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能源车补贴的最新政策(2)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2-09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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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于“新定型”车型的规定。汽车生产者自2016年1月1日起,对于取得CCC认证的乘用车和客车,要在车型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公开维修技术信息;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取得CCC认证的货车和半挂牵引车,要在车型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公开维修技术信息。对于“老车型”的规定。汽车生产者要在2017年1月1日前,公开2008年7月1日后取得CCC认证并上市销售的乘用车和客车的维修技术信息,同时公开2015年1月1日后取得CCC认证并上市销售的货车和半挂牵引车的维修技术信息。

  三、截至2016年12月31日前,单一车型累计销售量未达到1000辆(不含)的乘用车,以及单一车型累计销售量未达到200辆(不含)的客车、货车、半挂牵引车,可以向交通运输部申请不上网公开相关车型维修技术信息,但应以纸质文件、数据光盘等媒介形式公开,并以公众便于知晓的方式公布索取方式。

  影响:未来政策若能落到实处,将撼动厂商和4S店的垄断地位,有利于更多符合资质的汽修企业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来。购车市场和后市场之间的通道一旦被打通,消费者的选择权更多,使得新车的保养维修更加便捷,同时还可能会节约用车成本,杜绝市场上假冒伪劣零配件的滥用现状。假如你买的车在本地没有4S店,那这个政策推出之后,你的车可能在家门口就能维修了;有网友就曾遇到前些年购买的进口欧宝车现在面临无法通过正规售后服务渠道维修保养的问题。另外,如果未来能将原厂零配件引入电商销售,可以直接跳过多重中间商加价环节,最终使消费者享受实惠。

  ■ 车船税管理新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自2012年元旦施行以来已有三个年头,为进一步规范车船税管理,提高车船税管理水平,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新的车船税管理规程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程第四章对税务机关、保险机构、代征单位办理减免退税工作给出了指导性意见,对纳税人因质量原因退货,已完税车辆被盗抢、报废、灭失等情形而申请退税的要求,应当予以办理。

  规程内容:规程中指出,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退货月份以退货发票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此外,已完税车辆被盗抢、报废、灭失而申请车船税退税的,由纳税人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而对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应当积极获取车辆的相关信息予以判断,对其征收了车船税的应当及时予以退税。

  影响:新规程的施行有助于购买到问题车辆的消费者挽回部分损失,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督促各地各级税收、保险、代收等相关单位在处理消费者退税要求时积极予以配合。规程在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方面也给予了明确的政策支持。

  ■ 第四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政策内容:2012年6月28日,国务院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明确了我国汽车节能标准的整体目标,要求2020年当年乘用车新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达到5.0 L/100km。目前,第四阶段的GB 19578-201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和GB 27999-2014《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已于2014年12月22日正式发布,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要求汽车生产企业2016年平均燃料消耗标准需满足6.7L/100km。

  新标准对汽车生产者来说不是一个容易实现的目标,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14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情况来看,国产乘用车企业中有27家未达标,进口车企中则有11家未能达标,其中不乏一汽集团、上汽通用等大型车企。

  限制评价方法针对节省能耗的产品有适当程度的鼓励机制,允许在计算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时依据可量化评价的原则,根据其节能效果相应减少车型燃料消耗量;适度放松运输效率较高的车辆燃料消耗量要求;并对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1090kg且具有三排及以上座椅的车辆给予额外的优惠。

  影响:从整体看,政策的推出对车企的转型和新技术研发起到倒逼作用,自2015年起到2020年,工信部为当年生产乘用车设立的平均油耗目标分别为百公里6.9升、6.7升、6.4升、6升、5.5升和5升,面对越来越严苛的平均燃料消耗标准,采用更先进的发动机技术、加快新能源技术研发是所有车企不得不考虑的发展方向。

  除了以上提到的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政策外,还有一些和我们密切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已在2015年的最后一天终止或完成,让我们也来关注一下。

  ■ 节能惠民补贴政策到期取消

  政策内容:2013年,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开展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推广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3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继续实施1.6升及以下节能环保汽车(乘用车)推广政策,对购买符合条件节能汽车的消费者给予3000元补贴。截止2015年末,国家共实施了3个阶段的汽车节能补贴,从每一轮政策的推出可以发现,国家对享受节能补贴的车型要求在逐年提高,推广车辆要达到产品综合燃料消耗量标准也由2011年的6.9L调整到2013年的5.9L,且需符合“国V”排放标准。

  2015年12月31日3000元节能惠民补贴到期,自2016年元旦起消费者将无法再享受优惠。3000元节能补贴对于购买小排量家用车的消费者而言不是小数目,汽车之家曾做过调查显示,如果原计划购买车型不在补贴范围内,大部分消费者可能会选择其他车型;超过80%的消费者认为节能补贴需要延续,节能补贴惠及的车型是目前购买的主要产品。

  影响:从能源供应和环境保护的压力出发,国家推出节能惠民补贴政策是拉动消费、推进节能环保事业、便民利民的多赢选择。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取消节能惠民补贴后不排除国家未来出台其他相关补贴政策促进汽车消费的可能性,例如重新启动汽车下乡政策是目前呼声最高的。基于目前车市购置税减半、新能源车型补贴政策等多重利好,若推出新的补贴政策,申报车型目录一定会进一步更新,标准也将更加严格。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整改

  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12月22日发布,2015年03月01日正式实施。

  政策发布实施后,一些地方部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仍然存在检验设备不达标、检验不规范、不便民等问题。为推进国家标准顺利实施,促进各地车检改革、规范检验工作,三部委于2015年7月再次发布通知,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检验机构要完成灯光检测设备检定,未完成检定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止检验工作。

  通知中还提到,应当鼓励检验机构配置手动式前照灯检测设备、设置专门灯光调试线,对前照灯远近光垂直偏移项目进行免费调试,推行工作日延时调试或周六日不停休服务。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督促车辆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新车前照灯进行出厂检验。

  全文总结:对于有购买新能源汽车打算的消费者来说,目前推行的这些政策多数对他们有利,例如充电桩接口新国标进一步规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推出新产品和建造充电桩设施时需符合统一标准;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虽然有所下调,但结合各地的补贴政策,消费者可享受的优惠幅度还是比较大的。

  还有一些政策是对所有车主朋友都有利的,例如退回缺陷汽车产品同时可退车船税,汽车召回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等。这些针对消费者的各项购车优惠政策、对汽车生产企业的的规范要求、对汽车行业监管机构工作管理方法的优化办法,正在为我国汽车产业及市场的发展产生助力。同时随着政策倾斜,小排量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正在一步步登上主流舞台,这种发展趋势在2016年会更加明显。

  除了上述于2016年元旦起实施的国家层面政策法规外,各地还会针对具体问题推行符合地区现状的政策制度,例如曾有消息称,2016年1月1日,北京将对40万辆国I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采取限行措施,全天禁入六环;北京在2016年还将研究试点开征拥堵费;上海将在外环限行2005年前注册的国Ⅱ标准汽油车。这些消息的准确性及具体实施办法目前还不得而知,如果您有其他确凿的政策信息欢迎您在评论中进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