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作文

时间:2022-12-06 07:17:06 中学生作文 我要投稿

【必备】中学生作文锦集四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中学生作文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必备】中学生作文锦集四篇

中学生作文 篇1

  我是一个容易在阅读中感动的孩子,这回又被《白天鹅 红珊瑚》的故事感动得潸然泪下。原来动物界和人类社会竟然是那么相似。

  那只被作者取名为“红珊瑚”的白天鹅是一只非常漂亮的、追求美几近痴迷程度的雌天鹅。可惜的是,她的美貌虽然出众,但命运却十分悲惨。因为对美的痴迷,她在生活中犯下严重错误。每天忙于在湖中梳理自己的羽毛,把小雏儿留给自己的老公“灰肩雄”来抚育。老公因过度劳累浮在湖上打瞌睡时被泥蛇所伤。“灰肩雄”死后,她还是那么爱美,经常在夕阳西下的`时候在湖中梳洗打扮。那天,因为她沉浸于晚霞美景和梳洗打扮,没有看到哨兵天鹅的报警信号,致使膝下的一对雏鹅被狩猎行家苍鹰叼走。红珊瑚悲痛欲绝、后悔莫及。但是,正是她爱美的天性,使她不能容忍乌鸦丑陋、残忍、嚣张的行为,在其他天鹅都熟视无睹的情况下,义无反顾地从大嘴乌鸦尖嘴利喙下拯救了两枚孤儿蛋,并从此开始为救下来的两枚孤儿蛋抱窝。“红珊瑚”的命太苦太苦,遭受的磨难太多太多,由于她的老公和亲生子女死于非命,她把全部的爱和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了“青青”和“蔻蔻”身上。为了养大这两个孩子,她的胸脯和左蹼掌都被水獭咬伤,由最美的天鹅变成了最丑的天鹅。冬天来了,为了守住自己仅有的一点美,为了给自己抚养大的孩子找一个能保驾护航的雄天鹅带他们顺利南迁,她选择了冻死在湖里。

  感谢有这么好的书,让我受到感动!世界上生命的种类千差万别,但只有“母亲”是没有差别的:她们对孩子的爱没有差别;她们为孩子表现出的无私没有差别;她们愿意为孩子牺牲一切的无畏也没有差别!看完了这本书,我把自己在校讯通上的博客名字命名为:哨兵天鹅!

中学生作文 篇2

  我的母亲是一个非常平凡的农家妇女,但是在我的眼里,她永远都是最伟大的。

  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看见地里有一个熟悉的.身影,她正弯曲着身子,举着锄头吃力地挖着土,汗珠顺着她瘦削的脸庞滴落在土里。我心里顿时涌起一阵酸楚,哽咽着喊道:“妈妈!”母亲抬起头,笑着对我说:“玉霞,回来了!饭在电饭煲里,快回去趁热吃吧!”我望着母亲慈祥的面容,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我赶紧扭过头,怕母亲看见,也怕被别人看见。

  记得有一次,母亲生病了,咳嗽得厉害,但她还是早出晚归,不停地劳作。我劝她到医院看看,休息一下,她总是说:“没关系,又不是什么大病,过几天就自然好了。”几天过去了,母亲的病没见好,我又感冒了,脸烧得通红,脑袋迷迷糊糊的,没有一点儿力气。母亲见状,不由分说,背起我就向医院跑去。打针拿药,一刻也没停过,然后又背着我回家。母亲的背上好舒适啊,我不知不觉地睡着了。等我再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床上了,母亲已给我煎好了药,正等我醒来呢。看到母亲疲惫的神情,我的泪水一下子又涌了出来……

  母亲,您为了我,含辛茹苦这么多年,一天也没过上舒心的日子,女儿是多么感激您啊!我将怎样来报答您的深恩呢?

  母亲,我爱您!

中学生作文 篇3

  夏天开始离开地院蝴蝶楼街心花园到御花园晨练。一是因为不用每天上班,时间充裕。二是到外面可以提高一下自己的拳技。三是可以学点新套路,增加练拳的兴趣。

  本以为自己打了十多年的拳,应该在新的团体里出类拔萃了,没想到还真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那些新加入晨练的人自然是手忙脚乱的跟着老师学练打拳。老师们可都是不含糊,各种太极拳派的套路全都会打不说,而且老当益壮,学新的太极套路比自己这个群里的“年轻人”还快,身手矫健让我自叹不如。

  罗老师的志愿是将吴氏杨氏陈氏的太极拳、剑、刀、扇都学到手。老罗不但学的种类多,而且学的细致,练得认真。在把各个拳种的套路都学会后,又开始学练五禽戏易筋经八段锦。认为随着人年龄的.增加,经络阻塞,脉路不通,急需习练易筋经五禽戏打通脉络,舒筋活血,方可延年益寿。宋老师的意愿是打拳的人越来越多,自己的团队越来越火,大家的拳术都有所提高。每天都不厌其烦的教给大家新的太极拳套路,吸引大家学练,巩固原有的套路,增加新的套路。卢老师是年龄最大的老大哥。性格厚道平易近人,虽然打拳的姿势不是太标准,可是体力好从头领打到尾,毫无倦意,每天必到。

  众位老师各有各的优点,各有各的个性,在同一个时空,同一个地点上,因为太极拳的魅力而聚到一起,谱就了一幅多姿多彩的太极晨练八仙图。

中学生作文 篇4

  今天下午放学回来,我就带着MP3冲出去玩,雨*玩。毕竟在学校一个星期,我都没有真正地玩过。我出去玩的时候就看见天是乌云密布,可我还是出去了。我一边走就一边听歌,走着走着就下雨了。我出去的时候没带伞,已经做好了淋雨的准备。雨越下越大,我从新华书店折回家,一路是冲回来的。我有意让自己跑多水的地方,从不避雨。好久都没有这样痛快地淋过雨了。小学的'时候,是一路淋雨然后跑回家。上了中学以后,虽然我才初一,但是已经要为3年后的中考做好准备了,而且我还是住校的。住校以后,每个星期六下午3点45分才放学回家,星期日晚上就要回校了。 我不停地淋雨,全身都湿透了。街上的人都用疑惑的眼光看着我,我当然清楚他们什么意思——怎么鹤华的女孩带着耳机出来淋雨玩(我是一回家就出去玩,没换校服。)?很久没有这么痛快了,我站在空地上,看着天空,还是乌云密布,雨滴答滴答地往下掉,落在我的头发上,肩膀上,衣服上,脚上,鞋子上,风在我的耳边呼啸着。在学校里,隔着雪白的大门,看着外面来来往往的车辆,觉得自己好象与世隔绝一样,每天重复着同样的动作——读书,吃饭,睡觉,活动。如同一个废人。行尸走肉。 不可否认,我有些厌倦学校那种枯燥无味的生活,但我适应那种生活。环境改变了我。冲出学校,才会感觉到外面的空气有多么清新,天空有多么蔚蓝,世界是多么丰富。那种行尸走肉般的生活,不应该属于我。可以玩,为什么不玩;可以疯狂,为什么不疯狂?这才是我真正体会到属于我生活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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