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文档列表

河南省洛阳市会计证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时间:2021-10-06 08:33:35 考试相关 我要投稿

河南省洛阳市关于会计证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河南省洛阳市关于会计证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委局,大型企业,中央、省驻洛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进一步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决定从2004年8月20日起对全市会计从业人员换发财政部统一制作、全国通用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做好证书的换发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认真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工作实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是贯彻落实《会计法》的具体措施,也是加强会计人员管理的重要手段。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换证),有利于全面实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促使各单位依法使用合格的会计人员;有利于促使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有利于促进人才流动,简化转移手续,方便会计人员;有利于建全和完善会计人员信息数据库,掌握会计人员动态及开展各项管理活动。各县(市)区、单位要加强对换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宣传,使各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充分认识到全面实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坚持标准,把握条件,掌握政策,切实组织好本辖区、本单位的换证工作,并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专业人员负责具体办理换证事宜。二、换证的基本条件及换证时间换证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2、已在2004年8月10日前在洛阳市取得有效会计证,或通过2004年度会计证考试合格,或2002年7月之后取得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毕业证书;3、按规定完成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并已取得会计电算化证书(195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除外);4、按规定通过每两年一次的会计证年检。换证人员必须在2004年8月20日至11月30日办理换证手续。为达到换证时间均衡,同时考虑工作难度,市财政局受理换证业务时间划分为:市直及城市各区从8月20日至10月31日;九县(市)及洛龙区、吉利区从11月1日至11月30日。三、换证工作组织管理及程序全市会计人员的换证工作,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会计人员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具体负责换证手续。各地要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告。换证工作原则上由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市直委局、大型企业、驻洛单位的换证工作;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各单位的换证工作。并对所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换证工作。具体程序如下:1、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统一到市财政局领取“洛阳市会计证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附件一),“河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信息卡填写说明”(附件二)。2、各单位到同级财政部门领取换证资料后,组织具备换证资格的人员填写申请表,并按要求填涂“管理信息卡”,由所在单位审核签章后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章。3、申请换证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会计证、会计电算化证书,由市直各主管部门或县(市)区财政部门审验,同时须提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4张,2张贴在申请表上,1张贴在“管理信息卡”上,1张用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暂贴在申请表左上角)。没有工作单位的申请换证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或社区出具证明直接到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领取换证资料,办理换证手续。4、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县(市)区财政局将审核合格的换证资料汇总,填制换证汇总表,连同申请表、会计证、会计电算化证(审验后退回),报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办理审核换证手续。四、几项具体工作要求1、这次会计从业资格换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的工作,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严密组织,保证质量,如期完成,不重不漏,确保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2、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会计人员数据库建立和管理工作,在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要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中填写的内容,逐项审核,不得有漏项。3、原会计证自2004年12月31日起自行失效,收回的原会计证由市级财政部门销毁。4、各级财政部门应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换发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仍持会计证在会计岗位工作的会计人员及其所在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二○○四年八月六日 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