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网赔偿中国新闻网百万元版权费 -管理资料

管理资料 时间:2019-01-01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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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搜狐IT消息】1月7日消息,据媒体报道,中国新闻网代理律师张岩证实,被称之为“2008年媒体知识产权第一案”的中国新闻网诉慧聪网侵权一案最终以庭外和解的方式收场,

慧聪网赔偿中国新闻网百万元版权费

。在法院组织下达成的庭外和解协议中,被告侵权事实被认定为成立,慧聪网将就无授权转载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赔偿相关费用。

    消息人士透露这笔钱“在一百万元人民币左右”,张岩证实本周将到账,但未透露具体金额。

    根据《关于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转载其他媒体已发表的作品,应按每千字50元向著作权人付酬。而北京市高院做出的相关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在网络上转载文字、图片,应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稿酬,经确认侵权行为属实,将按稿酬额的2至5倍进行赔偿。

    背景资料:中国新闻网起诉商业网站慧聪网事件

    时间回溯到2007年11月, 就已经向法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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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网赔偿中国新闻网百万元版权费》(https://www.unjs.com)。而在此之前, 与慧聪网已经就转载新闻产品的费用问题交涉了好几年,但并没有取得结果。用 运营总监玉树的话说,“他们一直拒付转载费用,我们是忍无可忍了”。

    据她介绍,北京慧聪建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所属慧聪网(www.hc360.com)自建立以来,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一直擅自违法转载中新社、 新闻作品,且未停止其侵权行为。

    “目前,国内网络侵权行为五花八门,大部分是明火执仗,但很多也讲求‘技巧’,或张冠李戴,或掐头去尾,或更改时间。于是,中国新闻社的海外记者站成了这些网站的免费记者站,整个中国新闻网成了他们的免费新闻资源库。国家规定网络转载不是‘免费午餐’,这样的‘拿来主义’,就是侵权。”玉树说。

    据玉树介绍,除了慧聪网,另外一些知名网站也在 的诉讼计划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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