,说明要求更改的内容和理由,由负责人批准后,在有错误的检定证书上盖上报废章,重新填写检定证书。

  4.7、计量检定室技术资料保管

  4.7.1、原始记录与相关技术资料一起,放于检定室内的档案柜中专人保管。

  4.7.2、原始记录,一般不借给对检定工作无关的人员查阅,如有查阅,须经负责人同意后,在指定地点查对,查对时不得复印和污损原始的记录。

  4.7.3、原始记录,保管期原则上为两年。

  4.8、检定量器收发

  4.8.1、接受未检定量器时应填写接受清单,包括名称、数目、型号规格、日期、送检部门。在将未检定量器放入检定室内待检区。

  4.8.2、对检定合格的量器,应在不影响使用处贴上绿色合格表示,对于不合格量器,也应注明不合格标识。(合格量器作绿色油漆记号,降级使用的作黄色油漆记号,不合格量器作红色油漆记号。)

  4.8.3、发放量器应检查量器标识是否齐全,与检定证书是否相符,并将已检定过量器与检定证书一同交于使用部门。

  5、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表》

  《常用玻璃量器检定规程jjg196-90》

  6、相关记录

化验室的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提供质量数据,达到质量体系符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验室一切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活动过程。

  3管理要求

  3.1检验程序

  3.2质量记录要按月编目成册,做好标识,归档保管。

  3.3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质量记录和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质量记录,原料和产品分析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留样记录保存3年。

  3.4质量记录在保存过程中,应防止潮湿、霉变、虫蛀;丢失和盗用,注意防火与通风。质量记录的使用与管理要遵守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

  3.5非生产分析样品,非抽检活动,未接到化验室领导指令,一律不能受理。

  4精密仪器的管理安放

  仪器的房间要符合该仪器的要求,以确保该仪器的精度及使用寿命,做好仪器的防震、防尘、反腐蚀工作。由化验员负责日常管理。

  5化学药品管理

  5.1化验室试剂存放要求

  5.1.1腐蚀性试剂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5.1.2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

  5.1.3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5.1.4发现试剂瓶上的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5.2有害化学物质的处理管理

  实验室需要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由于各类化验室测定项目不同,产生的三废中所含化学物质的`毒性不同,数量也有很大的差别。为了保证化验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化验室三废的排放遵守我国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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