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中考优秀作文9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中考优秀作文9篇,欢迎大家分享。

中考优秀作文 篇1
在茫茫人海中,很荣幸遇见你,这也算得上是一种缘分吧!现在,我来介绍一下自己,希望能对你了解我有些帮助。
我是一个个子不高的男生,对此我很自卑。记得著名演员潘长江曾经说过:“个子虽小,但浓缩的都是精华。”这句话一直在成长道路上伴随着我,帮我树立信心,成为我前行的动力。让我自豪的是,我有一头乌黑的头发,有一双机灵的眼睛,有一个嗅觉灵敏的鼻子。
我不像诸葛亮那样有许多智慧,天文地理全都知晓;我也不像大音乐家贝多芬那样精通音乐,创作了许多脍炙人口的音乐作品;我更不像美国拳击手泰森那样威猛、强壮,傲视拳坛。但年幼的我在学习的道路上稳稳地走,不会像酒鬼似的,东跌西撞,最后导致掉落万丈“深渊”的下场。因此,不少人说我少年老成。
我是一个好静的男孩。每当看见同学们在玩单双杠时,我总会投去羡慕的目光,因为他们做的种种高难度动作,我恐怕一辈子也学不来。同学们也曾多次邀请我跟他们一起练,可每当他们在给我做示范的时候,我的心里就不由自主地为他们捏把汗,生怕出了什么意外。我看着他们玩得不亦乐乎,便也去试了试,要么这个脚乱踢,要么那只手乱抓,自己的手脚似乎在打架,总是无法协调。我因此觉得自己不适合运动,就不敢再学了。同学们都说玩双杠哪有不摔伤的',你怎么能知难而退呢。我听着心里痒痒的,他们说的没错,做什么事都不能知难而退,但一想到摔跤,我就打消了玩双杠的念头。
我生活在一个温馨的家庭里,爸爸妈妈都疼爱我,尽管他们有时望子成龙的心情表现得急切了些,但我依然爱着他们。他们毕竟是对我好,所以我一定不会辜负他们对我的期望。
这就是我,一个沉稳文静的我。
中考优秀作文 篇2
生命的颜色是什么?
哥伦布说:是蓝色,我的一生都与大海为伴,蓝色是包容,是博大。
袁隆平说:是绿色,五十个春秋,我躬耕于陇亩,绿色,是奉献,是希望。
南丁格尔说:是白色,我披着一袭白衣呵护生命,白色,是关爱,是责任。
海伦凯勒说:是黑色,我在黑暗中勇敢地生活,黑色,是不屈,是奋发。
列宁说:是红色,我的一生都在为人类的解放事业而奋斗,红色,是战斗,是理想。.
其实,每一个人对色彩都有自己不同的见解,每一个人也都有自己的色彩。从出生那一刻起,我们就开始为生命涂色。
大自然五彩缤纷,蓝天白云,青山绿水,人生当然也是绚丽多彩的。
给你一张白纸,你会涂上什么色彩?
给你一次生命,你会选择什么色彩?
在无休止的'战争中,在人民的担惊受怕中,在苦难深重的废墟中,拉宾选择了绿色,选择了和平。他拾起一条橄榄枝,递给阿拉法特,他给自己的生命涂上了一片浓重的色彩,让后人追忆,让后人敬仰。
或许,那此浓墨重彩都离我们太远;或许,属于我们的只是一份宁静与恬淡:那就给生命涂上淡彩吧。你认为"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那就像五柳先生一样"种豆南山下",同样能有"悠然见南山"的惬意。给生命涂上淡彩,一样可以演绎别有风味的美好生活。
七彩世界,每一种色彩都是不可或缺的。多彩生命,也需要多彩的生活形态。
如果你喜欢冰一样的圣洁,那就给生命涂上白色吧;如果你喜欢火一样的热情,那就给生命涂上红色吧;如果你喜欢松一样的苍翠,那你就不如给生命涂上绿色;如果你对稻香情有独钟,你就给生命抹上金黄……
中考优秀作文 篇3
“唉,跟不上时代了,落伍了……”一日,突然听见“稿费高于消费”的爷爷在房间里“仰天长叹”。想平日,爷爷那“一目十行,倚马万言”的风度,今日里不知跑到哪里去了,真还没见过爷爷这位文人雅士也有如此无奈的时候。怪哉!
不久,我发觉爷爷不但举止怪异,连行踪也神出鬼没的:一大早就拎个老爷包匆匆出门,有时晚上还要出去,甚至很晚才回来。我想追问他个究竟,他却是狡黠一笑,一句“天机不可泄露”尚留余声人便消失不见,留我呆立着一脸茫然。
终于有一天,我无意中发现爷爷的.桌上放着一本花花绿绿的电脑教材,还有一笔记簿,上面密密麻麻地记着些拼音字母,我茅塞顿开----原来爷爷在学电脑打字。窃喜!那日晚饭时,我俯身斟酒凑到爷爷耳边说:“爷爷,你用什么输入法打字的?”爷爷怔了一下,咪笑着呷口酒道:“好多编辑部都要求我电子发送,可五笔输入实在难,用拼音输入将就了。”还行?!爷爷的枫桥普通话哪能还行?没个翘舌音、没有前后鼻音,用拼音打字法谈何容易呀!我鼓励他说:“咱家不是有电脑嘛,你不如就在家里学,好让咱家的电脑也能派上个用场。你有什么难处,我打包票教会你!”
第二天起,爷爷白天在培训班里“好好学习”后,匆匆扒拉晚饭,连喝酒这环节都省了,填饱了饥肠辘辘的肚子,趴在电脑桌前又是一阵加班加点,爸妈上班族还没他忙碌。我悄悄地站在他后面欣赏他打字的“风姿”:额头因紧张而渗汗,鼻架老花镜一副,身体躬与键盘平行,思索半天后,便用江湖早已失传的“一阳指”“锤击”键盘。一会儿,爷爷低声嘀咕:“怎么找不着了呢?会不会是电脑出问题了?”原来爷爷要打“真正”这个词,可爷爷把他们打成了前鼻音和平舌音。等他研磨一阵后,我拍着爷爷肩膀说:“真正两个字都是翘舌音,你把他们打错了。所以电脑不听你使唤了。”他“噢”了一声,又继续练习他的“一阳指”。爷爷倒真是个有心人,学起电脑来从不打退堂鼓。当然,我这小老师当起来也像模像样的,不仅教爷爷学拼音,还把从学校里学来的电脑操作技巧教给爷爷,经过我几星期的“悉心栽培”,爷爷的“一阳指”已经炉火纯青了。
电脑,让爷孙俩的距离更近:我“栽培”爷爷“一阳指”绝学,爷爷边用“一阳指”写作边向我“反哺”写作知识。爷孙俩,一对师兄妹,没有了年龄的界限,互帮互助,共同成长!
中考优秀作文 篇4
我有许多书签。其中一枚鲜红的叶脉书签,是我最珍爱的。
今年十一放假期间,妈妈带我到香山游玩。车子快到香山时远远望去,整个香山层林尽染,像是被火红的绸缎遮盖了,火红的香山与高高的蓝天相互辉映,形成了一幅壮美的风景画。
登上山,走进枫林,一棵棵枫树高大挺拔,高高的枝杆上伸出无数的枝杈。那片片红叶在微风中轻轻地抖动,不时地像旋舞的蝴蝶飘飘悠悠地落下来,给山路铺上了一条红色的地毯。踩上去感到那么软弱,那么舒服,我轻轻拾起一片枫叶,那红彤彤的叶面上布着清晰的叶脉,边缘上长出均匀的锯齿。样子虽然像张开五指的小手,但颜色却像一团燃烧的火焰。
我正在把玩这片枫叶时,忽然发现林中一位老伯伯拣拾了许多枫叶,夹在一本厚厚的书里。我好奇地连忙跑过去问:“老伯,您拾这么多枫叶干什么?夹在书里有用吗?”老伯说:“让它领我们去远航呀!”我笑了。“树叶有什么希奇呢?怎么能领航!”
老伯抚模着我的头说:“孩子,是的,它是一片普普通通的树叶。可它曾经拥有过金色的华年,承受过阳光的爱抚,托起过鸟儿的.歌声;它也曾经为灼热的夏天招引过清风,为酷暑的大地投下清凉的阴影;它把青春献给了花朵,把生命献给了果实,剩下的一身筋骨,仍然完整地献给人类,难道我们不能从它身上得到一点儿启迪吗?”
交谈中我才知道,每年的这个季节,老伯都来到香山,拣拾许多枫叶。回去做成一枚枚精美的书签,无偿地送给那些他居住附近小学的孩子们,并向他们讲述叶的精神――普普通通、默默奉献。
听了老伯的话,我思索着,庄严地拾起一片片枫叶,小心地放在我的背袋里。
回到家我也做里许多书签,送给我们班的每一位同学并告诉他们老伯的话。
就这样,我珍藏了这枚书签,因为它告诉了我人生的真谛。
啊,叶脉书签…
中考优秀作文 篇5
我的心中一直藏着一个令我不解的秘密,那就是我的妈妈没有文化,为什么还那么受人尊重?一直以来,妈妈总说自己没文化,所以总是催促我好好学习,妈妈说得多了,我也就真的以为妈妈没有文化。
今天是个大晴天,妈妈答应我去一小的体育馆看海洋生物展。一到那里,我们就兴高采烈地奔到了展台边,去看各种海洋动物,水族馆里的东西可真多啊!有透明的水母、有威武的'鳄鱼、有色彩鲜艳的珊瑚,甚至还有凶猛的鲨鱼标本。我一边慢慢地走,一边痴痴地看,妈妈始终笑着陪我看,一边看一边还让我看一些说明,好让我了解一些海洋文化。
看了一圈后,我们来到了讲解员面前,讲解员正在讲海鳗的特点和生活习性,只见那条海鳗盘在一个红珊瑚上,正在吃食,样子十分可爱。讲解员讲完后,又带着参观人员向另一个海洋生物走去了,本来我们以为看过了,就算完了,可是妈妈却要让我跟着讲解员再走一圈,希望我能对这些海洋生物有更深刻的认识。正在我沉浸在讲解员的讲解中,不知什么时候,妈妈竟然买了一个贝壳纪念品,那有着淡淡的海的味道的贝壳,真是漂亮极了!我一边爱不释手地捧着贝壳,欣赏着,一边奇怪地想:我的妈妈怎么突然变得这么慷慨了?要知道,我的妈妈平时可是有名的小抠儿,从不给我买这些小玩意的。
接着,妈妈又给我讲解了刚才我有些没有听懂的知识,妈妈讲得很生动很透彻,比那个讲解员讲解的都要好,妈妈讲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我的妈妈其实是很有文化的,当然,她的这种“有文化”都是因为爱我才有的,为了能让我成为有文化的人,妈妈一直都在细心地听讲解员的讲解,为了我,她可能都已经听了很多遍了吧?
每个妈妈对孩子爱都是不一样的,我的妈妈的爱更是与众不同,因为爱,没有文化的妈妈都变得有文化了。
中考优秀作文 篇6
绿意的夏天是一个充满诗意的季节,燕啭莺啼,百花盛开,知了在杂声鸣叫着,它也不甘于独处的寂寞。远处,群山叠嶂,树青以茂盛,阳光在叶子上肆意的舞蹈,好美的景色!可是人心却不如景美,一阵寒风吹袭过来,封住心门那刚刚化开的小孔,好冷!
马上就要中考了,可是我最近的情况却很糟糕,几次模拟考下来没有取得一次比较让人满意的成绩,在学校看着严厉的老师,回到家还要望着爸、妈那伤心失望的脸庞,我好压抑。其实我并不是没有努力呀!我也没有上课不认真听,没有不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可是,成绩就是上不去,我能怎么办?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并没有多少心情去欣赏盛夏的美景,我的心是凉的,到名校的大门正逐渐离自己远去,不再是触手可及的'了。汗湿湿地从额头上流下来,霎时间浸透了全身,阳光在舞蹈,在跃跳,为什么你这么快乐?难道你一点都不能理解我的心情吗?
回到家,幸亏家里没有人,桌上有一堆像小山般高的书,不想去读它。开了灯,躺在床上,不一会儿,就听到了清脆的电话铃声,是姐姐打来的。“微微啊!听说这几次模拟考你都没有考好,是吗?其实不要太担心,有努力就会有收获的,我们要乐观一点嘛,对不对?”不一会儿,哥哥也打电话来了,说的是一样的话,却有着不一样的意义,不一样的重量。有亲人真好!这时,一阵狂风骤雨突然打断了我的思绪,雨急速地从天而降,打在被阳光晒了一天的土地上,溅起一阵尘土飞扬,雨浸润了泥土,浸润了万物,散发出一种夏夜独有的香气。我情不自禁地走到阳台,望着这场雨,望着这刚被洗刷过的世界,不觉中,雨也下到了我的心里,带着夏天的温度,它要融化在我心中的冰!
我笑了,自然的笑,开心的笑,从来没有这么轻松过,心中的郁抑一扫而空。突然想起一首诗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济沧海。”是啊!夏夜的雨,请给我力量,让我乘风破浪。
中考优秀作文 篇7
相遇的那年,他二十,她十六,正是如花的岁月,一切都是那样的偶然。绣着白玉兰的手帕随风飞去,他拾起,伴随着悠悠的清香,回首,正对上了一对温柔如水的眸子。那一瞬,他知道,今生今世,便已彻底沉沦,醉于这玉兰清香中。她浅笑,此生怕是再也无法脱离个“情”字。二月的玉兰怒放千枝,见证了他们不变的誓言:“今生今世当不负君。此情,上穷碧落,下黄泉!”
三月后,殷府二小姐下嫁当今兵部侍郎独子,成就了这乱世中一段佳话。洞房花烛,情意绵绵,他们以为美好的日子会一直延续下去。可惜,在这风雨飘摇的南宋王朝,这究竟不过是奢望。一次一次他挥别她,带着他的将士奔赴前线,跟随他的父亲征战沙场。她在帐前暗瞄眉,问君胡不归,只盼早日重逢,满腔爱意只化作一句:“明郎,我等你回家”。
又是一年玉兰开,他心事重重地回到家,与父亲在书房里谈了两个是时辰之久,激烈的争吵声从房里传出来,她吩咐下人们退下,静静地坐在庭院中。许久,门开了,他走了出来,“若兰,我又要走了”。手里的香囊掉落在地上,她终于明白为何一整天都心绪不宁,“皇上拜我为帅,派我领兵出征,燮门一战至关重要,我不知道怎么办,毕竟以往都是爹爹带我出征的……”她紧紧握住他的手:“我都知道,明郎,我相信你能行的,你就放心去吧,爹爹和娘亲我都会照顾好的。你放心,我一定会等你回家”,他搂着她,他们都明白此去凶多吉少。月下,她偎依在他的怀里,无声的泪滑过脸颊,只剩低喃:“我等你回家,等你回家,回家……”。
又是一个玉兰飘飞的午后,他一身戎装,红巾披颈倨傲似火,而她白衣胜雪,纤尘不染。他抚摸她的脸颊:“若兰,你要等我回家”,翻身上马,疾驰而去,他不忍回首,看见她凄凉的笑。她在他身后,声嘶力竭地喊道:“明郎,你一定要回来,我等你回家,我等你”。泪水倾泻而出,无力地倒在地上,纷飞的玉兰散落在她的身上,那般美丽,那般凄凉。
燮门,他意气风发,沉着冷静地指挥者,就在胜负即将分晓的一瞬,蒙古军冲出一员小将挥舞着铁棍冲向他,对着他的腰部重重一击。宋军败了,他生命的最后一刻,脑海中浮现的依旧是她那明眸浅笑,玉兰丛中她翩翩起舞,清水河畔,她清洗秀发,还有那一句“明郎,我等你回家!”为什么?为什么这般造化弄人?若兰,我回不了家了……。
部下将他的尸体进行适当的保存,为的是让他能够体面的回去,看一眼年迈的父母和那貌美如花的夫人。与此同时,她坐在他们相遇的来凤亭,似乎所有人都在隐瞒些什么,一种不祥预感遍布全身,她一身红装,宛如出嫁那日妖娆、美艳。
再一次见到他,喃喃地说:“你怎么这样,你骗人,不是说好回家吗?你如何忍心抛下我一个人?”抚摸着他冰凉的手,一阵悲怆从心底袭来,她阖然闭上了眼睛,然后是一脸安然苍白的笑容,颓然落地。然而就在落地的瞬间,她猛地一转身,绚丽霓裳盛开成一朵极尽美丽热烈的花。花开即败,花瓣片片凋零,碾落成泥化成尘。无根玉兰随风逝,从此人间再无痴情爱!停止呼吸的一瞬,记忆中残留的.只有下人们的惊叫,她抛下一切,向着云端的他走去,“明郎,你回家了?”“是的,我回家了,我们永远的家……”
后记:
八百年后,福州出土的两具湿尸,保存完好。穿越八百年的岁月,无人可以解释,在没有任何一流的防腐技术情况下,湿尸为何保存如此完好,成为了历史奇案。有人大胆猜测,正是这上穷碧落,下黄泉的忠贞爱情,虽不似梁祝轰轰烈烈,却也爱得深沉,痛入骨髓。这才创造了他们这几生几世的永远的传奇,虽难以置信,但似乎这就是最好的解释。
中考优秀作文 篇8
当他走进这座房子的一瞬间,他的眼睛立刻被那位年轻的夫人吸引。他拉住她的手,这位圣洁美丽的女人心里想的是满满的爱情,而他心里想的事如何征服她,在众人前扬眉吐气。他的达成目标后得意地拍手,准备前往下一个驿站,而她的心里更多的是负罪感。他的才学使他成为木尔侯爵旗下的一员,为了他的理想,他爬上那个有着少女特有的任性与傲慢脾气的侯爵小姐的窗台。那一刹,在他心里的享受着的并非是爱的幸福而是野心的胜利。他为了平步青云,不惜出卖自己的爱情,追求一份刺激与勇气,与她步入婚姻的殿堂。就在他融入上流社会的时候,昔日的情人——瑞那夫人把一切都说了出来。在梦想破灭的一瞬,他向她开了枪,从而走上了绞架,结束了他短暂却疯狂的一生。
他就是于连,司汤达笔下的19世纪的一个代表人物。和所有青年一样,他渴望爬上高位,干出一番事业。但他所拥有的资本,就只有他自认为的聪明和还算得上英俊的外表。凭着它们,他先后遭到了生命中的两个女人——市长夫人瑞那和侯爵小姐玛特尔,因为她们,他在事业如他所愿蒸蒸日上。许多人都说于连对她们二人都没有过爱情,我认为并非如此。对于玛特尔小姐,也许的确没有感情,毕竟两个人是因为互相利用而走到一起的。但是瑞那夫人,也许连于连自己都会觉得不可思议吧,接近她在目的只是为了玩弄她在感情,以此报复上流社会的贵族们,获得心理满足。
他认为自己若真爱了也可以放手,但可讽刺的是,当他猛然回首却发现自己早已沉陷情海,无法自拔。也许早已在他自己都没察觉的时候,她就像一颗种子在他在心里萌芽,就已经悄悄爱上她。所以当得知居然是自己深爱的女人,断了他平步青云的台阶时,他心底的愤怒是可想而知的。瑞那夫人爱他爱得入骨,以至于追随他在脚步走向天国也不足为奇。这样的爱,阴差阳错,却颇有几分凄美在其中。
于连的人生注定是个悲剧,因为他生活在那样一个时代。奢华/庸俗上层社会不会允许这样一个地位低贱的人实现他宏伟的目标。“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年轻的于连,意气风发,年少轻狂。他渴望闯出一翻天地,他不甘屈服于命运的安排。这是他对社会现状、对碌碌无为的人生的反抗。他不择手段向上爬的结局固然可悲,但他那顽强的、执着的精神却更令人叹服。他利用爱情在上流社会谋得一席之地,卓尔不群却终被扼杀在这黑暗的时代。临死前,他终于脱下了伪装,从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找回迷失的自我,获得精神自由以及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逃跑、坦然赴死,他的灵魂获得了永生。有人愿意与他同死,有人愿意花重金买下他的头颅亲手埋藏,这也处死得英雄了。
其实试想一下,于连只不过是一个符号,千千万万渴望平步青云的青年的代表。沧海桑田,时过境迁,成就了这世界亘古不变的定律。这世间有太多的人,不甘现状,渴望飞黄腾达,出人头地。为了顺应时代潮流,为了遵循利益法则,不择手段,不断改变自己,以追逐更体面、物质生活,哪怕在纷杂的人流中难以呼吸,遍体鳞伤,也在所不惜,仍要强忍华丽外表下内心的不安与焦虑。那是一种怎样明知不可为却依然不能停止的绝望与无奈?我们在指责旁人不择手段时,却没发现自己已逐步走进这个轮回的怪圈。
这样的共性在于连身上被充分体现出来。他曾经也是一个胸怀大志、聪明好学的少年,却在成长中一步步堕落。不只是他,每一个少年都曾怀抱纯真、双眸也曾透亮清澈,时光的流逝中,他们一边成长,一边想方设法遮蔽纯真的本质,变得更适合在社会上生存。他们在反复上演类似于连这种悲剧的同时,谁又还记得孩提时曾瞪大乌黑洁净的大眼睛坚定又认真地说出自己善良的理想?
从来对于于连的评价都是褒贬不一,人们或多或少都能在于连的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当理想破灭时,我们是否能做到像于连那样从容接受?没有答案。于连已经和他爱的人都到了那个遥远的国度。而我们这些尘世间的芸芸众生又该如何面对我们的曾经、现在和未来呢?
中考优秀作文 篇9
老王一直经营着一个裁缝铺,起早贪黑,但他从来不觉得累,因为只要一想到他那宝贝女儿,便会生出无穷的劲头。
阿娇刚出生没多久,她的母亲便因感染风寒去世了,这可苦了老王,又当爹又当娘,家中大小事务都由他一人操持。
阿娇十分乖巧,洗衣做饭样样都会,且生得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白皙的皮肤,小嘴巴,美人胚子一个。老王越看这个女儿越是喜欢,什么家务活都舍不得让她做,生怕伤了她那双玉手。
每次老王在灯下熬夜做衣服时,阿娇就坐在旁边,不吵不闹,还不时地为老王续一杯茶,往灯里添一点油。老王累了一天,阿娇便会上去帮他捶捶肩,老王顿时觉得什么疲劳都没有了。睡觉前,阿娇便会端来一盆洗脚水,老王心中更是乐开了花。
一晃十八年过去了,阿娇也由一个不懂事的小女孩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由于老王做衣服的手艺好,人品又好,每个在他这儿做过衣服的人都是他的回头客,更加上女儿十分漂亮,上门提亲的人简直要把门槛踏破了。
经过千挑万选,阿娇最终嫁给了镇上一户开粮店人家的儿子。大喜之日,鞭炮一响,老王的眼泪就扑簌簌地掉了下来,他在心中犯难:人都说勤快妈妈懒女儿,我这虽是爸爸,但也从未让她十指沾水,这到婆家被人嫌弃怎么得了?
事实证明,他的担心是多余的。每次有人从镇上回来,他都会打听女儿的消息,一提到他那女儿,人们便会赞不绝口:“你那女儿啊,真传代,一家大小,男女老少,谁身上没有她做的衣服啊!”“你那女儿啊,可得她公公婆婆的欢喜咧,人家简直把她当自家女儿疼,又精明,又能干,家中大事小事,无论有多难,到她那儿便全都给解决了……”
老王还是不放心,便借买布料路过为由到女儿家走了一圈,只见家中被女儿收拾得干干净净,女儿的`婆婆满是感激地对老王说:“能娶到你家女儿是我儿子的福分,我们老两口也决定了,将家中的账簿交给她,粮库的钥匙也由她保管。”在一旁默默站着未开口的公公补充说:“你女儿不仅传了你的手艺,而且还传了你的为人,晓得疼人。”
“真的传了我的代吗?”老王心中这么想着,眼里却觉得湿润润的,心中暖乎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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