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日+总结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1-17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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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日+总结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市教育局统一部署,我校于2015年12月4日星期五早晨,在小学部、小学二部、初中部、高中部校区分别举行宪法晨读活动。现将晨读活动总结如下:

1、 小学部2476、小学二部170人分别在各自校区举行;

2、 初中部学生7:00在操场集合,内容包括升国旗唱国歌,教师讲宪法,教育部部长领读宪法,八(2)在主席台领读,全体师生跟读,主持人总结发言。

3、 高中部学生7:40在操场集合,内容包括升国旗唱国歌,教师讲宪法, 高一(1)在主席台领读 ,全体师生跟读,主持人总结发言。

4、 全校师生共有5400人参加活动。

宪法日+总结

为了进一步把我校法制教育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2014年“12.4”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根据市教育局指示精神,我校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把普法教育、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作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培养文明之花的重要工作来抓。给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现对本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教师法制意识。

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非常明了“身教胜于言传”的内涵。要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教师首先要有强烈的法制观念,要知法、守法、严于律己。因而我们成立了学校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学校利用每周一的例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制意识和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

二、营造文化氛围,注重校园法制宣传。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因此我校努力营造一个团结友爱、严于律己、奋发向上的文化氛围,力争让学生在健康、洁净的环境和“团结进取,努力创新”的校训中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社会责任感。我们还充分利用国旗下的讲话、黑板报、学校LED屏幕循环播放相关的宣传标语等,营造氛围。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剖析法律案件,通过班会、晨会向学生进行“法在身边”的法制教育和现场讨论会,学生在良好的校园环境中受到熏陶,在积极的校园氛围中受到教育,从而明确了真善美、假丑恶,提高了对外来文化,各种犯罪违纪诱因的免疫力。

三、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一方面采取间作的形式对全体师生进行辅导;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在此,各班举行“12.4法制教育宣传日”法制教育主题班队课,进行法制教育主题板报评选活动;进行了“做守法小公民”手抄报优秀作品展示活动,使他们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提高了学习自觉性。由于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教学效果较好。

主要工作:

1.利用晨会时间,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启动法制教育活动,营造遵规守纪的教育氛围。同时利用学校LED屏幕循环播放相关的宣传标语,营造氛围。

2.组织学生学习《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其他的一些法律知识,加大行为规范达标创建的力度。

3.各班举行“法制教育宣传日”法制教育主题班队课,加大宣传力度。

4.根据临时发生的事情随时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及时做好后进生的帮教转化工作,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向广大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学生人人懂得学法、知法,做守法的小公民。

5.组织法制宣传黑板报及手抄报的优秀作品展示活动。

总之,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中,我们将持之以恒地开展好此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宪法日+总结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根据《大邑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大邑县委宣传部、大邑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大司法﹝2015﹞26号)要求,我局参加了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是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正式实施的第十九年。因此,我局国家宪法日活动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主的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树立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概念,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为契机,结合宣传《档案法》及《实施办法》,为推进依法治档,建设法治大邑服务。

二、领导重视

为了认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我局在收阅大司法﹝2015﹞26号文件后,局领导立即进行研究活动方法步骤,落实带队及参加人员。

三、突出特色

按照大司法﹝2015﹞26号文件要求,我局“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主要集中在“法治文化周”,即12月1-4日。其内容主要为:

1.局党组12月3日召开职工会议,局领导罗毅要求本机关职工,一是要遵纪守法,按照国家档案局30号令《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杜绝篡改、伪造档案、违反程序查阅档案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二是要尽职尽责搞好本职工作,按“十三五”档案发展规划,总结好今年,安排好明年,力争开门红。

2.由副局长周晋辉、李俊辉带队,派出6名工作人员于12月4日上午9:00到桃源法治文化广场参加了县上举办的“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参加了法律知识有奖答题,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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