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关于深圳社保局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导读

记者昨天从市社保局获悉,该局将代征201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请各用人单位在8月31日前将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足额存入本单位缴交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户。
根据《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上一年度平均在岗职工人数0.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0.5%比例的用人单位,要按照一定比例缴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应缴保障金金额为:(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岗残疾职工人数)×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宝安、龙岗两区分别按该区公布的统计数字)×60%,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人数×0.5%。按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数字,上一年度(2015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1034元(宝安区为61126元,龙岗区为58770元)。
201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时间为9月1日至6日,请各用人单位在8月31日前,将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足额存入本单位缴交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户,以便市社保局代征。未按规定缴纳的,将按《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关于深圳社保局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深圳社保局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文章:
山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11-08
沈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09-11
成都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06-15
深圳动画就业前景07-10
深圳社保局关于欠薪保障费缴纳的关照09-30
顺德社保局:灵活就业人员不再参加失业保险08-12
深圳把残疾人纳入社保范畴10-14
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07-25
深圳平面设计就业前景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