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规定

时间:2026-01-02 15:06:24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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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规定

公司考勤规定1

  一、为什么考勤

公司考勤规定

  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及员工都必须给予重视本超市考勤管理由店长统一考核。

  二、事假

  1、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应事先请假,遇特殊情况可用电话方式请假,假后必须补写假条。

  2、职工请假期限3天由店长审批,4天以上(含4天) 由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三、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不能上班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超过2天必须出具正规医院病历证明,病假期间不发工资。

  四、考勤人员范围

  凡在超市上班者,以及由本超市发放工资、奖金的所有人员实行考勤(总经理、店长、采购人员免于考勤)

  五、签卡

  1、上下班必须签卡,否则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2、凡无假条又未签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3、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签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签卡,违反此条规定者,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日工资。

  六、迟到、早退、旷工

  1、上班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15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论处;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15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超过30分钟按旷工一天论处。

  2、上班时间离岗15分钟以上未说明去向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签卡后一律不得外出办理私事,外出必须要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4、员工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5、员工无故旷工一天者,扣发3天工资;每月累计旷工达3天者予以除名。

公司考勤规定2

  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度进行考勤打卡,包含公司各部负责人,主管及以下员工均为考勤对象。

  一、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单双休制(一周单休,一周双休),法定假日正常休息,特殊情况公司另行调整排班。

  2、上班时间:每日8小时,节假日放假时间以及上班时间由各项目部自行拟定上报财务部。特殊情况需调休则须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并告知财务部及总经办。

  二、考勤打卡规定:

  1、考勤方式:公司采取钉钉打卡考勤,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

  2、漏打卡的员工应在次日内钉钉填写补卡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核实并审批,逾期无法补卡;

  3、每月补卡次数不得超过5次,超过5次按迟到或早退记录(因公外出除外);

  4、因公外出,开会、培训等外勤打卡,到外出点定位签到。

  三、迟到/早退罚扣说明及标准:

  1、员工当月允许三次10分钟内的迟到不扣罚薪资,超过3次每次罚款20/次

  2、员工当次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但不超过30分钟的,罚款50/次;

  3、员工当次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但不超过60分钟的,罚款80/次;

  4、员工当次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按半天事假计算;超过2小时,按1天事假计算;

  5、月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但不超过30分钟的累计满5次,或超过30分钟累计满3次,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四、旷工罚扣说明及标准:

  1、旷工日不计发薪资,扣除当日工资+罚款2日工资;

  2、一个月累计旷工天数超过3天以上者或1年累计旷工6天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五、全勤:

  当月出勤记录正常,未出现任何延误的,视为全勤。

  (注:未发生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缺卡/上下班打卡齐全等行为的,但出现上班开始后10分钟内签到的,不能视为全勤)。

  六、请假制度:

  病假:病假者须持二级医院及二级以上医院,或公司指定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请假,在钉钉上向上级提交病假申请单。无休息证明或者超过证明中时限的'按事假处理。病假请假5天以内的,扣发50%工资;超出5天的,按事假处理。

  事假:员工因私人事由需请假时,需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事假按实际时间扣发基本工资。

  婚假、产假及其它假别: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七、员工出勤纪律:

  1、员工应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不经请假、请假未经批准、假满未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的,以旷工论。

  3、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十天以上者,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扣罚的资金用于项目部团队活动经费使用,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实施,请各位员工详细阅读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公司考勤规定3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同仁出勤、休假等相关事项,特制订本办法,以作为遵循依据。

  2、范围:

  本公司全体同仁之出勤、休假等相关作业。

  3、职责:

  工作时间、考勤及差假管理均由人资部门负责。

  差假之确定与核准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

  4、作业内容:

  工作时间:

  公司依据国家法规规定各类员工工作、休息、休假时间。本公司管理类、技术类、运营类、行政类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休息,另外有一天机动调休假期;营销类、客服类人员实行调休制度,每月假期5天;在此基础上同时执行国家公众休假制度。

  公司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上班签到时间需提前5分钟,即早上08:25签到,中午13:55签到。

  由于停电、停水、自然灾害或法律规定不可抗力的因素,以及因公司业务需要,公司可适时改变工作时间。届时以公司书面通知为准。

  员工考勤规范:

  本公司所有人员均须采用签到考勤。采用打卡签到考勤与照片签到互补的方式进行管理。每月3日前各部门根据打卡记录、核决的考勤单、考勤照片等考勤资料汇总部门考勤表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核算薪资。员工对考勤结果有异议的,应于每月5日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异议,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员工未按本办法规定提出异议的,视为员工认可考勤结果。

  员工超过签到时间15分钟(含)以内签到者为迟到,超过签到时间15分钟(不含)以上签到者依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下班时间提早5分钟(含)以内签到者为早退,超过5分钟(不含)以上提早签到者依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单个自然月迟到一次可豁免。若有第二次迟到,对第一次迟到予以追罚10元(管理人员翻倍),同时对第二次迟到将处以罚金罚金翻倍;多次迟到者按次数翻倍处罚(管理人员再翻倍)。例如:第三次的罚金为10X2X2=40元,管理人员80元;第四次的罚金为10X2X2X2=80元,管理人员160元;依次类推。所有罚金并入员工活动基金。

  每个自然月超过3次(含)迟到或早退将公开批评,超过4次(含)迟到或早退冠名“迟到大王”,超过5次(含)迟到或早退冠名“迟到天王”,以上惩罚均将在公司公告栏发布;每个自然月迟到或早退超过6次(含)以上公司将有权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因故未签到,需提交核准的《因故未签到补抵申请单》,此种情形每个自然月只限一次(一个班次漏签视为一次漏签)。超过一次部分(不含一日内上、下班刷卡记录均无者)由部门主管出具该员出勤证明并确定请假时间,但最低请假时长以所请假别的一个计算单位为原则,否则按事假处理。一日内上、下班刷卡记录均无者,请假时长以当日应出勤之计划工时为请假时长,并补办请假手续。

  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权责主管核准后作为考勤依据。

  员工出勤记录不完整,又没有差、假审批资料证明其出勤者,均以旷工论处。

  员工加班规范:

  公司不提倡加班,确因经营需要或突发事件需要员工加班的,按事先申请事后确认的方式处理。除特殊部门外,原则上不安排公休假加班,休假临时加班须经主管上级批准报备后方可执行。履行了加班申请程序并具有签到记录的加班方可认定为加班,非公司安排或未经批准的加班不视为加班。

  加班人员规范:

  加班人员,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事前提报经权责主管核准加班,加班可申报倒休,提报加班或倒休最高以8小时为限。

  因经营状况需要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时,相关人员应全力配合加班。各部门主管应将员工加班严格限制在国家法定加班时数以内。

  员工出差不计加班,但如因工作需要于节假日、休息日出差工作,应事前呈报权责主管核准后执行,每天最高以8 小时为限。

  另出差往返在途时间皆不得提报加班。

  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参加公司内、外培训或会议,均不属加班。

  员工加班需提交核准的.《加班申请单》,无《加班申请单》者不计加班,或申请时间有误差,以实际签到及核准的《加班申请单》之较短时间计算加班时数。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允许填写《加班申请单》办理加班补报审批手续:

  A 加班不在公司内部的外出加班者;

  B 节假日或休息日因紧急状况而加班者;

  C 办理加班补报,员工应于加班后两个工作日内补报,权责主管于员工加班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并提交人力资源部。

  加班倒休:

  员工加班倒休须在加班后3个月内调休完毕,人资部门每月结算上月员工剩余的加班倒休时数,呈报公司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倒休。

  休假管理:

  依照国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下列期间安排同仁休假。

  A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B 其他节假日以公司总经理签发的放假通知为准;

  C 公司规定的其它休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孕检假、晚育陪产假、哺乳时间、工伤假、带薪年休假。

  请假规定:各假期规定详见《员工请假规定明细表》。

  请假方式:

  A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休假申请单》,经权责主管核准后作为考勤依据;因病或发生紧急事件而无法事先请假者,应于当天与其部门经理沟通确认同意后方可休假,并于休假后上班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B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核准擅离工作岗位或不到岗者,除因临时发生急病或重大事故经权责主管核准者外,均以旷工论;

  C请休假需附实物凭证的,申请人于请假时依要求附凭证影印件,并将原件送交人资部门备查。

  D 同仁休假、出差因工作需要提前返回公司或推迟休假、出差者,皆应按出勤规定签到,并于当日上班后重新提交核准《出差/休假申请单》。

  假期计算单位:

  带薪年休假、加班倒休、事假、病假以“小时”为计算单位。

  旷工、孕检假以“4小时/半天”为计算单位。

  婚假、丧假、产假、晚育陪产假、工伤假均以“8小时/天”为计算单位。

  请假核决权限之界定依《公司人事作业职务权限规定表》执行。

  关于旷工的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照旷工处理

  A 未办理完毕请假、续假手续(以取得请假批准回执为准)而缺勤;

  B 迟到15分钟(不含)以上或早退5分钟(不含)以上,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

  C 因员工个人原因未签到,且未办理补抵申请的;

  D 申请休假的理由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无法提供休假证明)而

  已休假的。视为旷工行为,所休天数计为旷工天数;

  E 骗取、伪造、纂改、涂改休假证明的,休假期间计旷工;

  F 利用公出时间办私事的,公出时间计旷工;

  G 出差未按规定办理手续,且无法得到上级主管确认的;

  H 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未到新的工作岗位出勤,或出勤后无故不进行工作的;

  I 因严重违法被公安部门扣押或拘留审查而未出勤的;

  J未正式提出书面离职申请擅自不上班的;

  K 其他旷工行为。

  一个自然月内连续或累计旷工超过3天或三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6天者公司有权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考勤规定4

  第一条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每周6个工作日,根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整所属员工轮休。

  第三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时至下午5时;晚班自上午11时至晚上8时。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朝霞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电脑、空调事业部所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办公室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四次。营业厅早班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11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营业厅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六条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一经发现,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1~10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填写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批准,交总经办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讲究工作效率;确因公司需要或任务紧迫,员工放弃休假,视为加班。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门备案,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加班薪酬的计发,参见《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二条员工在下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A、元旦(1月1日)一天B、“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三天C、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三天D、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条员工因病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事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员工工资。

  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在位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第十五条嘉祥、汶上三联商场,嘉祥工业园,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和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xx年8月1日起执行,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①员工加班申请单;②员工轮休、请假申请单。

公司考勤规定5

  为规范公司管理,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按以下要求严格执行员工打卡考勤管理。

  一、考勤打卡管理:

  1、全员出勤实行考勤打卡记录制度;

  2、所有工作日人员按上下班作息时间上班前和下班后必须到指定打卡机上进行打卡;

  3、打卡机的监督管理:前台负责监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坏考勤设备,凡故意破坏考勤设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处以二倍考勤机价格的赔偿。

  4、打卡其它事项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按时打卡,由本人提供部门负责人签名的`相关手续证明(如病假单/事假单等申报行政处作为考勤依据);

  2)录不到指纹时,必须有部门主管领导审批过的相关手续交行政处存档或主动到前台处登记进公司时间。

  3)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不执行打卡考勤。

  二、处罚规定

  1。 迟到:晚于公司起始上班时间的视为迟到;

  第一次:迟到在15分钟以内,罚款10元;迟到15—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并扣除当月全勤奖。

  第二次:迟到在15分钟以内,罚款20元,扣除当月全勤奖。迟到15—30分钟以内,罚款50元,扣除当月全勤奖。

  第三次:迟到在15分钟以内,罚款50元,扣除当月全勤奖。迟到15—30分钟以内,罚款100元,扣除当月全勤奖,视为旷工。

  2。 早退:早于公司下班时间下班且未经领导审批同意的,视为早退。员工无故早退视为旷工处理。

  3。 脱岗:工作时间不在工作岗位工作,视为脱岗。脱岗是严重的违纪行为,将视为旷工。

  4。 旷工:按日常工资的二倍进行处罚,当月累计旷工3次以上,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5、忘记打卡者由本人申请,主管领导签名可算有效考勤;代他人打卡,一经发现, 当事人双方各扣罚100元/次。累计出现3次以上,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从20xx年12月1日起开始严格执行。

  上述规定随着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可能需要对上述规定政策进行修改,因此公司保留根据法律规定随时修改、增补、废除上述条款中任何一项的权利,员工将以书面的方式收到条款修改等方面的通知。

  核准人:XX

  制作人:行政部

  20xx年11月20日

公司考勤规定6

  一、职工考勤和假期管理办法总则

  1、为了保障公司职工劳动和休息休假的权利,认真履行劳动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考勤管理,是强化企业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做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各单位应严格本办法,提高广大职工遵守考勤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二、职工考勤和假期管理办法职责

  (一)经理

  负责每月考勤表的审批

  (二)综合办劳资员

  负责对考勤表及各类假条进行审核把关。

  (三)各单位劳资员

  1、负责本单位全体员工的考勤工作,做到真实考勤。

  2、负责本单位考勤的录入微机工作。

  (四)工会

  负责工时制度的监督。

  三、职工考勤和假期管理办法管理规定

  (一)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度,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月平均不超过167.4小时。每周一般要保证职工休息2天,最少不得少于1天。

  2、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征得工会和职工本人同意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每日最多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职工考勤

  1、公司实行日考勤制度,考勤工作应专人负责,考勤资料由劳动工资部门长期保存。

  2、公司实行请销假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职工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凭证作为考勤依据。假期期满应及时销假,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或假期期满不能按时回单位工作的,事后应及时出示证明,申明理由,按审批权限补办请假手续。

  3、职工请假,7日以内由所在单位(科、室、车间)负责人批准,7日以上报送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公司各单位或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请假,按管理权限审批。

  4、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工资照发。社会活动主要包括:

  (1)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当选代表出席乡(镇)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

  (3)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

  (4)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

  (6)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5、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1)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劳动节:放假三天(5月1日、2日、3日);

  (4)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适逢星期六、星期日时,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6、部分公民节日及纪念日:

  (1)妇女节、青年节,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可以放假半天。

  (2)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执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

  (3)其他部分公民节日及纪念日,均不放假。

  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适逢星期六、星期日时,则不补假,工作需要继续工作者,不发加班工资,可以安排补休。

  7、职工工伤假:

  (1)职工因工负伤(含职业病,下同)应有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通知书,方可按工伤处理。在批准治疗休息期间停发工资和奖金,执行现行职工工伤保险的规定。未经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不得按工伤处理。

  (2)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休息,应有指定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否则按病假处理。

  (3)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可以恢复工作(包括调换轻便工作)而本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工作的,停止工伤待遇,按旷工处理。

  (4)职工因工负伤治愈复工后旧伤复发,需要继续治疗休息的,必须有指定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并经单位医务劳动鉴定机构审核后,方可按工伤处理,否则按病假处理。

  8、职工病假:

  (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有指定医疗单位的证明,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的时间,称为病假。计算职工医疗期时,连续休病假中适逢的节假日不予扣除。

  (2)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岗位、技能、工龄工资按70%计发;停工医疗累计超过180天的,岗位、技能、工龄工资按60%计发疾病救济费。

  (3)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时,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又符合国务院《关于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的退休、退职条件的,可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应解除劳动合同。

  (4)职工经批准去医院查病时所产生的缺勤,以及经指定医疗单位同意,到外地就医的时间按病假处理。

  (5)职工出差、在外地休假患急性病需要治疗时,要有乡以上医院的病休证明、病历或急诊证明及收款单据,经审核批准后,出差、休假期限以外的治疗时间可按病假处理。一般慢性疾病,应返回治疗,否则按旷工处理。

  (6)女职工按计划生育规定怀孕不满6个月,经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需要保胎治疗的,按病假处理。

  (7)职工经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并经单位批准半日工作、半日休息的,按半日病假处理。

  (8)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病休4个月以上的,复工时要有指定医疗单位的病愈证明。经单位医务劳动鉴定机构批准方能复工,复工时应有试工期。病休满4个月不满6个月的试工期为2个月,病休满6个月的试工期为3个月。在试工期内旧病复发,需要继续休息治疗的,则复工前后的病假时间应连续计算。

  9、女职工产假:

  (1)女职工按计划生育,产前产后合并享受产假90天(包括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下同)。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60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2)按计划生育的女职工,产前定期检查的时间工资照发。

  (3)女职工按生育计划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享受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产时,享受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4)女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或保胎休息而请假期间生育时,自怀孕第七个月或小产之日起计算产假。产假期满,病未痊愈的,产假前后的病假合并计算。

  (5)已婚女职工,违反公司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自怀孕第七个月至婴儿满1周岁期间,必须休息,休息期间按事假处理。

  (6)女职工非婚生育及流产时,其休息的时间按事假处理。

  (7)男职工配偶生育时,经本单位同意,劳动工资部门备案,享受有薪护理假10天。

  10、下列各种节育手术假,享受假期期间,工资照发(逢遇法定节日、公休假日不顺延):

  (1)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之日起享受假期2天。重体力劳动者在手术后1周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2)取宫内节育器,享受当日假期1天。

  (3)人工流产或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享受假期15天。

  (4)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享受假期30天。

  (5)中期终止妊娠,享受假期30天;中期终止妊娠同时结扎输卵管,享受假期40天。

  11、职工婚、丧假:

  (1)职工结婚享受婚假3天;男方25周岁以上、女方23周岁以上,且双方都是初婚的可增加婚假15天;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其爱人在外地,需前往爱人所在地结婚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享受有薪路程假,路费自理。

  (2)职工供养的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丧假3天,丧假期间工资照发。需前往外地办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有薪路程假,路费自理。

  (3)职工在探亲假期内办理婚、丧事的,除享受规定的探亲假外,其婚、丧假执行第(一)、(二)项的规定。

  12、职工事假:

  (1)职工请事假,按日扣发工资,未经批准无故缺勤的`,按旷工处理。

  (2)外地调入职工,来公司报到后,因报到手续不全等原因,需回原单位重新办理的时间,按事假处理,路费自理。

  (3)职工因自伤、打架斗殴、违法犯罪而致伤、致病需停止工作医疗时,按事假处理。

  13、职工请事假、旷工时,以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三项之和为基数,按日扣发工资。

  14、从外地调入的职工,应按规定日期报到。有随迁家属的,自报到之日起,可享受假期3天。

  15、职工因病住院,医院认定确需护理的,其直系亲属是公司职工的,经单位同意,可前去护理。护理期间停发生产性津贴和奖金,工资照发。

  16、工伤职工在住院治疗期间,经指定的医疗单位认定确需护理的,由所在单位安排人员护理,需借用在公司工作的亲属护理的,应签定借用协议。

  17、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按旷工处理:

  (1)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故缺勤的时间。

  (2)假期已满,未按时回单位工作又无续假手续的缺勤时间。

  (3)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时间。

  (4)工作时间在岗位或离岗喝酒及上班前酗酒,被停止其工作责令离开工作岗位的时间。

  (5)职工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上岗,被责令离开工作岗位的时间。

  (6)职工工作调动,未按规定报到的时间。

  18、职工一般不得改变假别,遇有特殊情况时,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女职工生育假

  1、女职工享受生育假的范围:

  (1)计划内生育的;

  (2)职工结婚后,经指定的医疗单位确诊为无生育能力,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收养不满1周岁婴儿的。

  2、女职工休生育假的时间为:

  怀孕满6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到婴儿满1周岁止。婴儿满一周岁哺乳期满,逢七、八、九月高温季节可延长到九月底,延长期间视为休生育假。

  3、女职工休生育假时的工资待遇:

  (1)女职工休生育假,一般可按以下办法支付生育假工资:全民、集体职工按本人工资的90%支付;协议职工按本人工资的60%支付。经批准的其它延长时间(最多6个月),按本人工资的60%支付。

  (2)休生育假工资按比例计算的基数为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三项之和。

  (3)休生育假期间停发奖金、通勤费、基建津贴和误餐费;属于执行保健费范围的,保健费执行本单位最低标准。

  (4)休生育假的女职工符合探亲假条件的,探亲假必须在休生育假期间使用,探亲路费可以按规定报销。

  4、属生育假范围内的女职工,必须按规定休生育假。

  5、休生育假的女职工,应办理休假手续,由本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计划生育部门审核,劳动工资部门批准后执行。

  6、自休假起至产假期满前,发生失去休生育假的条件时,可以休满产假,产假期满应恢复工作;产假期满后失去休假条件时,应立即停止休假。

  (四)职工探亲假

  1、职工探亲的对象:

  (1)职工的父母(含继父、母);

  (2)配偶。

  2、职工享受探亲假的条件:

  (1)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2)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职工的父亲或母亲和职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职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父亲或母亲,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3、下列职工不享受探亲假:

  (1)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2)未定级的职工。

  (3)因各种原因在当年度内与被探亲的对象团聚达到本人应享受探亲假天数的。

  (4)家住淄博市五区境内或家住淄博市五区境外而离本人工作单位40公里以内实行通勤的职工。

  4、职工享受探亲的假期:

  (1)探望配偶的,每年享受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20天,不得2年合并使用。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享受探亲假1次,假期为20天。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批准职工探亲或职工自愿2年探亲1次的,可以2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往返路费只报销1次。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享受探亲假1次,假期为20天。

  (4)根据路途另享受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

  5、上半年转正定级的,当年可享受探亲假,下半年转正定级的,从下一年度享受探亲假。

  6、夫妇双方都是职工,符合探亲条件的,只能有一方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职工享受探亲假需由配偶单位出具不休探亲假的证明。

  7、职工探亲期间,本人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如父母、配偶重病、死亡或交通发生临时障碍),延误行程在1天以上者,必须取得当地医疗单位或交通单位的证明,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8、职工探亲期间的工资照发,各种津贴和补贴执行《中国石化集团齐鲁石油化工公司职工工资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奖金执行《中国石化集团齐鲁石油化工公司奖金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9、职工探亲路费的报销:

  乘火车不分职级,一律报销硬坐票额。年满45周岁以上并连续乘车24小时以上的,可报销硬卧票额。乘轮船的,报四等仓票(或比统仓高一级的仓位)。

  (五)年休假

  1、休年休假由职工本人填写休假单,办事员审核工作时间与休假时间,单位领导审批签字。

  2、职工年休假期,工作年限满5年不满15年的,每年休假10天;工作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年休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和探亲假、产假等。

  3、休假期内,工资、奖金照发,保险福利待遇不变。

  4、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本年度休假。已休年度假的,取消下年度年休假。

  (1)病假满60天的;

  (2)脱产学习满3个月的;

  (3)旷工累计满1天的;

  (4)受党团、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事假累计满15天的;

  (6)受治安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

  (7)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

  (8)公司内部调动、在原单位已休年休假的;

  (9)除装置检修以外其它原因停工休息满20天的;

  5、年休假应一次使用,超过规定休假时间的按旷工处理。

  6、年休假、病疗、特疗在同一年内只能享受一种,不得重复享受。

  7、休生育假的职工,在休生育假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跨年度的影响1年)

  8、受留用察看、留党留团察看处分的职工,在留察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受留察处分1年的影响1年,1年以上的影响2年)。

  9、依据工作年限虽符合年休假规定,但从公司外部调入、转业、复员退伍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10、年休假期不得跨年度安排和使用。已安排未休的,按自动放弃休假处理。

公司考勤规定7

  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员工出勤记录表

  月份:班别:页次:

  编号姓名类别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合计

  1正常加班

  2正常加班

  3正常加班

  4正常加班

  5正常加班

  6正常加班

  7正常加班

  8正常加班

  注:本表视各单位人数多少可合并若干页使用。

  如有非经常性事务,需员工本人办理或参加的,如迁居、开家长会等,各单位可考虑到工作安排及员工的需要酌情处理,不计算假期。

  第六条因工作需要,积累工时工休,一般应在当月补休;如确因工作一时不能安排补休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可适当推迟,可保留至当年底;员工调动工作,原则上不能将积累的工作延至新的工作岗位。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或无法安排休息的人员,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或人事部核准,以补发加班费的形式予以补偿。补偿办法:

  (岗位工资+技能工资) 25 5天1 5加班天数;法定假日加班费按(岗位+技能) 25 5 2加班天数计算。

  休假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休假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并按规定逐级审批,报人事部批准;室主任一级由部门经理安排休假,部门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休假。

  第九条员工申请休假须在一个星期前填写《有薪假期申请表》或《无薪假期申请表》,送交人事部审批。未接到休假通知单不得擅自休假,否则当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事前托人或电话告假,如事前未提出请假,事后补交病假单等一律无效。

  第十条婚假:

  员工申请结婚,须在本公司办理结婚手续,并以领取结婚证为准。婚假假期3天,晚婚假10天(晚婚条件: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在地,不含旅行结婚)结婚的,根据在途往返时间给路程假。

  第十一条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本人供养的弟妹、养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假期3天。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另外给予路程假。

  第十二条产假、计划生育假:

  1女工产假按下列标准核给:

  假期内容假期天数说明

  产假90天难产或双胞胎加14天

  晚育假15天年满24周岁生育为晚育

  独生子女假35天凭独生子女证享有

  2临时工产假56天;临时工产假期间发给60%的工资;

  3妇女如遇实际困难,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假工资按本人工资(岗位+技能工资)75%发给,并据此比例计发房补,其他补贴照发;

  4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生证明,分别给予以下假期: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日,手术后7日内不从事重体力劳动;

  (2)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日;

  (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日;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日;

  (4)怀孕不满3个月人工流产的,休息15天;3个月以上的,休息42天。

  (5)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假期时,由医生确定。

  第十三条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公司指定的医疗单位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作,可参考医生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核给予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办理。病假3天内不扣工资,4天以上按(岗位工资+技能工资) 30天计扣工资;

  3长期病休人员,从病休时起,1年内的任何时间累计超过6个月(或153个工作日),从超过之日起,停发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累计办法:每月以24日为截止日期往前推12个月,凡在这12个月内病休累计达6个月(或153个工作日)时,从超过之日起停发工资,改发疾病救济费;

  4凡领取疾病救济费者,如病愈需要复工时,经医生证明,先行试复工2个月。

  在试工期,又患病累计休息15天以上者,停止试工,停发(病假)工资,发给疾病救济费。试复工期满,连续工作2个月以上者,若再次患病,休息时间可重新累计计算。

  第十四条事假:

  员工如因个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的,根据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实际需要酌情核给。请事假员工按(岗位工资+技能工资) 30天计扣工资。

  第十五条探亲假:

  1员工结婚时,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为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为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的`,可以2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假,每4年一次,假期为20天;

  4员工有生身父母,又有养父母的,只能探望一方(以供养关系为主);

  5大专院校分配来的毕业生以及新招合同工人,在实习、试用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满1年后才能享受探亲假;外单位调进公司的员工要满半年才能享受探亲假;

  6员工配偶已离婚或死亡,尚未再婚的,按未婚员工待遇处理;员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重新结婚,且身边没有子女者,如有16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养在外地的,按未婚员工探亲假处理;

  7员工探亲假期不包括路程假,但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路程假根据实际需要核准;

  8员工探亲休假期间患病时,其病休天数仍作为享受探亲假计算,原规定的休假天数不能顺延;如果员工因患急病、重病而致假期期满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期返回的天数可根据具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按病假处理;

  9员工因各种原因在当年与配偶团聚3个月以上的,不再享受一年1次探亲假;

  10探亲假原则上不能分期使用,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分期使用的,经人事部批准,可分期使用,跨年度作废。路程假只给1次,往返路费只报销1次。

  第十六条年假:

  1休假范围及条件:凡参加工作(不含借调人员、临时工和劳务工)满5年以上的员工均实行休假规定,如下表:

  参加工作时间

  满5年不满10年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不满30年满30年不满40年满40年以上

  每年休假时间

  7天10天15天20天30天

  全国劳动模范、部省级劳动模范,不论参加工作年限的长短,均享受休假两周待遇;有突出贡献的知识分子,经企业领导批准可适当放宽工龄限制;

  2享受年休假的几项规定:

  (1)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的员工,不影响享受年休假;

  (2)全脱产学习满1年的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学习满半年不满1年的员工,可享受休假,其假期减半;

  (3)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2天,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4)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1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职工,察看期间不能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生产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上报人事部备案;

  (5)年休假时间的计算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假日;

  (6)凡外单位、外系统调入的人员,从报到之日起,满半年后方可享受年休假。

  说明

  第十七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本规定执行。

  执行以后如上级有新的规定则另行通知。

  第十八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在公司人事部。

公司考勤规定8

  为促进本司员工自觉地遵守劳动纪律,确保公司考勤制度的更好执行,特对有关请假手续的规定和请假期间工资计算等予以细化和补充:

  1、员工请假必须按审批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事先填写请假单,上报部门经理审批,并将假单交财务行政部备查,假满复工时,应办理销假手续。病假或突发性事假,可由自已或亲属向公司部门负责人电话请假或续假,事后补书面手续,要求员工尽量提早进行请假手续,以免影响工作相关安排。强调请假一定要有书面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2、员工请的病、事假可以以当年的带薪年休假来抵扣(未达到规定享受当年年休假的可先预扣)当年休假已抵扣完毕,所请病、事假仍按《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扣发工资。抵扣年休假的计算方法如下:

  事假:请假天数抵扣同样天数的'年休假天数。(最小事假单位:半天)病假:请假天数抵扣1/2天数的年休假天数。(最小病假单位:半天)

  3、本补充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员工。

  4、本补充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实行。

公司考勤规定9

  一、工作时间

  1. 具体上班时间安排(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1:30

  午餐: 11:30——12:30

  下午: 12:30——17:00

  2. 公司采取标准计算工时制度,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累计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二、考勤

  1. 公司统一采用门禁系统进行考勤。公司正式员工上班到岗必须刷卡,行政人事部门每个月将会凭此作为考勤记录。严禁员工间互相代打卡,如发现违规者,当事人双方均视为旷工。

  2. 员工要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除不可抗力情况以外,如自然灾害、恶劣天气、交通意外等)。如遇不可抗力情况,需考勤当日电话与部门负责人和行政人事部请假,当日回到公司需填写《考勤说明单》,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交与行政人事部存档备查。

  3. 超过上班时间一小时内的缺勤视为迟到,超出一小时的缺勤需按请假或者旷工程序处理,考勤当月迟到一次的员工,公司将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以示警告;迟到两次以上(含),从第二次开始,每次罚款50元,同时在全公司范围内公示,考勤罚款将在本月工资中扣除。

  三、请假程序

  1. 员工凡需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写明事由,上报部门经理,部门

  经理根据部门工作情况核准审批,行政人事部复核审批,3天(含)以上的请假需主管领导审批。

  2. 部门经理的假期,由主管领导核准审批。

  3. 员工应将经相关领导审批的《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统一备档,如遇特

  殊事情请假当日无法填写《请假单》,要在上班后第一天补填《请假单》,延迟补写《请假单》视为无效,带薪假将按事假处理,事假将按旷工处理。

  4. 未经审批的假期,按旷工处罚。旷工三日以上(含)公司有权与其解除

  劳动关系。

  5. 加班时间在4小时(含)至5小时的按半天计算,5小时(含)至8小

  时(含)按一天计算。不足4小时的不计为加班,调休没有年度内使用完毕的时间限制。

  6. 员工调休,应在填写《请假单》的同时附上由上级主管签批的《加班申

  请单》,没有《加班申请单》的调休按照事假处理。

  7. 凡请假人员,必须与公司保持联系,方便公司遇紧急情况下能及时联系。

  四、假期类型

  (一)年假

  1、年假为带薪假期。

  2、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即可享受带薪年假。入职5年内,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年假,5年后每年增加一天,最多不超过10个工作日。详细举例请见备注。

  3、年假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计算年度,应在本年度使用。因工作原因当年未使用的假期,员工需在本年度结束前(12月31日前)提交延期使用申请,经部门经理以及行政人事部批准后可延至下年度3月31日前

  使用,行政人事部将于12月31日对本年度的年假进行重新核算。

  4、年假的提取,要提前一日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根据工作安排审批,年假申请的`最短时限为半天(含半天)。

  5、如遇员工离职,则其当年的年假按照当年在职的日期计算,已超出应休年假天数的,按照事假处理。

  6、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如发生以下情况,则下一年度的年假不再享受:

  (1)请病假累计超过30天(含);

  (2)请事假累计超过15天(含);

  (3)已休产假的员工。

  (二)病假

  1、病假工资在当月工资中按50%平均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扣除,当月病假两天或两天以上的需提供区县级以上医院的处方或诊断证明,未提供相关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2、每月累计超过15日病假或者因患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在医疗期内,公司只发放基本工资;超过医疗期限仍不能到岗,公司将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

  3、在年度考核中,当年的病假累计超过30日(含),则考勤指标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三)、事假

  1、事假工资按100%平均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扣除,员工当月缺勤扣款由行政人事部直接于工资中予以扣除;

  2、在年度考核中,事假累计超过15日(含),则考勤指标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四)、婚假

  员工加入公司后登记结婚的,可享受以下标准的连续天数带薪婚假,申请婚假须向行政人事部呈交有效结婚证书复印件,婚假应在结婚日期(以结婚证书记载为准)一年之内使用。

  1、标准有薪婚假:3天;

  2、双方符合晚婚条件:10天(男:25周岁或以上,女:23周岁或以上)。

  3、任一方未达到晚婚年龄3天;

  4、再婚者3天。

  (五)、产假及相关假期

  女员工产假按《北京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女员工产检假依国家规定,但产检需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在提交医院证明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年满二十四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产假需一次性休完。由于工作原因需要提前到岗的,申请特批处理。

  3、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4、员工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生育津贴。

  5、女职工产假期间的餐补、通讯费不予报销。

  6、男员工的带薪陪产假为5天,须在孩子出生30天内使用。

  (六)、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可享受带薪丧假3天。爷爷奶奶、祖父母死亡,可享受带薪丧假1天。

  以上假期,均扣除请假当日的午餐补助。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公司考勤规定10

  一、作息时间

  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六天。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夏季(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二、管理规定

  1、打卡规定:公司员工考勤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每日打卡四次,即每天上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以打卡记录作为考勤登记的依据。全体员工从董事长以下,全部按时自觉打卡,严禁不打卡和代打卡现象。

  2、打卡时间:每天上班前30分钟内,下班后30分钟内的打卡视为有效打卡。超出30分钟的打卡为无效打卡。每日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后到岗及每日工作时间结束前30分钟以上离岗者视为旷工半日。

  3、员工每次打卡须得到考勤机确认方为有效。在没有确认打卡有效情况下放弃打卡或因疏忽忘记打卡、无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机记录为准。凡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上班时打卡,下班时不打卡的;

  (2)上班时不打卡,下班时打卡的';

  (3)上下班都不打卡的;

  均按照旷工处理。

  4、经多次打卡考勤机不予确认者,须在本班次内及时通知行政部重新录入指纹,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本人应在本班次内向行政部办理缺勤核销登记。工作人员不主动向行政部打招呼重新录入指纹或办理核销登记手续的,造成的迟到早退或旷工责任由本人承担。员工因个人失误,在非打卡时间打卡或打卡次数不够、操作不当,导致考勤机错误记录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遇停电或考勤机发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时,行政部负责人工考勤和在本月《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中登记,统一办理缺勤核销手续。行政部专人负责整理员工考勤情况并做好记录。

  5、员工因公短时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须先到人事部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因公外出未能按时打卡的,应于当天由本人填写“出勤单”,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经部门经理﹑行政副总审批后,方可按出勤处理,即视为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出勤单应在出勤发生一日内送交行政部。

  6、员工因公长时间出差或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打卡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应由本人于当月考勤期内(1—30日)持部门负责人和行政副总签批的《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向行政部办理缺勤核销登记。未及时办理核销登记的,造成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7、经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因疏忽忘记打卡的,经部门负责人﹑行政副总审批后以《员工缺勤记录核销登记表》办理更正。

  8、有关请假规定:

  (1)请假批准权限:

  1)。请假半天以内者,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2)。请假2天(含)以内者,报请公司行政副总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3)。请假2天以上,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

  4)。各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请假,报请总经理批准。

  (2)员工因事或因病请假,均应提前向其上级领导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待安排

  好替岗人员,并按权限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如因工作需要或请假理由不充分时,主管领导可以不批或少批请假天数,不服从审批擅自不到岗或延长休假者,按旷工处理。如遇突发情况不能提前请假者,应于当日上班时间半个小时内,迅速用电话向其上级领导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可生效,上班后再补办请假手续。

  (3)请假批准后,请假单一律当日由本人送行政部留存。上班后必须立即到行政部销假。如行政部岗位抽查发现员工不在工作岗位,又没有请假单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4)请假期间扣发日平均工资;没有正当理由,当月请假累计超过七天者予以解聘。

  9、工作人员在休息日、工作时间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不计考勤。经单位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节假日加班,执行正常作息时间,公司承诺兑现加班工资的,应按规定打卡,并以打卡记录兑现加班费。没有打卡记录的,不予兑现加班费。加班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工作量应经分管副总核准后才认可为加班。

  10、处罚规定:迟到、早退一次扣绩效考核工资10元。旷工半天扣一天日工资,旷工半天以上扣发三倍日平均工资,并给警告处分;当月累计旷工二天以上扣发全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当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七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凡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一律没有年终奖。

  三、管理部门

  本考勤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监督实施,解释权归行政部,考勤结果作为兑现工资和绩效考核工资。员工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

  四、本考勤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考勤规定11

  为加强公司员工出勤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时间标准:

  1、每天8小时工作制,工作时段为上午9点至下午5点;

  2、每周5天工作制(40小时);

  3、每月以22天计算工作天数(176小时)。

  二、全体员工每天通过电子考勤机进行出勤登记,操作办法如下:

  1、市区办公室、仓库匀安装考勤机,业务、仓库、安全部门以在仓库工作为中心;行政管理人员以在市区工作为中心;

  2、全体员工上、下班都要进行打卡,在哪上班在哪打卡;

  3、如因出差、公事外出、会议、联系业务等公务原因无法打卡的,必须事后两天内作好手工记录,统计出勤时间时,作当天工作8小时计算,时间特别的应在手工记录上记载清楚;

  如果一天考勤机只有一次记录(上班或下班)的,当天按一小时工作时间计算;

  如果当天无任何记录的作旷工计算;

  4、次月1-3日公布各人员上月的考勤表,如有异议的,应在次月4-7日向公司说明情况更正记录,经核准本人签字后计发工资;

  5、工资发放为次月的10日,根据上月的标准工作时间发放,旷时的扣减当月的实际旷时工资(按时计算);

  6、超时的作加班计算,每月的累计加班工资年终统一发放(结算时间为次年的5月31日),加班工资计算执行标准为:不少于上年度的月岗位工资标准,不大于岗位工资标准的三倍。

  三、员工以任何理由请假的.,都必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

  1、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提出申请;

  2、员工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报备公司;

  3、请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不提出申请,擅自缺勤的按旷工计算,如月累计旷工超过15天(120小时),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旷工时间超过30天(240小时)的,经批评教育无效的作擅自离职、公司除名处理;

  四、所有员工的工作时间,必须如实记录。

  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股东每人每次处以500元处罚,非股东员工每人每次处以200元处罚,在当月工资或次月工资中扣减;

  五、本规定市社备案;

  六、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司考勤规定12

  1.目的

  为了完善公司考勤制度,提供公平、公开工作环境,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特作考勤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3.参考文件

  3.1《员工守则》

  3.2《人力资源管理规定》

  4.职责

  4.1管理办负责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归口管理。

  4.2考勤管理规定由管理办负责编写并审核,管理办部长批准并实施。

  43各职能部门负责考勤管理规定的宣导及监督管理。

  4.4管理办负责考勤资料的核实和保管。

  5.内容

  5.1考勤以指纹确认为准。

  5.1.1在职人员或新录用员工在前台处采集指纹档案。

  5.2考勤地点:办公人员(见办公人员考勤名册表)在办公一楼门口处;生产员工在公司指定位置处。

  5.3考勤流程

  5.3.1打指纹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为早班,下午1:00~5:00为午班。每班次打指纹次数为两次(即上班时和下班时),当天班次打指纹次数为4次。

  5.3.1.1上述作息时间如有调整,由管理办另行公布。

  5.2考勤内容定义

  5.2.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打指纹者,即为迟到;

  5.2.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打指纹者,即为早退;(生产计件员工以完成工作任务为时限,下班时须在车间主管处作《员工提前下班记录表》(附件一)登记后再打指纹离岗,不作为早退)

  5.2.3工作期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外出者,即为擅离职守;

  5.2.4上班时间未打指纹的或下班时间未打指纹的即为缺勤。

  5.3打指纹考勤管理

  本规定除下列人员外,均按规定上班下班时间打指纹。

  5.3.1因公出差;

  5.3.2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5.3.3紧急事故,来后说明事由,经核准者。

  5.4公司考勤人员均应亲自打指纹。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情节轻重酌以惩处:

  5.4.1未有考勤打指纹记录,且不作任何说明及核实,当月累计超过3次(不含3次)以上者。

  5.4.2故意毁坏考勤指纹机者。

  5.5下列行为者,给予缺勤记录处理:

  5.5.1上下班忘记打指纹或其他原因未能打指纹者;

  5.5.1.1全员早班上班须打指纹,未打指纹者一次给予50元处罚;

  5.5.1.2生产员工打指纹次数(除早班上班打指纹)在第二天管理办考勤通报中有缺勤的,应及时到部门处填写《出勤记录确认表》(附件二),经主管签名确认后呈前台文员核实并存档。办公人员打指纹考勤不被指纹机录入的,应及时在前台文员处进行考勤记录和确认,前台文员应做好相关记录的资料录入及存档;

  5.5.1.3属缺勤的,给予5元/次的处罚。当月缺勤次数超过5次或以上的,给予10元/次的处罚。

  5.5.2上班均应于规定时间前打指纹,不得于上班打指纹后出外办理私事;

  5.5.3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除按擅离职守论处外,并给予罚款20元/次;

  5.5.4当月迟到时间累计在30分钟内(含30分钟)的不作为金额处罚,在30分钟以上按每分钟1元处罚计算。

  5.6职员因公出差,当事人或部门负责人须向管理办出示书面因公出差,由管理办部长签名的证明,管理办负责出差职员出差时间的考勤打卡工作,直至出差职员正常上班为止。

  5.7上班时间因公事外出,部门/车间负责人须向管理办出示外出原因和外出时间的书面报告,不能及时赶回的由管理办负责外出职员的考勤打指纹工作。

  5.8打指纹方法

  5.8.1使用前请保证手指的`清洁,不要沾油污、沾水。手指脏、爆皮、干燥、过凉等会出现考勤不识别现象。

  5.8.1.1因手指爆皮引起多次识别不成功请申请管理部门采用报到形式进行考勤;

  5.8.1.2因手指干燥、或天气引起手指凉而导致指纹机不识别的,请将手指放嘴边哈气后重新识别。

  5.8.2使用时将手指摆正,尽量大面积接触指纹采集窗轻轻按压,看显示器提示信息,提示考勤成功时再移开手指。

  5.8.3提示不正确或屏幕没反应,请将手指拿开,再重新按压。不要将手指一直放在指纹采集窗上。如果使用三次仍然提示不正确或屏幕没反应,请及时同管理员取得联系,切误对考勤机进行任何操作。

  5.8.4不要用力按压指纹采集窗,不要用指甲或其它硬物划伤指纹采集窗。请保证指纹采集窗的清洁,做好防尘、防水、防油污工作。

  5.9考勤及指纹机的管理与储存。

  5.9.1管理办前台文员负责考勤数据及指纹机的管理工作。

  5.9.2管理办安排专人定时对指纹机进行维护与保养,出现故障及时汇报于管理办。

  5.10检查

  5.10.1考勤打指纹检查工作由人力资源主管负责。

  5.10.2检查员内容

  5.10.2.1查明是否有漏打指纹、早退、旷工、擅离职守等现象;

  5.10.2.2查明是否有损坏指纹机等现象;

  5.10.2.3查明是否有管理人员对考勤状况徇私现象。

  5.10.3检查人员要根据请假条、外出书面报告、差旅单对上一天出勤卡进行检查,以掌握职员的出勤情况。

  5.11当月各职员的考勤记录由前台文员统计汇总后交管理办负责人审核,并给予公布。

  6.名级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门领导有责任监督管理办执行。

  7.此规定从20xx年9月26日起正式实施。原相关文件作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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