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下幸之助管理日志》之6月16日:纠正错误的标准 -管理资料

管理资料 时间:2019-01-01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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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者不能凭自己的爱憎纠正或责备人,

《松下幸之助管理日志》之6月16日:纠正错误的标准

。因为,企业是以贡献社会为使命的公器,所从事的都是公益事业而不是私事。唯有从公益的立场来看,违背社会大众利益的事,才能加以谴责。如果经营者能从大众利益着眼,不因个人的感情因素,而随意纠正和指责,被责备的人才能够觉悟和成长。反之,放纵员工,既不纠正其错误,也不加以责备,似乎对员工很好,而且,也替经营者省了很多事。但是,这么一来,就会滋长得过且过的苟安心理,使员工不求成长,这样是绝对无法培养出人才的。

  ——松下幸之助谈对员工的责备

  背景分析

  身为管理者,理应对员工的错误和不当行为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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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下幸之助管理日志》之6月16日:纠正错误的标准》(https://www.unjs.com)。这不仅是出于改进工作成效的考虑,更是对员工应有的负责态度。很多管理者认为人的行为很难改变,责备员工,并不能对他们的行为带来实质性的改变,反而会引起抵触情绪,造成关系僵硬,于是,索性听之任之,不予理睬,到了实在不可容忍的地步,干脆辞退了事。松下幸之助认为,抱持这样的态度,很难培养出人才。对员工的纵容无疑是对他们最大的伤害。

  松下幸之助强调,经营者责备员工是有依据和标准的。有些管理者看不惯员工的某些习性,这些习性并不对工作造成影响,只是因为看不惯就横加指责,这是完全没有道理的。松下幸之助认为,对于有损社会大众利益的行为,应当加以谴责,劝其改过。

  行动指南

  对于员工的有损社会大众利益的错误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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