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寿农业补贴政策五大变化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2-10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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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4日,从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区农委获悉,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区实际,2016年长寿农业补贴政策有五大变化。

  名称的变化

  将以前的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对象的变化

  以前“三项补贴”的对象为种粮大户和一般种粮户;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对象是种粮大户和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目的的变化

  “三项补贴”的目标是鼓励和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稳定种粮面积和产量,保障粮食安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目标是在鼓励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进一步强调了对耕地地力的保护,鼓励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提升农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标准的变化

  “三项补贴”时,50(含)亩-100(不含)亩种粮大户补贴标准为160元/亩,100(含)亩以上种粮大户补贴标准为230元/亩;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将50亩及以上种粮大户补贴标准统一调整为230元/亩,对种粮面积在50-100亩的种粮大户来说,补贴标准有较大提升。

  申报的变化

  “三项补贴”时,种粮大户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协议或证明、流转土地农户的土地证复印件,100亩以上种粮大户还需提供购买农资、农机具的发票等佐证材料;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只要求种粮大户在申报时提供土地流转证明或协议、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定程度上简便了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