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我作文

时间:2022-03-16 10:14:29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热门】初中的我作文合集七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初中的我作文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热门】初中的我作文合集七篇

初中的我作文 篇1

  转眼间我步入大庆一中的校园已有一个多学期了,繁星一样多的精彩剪影如同一只五味瓶,酸甜苦辣咸样样都有。有的像柠檬一样酸,有的像蜂蜜一样甜,有的像黄连一样苦,有的像朝天椒一样辣……

  先说酸。本人身为组长按理应声名显赫,威风凛凛,和酸味无干系。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一向正直、公平的我竟然备受争议,时运不济时还常遭到别人的冷嘲热讽。有一次我数学计算竟然错了三道,我从来都没错过这么多。然而我手下的“喽啰”们却叽叽喳喳起来了,那神情,那姿态,好像还要放一万响的鞭炮庆祝似的。但我也只能逆来顺受,视他们嘲笑声为空气。唉,忍着吧,真是叫人头疼。

  再说甜。虽说遇见酸时有些令人头疼,但还有甜啊!上学期期末小组评比时,我们组获得了第一名,不仅总分第一,学习、纪律、卫生也都名列“先进小组”之中,当闪光灯“咔嚓”,“咔嚓”疯狂拍摄时,我们感到无比的骄傲和自豪。因为那是我们一学期共同拼搏奋斗的结果。话又说回来,既然小组评了先进,那组内成员奖励当然不会少,组长就更别说啦,嘿嘿!

  然后说苦。“欲甜先苦”的道理当然众所周知。我们也吃了不少的苦。在此我就不多说了,总而言之,正是因为这些苦,使我们九组变成了屹立在二班之上的“钢铁精英组”。

  紧接着苦的就是辣了。虽然我们组是全班领先小组,但也有些调皮捣蛋鬼会犯错误(SuchAs王子琛),当被石老师劈头盖脸一顿骂时,脸就像灸烤过一般,火辣辣的,人也顿时“矮了半截”。

  最后说咸。人总要付出汗水,要想获得回报必先付出努力。就拿我给组员讲数学题的例子来说吧。我们组有一个“较真狂”,在此我就不点名了,平时总爱钻牛角尖。除非石老师亲自出马,否则一定跟你“硬碰硬”到底。就一个十分简单的一元一次方程应用题,就能问出花样来。比如:“我就这么前进,不行么?”(你没看题啊,当然不行!)、“组长~(色咪咪的看着,距离!)这样列方程对不对啊?”——“这有区别么?移完项不就一样了么?”啥问题都要找本人问一通。太死脑细胞啊!

  这便是我五味俱全、丰富多彩的初中生活。酸甜苦辣咸谱写了我紧张而不失活跃,激烈而不乏兴趣的生活乐章。

  我爱五味俱全的初中生活!

初中的我作文 篇2

  阅读是水,滋润了人们干涸的心田;阅读是柴,燃起了人们的希望之火;阅读是楼梯,引导你走进知识的殿堂;阅读是春风,吹绿了枯黄的小草。

  小时候,我总是要伴着天上的星星和奶奶那好听的故事进入梦乡。那时候的生活在总是充满了甜甜的味道,很惬意。那时候我总是缠着奶奶给我讲故事,什么七仙女和董永了,画皮了这些有趣的故事成了我童年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时候年龄小,爱幻想,也因此奶了不少笑料呢!有一次,我听奶奶讲了一个关于“种豆得豆,种瓜得瓜”的故事,就突发奇想跑去种肉。种肉的结果肯定是以失败告终的,但这让我在学习上更主动,肯钻研。让我得到了很多益处。

  上了小学,《淘气包马小跳》、《智慧背囊》、《伊索寓言》、《一千零一夜》、《昆虫记》这些书有的丰富了我的娱乐生活,有的.教会我了我许多道理,让我了解了许多自然界昆虫的习性,我在阅读中得到快乐。

  上了初中,我不再停留在简单的阅读上,我对书本的求知欲望越来越强烈,也越来越痴迷。闹出了不少事儿,有一次,妈妈让我去商店买醋,走到报亭的时候哦不由自主得停住了脚步,书报亭那儿有我梦寐以求的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忍不住坐在书报亭里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天渐渐黑了,我才发现自己已经读了很长时间了,便飞似的奔回家的方向

  在阅读的快乐中,我知道了“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的高尚品格,王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奇特壮美的诗中有画的塞外风光。我总结了读书的要勤精思用。

  我在阅读中陶冶了情操,锻炼了理解能力,提高了写作水平,开阔了视野我还总结了读书的要勤精思用。

  书香一日,快乐一天;涤荡心灵,体验情感。阅读让我,多一份成熟,少一份幼稚;多一份快乐,少一份忧愁;多一份渊博,少一份无知

  我在阅读得到快乐,阅读伴我无忧无虑的成长。

初中的我作文 篇3

  潇洒这个词现已被用得越来越多,空件皮衣就可以“不要太潇洒”,一个动作一抹抹神情也可称作潇洒。大到一种人生观,小到一言一行,都能用潇洒来形容。但究竟什么是潇洒呢,恐怕没有人能够下一个准确的定义。潇洒是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词。

  我眼中的潇洒,不在外露的言谈举止,而是在于内心的处事态度。穿一身洒脱的衣裳,不是潇洒;言行不拘小节,也不是潇洒。潇洒就是“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的感觉,就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意境,就是“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的品味。只有善于自我调节,体味人生真谛的人,才能真正潇洒起来。

  我眼中的潇洒,不是玩世不恭、放任自流的态度,而是既能认真努力地奋斗,又能正视现实适时放弃的处世方法。潇洒的人,并非待事马虎草率,临了拍拍屁股就走。而是执著追求,开创属于自己的小天地。取得成功,并不故步自封;受到挫折,也不自暴自弃。他会总结经验,寻找原因,然后昂首向前。

  我眼中的潇洒,并非没有责任感,只是逃避压力,而是有责任心,有责任感,并能自我调整,坦然面对人生。潇洒的人,应该勇敢对承担责任,将自己的追求和责任协高速调一致,而不是为责任所累。

  我眼中的潇洒,是对名利并不拒绝,但也不过分看重名利。潇洒的人视名利如常物,因而他不太重得失,而重在过程,他所快乐的是过把瘾,在追求的过程中找到乐趣,在拼争中获得兴奋。至于最终是成是败,在潇洒者眼中,倒已在其次了。

  我眼中的潇洒,是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不是与世事格格不入,而是适应生活,笑面人生,留下自己的脚印。

初中的我作文 篇4

  故乡是根,无论你身处何地,想起故乡,便会有满怀欢乐的回忆。

  我喜欢故乡的小巷,故乡有一条由两排朴实的红砖墙围成的小巷,它似乎充满魔力,当你转身拐进去,便远离了尘世的喧闹。红砖墙上,仿佛还有昨日蜗牛留下的自栈道,悄无声息。抬头便是灰瓦红砖,低头便是黄土小路。有时只听见树叶瑟瑟,却不见抖动的叶子。走在小巷中,静谧便从心底冒出,安抚躁动的心灵,重归平静。劳动一天的人们休息在这里,小巷托起了他们酸痛的腰,静静地抚着他们进入梦乡。小巷仿佛没有尽头,令你陶醉其中,有时从小巷那头传来童声,顿时让你心情愉悦起来,我喜欢这有魔力的小巷!

  我喜欢故乡的老院,故乡的天气似乎总是好的,阳光撒向人间,穿过老院的枣树斑斑点点,落向地面。那枣树的年龄要比我大上很多,每年依旧结着枣子,给我带来了许多故乡的回忆。这里的红枣也是我童年回故乡的出发点。每次枣子成熟,奶奶便会摘下,裹在衣服里,笑眯眯地走向我,抬手便塞给我。枣是甜蜜的,奶奶的爱也是甜蜜的。老院很宽。我会满院追着鸡子,在院子跑上两圈,累的我筋疲力尽,奶奶就会从老宅里端出一碗水,只觉得这水甘甜可口。老院里有老宅,老宅也饱经风霜,却矗立不倒。这里有我最爱的小铜壶,用它加满水,给奶奶浇花,看着水慢慢浸入泥土,消失不见。我喜欢老院,因为老院里有老宅,老宅里有奶奶。

  我喜欢故乡的人,那里的人总是和蔼可亲。一碗热水,一顿饱饭,一宿温暖的休息,不必要求,他们便给你安排好,赶着上学的小孩会被塞给两个鸡蛋。故乡的人们也不必担心夜晚的孤独。卖馍的大妈,推着小车卖小玩意的大叔,村头和蔼的老伯,一张张笑脸印在心底。我喜欢故乡那里美丽的人。

  我喜欢我的故乡,它是我的根,我的回忆,我的归宿。

初中的我作文 篇5

  十年后的我,也许会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站在那三尺讲台上,为一些天真的孩子们讲课,望着一双双渴望得到新知识的大眼睛,我会为自己是一名教师感到骄傲。

  十年后的我,也许会成为一名白衣天使,在手术台前,病房里,以救死扶伤为天职,尽职,那时,我要发明一种新药,让残疾人重新长出肢体,我要发明一种新的眼药水,要那些不能看见光明的人,重新看见光明,看着一个个人快乐的成长起来,快乐的生活着,我会为自己是一名白衣天使面感到骄傲。

  十年后的我,也许会成为一名知名的艺术家,走到街上就会有许多年轻人来找我签名,我会愉快的满足他们的要求,我会为我当上艺术家而感到骄傲。

  十年后的我,也许会成为一名飞行员,驾驶着飞机,在那高高的蓝天上飞翔,保卫着祖国,望着那在飞机下飘过的朵朵白云,我为自己能保卫祖国而感到自豪。

  十年后的我,也许会成为一名科学家,研究宇宙中的星星和月亮在月亮上造建一幢房子,每天都可以望着宇宙中美丽的星星,再在月球上造一个学校,把学校里的所有人都接过去,看到他们满足和快乐的笑容时,我会为我当上科学家感到骄傲/十年后的我,也许会成为一名出色的工程师,我要将自己的祖国建设得更美好,我要修建跨云天的大桥,连接着世界各地,让各国的人们来中国看一看,亲眼目睹我们国家的风采,看一看傲然挺立在东方的雄鸡——伟大的祖国,当看到他们那频频点头赞许着中国的时候,我会为我当上工程师而感到骄傲。

  十年后的我,我也许会创造很多东西,我要在海洋和陆地之间,建立一个透明的通道,让勤劳的人们能在劳作之余,能通过透明的通道尽情地欣赏海底那种神奇的世界。

初中的我作文 篇6

  人人都有战胜某种胆怯的时候,我也不例外。但是,我再也不想战胜这样的胆怯了。

  有一次,我们全家到遵义去玩。我在读一年级,胆子特别小。那天,天气晴朗,霞光万道。我们一家人决定到遵义公园去玩。我高兴极了,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到遵义公园玩。

  到了公园门口,爸爸买好票,我们便进去了。我们来到一个用石头砌成的像窑洞一样的建筑物前,感觉得到一阵阵阴风从洞里吹来。爸爸说:“你们进去玩吧。”我不知道里面有些什么,很好奇,就和哥哥、姐姐一道,高高兴兴地进去了。

  进了洞口,一看,象电视上的鬼片一样,阴森森的。我紧紧抓住哥哥的手,向前走。到了一个拐弯处,一副棺材里面冒出来一颗人头,满脸血淋淋的。我一看,惊呆了,心里像有只兔子一样,蹦蹦跳。我用恐惧的眼神看着哥哥,哥哥似乎不怕,还笑嘻嘻地看着我。我们继续往前走。到了一个比较开阔的地方,面前突然出现了惊人的一幕:一个面无表情的人从地面渐渐地站立起来,用他手上握着的刀,砍向自己光溜溜的肚子。顿时,鲜血四处喷射,仿佛要飞溅到我的身上一样。我惊慌失措,被彻底吓哭了,闭紧了双眼。

  我不知道我们是怎么出来的,我只知道,从进洞到出洞,有一年之遥。

  我就这样战胜了胆怯!但是,我实在不想战胜类似的胆怯,因为太恐怖!

初中的我作文 篇7

  母亲,是一个幸福的同义词,也是一个操劳的代名词,打我懂事起,就深深地烙进我的脑海里。

  我的母亲很漂亮,有一头浓浓厚厚的短发,右侧别着一枚精致的发夹,在发夹的衬托下,头发格外的乌黑油亮。我喜欢母亲那清秀的五官,特别是那双眼睛,总是盈满着幸福的笑意。当然,这份幸福是父亲给的,父亲很爱母亲,出差的时候,总不忘给母亲捎上大大小小的礼物,象母亲头上那枚精美的发夹,就是父亲在北京出差的时候买给母亲的。

  母亲的体态很丰腴,腰身却很纤细,酷似性感的葫芦瓜,穿起时尚的衣服特别好看。父亲给母亲买了好几套时髦的衣服,冬季有深蓝色的呢子大衣,春秋季有天蓝色的灯芯绒外套,夏季有湖水蓝的确良衬衫。当然,母亲很爱惜这些衣服,只有在特别的日子里,才肯从柜子的最里层拿出来,小心地穿在身上。

  母亲很崇拜穿军装的父亲,对父亲俯首贴耳,唯命是从。父亲出差后,母亲就学着父亲,象带新兵那样,带着我们三姊妹,天天追着我们练书法,练乐器。我们三姊妹三种类型,姐姐是优秀型,哥哥是调皮型,而我则是任性型。所以,父亲出差时间一长,母亲就会发怵,管着管着就妥协了,从严厉型变成慈祥型。

  母亲很爱部队的生活,喜欢到大院的石凳坐,和其它家属边织毛衣边拉家常;喜欢带我们三姊妹去部队食堂吃饭,特别是父亲出差的时候;喜欢在部队后院开垦几分耕地,种上自己喜爱的瓜果蔬菜。部队的白米细面滋润着母亲,母亲气色非常好,白里透红,活脱脱的一朵映山红,浑身上下写满了幸福两字。

  母亲告别了部队生活,随父亲的转业到了地方。也许水土不服,母亲闹起了胃病,犯病的时候,脸色苍白,当年的红润不见踪影。渐渐地,母亲又患上忧郁症,脸上难见曾经那种幸福的笑意,一门心思地想房子,想盖栋大房子给哥哥。开始父亲不同意,但看到母亲的焦虑与忧郁,父亲从反对转为沉默,最后又从沉默变成了赞同。

  在我去省城读大学的那段时间,家里省吃俭用,一个劲地攒钱,一个劲地出力,终于盖起了一栋两层楼的房子。母亲却由于过多过久的透支与操劳,身体终于跨下去了……

  母亲过早的永别,成为我心中永远的痛……

  母亲那美丽的音容笑貌,永远珍藏在我的心底……

  母亲,我永远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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