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三重一大自查报告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1-09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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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根据《关于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公司党委、纪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对公司“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按照检查提纲组织专人进行对照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公司三重一大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公司党委、纪委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对公司“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按照检查提纲组织专人进行对照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组织领导

接到文件后,公司党委、纪委高度重视,立即通过文件传阅、党政联席会议等形式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对公司“三重一大”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强化组织机构。公司成立了纪委书记任组长,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纪检监察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活动,并就相关内容进行督促指导。

(二)强化协调督导。在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公司召开了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协调会部署开展自查工作。办公室成员多次赴有关职能部门、基层单位进行调研检查和了解情况,通过深入细致地自查摸底,全面、准确地掌握了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具体执行及落实情况。

(三)强化措施落实。为切实将公司建章立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将根据自查摸底的情况,特别是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结合公司实际,继续完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构建长效机制。

二、全面梳理,狠抓制度建设

结合自查情况来看,我公司已于2014年制定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了16项重大决策事项、12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和7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在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明确了无论金额大小都要按公司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进一步明确了15项界定。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颁布后,为了便于操作、实施,公司还于2015年印发了三重一大决策流程等一系列相关配套制度,逐步形成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体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围绕着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重大问题、重大项目科学决策等事项,制定了公司《投资管理实施细则》、《中长期发展规划管理办法》、《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

(二)重要干部任免方面。从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机制角度出发,制定、完善了《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分支机构当地雇员招聘管理指导意见》等多项规章制度。

(三)重要项目安排方面。根据公司近年来承担的各类仓储建设项目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招投标行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相继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实施细则》、《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集中采购工作办法》等。用方面。从确保公司资金使用安全和规范的角度出发,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应收款项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

三、严格执行,狠抓贯彻落实

公司领导班子对关系到企业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能够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决策方式,议事规则,通过经理办公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等,在充分发扬民主,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进行集体决策;对涉及职工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都做到了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或征求工会意见;对研究确定的重大问题按照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责任明确的原则,抓好落实。2014至今,公司共召开经理办公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专题项目分析会等15余次。

(一)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公司所有投资项目均按投资管理办法和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在编制公司发展规划、年度框架投资计划等项目上均在开展了可行性研究并获得批准后,按程序报批获得了国家主管部门核准批复,相关过程记录和存档资料完备。

(二)重要干部任免方面。公司严格遵照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总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建立规范了我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在干部选拔中坚持工作原则、严格任用条件、规范任用程序、严肃工作纪律,选拔过程坚持集体决策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公司重要干部选任工作全面受控和有效执行。2015年以来组织完成重大人事任免事项15人次,选拔出的领导干部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重要项目安排方面。公司所有已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都严格按照公司制度执行。招标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健全招标领导组织机构,明确招标管理权限,严格执行招标制度,充分利用物资采购中心的招标平台组织进行。物资采购上实行一类物资集中,二类物资监督,三类物资备案的方式组织进行,并分级管理,分类指导,统分结合。通过这些方式,达到了规格统一、规模采购、规范运作、保证质量、降低成本的目标。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境内资金方面,严格按照总公司“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进行集中管理。境外资金方面,遵照公司要求由15公司通过15银行、15银行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境内、外非指定银行账户实行限额管理,其中境内户口每日余额不超过15万元,境外户口每日余额不15万美元。对于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及经营性资金调动方面,均经有关程序审批后,严格按照授权管理制度执行。通过合理、有效的利用资金,控制风险,保证“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

(五)大力加强“三重一大”风险识别和监督检查。持续建立完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流程、惩防体系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流程,建立健全联合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公司风险控制、人力资源及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据相关监督规定,通过领导班子述职议廉、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干部考核、专项检查、内部审计等多种方式,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制度执行有力、落实到位。

四、监督检查,狠抓责任追究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坚持带头执行,从不擅自改变决策,并加强对基层单位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确保有效实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坚持由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公司党委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根本性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有效地避免了在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上个人说了算的现象。

(二)严格监督检查。在基层单位年度业绩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公司党委把是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作为对班子及成员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纳入考核体系,促进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三)接受群众监督。公司设置了举报邮箱和电话,并建立了信访举报记录;所有新任职干部面向公司干部职工进行公示,接收群众监督等,确保公司“三重一大”行为置于党内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之中。

五、加以改进,狠抓总结提高

通过本次自查活动,公司广大干部职工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是认可的,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的确定还有待进一步的科学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过程中,群众的监督方式和监督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今后工作中,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自觉接受上级纪委的监督和指导、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审查、加强对基层单位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逐步健全和完善公司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及配套相关规定,扎实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公司三重一大自查报告

根据公司党委部署及《关于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攀钢钒办发【2008】71号)工作安排,由公司办公室、纪委牵头,汇同人力资源部、企管部、工会等部门组成两个检查小组,分别对销售部、采购中心、炼铁厂、煤化工厂等16家单位关于“三重一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研。在此基础上,杨槐副书记于10月15日主持召开了“三重一大”检查及调研情况汇报会,专题听取了检查调研情况,并对检查调研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现将有关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调研主要在各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报告基础上,通过到各单位听取情况介绍、座谈交流、查看相关制度、验证重要决策及决定与会议原始记录的对应关系等形式,对《通知》中所列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检查,重点放在对决策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检查,不涉及专项检查的具体内容。同时,对各单位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调研讨论。从检查及调研情况看,各二级单位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有关制度检查工作比较重视,相关的管理制度、决策制度较为完善,决策程序较为规范,较好地执行了民主决策、集体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具体来讲:

1、重大事项决策。①重大战略决策方面。大部分单位都通过集体研究讨论的方式,制定了本单位的发展规划或工作思路。如冷轧厂通过三轮集体研究和讨论,制定了《冷轧未来三年发展规划》,确定了2009-2011年发展目标。能动中心制定了《创建一流绿色企业的管理办法》,确定了努力的方向和具体的目标指标。②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方面。各二级单位基本上是按照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计划、全面预算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如炼钢厂通过集体研究和讨论,把开展“三标”管理作为单位的重要经营措施;销售部认真吸取去年发生的受贿案件教训,补充完善了《产品销售价格管理细则》、《外销钢铁资源管理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推动了销售管理的公开、透明,促进了廉洁销售。③企业薪酬方面。各二级单位均制定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了本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每月召开由单位领导及部门参加的绩效考核分析会,决定各车间、科室的奖金分配及加、减奖情况,检修中心还请职工代表参与讨论经济责任制考核及奖金分配,使车间、科室之间的收入分配信息比较透明。炼钢厂、发电厂、技术质量部等单位还讨论制定了科级干部收入的相关管理办法,使科级干部的收入分配有制度可循,避免了分配的随意性和少数领导干部说了算。

2、重要干部任免。从检查情况看,各二级单位对副科级及以上干部的任免、调整以及后备干部管理都能较好执行公司的《干部管理标准》及有关规定,绝大多数单位的干部任免文件与党政联席会议的原始讨论记录能形成对应关系,但确有个别任免文件缺少会议讨论记录,其中轨梁厂有1个,采购中心未能提供2008年的干部任免会议记录(上述单位均表示是会议记录管理的问题,干部任免均经过了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同时,热轧板厂、冷轧厂、运输部、仓储配送中心等单位还把技术职位管理和操作能手管理也纳入干部管理的范畴,制定了《专业技术职位和优秀能手考核管理办法》,在考核、聘任程序上与干部管理一致。

3、重要项目安排。检查调研中大多数单位反映,由于各二级单位无论是重大投资项目还是重大检修项目,其立项、审批及组织实施都是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二级单位没有项目决策权,因此无法落实此项工作。我们认为,该项工作的核心,应体现在各二级单位在向公司申报项目或提供重要建议时是否严格履行了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是否慎用了建议权,因此对该项工作的内容及表述可作适当调整。

4、大额资金的使用。由于公司对大额资金的使用实行集中统管,大部分单位不涉及到大额资金的使用,因此检查调研中多数单位建议取消此项内容,部分单位如发电厂、采购中心等虽涉及大额资金使用,但付款程序及方式均是严格依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因此大额资金的使用对二级单位来讲可不列入“三重一大”事项。

5、其它相关制度。检查调研中我们发现,部分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民主决策程序及办法,如:冷轧厂建立了专家咨询制度,由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对厂内重大问题或事项进行论证和评估,并向领导班子提供咨询意见,避免了经营决策的重大失误;技术质量部、能动中心、检修中心、销售部等单位制定了本单位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的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机构的职责和决策程序,初步建立了决策制度体系,规范决策过程;炼钢厂、热轧板厂等单位建立了班子成员碰头会制度,定期对厂内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协调,促进了科学化、民主化管理。

6、制度执行情况。从调研情况来看,各二级单位参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主要人员为领导班子成员,决策形式主要是党政联席会和党委(扩大)会集体决定,在一些重要事项的讨论决定方面普遍扩大到了部门及车间。在干部任免、收入分配等较为敏感的问题上,大多数单位的程序都比较清楚,操作也较为规范,制度执行的效果较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三重一大”的概念认识不统一。从检查调研情况来看,目前大多数单位对“三重一大”的概念认识比较模糊,对其涉及的范围、内容界定不清楚,基本上按照各自的理解和判断来操作,导致二级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程度各异。比如,有的单位把备件计划的审核作为重要事项交集体讨论决定,而有的单位将其作为日常业务由主管领导审核确定,而通常所说的“三重一大”并未严格界定哪些属重大项目安排,哪些属重要经营决策,各单位以前也没有相应制度作为支撑,使本次检查没有统一的标准和尺度,因此只能看作一次情况调研。

2、部分单位的制度还不够完善。在检查调研中发现,部分单位出示给检查调研组的“三重一大”制度,绝大部分都是公司下发的各种标准或文件,自查总结也只简单提到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缺少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的实施办法或细则,使“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效果受到一定影响。同时,大部分单位还未建立会议管理制度或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等,使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和行使监督职能的内容及方式没有通过制度形式固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面临一定困难。

3、记录不够完整和规范。在检查调研中我们发现,除少数单位如炼钢厂、发电厂、技术质量部外,大部分单位的会议记录内容不全面,不能充分反映决议的形成过程和参会人员的意见或立场,许多记录仅能简单反映讨论结果,有少数单位的决议事项甚至无法找到会议记录。同时,记录载体不规范,有的单位采用信笺纸,有的单位采用记录本,有的单位多种会议共用一个记录本;记录部门不统一,有的由厂办公室记录,有的由人力资源科(组织部)记录,等等。

三、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经专题会议研究,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议由企管部门牵头,从公司层面对“三重一大”的范围、内容等进行明确界定,在此基础上清理和修订相关管理标准和制度,形成更加清晰、更具有可操作性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及民主监督制度体系。

2、由于各二级单位不涉及或较少涉及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建议在针对二级单位时不使用“三重一大”这种提法,改为“二级单位重大重要事项决策制度”更为准确。同时,要求各二级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界定其重大重要事项集体决策的范围、内容、程序等,形成相应制度,由公司企管部组织有关部门评审后以管理标准的形式予以固化,作为今后对照检查的依据。

3、根据此次检查调研的情况,拟定下发《新钢钒公司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从大的方面对各单位重大重要事项决策制度应包含的主要内容进行规定,并在决策程序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确保各单位的此项制度既符合自身特点,又体现出公司的管理意志。

公司三重一大自查报告

根据集团公司转发的《中共鄂尔多斯市纪委关于对“三重一大”等四方面制度的执行和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城投绿化公司在11月份进行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从制度建设、责任落实、决策程序和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三重一大”等四方面决策制度和议事程序,对防范和规避决策风险,强化领导班子决策程序,提高公司决策质量与执行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三重一大”等各项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和公司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公司自2012年组建以来,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制度进行了认真修订和完善,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明确界定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具体范围和内容;规范了决策程序、决策方式;在自查中我们把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与建立公司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建立相关制度若干项,落实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要求。

二、自查 “三重一大”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在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过程中,一是公司会议议题凡属“三重一大”内容的,能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城投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执行;二是重大事项决策时能充分发挥民主并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形成决议;三是决策过程有记录,且记录完整。公司2012年8月份至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均按决策程序执行。

三、自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一直注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化的规范约束和监管,定期修正完善原有管理制度,针对新出现或可能产生廉政风险的工作领域和环节创新管理措施,如今年7月份,调整增设造价审计部,形成部门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衡的工作格局;同时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和报审程序,一改原有“自建自管”的格局,在项目管理权方面,严格工程招投标、工程量变更报批、工程签证验收、预决算等工作程序;在财务管理权方面,严格执行资金预算、审批、拨付、管理、使用、结算等制度管理,加强财务审监。

四、发现问题及需改进的方面的情况。

在自查中我们也发现不少不足之处,如“三重一大”决策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在执行过程中,如何进一步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决策事项考核评价和后评估制度尚未完善;相关基础基础资料整理不够及时,不够规范等。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公司下一步将细化公司“三重一大”的实施程序和细则;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的文件资料整理,完善归档。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