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活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活动管理制度1
1、本活动室是我校离退休教职工进行政治学习、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的场所,为保待活动室秩序和安静,请离退休人员不要带小孩进场参与活动。
2、遇有特殊需要要使用活动场地时,所涉及的活动室暂停。
3、请严格遵守各活动室规则及作息时间,自觉配合管理员的.管理。
4、请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保持卫生。不要在活动室内大声喧哗、随地吐痰、吸烟、乱扔杂物。
5、要爱护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注意安全防火,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6、在活动中要谦虚待人、文明娱乐、友谊第一、团结互助。
7、活动结束后,请将各类器材归位,摆放整齐。
8、活动室开放时间: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40。(按学校作息时间调整)。
活动管理制度2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进出场要有序,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对军训和实践的'场地应事先考察,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确保学生军训安全进行。
5、军训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6、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军训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7、师生外出活动要注意的事项:
①、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调查、春秋游、公益活动、参观访问、夏令营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②、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③、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④、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禁止让学生下水。
⑤、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活动管理制度3
1、集会和大型活动制度是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举行全校性的集会以及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学校举行全校性的集会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有序和有组织地集会,严禁一味地强调集会速度,避免学生在集会过程中发生挤压和冲撞。
3、活动申报制度。学校以班级、年级或全校为单位组织各种师生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野炊等)实行申报制度,活动请示连同安全预案提前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经批准举行的`各种校外活动需乘坐的交通工具应具有法定营运资质,必须同法定营运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5、大型集会活动要事先对行车路线、交通工具、场地、设施、设备、消防、疏散通道等进行详细勘察,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身安全。
6、校外大型集体活动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7、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
活动管理制度4
1、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市教育局审批。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带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活动管理制度5
为了营造良好的娱乐环境,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员工活动室配置乒乓球,为保障广大员工健康、和谐、有序的参加活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爱护活动室公共设施:
1、进行相关球类运动的.时候应注意爱护球拍和球桌,对于损耗的球和球拍等物品应及时上交活动室管理部门,恶意损坏物品按价赔偿。
2、严禁在活动室的墙面、桌椅及门窗处乱涂乱画。
3、不得随意将活动室物品移动至活动室以外。
二、树立安全意识:
1、禁止在活动室内打架冲突。
2、禁止在活动室内乱扔果皮纸屑以及食品袋等杂物,保持环境卫生。
3、严禁其他非公司人员进入员工活动室。
4、活动室内禁止乱堆乱放无关产品,更不允许作为临时储藏室使用。
5、如发现有容易使人受伤的物品,如尖锐棱角和铁皮刃等,应立即告知相关办公室或活动室工作人员,防止出现危险。
三、严格遵守员工活动室的开放时间安排,活动室钥匙由宿舍楼门卫负责保管,
注意活动时间:16:00点——22:00点
希望广大员工本着团结友善、谦让有序的态度和精神进行活动和休息,培养积极向上的情绪,增强体质,丰富工作生活,同时加强各部门员工之间的交流,增强公司整体凝聚力。
活动管理制度6
一、保卫处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保证备勤警力,相应装备、通讯、交通工具应保持良好状态,随时准备执行紧急任务。
二、备勤人员应着装整齐,随时准备执行各种紧急任务。
三、备勤人员在备勤期间不得饮酒,不得进行妨碍备勤秩序的娱乐活动。
四、备勤人员执行临时派遣任务时,应当记录执行任务时间、地点和工作情况,完成任务后,立即返回并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五、备勤人员没有临时任务的,应根据需要处理有关工作事宜。
活动管理制度7
科技活动学校强化活动课程的延伸。是培养学生兴趣,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场所。科技活动室是学生活动、操作的场所。
一、为提高教师、学生的科技意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科学素养,特制定本制度。
二、科技活动室为科技小组活动场所,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以达到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目的。
三、室内布置体现少年儿童热爱科学的氛围。活动室要专人进行管理,管理人员要对科技活动室的工作全面负责。
四、各类设备要登记注册,分类保管。对于新购进的'设备有关人员要及时了解其功能,并对活动小组成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五、科技活动室为专职特种教室,任何闲杂人员不得随便出入,不得在活动室内组织其他活动。
六、科技活动室内的各类设备要注意正确操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坏。室内器材的使用必须由辅导员老师分配。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搞好维修。对于非正常损坏的设备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规定赔偿。
七、科技活动室内的设备不得私自外借。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必须由有关领导签字批准,管理人员要做好记录,及时索还。
八、科技活动室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对活动小组的指导工作,避免出现各种安全事故。注意操作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老师。
九、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关锁门窗,并做好“防火、防盗”等各方面的工作。
十、活动室内要保持清洁,安排好值日工作,离开活动室时,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定期对活动室进行彻底的清扫。
活动管理制度8
一、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对场地进行全面考察,考虑周详,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二、每次活动必须事先有计划,每次活动必须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跟随照顾。
三、户外活动前教师必须对活动器械及幼儿活动的安全进行检查,特别关注检查幼儿的'身体状况,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有无不安全行为。
四、出发前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清点幼儿人数,编好组,检查幼儿衣物和身体。
五、外出或户外活动时,要求幼儿不许奔跑,要在指定活动范围内游戏。教师需照顾动作不灵活和体力较差的幼儿,防止这些幼儿因体力差动作不灵活造成意外摔伤事故。
六、幼儿在户外活动时,要在保教人员的视野之中。活动时不得无故离开幼儿,如因特殊情况暂时离开,也要有其他人员在看护,杜绝无故离岗现象。
七、活动时,每换一个活动地点或内容都要及时提醒幼儿注意安全,并认真清点人数。
八、外出或户外活动时,教师、保育员要时刻提高警惕,不让幼儿接近陌生人。
九、活动结束时,教师要认真清点幼儿人数,排好队回到幼儿园。
十、有计划地锻炼幼儿机体,增强幼儿身体抵抗能力,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冬季防寒取暖工作,防止中暑和冻伤。
活动管理制度9
1、实行学校大型活动批准制度。原则上不准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大型活动,如确实需要组织学生到外地或较远地方旅游、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在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必须报请校长批准。
2、节假日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用学校、班级、教师个人名义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活动。
3、活动开展之前,必须成立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确定活动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
4、各种大型集体活动外出前必须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周密的.活动计划,指派有经验的干部、教师勘察活动场地,并有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必要时要办理相关的保险手续。对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
5、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6、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7、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活动计划、应急预案、带队人员分工等必须书面形式提前送到学校安全办公室审批和留档。
8、活动期间每天上下午由活动负责人向校长汇报安全情况。
9、组织学生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严禁车船无照运行、带“病”运行和超员运行。学生活动组织者,要负责对交通工具安全性能的监督。
10、活动期间,如发生重大意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组织抢救伤员,并向校长或上级部门报告。
11、外出活动结束后,必须采取具体措施,确保学生安全到家。
活动管理制度10
课间是学生消除学习疲劳,活跃身心的时间。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课间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创设宽松、和谐的.课间环境,促进学生的学习和身心健康,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校课间活动安全常规及管理制度。
一、课间活动安全常规
1、课间活动的范围限制在校园内,严禁学生课间擅自出校园玩耍;
2、学生应努力养成课间休息的好习惯,充分利用时间休息,尽量调整自己的身心状态,不开展、不参与激烈的课间活动,认真做好下节课的准备工作;
3、课间活动要注意安全,尤其要做到不攀高、不跳台阶、在楼道不跨大步、不快跑不追逐、不做危险的游戏、上厕所不推挤等;
4、在走廊、过道、上下楼梯要靠右行,做到轻声慢步,不争先恐后,不挤在一起;
5、课间活动要适量、轻松、愉快,不能累得满头大汗又急急忙忙赶着上下一节课;
6、课间活动中要讲文明、守秩序,团结同学,不争吵、不打架,不尖声叫嚷,发现不安全情况要及时报告老师;
7、课间活动不要在课室内进行,不要吃零食,不要乱抛果皮壳、纸屑,要讲究卫生。
二、课间管理制度
1、课间活动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2、各班要认真落实课间常规要求,让学生人人理解,人人做好,形成良好的课间秩序;
3、值日教师、值日学生要加强课间巡视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4、全体同学要认真严格遵守课间常规要求,违反者按违纪进行批评教育及对所在班级实行扣分处理;
5、各班配备一名安全巡视员,发现有违反课间活动常规的,要及时制止并报告班主任;
6、课间常规要求列入文明班级考核内容,每日检查评比,每周公布
活动管理制度11
阳光大课间体育活动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增强学生体质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了使学生养成自觉锻炼身体的'习惯,不断增强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特做如下要求:
1、课间操要求每位学生都要参与,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班主任老师跟班,负责班级管理,体育老师一人整队,其余体育老师分级部检查、监督学生做操情况。学校带班领导每天对学生做操情况进行汇总,每缺一人扣0.2分,上操质量不好每班级扣一分。纳入班级“六化”管理考评。
2、 上(下)午第二节上课教师按点下课,不得拖堂。课后,各班级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准时参加体育活动,要做到快、静、齐,做操、跑步动作准确、优美,姿态正确规范,态度认真严肃。
3、各班体育委员和班长要认真组织学生整队,有秩序的参加上操。跑操过程中前后左右要看齐,特别是在拐弯处,要做到左右看齐;口号声音要响亮;身体不适者要提前请假,不能中途退场。
4、八年级学生进场和退场必须要站队。
5、不能参加上操的同学,班主任要严格管理,在教室等候,不能乱跑。
6、每次跑操都做记录(七年级刘燕杰老师检查,八年级杨胜广老师检查,九年级任昔军老师检查)交带班领导。
学校对班主任及其班级落实此项制度情况进行考核,学期末与教师、班级奖惩挂钩。
活动管理制度12
1、幼儿园多功能室、游戏场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和场地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幼儿园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组织安全员定期检查场地安全和游乐设施安全。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活动管理制度13
教职工活动中心是学校教职工进行文化、娱乐、健身活动的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教职工活动中心的管理和建设,切实发挥其功能和效益,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职工活动中心是为学校教职工提供业余文化娱乐及健身活动的场所。中心管理人员必须树立为教职工服务的思想,保证为教职工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严禁利用活动场所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
二、教职工活动中心由校工会管理,具体负责组织活动的协调、中心的日常管理、音响和灯光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安全、保洁等工作。
三、教职工活动中心设专人管理,并配备必要的兼职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责是保证中心的正常开放,组织安排教职工健康有益的各种文体娱乐活动;管理活动场所的设备和娱乐器材;管理活动场所的卫生和安全。保证岗位任务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服务到位,为广大教职工营造良好的业余文化娱乐健身活动的场所。
四、进入教职工活动中心的人员应衣冠整齐,举止文明,遵守开放时间,服从管理人员的组织和安排,自觉遵守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要自觉爱护活动中心的'设备、器材、桌椅等公共财物,保持场所卫生整洁。
五、严格执行学校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凡故意损坏设备和娱乐器材者,须照价赔偿。
六、除集体组织的活动外,校内教职工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个人活动凭工作证或工会会员证或离退休证入场。
七、为提高使用效能,学校各二级分会均为免费使用教职工活动中心。为优先保证全校性活动,避免时间交叉,使用单位须提前与校工会联系预约。在不影响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前提下,学生亦可有组织的在该中心开展活动,由团委提前与校工会联系预约。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九、本办法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活动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提高公民的逃生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等规定,结合x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人员密集场所指在x县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
(一)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宾馆(含旅馆、饭店,下同)、公共体育场馆、会堂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含商店、市场,下同);
(三)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和网吧,建筑面积在500 m2以上的候车厅(楼),建筑面积在20xx m2以上的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
(四)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的门诊楼及病房楼;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生在500人以上的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
(五)员工在1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第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消防安全疏散的规定,保障消防安全疏散畅通。
第四条 本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疏散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消防安全疏散的监督检查工作。
安监、教体、文广、工商、旅游、卫生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消防安全疏散的监督检查工作。
教体、劳动保障等部门应将消防安全疏散及火灾逃生知识列入宣传教育培训的内容,并定期组织实施。
第六条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明确消防安全疏散管理的职责,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疏散管理的责任人。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对其使用、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疏散负责。
第二章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
第七条 人员密集场所的厅室或房间的疏散出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个厅室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个厅室面积不大于60 m2时,可设一个疏散出口,但应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安全绳、逃生缓降器、垂直爬梯、软梯等辅助疏散器具;
(二)房间内最远点与最近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
(三)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移门、卷帘门及旋转门。
第八条 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60 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多时,可向内开启。疏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在距疏散出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及影响人员正常疏散的障碍物。
第九条 商店、宾馆、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咖啡馆、茶室、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学生宿舍楼、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需控制人员进出的安全出口应当安装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
第十条 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走道的设置应便于人员疏散,并符合以下规定:
(一)疏散走道应双向疏散,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地面应保持平直,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
(二)疏散走道与其它部位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三)疏散走道的地面、顶棚及隔墙等不应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严禁采用燃烧后产生剧毒气体的材料进行装饰或装修。
第十一条 人员密集场所内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层数不超过3层,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但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除特殊情况外,人员密集场所的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不应设置防盗窗,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应设置辅助疏散器具。
第十二条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疏散楼梯应设置楼梯间。楼梯间应靠外墙设置,便于自然采光和自然通风,且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疏散楼梯应便于人员疏散,踏步布置均匀通畅,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
(二)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不应敷设空调风管和易燃、可燃液体管道及可燃气体管道;
(三)疏散楼梯宜通至上人屋面,且在各楼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其首层应能直通室外;
(四)地下、半地下的楼梯间应在首层采用防火隔墙与地上部分分隔并直通室外。
第十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的厅室或房间、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内应在墙面的上部、顶棚或出口的顶部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且地面照度应能满足人员疏散要求。
第十四条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厅室或房间及疏散走道内设置应急事故广播,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应急事故广播应能在火灾情况下自动切换,其声音应明显高于背景音乐;
(二)歌舞厅、夜总会、宾馆客房、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报警,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厅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放火灾警报,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应设置应急广播或声光报警器。
活动管理制度15
我校大型活动和校外活动种类较多,主要有“六一”儿童节、艺术节、其他有关大型集体活动等。各类活动在规模、时间、环境、场所、形式、内容、组织、安全知识教育、事故预防和处置等各方面特点又各异。为了确保学校师生在参加大型活动和校外活动时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计划,严格审批
学校每组织一次大型活动或校外活动,都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事前拟定详细计划和方案,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严禁组织小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商业性活动。
二、健全机构,分工负责
成立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工合作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认真研究,制作预案
学校每组织一次活动必须制定安全工作预案,预案包括活动时间、地点、路线、参加人员、配备要求、交通工具、餐饮和住宿安排、活动总负责人、各环节中的专项负责人、各班级(小组)负责人、以及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和活动奖惩措施等。
四、活动前的安全准备
1、活动前熟悉环境,勘查活动场所。
2、在时间安排上尽量做到提前预约,并注意选择适宜时间和天气。
3、根据季节性气候和气象局的天气预报,提示活动参与者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4、积极主动与公安、交通、医疗、餐饮等部门联系,争取各方面的协调配合。
5、所需交通工具及驾驶员的选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严禁联系使用农用车、货运车、船违章载人。
6、准备移动电话、话筒、哨子、队旗等联络工具。
7、准备适量的急需药品。
五、活动前进行专项安全教育
六、活动中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1、保证各个环节上安全负责人坚守岗位。
2、出发前和到达目的地后以及返校前、后都要注意清点人数,避免走失学生。
3、要以班级为单位,有秩序地安排进场和退场。
4、在活动过程中保证活动的秩序,严禁学生在场内嬉戏、追逐、打闹或大声喧哗。
5、使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处于应急准备状态,对其他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排除。
七、活动结束后,做好安全工作汇报总结,完备安全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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