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款函

时间:2025-12-04 16:52:58 好文 我要投稿

催款函经典(15篇)

催款函1

××股份有限公司:

  本律师受中国××资产管理公司委托和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贵公司拖欠借款不还事宜,特向贵公司发出如下律师函:

  贵公司曾向原中国××银行××支行借款本金20xx万元,用贵公司的房屋、机器设备等作抵押。x年9月,中国××银行××支行将该项债权转让给中国 ××资产管理公司。中国××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委托荆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北京市盈科事务所律师对该项债权进行清收。截止到x年2 月20日,该项借款本息余额累计已达3012.64万元。

  荆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多次与贵公司进行接洽,商谈如何还款事宜,但贵公司一直没有拿出还款的诚意,致使该事项陷入僵局。现正式向贵公司发出律师函,请贵公司于x年3月10日之前,采取措施筹措资金,履行还款义务。

催款函2

尊敬的XXXXXX:

  贵公司于XXXX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购货款已经到期,截至XXXXXX年XX月XX日,我公司帐面尚有贵公司欠款XXXXXX元(大写人民币XXXXXX)。按照与贵公司的`有关合同协议的约定,贵公司应当在XXXXXX年XX月XX日之前支付上述款项,但我公司至今仍未受到该笔款项。

  请贵公司收到此通知书后XXXXXX天内将上述逾期未付的货款汇付我司账户(户名:XXXXXX;开户行:XXXXXX;账号:XXXXXX)。否则本行将循法律途径或委托相关追收人员上门催收解决,届时可能造成贵公司不良影响并将有损贵公司诚信形象。

  顺颂商祺!

  XXXXXX公司

  年  月  日

催款函3

  Subject: Insisting on Payment

  Dear Sirs,Account No.8756

  It is very difficult to understand why we have not heard from you in reply to our two E-mail of 8th and 18th September for payment of the sum US$ 80,000 you are still owing. We had hoped that you would at least explain why the account continues to remain unpaid.

  I am sure you will agree that we have shown every consideration and now you fail to reply to our earlier requests for payment, I am afraid you leave us no choice but to take other steps to recover the amount due.

  We are most reluctant to do anything from which your credit and reputation might suffer and even now we prepare to give you a further opportunity to put the matter right.We therefore propose to give you 115 days to clear your account,Yours faithfully,xxx

  催款函主题:三度索取欠款

  亲爱的先生:

  第8756号账单

  我们于9月8日及9月18日两次去函要求结付80,000美元欠款,单至今未收到贵方任何答复,对此我们感到难于理解。我们希望贵方至少得解释为什么账款至今未付。

  我想你们也知道我们对贵方多方关照,但你们对我们先前的两次询函不作答复。你们这样做恐怕已经使我们别无选择,只能采取其他步骤来收回欠款。

  我们极不愿意做任何损害你们信誉的.任何事情。即使现在我们还准备再给你们一次机会来挽回此事。因此,我们再给你们15天时间来结清账目。

催款函4

  函件编号:

尊敬的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现就贵司拖欠我司______改造工程款一事向贵司致函如下: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贵司与我司签订了《______改造项目》,双方约定,贵司曾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了合同总价的______%预付款______元,(大写:______)。余款______%按合同约定待施工完毕移交正式使用后______个工作日付清。但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完毕至今,贵司便未再按约定支付分文,加上施工期间(经确认)增加的'工程量(______元),(大写:______)。现累计已欠______元,(大写:______),显已违约。

  鉴于双方此前的合作关系较好,现特致函请贵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所欠款项支付我司账户(户名:______;开户行:______;帐号:______)。如贵司仍不能按期支付,我司将按有关规定向贵司追索欠款,甚至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届时,贵公司可能要承担诉讼而带来的更大损失。

  顺颂商祺!

______公司

  年 月 日

催款函5

xx市卓业电器有限公司:

  因贵公司拖欠货款一事,律师依法接受xx市玻璃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清收货款,现致函如下:

  贵公司向xx市玻璃有限公司订购玻璃制品,xx市玻璃有限公司依照双方约定完全正确履行交货义务,贵公司理应在x年8月15日前结清全部款项共计:203543元,但贵公司并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期间玻璃有限公司多次催要货款,至今贵公司仍拖欠余款73543元以及所产生的利息9118.82元。承办律师依法敦促贵公司见函后于x年7月30日前履行还款义务,否则承办律师将根据的玻璃有限公司委托通过司法途径追究贵公司的付款责任与违约责任。诚望贵公司三思。

  顺致

商祺!

  律师事务所

  附:玻璃有限公司联系电话承办律师:律师

  x年7月21日

催款函6

xxxx营业部:

  律师事务所已正式接受西藏林芝地区巅峰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拉萨分社(下称拉萨分社)的委托,就贵方拖欠拉萨分社的散客团款一事,开展有关清收工作。现函告如下:

  依据拉萨分社提供的《散客结算表》,贵方已拖欠拉萨分社散客团款共计人民币45237元。该《散客结算表》已经贵方签字确实。贵方拖欠团款的行为已影响了拉萨分社的正常资金周转。对此,依据法律规定的相关约定,拉萨分社要求贵方立即归还上述全部拖欠散客团款。

  为维护贵方与拉萨分社的'良好合作关系,望贵方在接函后三日内,积极与我所联系,将上述拖欠散客团款立即归还委托人。否则,我们将依法通过法律途径向贵方追偿全部拖欠团款,届时贵方将面临立即支付全部拖欠散客团款及利息,并可能承担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更加严重的法律后果。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

  20xx年十二月三日

催款函7

尊敬的客户(名称):

  您好!

  自我们双方合作以来,一直比较愉快,按照我们双方的合同约定,贵司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向我司支付合同款项,金额共计.(大写:)元。为了便于我们双方今后更好的`合作,请贵司在XX年XX月XX日前付讫,同时再次感谢贵司长期以来对我司的支持!

  商祺!

xx公司(印章)

  xx年xx月xx日

催款函8

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

  河南律师事务所接受信用合作联社的委托,现就您拖欠薛店信用社借款的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正式函告于您:

  根据信用合作联社提交的_________与薛店信用社签定的《个人借款/保证合同》,我们认定您截止_____年____月___日为止,有薛店信用社逾期借款本金_________元及利息、罚息没有按期归还。您的行为已经违反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和《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此,我们提出如下要求:

  一、您务必在接到本律师函十日内向薛店信用社付清全部款项。

  二、若不按以上时间履行还款义务,我们将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您

  的法律责任。届时,您不但要付清拖欠的本金、利息及罚息,还要全额承担由此产生的保全费、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

  三、对伪造担保人签名或提供虚假担保人等违法行为的,如按期付

  清全部款项的,我们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否则将构成贷款诈骗罪或骗取贷款罪,受到法律的严惩。

  请慎对之,以免讼累!

  特此函告!

  河南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律师

催款函9

__有限公司:

  现就贵司未及时支付我司工程进度款一事向贵司致函如下:__20__年____月____日,贵司与我司签订了《(一期)工程室外锌钢栏杆制作安装合同》。

  双方约定,我司应于每月____日前上报完成工程量,贵司次月____日前支付到安装完成工程量的'%(包括原%进料款在内)款。

  20__年____月____日,我司依约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向贵司提交已审核批准的当月验工计价结算相关资料,然而贵司却并未能按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现共欠工程款__元。

  我司认为,双方既已有约在先,当全力守信方能长期友好合作,故特致函请贵司于XX年X月X日前将所欠工程进度款支付我司.__如贵司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支付工程款,而造成我司资金紧张,影响工程进度及增加施工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贵司承担。

  __有限公司

  20__年____月____日

催款函10

xxx房地产有限公司:

  xx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xxxxxxxx总经理,xxxx年xxxx月xxxx日贵公司与xxxxxx先生签订《借款协议》,向xxxxxx先生借款xxxxxxxx万元人民币,期限xxxx个月,约定由贵公司开发的`xxxxxxxxxxxx作为借款抵押。同日,贵公司还与xxxxxx先生签订另一份《借款协议》,向xxxxxx先生借款xxxx万元人民币,借期xxxx年,以贵公司开发的xxxxxxxxxxxx作为抵押。

  借款到期后,贵公司未按约定归还借款,且擅自将抵押给何xxxxxx先生的上述商业地产和住宅出售。经何xxxxxxxx先生严正交涉,贵公司书面承诺xxxx年xxxx月xxxx日之前归还何xxxxxx先生xxxxxxxx万元欠款。贵公司再次违背承诺,至今未归还xxxxxx先生欠款。

  现何xxxxxx先生授权本律师致函贵公司,希望贵公司正视商业诚信,对法律有所敬畏,尽快兑现自身承诺,立即将未付款项结清。

  如贵公司接到此函后,仍拖延,拒绝履行义务,我们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维护何xxxxxx的合法权益。

  此致敬礼!

  xxxxxxxx律师事务所

  xxx律师

  二0xx年xx月xx日

催款函11

xx市水轮机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 4月27日来函收悉。关于龙门三坑河二级电站水轮发电机组尚欠部分设备款问题,我司本已计划在近期烧坏的发电机由你司负责维修完毕,分清责任并办理正式移交手续后一并解决。但由于你司缺乏城信、不负责任的做法将双方合作期间已出现的矛盾再次推向风口浪尖上。就此次发电机发生故障而言,我方第一时间就通知你司技术人员到场察看检测,分清责任,并请求维修。而作为整套设备供货及安装方的你公司,在未经我方及有关单位办理任何验收移交手续的情况下,是完全有责任和无条件实行"三包"服务的.。然而你公司毫无合作诚意,不但报价达10万多元,甚至无理要求我方拆除转子运送至你厂进行维修,其目的不言而喻。为了早日恢复生产减少损失,无奈之下,我方试图联系其他厂家,次日就到达现场,且维修费用仅系你厂价格的三分之一,服务态度、价格差异竟如此之大,令人无法容忍。

  从机组拆除后的检测结果来判断,绝多大多数机器故障都是由于设备质量和安装技术欠缺所致,且部分安装上的错误已经无法挽回,尤其是发电机绝缘材料的劣质程度就足以令人对整机质量的质疑,其次是水轮机转轮发现几十处裂痕,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令人无不为之震惊。在一年多的试运行过程中,机组出现问题不断,如轴承窜动、震动、严重噪音、转轮裂痕 等,数不胜枚,我站工作人员几乎是带着高度风险 1

  来勉强运行机器的,针对上述诸多问题,我司曾就此情况多次发函或传真反馈给你司,要求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但并未引起你司的足够重视,且拒不承认属于设备质量问题。至目前为止,不但存在问题得不到解决,甚至还有加剧恶化的迹象,2号发电机的烧坏已是一个警示。尤其是发电机绝缘材料的劣质程度就足以令人对整机质量的质疑,其次是水轮机转轮发现几十处裂痕,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无不为之震惊。在此我们不禁要发问,你公司的产品合格证从何而来?到底还有没有一点质量观念?现在你们唯一能想到的就是货款,但是作为合同受害方的我公司又是一种怎样的心情?至此我公司对你厂生产提供的设备质量已经失去信心,不再抱有解决故障问题的希望,但仍希望通过正常商协途径解决纠纷。经过公司董事会慎重考虑后向你司提出以下意见,请予慎视:

  一、十五天内派出技术力量到电站现场解决属你司责任范围内的问题,解决不了的,由我司委托其他厂家解决,费用按实计算,由你司承担。

  二、问题解决完毕,双方聘请第三方权威机构按原签订的合同(合同编号:20xx0208)条款进行逐一验收,同时办理正式移交手续。

  三、提供水轮机转轮探伤报告给我司备档。

  四、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并分清责任后余款一次性付清你司。

  五、我公司仍保留通过诉讼法律最终解决纠纷的权利。

  20xx年5月10 日

催款函12

XXXX装饰装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

  XXX大律师事务所接受李XX的委托,指派XXX律师处理贵司与其之间的工程款纠纷事宜,根据调查确认事实,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致函如下:

  一、本案事实

  我委托人李XX负责的施工队按照贵司嘉兴中科院项目部相关工作人员的要求,于20xx年11月至20xx年6月对中国科学院嘉兴应用技术研究与转换中心一期幕墙工程1号楼幕墙进行施工活动,共完成114691。95元的工程量和27295元签工工作,经过贵司提出处理意见和最终确认,贵司总共应付我委托人李XX工程款金额为141900元。工程完工以后,虽然我委托人多次到嘉兴恳请支付工程款,但贵司拖延支付。在我委托人无数次催讨的情况下,20xx年2月3日,贵司才勉强支付我委托人3万元工程款,其余款项仍然不愿支付。这种情况下,我委托人于20xx年2月3日向贵司递交催款函,要求贵司必须至迟20xx年2月4日前全额支付剩余工程款,该函由贵司财务签收。贵司签收催款函后,我委托人又多次以电话等方式联系贵司负责人王绪杰,但要么是电话关机,要么是无人接听,直到现在贵司仍然在躲避支付我委托人工程款。

  二、法律依据

  1、根据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依据法律规定,贵司与李XX的合同关系成立,双方应严格遵守相互关于工程方面的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

  2、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依据法律规定,贵司应按时支付李XX工程款,贵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程款,没有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属严重的违约行为。

  3、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依据法律规定,贵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李XX可以要求贵司赔偿损失。贵司应当在20xx年6月20日工程完工时支付全部工程款,李XX可以要求贵司支付拖延付款期间的滞纳金和到嘉兴索要工程款的交通费等费用。

  三、律师意见

  根据本案委托人李XX提供的案件事实,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本律师认为,不管因为什么原因,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贵司的行为明显违约。李XX完全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贵司支付应付的工程款和要求赔偿损失。贵司应当及时支付,否则除承担工程款外,还需要承担近万元的其他费用,如滞纳金、交通费以及贵司聘请法律服务人员的费用等等。

  四、郑重提醒

  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本律师郑重提示:自收到本律师函之日起3日内,向委托人李XX支付其应得的工程款。如未在本函规定的期限内交付上述合同款项,李XX将委托本所向贵司提起法律诉讼,追究贵司的违约责任。望贵司在收到本函后及时给付,付款事宜可以与李XX或本律师联系,联系电话:XXXXXXX。

  特此函告

  XXXX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

  20xx年3月6日

催款函13

  ****公司:

  截至****年**月31日,我公司帐面尚有贵公司欠款****元(大写人民币****元整)。按照与贵公司的有关合同协议的约定,贵公司应当在****年**月**日之前支付上述款项,但我公司至今仍未受到该笔款项。因此,特请贵公司能够在近期内及时向我公司支付上述款项。 此致

  ****公司(印章)

  ****年**月**日

  注:另外《催款函》的送达可以1、由企业派员上门送达,一式二份,在自留的.原件上由欠款方签收,或者由欠款方在《催款函》的复印件上签收。2、可交由邮政挂号、速递公司送达,在交寄单上注明请款或催款字样,并真实填写收款企业的名称。

催款函14

  XXX(对方公司名称):

  贵公司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的 日止尚欠我公司货款

  共 元,根据贵我双方所签署的合同(或约定),贵公司应在 年 月 日付清该款。现贵公司已逾期 天仍未支付,严重影响了我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生产安排。请贵公司收到此通知书后 天内将上述逾期未付的'货款汇付我公司帐户(户名:××××;开户行:××××;帐号:××××)。否则,本公司将循法律途径或委托相关追收人员上门催收解决,届时可能造成贵公司不良影响并将有损贵公司诚信形象。 故特此通知。

  祝:

  商祺!

  XXXXXX公司

  年月日

催款函15

河南律师事务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x年5月23日收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邮寄的贵所出具的《律师函》。收函后,公司领导非常重视,经过认真了解事实,并仔细查阅招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现对贵所出具的《律师函》内容回复如下:

  一、招标人河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是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发布郑州市一期二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投标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是自愿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在按时投递投标文件时已详细审核了招标人的全部招标文件,并充分了解了项目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二、招标文件中已明确告知投标人发包的建设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并告知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询问,但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有任何疑问需招标人解释。

  三、中标通知书下发后,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一致,并未做实质性改动。

  四、律师函中所述的投标人认为无法克服的困难系投标人主观臆断。

  五、招标文件第一章3.4.4(6)明确约定"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鉴于以上事实,招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中已详细对分包项目、供应材料等做了详细约定,投标人所主张的理由均不能成为投标人拒绝签订合同的正当理由。招标人的`招标活动及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招标人下发的中标通知书合法有效,受到法律保护,双方的合同关系已经成立,投标人应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否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完全有理由不予退还。

  鉴于此,请贵所再次认真了解事实经过,审核相关材料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真做好委托人的解释工作,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特此函告!

  河南置业有限公司

  x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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