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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违章考核实施细则
反违章考核实施细则1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
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安全工作管理既强调管到底,又强调理到位。理到位就是要理出头序,理顺关系;就是要不断完善安全工作行为准则,检查制度和标准,考核奖惩办法。管到底,就是要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人心,要严抓细管,刚性考核,绝不姑息任何违章行为。
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责任制为基础,以落实反事故措施、反违章、推行标准化工作为原则,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检查落实、考核落实,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
二、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措施规范化,作业行为标准化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
在“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措施规范化,作业行为标准化”方面做了扎实工作。一方面,积极认真开展“三无”活动,另一方面,不断完善、细化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不断提高人员素质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可靠保证
安全管理工作应以人为本,围绕人的行为,规范各项管理措施,采取“多层次、低重心”的管理手段,将工作的中心下移,放在生产一线的班组,开展从管理层到执行层多层次管理,才能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中的每一项工作,人都是第一要素,而且是生产要素中最活跃的,必须采取有效手段提高人员素质。结合生产实际需要,通过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形式,增强安全意识,激励职工钻研专业技术,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结合各阶段安全生产特点,加强了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大大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安全生产工作重在管理监督到位
安全工作重在管理监督到位,这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是要根据生产不断发展的需求,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章,实现安全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过程监督的转变,实现单位、班组、个人三级安全目标。
反违章考核实施细则2
宜阳县电业局通过持续开展反习惯性违章工作,不断完善健全反违章管理和机制,紧抓关键节点控制,逐步提高全员自身反违章能力,杜绝习惯性违章,从而有效降低作业现场安全风险,推动整个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提升,有效保障人身,电网、设备安全,保证局安全生产局面长期稳定。
工作思路
发挥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共同作用,建立反违章活动组织体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集中整治《典型违章100条》所列违章行为,以全面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为重点,强化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规范各级人员行为,建立健全反违章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
主要做法与经过
认真分析违章行为产生的原因可以发现有以下几种情况,并制定应对措施:
(一)。“不知不觉”违章———即由于工作人员对安全规程、规定的内容一无所知或非常模糊,不知道规程中对自己正在进行的工作项目有何具体要求和规定,不知不觉的违反了规程制度。其主要原因是对安全规程、规定等有关内容学习不够,掌握不精。
(二)。“明知故犯”违章———即明知是违反规程、规定的行为,但认为执行规程没有必要、是多余的。产生这种情况有多种因素:
一是违章者工作经验比较丰富,有一定的把握在违章的情况下不一定会造成事故;
二是在工期短、任务紧的情况下为了赶工作任务、赶工期而省去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制约环节,一切为了迅速完成工作任务;
三是存在侥幸心理,技术不熟练心中无把握但冒险试着干,结果造成事故;
四是嫌麻烦,图省事,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心不在焉”违章———即由于多种原因如家务琐事、同事关系等导致人员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情绪波动心不在焉,顾此失彼,出现错误。
(四)。“麻痹大意”违章———工作时麻痹大意,马虎粗心,十次事故九次粗,也就是说,每粗心一次就等于打一次死亡“球”。
1、进一步完善安全制度体系。认真总结反违章的成效与经验,对各个层面安全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进行一次系统梳理,采取违章现场纠正、取证、连带处罚等行之有效措施,围绕反违章的组织管理、督导检查、分析评估、典型违章剖析、奖励惩罚等环节,保证反违章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解安全责任。为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先后出台并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创优考评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到岗到位制度》、《反违章管理办法》、《反违章管理考核细则》,明确工作标准,不仅告诉我们不能做什么,应该做什么,还告诉我们怎么样去做,大大减少了员工作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形成了工作有标准、行为有准则、操作有程序、考核有依据的有序局面。
2、从预防着手,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人是各项工作的主体,也往往是事故的直接制造者和受害者,始终把如何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安全技能作为预防事故的重要工作内容。
首先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建设“以人为本”的企业安全文化和“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企业安全理念,强化广大员工“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通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专题宣传栏”和“百日安全无事故”等多种多样的职工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解决好“不知不觉”违章者的问题;关心职工生活,动员职工家属充分参与到安全活动中来,提高职工保护自身安全的家庭责任感,促进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解决好“心不在焉”违章者的问题。从而让每一位职工都能够做到“懂规程,会作业,会处理异常”,逐步树立“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思想意识,真正达到“人人懂安全,人人要安全”的效果。
其次,要切实加强对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工作许可人的培训、考核,全面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因为每一项具体工作任务能否安全顺利、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关键在于工作负责人或许可人能否严格把关,因此,我们把这项工作抓深抓细。一方面要求工作许可人一定要与工作负责人共同落实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另一方面,工作负责人在每项工作开工前一定要对所有工作组成员进行班前会的“三交”即:交代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交代现场技术措施、交代安全注意事项。三是坚持定期对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严格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制度的考试,强化管理人员的遵章守纪的意识。把考试成绩与岗位考核挂钩,对安规考试成绩不合格、学习后补考仍不能通过的干部或员工要坚决责令离岗学习。
3、成立专职反违章纠察队,开展常态化现场反违章监督检查,每周做反违章工作考核通报。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反违章检查,严肃查纠现场违章现象,强化“两票三制”,认真落实《反违章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按照《反违章考核细则》对检查、督查出来的习惯性违章行为现场纠正,并在每周局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处罚结果,对于违章现象,无论是否造成后果,都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使其不敢违章、违规,形成“严惩使其不敢”的氛围,这一方式效果非常显著,在职工中形成了“要我安全变成我要安全”意识的转变,取得了实效。
4、集中力量落实问题隐患整改。全面梳理各种专项监督活动中排查出的一般装置性违章和隐患,下发《督导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逐级督导,专人跟踪,确保整改到位。全方位监督检查隐患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对未能按整改时间完成任务的,按制定的考核标准从严处罚。建立记录台账跟踪监督,不放过任何一项安全事故隐患。
反违章考核实施细则3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奖惩分明、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特制定本细则。
1.2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推行安全生产三级控制目标,对在实现安全目标过程中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1.3实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1.4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部及各风电场。
2、表彰和奖励规定
2.1公司每年对实现以下安全生产目标的风场予以奖励,奖励由风场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审核,经总工程师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1.1全年没有发生由于本部门责任造成的事故,全面实现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见签订的安全责任状);
2.1.2安反措计划制定详细、组织落实好,年度完成率95%以上;
2.1.3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现既定目标。
2.2公司每年对达到以下条件的风电场予以奖励,奖励由风场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审核,经总工程师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2.1未发生由于本场负主要责任的设备异常及以上故障;
2.2.2未发生人身未遂及以上事故,没有受到违章处罚;
2.2.3认真组织两会一活动,学习内容能及时结合上级通报、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及风电场日常工作内容,台帐记录详实、规范;
2.2.4能认真执行危险因素控制卡,两票合格率达100%;
2.2.5在设备治理、全面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工作中成绩突出;
2.2.6安全基础工作扎实,在各项安全检查及整改活动中成绩显著,受到公司及上级领导好评;
2.3公司对以下个人给予特殊贡献奖励,奖励额度为500————5000元
2.3.1避免了群伤事故者;
2.3.2避免了人身重伤以上事故者;
2.3.3避免了重大火灾事故者;
2.3.4避免了主要发配电设备损坏事故者;
2.3.5避免了误操作事故发生;
2.3.6避免了一般事故发生;
2.3.7避免了一类障碍发生;
2.3.8避免了事态扩大或减少事故损失;
2.3.9认真巡检,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缺陷。
安全特殊贡献奖由个人所在风电场或部门提出申请,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审核,经总工程师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4反违章奖励
2.4.1对及时制止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人员,奖励100—500元。
2.2.2各级人员在任何时间,凡是主动对生产场所和与工作有关的作业场所内违章情况进行检举、制止的人员,奖励100—500元。
3、处罚规定
3.1原则:
公司对安全生产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上级公司相关安全考核对发生事故的责任者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2对事故的处罚规定:
3.2.1凡发生一般事故以上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组报告,以及集团公司和能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触犯法律的由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程序执行。
3.2.2发生一般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组报告,以及集团公司和能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公司安全委员会按事故责任划分,对事故部门、各级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触犯法律的由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程序执行。
3.2.2.1发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的对事故部门、各级有关责任人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并处以3000—5000元罚款;
(2)事故部门的主要领导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处以20xx—5000元罚款;
(3)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待岗6个月,并给以1000—3000元罚款;
(4)对事故部门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给予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并给以500—1000元罚款;
(5)对事故责任部门给予人均500元罚款。
(6)安全生产部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专工相关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罚款500—1000元。
3.2.2 .2发生生产一般人身重伤事故,对事故部门、各级有关责任者的处罚
(1)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待岗6个月,并给以1000—3000元罚款;
(2)事故部门的`主要领导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给以1000—200元罚款;
(3)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待岗3个月并给以500—xx元罚款;
(4)对事故部门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以500—1000元罚款;
(5)对责任单位部门给以人均300元罚款。
(6)安全生产部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相关专工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罚款500—1000元。
3.2.2.3发生一般设备事故,对事故部门、各级有关责任者的处罚
(1)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以1000—xx元罚款;
(2)事故部门的主要领导给以500—1000元罚款;
(3)事故次要责任者给以300—800元罚款;
(4)对事故单位给以xx元罚款。
(5)安全生产部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相关专工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罚款300—800元。
3.3对障碍、异常处罚的规定:
3.3.1发生一类障碍,对责任者的处罚
(1)主要责任者给以500—1000元罚款;
(2)风电场主要领导罚款300—800元;
(3)其它次要责任者罚款200—500元;
(4)对责任部门罚款500元。
(5)安全生产部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相关专工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罚款200—500元。
3.3.2发生二类障碍,对责任者的处罚
(1)主要责任者考核300—500元;
(2)风电场主要领导罚款100—300元
(3)其它次要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4)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
(5)安全生产部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专工相关人员,依据事故责任大小,罚款100—200元。
3.3.3发生异常对风电场考核200元/次。
3.3.4对重复故障(一类障碍、二类障碍、异常)的考核
一年内第二次发生的按上述规定再增加30%—50%的罚款,2月内连续发生或同一设备连续第二次发生,不管原因是否一致,执行加倍处罚。
3.3.5对上述故障的责任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3天,每天书面向安全生产部汇报学习体会及反思,并公布,履行保证手续后,返回原岗位工作。
3.4发生人身轻伤或严重人身未遂,对各部门及各级有关责任者处罚依照一类障碍进行处罚。
3.5习惯性违章的处罚
3.5.1现场发生人员习惯性违章的给予50元罚款;
3.5.2凡第二次违章的人员给予200元罚款,进行安全教育学习3天,每天书面向安全生产部汇报学习体会及反思,并公布,履行保证手续后,返回原岗位工作。
3.5.3当月连续发生3人次以上违章现象,风电场安全第一责任者及安全员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反省并公布,并给以500元罚款。
3.6凡未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有关规章制度、规程、规定进行操作,均定性为误操作。对责任者的处罚如下:
3.6.1误操作造成一类障碍的,除按照一般设备事故进行处罚外,责任人接受5天的安全教育。
3.6.2误操作造成二类障碍事故,除按照一类障碍进行处罚外,责任人接受3天的安全教育。
3.6.3因误操作造成异常发生,除按照二类障碍进行处罚外,责任人接受2天的安全教育。
3.6.4未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有关规章制度、规程、规定进行操作,虽未造成后果但实际情节严重者,给予责任人100元处罚。
3.7原因不明事件的处理
对于故障原因暂未查明的事件,对责任部门及部门负责人按规定进行处罚,待查明原因后根据情况重新处罚;
3.8其它处罚
3.8.1应执行两票而未执行或与工作内容不符,每发现一例,考核责任人100元。
3.8.2发生设备故障及人身不安全现象后,不及时向分管领导和有关责任部门汇报或故意隐瞒事故,按故障定性加倍处罚并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同样处罚,造成后果的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3.8.3违反下列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根据情况给予50—100元处罚。具体如下:
(1)两票抽检每发现一张错票,对两票上所有相关人员及安全员进行处罚;
(2)月度计划、隐患治理、缺陷处理、安全通报限期整改及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无故不能按期完成者;
(3)对应执行而未执行危险因素控制卡或执行不认真者;
(4)未按规定按时进行可靠性数据、日报表等数据统计的;
(5)未能按时上报事故、障碍、异常原始表报者,每推迟一天进行按上述考核;
(6)各类人员无故不按时参加安全日活动、安全分析会、安全会议。
(7)禁烟区吸烟者,在禁烟区发现烟头,每发现一例考核部门100元,考核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100元。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4.1设备、系统发生不安全情况时,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能积极主动,协调配合,缩短处理时间,及时恢复设备、系统运行或备用的。
4.2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4.3在事故调查中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能客观全面反映事故真相,使事故调查顺利进行的。
5、奖惩特别说明
5.1对同时违反风电场安全生产十条禁令者原有基础加倍处罚
5.2外来施工队伍,在生产现场发生不安全情况时,对工程所属风场(带票风场)按上述有关规定进行对应处罚;对施工单位依据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条款处罚。
5.3对发生的其他不安全情况,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罚决定。
5.4本细则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各风场及安全生产部成员及时发聩给安委办,安委办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修订一次。
5.5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奖惩考核细则同时废止。
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工程项目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在抓生产的同时抓好安全工作。他实现了安全与生产的统一,生产和安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对立起来应将安全寓于生产之中。
2、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指安全生产工作是衡量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它要求对各项指标考核,评优创先时首先必须考虑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安全指标没有实现,即使其他指标顺利完成,仍无法实现项目的最优化,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3、三同时原则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环境保护等措施和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4、五同时原则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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