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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险:是为孩子好,不是为回扣

时间:2021-10-05 15:11:25 园长之友 我要投稿

购买保险:是为孩子好,不是为回扣

  新学期又开始了,报名交费时,幼儿园动员每个家长为小朋友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园长解释说,因为小朋友都很好动,具有一定危险性,购买人身保险可以为家长们转移风险。可有的家长却认为幼儿园是在为保险公司揽单做生意捞回扣,便表示说,幼儿园把小朋友接收到园里学习、生活,就有责任保障小朋友的人身安全,所以这个保险应由幼儿园为小朋友们购买。

购买保险:是为孩子好,不是为回扣

   

  保险是要买的,这一点看来大家都意识到了,可到底该由谁来买呢?幼儿园是否有这个义务?

  【评析】   

  本案涉及幼儿园是否有为幼儿购买保险的法定义务的问题。 

   

  随着幼儿的人身伤害事故愈来愈多,加上其难以避免性,幼儿园家长和社会各界都在探讨如何化解和转移这些伤害事故所带来的风险

投保人身保险便成了一种能有效转移风险的新举措。然而,为幼儿购买保险的应该是家长、还是幼儿园呢?   

   

  我国《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幼儿园因为不是幼儿的监护人,与幼儿没有法定的人身关系,对幼儿不具有保险利益。一般情况下,幼儿园是不能为幼儿购买人身保险的,只有家长和幼儿园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同时,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都没有规定幼儿园必须为幼儿购买人身保险。因此,幼儿园是没有这个义务的。   

   

  家长就不同了。作为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家长对幼儿具有法定的保险利益,对其人身安全也负有保护责任。由于幼儿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较差,不管是在幼儿园还是在家里,都有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可能性。为尽量防范意外事故带来的风险,家长应积极给幼儿购买人身保险。   

   

  但这不是说幼儿园就什么保险都不能买了。随着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和保险种类的日益丰富,近几年来,多家保险公司都设立了校方责任险。这是专门为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设立的险种,可在幼儿 园遭遇意外事故(包括幼儿人身意外伤害)时,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转移大部分风险。幼儿园可购买此类保险,为自己、也为幼儿多建立一层保障。   

【建议】

  1)幼儿园应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每个家长为幼儿至少购买一份人身保险,但注意应遵循自愿投保原则,不可强加于人。

  2)幼儿园应购买校方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