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离职员工交接重点:
第一项:个人职责所属资产列报表,清点移交予接管人员。
第二项:原服务客户各项余额,资料档案及后续服务重点移交。
第三项:个人所负责之各项本册移交。
第四项:呈报手中未完成的客户单予会计查核。
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后,到离职前,若取消去意仍可继续恢复工作。
六、员工无论到职时间长短,表现优异者,可直接升级或跳级。员工表现极差者,须实施在职教育,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七、员工的裁减或增加,须以部门业绩表现而改善,淘汰劣质员工,保留优质员工。
员工的辞退管理
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2、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记超过六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4、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7、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品行不端、行为不简,屡劝不改者;
10、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11、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13、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4、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或因员工对所从事的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
15、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
16、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不合格者;
17、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8、工作期间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19、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0、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
员工请休假制度
一、公司全员请假必须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取消全勤奖。
二、非有重大事故,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二天,扣除当日薪资(同时取消全勤奖)。
三、怀孕达五个月以上者,可适当照顾休息时间,但每月事假限定不得连续超过两天,特殊情况酌情另定。
四、一般事假应于两天前请妥(急事经核准则例外),请假时必须填妥假单及职务代理人签名。
五、请假未准而私自休假者,以旷工论处,每旷职一日扣除当日薪资外,并取消全勤奖。
六、公司上班时间内,非有重要事故,不得临时请假超过2小时以上,否则扣全日薪资。
七、请任何祸假皆须职业医生开具证明,并在48小时内回报公司,否则以事假论处。若因伤重住院或卧床无法行动,2日内公司皆全薪付给,2日后暂停正薪部分,并留职备核,待正常上班后开始恢复正常。
八、轻微病假可商请部门经理核准,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九、凡在职员工有任何超出正常的休假,例假等公司的福利范围时,在请假超过7天以上时,皆必须签立《停薪留职条例》,连同请假单一同处理,否则即视同旷职论处,一律除名!
十、员工怀孕七个月后,可申请无给制之停薪留职,年资福利直接累進计算,不予扣除。
十一、公司会议不定期举行,一定会提前公告通知,全员参加。旷会按旷工论处,迟到按正常上班迟到条例处罚。
第五章 考勤管理
考勤制度
一.总则
本考勤制度为确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二、考勤细则
1.出勤
1.1工作时间: 各部门职员须按以下时间出勤:
上班时间8:30—17:3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公司另行通知。
1.2签到:公司全体员工采取签到考勤。
1.3外出:员工外出必须在“外出登记表”上登记,未登记的视为旷工一天处理。严禁代登记,如若发现,双方均按旷工违纪处理。
1.4迟到:每天上午上班前签到考勤, 8:30以后算迟到,30分钟后(不包括30分钟)到公司的列为旷工半天,过半天未到的为旷工一天。特殊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
1.5早退:每天下午17:30下班时考勤后离开,17:30前无故离岗者或未签退者均视为早退,特殊原因需提前向部门经理说明。
2.请假:
2.1 员工若早上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应在前一日向部门经理请假或在当日上午8:30前用适当方法向部门经理请假,部门经理将未签到人员的情况在当日上午9:00前报给公司,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2.2员工当日上午请假的,需在8:30前向部门负责人批准并進行请假登记,未在8:30前登记者请假无效,拒绝电话请假,特殊原因需出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