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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时间:2021-10-05 19:25:08 注册税务师 我要投稿

[唐山]2005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及驻唐有关单位:

[唐山]2005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根据河北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冀人发[2003]81号)和河北省职称考试中心、河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职考函[2004]38号)要求,为做好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5年6月17、18、19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6月17日 14:00-16:30 财务与会计

  6月18日 09:00-11:30 税法(一)

   14:00-16:30 税法(二)

  6月19日 0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14:00-16:30 税务代理实务

  前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税务代理实务》科目全部在试卷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存储功能)。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二、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三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考五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两个科目的(《税务代理实务》、《税务相关法律》)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三、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从业年限”是指报考人员从事相关专业时间的总合,其截止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计算”。

  四、考试报名程序

  (一) 报名程序

  报名须由本人提出申请,认真填写《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一),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由单位人事部门汇总后,按照时间安排到指定地点统一报名。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及证件

  1、《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一)(一式两份,贴一寸一年内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05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二)(一式两份,贴一寸一年内同版免冠彩色照片);

  2、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一式两份);

  3、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 术职务资格证书;

  4、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书以及上述三条所述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12月21日-23日;

  2、报名地点: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西山道5号市政府9号楼四层);

  3、联系电话:2802571,2827463.五、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人事系统专业技术和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2003]第56号)的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

  六、其它

  有关考试大纲、教材的征订及考前培训工作由唐山市国税咨询所负责。考生可根据需要自愿订购考试用书或报名参加培训,详见附件三。联系人:曲慧娟,联系电话:2246426、2238104.

  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 唐山市国税咨询所

二00四年十二月七日

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