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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村特岗教师招聘报名公告

时间:2021-12-11 10:13:58 教师资格证 我要投稿

四川省2010年农村特岗教师招聘报名公告

  为切实加强四川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安排部署,四川省2010年拟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特岗教师4032名,其中初中教师1876名,小学教师21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川省2010年农村特岗教师招聘报名公告

  一、招聘岗位

  四川省2010年实施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特岗教师共403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1《四川省2010年招聘特岗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非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同时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原则上为本科及以上,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的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3、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修订意见)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三、待遇及有关政策保障

  1、特岗教师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包括绩效工资),其它津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2、特岗教师在服务期间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服务地区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3、特岗教师享受国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4、特岗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服务期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5、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四、面试加分及优先招聘条件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拔”和适当照顾生源地少数民族地区考生的原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报名者在面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或优先聘用:

  ⑴报考生源地的少数民族学生加4分;

  ⑵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抗震救灾优秀大学生加4分,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2分;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8分;

  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以及生源地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志愿参加四川省2010年国家“特岗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于2010年5月28日——6月7日24:00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报名网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名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了解“特岗计划”相关政策和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后,选择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岗位。

  2、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小于30KB)。报考者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2010年6月8日—6月11日为相关部门(或学校)对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时间。6月12日以后,报名者即可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即可按程序和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不能参加笔试。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10年6月28日— 7月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六、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与地点:笔试日期为7月3日,具体时间与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分公共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试点)。

  (1)公共知识笔试。报考四川省2010年特岗教师的考生均参加公共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公共知识笔试内容包括: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职业能力相关知识(占公共知识笔试内容的60%),参考书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师职业应具备的教育基础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占公共知识笔试内容的40%),参考书目或资料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编写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适用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

  (2)专业知识笔试(试点)。报考四川省2010年特岗教师数学岗位(含初中、小学,下同)和英语岗位(含初中、小学,下同)的考生分别参加数学、英语专业知识笔试,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考生不参加专业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数学专业知识笔试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中的数学(文科)部分为依据进行命题和考试。

  英语专业知识笔试以《四川省大学英语三级(SCET—3)考试大纲》为依据进行命题和考试,其中,不考听力,在“语法结构与词汇”、“阅读理解”和“英译汉”三类题型中适当增加题量。

  报考四川省2010年特岗教师数学、英语岗位的考生的笔试总成绩由其公共知识笔试成绩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共同组成,各占50%的分值,满分为100分。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即为公共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公布笔试成绩:2010年7月27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4、确定面试人选: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服务岗位,省教育厅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设岗县学校类别(小学、初中)的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2比例依次确定。按志愿服务岗位确定的面试人选达不到相应学科岗位数的1:2比例的,依次在首次未纳入面试人选人员中按第一调配志愿、第二调配志愿、第三调配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经过三类调配志愿后仍达不到学科岗位数的1:2比例的,在选择了服从地区任意调配且未纳入面试人选的同类学科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2010年8月2日,四川省教育厅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教育网(http://www.scedu.net,下同)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参加面试相关注意事项。

  七、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1、面试时间:2010年8月10日上午8:30开始。

  2、面试地点:面试地点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通知。考生应在面试前一天到设岗县教育主管部门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在面试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的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四川省2010年招聘特岗教师人员登记表》(见附表2)。参加面试时,携带两份《四川省2010年招聘特岗教师人员登记表》(贴上照片)、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加分证明(获奖证书)等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设岗县面试考核工作人员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资格审查意见。报考者如缺少上述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经过面试资格审查,符合报名对象和条件的,即进行面试考核。

  4、面试考核内容: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八、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面试成绩(指面试成绩与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县特岗教师岗位设置数(分学校类别、分学科)的比例为1:1(若参加某类岗位的面试人员数少于设岗数,以该类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由设岗县在面试结束后的三天时间内向社会公布。

  2、体检时间和地点:由设岗县按规定确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通知。

  3、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修订)标准执行。

  4、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在同类学科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由设岗县向社会公布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和拟聘人员名单。

  九、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以及培训方式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另行通知。

  十、教师资格认定

  凡未获取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后,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四川省认定教师资格的规定和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拟聘人员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十一、签订协议

  通过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后,拟聘的特岗教师按设岗县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四川省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并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服务学校。

  十二、组织纪律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涉及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请通过四川教育网和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本简章由四川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省编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戴 峰:028—86112769

  李洪光:028—86137183

  四川省教育厅学生处:龚仕新:028—86112616

  四川省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杨再东:028—86125137

  四川教育网址:http://www.scedu.net

  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址:http://www.scpt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