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评优标准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2-10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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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好学生评优标准一

  三好学生,是一个用来评价一个德智体三方面均为优秀学生的荣誉称号。“三好学生”的评选自1954年开始,以固定的评选比例、基本相同的衡量标准,在中国的所有大、中、小学校普遍推行。“三好”成为学生追求的目标和荣誉,也成为“好孩子、好学生”的同义词。

  一般要求:

  一、思想积极,品行高尚,热爱班级、学校。学习积极努力,热心为集体服务,在班级、学校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及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三、讲文明,懂礼貌,有团结意识,有爱心。

  四、学习勤奋,刻苦努力,成绩优秀。

  五、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活动,“两操一课”表现认真,成绩优秀,有自觉锻炼的好习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推行了数十年的“学习好、品德好、体育好”的旧三好评价体系在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在我国一些地方开始被“好孩子、好学生、好公民”的新三好评价体系所取代。

  新三好学生标准

  以往的三好学生是指德,智,体三个方面都得到发展.当今社会,赋予了“三好学生”全新的含义和评价标准:

  “在家做好孩子,在校做好学生,在社会做好公民”。

  “好孩子”的具体标准是“勤俭+孝敬”;

  “好学生”的标准是“合格+特长”;

  “好公民”的标准是“公德+责任”。

  2005年武汉市教育局,从当年春季开始在部分学校试行新的中小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标准,以好公民、好学生、好子女的“新三好”考核标准取代思想好、学习好、身体好的“旧三好”考核标准。

  “ 新三好”考核标准从社会、学校、家庭三方面,以好公民、好学生、好子女作为评价的一级指标,下设二级考核标准。“好公民”下设爱国情感、社会责任、社会公德、社会实践4个二级指标;“好学生”下设学习习惯、团队精神、行为规范、身心健康4个二级指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加入了“职业素养”内容);“好子女”(小学生为“好孩子”)下设孝亲敬长、自我服务两个二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各占10分,同时下面有若干评价要素,如“自我服务”中包括“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按时作息、放学按时回家;不乱花钱,不互相攀比”三项具体内容。

  “新三好”考核标准以100分为满分进行打分,有4个等级:80~84分为合格,85~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79分以下为不合格。

  2008年,成都率先在全省实行“新三好”评价体系,要求全区各学校有序深入推进学生综合素质改革,小学教育阶段全面推进“新三好”学生评价体系。

  “新三好”标准没有名额限制,学年结束时,请同学、家长、社区人员分别针对“好学生”、“好孩子”、“好公民”的30项细化行为规范进行评议,总评获得20项达标的,就可当选“新三好”。同时也不是优中选优,这是一种等级达标制,是拿孩子的现在与过去相比较,衡量其是否进步的一种标准。“新三好”评价体系及后续活动受到中央精神文明办的高度肯定,于2005年获得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一等奖。

  三好学生评优标准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引导我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并且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不断成长进步,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特制定2015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及评选条件如下: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兼顾各年级,按评选条件,以班为单位,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由学生民主提名并公开表决,经班级任课教师同意,报校务会议批准后张榜公布,力争使评选出的学生能成为学生身边的学习、做人的楷模。

  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一)德育

  能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则》,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爱护公物,自觉保护环境,珍惜资源,具有正义感和同情心,文明礼貌,乐于助人,遵纪守法,艰苦朴素,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爱惜劳动成果,惜时自信,自尊自爱,勇于进取,不怕挫折,能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积极参加国防教育活动。

  (二)智育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能主动探索学习规律,提高学习效率;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优异,学习兴趣广泛,有较强的求知欲,乐于思考,善于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际中,有较强的动手能力。

  (三)体育

  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讲究个人卫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审美情趣高雅,并且热爱劳动。

  优秀学生干部,除达到上述标准外,还必须担任班以上干部,能协调学校和班主任开展工作,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在广大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工作成绩显著。

  三、名额分配

  为突出模范的带头作用,根据校委会研究决定:

  每班评选出:“三好学生”10名,“优秀学生干部”2名,然后再统筹市教育局分配给我校的名额,向xx市和xx市推荐上报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学生评优标准三

  (一)三好学生

  1.思想进步,品德优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与同学融洽相处,有良好的心理品质,每学期思想品德行为考核均为优秀。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讲究学习方法,注重学习效果,善于分析和解决问题,在开展学风建设创建活动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每学期学习成绩均分不低于70分。

  3.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80分及以上,有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星级”宿舍至少获得3次及以上。

  4.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时间不少于40小时;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在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得荣誉。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品学兼优,具备“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2.积极参与学院教育改革和班级民主管理,配合辅导员、班主任开展管理工作,在院(系)学生会、共青团、学生社团和班集体中发挥骨干作用,各方面能够以身作则。

  3.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配合能力,作风民主,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积级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工作大胆创新,在师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4.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过程中充分发挥纽带作用,为院、系学生管理部门和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的得力帮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每学年不少于60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