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故乡有感

时间:2022-09-01 13:17:4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故乡有感 (通用27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故乡有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故乡有感 (通用27篇)

  读故乡有感 篇1

  如果说哪一本书能让一个爱犬的孩子感同身受、悄然落泪,能让读者为小主人公的勇气击节叹服;能让读者对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结局扼腕叹息、重新去思考理想、信念与友情的涵义,而让美好的情愫在心中索绕不绝,心生无限神往,这本书就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曾有过多少书籍的陪伴,它们如同脚下一块块的铺路石,迤逦向前;它们如同一盏盏星灯,为我照明,或如清风明月水河澹澹让人心旷神怡,或如晨露抚面苇草呵足一般让我开怀大笑;或如星垂平野月涌大江般让人生敬畏,或山鸣谷应万壑雷动般让人回肠荡气。而这本书却让我百感交集!

  家住林边的男孩比利如此迫切地想拥有两条小狗,但并不是随便任意品种的狗都能打发的,而是唯一的——一猎犬!开始我不由讶然失笑,并且不无嘲讽:小小年纪,为何如此不切实际呀。既然生活那么拮据,而猎犬又那么昂贵,肯定得不到父母的应允。果然,比利遭遇了重重困境,导致体重骤降、偏食等一系列不良反应。我可没见过如此痴心不改的孩子。曾经我也想养过狗,可是爸妈语重心长地告诫我养狗不仅是玩耍,而更多的是肩负的责任,让我望而却步,就此鸣金收兵了,所谓识实务者为俊杰嘛,可不像比利那样愚顽不化。比利一味横下心来,不再茫然无措。他想尽了办法,用整整两年时间积攒来的五十美金买了两只小浣熊猎犬,给它们取名老丹和小安。读到这里,之前的讥讽嘲弄早己遁无踪迹,取而代之的却是震撼与感动:比利的一意孤行不正是坚韧不拔、矢志不渝、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吗?远大的理想、近切的目标不正需要这样的毅力方能实现吗?相形之下,我不由为自己轻易妥协与放弃而汗颜!就拿最简单的事例来说吧:每次去旅行之前,都信心满满的打算每天写下所闻所见的旅行日记。开始数天洋洋洒洒地如约执行了,可坚持不了一星期旅途的劳顿与潜滋暗长的惰性便占据了上风,让半途而弃败下阵来。我心中豁然洞开:树立高远的志向不容易,而日复一日不离不弃地朝着这个目标努力更非易事!

  接着,比利开始不断训练老丹和小安。他训练他们如何将浣熊赶到树上;在月黑风高之夜带着老丹和小安到荒郊野岭打猎,比利无论做任何事都倾心投入,甚至达到废寝忘食的境界。随着情节的深入,我对比利的崇敬之心亦与之俱增,待到他与猎犬们荣获捕猎浣熊的金奖杯时,我真替比利倍感欢欣!

  然而跌宕起伏的情节让我的心提到嗓子眼。有一回他们打猎时遇见凶猛的山狮!老丹奋不顾身地去保卫比利,被山狮夺去了生命。而小安不愿独自苟活于世,也追随而去。这份浓情厚谊惊天地泣鬼神,感人肺腑,让我想起那句古诗:"问世间情为何物,真叫人生死相许",那是对友情与爱的诠释与扣问!友情是我们生命中不可或获的一部分,友情的典范照亮历史的长空直抵当下:俞伯牙与钟子期高山流水、知音相惜的情谊;荆柯为报知遇之恩留下"士为知己者死"的果敢与豪情;亦有竹林七贤之一的嵇康为朋友吕安挺身仁义直言而获罪,"临刑自若、援琴而鼓"式的清正高洁;更有如同为苏门四学子的苏东坡与黄庭坚亦师亦友、亦庄亦谐的友情,他们互相调侃对方的字,苏东坡字形偏横,而黄偏纵,苏东坡戏称黄字像树稍挂蛇,而黄庭坚谑说苏字像石压蛤蟆,这份旷达的情谊穿越时光依然温暖着今日!而我们同样在友情中互相砥砺奋进!

  比利搬家之际,蓦然发现老丹与小安的坟中长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正契合了书名,让我掩卷沉思。我查阅植物百科,红色羊齿草是一种羽状蕨类,现已绝迹。我突然想起书中一个古老的传说:一个印第安男孩与女孩在暴风雪中迷了路,被冻死了。人们发现他俩时,看见他们之间架起了彩虹一般的红色羊齿草,于是,人们就认为那是仙境的圣物,能让男孩与女孩获得重生!我顾悟:美好的信念与希望不会消散,它们会扎根土壤永驻人间!

  读故乡有感 篇2

  今天我读了季羡林老人写的《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

  文章前半部分写了作者儿时的故乡,写了故乡的水、在古柳下点火、捉知了、故乡的一轮明月、捡鸭蛋等几个场景,充满了童真童趣,令人向往。“到了更晚的时候,我走到抗边,抬头看到晴空一轮明月,清光四溢,与水里的那个相映成趣。”这是多么美的一个场景啊,可见家乡的月亮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章后半部分写了作者离乡背景,漂泊他乡,浪迹天涯。等到重回故乡后,离现在已经有四十多年了。他到过很多地方,看到过很多美妙绝伦的月亮,可在作者的眼里不管、多么美丽无瑕的月亮,永远都比不上家乡那一轮清月。

  虽然作者身在异乡,不管看到怎样的良辰美景,心里想到的还是故乡苇坑里的那个小月亮。见月思乡,表达了作者内心的惆怅和思乡之情。

  我觉得故乡的月亮像一只手,它挥手把季羡林送出了故乡,在异乡闯荡,又在四十年后的梦里把他牵回了故乡。这是一只无形的手,这只手让季羡林再次回到了故乡。

  故乡是一个人的根,是一个人的心灵归属和寄托,是一份无价的财富。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像季羡林这样的名人,对故乡的思念感情都是一样的。

  读故乡有感 篇3

  这个寒假,我读了好几本课外书。但是我最喜欢的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它主要介绍了男孩比利和两只猎犬——小安和老丹之间生死与共的情谊。其中最让我难忘的要数比利和两只猎犬参加捕浣熊比赛的故事了。比赛中,他们遇到了重重困难,小安和老丹有好几次遇险,在大家都放弃寻找它们时,比利始终没有放弃,最终找到了两只猎犬。而小安和老丹也没有辜负大家的希望,先后赢得了银将杯和金奖杯。

  在这个故事中,我对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任、责任、诚实和勇气感到敬;也被两只猎犬那颗忠诚的心打动了。当两只猎犬的生命走向尽头时,比利伤心欲绝。这也给他的童年记忆留下了深刻的回忆。我有一只可爱的小仓鼠,它的名字叫”小布丁”。我很爱它,喜欢在空闲的时候陪它一起玩。它也很喜欢我,喜欢在我身上”瞎逛乱串”。如果有一天我家的小仓鼠死了,我肯定也会像比利一样伤心不已。

  这个温暖心灵的故事是我的最爱,它会让你一遍一遍地读,每一次都感动落泪。

  读故乡有感 篇4

  在作者的故乡里,故乡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牵动着作者的一起一波的怀乡之情,文中所讲到的小河、野花、油菜花、棉花,虽是略写但是足足可以表明作者对他的故乡的思念和作者对故乡风景的赞美和喜爱,更让我感觉到了作者故乡风景的美丽、迷人,故乡的芦苇读后感。最主要的还是作者故乡的芦苇,他利用花花草草们的衬托,更生动的描写出了芦苇的朴实、有蓬勃的生命和极其广泛的作用,赞颂芦苇乐于献身的精神,思乡之情才得以升华。

  作者在文中这样描写芦苇:对于故乡的农民来说,他是取之不尽的建筑材料:常用它搭瓜棚、豆架,打篱笆,编苇席、苇帘子。用芦苇盖得房子,冬暖夏凉;每年春节,给孩子做花花绿绿的马灯、八角灯,少不了要用芦苇做支架;芦蔑又可以做风筝,编制各种工艺品,散花着特有清香的芦叶,可以用来包粽子;雪白的芦根,又甜又脆,可以食用,还可以治病。

  芦苇的用处极其的多,而且它对于人类的生活非常有用,希望大家可以保护芦苇、不乱折损芦苇。

  在大家过端午节的时候吃的粽子就是用芦叶包裹的,如果没有了芦苇就没有了芦叶,那香甜的粽子少了芦叶的清香,会不好吃的。

  芦苇对于我们大家,非常重要,一定不要折损它。

  读故乡有感 篇5

  从我出生到现在的十二年里,我阅书无数,在这没有千本也有数百本的书堆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非“民族魂”鲁迅所著的《故乡》莫属了。

  几年前,我懵懵懂懂地看完了《故乡》,却无法从中体会到一丝情感,只当是一篇白话文敷衍了事地读完罢了,而现在重读一遍,又是另一种味道: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旧社会等级阶层的不满;对童年时无忧生活的怀念;对后辈们身上所蕴含的希望……

  鲁迅在这篇小说中借助闰土这个人物描写了两个不同的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对于过去的故乡,作者借闰土之口,写出了他小时候所向往的美好境地,并写出自己对自由的向往。而现在的故乡,却让作者感到十分惆怅:二十年的时间,让故乡、故乡的人有了太多转变。闰土由“儿时的玩伴”转变成了“下人”,身份成了他们俩之间可悲的、无法跨越的“厚障壁”。作者还在文中刻画了“豆腐西施”这样的形象,用她的刁钻、无耻反映出中国劳动人民的“辛苦麻木”。尽管故乡变得如此不堪,但作者仍从孩子们、后代们身上看到了改变旧社会的希望,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文中闰土向鲁迅所描述的,正是我们孩子所神往的地方呀!大人们可能都会认为,吃得饱,穿得暖,能上学对孩子来说已经很幸福了。但有些事情却被忽略了:我们也需要自由,也需要知道许多新鲜事,也需要亲身经历各种事物呀!而现在,我却只能坐在矮矮的板凳上,托头听着爸爸讲述他们小时候的有趣经历了。

  读完这篇小说,我对于文中闰土与鲁迅之间的友情我也颇有感触。在学校中,我有一位知音好友,遇到问题我们一起攻破,遇到困难我们互相帮助,可以说我们的现在的友情是牢不可破的,但读了《故乡》之后,我却有了一丝担忧:三年后也许我们还是好友,但五年后、十年后呢?我们是否会像鲁迅与闰土一样,隔上厚厚的壁障呢?为此,我想了好久,总算得出一个结论:好好把握现在的友情,以后多联系,也许就不会互相生疏了。真希望纯真的友情能保存到永远!

  鲁迅的作品微言大义,他的话,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故乡》,定能被千古传诵!

  读故乡有感 篇6

  “我”冒了伤寒回到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如今美丽的故乡如今却是一片萧索景象。“我”十分痛惜。“我”与母亲交谈关于搬家的问题。在聊天之时,“陌生”的扬二嫂出现和润土的探访使“我”原先觉得萧索的故乡更加的萧索了。“我”在十于天后离开故乡,但心里并不留恋故乡了。

  在短短的几页纸里,给予我的感触是十分大的。

  文中的迅哥儿对于故乡,本来一定是怀有很大的依恋的,故乡曾经的美丽令他伤心的离去,但现在的萧索又使得他心里更加的寒冷。少年时好伙伴润土给予他的是对海边无限的向往:海边无穷的贝壳给迅哥儿美好的遐想。潮汛时可以在海边看跳跳鱼儿,迅哥儿向往。在乌黑的夜晚里,可以和灵敏的猹玩起“偷瓜贼”的游戏,迅哥儿十分喜爱。但一切都在中年的润土的到来而打破,“老爷”润土这一声恭恭敬敬的话语使迅哥儿明白,他与润土之间已经有了一个很厚很厚的隔膜。这是令迅哥儿十分心痛的事吧?

  读故乡有感 篇7

  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也不会败落。

  当阔别故乡多年,我才吟出这一句诗的滋味。或许‘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关于故乡的记忆经历时光的打磨,不但没有消退,反而愈发清晰了。

  我读完《蔷薇—故乡》时,我才知原来我离开故乡多年不是淡忘了,只是把它掩藏在心灵的最深处。正如,许多人与事,当你认为:你已经把它遗忘的时候,不禁伤然;但当你打开心灵的门窗,让一切有灵的事与物都飞进来时,你会发现,你遗忘的只是物质化的东西,真正的心灵记忆你并没有忘。

  我才知道,草长莺飞的季节,淙淙流水依势而下,抚摸过我的脚丫。温暖的阳光洒在你温柔慈祥折有皱纹的脸上,银色的发丝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我飞奔过去,溅起一片片浪花。你微笑着,摆手,随风离去。……醒来,梦中的故乡与我最爱的人都幻化成灰,却温暖了我。

  这位离开的老人,是我的老祖,在离开我数年后的今天,读完《蔷薇—故乡》,我心中的怀念与思念,泛滥成灾。同老祖一起的岁月是美好的,她温暖了我的人生。故乡的记忆与老祖一同存在,都很美好。故乡成就了老祖,老祖成就了我。怀念一个人,怀念一个地方。故乡有一个人,我最爱的人,故乡有我最美的时光。

  寒冷的冬天,冬阳的温暖也不足以融化铁桶内的寒冰。我在温暖的客厅里等待为我做饭的老祖,乖乖的等着老祖把我放进手心。几岁的孩童,对老祖的依赖山重海深。老祖穿着老式的中山装,常用慈爱的手抚摸我的脑袋。她的手大二厚,被时光烙下了艰辛的岁月的印迹。一道道,却是她的自豪与骄傲。

  ……记忆那么多,怎能被一颗心容纳?时间不紧不慢的走,记忆却在生根,发芽。

  童年逝去,我逝去了童年,逝去了最美好最美好的岁月,老祖却逝去了生命。她的年轮之树,年轮一圈又一圈的画的完满。最后成了一个永恒的椭圆,完就了人生。

  离开。

  泪水被拭干之后,时间履行它的职责,风干心中的痛苦。

  原来,记忆不曾在时间的推移中渐忘,而是在风雨中屹立着且开出了花。

  读故乡有感 篇8

  在这个学期里,我们学习了鲁迅故乡童年时的鲁迅就向生活在地狱,天天寸步难行,但长大后却丰衣足食。而童年时的闰土小时候生活在天堂,天天无忧无虑地玩耍着,长大后却成了别人的奴隶,给别人做牛做马。中的一篇短文,叫做少年闰土,可是在课堂上老师推荐我们去看,我们班上的人就一个都没去看,所以我准备,在寒假里去看。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去看,闰土是其中的一个角色,他就是农民的一个代。闰土的少年时光,多么美好,抓鸟刺查十倍关于多么快乐的生活,可中年时的闰土那是多灾多难,生活灰暗的不能行,这就是什么的?不信呢,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类的黑暗。一个闰土可能还算好,可是这只是其中的一个人,世界上还有千千万万个闰土一样的人,他们都和闰土一样过着多灾多难的生活。

  童年时的鲁迅就向生活在地狱,天天寸步难行,但长大后却丰衣足食。而童年时的闰土小时候生活在天堂,天天无忧无虑地玩耍着,长大后却成了别人的奴隶,给别人做牛做马。

  从鲁迅几十年后见到闰土是闰土叫他的第一句话是老爷中,写出来闰土这些年受到的多灾多难,反映出了鲁迅痛恨旧社会的高尚品德。

  可那是几十年前的社会了,现在我们的生活和以前相比已经好多了,每家每户都能穿上衣服,也能吃上吃的。可却还有一些地方的人过着这样的生活,而我们作为未来的新动力,应该要努力去学习,然后去打破这些黑暗的社会,让人们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让他们不要在想以前一样被黑暗势力欺压。

  读故乡有感 篇9

  读了季老的《月是故乡明》,我深有感触。季老身在异国他乡,到过许多风景区,风景区的月亮圆圆的、亮亮的,挂在天空,他并不喜欢。在他看来,那婀娜多姿的月亮远不及故乡山头的小月亮。故乡的月亮虽然暗淡,季老却认为这才是一种不同寻常的美。因为故乡的小月亮,在故乡的天空照着自己牵挂的故乡与亲人,季老认为故乡的月亮才是最明亮最美丽的。

  看到季老饱含深情地描述故乡的山山水水,我也深刻感受到了季老的思乡情结。读了他的文章,让我禁不住想起了爸爸常带我去的故乡,我也想写写故乡的山水和月亮。

  我的故乡在常德市桃源县于家坪,那里有一半以上的村民姓于,所以取名于家坪。

  我喜爱故乡的那条小溪,自从爸爸带我去了那里,我便觉得即使是大江大海,也比不上它的纯洁和美丽。

  小溪的两旁生长着一排叫不出名字的树,它们斜斜地生长着,一条长长的树阴是我的避暑之地。我和爸爸踩着泥走在溪边,骄傲的太阳被茂盛的枝叶顽强地挡住凶狠的光芒。

  小溪浅的地方一根手指就能触到溪底,鹅卵石上溪水欢快地淌过。冬天,我把手伸进溪水,一阵刺骨的凉传遍全身,我的心仿佛正接受着一场异样的洗礼。

  走在溪边,潺潺流水的声音划过耳畔,仿如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我继续前行,一个小型的天然瀑布在眼前呈现!几块又高又大的石头屹立着,小溪水从“高处”流下,落差只有几十厘米,比起广西边界波澜壮阔的“德天瀑布”来,这个小小的“瀑布”就像害羞的农家少女,有一种淳淳的农家气息。

  好多奇花异草伴着小溪成长,或浓或淡的花香沁人心脾。远处,农家的屋顶冒着炊烟,还能闻到柴火做饭的香味。啊,这就是故乡的气味,是我喜欢的味道。

  晚上,我躺在床上,透过玻璃看着天空,发现这里的天空与我居住的.城市完全不同,月亮是那么的婀娜,星星是那样的明亮。

  回到长沙后,我不止一次梦见故乡那“唱着歌”的小溪,还有“吐着”芳香的花朵和不断向我“挤眉弄眼”的星星,再看天上的那弯月亮,不知为何,我觉得它竟然变得有些苍白、有些憔悴了。

  读故乡有感 篇10

  儿时曾记得,呼灯灌穴,敛步随音。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携向华堂戏斗,亭台小、笼灯汝金。——张鎡《满庭芳·促织儿》

  “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是我在电脑中看《每个故乡都在消逝》的简介时看到别人留下的,我以此为我的题目。

  因为,它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是这个时代的剪彩。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这本书讲述的是中国当代问题:中国农村在消逝,取而代之的是高楼大厦。农村是人类生命的根,而我们的故乡却毁在了我们自己的手里。

  我还记得小时候在爷爷家后面挖野菜的画面,那时还是泥土路,我会和爷爷在屋后挖野菜,野菜长在杂草中,很难分辨,于是爷爷手把手教我如何找野菜,如何挖野菜。我还记得小时候在外公家放风筝,我们站在高高的稻田中,一眼望去全是金色的浪,我们牵着风筝奔跑在稻田中,有时候被石头绊倒了,爬起来拍拍裤子上的泥土,接着跑着放风筝。我也还记得在太奶奶家和弟弟一起挖竹笋,我和弟弟总会提一大篮筐的笋回来,吃也吃不掉,被爸爸妈妈数落一番,下次,接着提一大篮筐回来,太奶奶家的笋吃也吃不完,挖也挖不完。

  后来,爷爷家变成了新式小区,连杂草都看不见,全是人为养的景观花草,更别说看到野菜了,早就被化学药剂毒死了。外公家后面变成了高尔夫球场,没有金色的浪,只有短短的草和黄色的沙,现在土地沙化严重,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把好好的农田填满沙子。太奶奶家变成了荒地,拆迁完后便再也没有人去弄过了,就那么荒废在那,连一根笋也找不到了。

  这些种种美好都只是过去,现在只是残忍的高科技,楼房代替了平房,公园代替了农田,景观河代替了小溪流,这些都是我的故乡,而我的故乡却在消逝。

  试着想象一下,多少年后,我们再也看不见农村的一切,所有的美好都变成回忆,当自己的孩子问起:“妈妈,稻田是什么样的?”你准备怎么和他说?只是打开电脑寻找照片吗?还是用乏味的文字告诉他是黄色的,像海浪一样。当自己的孩子还在区别什么是蝈蝈,什么是蛐蛐的时候,我想或许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了,还怎么告诉孩子这些。正如柴静的《穹顶之下》所说:“我们还拥有什么?我们还能为后代留下什么?”是山水田园还是摩天大楼,是人文古迹还是人造景区、即使我们无法为后代留下多少大自然的杰作,但至少不要留下人类的杰作。我们尚可随着记忆追溯美好,我们的后代呢?他们或许连方向都找不到,又乞求什么花影呢?这些种种的美好回忆都是老一辈的记忆了,又如何传给下一代?我们曾置身于花海中,却在现在寻找一朵花,一朵自己曾经置身过的花,这就是现实,但不代表未来。

  若我们从现在开始停止拆迁,停止砍伐,停止一切破坏大自然杰作的事情。让故乡不再消逝,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还是人,那种回忆至少还会停留在那,我们心的归属还在,人心不再冷漠,社会还有爱。

  多少年后,我希望我可以自豪地告诉我的孩子:“蝈蝈的叫声是‘唧唧唧’的,蛐蛐的叫声是‘唧唧吱’的。”我渴望在未来与我的孩子奔走于农田小埂上,牵着风筝,笑着,跑着,即使在金灿灿的稻田里摔倒,也可以坚强地站起来满身花影,犹自追寻。这是成为我们的未来吗?

  读故乡有感 篇11

  进了学校,小强和娟就分开走了,因为他们的寝室在不同的方向。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根本不知道要读那篇文章。离开地球是我的无奈,离去也是我的选择;可它突然把刚才吃进肚子的食物吐了出来,然后又去吃,吃了又吐,吐了又吃......这样折腾了好几回后,终于把食物真正地吃下去了。

  然而乡愁并非主要的,最让人感到悲哀的却是闰土的巨大改变。那个金黄圆月下西瓜田里的闰土不见了,站在作者面前的是一个捏着长烟管裹着薄棉衣在冷风中瑟瑟发抖的农民。闰土凄苦的生活是什么造成的呢?是那个社会。这一切都让人感伤,乡愁夹杂着作者对故乡破败的感慨,不免有万种滋味齐聚在心头的感觉。惟有希望才会让人在寒冬里感到心底的一丝温暖。哀伤与希望的交织可以说是《故乡》的基调。

  对我来说,回忆故乡的时候只有留恋,因为自己的快乐的童年留在故乡。

  从乡下小镇来到北京,进了一所美丽的大学,却丧失了我的听觉,除了麻雀、灰喜鹊,和叽叽喳喳的乌鸦,我听不到其他的鸟叫。我盯着那群飞远的麻雀,告诉自己它们是黄鹂,是杜鹃,是布谷鸟....

  我听不到麦丛里斑鸡一长一短的叫声,我听不到松树林里金翅儿的啼鸣,我听不到秋空里“滴滴水”的清脆的裂响,我听不到屋檐上燕子的歌。

  我也听不到溪流的涂涂的声音,也听不到晨雾里不知名的虫子晨曲,我也听不到原野上黄牛的长哞和阳光里晒太阳的猪患快意的呼喊。

  我再也没有看到自由飞翔的羽翼,再也没有看到夕阳里飘起的炊烟,再也没有看到拖着鼻涕打闹的童年......

  我的故乡有座荒家,里面埋葬着我的梦想,我的灵魂,我的心。有一天它会裂开,跳出一只金褐色的蟋蟀,它震响双翅,进入我的梦乡。关于希望

  以前看过丰子恺先生的一篇短文,叫做《实行的悲哀》。大意是说很多事情都是这样,打算的时候兴致勃勃,充满了激情,可是真正实行起来了,却会发现不过尔尔,难免有些失望。他特惫举了学生放假的例子,大概也是我们当学生共同的感受吧,即放假前对假期的生活充满了憧憬,真到了假期,想像中丰富多彩的生活其实也平淡得很。他把这形容为一种“悲哀”。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小说时,我就深切地为这种“悲哀”所笼策。当然,还有一句更流行的话能将这种悲哀表达得更加贴切,那就是“相见不如怀念”。

  其实,细致地想一下,也许会有这样一个结论:人的想像力总比现实的可能性要大。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美好时,现实不会那么美好;当把一件事情想像得很糟时,现实也不至于那么坏。于是,生活在现实中的人可能就是要比生活在憧憬中的人要平静一些,不至于在大喜大悲中大起大落。

  按照上面的说法,丰子恺先生文章的题目就应该改作《憧憬的悲哀》了。不是吗?是我们自己无端地构造出一个“美好的假期”,而最后只能在现实中跌落;是“我”一直念念不忘早已不存在的月夜下的闰土,才会感到“气闷”和“悲哀”。

  想到这里,就愈感到小说结尾处的深刻了。“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原来读这句话时,总觉得好,但不知道好在哪里。现在才发现,它是在叙述一种人生态度。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意思并非让人们放弃希望,而是把希望放在一个并不显眼的位置,不要让希望总是占据自己过多的视野。在现实中踏实地走着,这样就不会总是失望,于是路有了,离希望也更近了。

  我想鲁迅先生的告诫也许特别适用于我们年轻人。从小就在 “长大了以后要当科学家”、“长大了以后要当艺术家”的口号中生活惯了,倒是很少被教育去认识现实中的困难。于是总是在失望中去接受现实,好像现实和理想总是矛盾的。为什么不能从一开始就平静恬淡一点呢?这就会有更多前进时的喜悦,更少受挫时的沮丧了。

  在没有路的地方走出路是需要理想和勇气的,但这远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要走,并且要一直走下去,持之以恒,永不放弃。

  读故乡有感 篇12

  男孩比利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生活中,他和它们形影不离,相依为命。经常一起穿越山岭、寻找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山狮,老丹为了保护比利,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对此,小安也不愿意独活于世。见此情景在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仅只有老丹和小安情谊,还有那充满传奇和幻想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红叶下掩埋的美好的童年记忆。

  读着读着,不知是何时,我默默无言的眼泪已经流到了脸颊上。浣熊犬为主人牺牲自己生命的时候,我通常认为这仅仅就是狗对主人的忠诚而已,其实我发现这里面还有主人和犬相互之间真挚伟大的爱,以前我看到许多描写狗忠诚的句子都不以为然,但这本书却让我难以忘怀,我真正体会到了“忠诚”的深刻含义,犹如春蚕到死丝不断的这种精神。同时,让我懂得了要牢固树立一颗感恩的心,就像学生对老师,孩子对家长一样,永不忘怀。

  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使我坚信:动物和人类有着丰富的情感,它们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同样我们要像善待人类一样善待它们,因为那红色羊齿草就是我们美好的见证和回忆。您说对吗?

  读故乡有感 篇13

  一本好书就是一位良师,也是一个能伴你终生的挚友。今年寒假,在老师的推荐下,我第一次接触了鲁迅先生的作品——《故乡》。

  《故乡》是鲁迅先生于1919年12月回故乡绍兴接母亲到北京时,目睹农村的破败和农民的凄苦,而写下的著作。

  鲁迅先生在这篇小说中描写了“我”的三个感受。一是愉快。回到家乡,回忆闰土曾带给“我”的那段少年时期的美好的记忆时“我”是愉快的。那段记忆中有活泼、健康、阳光的闰土,有闰土带来的那些令人感到新鲜的经历,有闰土和“我”之间那份没有贵贱,不分主仆的纯洁友谊。这段回忆让我半生回味。可当见到闰土时,“我”却失望了,闰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衰老、胆怯、可悲的“老头”。当看到闰土为了生存,为了家人,向身份比自己“高贵”的人低头,甚至下跪,就连对儿时的玩伴也不例外时,“我”感到深深痛心和失望。

  水生的到来,多少使“我”又产生了希望,看到水生和宏儿无瑕的友谊,“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我”和闰土,也看到了希望。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为生活地那个时代的中国人感到悲哀。那时的社会使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会溜须拍马、可悲的人。但同时我也看到了社会的希望,正如鲁迅先生在文中所说,“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我”还是希望后辈们“有他们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生活。”

  读故乡有感 篇14

  《回到故乡的狼》一文中,作者将北美第一批殖民者对狼的残忍、西欧查理曼大帝对狼的仇视与土著印第安人对狼的尊重、古埃及的吕科波利斯城市对狼的崇拜、加拿大人对狼的宽容、一个中国朋友对狼的怀念,这两类对狼的截然不同的态度相对照,在其具有强烈情感倾向的语言中,我们看到了作者对狼的存在的重视。作者引用了殖民者说过的一句名言:“惟一的好狼是被打死的狼”,并指出:“人在对狼的态度转变中,经济利益是惟一准则,狼在生态环境中所起的作用,则从未被考虑过。”

  作者的语气中流露出了对捕杀狼的行为的愤怒,对人类以经济利益为准则而疯狂的捕杀狼的不满。作者认为人不能简单的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为了保护人类自身的利益就盲目的开展“灭狼”计划。作者看到的是狼在生态整体中所起的作用,这与“生态整体主义”的主张是相契合的。“生态整体主义(ecological holism)的核心思想是:把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作为最高价值而不是把人类的利益作为最高价值,把是否有利于维持和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和谐、稳定、平衡和持续存在作为衡量一切事物的根本尺度,作为评判人类生活方式、科技进步、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终极标准。”

  作者的出发点是生态系统的整体利益,而人类大肆捕杀狼的出发点则是基于人自身的利益,根本不去考虑狼在自然整体中的作用。没有考虑到失去了狼,鹿就会过量繁殖而超过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造成生态失衡。如果人能站在生态整体的高度,就会看到大自然的所有生命都是相互联系的,是不可或缺的。狼的存在虽然使鹿的生命受到了威胁,但是从生态整体来看,却保护了整个环境的平衡。作者对大地伦理的认识恰恰就是以有机整体的世界观为基点的伦理见解,《回到故乡的狼》一文展现了作者的这种生态整体的伦理观念。

  读故乡有感 篇15

  当我看到故乡这个题目时,耳畔突然回响的是母亲的叮咛、发小的呼唤还有那无言的牵动内心最深处的力量……其实当你看到这个题目时也是这么想的吧。那么既然想到了就写些什么吧——对于我来说故乡并非只是一瓦砖,一面墙或是一同楼一条街。鲁迅先生的故乡也并非如此。也它只是一片充满回忆和温暖的地方。请允许我在此诉说我的故乡……

  那栋楼,寄托着我13年的悲伤快乐还有梦……我也在这里交到了像闰土样的好朋友。这里的像闰土并不是说像他那种受压迫受剥削的农民的形象。像的是他和鲁迅小时候的那种纯真的友情。这13年可能是我这一辈子最最珍贵的时光。分离的时候我收到了一封信,那信也或许是最打动我的吧……

  记得心中有这么一段话,是我对我的故乡的记忆现在也分享给你们……在我初一那年。你骨折了。那一个夏天我和莹推着轮椅带着你到处跑。你还记得吗。晚上我们玩捉迷藏。三个人藏在一起。我们俩都很害怕。你说不怕。身为男人的你会保护我们。你还记得吗。

  2008年奥运会开幕式那天。我们四个人在你家的床上。闹到了晚上12点。你还记得吗。那天你弹着吉他说你要用《天使的翅膀》作为参赛曲目。我感动的说不出话。你还记得吗。我们曾都害怕的地下室你还记得吗。曾经有个秘密基地你还记得吗。我们在寒冷的夜里蜷缩在床上。大声唱天下。你还记得吗。

  午夜十二点我们在大家都入睡之后去看哈七首映。你还记得吗。在那个小沙发上。我们用歌曲接龙来消遣时间。我总是想不起来要怎么接下去。你总是帮我解围。你还记得吗。

  那天你们俩帮我梳头发。把我变成了哪吒。你还记得吗。有一年你生日。有一个人送了你一个画着海绵宝宝的柚子。你还记得吗。我们互相在脸上摸蛋糕。我的头一下子撞在了门框上。你还记得吗。我买衣服换好后。你们俩就用手机照下来。不停不停的评价哪个好看。那个不好,你还记得吗。服务员都很无奈了。

  有一次。下雨。我和爸爸吵架。他把我电脑摔了。我从家里跑出来。你们打着伞拥抱只穿了一件背心的我。你还记得吗。你爸爸打了你。你赌气。不开门。我和莹在你房门外喊了你很久。你还记得吗。你说过。你要当我的伴娘的。你忘了吗。你说过。要看着我结婚。然后让给我的孩子叫你干妈的。你忘了吗。你说过。天底下的男人只有你最可靠。你忘了吗。

  是的,这是一个比我大5岁的发小写的。两年过去了,我并没有忘,我还记得,记得有人帮我写数学作业。记得有人陪我吃五毛钱一袋的香菇丝。辣到嘴抽筋了。还要比赛谁能一口吃完。记得有人在我偷偷逃课的时候收留我。并且说服老妈不说我。记得你们。记得这封信的名字叫做《明天会更好》,记得我的故乡。

  我还记得我们在故乡的土地里埋下做一张纸条,那字在我心中还清晰可见:总有些时光要过去,时光就像一条河。轻浮的东西总是在上面漂着,而那些沉重的东西总是最先沉到河底,那些时光真是美好,在心中一留就是一辈子。

  青春。从此不老……我还在等,等着你们。大学毕业后。我还会回到这里。你们也是。到那时。我们都回归了我们的故乡。等待。重逢。

  关于闰土和鲁迅的友情

  或许对于小时候的闰土和鲁迅,我可以不假思索地说出:友情啊。但是再看20年后的他们,年龄变了、身份变了就连心都变了。少年时,他们哥弟相称,一起谈论乡间趣事,朝气蓬勃。中年后,闰土竟叫上了老爷,变得客气迟钝。相信鲁迅的心是悲凉的,我甚至听到了当那一声老爷!……响起时他的心生生撕裂的声音。闻到了心头血在胸腔中不断地环绕的铁腥味。那是怎样的痛苦啊…鲁迅说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墙壁了。我并不认为,我认为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条河,一片海。而那条河那片海是一种扭曲了的人性。是变态的封建礼法的影响。

  我曾看到这样一段话封建礼法关系都是建立在人与人不平等的关系之上的。帝王与臣民,大官与小官,官僚与百姓,老师与学生。父亲与儿子,兄长与弟弟,男性与女性,都被视为上下等级的关系。他们之间没有平等的地位,也没有平等的话语权力,上尊下卑、上对下是指挥,是命令,是教诲,下对上是服从,是驯顺,是听话。我很是认同。闰土是善良的,是怀念友情的,但他陈旧的思想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的牵引着他,让他们原本背贴背心靠心的那种情崩塌了。而他的精神也开始崩溃,慢慢变成牵线的娃娃。可怜,可悲……

  我在想当我大学毕业以后回到我的故乡,是否也会这样,感受到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这,是个未知数。我也只是期盼期盼,在这个喧嚣浮躁的时代里,沉浮,将心过滤,过滤到最纯最真。那么再次见面,就不会是单单地客套和拉拢奉承。朋友,无关于其他简简单单只是朋友而已。

  期盼。坚持。

  最后的故乡

  少年时心里所想的故乡是美好的。飘渺,却又让人那么的着迷。但人注定要成长,成年时,故乡是现实的,他不再是凭空的,因为它联系着社会和国家,影响的是一代又一代的人。而现实的故乡却让人心痛。我宁愿永远活在那美好故乡的记忆力,哪怕它已经不存在了。或许有一天,我的故乡也变得萧瑟凄凉,但我还是努力让我的心平静下来,变成一片叶,嫩绿的叶。所以我们不仅仅需要一个容纳身体的故乡还需要一个精神上的故乡。我把我的精神故乡分成若干份将他们交给他们,等着我的人…我相信他们。

  承诺。相信。

  读故乡有感 篇16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是鲁迅先生在他的文章里写的一句话,如此一句话,却深深的扎根于我的脑海,至今还引我深思。

  鲁迅先生的文字,将我带入了他回忆的浪潮里,牵引着我步入了他的故乡——绍兴。儿时的回忆总是那么美好,包括鲁迅先生也有一份美好回忆,这份美好回忆来自于他儿时的伙伴,闰土。

  “深蓝的天空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 ”这些充满童趣的文字,使我更加体会到了鲁迅先生在回忆儿时闰土时的心情,仿佛处于满片的花海,蝴蝶翩翩起舞,阳光也倾洒而下。

  在那样一个备受压迫、饱受艰辛、磨难的社会生活环境下,人们变得麻木、自私自利。文章中的闰土和杨二嫂的前后变化令我感到咋舌,从少年天真活泼的闰土变为现在满脸愁苦、麻木迟钝的中年闰土,从年轻、美丽、守本分的豆腐西施变成如今尖酸刻薄、搬弄是非、唯利是图的杨二嫂,这一个个鲜活的例子,体现了当时典型的市侩形象,不得不让我感叹。

  鲁迅先生回到故乡后,所见所感全都抒发在了这一片文章里。

  故乡的萧索景象和故乡人的蜕变,使鲁迅内心感到失望,并同时燃起对新生活的向往。

  正如鲁迅先生他自己所说的:“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也许正是因为鲁迅先生的这份对未来新生活的向往和希望,也激发起我对自己充满未知未来的向往和探索的勇气。

  伴随着鲁迅先生的回忆,我又深深的品味起那一句引人深思的话语。

  读故乡有感 篇17

  在这个学期里,我们学习了鲁迅故乡童年时的鲁迅就向生活在地狱,天天寸步难行,但长大后却丰衣足食。而童年时的闰土小时候生活在天堂,天天无忧无虑地玩耍着,长大后却成了别人的奴隶,给别人做牛做马。中的一篇短文,叫做少年闰土,可是在课堂上老师推荐我们去看,我们班上的人就一个都没去看,所以我准备,在寒假里去看。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去看,闰土是其中的一个角色,他就是农民的一个代。闰土的少年时光,多么美好,抓鸟刺查十倍关于多么快乐的生活,可中年时的闰土那是多灾多难,生活灰暗的不能行,这就是什么的?不信呢,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类的黑暗。一个闰土可能还算好,可是这只是其中的一个人,世界上还有千千万万个闰土一样的人,他们都和闰土一样过着多灾多难的生活。

  童年时的鲁迅就向生活在地狱,天天寸步难行,但长大后却丰衣足食。而童年时的闰土小时候生活在天堂,天天无忧无虑地玩耍着,长大后却成了别人的奴隶,给别人做牛做马。

  从鲁迅几十年后见到闰土是闰土叫他的第一句话是老爷中,写出来闰土这些年受到的多灾多难,反映出了鲁迅痛恨旧社会的高尚品德

  可那是几十年前的社会了,现在我们的生活和以前相比已经好多了,每家每户都能穿上衣服,也能吃上吃的。可却还有一些地方的人过着这样的生活,而我们作为未来的新动力,应该要努力去学习,然后去打破这些黑暗的社会,让人们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让他们不要在想以前一样被黑暗势力欺压。

  读故乡有感 篇18

  在暑假中,老师要求我们读三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鲁迅的作品集《故乡》。这本书是我从图书馆借的。当时,我毫不犹豫的把这本书从书架上拿下来,迫不及待的想细细阅读。

  这本书包含了鲁迅一生所著的各种各样的散文和小说,展现了他的才华横溢以及独特的写作技巧。

  在“散文辑”中,我个人最喜欢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文中,鲁迅通过回忆童年往事来叙述他与阿长的故事;通过童年对长妈妈的情感以及她名字的来历、外形的特点进行详述。告诉我们鲁迅原是尊重阿长,但阿长谋害了隐鼠,已导致他对阿长的敬意慢慢淡化了。虽然如此,可阿长的一个举动又唤醒了自己对她的敬意。我想,别人不肯做的,也不愿意做的事,她却能够做成功。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消失了。

  在“小说辑”中,令我难忘的是许多名言以及他独特的写作手法。就拿《孔乙己》中的最后一句话“大约孔乙己已的确死了”来说吧。这句话原是个病句。因为“大约”和“已经”互相冲突了。可鲁迅却敢大胆地使用它。这样就表达了鲁迅对孔乙己死活的怀疑。还有《闰土》中的结尾部分“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这句话的后半部分,被世人当作是他的名言,与“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一样,广为传颂。

  这本书让我认识鲁迅、了解鲁迅,从而成为让我希望可以阅读更多鲁迅著作的一扇窗。它让我真实的感受到他的才华横溢以及独特的写作技巧。从而拓展了我的知识面和阅读量。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

  读故乡有感 篇19

  在寒假,我打算既做完自己的作业,又充实我的寒假生活。所以我读了几本优质的青少年读物,诸如:《故乡》《海底两万里》《猎人笔记》《白洋淀纪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但令我最受感慨的还要数鲁迅的《故乡》。

  要了解一部书就要先了解作者和其写作背景。

  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寿,后改周树人,浙江绍兴人。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教育家。著有《狂人日记》《故乡》《朝花夕拾》等。《故乡》一共10个章节(不包括小引和后记),按照“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的情节安排,依据所闻所忆所感从而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生活痛苦的现实,可至今让我记忆犹新的是最后一篇——“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对方的论点和论据,然后驳斥对方的论证。其中,鲁迅先生的那句名言:“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真是太对了。在我们生活中,无论是默默无闻的清洁工、秉公执法的警察,还是丰功伟绩的钟南山院士、袁隆平爷爷,他们都是同鲁迅说的那样的人——中国的脊梁,他们都是我们中国必不可少的人。正是他们每天坚守在自己的职位上,一心一意为国家,为人民,正是因为有他们这样埋头苦干,拼命硬干,舍身求法的人,才让我们中国飞速发展起来。

  我再举一位科学家——邓稼先。

  邓稼先是我国的“两弹元勋”, 正是他,让中国拥有了国防和武器;正是他,使中国不再受他国核武威胁;正是他,让中国从“任人宰割”到“站起来了”,他一生都在为国家奉献着。无私奉献,不求名利,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就是鲁迅先生所说的中国的脊梁!

  正是这些“脊梁”,祖国不断强大起来,国家全面进入小康,GDP、军事实力稳步提升,世界地位升到一个又一个新高度!

  我为我是一个华夏人而感到无比的骄傲和自豪!而我们作为祖国新一代的花朵和希望,更应该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为祖国的建设添一把新火,也做那些中国的脊梁。

  愿我的祖国永远能够繁荣富强,国泰民安,涌现出一批又一批祖国之栋梁,中国之脊梁!

  读故乡有感 篇20

  刚读完鲁迅《故乡》这篇文章,就仿佛外面呜呜的冷风从门缝间溜了进来,顺着宽大的裤管慢慢的往上爬。我不由地裹了裹身上的衣服,仿佛已置身于那个令他日夜思念却让人如同身处冰窖里的故乡。

  故事发生在鲁迅的年代,那个苛捐杂税多如牛毛的年代。小说的主人公迅哥儿因为要搬家,所以回到久别的故乡,却发现那故乡早已不再是自己记忆中的模样——记忆中美丽的故乡早已不复存在,自己昔日的小英雄也被生活和岁月刻下了一道道伤痕,与自己已产生了深深的隔膜……我想问迅哥儿一句:面对那个灰色的故乡,你在想什么?

  故乡是什么地方?是李白“举头望明月”时凝望的地方,是范文公一杯浊酒下肚时思念的地方,是那断肠人在天涯之外所哭泣的地方。你爱故乡的天,你爱故乡的水,你甚至爱故乡的每一捧土地的清香,但你最爱的还是那个在深蓝色天空下头戴着小毡帽,项带银圈,捏一柄钢叉,刺向猹的少年。但是如果故乡的天不再是原来的天,故乡的水不再是原来的水,而那个人也不再是你记忆中的模样,你该去哪里寻找?那个让你梦牵魂绕的地方……

  等你再次看见他时,看见自己童年时的小英雄时,你在想什么?你在问自己眼前的这个人是自己记忆中的那个人吗?是那扬着嘴角,眼里散发出自信光芒,让自己看见了高墙外世界的那种人吗?是吗?他是吗?你愤怒,悲伤,不甘,你攥紧的拳头在发抖,你想冲上去紧紧抓住他的肩膀,大声的冲他喊为什么,为什么他会变成这样?但你始终没有,你只是感受到了手心传来的阵阵刺痛,因为你知道你们都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这时你又看见了你们的后辈,,你仿佛又看见了希望,但你又开始害怕这只是一种虚无的梦,不过你转念一想,人生不就是一场未知的旅途嘛,于是你笑了,笑的潇洒,笑的惬意,笑着他们走向明天。

  读完《故乡》,我在想也许我也是个胆小的人吧,面对未来,脚步也会犹豫,正如鲁迅所说的一样,我也不愿意辛苦辗转生活,也不愿麻木的生活,更不愿恣睢地生活。未来一片迷茫,我们都是人生的初学者,但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应走的那一条路,不必重复,不必相似。

  我听过一首歌,叫做《lifeline》——生命线,全歌没有一句歌词,只有冰冷的机械发出的声音,开头是一段心电图的声音喊微弱滴滴滴,那是一个五岁的女孩临死前的声音,对于在你面前的死亡,你会有什么感受?恐惧,无助,不甘,我想最多的是不甘心吧,你不甘心就这样离你爱的人而去,你不甘心在这之前的生活,你不甘心曾经逝去的梦想,于是你只好含着泪,死死的抓紧他们,拥抱你爱的人,拥抱你逝去的梦,你是否有勇气继续生活?你是有勇气走向明天?你是否有勇气让锋利的剑刺穿你的身体,鲜血染红你的胸膛,你依旧在笑。笑的如此美丽,如此惊心动魄,去拥抱着你的梦想。

  在文章中有过这样一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既然如此,那么人生苦短,何妨一试!

  读故乡有感 篇21

  读完了故乡,我也担心长大后会和自己的同学生疏了。

  小时候,鲁迅与闰土都是哥弟称呼,可这次一见,却完全不同了。闰土一来,就喊他老爷,还叫水生给他磕头。他在家里很拘束,完全没有以前小孩子的无拘无束了。小时候,他在家里和在自己家一样,什么都干。和鲁迅也是好兄弟,什么都和他说,还答应他,去自己家捉鱼、看西瓜、捡贝壳……可是这次,他的处境很艰难,对鲁迅也是恭恭敬敬的了。

  我们现在还是小孩子,什么都不懂,所以,同学与同学之间,也是比较无拘束的。可是再长大一些,就会有许许多多的顾虑,等到同学聚会的时候,每个人就都会有自己的心事,再也不会和别人什么都说了。所以我们也要珍惜现在的每一个人,小时候就要放开一点玩,长大了就不能玩了。

  当闰土出现在鲁迅面前时,鲁迅很热情的去接待他,可是闰土却像不认识的农民与地主之间的关系一样很恭敬得叫他,使他们都很尴尬。只是因为闰土的心里,不像以前,装着的是稀奇事,而是他的生活平困,不好意思面对“老爷"。最后没办法,鲁迅只好用送东西来收场了……

  读故乡有感 篇22

  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情感,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一直让人感觉生涩。闰土是文中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农民的代表。闰土的少年时光多美好!抓鸟,刺猹,拾贝,观鱼,多快乐的生活。但中年时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不能形容,这又是怎样的不幸!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怎样?倘若人人振奋起来,闰土又怎会成一个悲剧?杨二嫂也是鲁迅笔下的人物之一。她绝不只是一个笑话。她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

  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为什么?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贪点小便宜,又何妨?这才是真正的世俗。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人民生活的痛苦不堪,引起了先生的思考。旧社会就是一条路,努力的改变社会的封建、迷信,改变人们封建的思想,新时代的大门才能打开。而《故乡》种最令人伤心的,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观念罢了。

  读故乡有感 篇23

  最近,我读了一篇由被毛泽东主席誉为“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的鲁迅先生所写的一篇文章,名字叫做《故乡》。

  在这篇《故乡》中,描绘了社会对普通的最底层的劳动人民的不公平。文章主要分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与“离故乡”。“回故乡”讲述了作者在回故乡的船上,怀念自己的故乡与故乡的亲人;“在故乡”则写作者回到故乡,见到了母亲。还有一个卖豆腐的杨大姐来拍马屁,想在他们搬家之时,捞点好处,却没能如愿,便气呼呼地走了。之后,又来了一个闰土。闰土的外貌与儿时相比,苍老了许多。见到闰土,作者顿时回想起了儿时的事,他觉得,现在的他们与小时候相比,他们俩之间多了一层无形的屏障。“离故乡”主要写了作者在离开故乡的时候,希望社会变成一个美好欢乐的地方。

  读了这篇《故乡》,我深深地感到了当时社会制度的不公平。也正是因为这种不公平,当时,很多善良、朴实、诚信的人渐渐地失去了这种美好的品质,变得以愚昧无知,变得阿谀奉承,变得尔虞我诈,谁也不再信任谁。也有更多更多的人自甘堕落,任人欺压。这些种种结果,都是由那个不公平引起的。我们一定要让那个不公平在人间消失。

  我们一定要努力,努力创造一个人人不再尔虞我诈、斤斤计较的美好社会。

  读故乡有感 篇24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看到文章《故乡》的第一句话,我就忍不住继续仔细往下读了起来。开头的一句话,竟然就能抒发这么多的情感,对故乡的思念以及回到故乡时候的失望与落寞,对自己不能忆起故乡曾经样子的懊恼。多么真切的语句啊。

  后来慢慢地往后读,读到母亲提到搬家的时候,眼角有一丝落寞,然后又决口不提搬家的事情了。短短的一句话,将母亲难舍故土,不想远离这里的心情描写地淋漓尽致了。母亲的眼神凄凉,一个老人在故土住了这么多年,看到故乡日渐荒废,人的容颜也慢慢变了,有的人心也变了,见证了太多的沧海桑田,内心是何等的凄凉。想到自己的爷爷奶奶,一生的操劳,钟爱的老家,内心竟也有了点心疼。

  读到作者回忆与闰土儿时交谈玩耍舍不得对方离开时,我想起了从小的发小们。因为我读书读到中途就转去城市里了,几年的不见,明显感到与他们之间有了淡淡的隔阂,以前一起嬉戏打闹的场景竟也不好意思提及。最悲伤的事情,是曾经熟悉的人渐行渐远。透过文字我也能体会作者心里的失落与无奈。

  曾经那么爱美的豆腐“西施”,再也不像年轻的时候爱擦粉,爱打扮了,坐着的样子也不再那么端庄了。甚至变得有点嫉妒日子比她好的人,惹上了贪婪小便宜的恶习。时间那么久,有的人仍然可以做出水芙蓉坚守本心,有的人却在时光里沦落了,变成了自己最不想变成的样子。这是一个人的悲哀,也是一个落魄时代的悲哀。

  年少的闰土和自己无所不语,长大的闰土对自己卑躬屈膝。年轻的“豆腐西施”保持着自己最美好的样子,老了的“西施”整天思考占小便宜,人生有时很讽刺。每一个人都曾经历最艰苦的时刻,只是,唯有努力做最好的自己的人才不会在岁月里沉沦。

  读故乡有感 篇25

  抱着对“故乡”这个刺眼词语的好奇心,我读完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心中不禁涌起一丝心酸,又何尝不是感同身受,亦或许进一步说是探寻到“故乡”与“童年”的真谛。

  回到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的鲁迅,眼前的乡景却已不再是那心心念念的故乡了,放眼一望,满眼的苍黄,横着萧索的荒村啊,已早无生气。但故乡本应如此,只因自己的心情早已改变,遭逢的事多了罢,也就有所不同。回到儿时的记忆,才知什么是美好,什么是纯真。儿时与闰土的乡忆啊,却早已回不去,那记忆早已在时光的翩擦下,隔上了一层厚障壁。那两小无猜的关系啊,唯存记忆罢。再见已是生死无话,谁还能不动声色地饮茶。

  “故乡”这两个或许会令人感到温暖又或许使人心酸的字眼,只会随时间的消磨给人留下记忆罢,事物终究都会变。人原本可以和平友好地相处,但在那封建的思想影响下的人也会变得不堪,唯有记忆是不变的!即使当今社会没有从前的残暴压迫和剥削,也会附随成长远离故乡,淡化那记忆中的熟悉感。

  莱辛曾说过:做孩子的时候感到无聊,期盼着长大,长大后又向往返回童年,我们活得既不是为了现在也不是为了将来,我们活得似乎永远不会死,我们死得也好像从来没活过。既然当今没有以前那样的压迫,为何总要活得不是为了现在也不是为了将来,为何总沉浸在那已逝去的时光中,为何总向往着能否回到过去的幻想?忆虽美,但已逝。人总不能往回走,儿时那美好的时光啊,就让它永远存在你那美好的记忆里吧,儿时的故乡啊,就让它一直为那记忆的存在而存在吧!

  往前走,有一天你能自然微笑面对过去,面对那充满乡忆的故乡时,你一定过得比别人好!

  读故乡有感 篇26

  这本书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近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里有着一块耕地,而且连第六个孩子都会工作了,但承重的税收依旧压着他的肩。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离故乡”中讲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对自己所许的愿望??让后辈“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感到渺茫……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败坏,中国清政府、政府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中国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所以,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尊卑秩序,渴望建立超越庸俗的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呀!

  在鲁迅先生的这本书中,让我们体会到了旧社会的败坏,令我们更加体会到新中国的美好制度!

  读故乡有感 篇27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叫《故乡》的文章,看完之后我感受颇深……

  这篇文章是由鲁迅先生写的,主要讲了鲁迅先生在外地生活20年之久后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感到一阵悲凉,特别是小时候与他一起玩的:闰土。

  闰土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闰土心里装着无穷无尽的鲁迅所不知道的新鲜事,因为鲁迅只能看到院子里的那个四角的天空。在与闰土的交往过程中,鲁迅每一天都过得快乐、充足,并从闰土那里学到了许多他以前所不知道的知识。

  然而,当鲁迅先生再次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外的一幅截然不同的画面:"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得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更让人一惊的是:闰土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为什么二十年前的那个活泼能干的闰土竟变成了现在这样唯唯诺诺、奴颜婢膝的形象呢?我想在封建社会的压迫下,他们不得不遵从那时的主仆关系;并且在战争的侵犯下,人们都过着悲惨的生活,社会也随之越变越坏,否则闰土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读完这篇文章我觉得:现在的我们生活在当下,沐浴在新时代的阳光下,没有社会的阶层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相比我们现在真是太幸福了!

【读故乡有感】相关文章:

读《故乡》有感09-26

读《故乡》有感06-18

读故乡的夜晚有感08-03

读《故乡的食物》有感06-29

读鲁迅《故乡》有感11-23

读《故乡》有感800字11-04

读《月是故乡明》有感03-28

读《故乡》有感(15篇)09-10

读《故乡》有感600字05-01

读故乡有感600字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