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业务管理制度制定的政策依据(2)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2-09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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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损益预算管理

  第三十一条 销售收入预算由业务部负责。

  第三十二条 成本费用支出预算分为行政经费预算、直接经营项目成本预算和其他成本支出预算。

  (一)行政经费预算由管理部统一管理,其他部门配合。其中职工教育经费和人工成本由人事课负责。

  (二)直接经营项目成本预算由生产部负责,财务部配合。

  1、公司从事直接经营项目的成本单位的成本支出预算由生产部负责,财务部配合。

  2、直接经营项目中的大修费用预算由生产部负责,财务部配合。生产部根据审批的预算金额,下达大修计划。

  (三)其它未列入机关经费和直接经营项目成本的成本费用预算,由财务部负责。

  第三十三条 投资收益预算由财务部负责。

  第三十四条 财务费用预算和所得税预算由财务部负责。

  第三十五条 项目经费预算由财务部负责。项目预算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后,由管理部负责签订合同,财务部门按合同支付。

  第三十六条 财务部负责根据上述具体预算项目编制损益预算表。

  第八章 资本性收支预算管理

  第三十七条 资本性收入预算是对预算期内可用于资本性投资活动的资金来源的财务安排,主要包括内部资金来源预算和融资预算。

  (一)内部资金来源预算是对预算期内税后利润、折旧的财务安排,由财务部负责。

  (二)融资预算是在预算期内需要新借入的长短期借款、经批准发行的债券等的财务安排,由财务部负责。

  第三十八条 资本性支出预算是对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预计产生的现金支付的财务安排,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权益性投资预算、前期费用预算、还本付息预算、其他资本性收支预算和总经理预备费预算。

  (一)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包括基本建设项目预算、小型基建项目预算、技术改造项目预算、生产类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和管理类固定资产购置预算。

  1、基本建设项目预算、小型基建项目预算由仓储部和加工部负责;

  2、公司直接经营项目技术改造预算、生产性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由仓储部和加工部负责;

  3、管理类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由管理部负责。

  (二)前期费用预算是指对公司投资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所需要的费用安排,由具体工作部门负责,财务部配合。

  (三)借款和债券的还本付息预算由财务部负责。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对处理重大事故、自然灾害所需的恢复性投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给予的补助性资本投入,以及根据国家政策给予的援助性资本投入等。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按各预算项目的性质和投资对象由相应预算责任部门负责。

  (六)总经理预备费预算是用于预算执行过程中突发的、不可预见的支出或总经理认为需要安排的支出的预算安排。

  1、总经理预备费的年度预算由财务部根据资金周转情况提出建议,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批;

  2、总经理预备费的使用由总经理批准;

  3、总经理预备费的日常管理由财务部具体负责。

  第三十九条 财务部负责按照本章的上述具体预算项目编制资本性收支预算表,并负责对资本性收支预算进行初步平衡。

  第九章 现金流量预算管理

  第四十三条 现金流量预算由财务部根据损溢预算和资本性收支预算的分析编制。

  第四十四条 现金流量预算经审批后,由财务部按照审批的预算对公司现金流量实施统一调度;各预算责任部门配合财务部加强对现金流量的控制。

  第四十五条 公司应当强化现金流量的预算管理,严格按照现金流量预算组织和监控预算资金的收付,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出,保证公司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必需的支付。

  第十章 预算的考核与监督

  第四十六条 公司建立预算考核制度,公司预算考核的具体政策由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定。

  第四十七条 公司预算考核采取年度考核方式,由财务部会同人事部门进行。

  第四十八条 公司建立预算责任人制度,各预算责任人为各预算责任部门的负责人。

  第四十九条 公司建立年度预算执行评价制度,根据年初预算与年终预算执行结果的差异水平对各预算责任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各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条 公司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控制、调整和追加,必须认真实施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第五十一条 预算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一)预算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预算管理规定;

  (二)各项财务收支是否全部纳入公司预算管理;

  (三)预算资金是否按规定程序拨付和存放;

  (四)预算资金是否切实按照预算规定使用;

  (五)各预算责任部门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否健全等。

  第五十二条 公司建立预算内部稽核制度,财务部负责对各预算责任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稽核报告上报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并与以后年度预算资金安排挂钩。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各预算责任部门可根据本办法,会同财务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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