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林有棵树》读后感热

时间:2024-01-28 08:11:27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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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克林有棵树》读后感热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布鲁克林有棵树》读后感热,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布鲁克林有棵树》读后感热

《布鲁克林有棵树》读后感热1

  弗兰西,这部小说的主人公,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一个生活在布鲁克林穷人区的贫困女孩,一个经常挨饿、整天吃发霉面包的女孩,却是一个拥抱梦想的女孩,就是一个乐天主义者。

  弗兰西是个有思想、乖巧懂事的小孩,她心思慎密,情感丰富,热爱读书,在弗兰西身上,我仿佛看见小时候的自己,那个也曾生活在穷困中,却无限热爱生活和热爱读书的小孩,那个永远心怀梦想的小孩。“是的,等我长大了,有了自己房子,我不要豪华椅子,不要花边窗帘,也不要室内橡胶树。我只要这样的书桌,放在客厅里,还有白墙壁。每个星期六晚上有一本干净的绿色记事本,一排闪亮的黄色铅笔,削好放在那里随时派上用场。还要金褐色的碗,里头总放着一朵花,或是一些叶子,或是一些浆果,还有书。

  书是弗兰西最喜欢的娱乐项目,肯定有人相信,书中自有弗兰西渴望的一切,在书中,她能体会到现实不曾有的美好生活,以及精神食粮对于物质缺乏的补充和润泽,书就等于她的子弹,回到家,弗兰西坐在破梯上看书,呼吸着暖暖的空气,看着窗外,什么也看不见,读着书,吃着零食,饮着冰水。——多么舒服的场景,相信这一刻,她一定在想白日梦,我发誓长大后努力工作,好好存钱,将自己喜欢的玩具统统扫荡。——这是我儿时的愿望,也是我现在的愿望!儿时的我希望长大后有能力将喜欢的玩具全部扫荡回家,这样就是最的生活了。我便想起儿时的'愿望,然后看了看现在,嗯,差不多了。

  总的来说,贝蒂。史密斯写的这本《布鲁克林有棵树》还是非常不错的,唉,起码我看的懂嘛!这才是最重要的,而我是比较偏喜欢有故事情节,然后非常曲折的故事,反正那个就是传说这类的东西,我都比较感兴趣,而其他有些记事的一些书,我就感觉不太适合我,有点看不懂,所以觉得,什么人适合看什么类型的书比较重要,但是不是说只看那一类的,而是说,你可以必看其他系列的作品看多一些这一类的,当然其他的也很重要,不然,你怎么扩展知识呀?

《布鲁克林有棵树》读后感热2

  A Tree Grows In Booklyn。一本关于成长的励志小说,文中没有华丽的语言,却温暖质朴,令我久久回味!它的中文译名叫《布鲁克林有棵树》。

  这是一本关于生存的书,讲述知识如何改变人的修为和命运,讲述家庭的力量如何支撑孩子实现自己的梦想……然而,这些在我看来,都是表面的东西。高贵的,是人的内心!小说主人公叫弗兰西,一个贫苦人家的女孩,尊严!在弗兰西身上无时无刻都存在着。命运与家庭似乎皆不眷顾她,妈妈偏爱弟弟尼雷,甚至安排弗兰西中途辍学供钱让弟弟读高中,而忽略了本来成绩优秀的弗兰西。弗兰西没有认命,也没有气馁,她自己挣钱报读了临时大学,自学考取了比弟弟更加优异的成绩。她的尊严永远高人一等!

  弗兰西在维护自己尊严的同时,也尊重着每一个人。弗兰西改善生活环境后,特意回到贫民区的糖果店,付给了老板所有所谓中奖礼品的钱,叮嘱老板要不着痕迹地给穷孩子们中奖机会,让孩子们得到惊喜和快乐,弥补了自己当年多么渴望却从未得到过中奖礼品的遗憾。她的爱心与善心令人感动!

  弗兰西的坚强成长,终于令母亲敞开心扉:“尼雷不如你聪明,不如你懂事。他性格孤僻,不喜欢读书,如果不让他上学,他永远都只会是一个坏孩子。而你不一样,你会思考,你会拼搏!妈妈从不担心你,你的心里驻着一棵树,一棵天堂树,属于布鲁克林的那棵树。”

  结果的确令人意外!原来妈妈是爱她的,只是爱的方式是如此的别样,不同。

  童年的不幸,并没有将弗兰西击倒,反而使她拥有了巨大的`精神财富。在她成长的过程中并没有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可她对待每一件事的态度都是不逃避、不惧畏,勇敢地面对各种挫折和坎坷。小说里,弗兰西在成年的那一天,对自己温柔地说了一句话:“再见了,弗兰西。”是的,她明白。她知道自己终有超凡脱俗的一天!即使这过程是多么的艰难。

  “活着,奋斗着,爱着我们的生活,爱着生活所馈赠的一切,那就是一种实现。生活的充实常在,人人皆可获得。”这是小说的结语。轻轻地合上这本书,感动!在我的心里一点一点地涌起,慢慢地将我包围,让我充满了力量。

  哦!原来,布鲁克林有棵树……

《布鲁克林有棵树》读后感热3

  这是一本成长的书,讲述的是一个在贫穷地区的小女孩是如何成长起来的。在中,总有这么一些人:他们的身世或许很不幸,他们的父母或许不宠他们或者过早去世,他们总是受到别人的嘲笑……

  弗兰西就是一个这样的女孩,她的如同打翻了的五味瓶:母亲偏爱弟弟,深爱他的父亲过早去世,家境贫寒,在学校受人轻视。她就如那棵长得郁郁葱葱的天堂树,顽强地在贫民区生长着。

  她是一个坚强的人。

  整本书就如同一首歌,一首古老而又婉转的.民谣飘荡在夜空里,在心中的湖面上平添几分涟漪。它不是阳春白雪,只能在华丽的宫廷中歌唱;它或许是下里巴人,在贫民窟肮脏的街道上、破烂的衣衫旁,高亢地唱着生命的歌。

  弗兰西是一个孩子,但是她饱尝了大人们为生计奔波的艰辛:卖垃圾、购物、打工……是这些让她成长起来的。她养成了坚韧的性格,同时这种性格使她受益终生。

  其中有一段令我记忆犹新:弗兰西和弟弟尼雷在上学前要去打天花疫苗,但是因为他们玩泥巴馅饼而忘了洗手,手臂上十分肮脏、沾满泥巴的弗兰西受到了医生和护士的鄙夷:“这些人这么肮脏的活着,实在不应该。”但弗兰西勇敢地反抗着:“我弟弟是下一个。他的胳膊和我一样脏,请不要吃惊。你不用跟他说。跟我说好了。”

  护士很吃惊:“我真不知道我们说的这些话她居然都懂。”

  为弗兰西应该不懂?难道穷人家的孩子就没有“知书达理”、“有文化”的权利吗?这个护士出身于布鲁克林,可是当她飞黄腾达以后,她选择了忘本——这也是人性的一大悲哀所在。

  我在思考着:“布鲁克林有棵树”,这里的“树”指的是什么呢?是那棵天堂树吗?不是的!这棵“树”代表的是一种精神,一种自强不息、奋勇拼搏的精神,一种滋长在穷困孩子心中的精神,一种在贫民区中也可以顶天立地的精神!

  这种精神不需要有多么优越的条件,只要你的心中有这样的一方土地,书就会茁壮成长,抵达天堂——这就是天堂树。

  我们的心中,是否有这样的一棵树?

《布鲁克林有棵树》读后感热4

  读了《布鲁克林有棵树》之后,我觉得整本书就如同一首歌,一首古老而又婉转的民谣飘荡在夜空里,在心中的湖面上平添几分涟漪。它不是阳春白雪,只能在华丽的宫廷中歌唱;它或许是下里巴人,在贫民窟肮脏的街道上、破烂的衣衫旁,高亢地唱着生命的歌。

  故事的主要内容讲:弗兰西一个生活在布鲁克林穷人区的贫困的十一岁女孩;一个经常挨饿、整天吃发霉面包的女孩。可却是一个拥抱伟大梦想的女孩。

  弗兰西是一个这样的女孩,她的身世很不幸,她的母亲不宠爱她;她的父亲也过早去世,总是受到别人的嘲笑……她的童年如同打翻了的五味瓶;弗兰西也是个有思想、乖巧懂事的小孩,她心思慎密,情感丰富,热爱读书,在弗兰西身上,我仿佛看见小时候的自己,那个也曾生活在穷困中,却无限热爱生活和热爱读书的小孩,那个永远心怀梦想的小孩。

  这一句使我最感动了:“是的,等我长大了,有了自己房子,我不要豪华椅子,不要花边窗帘,也不要室内橡胶树。我只要这样的书桌,放在客厅里,还有白墙壁。每个星期六晚上有一本干净的绿色记事本,一排闪亮的黄色铅笔,削好放在那里随时派上用常还要金褐色的.碗,里头总放着一朵花,或是一些叶子,或是一些浆果,还有书……书……书……”这是弗兰西在图书馆借书时的思想活动,读来触动我心弦,我相信,书中自有弗兰西渴望的一切,在书中,她能体会到现实不曾有的美好生活,以及精神食粮对于物质匮乏的补充和润泽。

  当我再次回想起这句话时“回到家,弗兰西坐在太平梯上看书,呼吸着暖暖的空气,看着树影舞动,读着书,吃着零食,饮着冰水。”我似乎感受到了当时她那决心是那么的坚强!

  她发誓长大后努力工作,好好存钱,将自己喜欢的书全都买下。这句话,让我深受启发,因为这也曾是我的愿望。那时,我渴望长大后有能力将喜欢的书全部买下,这样就是最幸福的生活了。但如今每当被物质和利益所困扰时,便想起我以前的愿望时,我知道了原来我们心底最初衷的只是想要快乐而已。

  是啊!何必让这些带来不快的物质利益取代了简单的快乐呢,于是便捧起书本,享受那一份份回想的快乐。

《布鲁克林有棵树》读后感热5

  这是一本关于生存的书,小说的主人公是弗兰西,她本应该无忧无虑的生活,但却被迫去面对艰辛的生活,她还有个弟弟叫尼雷,姐弟俩生活在二十世纪初布鲁克林的一个清贫的人家,母亲偏爱她弟弟,父亲深爱她却英年早逝,家境清贫,在学校饱受轻视……她曾苦闷、忧愁,却始终保持着那份尊严和只是改变命运的信念。

  弗兰西和弟弟尼雷在街上捡垃圾来换取零用钱,他们的父亲是个伴唱侍者加酒鬼,母亲是个清洁工,生活艰难极了。但她的父亲一辈子穷困却也总不潦倒,总是把快乐播撒给所有人。

  没有人希望贫困,但贫困可以磨砺人的.性格,苦水中泡大的弗兰妮和尼雷一起谈到不用吃苦的小妹妹,反而表示出同情,说可怜的劳瑞没有了那份苦,也就体会不到那苦中的甜了。读到这里,我知道,人在贫困的环境中,可以享受到常人无法享受的那种快乐。

  “是的,等我长大了,有了自己房子,我不要豪华椅子,不要花边窗帘,也不要室内橡胶树。我只要这样的书桌,放在客厅里,还有白墙壁。每个星期六晚上有一本干净的绿色记事本,一排闪亮的黄色铅笔,削好放在那里随时派上用场。还要金褐色的碗,里头总放着一朵花,或是一些叶子,或是一些浆果,还有书……书……书……”这是弗兰西在图书馆借书时的思想活动,读时触动着我的心,我相信,书中自有弗兰西渴望的一切,在书中,她能体会到现实不曾有的美好生活,以及精神食粮对于她现实生活中所缺乏的物质的补充。

  《布鲁克林有棵树》的树是天堂树。这是一种少有的连水泥土地上都能长起来的顽强的树。每个星期天的下午,弗兰西都会从图书馆借回来书,坐在太平梯口看书。他们的快乐很少,这棵树,能让他们看到天堂。

  若想实现自己的理想,完成人生的目标,想成为像天堂树那样顽强的树,就必须经历各种各样磨难的锻炼,经历痛苦的挣扎,经历成功与失败,尝尽成长的个中滋味。总之,有许许多多的险峰等着我们去攀登,有不计其数的困难等着我们去克服,我们要像弗兰西那样坚定不移的实现自己的梦想。

《布鲁克林有棵树》读后感热6

  “活着,奋斗着,爱着我们的生活,爱着生活馈赠的一切悲欢,那就是一种实现。生活的充实常在,人人皆可获得。”心灵的感动便从这几句话开始。

  这本书对布鲁克林那棵树的描写可谓少之又少,但就在这只言片语中,弗兰西把自己的生命比作那棵树。她的卑微,苦闷,忧愁,努力就如树干一般,一点一点地长向长空,就如弗兰西的生命,由贫苦的小女孩,成长为成熟懂事的女人,这个蜕变中的苦,恐怕也只有自己知道。

  弗兰西遗传妈妈的坚强,爸爸的'想象力,在图书馆看书来扩宽自己的世界,她会看着书做着白日梦,但其中却不缺乏快乐,她是善良的,自己处境改变后,不忘回糖果店给穷孩子们一个希望——一次摸中大奖的机会,与此相对比的是一个布鲁克林的护士,本来自己出身也很贫寒却附和势利眼的医生,骂穷人的小孩,人与人的差别,或许就在这里。

  也许就如佩吉。·奥伦斯坦说的那样,“生活并不公平,可是总能应付过去。”正是由于贫困,才磨砺了弗兰西的性格。也许由于这个原因,弗兰西和尼雷也会对自己的妹妹劳瑞产生同情,说可怜的劳瑞没有了那苦,也就体会不到那苦中的甜了,这也是使心灵感动的原因之一吧!

  这是一本小说,准确的说应该是成长小说。但也印证了作者的成长,甚至更多人的成长历程。坚强似铁的妈妈,爱好唱歌的爸爸,聪明伶俐的尼雷,努力善良的弗兰西以及罗姆利家的女人,这所有的人,每一个人作者都用那支神奇的笔去描述他们,自然他们身上都有了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

  这本书教给了我另一个词语——自尊。第一次弗兰西说谎是因为老师要把南瓜馅饼扔进垃圾桶,第二次是由于弗兰西想要小玛丽送出的白娃娃。而妈妈则从来不这样,甚至当酒吧老板故意还钱给她,她坚辞不受,不受嗟来之食。也许由于如此,弗兰西心里背着两个谎言的自责。人可以受困,受穷,却不可以失去骨气和乐趣。

  当盖上厚厚书籍的最后一页,心里感动着,眼睛湿湿的。它一次又一次撞击着心灵的柔软之处,正是由于这种情感,我爱上了它的美,书读完了,心灵的感动却没有停止……

《布鲁克林有棵树》读后感热7

  合上书,映入眼帘的便是家门外绿油油的农田,这许多年如一日的景色,我早已看倦。但现在不会了,因为又有开发商看上了这块地,这农田的一半已被推土机推平,被黄沙覆盖,看不到一点绿了。再然后,这里会建起一座高楼大厦,遮盖住后面的低矮的房屋,能照进我窗边的阳光就所剩无几了。我呆望了一会儿窗外,感到无所事事,于是只好再次就翻开了膝上的书看。

  这是一本老书,书页泛黄,封面已将微微翘起,刻着岁月的纹路,封面非常朴素,唯一的装饰只是一棵树,但在这简单的封面背后,蕴含着一个厚厚的、普通的、平凡的、感人的故事,这故事超脱亲情、友情、爱情,最后凝聚成一颗大钻石:感动。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10年代一战前的'美国纽约布鲁克林,这里住着许多贫穷的人,当然,弗兰西就是其中的一个,这本书以他的成长经历为线索,生动刻画了他成长道路上陪伴和错过的那些人,抑或欣喜,抑或悲伤,抑或沉静,抑或激昂。当她的内心成长到一个常人无法想象的高度时,战争终于踏着喇叭声开始了,但她也不会像小时那样迷茫了。她提着她的小箱子,与母亲、弟弟一起,离开了布鲁克林。

  其实,关于成长,最有发言权的是孩子,他们正在经历这一阶段,内心洋溢的是最真实的情感,我们拥有着大好时光,且稚嫩着,但愿世俗的眼光不要过早的使我们的花朵凋谢,就像作者在序言中说的一样,她并不希望浪费她的时间,愿她的青春美好时光过得充实而有意义,这样,等她老了,就不会像其他人一样感慨:“原来我曾年轻过!”而是欣喜:“啊!现在我正年轻着!”

  但成长也有我们所不能接受的事实,我们要学会接受它,就像接受一个自然过程一样,成长有分离,有苦痛,也有苦尽甘来的感悟,也终将会有拎着行李离开的时刻,到时候,你会向那个和你玩在一起的好友告别吗?是不是应该去看看那个坐在梯子上看书的女孩儿?她很像你以前的样子。

  你看见了吗?她关上了窗户。

《布鲁克林有棵树》读后感热8

  这本书很有爱,我有点觉得不可思议。堂堂美利坚合众国居然也会有这么穷的角落,而且这些人都能活得那么开心。

  主人公弗兰西和这个街区的其他几户一样,出生在一个够穷也够过日子的家庭。她妈是清洁工,性格坚毅,不爱表达感情。她爸是在酒吧卖唱的,开朗,热爱生活,性格软弱,多愁善感,所以经常借酒消愁,但往往是愁更愁。她弟,是天时的化身,除了不爱学习,其他方方面面都是完美的。她自己,性格内向,从小不结交人类做朋友,天天以书为伴(书呆子的成分极大),爱学习(怪胎),算是个自学成才的知识分子。这一家四口(后来爸死了,又添了个女儿,但她在此书中的戏份可以算是一个路人甲般路过式人物)在布鲁克林这个充满移民后代的穷却和快乐的地方过着平凡无奇的生活。

  要知道孩子是会长大的,长大了就会难免有些想搞早恋的非分之想,至少在中国,这是全社会重担打击的焦点。可美国的家长不以为然,他们认为这是孩子成长的一个必经之路,他们只会开导孩子要找怎样的人才算一个好的伴侣,才能有益一生。说实话,这也是我不爱国的一大原因。那两个孩子在有这方面意识后作者做详细描述的那章节是全文最吸引我的部分,别说我肤浅,别说我愚昧,你们可以把全年级的孩子都拉出来调查一下,我打赌有九成的答案和我给出的一致,也许是两国文化、意识差异太大。我也知道,早恋不是好事,学校、家长都禁止也正常,可如果连这方面的想法都要完全封杀,那这就不是在帮助我们成长,这是在毁灭我们的.青春。现在校方对男女关系过于敏感,哪怕只是异性的普通朋友,在走廊上肩并肩说说话开开玩笑都招来校领导的一顿教育。你们现在的所作所为都只会让我们在将来长大后回忆自己从前的青春岁月时只有书本和课堂,难道这就是你们人为的完美、成功的人生吗?

  说严重点,再这样对学生与异性来往如此过分的严抓严打,那不久的将来,中国将会是一片“断背山下,百合花开”。这本书的中心思想我没看懂,但我羡慕他们的教育环境,为什么我们一个千年古国都不敢和这个只有两百年历史的国家叫板?也许差距就是在这些细微之处拉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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