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振华:独具特色、成就卓著的创新力作-评王辉斌《杜甫研究新探》

时间:2021-07-08 12:30:05 资料 我要投稿

吴振华:独具特色、成就卓著的创新力作-评王辉斌《杜甫研究新探》

被称为“小学校的大教授”、“小学校里的大学者”的王辉斌先生,是一位异常勤奋、成果丰硕的学者,他数十年来苦心孤诣地追求学术的极境,截至目前为止,已经出版了学术专著二十余种。王辉斌先生的学术视野之开阔,也十分罕见,他所从事的学术研究,上自先秦两汉,下至元明清,涵盖着中国古代文学的整个历史范围。从研究探索的内容来看,既有对作家生平事迹的考证,也有对作品真伪的考辨,还有诗、词、文、赋的历史演变及乐府诗史渊源的探索,等等,所有这些,都属于他探索研究的对象,这在当代的中国古代文学界,应该说是很少有人能与之匹配的。一个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但是王辉斌先生仿佛有着无穷无尽的精力,以致终年在学术的大海里自由遨游畅行。近日,笔者有幸拜读了王先生历经二十四年研读杜甫的结晶——《杜甫研究新探》(黄山书社,2011年10月第一版),不禁为他孜孜不倦、严谨治学的精神所感动,因为书中所充满的很多新见,解决了我十数年来读杜甫的许多困惑。由此而可知,这确实是王先生的一部呕心沥血之作。一、新颖独创,成果丰硕一部学术著作的学术价值,严格来说并不在乎是否建立了所谓的严密体系,也不在于是否为内容丰富浩瀚动辄超过百万字的煌煌巨制,而在于有没有提出超越前人的新见。我很赞同司马迁提倡的“成一家之言”的学术境界。然而,在当今学术逐渐被商业化侵蚀的时代,学人也往往浮躁浅率,急功近利成为时尚,学术创建谈何容易!更不必说让一个学者沉潜数十年专精独诣的致力于一个特定的研究对象。王辉斌先生却做到了,而且做得非常出色。就本书研究的对象来说,杜甫研究可以说是一个非常难以出新的领域,从中晚唐时代开始,关于杜甫的研究就已经开始了,一千多年来,各种研究的文献可谓汗牛充栋,要在前人及时贤成果的基础上将杜甫研究再向前推进一步,付出的艰辛可想而知。而要避开已有定谳的成果,或找出现有成果的薄弱环节,并从中发现新的东西,更是一件难上加难的工作。王先生在数十年勤奋研读的基础上,以他的灵心慧眼,敏锐的在杜甫研究领地,开掘出了属于他的一方富矿。通读《杜甫研究新探》全书,仿佛有一股磁力紧紧吸引着我们的眼球,这股吸引力就是书中随处可见的创见,让人耳目一新,甚至振聋发聩。本书主要对杜甫生平事迹的诸多方面进行了科学严密的考证,涉及到杜甫出生地、卒年、母系、婚姻、行迹、交游等具体问题。乍看起来,这些问题似乎已经不成为问题了,因为自宋代“千家注杜”以来,杜甫生平中的的许多问题都被学者们反复探讨过,仿佛都有定论了。其实不然。王先生以他独到的眼光,在兢兢业业探求的基础上,仍然得出了一系列的创见,如论证了杜甫生地为洛阳说,婚姻上的续弦再娶说,李杜初识梁园说,李邕对杜甫的影响说,杜甫岀峡后两改初衷说,杜甫卒年为大历七年说,杜诗为学者诗的范本说,杜甫创作法门为“三苦一神”说,杜诗艺术转型始于秦州说,《江南逢李龟年》为李白所作说,等等,都是发前人所未发。其中杜甫婚姻和卒年两说,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颠覆我们已有认识的同时,又自然让人信服其结论。虽然成为定谳还需要得到更多学者的进一步认同,但是作为一家之言,王先生已经完成了他的研究任务。是非功过自有历史检验,也就任随后人评说。作为一部仅30万字的著作,有如许之多的创建,也可以说立于天地之间而毫无愧色的。二、观点鲜明,言必有据王辉斌先生为人诚恳善良,谦逊厚道,热情好客,在大小学术会议上每次看到他,都给人雄辩善谈的印象,并且观点新颖,不愿轻易与人苟同。这一为人处世的特点,反映到他的著作中,就是观点鲜明,尽管招来不断的商榷争论,但是他依然观点鲜明,不肯轻易改变自己的看法,而且坚信反复的探讨有利于问题的最终解决。作为考辨的文章,完全要靠材料来说话,一方面是努力挖掘新的材料,另一方面是对为人熟知的材料进行新的诠释。有了坚实可靠的材料,才能得出让人信服的结论。如对杜甫出生地的考证,王先生对传统的“徙河南巩县说”(《旧唐书·杜甫传》,以及为当代学者所坐实的“杜甫于公元712年生于河南巩县瑶湾说”(陈贻焮《杜甫评传》),都产生了怀疑,因为在杜甫现存的全部诗作中,并没有只字片语言及他的出生地就在河南巩县。于是,王先生沿两条路线进行探索,一条是考明杜甫父辈的履历行止,一条是研究杜甫诗歌对这方面的述写。前者主要是考证杜甫祖父杜审言及父亲杜闲的婚姻、子女、仕宦履历等情况,以确定杜甫的出生地,根据《旧唐书·食货志》的“三年一造户籍”的硬性规定,断定当时任洛阳丞的杜审言必定占籍洛阳,因此全家户口应该入籍洛阳。再根据杜审言的经历进行梳理,得出了两条重要结论:一是杜闲29岁之前一直不曾入仕;一是杜闲万岁通天元年(696年)至景云二年(711年),一直居住于洛阳。然后依据杜闲与崔氏的结婚时间,参之杜审言去世时间及其服丧的相关规定,认为杜闲婚后在开元二年(714年)生长子杜甫,因为这期间没有材料证明杜闲迁出洛阳,又不曾入仕,故杜甫生地只能是洛阳。这样的结论,在颠覆传统或权威说法的同时,给人以沉稳信实的感觉。为了使结论更加坚实,王先生又对杜甫集中全部“故乡”诗进行考察,认为杜甫诗中有30多首提到故乡,一类是泛指,二类指后期生活的长安,第三类则具体指洛阳,通过细致分析,从而提出了杜甫的出生地为洛阳的新说。“弄清这一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洛阳的历史、文化、士风,是成就杜甫为一代诗宗的重要因素,而对杜甫思想的变化与发展,对杜甫文学创作与审美观念的形成等各个方面的研究,都将会因此而获得新的认识与突破。”(该书第20-29页)又如对杜甫婚姻问题的探讨,也是非常厚实可信,完全是靠材料说话的。王先生先考明杜甫与杨氏结婚的时间及杨氏之卒年,再依据杜祐《通典》及《新唐书·食货志一》中“开元二十二年”的诏令,推断杜甫出生于奉儒守官的家庭,不会轻易违背当时的法令,因而确定杜甫结婚时间为开元二十二年(734年),时年23岁,从而否定了传统的杜甫开元二十九年结婚说。(第31页)接着,王先生又通过对杜甫诗歌中“山妻”与“故妻”的诠释,以及《入衡州》诗中“犹乳女在旁”句的合理笺解,最后得出结论:“杨氏卒于大历二年春夏之间的夔州。”(第35页)然后,再通过对《简吴郎司法》、《宋高司直寻封阆州》二诗中“姻娅”一词的考释,以确定杜甫续娶的那位“山妻”,与吴司法、高司直之妻为姊妹关系或从姊妹关系。最后又通过对《奉酬薛十二丈判官见赠》一诗的全新解释,确认这位“新寡”后的“卓女”之丈夫就是杜甫,从而使杜甫“续弦再娶”的历史真实大白于天下。(第41页)所有这些,可以说是王先生独到的发现,事实证据确凿,可视为定谳。其后,陈冠明先生著《杜甫亲眷交游行年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一书,据此立“山妻”条目的举措,即足可证实之。再如对杜甫卒年的考证,也属于言必有据的创见。最早记载杜甫卒葬情况的,是中唐元稹应杜甫之孙杜嗣业请求所撰写的《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并序》一文,其中说杜甫“竟以寓卒,旅殡岳阳,享年五十九”。但元稹并没有说具体的卒年,后来北宋吕汲公《少陵诗谱》据墓志、本传,首次将杜甫卒年确定于大历五年,并逆推五十九年以确定杜甫生于先天元年(712年)。这种说法经过清代仇兆鳌、杨伦《杜工部年谱》的引用,到目前为止,已经成为学术界的定论。所以,人们很少去怀疑这一说法。而王先生由于考证杜甫父辈及杜甫的婚姻、子女情况,发现杜甫生年应该在开元二年(714年),顺推五十九年,卒年应该是大历七年(772年)。这可是颠覆性的结论,不能轻易动摇传统的说法,否则会招致多方责难。但是事实胜于雄辩,当年在地心说一统天下得到官方教会支持,并为人们普遍信奉的情况下,伽利略提出日心说,可以说是动摇了传统的根基,尽管招致人身的`迫害,但是最终历史证明了日心说的真理性。这一事例表明,有时候真理往往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我们姑且不谈王先生的结论是否为真理,只看一看他的论证过程便略可窥获之。王先生首先杜甫《风疾舟中,伏枕书怀三十六韵,奉呈湖南亲友》诗句“十暑岷山葛,三霜楚户砧”中“三霜”的具体所指时间,进行了检讨,由于受传统卒年已定的限制,学者们或认为“三霜”实只有二年(汪静之说),或认为指大历三年至五年(萧涤非说)。王先生则通过对杜甫《奉赠萧十二使君》一诗的考释,并列举大量史料和杜甫诗歌,以考证出这位萧十二使君刺牧潭州的时间,当在大历六年三月辛京杲罢潭州刺史之后,从而证明大历六年秋天杜甫还活健在人世。而“三霜”所指是大历四年、五年、六年三个秋天,也就毫无疑义了。(第125-132页)当然,这个结论还需要补充一些证据,如萧十二使君到底是谁?为什么这一年他任潭州刺史没有具体记载?如能解决这些疑窦,才能使结论更加坚实。此外,如《江南逢李龟年》一诗,历代都认为是杜甫的一首史诗性力作,王先生则通过四个方面的具体察考,认为此诗为李白所作,并勾勒出李白与李龟年交往的三次经历:开元十四年在洛阳崔涤堂为初识,天宝初年于长安嗣岐王宅重逢,上元初年春第三次相见于潭州。(第212页)从考证的方法看,材料可靠,结论可信。又如对李杜关系的新探,提出杜甫辈分高于李白的新说,(第90-99页);杜甫岀峡是因为欲北归晋京为郎和盼家人团聚心切所致(第115页),而一改初衷的原因是杜甫为郎的诏书已经被有司一笔勾销,故不得不起归隐襄阳之心(第118页);而南下衡州二改初衷则是为了投奔旧友潭州刺史韦之晋,希望在其之提携下重新走上仕途(第120页)等,都是很有说服力的,比传统的为了生计说更加可靠。还有对《戏为六绝句》的新笺,认为杜甫是集批判与倡说于一体,是杜甫对存在于当时文坛上的某些不良现象,以“反潮流精神”所进行的批判,以及对孟浩然等盛唐诗人诗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首次提出了“清词丽句”的新的艺术境界。(第183页)这一系列全新的结论,尽管颠覆了我们对杜甫阅读建立起来的印象,但是王先生所得出的每一种新说,都是刻苦钻研、辛勤探索的结晶,而不是哗众取巧,故作惊人之论。所以,我们以为,王先生的学术研究思路、方法、品格等,都是值得尊重的。三、坚持真理,决不阿世一位真正的学者,必定有自己的坚持,也必定有自己的学术操守。只要是独立思考的结晶,只要不是为了哗众取宠,就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王先生虽然地处偏僻的襄阳古隆中,但是他数十年来决不阿世、坚持真理的精神,却是值得敬仰的。表现在这本《杜甫研究新探》绝大部分篇幅中的,就是王先生的这种精神。由于要进行大量的考辨,得出的结论又大多是颠覆性的,招致商榷争议本来是很正常的,但是有些学者为了维护传统的观点或自己的见解,不惜对王先生的研究进行一些非学术性的攻击,这就超出了学术的基本规范。但是真理越辨越明,通过反复的争辩,王先生不得不认真检查自己论据的可靠性,进而不断使自己的结论趋向更加坚实稳妥。如对杜甫卒年问题的考辨,就曾招致傅光先生的质疑。傅先生曾经撰著30万字的《杜甫研究》(卒葬卷),应该说是很有成就的杜甫研究专家,但是据他与王先生的争论,以及参考莫砺锋先生对这一问题的看法,我们可以从中看到,王先生文章表现出信实科学的特点,其论据和所作的新的诠释,都是经得起复按的,尤其是对“三霜”的辨释,对《风疾舟中》诗作年的考证,都是令人信服的。又如对杜甫婚姻问题的考证,到最近还招来争议(有人在《古典文献研究》第十四辑撰文,以维护传统旧说而否定王先生的续弦新说),以至于王先生不得不再次撰文回应,并指出青年学者应该遵守基本的学术规范,读后令人深思。再如对杜甫新乐府的辨释,也表现出王先生不迷信权威,坚持自己独立思考的可贵精神。通过对游国恩等编著的《中国文学史》中新乐府概念及葛晓音先生《新乐府的缘起与界定》(《中国社会科学》1996年1期)一文对新乐府的翔实具体的定义进行细致辨析,最后得出杜甫的“三吏”“三别”“不属于新乐府而是一组难以配乐传唱的五言古诗”的结论(第224页),还这组诗以本来面目。再如本书下编对郭沫若《李白与杜甫》的重评也体现出王先生客观公正的学术立场,他实事求是地评断郭著,肯定应当肯定的东西,否定值得否定的东西,不像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对郭著进行的全盘否定式的批判,这就更加显示出王先生是一位成熟的学者。另外,从本书《建国以来杜甫生平研究综述》、《杜甫研究五十年》、《杜诗“吴体”探论》、《杜甫“沉郁顿挫”辨识》等文章来看,王先生之所以能够有所建树,主要得益于他对杜甫研究历史状况的熟悉,掌握材料翔实,加上不盲从,独立思考,故而能取得推陈出新的成就。最后是本书还存在着的一些问题。首先是体例方面,由于是一部长达24年之间的论文集,很多文章前后数次重复,占有大量篇幅,实在是可以重新编辑,以达到精粹的境地;其次是校对上存在很多错误,如第26页得出的关于杜闲的两条重要结论的第二条是“杜闲在景云二年至万岁通天元年这一段时间内,一直居住于洛阳的”,时间明显是倒置的,让人费解,还有第55、56页注开元二十九年为714年,实际应为741年,第220页,误《读杜心解》为《读杜必解》,误仇兆鳌为仇兆赘,等等,都是不应该出现的错误;另外,将杜甫秦州开始的近体诗当作“中国古代近体诗的一座艺术高峰”(第174页)的说法似乎评价过高,而对杜甫诗歌用典的“精”处(第158页)未能详论,将“清词丽句”当作杜甫追求的新的艺术境界(第191页),又似乎降低了杜甫的艺术追求,还有对“吴体”的方言考述用例过少,其说服力也就减弱了。总之,王先生的这部专著在破与立方面都有着突出的成就的,以上所指出的这些瑕疵,是不足以掩盖其学术的光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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