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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0-06 12:57:45 小学生作文 我要投稿

狗1

  狗是一种非常可爱的小动物,驯良,乖巧,机灵,很讨人喜欢。

  它们的眼睛炯炯有神,四肢轻快,一看就知道这种动物十分讨人喜欢.

  狗是人类家里的小宠物,也是人类的好朋友.每当夜幕降临,大家都睡觉的时候,狗却警觉地在门口走来走去,像一位忠实的保安.当它听见什么声响的时候,它便警觉地坐起来.

  狗一出生就会游泳,有时侯还能下河救人.狗跑步轻快极了,总是小跑着前进,可能比马还要快.它吃饭的时候很可爱,它最喜欢的是吃骨头,肉……它吃饭是用舌头把东西舔上嘴里吃的`。

  狗经常梳理毛,所以它们的毛都是干干净净的。

  狗真是我们的朋友。

狗2

  今天放学回家,天气特别的热,一进家门我家的'小狗就跑过来迎接我呢!

  吃过午饭,我正要走进房间去做作业的时候看见小狗老是把舌头露出来,我很奇怪为什么小狗总是要把舌头露出来?然后我就去翻阅书本寻找答案,我看见书上说:夏天了,天气热了,小狗们也会热,所以小狗就会把舌头露出来,是在出汗,它不像人出汗从毛孔里面排出,它毛虽然多,但没汗腺,所以出汗都是通过流口水排出的,排热都是通过吐舌头散热的。呵呵,还真是有趣!原来是这个原因。

  我们以后一定多多去观察,去发现,去思考,只有这样你才会拥有更多的知识哦。

狗3

  第一次遇见它,是在家门外一片空旷的草地上。那时的它,蜷缩着身子,睡在一丛杂草堆里。我捧着巧克力甜饼,呆呆地望着它。的确,它是一只很漂亮的狗狗,黑白相间的毛色,耳朵边毛绒绒的褐色毛。我冲它喊了一声:“白白狗儿。”它只是瞥了我一眼,又闭上眼睛。我原先以为它是随它的主人来的,可许久也不见人来。妈妈告诉我,这是一只流浪狗,到这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凭着我三寸不烂之舌的说服下,妈妈勉强答应收留它。

  它是一只孤独的狗 收养了它后,发觉它很怕羞。小小是我家原先养的狗,这家伙占着有一定的“家庭地位”,丝毫容不得白白的`到来。平常给点儿零食吃,小小的分量也总是白白的两倍。其实,白白它是贪吃的,只是刚到我家,变得很束缚,饭也不敢多吃。傍晚牵着小小和白白出去溜达,村上的狗儿也会很亲昵地围上来。对于比它小的狗儿,小小总是霸道地追逐,而比它大的狗,则摇头摆尾的,活像一个可怜的下属。白白则不会这么做,总是躲在我的身后,直到别的狗儿都离去才肯出来。其实它也喜欢有同伴的感觉呀!

  其实,它也是一只可爱的狗 4月份收养的白白,到了6月份的时候,怀上了狗儿。这期间,我对于它的生活,大致是保护它不受别的狗儿的伤害。爷爷与我一起帮它盖了一间小屋子,料想可以让它在这里边安心地居住。可这狗儿,却一点也不领情,放着盖好的狗屋不住,偏偏到草丛上、树下蜷睡。没办法,只好依了它!空闲的时候,总喜欢趴在阳台上看风景。一天午后,我依旧趴在阳台上,看路口上来来往往的车辆。低头,却忽然看见了它。它正在扒土!先是用左前脚扒扒,再用右前脚填填,后脚飞速地刨着土块,土块飞溅在刚刚打扫干净的水泥地上。妈妈出来了,见此情景,望着它,而它,也害羞地低下了头……

  我发现,其实它懂我 那一年,我已是毕业班的学生。作业就像满天的雨点向我扑来。我反抗,我不满,凭什么我就得接受如此待遇,难道毕业班的学生就没有自由吗?蹲在草丛里,我实在不想面对这罪恶的一切!它轻轻地走过来,舔舔我滴在衣裤上的泪水…… 后来,它离开了我,在那遥远的天堂,天堂有距离吗?那只曾经伴我度过难熬的夏季的狗儿,你还好吗?主人好想你^

狗4

  楼下姐姐家有一只可爱的比熊犬,它有一个非常时尚的名字——琳达!

  琳达简直就是狗狗家族中的“万人迷”——它拥有一身雪白的绒毛,就像穿着一件高贵的皮草大衣。圆圆的脸蛋上镶嵌着一双巧克力豆似的小眼睛,湿湿的鼻子如同一颗闪着光泽的黑纽扣,特别可爱!两只自然下垂的耳朵当然是“小公主”的小辫儿了!琳达穿着一条粉色的裙子,白白的绒球般的身子在裙摆的衬托下显得韵味十足!

  琳达可不像其他比熊犬那么文静,每次一听到我敲门的声音,它立马冲过来,用爪子使劲地抓着门,姐姐一打开门,它早已迫不及待地跃到我的脚前,跳着跑着在我的身边绕圈,不停地用嘴巴舔着我的'脚丫,还用头蹭我的腿,嘴里还发出“呜呜呜”的声音,在欢迎我的到来呢!

  琳达特别贪玩!有一次,我拿着一只“史诺比”毛绒玩具。它见了一下子来了劲。先去闻了闻,接着又伸出一条粉红的舌头慢慢地舔着,我突然拎起“史诺比”,琳达“嗖”的窜起来,两只前爪快速扬起,后脚踮得高高的,仰着脖子,眼睛里透出出警惕的目光,似乎在说:“什么情况,这家伙怎么会跳呀?”嘴里发出“吼吼吼”的挑战声,用力一蹬,就敏捷地咬住了“史诺比”的尾巴。然后毫不客气地咬着“敌人”拼命地甩着头,边甩变往前走,那模样,真有打了胜仗凯旋的将军的范儿呢!

  而我在一边哈哈大笑,用手拍了拍它的脑袋,假装生气,嗔怪到:“谁让你咬的?这是陪你练功的高手!趴下!”它无辜地看着我,不解地在我的鞋子上舔了舔,又蹭了蹭,只好乖乖地趴在垫子上委屈地哼哼着。

  每次我要回家的时候,琳达总是在门口深情地看着我,一直看着我进了电梯,它才恋恋不舍地用爪子抓着门框,还要吼出几声只有我能听懂的“拜拜!”

  我喜欢可爱的琳达!

狗5

  我家有三条小狗,其中最小最可爱的一条,是我的狗“弟弟”哈比比!

  哈比比是一条红贵宾狗。浑身长着深棕色的卷毛,尖尖的小脸上,顶着一个圆圆的鼻子,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显得格外机灵。最可爱的是它的两只毛茸茸的大耳朵,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很有趣。尤其是在它小的时候,疯跑起来,经常会踩到它的大耳朵,扑通一下被绊倒,躺在地下,还莫名其妙地看着我,好像在说:“我怎么会摔倒呢?”逗得我们全家哈哈大笑!

  哈比比精力可是出奇的旺盛,经常闯祸,不是把花土刨出来,就是把茶几上的杯子打碎,每天都会听到婆婆骂它的声音。只要婆婆一喊,它就快速跑回窝里,头埋在窝边,不敢抬头,好像错做事的孩子。有时它干了坏事没被发现,但是一看它蔫头耷拉脑的样子,就知道它又没干好事。但是任谁看到它那可爱的样子,都不忍心批评它。

  每当我早晨上学时,哈比比都会起来送我。它早早地等在门口,一听到我下来,就使劲地摇着它的小尾巴,恋恋不舍地一直把我送到门口。我会和它拥抱,它用它的小小的舌头舔我的脸,好像在和我说再见。当我放学回家,它早早地等在门口,只要我一进家门,就会扑到我身上,那亲热劲儿就别提了。

  我的生活中自从有了狗“弟弟”,变得更加精彩,它是我忠实的好朋友!

狗6

  我(狗)能潇洒、能到今天,对别的狗来说相当羡慕,其实我也没多大本事。不过,我与其他狗比,有超狗的一点。

  首先,我和兄弟姐妹们一齐被主人“充军”流落到街头要饭,大家本事都一样,只会“旺旺”叫,但我的外貌就是比它们顺眼,眼睛圆圆的,皮毛白白的,所以我被“财大气粗”的富人捡(抱)回去了,其它的呢?分别进了“富农”、“中农”、“贫农”、“无产者”家里,有的还进了“狗食性”(爱吃狗肉之人)家里,有的轮为“乞丐”,所以命运悬殊起来。

  我刚一进门,主人就用“猪肝、鸡杂”我吃,又用小床垫我睡。为什么?首先是我的听觉器官和嗅觉器官特别好。凡是主人回来我都要与他撒撒娇、转转圈,并提前5分钟在家的百米以外的区域等候。即使我生病了,漫漫地拖着腿都要去迎主人,从不懈怠,从不迟到,更不旷工。

  其次是我走路的方式,也讨主人喜欢。主人的呼吸就是我的音乐,主人的喜怒就是我的节奏,给进“舞厅”一样,该快就快,该慢就慢。

  再次,我睡觉的`方式也讨主人喜欢,方式多样。因为主人喜欢奇,我就有奇睡的方式十二套,有激情,有性感。

  最后的一点是,我能适应本职工作。多数狗走二个极端:一是像羊、失去了本性,就好比人不像人一样,当然主人不喜欢。二是像狼,穷凶极恶,给主人添乱子,得罪主人的朋友,主人也不喜欢。那有的狗说,你像什么呢?我说,我像通“人性”的狗。

  别的狗犯难了,通“人性”的狗,概念太模糊了。实际上,也是,书本上找不到,用笔也写不出来,好像是只能意会,不能言传似的。

  我首先举一个例,有一次,主人头痛在床上睡,我也全身痛,但我坚持“主人的小病当大病,我为大病当小病,关键时刻我狗命都可不要”的对主人原则,所以,我站在主人的床的侧边不动。其实,我只有这个能耐。如果狗的东西可送人,哪我得全送去。后来,主人病好了,又奖肉给我,说我“忠”。

  第二个例,有一次,男主人的一个“情人”来了,我“咬还是不咬,真咬还是假咬”这个问题犯难了我。因为男主人的“情人”一定是女主人的“情敌”。

  我想了一下,我“旺旺”一下再说,我一旺,主人就给我一脚,我腿被踢痛了。我决定不咬了。因为前几次客人来,主人只打招呼,是不动手脚的。

  隔了几天,男主人的“情人”又来了,但男主人不在,这次打招呼的是女主人。我还是“旺旺”一下再说,这次女主人没踢我,她倒反踢她去了,这次我“勇猛地”一咬去,一咬就把“情人”的皮包咬成粉碎,哪“情人”不顾命的跑,女主人取得了伟大胜利。

  晚上,男主人、女主人都奖赏我,原因是男主人想咬得好,没咬人咬皮包;女主人想咬得好,不咬好人专咬坏人。

  所以,做狗也要讲狗的原则,生活起来才潇洒,我的生活有些人都没过个:什么地方我都住过:平房、楼房、洋房;什么东西我都吃过:各种肉类、海鲜(“人肉”除外);什么东西我都穿过:棉类、皮类、毛类等,什么车子我都坐过:小车、大车、火车、轮船(飞机除外,没有“身份”证)......在这世间上,只要懂社会、懂生活,做狗也潇洒。

狗7

  我是一只5岁的流浪狗,一直很羡慕城市的生活,但现在我想到乡下去。

  以前我多么喜欢城市的生活啊,那鳞次栉比的高楼是多么的令人神往,一条条平坦宽阔的公路四通八达,一辆辆漂亮的'汽车,南来北往,川流不息。马路两旁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我还有一个好主人,他对我们可好了,经常带我们去散步,还教了我们许多的东西,比如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要看红绿灯等。他说:“这些基本交通知识可是很重要的。”

  原以为遵守交通秩序就可以高枕无忧的做一只城市狗了。可是事实并不是如此。那是一个晴朗的早上,主人和往常一样带着我们去公园散步,公园里风景如画,我们小跑,翻滚,嬉闹,玩的不亦乐乎。这儿真是太美了,多好的城市生活啊!

  太阳高了,该回家了。走出公园,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正好是绿灯。我们高高兴兴的穿了过去,我的小妹妹还蹦蹦跳跳的跑在中间,而我却被那些美丽的车迷住了。这时厄运降临了,一辆小车出其不意的朝我们这儿直冲过来,还没等我们搞清楚是怎么回事,我的家人已经倒在血泊里,只剩我呆呆的在路边。

  那辆车早已无影无踪,看着自己的亲人失去了生命,我想不明白那是为什么。

  我害怕极了,这不是人制定的交通法规吗?我们遵守的很好啊!那人类为什么自己不遵守呢?没有人告诉我为什么,我害怕那样的世界,还是回乡下去吧!

  我不愿意回忆痛苦的过去,我宁愿去乡下流浪。

  我告诉我的同伴,城里太可怕了,光遵守交通规则还不行,还得处处小心啊!

狗8

  “多多”和“老黑”

  我的外婆家里养了2只狗,一只全身黑油油的,叫“老黑”;还有一只是只哈吧狗,身上的羽毛是褐色和白色相间的,叫“多多”。别看它们有那么大的区别,可它们可友好着呢,几乎形影不离。

  有一次,多多和老黑一起出去玩。它们可快活了,一会儿在草地里翻跟头,一会儿捕小虫。忽然,一只比多多大了许多的狗蹿了出来,摆好姿势,好像要搏斗的样子。就这样僵持了一会儿,那只狗扑了过去,吓的多多“汪汪”直叫。老黑听见了,飞快地跑了过来,那只狗看见多多的.帮手来了,就吓得夹着尾巴逃跑了。

  多多和老黑不一定都是那么的和睦相处,有时也会闹一些小矛盾。

  有一次,我吃了一块排骨,把骨头给了多多,老黑看见了就对着多多叫起来,多多到底敌不过老黑,就放下骨头,躲到墙角下去了。我看见了,就把老黑训了一顿,骂完后,老黑用可怜巴巴的神情看着我,好像在乞求原谅。看着它的神情,我就不和它计较了。

  外婆家的那两只狗真有趣!

狗9

  有一天,我和一只狗在路上相遇。我正准备为它让路,它已经退到路边。于是我赞美它的美德。狗却对我说:不必了,我站在路边,正好观察你走路的姿势。这么说来,狗一直在研究人,它一定是熟谙人性的人类学家。

  多年前,我养了一只狗。我希望它做我的朋友。它的.确对我很忠诚。渐渐地,我发现它的忠诚已经升级成崇拜。甚至在我走向悬崖的时候,它也毫不迟疑地尾随我。在我感冒仰头喷嚏的时候,它以为我成了天文学家,于是它也仰头狂吠,对着太阳吹捧我。我因为自私,置众人于不顾,而卑鄙地逃离了一个灾难现场,它跟从我,以为跟从着一位圣人。我由于颓废而委靡、昏睡,它陪伴着我,以为陪伴着一个深沉的沉思者。我与赌徒们围在一起,他虔诚地偎依在我身后,以为我们已经和真理围坐在一起。

  我终于知道,它已经成了我的信徒,它崇拜和信仰着我,我成了它生命的方向、道路和意义。

  直到有一天,它知道了我的底细――

  它所信仰的这个人,却无所信仰;它所视为道路的这个人,却一直在歧路徘徊;它所信赖的这个人,却我所信赖……

  这只狗终于疯了。

狗10

  我看见了一只落魄的狮子狗。

  在我看来,它很惨。一身洁白的卷毛以毫无踪影,浑身粘满了泥块与黑煤,似乎整个被灰尘冲刷了一层。好几处已经没了毛,一个个血肉模糊的伤口替代了它。它的脖子上缚着一根蓝色的布条,紧紧的,一头长长地托在地上。

  但它却悠闲地静坐着,傲慢地打量着我……

  或许,它曾经是高贵的小姐。由于骄傲而离开主人。至今,它对谁依旧不屑一顾,似乎永远不可一世……

  它安详地静坐着,坦然地瞧着我……

  或许,它受够了人类对狗的.歧视,它开始解脱,它想鄙视人类,甚至想要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它恨透了人类。

  它仍悲惨地蜷缩着,眼神里透露出些许的无助……

  或许,它的内心很矛盾。它的初衷是希望和人类和平共处的。它想要得到人们的理解和怜悯,它的骨子里流淌着作为狗的自卑。

  它静坐在地,看着我。冷风轻轻掠过它的脸颊,他的尾巴微微动了一下,继而又端坐在风中。

  远远望去,就好像一尊塑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