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外包 -管理资料

管理资料 时间:2019-01-01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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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一定要去搞清楚什么是采购什么是外包过程,我一直没有搞清楚,标准也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

采购与外包

。2008版也再没有要求识别“外包过程”,标准说通过 7.4的应用实现对外包过程的控制能力,其实标准是想说运输外包,售后服务外包,设计和开发外包等等这些过程外包应予以适当的控制,你是在采购“过程”当然包括这些过程的结果,采购“产品”和采购“过程”都可以依据7.4控制,你去识别什么是采购什么是外包过程的意义在哪里?

    我们再一起看标准:

    4.1. ...组织如果选择将影响产品符合要求的任何过程外包( 注:没有再提识别),应确保对这些过程的控制。对此类外包过程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规定。

    注1:上述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包括与管理活动、资源提供、产品实现以及测量、分析和改进有关的过程。(ISO风清扬注-强调是“过程”)

    注2:“外包过程”是为了质量管理体系的需要,有组织选择,并由外部方实施的过程(ISO风清扬注谁需要-QMS,谁选择-组织,谁实施-外部方,组织没有实施但参与管理和控制)

    注3:组织确保对外包方的控制,并不免除其满足所有顾客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的责任(ISO风清扬注:也不能免除组织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对外包过程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可受诸如下列因素影响:

    a) 外包过程对组织提供满足要求的产品的能力的潜在影响;

    b)对外包过程的分担程度(我注:组织和外部的分工)

    c)通过7.4实现所需的控制能力。

    识别是采购“产品”还是采购“过程”,不如依据“产品”或“过程”对产品要求符合性的影响程度去确定组织对供方提供“产品”或“过程”以及供方的相关过程的控制类型和程度。识别是采购“产品”还是采购“过程”(外包过程)不是很重要,识别其重要程度以确定控制程度才是比较重要的。采购“产品”和采购 “过程”(外包过程)有的很好区分,但采购“产品”有时必需关注过程,采购“过程”也有时必需关注过程结果-“产品”,这时你分不清你是采购“产品”还是采购“过程”。4.1主要谈的是外包过程,前面讨论过外包过程目的还是得到过程的结果即产品,外包产品也可能控制其过程.外包过程的结果是产品;采购产品是供应商相关过程的结果。

    一个关键重要的制造加工过程被多次转包的外包过程如何控制? 有什么难度?有何风险?关键重要的过程能否多次转包?不直接控制最终制造商会有哪些问题?资金能及时足额到最终制造商吗?最终制造商能有合理的利润吗?质量和交货期有保证吗?

    对采购和供应链过程的审核

    本文指导认证机构审核员 应当如何评价标准第7.4条各项要求的符合性。

    1. 引言

    当建立一个质量管理体系的时候,组织不得不建立控制各种采购品(或者服务)以及对其进行验证的各种过程,以便满足7.4条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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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与外包》(https://www.unjs.com)。但是,各个组织实际考虑如何做的这些方式方法完全有可能不是最合适的。

    各个审核员也许以为考虑这样做就足以符合要求了:只要检查一下,是否有一份现行有效版本的批准的供方目录,所有的定单都是向已经批准的供方发出的,而且,为了确保采购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所必要的各种活动已经执行了。实际上,在很多情况下,这样做是不足以确保,所采购来的产品,简单地满足原始提出的采购品规范中所有各方面的要求了。也许还需要评审采购过程以及供应链管理有关的很多过程。

    2. 对采购过程的审核

    在对采购管理过程的审核中,应当考虑以下各个方面:

    采购应当在产品的设计和开发阶段,编制一份采购品规范的时候就开始了。

    应当在内部各个职能部门之间开展讨论,确保潜在的各个供方能够提供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的产品,而且要满足成本要求。

    组织应当在和供方进行沟通之前,确保各项采购规定要求是正确的。

    各项法律和法规要求,如果应当采用的话,就应当包括在采购规定要求中。而且应当评价部件或产品有关的各种风险程度,以及为了确保满足设计规范要求而应当采取什么控制。

    为了获得以上各个方面已经考虑的审核客观证据,建议采取以下实际的做法:

    • 肯定拟采购定单中所提出的采购品规范和设计要求的规范(或者从顾客那里得到的规范)是一致的。

    •识别组织内部,组织和潜在供方之间,对于关键零部件的设计规范,在设计过程中,或者发出采购定单之前是否已经做过讨论。

    • 对规范是否有某些“批准”,然后,作为正式肯定的规范/定单发给供方?

    • 采购定单是否包括或者引用有关法律或法规要求?

    3. 对供应链的审核

    在很多情况下,对供方评估和选择的审核也就简单地评审一下组织批准的合格供方目录,还有,这份目录是否按照规定周期加以评审了。但是,在有的情况下,这样做是不充分的,不能确保组织已经效地控制他们供应链中所有的供方。在这方面要加以考虑是问题包括:

    • 关键零、部件/产品所选择的各个供方是否只是根据他们的价格能力,是否考虑他们有能力持续提供满足规范的要求?

    •对于那些维持在供方目录中的供方是否仅仅根据他们继续获得认证/注册满足某质量标准,是否评审他们的认证/注册的范围?

    注:在某些情况下,组织审核意想的供方,目的是为了建立明确的相互沟通渠道、产品的规范、交付的参数等,也许是有好处的。

    • 组织有多少次发出有关产品拒收信用通知,随后又接受了?

    • 发生过多少次让步接收过去已经拒收过的产品?

    4. 结论

    总的说来,有经验的审核员 在评审采购过程和组织的供应链的时候,直接针对那些常识性的地方,但是,还有很多情况,有关产品或者部件的性质也许会附加的调查是很有必要的。正如所有的审核情况都是独特的一样,每个产品都是独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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