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社会治理论坛提出: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体系建设

时间:2021-07-08 18:45:58 资料 我要投稿

全国农村社会治理论坛提出: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体系建设

作者 法制日报记者 姜东良 徐鹏 5月6日至7日上午,由法制日报社主办,中共费县县委、费县人民政府承办的全国农村社会治理论坛在山东费县举行。与会人员深入研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对费县创新“3十4”农村社会治理保障体系给予充分肯定。“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费县县委书记程守田在论坛上说,作为农业大县,费县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花,事在基层办,积极推进农村社会治理改革,探索建立“3+4”农村治理保障体系。“3”就是建立三项社会治理机制,即农村基层班子建设长效机制、农村财务有效监管机制、农村基层社会矛盾有效调处化解机制;“4”就是筑牢四条民生保障线,即农村基层班子运转保障线、农村特困群众救助保障线、农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障线、村级群众事务代办保障线,走出了一条具有费县特色的多元化新型村级治理之路,初步实现了“核心作用更加明显、财务监管更加透明、社会关系更加和谐、班子运转更加顺畅、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社会救助更加有力、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的目标,达到了“全覆盖、保基本、兜好底”的.社会保障效果。与会专家认为,费县实施“三机制”“四保障”农村治理工作体系,践行了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民生逻辑”和“人民至上”的执政情怀,适应了社会治理新趋势,切合农村实际和特点。费县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乡村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农村治理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治理主体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其中,要营造政府、市场、社会组织、民间力量等多元治理主体的合作、协同、互动、互补的机制。治理手段需要实现从单一行政管理向行政、法律、经济、教育、文化等多种手段的综合转变。因此,完善的农村社会治理保障体系是实现农村和谐、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论坛展示的江西省赣州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农村社会治理;广东省清远市注重多元化解农村矛盾,维护农村平安稳定;河南省平顶山市创新机制,规范运行,努力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山西省晋中市依靠法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等经验做法,也成为此次会议的一大亮点,引起与会人员的极大兴趣。论坛还对论文获奖作者进行了颁奖。中央综治办一室副主任徐龙刚、法制日报社社长邵炳芳、山东省综治办副主任李平和山东省临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行华在论坛开幕式上致辞。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等专家学者作主题发言。法制日报社副社长周秉键在论坛闭幕式上作总结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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