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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20 08:50:55 记叙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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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大家在学习、工作中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特别是写作中最基本、最常见的记叙文,记叙文是通过生动形象的事件来反映生活、来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的一种文体。那么大家知道优秀的记叙文是怎么写的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喜欢记叙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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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记叙文1

  在我听过许许多多的故事当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圣母玛利亚的孩子》。

  故事是这样讲的:在一片大森林里,住着一个穷苦的樵夫和他的妻子,他们有一个刚满三岁的女儿,但是他们实在太穷苦了,连每天必有的面包也不再有了。一天早上,樵夫忧心忡忡地去森林里干活儿。忽然,一位高大、美丽的女子出现在他面前说:“我是圣母玛利亚,把孩子给我吧!我会照顾好她的。”说完领着小姑娘走了。在那里,小姑娘过得很好,吃的是蛋糕,喝的'是牛奶。一天,圣母玛利亚要出门,临走前,给了小姑娘一串钥匙,说:“这是天国的十三道门的钥匙,前十二道门你可以开,第十三道门别去开它。”说完,就走了。很快十二道门就开完了,小姑娘盯着第十三道门,急于想知道里面有什么,于是,开了一条缝,只见里面冒出一些火光,她急忙把门关上了,可她的手指变成了金色的。

  不久,圣母玛利亚回来了。把小姑娘叫到了跟前,问她有没有开过第十三道门,小姑娘说没有,但圣母玛利亚看见了她那根金手指。于是,她被圣母玛利亚带到了人世。就这样,她在森林里生活了三年。一天,国王到森林里打猎,看到了这位美丽非凡的姑娘,国王对她说:“愿意跟我回宫吗?”姑娘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国王就把她抱上马,回宫了。第一年,王后生了一个小男孩,当天晚上圣母玛利亚来到了王后的房间,对她说:“你还不承认你开过那道门?”王后说:“不,我没有。”说完,圣母玛利亚把第一个孩子带走了。第二天,国王没有见到他的孩子,大臣们就说王后是一个吃妖婆,但国王不相信。第二年,王后又生了一个小男孩,晚上,圣母玛利亚又出现了,可她还是不承认,于是,圣母玛利亚又把第二个孩子带走了。第二天,又见不到孩子了,大臣们又说王后是吃妖婆,可国王还是不信。第三年,王后生了一个小女孩,当天晚上,圣母玛利亚又来到她房间对她说:“跟我走吧!”圣母玛利亚带着她来到了天国,在那里,她看见她的两个儿子在一旁嬉戏。“你还不承认你开过那道门吗?”“不,我没有开过。”于是,圣母玛利亚把她带回了她的房间,并且把第三个孩子也带走了。第二天,大家又没有看见孩子,这次国王也信了,判了她死刑。她想:如果我在死前承认我开过那道门就行了。于是,她对着天说:“圣母玛利亚,我开过那道门。”顿时,天上下起了瓢泼大雨,把火扑灭了,圣母玛利亚出现了,她的两边站着王后的儿子,怀里抱着刚出生的女儿向她走来。把孩子们给了她,让她幸福地生活了一生。

  这就是《圣母玛利亚的孩子》的故事。小朋友们,你们喜欢这个故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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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望安的《校园交响诗》。因为它不仅题目新颖,而且内容极其丰富,使人读后难以忘怀。

  先说说题目吧!“校园”是我们学习的地方;那交响诗就不知道了吧!没关系,我来介绍介绍:“交响诗”是指只有一个乐章的交响曲。如果单单看这个题目,我们一定会充满好奇心的。

  再看看内容吧!文章用一个个小标题,把一个个的故事连接起来,一篇“交响曲”就出来了。再仔细看看那一句句生动的比喻句,岂能不让人赞扬呢?

  “教室,像一只蜂蜜”,多么形象生动的比喻句啊!我们就是一只只勤劳的小蜜蜂,在老师的教导下汲取知识,在各科的书籍里探索、积累。在花海里采蜜,在自己的蜂房里储蜜。

  啊!真是一只甜蜜的蜂巢!

  “下课了,校园,像一个鸟岛”,又一个多么形象的比喻!我们又像一只只快活的小鸟,在我们的栖息地,尽情地飞舞着。这时,整个校园充满了生气。

  啊!又一个生机勃勃的鸟岛!

  到了教师节,老师们的办公桌上,堆满了同学们的贺卡。这一份份的贺卡,像一片片花瓣洒在老师的心间。

  学校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老爷爷的心血——喷泉。当同学们在炎炎烈日的夏天吮着手里的冰棍时,爷爷头也不抬地砌着砖。老爷爷永远地睡去了,可喷泉却依然醒着。

  老师,您就像树根,您默默地汲取大地的营养传递给我们。也许,几十年以后,您老了,但我们却长成了参天大树。我好想对您说:“老师,我爱您!”

  这六年丰富多彩的小学生活,六年朝夕相处的同学,六年谆谆教诲的'老师,无不给我们留下了美好的回忆。马上就要再见了,我的母校。马上就要再见了,我亲爱的老师。母校难忘,师恩如山,在这短短的几个月里,我一定会更加努力地学习,将来回报您!我的母校,我的老师!

  啊,是你——《校园交响诗》,让我如此得神往,引发我无限的思考和想象!我爱你——《校园交响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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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到他,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猛然间发现自己竟然会在看不见他的时候,想他,想他在干什么,想他在想什么,想见见他,而说到遇到他,想起来,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呢!

  那时,我刚刚进初中,不幸的,分班后,我一个人也不认识,实在很无助,换好位子后,他坐在我旁边[中间隔个走廊],起初的感觉就是:他长的很清秀,然后,他就给了我一个足够大的惊讶,N次的考试成绩前名,第二感觉:是个基因突变的人啊,开初,我和他之间矛盾不断,经常吵架,即使每一次都是我输给他,但是,初一的我,可以说是有点弱智,吵完架后,几乎马上就忘了,有时遇到麻烦,有时还会向他――求助,给了他无数嘲笑我的机会,那时,还真是很生气呢。两人就在反反复复的吵架中度过。

  后来,由于各种原因,他做了我的同桌,经过好几的月的相处,那时,我们的关系还不错,我总是向他借辅导书,他也总是会借给我,有相敬如宾的'感觉,他的数学很好,但我问他的时候,他总是赌气不回答,因为,他是看着一个曾经成绩不太好的女生,在他最擅长的科目上,有时会超越他,他是看到我的每一步成长的人,同样玩世不恭的两个人,就因为太多相同的相同点,而成为了朋友,互相观望,互相学习,感觉虽然性别,性格有很大的不同,但看到他就好像看到自己的缩影一般,很熟悉的感觉,但是老师并不知道我们两人的事,我不知道老师是如何想的,反正,他又换了我的位置,换了位置后,我们离得很远,我从来没去找过他,但是,下课后,他总是坐在我的位置上,不管我是如何的赶他,他都赖着不走,生活就这样不温不火的进行着。

  我明白,其实,我们两人是平行线,所谓的相交,只是向远处看时的错觉罢了,如今,我只想对你说:我很怀念以前我们两人因为做作业偷懒而一起到老师办公室挨批,一起写检讨书,考试考同样的分数,做作业范同样的错误,同样是玩游戏的白痴,都是擅长理科而对文科没一点细胞,同样在做作业想着如何偷工减料,我很欣慰,也很高兴,能碰上你,和我如此相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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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动是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有的人喜欢跑步,有的人喜欢跳高,有的人喜欢跳绳……可是我最喜欢跳远。

  有一次我在家门口前的土坑练习跳远。我站在土坑前,摆了摆手、踢了踢腿,做起了准备动作,只见我右脚在前,左脚在后,身子微微弯曲,双手紧贴身子两侧,像一只小虾米般,又像一只蓄势待飞的老鹰。

  突然我似一支离了弦的箭般冲出了起跑线……只见我双手前后卖力摆动,双眼紧盯着前方的土坑,脸变得通红,双腿向前迈进,你根本就分不清哪只是左脚,哪只是右脚;我左脚还没落到地上右脚已抬到了半空,地面上的沙子已被我跑步时带动的风吹了一下。我离起跳板越来越近,10米、9米、8米、7米……“咚”的一声我踩到了起跳板,突然我双脚猛的一蹬地又连忙收了回来,身子向下一弓,轻松地跃过了起跳板,之后我的'双手在身体两侧从上向下猛地一划,在空中流下了一条犹美的弧线之后又稳稳地落入土坑。

  “每天健身一小时,努力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体育项目,你最喜欢的体育项目是什么呢?

喜欢记叙文5

  我,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个不大不小的嘴,还有一个灵敏的鼻子和乌黑光亮的头发。我的.兴趣爱好非常广泛,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读书。

  有一次下课,同学们有的在跳舞,有的唱歌,有的在嬉戏。而我则坐在教室里津津有味地读着《鲁滨逊漂流记》。正当看到最惊险刺激部分的时候,突然,上课铃响了起来,我才从的从鲁滨逊所在的荒岛上游了出来。我才恋恋不舍把我的课外书慢慢地放回抽屉里。

  这节课刚好是是故事课,老师先是绘声绘色的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大家都在聚精会神的认真听着故事,很快,老师的故事讲完了,提议同学们上台讲故事,我一听要讲故事,高兴极了,脑海里马上浮现出了《鲁滨逊漂流记》里精彩的一小段,然后高高地举起手,用期待的眼神望着老师,老师很快请我上台给同学们讲故事。我挺直胸膛站上讲台,声情并茂配合着动作完成了这个精彩的片段。同学们如痴如醉的听着,并给予了热烈的掌声。老师也竖起了大拇指,说:讲得真好呀!这时我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这都是我平时爱读书的益处啊!读书带给我快乐!

  这就是我,一个爱读书的我,你们喜欢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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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音乐,音乐让人赏心悦目,并为我们带来听觉的享受;我喜欢音乐,音乐是最好的解压方式,让人更加享受每首音乐的时间。因为有了音乐,我们的世界如此缤纷多彩;因为有了音乐,我们的心灵得到了净化;因为有了音乐,我们的思想变得更纯洁。

  我喜欢音乐,喜欢聆听美妙的旋律。我喜欢聆听瞿小松的《第一交响曲》这首歌表达出来执着性格,具有鲜明的.个性,前长后短的三连音型连绵不绝,仿佛蕴含着无穷的“掘进”力量。不同高度呼应对答,汇成了纵横交错、此起彼伏的音乐洪流。优美的五声音调自由而又潇洒。穿透力极强的钟琴声增加了明亮、辉煌的色彩,将音乐推向高潮。使我更热爱音乐。更喜欢百听不厌的《第一交响曲》现在回想:当年那个执着的小女孩,也不就是为了坚持自己的真理,最终不也成功了吗。我喜欢音乐,喜欢聆听瞿小松的《山歌》那曲调爽朗、情感质朴、高亢、节奏自由,旋律进行起伏较大,节奏较匀整,旋律进行较婉转、细腻。给人一种宁静致远的感觉。

  我喜欢音乐,喜欢聆听瞿小松的谱曲,音乐就像一本书困惑时它给你启发,悲哀时它给你慰藉,得意时它给你清醒,低落时它给你力量;像一艘船,引导你冲出狭隘的沟谷,驶向生活的海洋。音乐丰富我们的生活,陶冶我们的性情,开拓我们的精神空间。因为有了音乐,我们的世界如此缤纷多彩;因为有了音乐,我们的心灵得到了净化;因为有了音乐,我们的思想变得更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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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的家乡水吉,每逢正月初十都要舞龙灯。每到那时候,大街小巷都沸腾起来,大家兴高采烈,热闹极了。

  夜幕降临,在锣鼓声中,一条“巨龙”出现了,它穿着一件黄澄澄、亮闪闪的“龙袍”,神气地仰着头。我们伸出手指,数着“巨龙”的节数:“1、2、3、4……”一共45节。“好长啊!”我们惊叹道。“巨龙”为何如此自豪?一定是因为它身后有许多可爱的“龙孩子”。你瞧,一条条“小龙”昂首挺胸,大步流星向前走,每隔一段,就活动活动筋骨:转转圈、打打滚……

  “龙孩子”最拿手的要数“抢龙珠”了。沙沙作响的龙珠飞到上方,“龙孩子”扑了上去;龙珠又迅速地落在地上,“龙孩子”也飞快俯下身去;龙珠又玩“躲猫猫”,滚到“龙孩子”的身后,“龙孩子”转身紧追不舍。每次眼看就要抢到,可都被龙珠躲开,但“龙孩子”总不肯放弃,依然奋勇向前……

  舞龙灯焕发着龙的精神,激发着人们向上、进取。我喜欢舞龙灯!

  总评:习作开篇,描写了沸腾的.“大街小巷”和“兴高采烈”的人们,渲染出浓浓的节日气氛。接着,浓墨重彩地描写了舞龙灯的热闹场面。“巨龙”和“龙孩子”的描写,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凸现了它们不同的特点。生动形象的描写,使读者充分领略到“舞龙灯”这一中华民俗的独特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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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的电视节目是《少儿频道》中的“异想天开”。

  因为“异想天开”里面可以看一些中学生设计一些机器人来表演,虽然有时候会失败,但是他们不泄气继续修改他们的机器人。

  机器人有的像大象,有的'像狮子,有的像小白兔。它们各有各的功能,有的能搬东西,有的能探测地形,还有的能帮人扫地或拾垃圾。

  异想天开里面还有很多中学生利用物理和化学知识制造了很多有趣的发明,我真佩服他们。

  异想天开这个节目太好看了,以后我也要上这个节目,争取发明更多的东西来挑战自我。

喜欢记叙文9

  我最喜欢的电视节目就是中央二套每周六晚上22:00---23:00播出的《幸运52》。《幸运52》是一个娱乐、知识竟赛类节目,它的现场很紧张激烈,音乐节奏明快。主持人是李咏,他的反应速度非常机敏,说起话来非常幽默.我非常喜欢他.《幸运52》这个节目主要分成了五个项目,有知识抢答、商品竞猜、猜词游戏、智力陷阱和幸运擂台。在这几个项目中,我最喜欢的是猜词游戏。因为猜词游戏能让我学会许多知识,又能让我们做到了许多有趣的游戏。

  《幸运52》最大的特点是:场内选手激烈的同时,我们观众也可以通过电话打168,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信息,参与到节目中来,并能获得奖励。每当我看《幸运52》的时候,总有点睡意了,如果能提前到晚上八点,我们小孩子就可以自由自在的看了。《幸运52》每一次都是大人在场上,却没有小孩参加,我每次都在想:“要是《幸运52》专门有一个是大人的,有一个是小孩的,那该多好啊!让我们小孩也能奥游知识的`海洋,能了解到丰富多彩的知识。”可是,为什么不让我们小孩参加呢?这就是我喜欢的电视节目,你喜欢吗?它既能让我们学到许多知识,又能做到许多快乐的游戏。有机会我们还能参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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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家,扔下书包,爬上屋顶,展开双臂,拥抱我的家乡的味道。

  我是在农村长大的孩子,一出门,便是一块绿油油的麦田,一座不高的山,一片粗犷的土地。

  春天,风儿吹过我的脸庞,也顺便带来了柳树叶儿的味道。我们几个跑到柳树下面,一边哼着小调,一边折着柳树枝。然后,几个人便凑在一起编帽子,把帽子上插满野花,在小溪旁照个影儿,那时呀,要多美就有多美!

  这柳叶的味道,不就是我喜欢的家乡的味道吗?

  夏天,烈日炎炎,天与地之间都快成了一个巨大的“蒸笼”。我们几个人在一起商量着爬山,山上要比山下要凉快得多。而且,山上有两户人家,都是小老头儿,整天在树下下棋,他们有时还很对不上眼,可当真正有困难的时候,他们两个团结起来,任谁来了也分不开他们俩。他们两个每天都下棋,说要分出胜负。我们每次爬上山,一看他俩那棋局,哎呦,烂死了。

  “他的炮快吃到你了!还不快跑。”我提示他说。

  “用你提示?”

  “哎,人家提示你怎么了!我这么聪明,你连这个都看不出来。”

  “哎,你再这么说我可就打你了。”

  ……

  这不,又吵起来了。

  这有趣的斗嘴,不正是我喜欢的家乡的.味道么?

  秋天,看着院里一堆堆金黄色的玉米棒子,唉,得剥皮啊。我埋下头,无精打采地剥着,忽然听见门口有几个男孩子的声音:“老段,走哦,去野外捉蚂蚱去喽——”我顿时满脸喜气,刚想迈出第一步,就听老妈喊道:“宇航去她姥姥家去了。”我一下子黯然失色,我知道,妈妈是为了让我帮她干活,也为了安全起见,才不让我去的,一个女孩家家的,整天和一帮混小子玩在一起的,那还行,就差上树捉鸟上屋揭瓦了,还有个女孩样吗?

  妈妈这可恶的谎言,不正是我家乡的味道么?

  冬天,寒风刺骨,我与表哥到大姑家去玩,大姑家的墙后面就是一大片的地瓜地。可大姑不让挖,因为那不是大姑家的。我和表哥商量好办法,表哥缠住大姑,我就拿铲子到后面挖,挖出来之后,我就和表哥拿着地瓜到公路旁的沙上烤着吃。那时的地瓜,比平常买的都好吃。

  这辛苦得来的地瓜,不正是我家乡的味道么?

  ……

  呀!我都上初二了,家乡都已经陪了我整整十三年了。

  在这十三年里,我家乡的味道,真的有滋有味,真的好浓好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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