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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分级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分级管理制度1
一、医师分级
1.住院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的医师。
2.主治医师: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后的医师。
3.正、副主任医师:取得相应资格后的医师。
二、手术分级;手术根据复杂程度分为
1.一级手术:普通常见的基本手术。
2.二级手术:中等手术。
3.三级手术:疑难重症大手术。
4.四级手术:新开展的'重大手术、残废性手术、科研项目。
三、各级医师参加手术的范围
医生根据技术水平高低施行不同级别手术。原则上一、二级手术由主治医师主持,住院医师参加,禁止低级别医师做高级别手术。
四、手术批准权限:
决定手术治疗方式、参加人员及具体分工
1.一、二、三级择期手术由科主任批准。
2.急诊手术由二线班批准。
3.四级手术由医务科及主管院长批准。
分级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加强安全管理,消除或减少危害,增强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降低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门的所有活动,包括生产活动、设备设施、原料产品、安全防护、正常和异常活动、人为因素、违反规程、规章等。
三、定义
3.1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3.2危害识别:认知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特征的过程。
3.3安全风险:按照“自主排查、科学评估、分类分级、分级管控”的原则,实行差异化、动态化管控。
3.4风险点:风险点是指伴随风险的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以及在特定部位、设施、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过程,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1、公司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设备、工艺、电气、仪表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组织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分管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应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2、职责
1)厂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同时,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2)安全员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4)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五、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程序、评价方法
1、辨识评估
由厂长亲自组织,制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抽调技术人员和专家,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结合我厂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2、风险评价方法
(1)、风险等级标准
由厂长牵头组织,在安全风险辨识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标准、规范,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安全风险等级标准,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识。
(2)、风险评价及方法
本公司采用风险矩阵法对各系统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评价方法的详细情况参照本《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
风险辨识结束后,分别由安全员组织,针对各系统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按照公司制定的风险等级标准,建立一整套安全风险数据库、较大、重大安全风险清单。要完善系统安全风险档案,明确级别、管理状况、责任人、管控能力等基本情况,实行“一风险点一档案”,并按照风险等级,用红、橙、黄、蓝等色彩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对现场辨识出现的不同类别安全风险,必须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经评估存在不可控风险的,必须立即停止区域作业或停止设备运行,撤出危险区域人员,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重新进行评估并进行实时监控。
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根据安全风险评价,针对安全风险类型和等级,从高到低,分为“公司、车间、班组、岗位”四级,逐级分解落实到每级岗位和管理、作业员工身上,确保每一项风险都有人管理,有人监控,有人负责。
2、由公司厂长亲自组织实施,针对较大、重大风险,采取设计、替代、转移、隔离等技术、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员、资金要有保障,并在划定的较大、重大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
3、由公司厂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月对评价出的较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检查分析,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隐患排查的结果,布置风险管控重点。
4、由安全员牵头,各岗位负责严格对照每一项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5、公司领导带班上岗过程中,跟踪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各业务部门要突出管控重点,对存在较大、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系统、生产区域、岗位实行重点管控,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等日常管控工作。
7、实时动态调整,高度关注生产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实时分析风险的管控能力变化,准确掌握实际存在的风险状况等级,并随着风险变化而随时升降等级,防止出现评级“终身制”,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七、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及培训
1、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全公司要重点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布本企业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一名员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等。企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明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安全科每半年至少组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人员进行辨识评估专项培训;每年对全公司所有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为主的教育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措施。
3、各业务部门要探索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的记录、跟踪、统计、监测和预警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八、分级管控的效果
通过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企业应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进:
——每一轮风险辨识和评价后,应使原有管控措施得到改进,或者通过增加新的管控措施提高安全可靠性;
——重大风险场所、部位的警示标识得到保持和改善;
——涉及重大风险部位的作业、属于重大风险的作业建立了专人监护制度;
——员工对所从事岗位的风险有更充分的认识,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
——保证风险控制措施持续有效的制度得到改进和完善,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
——根据改进的风险控制措施,完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使隐患排查工作更有针对性。
九、持续改进
1、评审
企业每年至少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进行一次系统性评审或更新。企业应当根据非常规作业活动、新增功能性区域、装置或设施等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2、更新
企业应主动根据以下情况变化对风险管控的影响,及时针对变化范围开展风险分析,及时更新风险信息:
(1)法规、标准等增减、修订变化所引起风险程度的改变;
(2)发生事故后,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对相关危险源的再评价;
(3)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
(4)风险程度变化后,需要对风险控制措施的调整;
(5)根据非常规作业活动、新增功能性区域、装置或设施以及其他变更情况等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十、考核办法
针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况的,根据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活动的单位;
2、各系统针对安全风险,未按规定建立安全风险记录、安全风险清单;编制内容不全,编制不合格的;
3、本单位作业区域安全风险分析记录编制不认真或弄虚作假的;
4、岗位员工上岗前未严格按照要求对上岗区域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的;
5、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
十一、附则
1、本制度综合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分级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手术及有创操作项目实施分级管理,通过分级授权的方式对操作人员实施准入管理。
一、分级管理主管部门
医院成立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委员会,以分管院长为主任,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为副主任,临床及医技各科室主任为成员。负责各级医师的授权、定期技能评价及资格变更,审定新技术的疗效、安全性、可行性等。
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Ⅳ类或特类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Ⅲ类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三)Ⅱ类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四)Ⅰ类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医师级别定义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
三、手术及有创操作的准入管理
对手术及有创操作的人员资质实施准入管理。手术权限的获得采取分级授权方式。
1.对手术医师开展Ⅲ类及以下等级的手术资质的'考评与授权,由科主任负责,科主任应依托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做好手术分级管理工作,根据每位医师的临床实际工作能力,其受聘卫生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考评合格予以授权。
2.对开展Ⅳ类及以上手术等级的手术资质的考评与授权,由学术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予以授权。
3.第二类、第三类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资质要求按照卫生部或相关行业要求执行。
4.各临床科室主任负责对本科室人员开展高风险有创操作的人员资质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授权。
5.对外聘及脱离本专业临床工作1年以上的外科医师,应由学术委员会对其技术能力和资质进行再评价与再授权后,方可从事临床诊疗活动。
6.经医院或科室培训考核的应有培训、考核记录。
四、各级医师手术(有创操作)权限
根据外科手术技术操作常规,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前提下,根据医师的技术资质(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及其实际能力水平,确定医师所能实施和承担的相应手术的范围与类别。手术医师在新获得高一级手术权限资质时,应在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上级医师有义务对下级医师展开业务技术进行指导。各类探查手术原则上应该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五、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
(一)常规手术
(1)Ⅰ、Ⅱ类手术由主治医师审批(主治医师不在的情况下,由指定高年资住院医师审批)。
(2)Ⅲ类手术由正、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审批。
(3)Ⅳ类手术及破坏性手术以及在本院属新开展的重症大手术,均由主任医师或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科,由分管业务院长审批或医务科科长代批。
(二)疑难重危病人手术、疑难手术、特大手术、高风险手术、破坏性手术、特殊身份病人及新开展的手术等,科室应在术前讨论后,填写《重大疑难手术审批单》,科主任、医务科二级审核,并报请业务院长批准。节假日和夜间急诊时,由科内最高级别值班医师同意,报告科主任,并呈报医院总值班批准。
(三)急诊手术
急诊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通知并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超出自己手术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责任规定的上级医师审批,需要时再逐级上报。原则上应由具备实施手术的相应级别的医师主持手术。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在上级医生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期间,任何级别的值班医生在不违背上级医生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须按具体情况主持其认为合理的抢救手术,不得延误抢救时机。急诊手术中如发现需施行的手术超出自己的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口头上报请示。
(五)新技术、新项目
涉及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操作应遵循《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经医院审批同意后方能开展。高风险项目的第一例手术,科主任应组织科内讨论,并填写《重大疑难手术审批报告》,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备案并提交业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
(六)外出会诊手术
本院医师受邀请到下级医院指导手术,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外出手术医生所主持的手术不得超出其按本规范规定的相应手术级别。
六、具体实施手术的相关规定
(一)二级及二级以上手术必须有本院两名以上医师参加。
(二)术中紧急替代制度
l.手术中若发生手术人员尤其是术者因某些意外情况不能坚持完成手术时,由其下一级医师(第一助手)替代其完成手术;
2.若后者没有能力完成该手术,则需向其所在的病区主任或科主任报告,请求派相应的医师上台。
七、监督管理
(一)科室根据科内人员晋升及个人技术水平提高状况,定期调整其手术范围。"手术范围",必须是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开展的手术。
(二)科室应严格按照本规定做好监督落实,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超出相应范围的手术治疗活动。
(三)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手术资质降级、取消手术资格等相应处分。
(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手术资质降一级执行,直至取消手术资格,重新恢复受罚人员的手术级别,须经重新考核。
1.发生一起经法定部门鉴定为三级、四级医疗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2.发生两起经法定部门鉴定为三级、四级医疗事故的;
3.发生一起经法定部门鉴定为一级、二级医疗事故的次要责任人或轻微责人;
4.其他,如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出现多次严重医疗缺陷。(五)涉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第二、第三类医疗技术,必须向医院提出申请,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
分级管理制度4
1.严格分离洁、污流线,设立手术室工作人员通道、手术患者通道和污物通道,严格区分、严格执行,流程符合手术需要,保持手术室清洁度。
2.实施手术必须有手术通知单,手术通知单必须于手术前一天上午11:00之前输入电脑,一般不改变手术时间,因故更改应预先与手术室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更改。
3.按手术通知单在手术前30-60分钟由手术室工作人员去病房接患者,如有特殊情况改变,需及时通知手术室,以便及时调整。
4.接患者时,需携带病历并核对患者姓名、年龄、床号、住院号、手术名称、手腕带,防止接错。患者需更换患者衣裤进入手术室。
5.无菌手术和有菌手术在相对固定的手术室内进行,如无条件时,应先做无菌手术,再做有菌手术,手术后及时消毒。手术开始前、闭合创口前后手术护士和巡回护士应逐个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的数量,前后数量必须相符。
6.专人负责保存和送检手术采集的标本。核对标本登记本与病理单,清点送检标本份数,登记并签名。
7.手术室应随时保持清洁状态,定期进行大扫除,每月进行手术室空气、无菌物品(不少于4种),物体表面(不少于2种),手术者手细菌检测,合格率100%。每周彻底保洁一次,包括室内地面、墙面、墙角及空调滤网,做到无死角、无积灰。
8.熟悉手术室的各种电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手术结束后,应拔去所有电源插头。电器设备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接送病人注意安全,防止碰伤、摔伤。
10.特异性感染手术使用过的'物品、器械需严格消毒处理,行感染手术时,严格执行隔离技术。
11.污染的敷料、器械应及时进行消毒处理,特异性感染手术需行特殊处理。
12.各类药品、器械应放在固定位置,用后归原。手术器械应有专人保管,定期清点、擦拭和维修、毒、麻、剧限药品应有明显标志和专人保管。
13.各种器械、敷料包已灭菌和未灭菌应严格分开放置,杜绝未灭菌的物品进入无菌敷料室。
分级管理制度5
分级护理是根据对病人病情和自理能力的评估,给予不同级别的护理,并做出相应的标记,以保证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观察。
1、特别护理
1)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2)运用整体护理的理念做好计划护理,并及时记录相关资料。
3)切实做好各项专科护理、基础护理,严防护理并发症的发生,确保病人安全。
4)保持室内合适的湿度和温度,做好空气消毒。
2、一级护理
1)根据病情变化,及时巡视病人,根据医嘱和病情需要定时监测生命体征,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并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2)加强基础护理,根据医嘱做好口腔护理,加强皮肤护理,预防护理并发症。
3)加强营养,做好饮食指导。
4)注意思想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心理护理。
5)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清新,防止交叉感染。
3、二级护理
1)注意病情变化,及时巡视病人,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
2)协助或指导病人做好基础护理,如口腔护理、皮肤护理,预防护理并发症。
4、三级护理
1)定时监测体温、脉搏、呼吸,掌握病人的病情与心理状态。
2)进行健康教育,提高病人自我保健能力。
分级管理制度6
1、按照国家、省、市妇幼卫生工作部署要求,有效控制影响剖宫产的医源因素、社会因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助产技术,实现有效降低剖宫产率的目标。
2、非医学指征剖宫产率控制在30%以内。
3、妇产科医务人员严禁实施趋利和避责行为的剖宫产手术,切实降低剖宫产率。
4、妇产科医务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倡和促进自然分娩。加强对孕妇进行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孕妇及其家属对自然分娩的认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分娩观,积极促进自然分娩。
5、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产科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采取多种措施减少产程中不必要的医疗干预,减少并发症,提高助产质量。
6、必须严格熟练掌握剖宫产手术医学指征,做到科学手术,严禁开展无手术指征及择期的剖宫产手术。
7、实行剖宫产手术院长签字制度。所有剖宫产术必须经科主任批准,并填报《医院剖宫产手评估审核表》,经主管院长(医务科)批准签字后方可进行;休息日急诊剖宫产手术必须经请示批准后方可实施。
8、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对于没有剖宫产指征,孕妇及其家属要求实施剖宫产手术的,产科医生及助产人员要耐心细致地进行解释;对符合剖宫产手术医学指征的,也要向其充分讲清剖宫产手术的利弊,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下,严格履行手术签字手续。
9、改变服务模式。要改变传统的助产模式,实行人性化、个性化、科学化的导乐助产模式。让孕产妇及家人能预先充分了解产程的进展,减少因信息不足造成的焦虑和紧张,降低因精神因素导致难产的发生。
10、分娩过程中要配有助产士陪同,产科医生要及时检诊,增加产妇及其家属的安全感及自信心。
11、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及时做好高危孕产妇的转诊工作。高危孕妇剖宫产手术必须有儿科医师在场。
12、医务科要加大监管和专项督查工作力度。对不遵循手术指征盲目实施剖宫产手术,使剖宫产率居高不降要按制度严肃处理。
分级管理制度7
一、麻醉病人的分类
(一)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分级:
ⅰ级:正常健康,无全身疾病的病人。
ⅱ级:轻度系统性疾病
ⅲ级:严重系统性疾病,日常活动受限但不丧失工作能力
ⅳ级: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已丧失工作能力,且经常面临生命威胁
ⅴ级:不论手术与否,生命难以维持24小时的频死病人
(二)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手术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心肺复苏等。
(三)新开展项目、科研项目。
(四)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3年以上。
(四)主任医师:获得主任医师任职资格,且医院聘任其岗位。
三、各级医师麻醉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1-2级病人的麻醉。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2-3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独立展开asa1-3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可独立展开asa1-4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三、四级手术麻醉。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独立展开asa1-5级病人手术麻醉,四级手术麻醉。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指导下级医师操作疑难的麻醉及处置下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展开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七)主任医师:指导各级麻醉医师操作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下级医师操作意外,展开新技术、新项目的指导,参与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四、特殊麻醉审批权限
(一)高风险麻醉:高度风险麻醉是指麻醉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决议后行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由指定的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负责实施。
(二)急诊手术麻醉:预期手术的麻醉级别在值班医师麻醉权限级别内时,可施行麻醉。若高风险或预期麻醉超过自己麻醉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告二线值班,必要时向科主任上报。
(三)新技术、新项目:
①一般的新技术、新项目经科内讨论。同时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格能力评价和授权制度》的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备案;
②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须经科内讨论后上报医院审批。
五、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程序
(一)麻醉医师可独立承担麻醉时,或麻醉医师根据前述有关条款需晋级承担上一级麻醉权限时,应当根据自己的资历、实际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等情况,书写述职报告,填写“西双版纳州人们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交科室质量安全管理小组;
(二)科室组织科内质量安全管理小组对其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评价后,提交医务科;
(三)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
(四)通过考核后,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并公示结果;
(五)医务科下发授权通知。
六、监督管理
(一)医务科、质控办履行管理、监督、检查职责;
(二)按照本制度与程序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进行准入和动态管理;
(三)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其检查结果将纳入医疗质量考核项目中。
分级管理制度8
根据人民卫生出版社《妇产科学(第七版)》,结合本院实际,我院根据剖宫产指征将急诊剖宫产分级,内容如下:
一级急诊剖宫产指征:
脐带脱垂,胎盘早剥,前置胎盘伴出血,子宫破裂,先兆子宫破裂,横位(忽略性肩先露),急性胎儿窘迫,频发晚减,重度变异减速
二级急诊剖宫产指征:
胎头高直后位,前不均倾位,胎头下降停滞,活跃期停滞,潜伏期延长,第二产程停滞,前置胎盘不伴出血,瘢痕子宫,臀位(足先露),横位,面先露,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脐带缠绕(绕颈两周及以上),子痫前期重度(短时间不能经阴道分娩者),慢性胎儿窘迫,不能纠正的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过强
三级急诊剖宫产指征:
社会因素,羊水过少,巨大胎儿,头盆不称,引产失败,过期妊娠存在合并症及并发症者,双胎妊娠(第一胎为肩先露或臀先露),联体双胎孕周>26周,阴道横隔,宫颈瘢痕,宫颈肌瘤影响胎先露下者,骨盆出口平面狭窄
分级管理制度9
为了加快临床医师人才培养,确保医疗安全,医院实行手术分级管理,使各级医师手术责任分明,促使我院手术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一)手术分级管理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各级医师应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得越级手术或跨级手术。
(二)各级医师手术责任分明,带下级做的手术上级医师可以指导下级医师手术,原则上不做术者。
(三)急诊手术例外,但需请示上级医师或科室主任。
(四)低聘人员按实际聘任技术职务执行手术分级制度。
(五)新开展的手术须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参与把关。
(六)进修医师不能单独做为手术者实施手术。
分级管理制度10
1 本院实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1.1 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1.1.1 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1.1.1.1 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1.1.1.2 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该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1.1.1.3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加以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五年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的;药品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1.2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卫生部制定。本院可调高抗菌药物的管理级别,但不得降低其管理级别。
2 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授予
2.1 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2.2 执业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取得非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2.3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2.4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3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
3.1 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局部感染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由医师以上(含医师)人员使用。
3.2 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级药物,由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3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应用要从严控制,严格掌握用药指征。
3.3.1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丰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抗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担任,资格由抗菌药物管理组负责认定。
3.3.2 临床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认定的会诊人员会诊同意后,根据病人病情需要,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人员或科主任同意后方可使用。
3.3.3 门诊处方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3.4 紧急情况下,住院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3.5 换级使用抗菌药物后,医嘱中应有上级医师签名。
3.6 下列情况经上级医师同意后可直接使用限制使用级以上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但当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证实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有效时仍应使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3.6.1 败血症、感染性休克;
3.6.2 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3.6.3 经心肺复苏存活之病人;
3.6.4 脏器穿孔者;
3.6.5 感染性心内膜炎;
3.6.6 严重的蜂窝组织炎;
3.6.7 重度烧伤及其他重症感染者。
3.6.8 免疫状态低下病人发生感染时,包括:
3.6.8.1 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
3.6.8.2 接受抗癌化学疗法;
3.6.8.3 WBC<1×109/L或中性粒细胞<0.5×109/L;
3.6.8.4 艾滋病病人。
4 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等级见表1。
5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修订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员会决定。
6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
8、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医院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5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卫生部制定。
二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三医院应当对本机构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四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五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处方量应当限于1天用量。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必须经过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会诊,会诊同意使用该级别级抗菌药物后,授予治疗时间段范围内的`使用权(包括使用药汽称、使用数量等)。
六医院当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
七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
1、如抗菌药物使用人员权限(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有相应资格的医师才能开具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的抗菌药物经会诊后,要使用的,根据会诊结论,给予限期内的使用权限,包括品种、数量,过期自动取消)
2、处方审核系统(自动识别处方的合理性、提示处方医师药品的配伍禁忌、药品相互作用、不良应等)
3、I类清洁切口(特别是4类代表手术)抗菌药物使用的规范管理,对I类切口使用抗菌药物(预防)作严格限制,卫生部规定预防用药不超过30%。更不允许治疗性使用抗生素(权限),凡是I类切口需要治疗性使用抗菌药物时,须会诊后,根据会诊结论,给予使用品种、使用期限的权限。超品种、超期限不能使用(权限限制)。
4、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分级管理制度11
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项目部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全面辨识、管控在施工过程中,针对各标段、各道工序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上级公司要求并结合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X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XXX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和《XXX生产安全风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级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安全风险管理坚持“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分级管控”的原则。
第四条项目部各部室部门长、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各部室及所属单位。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项目部负责指导监督所属施工单位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监督所属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重大危险源依法开展管控。
第七条工程部各部室、所属施工单元是安全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机制,实现安全风险自辨自控,晋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
第八条所属各部门、各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本部门、本施工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对安全风险进行管控;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应依法进行报告、建档、检查、监控。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九条成立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组长:副组长:
成员:
第十条岗位职责:
1、组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风险分级评估、管控工作的整体组织、协调,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
2、副组长具体负责实施分担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对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评估责任,组织制定本分担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办法或细则,明确组织程序、方式、方法、监督管理及考核奖惩等内容。
3、成员负责具体实施本部门、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4、各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施工区域和工艺、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施工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第四章定义与分类分级
第十一条风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
第十二条安全风险,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健康损害和财产损失的严重性组合。
第十三条按照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将安全风险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等20类。
第十四条按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将安全风险划分为四个级别:
1、可能造成重大及以上事故的,为重大风险;2、大概造成较大事故的,为较大风险;
3、大概造成1—2人死亡或3—9人重伤事故的,为一般风险;4、大概产生个体重伤及以下伤害的,为低风险。第十五条重大风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风险物品,风险物品的数目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五章辨识与评估
第十六条安全风险辨识,是指辨认生产过程当中存在的风险源并确定其特征的过程。辨识可采用基本分析法、工作安全分析、安全检查法、预先风险分析、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资料以及询问、交谈等方法。
第十七条安全风险评估,是指对风险源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评价,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第十八条安全风险评估过程应突出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高度存眷暴露人员,聚焦重大风险源、劳动麋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人群的规模。
第十九条工程开工前,应组织有关部门专业人员会同监理人员对施工单元安全资质、整体施工组织设想、安全和技术管理人员配备、作业人员资质、施工所需工器具和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等开工安全前提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展开预先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并针对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进行风险管理筹谋;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动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辨识应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第二十条每年由工程部经理亲自组织,制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抽调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围绕人的不安全行动、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结合我工程部施工任务、使用机械设备、作业场所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斟酌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原因物、引起事故的引诱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系统的分析、风险源的调查、风险区域的界定、存在前提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风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第二十一条每月由项目部分管专业负责人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一次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召开一次安全风险分析会,结合本专业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以及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动态辨识和评估安全风险,更新安全风险清单。
第二十二条每周由项目部各部室部门长、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人员,对本部门、本单位作业区域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根据辨识情况编写施工区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报告,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每日由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单位班组长班前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加强现场监管,全面掌控作业现场班组、岗位人员的风险辨识情况;岗位员工上岗前对上岗区域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发现安全风险后及时向当班跟班队长、班组长汇报,若发现存在不符合项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本班班组长或所属单位负责人,所属单位负责人处理不了的及时向项目部汇报处理。
第二十四条在施工(生产)、管理、环境、重大技术方案等产生变化或变更时,应重新进行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
第二十五条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并按规定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其他评估。
1、设备、物质购置及出入库。触及安全建设的设备、物质购置前,要对设备、物质是否适应本单元安全建设请求进行安全、技术选型论证,并按规定程序报批。设备、物质入库前,应对其完好情况、技术参数、安全性能等进行评估验收,符合请求方可入库。材料、配件、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等出库投入运行前,使用单元(人员)应对其完好情况、安全性能进行检查评估,符合安全请求方可投入运行。
2、工程部员工。新入场员工和从公司其他工程部及公司创管中心调入工程部的员工上岗前,应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职业禁忌情况、岗位所需技术业务知识和技术、规程措施和有关规章制度掌握情况等是否具备上岗资格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3、作业人员。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利用每日班前会对作业人员上岗前的精神状态、是否饮酒、是否携带违禁物品、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器具配备等状况进行动态评估。4、重大灾害。项目部负责人应定期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重大灾害及已采取安全管控措施的可靠性进行分析评估。
第五章分级管控及要求
第二十七条工程部根据安全风险等级,明确各层级的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及具体管控负责人,完善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低风险:工程部组织展开岗位安全操作技术培训,督促班组展开班前“风险预知”和“三工”活动,晋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2、一般风险:项目部要明确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后实施;3、较大风险:项目部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4、重大风险:项目部组织编制、审核、批准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报公司备案后由项目部负责实施,相关部门要加强过程监管。
第二十八条项目部每月对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确认,对所采用风险控制措施、工作程序等有效性、适宜性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措施及实施方案,做到持续改进。
第二十九条根据风险分级,工程部制定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和重大风险源应抢救济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抢救济练训练。
第三十条项目部将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告知相关从业人员,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警示说明,并在施工(生产)现场分区域进行安全风险公示。
第三十一条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安全风险控制情况实施检查,对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预报信息,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停工,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第三十二条如存在较大及以上风险作业区域,必须落实带班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实施监控,严禁在无安全监控情况下实施作业。
第三十三条展开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应用,推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消除或下降安全风险,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应对其安全性能、环境适应性、存在的风险因素、大概造成的危害及应对措施、人员技术能力等是否具备安全试验或推广应用前提进行综合评估。
第三十四条严格遵守规程标准,依据标准标准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需管理风险作业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工程,如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风险场所动火作业、有(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爆破作业、封道作业、跨线施工等,标准审批并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应包含安全风险分析、安全及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三十五条加强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风险管控,科学合理控制高风险作业场所人员数量,在人员较多或集中的作业区域、部位,应采取有针对性的空间物理隔离等措施,每个隔离区域或部位人数不得超过9人,如确需超过9人,应制定专项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并进行重点监控。
第三十六条严格遵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进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控,对照行业规定的清单,充分识别出项目所涉及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应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
第三十七条工程部制定的专项施工方案中应按有关规定明确需求验收的重要工序,在方案实施前,对所有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实施过程当中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严格执行签字验收制度。
第三十八条安全风险消除后应及时申请销案。
第六章检查考核
第三十九条项目部年对各部门、所属各施工单位安全风险控制情况、制度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将其安全风险控制的开展情况纳入责任制考核。
第四十条项目部建立安全风险评估考核奖惩机制,对各部门、各施工单位安全风险评估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督导,定期检查考核。
第四十一条每季度对各部门、各施工单位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5),平均得分低于90分的定为不合格部门或不合格施工单位。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项目部安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是进行风险点排查。组织对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风险点排查,并重点排查生产工艺技术及流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产经营场所,有限作业空间等设备设施、部位、场所、区域以及相关作业活动。
二是进行风险因素辨识。对排查出的风险点选择适用的分析辨识方法进行风险因素辨识,明确可能存在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和环境影响因素。
三是进行风险评价和分级。根据风险因素辨识情况,对风险点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将风险等级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
四是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的确定。产生过死亡、重伤、重大财产丧失事故且产生事故的前提依然存在的,触及重大风险源等风险点,该当确定为重大风险。产生过1次以上不足3次的轻伤且产生事故的前提依然存在的,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风险因素的场所且同一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在3人以上不足10人的风险点,该当确定为较大风险。
将风险进行分级后,针对分歧等级的风险,《办法》中规定了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一是所有风险均适用的管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列明管控重点、管控机构、责任人员和技术改造、经营管理、培训教育、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等管控措施,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一次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
二是较大风险的管控措施。对较大风险的管控,应当制定专项管控方案,严格限制人员进入并实行登记管理,由生产经营单位分管负责人负责管控,并定期进行检查、排查。
三是重大风险的管控措施。对重大风险的管控,应当制定专项管控方案,实时进行监控或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严格限制作业人员数量,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管控,并定期进行巡查、排查。
四是其他风险管控措施。对于进行危险作业,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场地、设施设备,在同一区域内多个单位同时作业的,规定了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五是风险管控评审。对于风险管控措施,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风险管控评审,确保管控措施持续有效。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标准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形,应当及时开展风险管控评审。
(一)为全面辨识、管控煤矿生产过程中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明确安全风险的辨识范围、方法和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管控工作流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建立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体系,矿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各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1、矿长对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各项规章制度。(2)负责保障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所需人员、技术、资金等的有效投入。(3)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4)负责全矿井范围内安全风险定期检查分析工作,检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管控效果,完善管控措施。
(5)使用每个月的安全办公会议,分析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针对管控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
(6)组织制定并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培训教育和培训计划。(7)负责组织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煤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本省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的专项辨识评估。
(8)其他相关工作。
2、副矿长对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协助矿长做好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2)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的专项辨识评估。
(3)负责组织分担范围内启封火区、排放瓦斯、突出矿井过构造带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一个月以上复工复产前的专项辨识评估。
(4)负责检查、督促分管范围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落实。
(5)每旬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分管范围内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6)完成矿长临时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3、总工程师对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协助矿长做好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2)负责组织分担范围内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想前的专项辨识评估。(3)负责检查、督促分担范围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落实。
(4)每旬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分管范围内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5)完成矿长临时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煤矿安全管理部门为煤矿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订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考核标准,定期协调组织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四)其它业务职能部门是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本专业范围内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检查督导。
(五)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流程:准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制定并执行管控措施→检查分析及改进。
1、准备工作。煤矿成立工作组,制定工作制度。对煤矿领导成员进行责任划分,根据业务分工划分各自的辨识单元,组织工作组人员研究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相关知识,收集资料(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煤矿年度生产作业计划、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事故案例、隐患排查记录及档案等)。
2、危险源辨识。煤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危险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识别,做到无遗漏。
3、安全风险评估。根据危险源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后果的严重程度评价风险等级,确定重大安全风险。
4、制定并执行管控措施。依据《煤矿安全规程》(20xx)等制定技术、工程、管理措施,对安全风险进行管控。
5、检查分析及改进。矿长每月、分管矿领导每旬对管控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分析,发现安全风险辨识不全面、评估不准确应及时进行完善,管控措施执行不到位、
执行效果不好应及时进行改进。
(六)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范围
1、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重点对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冲击地压及提升运输系统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2、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1)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的专项辨识评估应重点辨识待设计水平、采(盘)区、工作面地质条件,以及潜在的重大灾害因素。
(2)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的专项辨识评估重点辨识发生变化的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
(3)启封火区、排放瓦斯、突出矿井过构造带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一个月以上复工复产前的专项辨识评估重点辨识高危作业、待应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复工复产时存在以及带来的安全风险。
(4)煤矿产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本省产生重特大事故后的专项辨识评估重点辨识以前的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和盲区。(七)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方法
1、年度系统性安全风险辨识采用事故树分析方法,专项安全风险辨识采用安全检查表法。
2、安全风险评估采用安全矩阵法;煤矿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分为重大安全风险和其他安全风险两类;风险值≥ 18的为重大安全风险,风险值< 18的为别的安全风险。(八)安全风险管控
1、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完成后及时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2、专项安全风险辨识完成后应根据辨识评估结果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九)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的运用
1、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2、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3、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的安全风
险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4、启封火区、排放瓦斯、过构造带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复工复产前的辨识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依据。
5、煤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
(十)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应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至少包括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及其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人。
(十一)矿长应定期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工作流程、方式方法、管控措施的实际运行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根据上级新要求和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修订。
(十二)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专项档案,各类评估报告、安全评估表以及检查记录等文字资料,应做到谁评估、谁签字、谁负责,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保存期限,存档备查。(十三)每年至少对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进行一次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为主的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十四)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严格对照每一项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十五)煤矿领导带班过程中,严格跟踪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十六)煤矿别的业务部门要突出管控重点,对重大风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系统、生产区域、岗位实行重点管控,有针对性地展开监督检查等日常管控工作。(十七)对风险辨识管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人员给予罚款处罚:
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
2、安全风险辨识不认真、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编制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3、未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
4、管控措施落实不好、监督不到位、未按规定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的。
分级管理制度12
一、凡需施行手术的病员,术前要完成必要地检查,尽可能明确诊断,严格掌握手术指征。
二、凡施行重大手术、复杂疑难手术、危险性较大手术,诊断未明确的探查手术(急症例外)以及新开展的手术,均需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病区主任主持,经管医师书写术前讨论记录,并且主治医师签字。术前讨论以进一步明确诊断、手术适应症、手术方式、步骤、麻醉及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问题及其对策,确定术者和助手。一般手术由经管医师书写术前小结。
三、手术批准权限:原则上是逐级审批。
(1)、住院医师主持手术,由主治医师审批。
(2)、主治医师主持手术,由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科主任审批。
(3)、重大手术、复杂疑难手术、新开展的大手术;由主治医师提出报告,经科主任审定,报医务科请求院长审批。
(4)、一般急症,需进行手术者,由当班二线医师批准。疑难重症,须报告主任批准。
(5)、审批者,应按手术分级标准进行审批,如遇特殊情况需超过标准者,应请示科主任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发生问题由审批者负责。未经审批自行决定者,由本人承担责任。
四、手术分级规定:一般分为三种。
(1)、一般手术,如阑尾摘除、疝修补、简单乳房切除、急性脓胸引流、膀胱结石、鞘膜积液、一般四肢手术、体表肿瘤、胎头吸引器助产等手术由主治医师或科主任批准,由住院医师担任手术者(实习医师担任术者,必须在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带领和指导下进行)。
(2)、重大手术,如内脏手术、食道手术、甲状腺、血管瘤、内耳、各种复杂的矫形术及移植术、脊髓神经手术和手术后可能导致病员残废、影响生育者,需经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批准,由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担任术者或负责指导手术。
(3)、凡施行危险性较大手术、新开展的大手术、诊断未明确的探查手术,或病情危重又必须进行手术时,除术前仔细讨论外,应由高年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担任术者。同时应报院长批准,必要时请上级批准。
五、施行各种手术都应与患者家属进行谈话,说明手术目的、术中可能发生意外及预后情况,并做好谈话录记,必须由病员家属或单位签字同意。对于无主病人须紧急手术或紧急手术来不及征求家属或单位同意时,应报医务科并经院办公会议决定后进行手术,上报卫生局备案。
六、术前的各种准备工作,必须及时完成,如有脱水、休克、贫血等不利于手术的现象应先行治疗,待情况好转后方可考虑手术,同时做好病员和家属思想工作,以减少或消除不必要的顾虑。
七、术者或第一助手应在术前一日开好医嘱,并检查手术前护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必要时协助手术室护士准备好特殊器械,应根据病情,手术需要配好备用血。
八、病员去手术前应排尿,摘下假牙、贵重物品交护士长或家属代管。手术室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病员,核对病员姓名、床号、诊断、手术、部位,尔后进行麻醉,然后再施行手术。
九、手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如穿戴鞋帽、衣裤、口罩、隔离衣和洗手及整个手术操作过程要保持无菌。
十、一般情况下术者在手术过程中对病员负完全责任,助手应按照术者要求协助手术,发现不利于病员情况时,助手可提醒术者注意,但必须互相商讨,必要时应请上级医师决定。当手术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低年资医师或进修学习医师担任术者时,仍由上级医师对病员完全负责任,术者必须服从指导。
十一、手术操作过程中,原则上按手术前讨论方案进行,如术中病情变化需改手术方式,要经上级医师同意,术者和助手的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准变化。
十二、在手术进行的全过程中应爱护机体组织,按解剖层次分离,分离时要区别正常组织与病变组织,不应损伤手术毗邻部位的器官和组织,止血应彻底,操作应稳、准、轻、快。 十三、手术中有异常发现与术前估计不符,发生意外的重要组织或器官损伤和术者难以控制的`大出血,出现术者不易辩认的解剖关系或肿瘤侵犯邻近器官使用手术进行有困难,在手术进行的全过程中病情急剧恶化,或发生术者无把握处理的情况时,均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到场指导或参加手术进行处理,以免发生严重后果。 十四、手术过程中出现特别严重情况,有可能危及病员生命安全时,应立即向科主任、医务科、院长汇报,以便及时组织抢救处理。 十五、手术完毕缝合切口前(特别是体腔和深部组织手术),要认真检查手术用药和敷料器械(特别是针线、刀剪、线轴及纱布等)是否齐全,严防遗留体内。全麻术后病人,要严格掌握拔管指征,确认病情许可后才能拔管。
十六、术后24小时内作好手术记录,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注意术后并发症的预防,绝不能因为手术结束而万事大吉。
分级管理制度13
一、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细菌耐药性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和细菌耐药性都具有一定局限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20xx〕38号)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考核办法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包括外科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1、门诊、急诊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患者基本情况书写,包括年龄、性别、诊断;
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给药途径、是否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用药等。
2、住院病人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1)抗菌药物开始使用、停止使用、更换品种和超越说明书范围使用时是否分析说明理由,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2)抗菌药物使用必须符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当越级使用时,是否按照规定时间使用或履行相应的手续,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
(3)抗菌药物联用或局部应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4)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是否做病原学检测及药敏试验,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对于无法送检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记录上说明理由。
(四)对违规滥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分级管理制度14
感染防控分级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医院建立感染防控分级管理组织,有效开展落实感染防控工作。
二、适用范围全院重点部门、临床科室、门诊医技科室、感染防控办三、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xx [2]《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评价规范》20xx [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一国卫办医函(20xx)480号四、内容为进一步加强本院的感染防控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的管理规范,特制订出感染防控分级管理制度如下:
(一)建立健全三级感染防控管理网络,三级感染防控管理组织根据各级的工作制度及职责,落实定期检查,督导感染防控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有汇总分析、反馈及持续改进。
(二)医院感染防控委员会:至少每年召开两次工作会议,有会议记录。
(三)感染防控管理办公室:专兼职人员配备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感染防控办职责明确,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并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及流程;
同时制订并芗实医院的年度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计划,使工作计划得到有效落实,达到有月总结,季反馈,年终给予工作总结。
(四)临床及医技科室有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小组,感染防控管理小组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工作,制订出本部门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及消毒隔离制度和手卫生管理等制度并落实。
(五)医院的.三级感染防控管理网络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各项工作制度,并保障各项制度、工作流程和具体措施的落实;
各个部门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不得推诿责任。
(六)临床、检验、医院感染防控管理、药学等部门的联动机制,信息及时共享;有医院感染重大事件如医院感染暴发的应急体系及联动机制,并落实。
(七)感染防控管理涉及的相关职能和技术部门包括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信息科、后勤科、医学装备科、质控科、检验科、门诊等部门;
涉及的临床与医技科室包括全部临床科室,并覆盖各科室所设立的门(急)诊和检查治疗区域诊疗活动全过程、全环节、全要素之中。
(A)各部门感染防控管理相关人员熟知相关制度、工作流程及所管辖部门感染防控特点;各相关人员知晓本部门、本岗位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的职责并履行;
与医院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及持续改进。
(九)全体员工熟知本部门、本岗位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制度及要求,并执行做到“人人都是感染防控实践者”。
(十)专职人员和全院各级各类人员按照感染防控办的年度医院感染培训计划对以上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管理及相关学科知识的培训。
分级管理制度15
为确保手术及有创操作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的手术和有创操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分级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
1、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
2、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
3、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
4、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独立开展手术的医师应当为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本院执业医师,经特别审批的除外。各级医师按照其技术职称和行医年限分为如下级别: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担任住院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住院医师3年以上。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上。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者。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一级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3、低年资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二级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4、高年资主治医师:掌握三级手术,有条件者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适当开展一些四术。
7、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四级手术,开展新的手术,或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重大临床试验、研究性手术。
8、对于卫生行政部门有特殊资格准入规定的手术,除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医师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
9、任何级别手术医师的手术权限均不可超出医院的手术权限。
四、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实行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
(一)常规手术:
1、四级手术:科主任主持进行术前讨论,需填写《手术审批单》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批,医务科备案,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2、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3、二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4、一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低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各级医师在实施手术过程中遇到未预测的特殊情况,需实行的手术超出自己的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口头上报请示,由具备实施手术的相应级别的医师主持手术;紧急抢救生命的'手术,按照急诊手术规定处理。术后24小时内完善相应的手术审批手续。
(二)特殊手术: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按照四级手术审批、管理。
1、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的;
2、被手术者系特殊保健对象者如高级干部、著名作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
3、各种原因导致毁容或致残手术的;
4、存在医疗纠纷隐患的;
5、非计划重返手术室的;
6、高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室经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
7、外院专家来院手术的;(异地行医必须按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执行)
8、器官移植;
9、属于科室本年度新技术、新项目及科研项目手术;
10、年龄大于80岁的三级及以上的手术。
(三)急诊手术:
原则上应有具备实施手术的相应级别的医师主持手术,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在上级医师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期间,任何级别的值班医生在不违背上级医师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须按具体情况主持其认为合理的抢救手术,不得延误抢救时机,术后24小时内完善相应的手术审批手续。
(四)外出会诊手术:
执业医师被邀请外出会诊手术,必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执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医务科备案,手术医师所主持的手术不得超出本规定相应手术级别,不得应邀主持不具备开展相应手术级别的医疗机构开展超范围的手术。
五、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程序
(一)手术医师符合独立承担手术的资格时,或手术医师根据前述有关条款需晋级承担上一级手术时,应当根据自己的资历、实际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等情况,书写述职报告,填写《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申请审核表》,交本科室主任。
(二)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进行讨论评估后,提交医务科。
(三)医务科组织专家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的综合考核评估,考核合格者,提交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四)医务科复核认定后,提交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五)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签批。
(六)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结果院内公示。
(七)医务科备案。
六、监督管理
(一)医务科履行管理、监督、检查职责。
(二)按照本制度与程序对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进行准入和动态管理。
(三)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其检查结果纳入医疗质量考核项目中。
(四)对违反本规范超权限手术的科室和责任人以经查实,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并按照《质量管理控制方案》的相关规定处理,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违规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五)在审核与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的应给予复评和取消、降低操作权利的处理:
1、在手术与有创技术操作临床应用过程中有违反《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行为的。
2、超出其专业能力开展手术与有创技术操作,给患者造成损害的。
3、临床使用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的。
4、违反《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擅自使用新的医疗技术的。
5、临床应用未经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医疗技术的。
6、通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的医师不具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
7、违反医院其他相关规定的。
(六)手术(有创)医师发生二级以下医疗事故,给予暂停或降低手术权限的处理,半年以后经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组重新认定、医务科再予授权或取消其相应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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