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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物被盗:失款该谁赔,制度说了算

时间:2021-10-05 15:11:22 园长之友 我要投稿

财物被盗:失款该谁赔,制度说了算

  开学第三天,某幼儿园发生了入室盗窃事件:财务室的保险柜被小偷撬开,放在里面的当夭收到的保教费近5000元全被偷走。园长着急了,说要让出纳员小许承担全部损失,因为她不该把这么多的现金放在保险柜。而应该按财务规定当天存进银行。但很多老师却议论说让小许赔偿全部损失不是很合理,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公安机关抓回小偷尽可能追回钱款。

财物被盗:失款该谁赔,制度说了算

   

  幼儿园财物被盗,究竟应如何处理?

   

  本案涉及幼儿园的财务管理问题。

   

  该被盗事件对园长和教师包括财务人员来说都是一个意外,是自第三者的外力侵害给幼儿园造成的损失,主要责任依法应由小偷承担。

  所以,发生此事后幼儿园应首先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做好现自保护工作,配合公安机关破案。

 

  若抓获小偷,即可根据我国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由公安机关应将追回的被盗款退回幼儿园。同时,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出纳员进行批评教育,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若被盗钱款只部分追回,或者抓不到小偷导致钱款全部无法追回,则幼儿园可进行内部追究。依据本单位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要求违反财务制度的工作人员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至于赔偿的具体额度、比例,国家并无统一规定,只是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规中对财务管理框架作出一个基本规定,一般都是由各系统、各单位内部的财务制度来规范、执行。

  【建议】

 

  (1)幼儿园应制定完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尤其要强调对现金的管理。

 

  (2)加强幼儿园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