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读后感

时间:2022-03-26 14:18:4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在路上》读后感(精选15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总结呢?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在路上》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路上》读后感(精选15篇)

  《在路上》读后感 篇1

  也许不到半年前,我听到了凯鲁亚克的名字,在图书馆遇到了他的《在路上》,无意中借了这本书,然后决定翻开第一页。然而,读完这本小说后,我发现我跟随凯鲁亚克走遍了美国,甚至感觉我已经度过了大半辈子。如果一部好作品让人们在看完之后思考他们现在的生活,那么毫无疑问,《在路上》就是这样一部作品。

  看着《在路上》,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你会觉得你永远都不愿意离开这本书。读完上一段后,你会情不自禁地想读下一段,而且你已经等不及了。你永远不会知道萨尔和迪恩在下一章会去哪里,也永远不会猜到他们在下一站会发生什么。你只是在期待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这种感觉就像在大学英语四级和六级考试中做英语阅读理解题一样。虽然你不知道一些单词,但你还是要根据自己的猜测去读,这样你就会有一个大致的理解。同样,在凯鲁亚克的作品中,有时我们只能理解大致的情况,但你不能包含你内心的渴望,然后一口气读完它。这种速度和激情会填满你的整个大脑,让你有一种立即上路的冲动。

  现在,《在路上》已经出版50多年了,如果凯鲁亚克还活着,他就快90岁了。然而,他的书影响了几代年轻人,尽管有人说那是20世纪50年代。垮掉的一代。凯鲁亚克本人也被称为“垮掉的一代。人物的灵魂。对我们来说,这些不是垮掉的一代。对年轻人来说,《在路上》就像一本唤醒他们内心野性的书。让我们知道,我们渴望的自由对他们来说是如此的容易,他们是如此的轻蔑。然而,我们的精神信仰远未达到他们的高度,也许我们只能成为一个“背包客。由“旅行”路上那条线的名字。

  毫无疑问,《在路上》的真正英雄不是萨尔米德多;天堂,但迪安米德多特,谁是有些神经质的人的眼睛;莫里亚蒂。迪安是一个每个人都不相信的人,但每个人都羡慕他,但不是每个人都羡慕他,而是羡慕他的生活方式,从不担心,从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总是生活在一个伴随着他内心冲动的环境中。这个角色有点像《春风与雨》中基廷的老师。他总是遵从自己内心的选择,把握今天,享受时光。然而,他不断追求旅途中的感觉实际上是因为现实生活空空虚。他想追求自己的信仰,去他想去的地方生活。这些人没有烦恼和担忧。即使他们有烦恼,对他来说也没什么。

  没有迪恩,也许萨尔不知道生活是什么。在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你的生活是苍白的,而是你的生活道路是在既定的轨道上,你没有权利选择。就像迪恩半夜在街上的质问和困惑:“人类,你们的道路是什么样的?除了一个圣子的道路,一个疯子的道路,空虚的道路,无所事事的谈话的道路,任何你喜欢的道路,什么都没有。”不管是哪条路,都是自己的,自己的决定。院长可能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的生活陷入一种苍白之中,更不会让自己的生活陷入生活的牢狱之中。这些人,无论是在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还是在当代社会,可能不会被很多人所认识,但他们还是会受到人们的钦佩。

  《在路上》读后感 篇2

  再见杰克!

  躁动、疯癫、荒诞的氛围贯穿了小说的自始至终,画面感极强的美国风光和迷惘浪荡的混沌生活形成了锋利对比。

  三次东西横穿美国和一次南下直入墨西哥,纽约、丹佛、旧金山像一个个美好的愿望,也是一次次梦想的破灭。现实的残酷不断趋势着这群年轻人向着心中的应许之地追逐和漂泊。

  字里行间的BebopJazz与mambo音乐,Hudson、Cadillac、Ford汽车,酒精、姑娘,构成了那个时代一个个鲜明的标致。

  贫困、流浪、搭车和豪无意义的厮混描写了一整个群体的青春。作为半个世纪后成长在东方国家的人,虽能感受,但仍然无法真正理解这样的精神状态。只是也在幻想,在已经逝去的青春中,如若也曾勇敢的抛开一切教条去追寻内心深处的自己,会否将有不一样的收获。

  阅读《在路上》的期间,手边一直对着美国地图,随着每一次旅途进行对照,不得不说这也是了解美国地理的一个意外捷径。希望在不远的将来也可以有机会踏上美帝的国土,对那无数耳熟能详的风景人文来次深入体验。

  这本书即是特定年代特定人群生活状态的重要诠释,其永远“在路上”的精神也激励着一代人不断向前。这其实也正是我们的生活,幸福或痛苦,欢笑与泪水,说声再见,还需上路。

  《在路上》读后感 篇3

  他和他的朋友们是“叛逆的一伙”,他们“试图用能给世界一些新意的眼光来看世界。试图寻找令人信服的……价值”。他们认为这一切通过文学都可以实现,产生了要创造一种批判现有一切社会习俗的“新幻象”的念头。《在路上》里的人物实际上是在“寻求,他们寻求的特定目标是精神领域的,虽然他们一有借口就横越全国来回奔波,沿途寻找刺激,他们真正的旅途却在精神层面……

  这个女子,有喜欢的工作,自己的房子,听话的孩子——有自己上轨道的安逸的人生。一直这样努力地走下去,一定不过不失。前景可以看到,优雅的,渐进的,走进夕阳红。可是,突然有一天,一个17岁小姑娘的声音在她心中喋喋不休,就这样了吗?不想改变一下?那是年轻时,有梦想、敢闯荡、无所畏惧的她。这个她,已经似乎消失很久了。世俗的责任、规则、生存、坎坷经历,让她慢慢的挥别了有梦想的那个她。但是,这个“她”从未真正离去,一直在她心房的某个角落据守。现在,“她”越来越按耐不住了。她想要过一下,体制外的,自己的生活。不要那么多禁锢的,属于一个自由自在的女子的生活。想去听歌剧,就去;想去参加个托斯塔纳摄影课程的,就去;看到苏格兰高地牧场提供住宿,赶紧电话询问,体验放牧的生活……她想过不一样的生活,体会更精彩的人生。很多人梦里想了一下,就算了。这些还是有敏感度的人。

  而她,她静下心来问自己,这个时候,自己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孩子已经长大,谨慎存的钱可以支撑一阵,工作永远做不完的,她坚信自己的努力。她怕什么?单身上路,也许会就此消失?烦不了了,这样那样的顾虑永远都会有。行动起来,什么都可以割舍。于是,她做了详细攻略计划,请好假、数好钱,锁上门,把猫咪送到朋友家,义无反顾,脱缰而奔自己想去的地方去了。并且,用了半年的时间,她做到了。她去了她想去的地方,认识了新的朋友,见识了不一样的民情与风情。那些以前只在她的记事本上出现的名字:巴黎、伦敦、牛津、意大利、西班牙、托斯塔纳、哈瓦那、日本……她一一探访,住下来,吃吃小馆子,看看塞纳河的流水,喝喝海明威、毕加索之类俊杰喝过的咖啡馆。她参加布拉格的文学营,到苏格兰高地训……

  最开始买On The Road的时候仅仅是因为它封面。除去了其他的颜色,仅仅是黑白配就已经让人深深的喜欢上这本书了。最开始看着本书会不习惯它所叙事的语调有一点点的奇怪。没有太多的情节的曲折剩下的是在语文上面叫做白描的手法。但是渐渐看下去就会被里面的故事吸引住。这样一部给人勇气的书。在看到最后的那些段落的时候会有一种想要掉眼泪的感觉。迪安他到底怎么样了呢,没有人会知道的吧。那一点点沉下去的夕阳在那一瞬间甚至让人觉得连同看着这本书逐渐培养起来的勇气也快要消失了呢。在伤心的或者是难过的压抑的时候,看看这样一本给人勇气的书未必不是一种很好的选择。但我们看完之后,会不会,可不可以告诉自己,嘿伙计,我们一起上路吧。会拥有像迪安一样无所匹敌的勇气么……

  《在路上》读后感 篇4

  人生的路很长,骚年你想去何方?

  我承认我不是个认真的人,包括读书,永远在各类书之间打游击战,放浪不羁。所以我不知道何为经典,更不知道何为《在路上》,也就不知道为何此书被称为“摇滚青年永远的圣经”。

  收到书的时候还是挺兴奋的,沉甸甸的大厚本,封面及插页的彩绘,火一样的激情,让人热血澎湃,66号公路,这趟旅途的起点。

  这本书的写法比较特殊,是作者凯鲁亚克自创的“自发式写作”,想到哪写到哪,等写完了,这趟旅途就结束了。这一点我还是很佩服的,写出一堆只有麻友才看得懂的东西;凯鲁亚克吃着致幻剂写书,写出了30m的长卷筒。

  读本书的过程中,我是懵逼且激昂的,懵逼是不知道这一路旅行意义何在,激昂是这旅行确实够放浪不羁。试想着:以110迈的速度只管一路前冲,没钱了就停下来打点工,中间到各种亲戚熟人家问候他们八辈祖宗,看到个顺眼的妹纸约一发,从美国的东部顺着66号公路一直跑到西部,再换条路跑回来,再往东西南北跑一趟,不愧为“垮掉的一代”的旅行。

  好吧,我可以理解迪恩的车技,毕竟那时候没监控随便开,但我实在理解不了他全程PPP的心态,也许这是我们礼仪之邦与歪果仁自由开放的文化差异吧。不过那崩坏仪表盘真带劲,可能我没机会崩坏汽车的仪表盘,改天崩坏个汽车吊的仪表盘试试吧。

  书的后边讲了“垮掉的一代”的由来:凯鲁亚克、金斯堡、卡尔、巴勒斯四个臭味相投的年轻人组成了这个群体的核心,每晚踩着拖鞋在小酒馆扯淡,后来卡萨迪加入,几人坐着这货偷来的汽车从66号公路出发,开始了横穿美国的放荡旅行。

  当然,关于这段历史我并不感兴趣,我所感兴趣的,是这趟旅途所表现出的文化差异。开着偷来的汽车和边开车边P在我们天朝人看来都是大逆不道的,在书中竟然写得如此冠冕堂皇,而且都没有JC叔叔把他们扇一大嘴巴子回去种地。诸如此类,除却时代的差异,也与文化差异有关吧。俗话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娘,则国娘。可能,像我们这样的乖宝宝只能追随前人的脚步,甚至长跪不起,像歪果仁那种不安分的,爱蹦跶的,才会踩上巨人的肩膀。

  尤其让我大写的服的,是那叫做“麻杆哈扎德”的哥们,因为小时候见了次流浪汉,长大以后真的自己去当流浪汉了。这就像我们小时候跟着卖破烂的后边吆喝,结果我们长大了只是偶尔卖破烂,而这位仁兄,则真的去卖破烂了。虽然很奇葩,但这也是人生的一个选择,人生的路有很多条,举棋不定的时候,大不了随便选择一条。

  读完这本书我也情不自禁想出去玩了,为何我生在这个开汽车的时代而不是骑马的时代呢?我很想去体会一下“打马过旧关河,一夜风涛作悲歌”的寂寥,也很想去体会“曾陪时龙蹑天衢,羁金络月照皇都”的意气风发,当然,我不会告诉你,我最大的梦想其实是骑羊驼。

  不过呢,谁让我生在这个高科技的时代呢,改日学了车,等有闲了,自驾去一趟大西北,把我在峡谷云养的那只小鹿接回来吧。

  未来的路很长,可劲去作吧骚年。

  《在路上》读后感 篇5

  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特定的历史人物,这是没错的。

  在这令人窒息的五十年代战后美国,一个叫克鲁雅克的年轻人和他的朋友,一种不顾礼仪的狂荡的生动的热情破土而出,《在路上》就这样进入我的视线并且刮起一整狂潮。

  这样的小说,这样的人生,这样的行为,注定要让我又爱又恨,这极度的纠结在一起的矛盾迅速在我阅读的过程中白热化,内心的冲击和我所接受的文化,精神与理智,都是那样的不平静······

  我常想现实太过于骨感以至于扎疼了我们这群脆弱的孩子,如果抛去了虚伪现实丢开了教条信仰,以全然原始的自然地状态生存下来的我会是怎样,这样想的结果是:我会死!是的,在这些教条让我束缚与压抑的时候,它也让我安宁和舒适,对于现实我的爱还是远大于恨。毕竟我们是在和平年代里健康成长起来的孩子,反叛?恨得力量不够!悲伤也不足够冲破重围,也许,我们只是抱怨而已,并没有想过要去反叛····

  可是有这样的一个孩子,从小生长在贫民区里,在一群被遗弃者和酒鬼父亲之间长大成人,我们就不能期盼他会健康的爱这个社会,没有教条的束缚,因为他根本就没学过。不受管制,因为没人管制过。他—迪恩·莫里亚蒂,是原始的野性的天然的本性的长大做事,所以才有了我那么多的爱与恨。之前我所设想的抛开一切的生活方式大概也就是和他的生活方式相差不远吧,可是这又让我深深地恐惧,这近乎是一种癫狂的,蛮力的无头脑的没目的的行为,这简直就是巫师,而不是人生······但是另一方面我又深深地佩服他的自我探索无穷的精力,那种完全不做作的自我状态,干一切想干的事并且无所畏惧。他可以光着身子去给萨尔开门,这种动物性的行为也体现在他对待性行为上,作为女人的本身的女人,迪恩毫无兴趣,他的生殖器冲动和原始需要使他不断的从肉体上实现生命喜悦的最初状态,对一切感情无动于衷。他不断地行走,不断地进行着通往纯粹抽象的无意义的行动的旅魂。他也是毫不掩饰的自私的,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一门心思在寻找刺激与自我,随时准备为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转移的需要而牺牲掉家庭、朋友。淡然在道德上他不只这一个令人不愉快的地方,他还经常都东西并且毫无罪恶感,理所当然的认为一切产权都是无效的,因为整个的经济系统皆构筑于剥削之上。可是这个理论未免太过牵强,已被剥削的平民经了你的偷盗不又是更深一层的悲哀?

  当然,我已然不期待他会是善良的人,他可以毒打他的女朋友,也可以自残到折断自己的大拇指,这些事让他做来到也骨肉分明,他感觉上就是做这种事的人,所以也没什么好指责,不羁还要理性那就不够彻底,疯狂他就是要玩到底。

  迪恩的原型来自克鲁雅克的有点暧昧,可以说是精神上的“恋人”的尼尔·卡萨迪,这个人,克鲁雅克一点也没写夸张,曾有一次,荷姆斯和克鲁雅克坐在车上,由卡萨迪开车,开着开着,卡萨迪突然加速超横穿马路的一个行人撞去,再来个急刹车恰好停住,这种恶作剧就是卡萨迪的生活方式,生活在朝不保夕的边缘上,在追逐危险地行动中增强自己的勇气,毫不考虑后果。也正是这种冲动让克鲁雅克受到了强烈的冲击,也才有了这如此震撼人心的《在路上》,所以得感谢有这么一个卡萨迪让我见识到人生在世还真的有如此疯狂不羁的人····

  看着这些人,萨尔也好,卡罗也好,克鲁雅克或者金斯堡也好,这些人都不是故意的,都不是故意反叛的,我固执的认为就像中国古代的梁山好汉一样,都是被迫无奈被逼上梁山反叛的。一趟接一趟的疯狂的旅行,并不是没有意义的偷盗、乱性、吸毒行为的周而复始,因为有文学的奠基,因为有文学的名义,这一切都变得有意义起来。他们的追逐从很深的角度来说也真的就是一场自我寻找的旅魂。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这些看似天之骄子,在愤青的同时却总是底气不足,追求?真是很骨感的词,我们都不及这些荒唐的人的荒唐的行为,毕竟我们连勇气都没有。

  到了此刻,我所深深地眷恋的是他们身上的孩子气的实用不完的精力,那种不怕一切的生命力,我们这些口头上总说无奈的孩子又有什么好喊无奈的呢?真要无奈了,就去反抗,当然到现在我还是不支持他们的生活方式,我所佩服的是一种精神而已,那些方式最好一辈子都不要出现在我生活里,即使非需要借助那些我们才能真的洒脱,我宁愿就此无奈。所以,我爱他们却也怕他们,这些人,任何一人出现在我生命里,恐怕也是我所承受不起的,我们需要学的也就是那种执着,洒脱,诚实的精神而已,其他的,最好不带来。

  他们的出现是因为特定的历史环境,永远不可能再有第二个他们了。就像我曾经很喜欢的阮籍,这样的潇洒的人,在此时却和他们重合在一起,一样都是文学上的天才,一样都洒脱不羁,阮籍酗酒,他们吸毒,都是刺激灵魂的依托,虽然于身体和精神上都不好,但是他们还是成功了,这群“疯子”似地人但愿能在我身上起到疯子效应,我所挚爱的文学,所迷恋的音乐,我期待能向他们一样有那种精神去全力追寻。

  《在路上》读后感 篇6

  《走在路上》是梅子涵爷爷写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让人十分感动。

  文章写的主要内容是:小远的学校举行了看电影的活动,有一个同学不去看,小远就把票买了下来,准备带奶奶一起去看。但等奶奶准备好后,已经过了很长时间了。一路上,小远不停的对奶奶发火,并对奶奶很不耐烦的大喊大叫:“奶奶,快点!”后来,他想到了小时候奶奶对他的关心,他改正了自己不对的行为。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的泪水早就将纸给浸透了。我十分感动,小远知错能改,让人佩服,我要向他学习。其实,我也有过对奶奶不耐烦的时候。那是我没考好的时候,奶奶上前来安慰我,我却不领情,大声说:“你不要跟我说话!我烦死了!”便想一个随时要炸开的气球一般,冲进了房间。

  如果能让时光重新开始,我一定要将所有对奶奶发火的片段全部去掉!

  这个文章中的小远身上有许多值得大家学习的东西,我希望所有的孩子都能成为像小远一样知错能改的好孩子!

  《在路上》读后感 篇7

  汽车和公路,一个在路上,一个去远方。这本书是关于美国四五十年代一群人反叛的自述,被奉为“垮掉的一代”的信仰声明。杰克·凯鲁亚克在书中为“垮掉的”这一词赋予了新的含义,而“垮掉的一代”引用引言的话来解释最为合适:虽然他们一有借口就横越全国来回奔波,沿途寻找刺激,他们真正的旅途却在精神层面;如果说他们似乎逾越了大部分法律和道德的界限,他们的出发点也仅仅是希望在另一侧找到信仰。

  全书的内容用书中一句简单的对话就能略窥一二:

  “我们去哪儿呀,老兄?”

  “我不知道,但是我们非去不可。”

  货车、轿车还有公共汽车,每一辆在路上搭乘的车子总是带着不同的人和故事背景向前行驶,或许是相同的一段路,或许是相同的终点。疯狂是相同的,失意是相同的,流浪也是相同的。“在路上”,就是流浪者不沉默的直述。

  书中的主要人物迪安·莫里亚蒂是一个注定的流浪者,他的言行举止总是充满兴奋和幻想,在别人眼中是一个绝对的疯子(他会为了乱兜风就去偷汽车),也正因为这种神经的特质,让他成了一个令人振奋的角色,“他的‘犯罪行为’不会惹人愠怒和嗤笑,而会引起一阵狂野的美国式的喝彩”。他的父亲老迪安·莫里亚蒂(一个他们寻找却始终没找到的人)嗜酒潦倒,也许他就是迪安的牢笼,而流浪则是迪安唯一的钥匙。公路上的狂飙,以及酒精的放纵等等追求感官刺激的行为,都是他努力挣脱的痕迹。他的生活充满无可救药的复杂性,但他走在路上,总能引起同行者的惊叹:一个神圣的傻瓜。

  有的流浪是注定的,而有的,是见到了流浪之后。萨尔·帕拉迪斯就是这样的流浪者,他或许是一个内心敏感的作家——在和许多人的许多次告别后总能听见他直白的想念。萨尔不及迪安疯狂,在遇见迪安后却总为迪安的疯狂而疯狂。因为迪安,他“听到了新的召唤,看到了新的地平线,年轻的心对之深信不疑”。在和迪安的第一次告别后,他也开始准备生平第一次西部旅行——“我们的牧人走了。我决心等到春暖花开、大地复苏的时候也走这条路。”

  “这条路”是什么样的一条路?路上陌生的男人、女人、酒鬼、乐手、警察,还有路边的细节——“火车吼叫着穿过山谷。落日留下长长的影子,一片血红。山谷一带的地名很奇怪——有的叫Manteca,有的叫Madera。天色很快就暗下来了,葡萄色的黄昏,紫色的黄昏,笼罩在柑橘林和狭长的瓜田上;太阳是榨过汁的葡萄紫,夹杂着勃艮第红,田地是爱情和西班牙神秘剧的颜色。”路途总是吸引人,但前方是未知,未知是需要冒险的,可疯狂的流浪者们总是自诩冒险是他们的品质,他们必须上路。“我们的破破烂烂的手提箱又一次堆放在人行道上;我们还有更长的路要走。不过没关系,道路就是生活。”

  他们的生活方式或许不被法律和道德所允许,在时代的背景下,“垮掉的一代”在努力地摆脱生活固有的设置,流浪是他们仍然坚持的追求,面包或者女人,幸福或者自由。但在极度的放纵之下,只有信仰才能让他们不在自由中失去自由。

  在我的理解中,告别是流浪常有的形式。从落脚到离开,从见面到分别。书的结尾萨尔和迪安匆匆告别,但告别不是路途的终点,他们已经走在路上了,并且会一直走在路上——“在这条路上走下去,我知道会有女人,会有幻象,会有一切;在这条路上走下去,明珠会交到我手中。”

  你我的生活方式或许不一样,但是,谁不曾流浪。

  《在路上》读后感 篇8

  因为我们年轻,我们有着天马行空的理想,我们想走出家门拥有一次自己的旅行。在同一个地方居住着久了,就会有想出去的冲动。我们向往着出门,我们有着离家的渴望。而当我们真正的走出家门,才发现少了一份温暖的庇护,多了一份思乡的情怀。只有真正的经历了,你才能真正的感受的到那种思念的味道、家的味道。

  在遇到挫折的时候,我们所能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与你有着血浓于水的关系的亲人。他们永远是我们坚强的后盾、避风的港湾。当我们纵容着那颗闯荡的心的时候也要懂得回过头去看望那早已印刻下岁月年轮的父母。年少的我们总会有着旅行与闯荡的想法,但是不要像断了线的风筝,在路上,也要想想家里的那些亲人。

  故事的主人公在在面对艰难的旅途是也会懊悔自己为什么要出门,家的力量永远都是强大,让人依恋却无法抗拒。回家永远是最美的归途,还记得第一次坐火车离开家的那种兴奋,也记得第一次坐火车归家的那种急切。所有的心境,也像那句诗般“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罢了。旅行能带给我们的不仅是旅途的精彩,还有思乡的味道。

  《在路上》读后感 篇9

  凯鲁亚克在其著作中《在路上》,这样写到,在路上,我们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关于人生的旅途,关于行走在路上,我想有一个江湖野生作家,大冰,他前半生的人生履历可以完美的诠释这些词语。大冰,原名焉冰,本是山东卫视电台主持人。后来,他不满足于每天千篇一律的生活,遵循平行世界多元生活的理念,开启了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他身份多重,作家,电视主持,民谣歌手,老背包客,酒吧掌柜,油画画师,手鼓艺人,皮匠银匠。多元的生活给了他看待世界的不同角度。

  他行踪不定,今天在山东明天可能在西藏,头脑发热时还跑去南极耍耍写写文章和当地人唠唠嗑。心情愉悦时就带上几个朋友带上他的亲生读者的跑去北极看极光,写文章。他朋友变的,在没,拉萨,在江南,在国外的。波尔多,新西兰。每一个都是生死之交,每一个都曾给过她感动,留下过故事。他的前半生一直辗转在旅途,把偶遇的故事留下的感受,集结成文出版了一本又一本动人心弦的书。他是当代的一个传奇,他把自己活成了自己最想要的样子。而当下的文学圈没人比他的身份更跨界,没人比他的人生更多元,没人比他的故事更丰富。可是一定要一辈子在路上奔波劳碌,才算是不辜负生命吗?对此,他的观点是人生是一场不断校正方向的旅行。有人找到的方向是事业,有人找到的是信仰,有人找到的是爱。我们可以旅行,但不能没有方向。所以不要盲目的追求别人过的生活,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人过着你想要的生活。你只需活出自己的模样,你只需走在自己的路上。

  在路上,是一种不停行走的姿态。从呱呱坠地开始。我们就一直行走在路上。小的时候我们练习如何走路?长大之后,我们我们更要谨慎的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路。我们按着经定的人生轨迹,一步一步缓慢,向前,也曾陷入一个人的绝望,也曾喜欢一群人的狂欢。很多朋友遇见过很多风景。也在慢慢成长,慢慢体悟。行走在路上也是一段发现自我的修行。我们可以在闲暇的时间,和朋友出去走走看看,调解一下心情,见识不同的风土人情,遇见不一样的风景。也可以呆在家里看看书,听听歌去附近的公园散散步,一天的时光短暂而美好。我们用年轻的心,走在阳光的路上,路上鲜花盛开,鸟儿歌唱,脚步轻盈的去往下一个地方。其实我们没有必要腾出时间腾出精力去旅行。偶尔的闲暇时光,到处走走看看体验百态人生,赏尽千般风景,即为行走在路上。而在短暂的行走之后,回归原有的生活,不打乱自己的生活方式。不让自己陷入一成不变的绝望,也是一种别样的生活智慧。在路上,也不要忘记回首走过的时光。人们都爱回想,都喜欢自己从前的模样。高中时怀念初中,大学时怀念高中,毕业了,大学却又成为了不可触及的曾经。丰子恺说,不畏将来,不念过往。未来不可期,自然无需畏惧。但是倘若丢弃过往,又如何坚定不移的继续走下去?没有过往经历的积淀,忘却曾经在路上的遇见,我们的记忆还会完整吗?没有过往经历的积淀,没有过往经历的积淀,忘却曾经在路上的一件,我们的记忆还会完整吗?我们念念不忘过去,也是为了更好地活在当下。而曾经在路途中遇见的风景,邂逅的故事也必将成为不可磨灭的回忆。每一天我们都在喧哗的人群里邂逅无数陌生的面孔。偶尔要回头看看,否则永远都在追寻,而不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遗忘了什么。

  我们一刻不停地走在路上,寻找自己,突破自己,跟自己对话。其实我们一直都在路上奔波,无论过往是痛苦,悲伤,抑或失意,怅惘,回首来时的路,只留下浅浅的回忆,以及夹杂在时光中碎片。行走的过程中也在蜕变,回首的时光里留下怀念。大学又是一个新的开始 ,新的方向,我希望我可以在这条路上坚定不移的走下去,以我喜欢的方式,不辜负韶华,不倾覆亲父。在辗转旅途的过程中,在不停行走的道路上,也请你偶尔驻足回首过往。借用大冰的一句话,愿你我可以带着最微薄的行李和最丰盛的自己,在世间流浪。

  《在路上》读后感 篇10

  50多年前,美国作家凯鲁亚克写了一本小说《在路上》,书中写了一伙叛逆的年轻人,坐上一辆车,沿着美国进行了一场自由乃至放荡的旅行。这本书还有一种历史性的意义,它被认为是60年代嬉皮士运动和“垮掉的一代”的经典之作。

  在旅行中,迪克对萨尔说:“你的道路是什么,老兄?——乖孩子的路?疯子的路?五彩的路?浪荡子的路?任何的路?到底在什么地方?怎么走呢?……”我看到这么多的问号,心里不禁生出一个疑问,就是我正走在一条什么样的路上?并且我们呢?

  然后我开始审视自己每天的生活,似乎全在忙碌中又似乎全在空虚中,而到底怎么样又很难说清楚,每天也按部就班的上课,和大家一起写作业,但是一天过完了又觉得没有一种可以值得自己骄傲的东西,没有内在的充实感,好像自己变成了盲从的躯壳,只知道不停地走,却不知道路在哪里。

  有一天,我翻开一本书,王小波的《我的精神家园》,我才忽然像发现了什么,就是每人必要有一条精神的路途,拥有一个自己的精神家园,这才会使自己不至于迷失于浮躁的喧嚣里,不至于空虚。

  王小波说:“一个人只有今生今世还不够,他应该有一个诗意的世界。”我想了想,这诗意的世界怎么去修筑和建造呢?显然,想象是靠不住的,那就如一片云,就如空中楼阁,就如诗人的理想。我们真正需要的应该是知识,是美的情感,是一团凝结的思想。而这些,当然是要靠读书,要靠思考,要靠走很多路,想很多事情,然后我们才可能拥有一条精神的路途,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

  想想现在的我们,缺少了知识,冷漠了情感,懒得想一些东西,走一些路,我们的大脑里只藏有更多的空白,更多的幼稚,更多的只言片语啊!当与那些丰富而幽默的人交谈时,我们只知道呵呵的傻笑,这样的时候,我们又何止矮了半截呢,这样的时候,我们想没想到就地挖个坑把自己的头埋进去呢?

  不过,当我们知道这些时,我们不要灰心,灰心只能是我们的阻力。正如鲁迅在《我观北大》中说:“凡活的而且在生长者,总有着希望的前途。”是的,我们都还有醉人的希望,因为我们年轻,胳膊有劲,腿也很结实,梦想也都纷繁。我们可以读书,也可以闯荡出一番事业来,路是绝不止一条,而是四通八达的,谁都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而在这些路的背后,我们都要记得还有一条我们必须走的路,那就是精神的路。

  罗素有言:“对于人来说,不加检点的生活,确实不值得一过。”是的,对于我们的每一个抉择,首先要扣问我们的内心的追求。而对于明天的路能走多远,就要看看我们今天的脚印吧,精神的路不只会给我们希望和指引,它还给我们力量和勇气,引领我们走向未来!

  《在路上》读后感 篇11

  早在很久之前就想看看这本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这次终于有幸借到了书。或许没有长途旅行的经历,对于书的精髓也只是一知半解的。

  杰克的文字很简朴,很直白的描述着旅行的经历,但是那种接连不断的故事情节却让人欲罢不能的想要读下去。刚没开始读几页,便被这一段话深深的吸引了:“那时候,他们在街上跳跳蹦蹦,我则脚步蹒跚地跟在后面,我一辈子都喜欢跟着让我感觉有兴趣的人,因为在我心目中,真正的人都是疯疯癫癫的,他们热爱生活,爱聊天,不露锋芒,希望拥有一切,他们从不疲倦,从不讲些平凡的东西,而是像奇妙的黄色罗马烟火筒那样不停地喷发火球、火花,在星空像蜘蛛那样拖下八条腿,中心点蓝光砰的一声爆裂,人们发出“啊”的惊叹声。”

  或许正是由于“他们”不受拘束的、热爱冒险的性格让与萨尔产生了共鸣,才有了后面那段精彩的旅行吧。

  对于书中所写,“真正的人都是疯疯癫癫的”对这句话很是赞同,真正的人就应该没有敷衍、没有伪装,把最真实的一面展现出来,或许会让人觉得突兀,或许让人觉得疯狂,但是一颗真实的心都是疯狂的,它们会为了目标不断追求,为了情感袒露心胸,不疲倦,用真心与生活碰撞出绚丽的火花,因疯狂真实而显得疯癫。

  《在路上》读后感 篇12

  前几天就读完了这本著名的书,但想来想去,除了觉得美国人老土之外,竟然想不出要写什么,就只好加个读后感来装小学生了。

  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 book that everyone talks about and nobody 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

  苏珊·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

  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

  “我”主要就是跟着这位迪安在美国大陆上跑,并且经常处在没钱的境地,有时连饭都吃不上,要临时打工,或者趁人家小店不注意偷点面包,或者要带几个搭车的人来赚点汽油钱。就这么跑了三四回,最后一次又跑到墨西哥,迪安把生病的“我”扔下就自己跑了。然后就结束了。

  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

  有的评论说他们在追求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我看不太出来,主角迪安完全是个小混混,就是爱到处跑,跟着他跑的“我”还有其他几位也基本一样,没有任何原因,只讲到想走了,于是就走了。书到最后才讲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围在一起数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没有讲这种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伟大意义。

  这就是我目前的读后感。

  想起来我的经历中倒也有一个月,就是高考完拿到通知书后的那个月,和四五个伙伴骑着自行车跑遍了全县各乡镇,有时一天骑行距离超过100里,有时候自己做饭,有时候在别人家长的异样眼光中喝酒,或者就在路边神聊,我们跑到其他同学家里去,把他们吓一跳,有的`人会当场跟着我们跑上两天,有的人就不感兴趣,而我们也没有任何不好意思。咳,似乎就那么一个月,以后再也没有过。

  《在路上》读后感 篇13

  从图书馆的书架上拿起这本书,完全是因为这部小说的两个关键词美国、路上。单是在路上三个字,已足以让我的神经兴奋,然而最终让我决定走进图书馆、径直走向它的重要原因是第一个关键词美国,是的,它可是介绍有关美国的旅行之路,对我来说的一片广袤而陌生又充满憧憬的世界,然而

  与其说这是一本旅行记倒不如说它其实是一群离经叛逆的青年心路的游历经历,对于它的阅览使我对老美的社会和美国风情有了更详尽的了解而这样奇异的人物和经历只有在一个以自由牛仔、拓荒精神肆意迸发著称的土壤才能发生。

  时经两个多月的断续阅读,在这段花费近四百页纸张的旅行长卷中我没有看到心心念念的美国景点与风情的笔墨点涂,没有看到总统山的介绍、没有看到尼亚加拉大瀑布的风景描绘、也没有看到传说中绚丽多彩的时代广场。我对美国是无知的,仿佛只能说出这般,所以我想借助一本书的指引,在无法出发前往的情况下借助一种捷径去探寻。

  旅途终于在两个多月后的一天结束,我想说的正如你所想象到的,我没有得尝所愿,但却奇迹般的把这本既没有波澜起伏情节、也没有动人心魄故事的旅途走完了。

  与其说是故事本身之力倒不如说是对写作者的一种敬意与好奇牵引我一路将他的故事看完。

  如果一个人的一生只与吸毒、酗酒相联,我不会对他的故事有任何感冒,即使他生命的纬度只有短暂的47年。

  也许注定他是为时代而生,他的那些狐朋狗友,以及与卡萨迪路上的经历,一切都是为了一本小说的成就,一切都将成为他只花了三星期就挥笔而就的小说素材真是一本奇特的小说,一群奇怪的美国叛逆青年,东奔西走,来来回回,一开始我无法理解这样循环往复的旅行到底有什么意义,没有环游世界的抱负,东西交替,只是为了让生活经常换水,不满于一成不变的死气沉沉的生活,只为一种救赎吧,正是这种行驶在路上不断持续进行的旅行使凯鲁亚克终于没有将自己的生命全部投放在毒品与酒精的海洋中,相反在穿越海岸线的过程中,他获得了无穷的想象与创作的激情,也许那由他自己制作的一百二十英尺长的稿纸里面亦有的功劳,但是对自我对文学的表达的强烈愿望终于使他一脚踩上时代的列车,并终成一代文学弄的潮儿,引领了他的那个时代的独特文风。

  以今天的角度来看,作者和他的朋友们的生活是不可思议的,他们这群垮掉的一代人的作法也是专于利已、而很少为他人考虑的异族代表。

  但是,难道他们那种自由自在,一心奔向内心与真我的精神勇气不堪赞扬与肯定吗?所以本着同样的精神追求与向往,我参与了他们自我标榜的仪式的整个行程。

  而我从这个坏孩子身上所获得的收获亦是巨大的,我的巨大收获就是,只要对自己的生命有足够的挥霍勇气,是可以底气十足的带着一支只属于自己的文学之笔在浩瀚的文学海洋开拓自己的一片天地。历久弥新,他成功了,在告别他的时代很久之后留下一条持续长久的耀眼印痕,在美国文学史上写下浓重的一笔:在极度的时尚使人们的注意力变得支离破碎,敏感性变得迟钝薄弱的时代,如果说一件真正的艺术品的面世具有任何重大意义的话,该书的出版就是一个历史事件小说写得十分出色,是多年前凯鲁亚克本人为主要代表,并称为垮掉的那一代最清晰、最重要的表述。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它远不是一本书,而是一种想象的状态,一种醒悟的感觉凯鲁亚克的小说提供了同两个伟大的美国勇气教师萨尔。帕拉迪斯和迪安。莫里亚蒂一起上路漫游的机会也许他们是部落里硕果仅存的两位了。

  即便生命短暂、人生无常,那又怎样?重要的是我们在追逐的路上,在通往自由的罗马大道上,而在路上的人没有一个不是在旅行的终点处满载而归,花篮里装满盛开的玫瑰花。。

  谨以此文再次献给追求自由、终随自由而去的先导杰克。凯鲁亚克牛仔!

  《在路上》读后感 篇14

  我在文化研究导论课提出的二律背反原理,在此想做一个完整阐述:时尚所包含的对象可分为上层阶级与下层阶级,下层阶级努力去追赶或者模仿上层阶级的时尚,可追求和模仿到的结果却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时尚真正的时尚总在下层阶级触碰到的那一瞬间,更新换代,时尚成了彼岸的梦影。但上层阶级一定就有对时尚的掌控吗?领导者也是被领导者。所以不论是何种阶级,用一个西方释义,他们都在路上。西美尔说:时尚是阶级分野的产物,有着使既定的社会各界和谐共处,又使他们相互分离的双重作用。这就牵涉到共性与个性、群体与个体的问题。

  西美尔在论证共性与个性时,用了生物学的遗传变异的例子,在后文中又提到歌德事例,极为贴切。这不禁让我想到了所学的社会学中的社会结构功能论,即在平等或相似的环境下,寻找自身的的联系。我们存于社会,活于当下。共性为我们带来了安逸,安逸便有了普遍性,但是现在的整个社会都处于竞争状,一味整体安逸会导致局部迷失,局部迷失又会反作用于社会。因此,社会需要个性的鲜活,时尚的感召力于此。用西美尔的话概括就是:建构时尚的两种倾向——一方面是统合而另一方面是分化的需要。唯有如此,社会才会更加安定,时尚到成了和谐社会的因素。群体与个体,文中提出“模仿”,如再加以细分一下,应该是“模仿”与“反模仿”。群体把握了时尚的主动脉,可是个体追求又得不到真正意义上的时尚,为什么还是有许多人追求?文中举了女性比男性更喜欢追求时尚的例子。

是的,社会地位或者说不占优势的人,在社会中找不到满足感,却在时尚中找回了自己,找到了出路。追求时尚,他们又不必为时尚负责,同时回避了个性,这便是模仿。模仿失去了创新的风险,但仍有几个人反其道而行,我把他们称为反模仿,文中称为反时尚。举个例子:服装就有流行复古派的,也许当初远年陈示的背影就在当下的目光注视下来回晃动,连悠悠岁月都得谦和仰望。不管是模仿还是反模仿,西美尔指出他们都有意或者无意地追逐时尚;他们陷入了“时尚”一词的自定框架,且难以自控。我在前文分析了人对时尚的各种行为,可时尚本身又有什么概念和意识形态?我比较欣赏这段话:时尚的发展壮大导致了它的死亡,它在被普遍接受与同这种普遍接受而导致的是其自身意义的毁灭之间摇摆,它具有开始与结束同时发生的魅力。建造之初却是毁灭之时,时尚不能被大众接受,要不然它就不是时尚了。时尚犹如转瞬即逝的流星。而在于时尚的内容上,这取决于社会的进步,大体平稳,然而偏偏在时尚紧密的领域,极端的上下波动成了主导地位。时尚又成为与社会发展的矛盾?

  西美尔给出的这个观点,我认为还值得商榷,首先既然是时尚便有可操作性,既然有可操作性便有有效性,那么这里的矛盾最多只是阶级矛盾或者审美品味的矛盾。可我现在最担心的是时尚的尺度问题,因为不需要负责,所以没有了批判等级,一切就有了灵活性。作者以年轻人为例,年轻人把常态中不能完成的事情在时尚中拿出来,时不时越过道德的底线,他们不是领导时尚而是受到时尚的支配,这一话题的细节探索,我不想介入,因为我本身就是个年轻人,我也在时尚的路上而且年轻人的思维考量必受局限,只需警示即可。时尚是美丽的背影,时尚是潜在的隐忧,不论怎样,我们夹杂着时尚走向未来!

  《在路上》读后感 篇15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的旅程才刚刚开始。”看完这本书的最后一句话,合上书,我的眼前浮现出了那条绵延曲折,一眼望不到尽头,却又布满鸟语花香的追梦之路,我也成为了那个满怀希望的寻梦人,正执着在路上……

  郎朗一直是我非常喜爱的一位艺术家,他梦幻般的钢琴演奏令我如痴如醉,他传奇的个人经历也深深吸引着我。所以这本题为《千里之行》的郎朗自传刚一面世,我就迫不及待地买了一本。虽然工作很忙碌,但只要一有闲暇,我就会捧起书本细细研读,走进郎朗的世界。随着阅读的渐渐深入,我的脑海中也出现了一条有挫折更有成功,欢笑与泪水、梦想与激情交织的真正属于郎朗的成长之路。对于眼前这个有血有肉情感丰富的郎朗的真实形象我更加充满喜爱与钦佩之情,而更加令我感喟不已的,是郎朗的父母为他的成功无私奉献、默默付出的一切。

  出生在一个父母都酷爱音乐的家庭,小郎朗从小就表现出对音乐的浓厚兴趣和极高的音乐天赋。他的音乐启蒙教育就是由他的父亲完成的。虽然当时家境贫寒,但郎朗的父母还是毅然用几千元的“巨款”买来了一架钢琴。这架钢琴也成了小郎朗的玩伴,陪伴他不分昼夜沉醉于自己的音乐王国,度过了整个童年时代。郎朗的父亲自豪地宣称:“我的儿子是个音乐天才!”于是他决定尽己所能、付出一切培养郎朗。刚五岁,“音乐神童”郎朗就已经在整个沈阳享有盛誉,而沈阳的钢琴教授已经不能满足郎朗和他父亲的期望。于是他的父亲毅然决定,放弃自己体面而待遇优厚的公安工作,独自带着朗朗北上,为郎朗寻找的音乐教授,为他提供最完美的教育和成长环境,帮助他实现自己成为一流钢琴家的梦想。

  从此,郎朗一家人开始了长达二十多年的两地分居生活。从中央音乐学院再到美国的柯蒂斯音乐学院,最后成为世界最顶尖的钢琴大师,郎朗传奇般的成功之路始终没有缺少父亲的陪伴、支持与鼓励。虽然望子成龙心切的他有时方式方法不太恰当,但郎朗自己也深情地说,没有父亲,就没有他的成功。他的父亲将自己的音乐梦想也寄托在了儿子的身上,倾注了自己全部的精力和心血,郎朗就是他所有的希望。无论在哪里,他都无时无刻不站在郎朗身后,保护他,为他料理一切事物,督促他练琴,做他最最忠实的支持者与鼓励者。可以说,郎朗的父亲为他付出了自己的一切,郎朗能够取得最终的成就,他的父亲居功至伟。虽然在书中他的父亲一些急功近利的做法和过于苛刻与严厉的态度我不太赞同,但我从字里行间看到的是他对儿子的无限期望和至为深沉广博的爱,这也同样令我感动不已。每一个父母都对自己的孩子充满期望与关爱,但很少有人能做到像郎朗的父母这样甚至有些孤注一掷地帮助孩子圆梦,为孩子无私地奉献出自己的全部。在郎朗执着的追梦之旅上,他的父母始终相伴左右,最终陪伴他走进了辉煌的音乐圣殿。

  虽然我不是像郎朗那样的天才,但我的心中,也一直有一个美丽的梦想。怀揣着梦想一路走来,沿途有无数的人出现在我的生命里,为我指明方向,帮助我战胜困难与挫折,给我继续前进的勇气和信心。我最爱的姐姐,给我无微不至地呵护与关爱的家人,还有那么多教育我、指导我、给我无私关怀的老师和朋友,没有他们,就没有今天的我,我要深深地感谢他们。当然,我更要送上自己最真挚的谢意的是你们——我至亲至爱的所有畅迷朋友们,你们都是我的天使,谢谢你们陪伴我执着走在追梦之旅上,走过风雨,迎接彩虹。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的旅程,也才刚刚开始……

【《在路上》读后感(精选15篇)】相关文章:

在路上散文08-27

实践在路上08-08

在路上作文励志03-08

在路上作文范文03-22

在路上作文650字(精选24篇)03-30

在路上作文800字(精选10篇)01-29

在路上750字作文11-18

关于在成长路上作文02-04

“特殊教育”在路上07-09

在路上追梦作文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