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终止的情形 -管理资料

管理资料 时间:2019-01-01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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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2) 用人单位主体消灭;

    (3) 劳动者退休或者退职;

    (4) 劳动者死亡、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5) 出现其他法定的终止条件,

劳动合同的终止的情形

    2、除用人单位主体消灭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下列情形终结时为止:

    (1) 劳动者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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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终止的情形》(https://www.unjs.com)。

    3、出现以上二种情形时,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应提前通知对方。双方无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有关手续,并在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之日起10日内将劳动者的档案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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