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学音乐期末评价方案设计

学人智库 时间:2018-01-13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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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小学音乐期末评价方案(963字)

  一、指导思想

  以新音乐课程标准为主体,贯彻新课标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眼于音乐教学的活动性、开放性,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提高学生音乐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学生实践活动,完成科学的、开放的教学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音乐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评价目的

  通过正确多方位评价,让家长了解学生学习的进度和成绩,鼓励并支 支持孩子进一步学习。以新课程为标准,着重从全面发展或富有个性和 和独特的表达方式,从多方位灵活对学生艺术能力和人文素养等方方 面做出评价。

  三、评价对象:

  一年级 二年级 四年级

  四、评价方式:

  1、一 二年级评价标准;

  A、学习态度

  学习情感、兴趣、及参与度。按照平时记录的课堂纪律,歌曲学唱情况,小乐器演奏能力,欣赏表现,创编能力,课堂乐器演奏能力,音乐知识学习运用能力等综合评定。具体指每课或每教学阶段教师对学生、学生与学生进行的即时性评价活动,累计各种奖项(如:笑脸数、星数、我能行等)标准师自定(40%)

  B、 基础知识

  对本学期音乐知识的掌握。用问答的形式进行考核。(10%)

  C、 基本技能

  演唱、表演能力(50%)

  (1)、用正确的姿势、自然、有表情地歌唱,乐于参与音乐;

  (2)、以表演唱形式演唱学过歌曲,要求背唱;

  (3)、能够在唱歌或是聆听音乐时做即兴地律动或动作;

  (4)能选择简单的打击乐器为歌曲伴奏。

  D特长表演:“个人才艺展示”

  它指在校外教育活动所接受的艺术学习,如:扬琴、二胡、笛子、钢琴、电子琴、小提琴、舞蹈等这些学生可在综合素质表演中可以酌情加分。

  2、四级评价标准:

  A评价内容:

  (1)自选内容:

  指这个学期所学的歌曲,自己选择最喜欢和擅长表现的一首歌曲来作为考试曲目。

  (2)平时表现

  是指每课或每教学阶段教师对学生音乐学习能力、学习态度、情感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予于评价、累积各种奖项(如:音乐演唱星、音乐才艺星、音乐创造星等评价奖励)。

  (3)特长展示:口风琴演奏, 或是一首歌曲演唱,优秀者加星加分;

  B评价标准:

  自选内容 40% 平时表现 30% 技能演奏 30%

  特长展示 加分加星

  总之,音乐学科教学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的功能,通过科学的教学评价,有效的促进学生发展,激励老师进取,完善教学管理,全面提高音乐教学质量。以上就是本人本学期音乐学科的期末考试考评方案,如有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和老师指正批评。

  篇二:小学音乐期末评价方案(775字)

  一、指导思想

  以新音乐课程标准为主体,贯彻新课标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眼于音乐教学的活动性、开放性,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提高学生音乐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学生实践活动,完成科学的、开放的教学评

  价,有效地促进学生音乐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评价目的

  通过正确多方位评价,让家长了解学生学习的进度和成绩,鼓励并支持孩子进一步学习。以新课程为标准,着重从全面发展或富有个性和独特的表达方式,从多方位灵活对学生艺术能力和人文素养等方 面做出评价。

  三、评价对象:

  一年级至六年级

  四、评价方式:

  (一)评价标准:

  1、学习态度

  学习情感、兴趣、及参与度。按照平时记录的课堂纪律,歌曲学唱情况,小乐器演奏能力,欣赏表现,创编能力,具体指每课或每教学阶段教师对学生、学生与学生进行的即时性评价活动。每课或每教学阶段教师对学生音乐学习能力、学习态度、情感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予于评价、(40%)

  2、基础知识

  对本学期音乐知识的掌握。用问答的形式进行考核。(10%)

  3、基本技能

  演唱、表演能力(50%)

  (1)、用正确的姿势、自然、有表情地歌唱,乐于参与音乐;

  (2)、自己选择最喜欢和擅长表现的一首歌曲来作为考试曲目。

  以表演唱形式演唱学过歌曲,要求背唱;

  (3)、能够在唱歌或是聆听音乐时做即兴地律动或动作;

  特长表演:“个人才艺展示”

  它指在校外教育活动所接受的艺术学习,如:电子琴、小提琴、舞蹈等这些学生可在综合素质表演中可以酌情加分。

  2、评价标准:

  自选内容 40% 平时表现 30% 技能演奏 30%

  特长展示 加分加星

  总之,音乐学科教学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的功能,通过科学的教学评价,有效的促进学生发展,激励老师进取,完善教学管理,全面提高音乐教学质量。以上就是本人本学期音乐学科的期末考试考评方案,如有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和老师指正批评。

  20XX、12 15

  篇三:小学音乐期末评价方案(867字)

  一、指导思想

  以新音乐课程标准为主体,着眼于音乐教学的开放性,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提高学生音乐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学生实践活动,完成科学的、开放的教学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音乐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评价目的

  通过正确多方位评价,让家长了解学生学习的进度和成绩。以新课程为标准,着重从学生主体考虑,并注重培养学生的个性发展,从多方位灵活对学生艺术能力方面做出评价。

  三、评价对象:

  一年级至六年级

  四、评价标准:

  (一)低年级(1、2)评价标准:

  1、演唱技能(90%)

  自己选择本学期音乐课本中最喜欢或擅长表现的一首歌曲来作为考试曲目。

  评价标准:

  (1)、歌唱咬字清晰,音色统一,气息流畅,声音优美。(30)

  (2)、音准节奏准确。(50)

  (3)、歌唱表现力强,理解歌曲内涵,熟练把握到位。(10)

  附加分:能够在唱歌时做即兴地律动或动作;(5)

  另附评价表

  2、音乐技能

  根据示范节奏模唱节奏,对学生的节奏感、听力、记忆等方面进行评价。(10%)

  例:XXXXX—(评价教师根据一二年级所学节奏进行随机考查,用拍手、击打物体等进行示范。)

  (二)中、高年级(3——6)评价标准:

  1、演唱技能

  演唱、表演能力(60%)

  自己选择本学期音乐课本中最喜欢或擅长表现的一首歌曲来作为考试曲目。

  评价标准:

  (1)、歌唱咬字清晰,音色统一,气息流畅,声音优美。(20)

  (2)、音准节奏准确。(30)

  (3)、歌唱表现力强,理解歌曲内涵,熟练把握到位。(10)

  附加分:能够在唱歌时做即兴地律动或动作;(5)

  2、基础知识(30%)

  对本学期音乐知识的掌握。用卷面的形式进行考核。(30%)

  另附评价表

  3、音乐实践(10%)

  学生根据示范节奏模唱节奏,对学生的节奏感、听力、记忆等方面进行评价。(10%)评价方法同上,示范节奏要随考查年级的不同而变化。

  五、评价等级:

  总成绩在90%以上为优秀(A),80%以上为良好(B),60%以上为及格(C),60%以下为待及格(D)。

  总之,音乐学科教学评价应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的功能,有效的促进学生发展,激励老师进取,完善教学管理,全面提高音乐教学质量。

  篇四:小学音乐期末评价方案(1354字)

  一、指导思想

  以新音乐课程标准为主体,贯彻新课标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眼于音乐教学评价的活动性、开放性,激发学生音乐学习的兴趣,提高学生音乐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学生实践活动,完成科学的、开放的教学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音乐素质的全面发展,完善音乐教学管理体系,积极推动音乐个性化课程的建设与发展。

  二、评价原则:

  音乐课程对学生的评价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原则:

  1、全面发展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方向,既注重学生音乐能力的发展,又注重人文素养的提高,同时根据课程设计的要求和目标,针对具体的教学内容进行评价。

  2、注重差异原则——注重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尊重学生富有个性或独特的表达方式,注意学生在文化背景、社会环境、经济状况、语言、性别等方面的差异,给予平对待,在知识技能的评价上,不强求一律,对学生的点滴进步给予鼓励和肯定。

  三、评价对象:小学五年级全体学生。

  四、评价方法:

  通过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平日表现与期末评价内容、评价标准等进行综合性评价,其中形成性评价的评定占30%,终结性评价占70%。将最后的综合成绩作为学生本学期音乐学科的有效成绩(采用等级制)。

  评定等级:优、良、及格、不及格(A、B、C、D)

  1、形成性评价(30%)

  采用观察、谈话、提问、讨论、抽查等方式进行。将对学生的经常性的形成性评价加以记录,每学期争取能够提问、检查到每个学生,对所有学生实施日常的形成性评价。音乐课代表辅助老师进行记录。

  评价内容:

  ①上课认真,带齐音乐学习用品;检查书籍爱护程度。(态度)

  ②能认真演唱歌曲。(唱)

  ③能有感情地演唱歌曲。(情感)

  ④能认真聆听欣赏音乐。(听)

  ⑤能积极举手回答老师的问题。(说)

  ⑥能随音乐律动并会编简单舞蹈。(创编)

  ⑦参加课外音乐艺术活动。(兴趣爱好)

  分数(单位:分) 90-100 80-90 60-80 60以下

  内容完成条数 6—7 4-6 1-3 0

  评定标准:

  2、终结性评价(70%)

  评价内容: 基础知识10%、唱歌50%、欣赏10%

  考试时间: 6月1日——6月5日

  考试形式: 随堂考试。

  考试范围:

  (1)基础知识

  (2)歌曲演唱

  (3)音乐欣赏

  具体如下:

  (1)基础知识(包括音乐欣赏)——以试卷的形式进行卷面考试

  五年级上下册内容的基本知识点,包括乐理知识、音乐常识以及音乐欣赏等。试卷总分为100分。(试卷见附页)

  (2)歌曲演唱——以抽签的方式进行考试

  五年级(总共16首):教师选择八首歌曲,学生以抽签的方式在八首中抽一首进行清唱。

  评定标准:

  90-100 能够用亲切、自然的声音有表情演唱指定歌曲,音色优美、并能做到以情带声。

  80-90 能够完整地演唱歌曲,但在歌曲情感处理上欠佳。

  60-80 歌曲演唱没有激情,毫无表现力,只是在机械地唱。

  60 以下无法完整演唱歌曲的、跑调现象严重。

  (3)音乐欣赏:(15%)。

  评价内容

  ①能正确说出乐曲或者歌曲的名称,并能说出作者的名字

  ②能简单说出音乐的情绪、速度等

  ③能够听辨不同节奏的音乐,并能够打击简单的节奏

  ④能够听辨不同情绪的音乐,能模唱简单旋律,

  评价方法

  分数(单位:分) 90-100 80-90 60-80 小于60

  内容完成数目 4 2-3 1 0

  等级 A B C D

  最终成绩(分数) 90-100 90以下80以上 80以下60以上 60以下

  最终成绩=过程性评价X30%+终结性评价X70%

[关于小学音乐期末评价方案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