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爆料人都心理“不平衡”么 -管理资料

管理资料 时间:2019-01-01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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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9日,一自称武汉交警的男子向网络爆料:8月3日,10名交警接通知后在烈日下等了30分钟,等来武汉市交管局政委王斌,随后交警们排队让其擦汗,

每个爆料人都心理“不平衡”么

。9日晚,武汉市交管局新闻发言人陈骥称,该局官员慰问路面交警是每年惯例,但并未让交警专门在烈日下等30分钟。陈骥称,爆料人可能是该局一名竞岗失败的交警,其心理不平衡多次到处告状,但其反映的事情并不属实。

    这种怀疑举报者人品、动机的情景似曾相识。

    广东东源县法院院长徐周定近日在回应把自己的“傻”儿子招进法院的质疑时,不仅否认自己的儿子“傻”,认为其只是“智力比正常人稍微低一点”,而且进而怀疑举报人的动机,认为“举报人被东源县法院判过刑,心里有情绪”。这种说法实际上是想通过证明举报人的个人品质存在瑕疵,证明举报人动机不良,从而证明举报内容不实。

    如今武汉市交管局新闻发言人也将爆料人的身份认定为是“一名竞岗失败的交警”,因此“其心理不平衡多次到处告状”——一个竞岗的失败者,一个心理不平衡的人,口中说出的话自然会掺杂很多偏颇的东西,甚至会为了发泄不满而造谣生事,这样的人,举报的内容自然“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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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否认,举报人的个人品质、动机肯定会对举报内容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对于被举报人及有关部门来说,却不能将工作的重点放在对举报人人品、动机的怀疑上。通过怀疑举报人的动机,从而引导公众怀疑其个人品质,进而引导公众怀疑举报人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这颇有点下三滥的意味。

    无论举报人是什么样的身份,无论其举报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被举报人或有关部门需要证明的只能是举报内容的真假,而非举报人的人品有多差。也就是说,被举报人或有关部门只有义务对举报内容进行举证,证明举报内容全部或部分不实,而没有权利怀疑举报人的人品、动机。将事件的焦点引导到对举报人的动机的怀疑上,是被举报人在有意混淆视听,将严肃的违规违纪问题转移到个人品质之争,降低公众对其违纪行为的关注,从而逃避可能的处罚。

    不能驳斥你的观点,就怀疑你的动机、人品,这是试图逃避责任者的惯常做法。自称武汉交警的爆料人与武汉交管局新闻发言人,一个是网络爆料,一个是官方回应,对于交警们有没有等30分钟排队让政委擦汗,双方各执一词——即使找到当时“被擦汗”的10名交警,出于各种顾虑,他们也未必能真实地描述当时场景和自己的真实心理感受。但是显然,交管局怀疑举报人人品和动机的表现,已经令交管局处在了一个道义上的不利地位。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对举报和质疑的回应,要多在回应举报事实的真伪上下工夫,唯其如此,才能增强自己的公信力,否则,反而会越抹越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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