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业不由主散文

时间:2021-07-01 17:18:21 散文随笔 我要投稿

谈业不由主散文

  前个月《南国都市报》上有个小区业主向报社反映,开发商把两栋楼的第一层架空层封闭起来,已经使用好几年。如今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才发现这个问题存在;希望开发商把占用的架空层腾出来,供业主作为公交空间使用。还有去年也曾经报道某个小区的物业公司冒签业主名字,去领取维修资金,连业主都不知道。另外本人居住的'小区想成立业主委员会,却被物业老板(退休镇长)恐吓带头人,把业主委员会杀死在萌芽中。

谈业不由主散文

  明白是小区业主具有决定权和处置权,却被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剥夺了。他们敢于跟《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叫板,侵占业主权益,这种现象全国各地屡屡发生,业主的权益到底被谁架空了呢?

  业主维权维权意识不高是直接原因。大家都知道,时下在海南乃至岛外不少城市的小区,真正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并不是很多,甚至有些偏少;而能够正常为业主服务、为业主维权的寥寥无几。由于很多业主对成立业委会有何作用不是很清楚,不少业主对自己到底可以亨有那些权益也不十分清楚,可以说也不想多了解,更不明白成立业委会有何意义,因此对组织成立业委会不积极、不支持、不关心。另外岛外业主空置或者出租的房屋也多,有的还把房屋托物业帮出租,这部分业主平时很少在小区居住,或者来也没几次。更不理成立业委会,导致业委会成立困难,成立率也低。

  其次,开发商守法意识不强,总认为小区是我开发的,如何利用相关空间都是自己说了算,不占白不占,占了也白占,面对巨大利益诱惑丧失了对法律的敬畏。况且背后还有关系网撑腰,因而长期以来明知故犯。还有开发商选聘物业不把业主和他们的正当合法权利当一回事,自己可以定由那个物业管理。某某领导的亲戚或者朋友办的物业公司啊,退休领导发现这块肥肉也办物业公司啊,都属于首选。这样的话,就别说业主有权选物业公司啦!业主都是草民多。

  再次,物业公司守法意识也不浓,由于业主维权意识不强,因此物业侵权一而再再而三;把小区当做自己的自留地,想咋服务咋服务,想咋收费咋收费,完全不与业主商量,也不经业主同意。业主更无权过问、管理、监督维修资金的操作程序。甚至有的物业公司舍不得花钱雇人,工资低,人员少,素质差,责任感不强,造成偸盗事件频繁,物业往往会不理赔。

  众所周知,相关方面对小区业主权益保护也不够直接和有力。一方面不知道那个部分管理,另一方面投诉处理也不积极。另外,小区业主委员会不具备法人资格,在纠纷维权中处处受到掣肘,没有博弈的能力,容易受到强势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肆意侵权。还不如由政府主管物业公司,好安排下岗、零就业和低保困难户就业!

【谈业不由主散文】相关文章:

身不由己的修行散文01-24

此生不由选择的唯一散文12-06

不由05-26

经典散文谈奋斗01-15

谈桂花的散文01-10

谈人生散文03-31

行不由径,行不由径俞简,行不由径的意思,行不由径赏析 -诗词大全01-01

专家谈托业口语应试技巧04-25

关于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的思考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