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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改中的命题原则

时间:2021-11-01 10:11:06 老师笔记 我要投稿

新课改中的命题原则

新课改中的命题原则

(《中学语文教与学》)

   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是此次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之一,也是新课程评价改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体现在测试题的命制中,可以具体化为两个原则:激励性原则和导向性原则。

一、激励性原则

    即测试题的命制,应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让所有学生都能体验自己语文学习的成就和进步,激励所有学生在答题过程中尽情展示自己的语文才能,发挥创造力,发展个性。

    要贯彻激励性原则,测试题必须具有基础性、发展性和选择性。

    学生的个别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要让不同程度的孩子都体验到成功的快乐,测试题必须有基础性,面向全体学生。同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虽提出了三个维度的课程目标,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忽视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相反,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还要在新课改理念下予以发展。

    评价的终极目的在于促进学生的发展,因此测试题的命制要具有发展性,要为被评价者提供自我展示的机会,鼓励被评价者通过自己的努力体验成功。实践证明,与社会生活和学生生活实际联系紧密的测试内容,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较强的测试内容,都有利于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要关注个体的处境和需要,尊重和体现个体差异,测试题就要有一定的选择性,给学生提供一定的选择空间和余地。

二、导向性原则

    所谓“导向性”原则,指的是把考试评价看成课程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把测试题的命制放在课程、教材与教学的整体框架上进行设计,除发挥其激励性外,还要通过诊断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困难,及时调整和改进教师的教学,朝着理想的课程目标不断迈进。

    具体说来,“导向性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测试题的内容设计既要关注学生语文学习的知识与能力水平,也要关注学生语文学习的过程、方法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引导教师转变课程观,从三维目标出发进行课程设计、组织教学。

    2、测试题的命制应加大积累、阅读、写作的考查比例,引导教师把握母语教学的规律,重视语文学科实践性的特点,指导学生多读、多写、多积累。

    3、测试题的命制要注意加大课外内容的比例,注重学科内及学科与学科之间的综合,引导教师明确我们是在“用教材教”,而不是“教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