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沟地缝随想

时间:2022-02-18 17:52:40 好文 我要投稿

天沟地缝随想

  在11月中旬来到素有“天沟地缝”之称、又有“天下第一缝”、“地球上最美丽的伤痕”美誉的马岭河峡谷,不是参观,也不是考察,只是由于工作原因路过此地,由于受近段时间开发赵家渡水电站所引发的争议,而特别注意了一下,在路过赵家渡时,故意停留驻足,上下观看,确实心酸,经济的发展怎么与自然的和谐咋就这么难呢?难道苍天就不能把开发水电站的天然环境与雄、奇、险、秀为一体的国家级景区分开吗?自然就是造化,往往就是叫人难以取舍,让你两难选择。使人想到一个故事:母亲与媳妇掉到河里究竟你要先救谁呢?

  我不是经济专家,也不是环境专家,只是一介百姓,百姓过日子只讲现实,不喜欢听论证、论战、论争的大道理,环境好带来效益我就要环境;电站能带来效益我就建电站。

  当然,什么是长远的效益?什么是眼前的效益?这需要我们政府、专家用科学的方法来论证、说服、讲清,不是在媒体上无休止的、无聊的、无益的掀起风潮。

  反对建电站一方扛出“国家自然遗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等三顶帽子,无休止的诉说着美轮美奂的景色来打动人们的`心灵。说:马岭河是大自然的恩赐,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它,并把它完整地留给子孙后代。可是,我们留给后代是一个贫穷的、落后的、不产生效益的马岭河,能有多少意义?如果没有经济效益,也应该产生环境、社会效益吧!谁出来说清楚?

  要求建电站的一方扛出“人造景点”、“经济效益是年税收有1400多万元”的大旗。多么地诱惑着当地政府,一大财政来源,还可以解决一些就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

  两方都有道理,怎么办呢?

  我以为应该是:经济账和环境账要一起算;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要整体协调;发展和环境要和谐。所有的开发必须服从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划、布局,依法行政,照章办事。看看国家规划内有没有项目规划?查查列为风景名胜区的资源开发是否能有安排?地方政府启动开发资源是否有政策和法律依据?企业建设电站确保社会责任、经济利益、群众利益、环境效益是否有保障?

  所有人都是张口从自己的一私利益叫喊,如果是个人行为,叫喊一下也可以,但是,我们的社会、大众不能缺乏理性的思维,没有好好从法律的角度、社会的角度、群众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很明显,,比如:环保人员、没有从建电站受益的人、远离当地的人、与环境效益有关的人基本都反对。反之,当地政府、建设企业和直接从电站建设受益的人都赞成。

  我看到的还是狭隘,还是缺乏理性的思考,还是对法律的忽视。我最赞赏做人要厚道,同时也赞赏做事也要地道。地道是什么?就是法律和道德。一个马岭河峡谷这样,还有虎跳峡、怒江、长江三峡等等,怎么办?我们也不顾环境乱开发?我们也不顾当地的贫穷一味封杀?

  乱上马和全封杀都是无知。最佳境界是做到环境与经济和谐发展,当然是矛盾的,但是,我们可不可以降低点经济效益,照顾点环境效益?我看是可以做到的。

  发达地区的,不要只想着自己发展了就必须别人来保证环境效益,别忘了是你们牺牲了环境效益换来的发展,翻脸就不认贫穷地区为自己承担着多少环境的包袱,是否可以帮助点,不要以为那是施舍!落后地区的,不要只想着开发,环境的恶化,同样会葬送辛勤开发的结果。

  从马岭河的赵家渡开发电站可以看出,就是行政、建设业主、设计单位等没有确实履行法律义务和职业道德所致,我不敢说设计单位一定有什么猫腻?但我认为可行性报告出笼就是跟钱有关,收人钱财,替人出报告,至少缺乏职业操守。行政也是,地质灾害、水土保持、矿产压覆、环境影响等项目评估是如何出笼的?能否经得起深究?甚至办事人员与建设企业有否猫腻?为了一点蝇头小利,毁掉一个国家级风景区是否可取?当地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有多少人了解此事?政府是否向他们作过报告?取没有取得他们的同意?群众是否答应?群众是否满意?群众是否受益?“三个代表”是否在实践中作为行政的标尺?

  中国有句俗话:不要门缝中看人,把人看扁了!所以,我们从马岭河峡谷往上看是天沟,向地下看地缝,但是,我们不要把世界看扁了!把黔西南看扁了!把马岭河看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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