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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摔伤引发索赔“拉锯战”思明区教育局介入调查

时间:2021-10-05 15:10:48 园长之友 我要投稿

幼儿摔伤引发索赔“拉锯战”思明区教育局介入调查

  一位家长来电向记者反映:儿子小力(化名)在厦门的东浦幼儿园上小班。9月29日,孩子在幼儿园里摔倒,我们送孩子到中山医院检查以后,发现是环枢椎半脱位。为此,我多次找到幼儿园园长想讨个说法,但对方至今没有给我满意的答复。   

幼儿摔伤引发索赔“拉锯战”思明区教育局介入调查

  【记者调查】

  幼儿爬楼梯摔倒住院大半月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中山医院住院部,小力躺在病床上睡着了,他的父母守在一旁照看。小力的爸爸说,这次孩子受伤住院让全家人都揪心不已。

  小力的爸爸介绍说,9月29日下午,小力放学回家后,他发现孩子的右额头处有块淤血,一问才知道孩子早上在东浦幼儿园里爬楼梯 摔倒了。不一会儿,幼儿园的老师也往家里打来电话告知孩子早上摔倒的事。孩子早上就摔倒了,老师没有及时通知家长,这种做法让小力的爸爸颇为不满。

  小力的爸爸说,他本以为孩子只是额头磕伤,但是没想到当晚8时,孩子就说自己的脖子有点疼。到了第二天清晨5时,孩子疼得醒过来大哭,他们这才发现孩子的脖子已经无法左转,于是立即送孩子上医院检查。医生的诊断结果是环枢椎半脱位,要求马上住院治疗。这一住就是大半个月,心急的家人纷纷请假照顾孩子。直到10月20日,医生诊断说孩子脱位的环枢椎已基本复位,再观察三天左右就能出院,他们悬着的一颗心才稍微放下。

  幼儿园处理意见引家长不满

  孩子的病情是基本痊愈了,可幼儿园方面对此事的处理态度却让小力的父母难以接受。小力的爸爸告诉记者,首先,孩子在幼儿园摔倒以后,老师没有在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做法不妥;第二,小班的孩子是幼儿园里年纪最小的,幼儿园却把小班的班级设在较高的楼层,本身就给孩子的安全带来隐患;第三,事情发生后,他多次联系幼儿园园长饶女士协商事件的善后事宜,也没有得到对方满意的答复。饶女士甚至提出,孩子虽然是在幼儿园摔倒的,但主要责任在于孩子。

  记者还了解到,园长饶女士在10日曾经承诺孩子出院时由幼儿园结清这次医疗费用,其他方面的补偿双方再另行协商。但是到了17日,饶女士改口说,由于幼儿园给孩子办理了意外伤害类的保险,所以医疗费用要由家长先付,而后由园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赔多少,他们就给家长多少,园方不再做其他赔偿。小力的家长与园方协商无果后,在22日上午向思明区教育局反映了此事。

  思明区教育局介入调查

  记者随后来到东浦幼儿园,想找园长核实小力家长的反映,但幼儿园门卫以“园长不在”为由,拒绝记者进入幼儿园。记者转而来到思明区教育局,发现东浦幼儿园园长饶女士在场。原来,思明区教育局教育二科在22日早上受理了小力家长的投诉后,当天下午便向饶女士了解情况。

  教育二科蔡科长表示,目前他们正在调查此事,他们准备请来小力的家长,让双方面对面地协商。不一会儿,小力的家长致电记者,说自己接到思明区教育局工作人员的电话,正准备前往思明区教育局协商此事。

  到了昨晚7时,蔡科长主动致电本报记者,告知事件的初步处理结果。他表示,事件发生后,幼儿园并非无动于衷,而是采取了一些措施,但由于与家长之间沟通不够,产生了一些误会。他们会继续协调,尽快处理好此事。

  【律师说法】

  孩子在园受伤害 幼儿园应担全责

  福建勤贤律师事务所黄丽婷律师认为,因为三岁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家长将孩子委托给幼儿园看管,那么,孩子在幼儿园期间受到伤害,幼儿园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家长可就实际情况,要求幼儿园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等。如果园方给孩子办理了相关保险,那么,可先由园方向保险公司理赔,但赔偿金额不足部分应由幼儿园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