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解析(24)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2-10 我要投稿
【www.unjs.com - 学人智库】

答题要求:

1.应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运用部门法知识及法理学知识进行论述;

2.观点明确,逻辑合理,说理充分,表述清晰;

3.字数不少于500字。

【参考范文

材料中,由于个别银行审查不严,导致了银行卡的滥发,同时,部分持卡人还款意识淡薄,使得一些商业银行的坏账比例居高不下,故引起了公众呼吁国家出台政策进行干预。

以上的冲突说明自由的行使是有边界的,并不是“随心所欲”的,法律保护的自由必须在法律的限制下才能真正实现!

法的价值上所说的“自由”,是指法以确认、保障人的这种行为,从而使主体和客体间能够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

个人自由的价值是不可否认的。就法的本质来说,它以自由为最高的价值目标。诚如马克思所言:“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法律是用来保卫、维护人民自由的;如果法律不恰当地限制了自由,就是对人性的一种践踏。因此,对自由的法律限制是有严格的条件的,“法不禁止即自由!”结合材料,公民申请信用卡和银行按照规定发放信用卡的行为是意思自治的体现,是公民的私人权利和自由,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

“人生而自由,但无不在枷锁之中!”自由从来都不是绝对的,自由并不意味着为所欲为,个人意志的实现要受到社会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从法的价值的来说,自由尽管是最高价值,但不是唯一的价值,除此之外,秩序、正义都是法的价值。一个良好的法律体系必然要在自由、正义、秩序之间谋求恰当的平衡,从而使自由受到秩序和正义的限制,这也就是法律干预自由的正当性。结合本材料,由于银行的信用卡发放泛滥,安全防范功能不强等原因导致了持卡人延期还款,导致商业银行的坏账比例居高不下的不良后果,说明银行和持卡人滥用了自己的自由,导致了社会的利益的损害,因此,需要法律进行干预。

个人的自由与法律限制的紧张关系始终存在,因为法律背后往往是社会道德和公共秩序的价值要求。一部自由的历史,就是自由不断地与秩序、正义碰撞、融合,随着法律所容许的道德限度而扩张或者收缩的历史!结合材料,当持卡人的行为还可以通过银行的对透支额度大、拖欠时间长的持卡人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列入“黑名单”等方式可以控制时,法律一般尊重当事人私力救济而不干预。但是,当持卡人和银行的矛盾达到影响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时候,法律就有干预的必要了,特别是针对银行是强势群体时,必须给持卡人这个弱者进行倾斜性保护,达到法律的平衡。

综上所述,自由始终是法律最根本的追求,是评价法律的最深刻的尺度。因此,法律对自由的限制不能超出合理的限制,尤其是不能以维护秩序和正义为借口肆意地限制个人自由。在用法律限制自由的时候,我们要时刻牢记这种限制的限度:(1)坚持价值位阶,自由始终是最高的价值,除非万不得已,法律不得限制人们的自由;(2)坚持比例原则,对自由的限制不得超过维护秩序和正义所必需的限度;(3)坚持个案平衡的原则,有必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权利、行为动机、社会影响等各种因素来评价行为人的行为。

“信用卡的信用危机”是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涉及到个人自由和社会秩序的平衡问题,需要尽管纳入法律的考量范围之中,尽早画出个人行为的边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保障行为人应有的自由。

https://www.unj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