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司法考试放宽政策

时间:2023-09-19 14:00:27 晓怡 学人智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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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司法考试放宽政策

  从2018年开始,国家司法考试将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只是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需要通过该考试,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也需要参加并通过考试。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解析司法考试放宽政策,欢迎大家分享。

解析司法考试放宽政策

  解析司法考试放宽政策

  一、什么是司法考试放宽政策

  司法考试放宽政策源于《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全称应为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在部分地方放宽担任律师、法官检察官学历条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二、哪些人可以享受司法考试放宽政策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时户籍为准,填报的户籍代码信息应当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原户籍在放宽地区,报名时户籍已经迁到非放宽地区的,不能享受报名学历放宽政策。

  户籍在放宽地区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法律专业的范围: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刑事司法、律师、监所管理(包括旧专业劳教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察事务、经济法律事务、监狱管理(包括旧专业劳动改造学)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会计、涉毒人员矫治、法律服务管理、社区矫正、应用法制心理技术、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安全技术与文秘和监狱信息技术与应用等37个专业。

  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类型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或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以申请授予B类或C类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学历为本科以上的人员,须对“是否选择放宽地方政策”选项作出选择。选择享受放宽地方政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以申请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以申请授予C类法律职业资格。选择放弃放宽地方政策、考试成绩仅达到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申请授予C类法律职业资格。

  拓展:司法考试经验技巧

  一、稳中求进,注重基础知识也要与时俱进。

  司法考试是选拔法律高级人才的入门考试,每年的考题都会随着国家的大政方针而变化。对此,考生在备考时,就要积极领会国家各个部门最近出台的政策法规,尤其是涉及到一些关系国计民生、引起各界广泛关注的领域。纵观历届司法考试题目,我们不难看出,新增法条法规必是考试重点。在备考时,考生一定要注意考试大纲要求掌握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等,要熟练掌握。

  考生注重基本大纲的同时要注意实时法规的变化。司法考试题目源于现实,当今社会上出现的热点问题往往也会成为司法考试考查的热点问题。以当前司法考试特点来看,考试题目不仅考查考生对于具体制度的理解,而且对于当前一些重要的法律观点、国家大政方针、社会热点问题的关注和考查也成为一大特色。因此,司法考试备战中,考生除了要对基础知识牢牢把握外,还要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广泛关注,对于应考是非常有用的。但是要注意一点,司法考试并不会出题偏难偏怪,整体风格还是以平稳为主,切不可求新求异,导致复习方向有所偏颇,这样便得不偿失了。

  二、综合分析,注重全面复习也要突出重点。

  在司法考试备考过程中,考生切不可将具体的法条和制度割裂开来,而要把法律当做整体的文化来理解。尤其是做论述题的时候,纵观近几年的论述题,不仅是题型上综合,内容上更是涉及广泛,甚至还会综合时事政治。因此,在司法考试备考时,尤其是卷四的备考,除了要加强法学理论知识的积累、把握好涉及重点法条的案例外,还要加强对时政的关注并且做到将法学理论知识综合理解的高度,这样才能融会贯通、举一反三,做到论述大题少丢分甚至不丢分。如果能将实时要点和知识点很好的结合在一起,便会事半功倍,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三、学练结合,注重知识积累也要加强演练。

  备战司法考试的过程中,学练结合是不可避免的环节。不是学的好就能通过司法考试,为什么有很多的法学硕士甚至博士和在校任教多年的法学教师都不见得通过司法考试,而有的并非科班出身的人反而通过了呢?这就说明,平时理论知识的累积只是备考的一个方面,我们的目的是要通过考试,因此,练习成为很重要的环节,需要考生在掌握基本知识的同时做大量的演练,从而形成有效的解题思路,熟练的答题技巧,还能提高应试心理素质。做历年真题是必不可少的。法律教育网网校的老师便常说,“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来年真题!”至于讲到真题的演练,劝诫广大考生不要盲目做题,因为国家的法律政策在变化,有的题目是适用当时法律得出的答案,随着法律法规的变化,当时的答案可能是完全错误的了。因此,在做真题的时候,考生只要选择近两年的便可,变化不大的则是法制史、法理学这样的纯理论部分,刑法的变化也不是很大,只要注意一下修正案便可,但是近年民诉、刑诉等都有较大变化,请考生加以注意。对此,可留意一下各个司法考试培训班的讲义以及仿真模拟题,结合往年真题,不断磨砺,掌握命题重点和方向,对备战司法考试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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